防溺水工作制度(精選7篇)

防溺水工作制度(精選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防溺水工作制度(精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防溺水工作制度1

  根據《浙江省預防中小學學生溺水事故管理辦法》和《縉雲縣教育局轉發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視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工作。全面落實《浙江省預防中小學學生溺水事故管理辦法》的規定,每年4至5月份,學校開展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專題活動,進行預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做好學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技能教育,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實開展學生防溺水專題教育。

  各班要落實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透過晨會、“課後一分鐘”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碟、開展主題班隊會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在每年的5月份組織開展一次專題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

  各班主任做到把每天的安全教育內容及時記載在班主任工作手冊中,句式可以為:xx月xx日內容xx。預防溺水事故的主題班隊會要有計劃、有內容、有形式。並按時上交學校存檔。

  明確規定:學生要去游泳必須經過家長同意,並且要有會游泳、負責任的大人陪同,選擇水淺、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明確要求:學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結伴去游泳,不得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庫、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裡,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邊的成人幫忙。

  活動要求:每位學生畫一幅創作畫,三至六年級學生每人寫一篇徵文,學校進行選拔和獎勵,學校同時出一期水上安全教育專題宣傳窗。

  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多數來自中西部山區農村地區,對江、河、湖、塘不甚瞭解,缺乏必要的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知識,學校要特別加強對這部分學生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

  四、做好對學生家長的防溺水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長會”、“家訪”、等途徑,透過印發《告家長書》、給家長打電話和傳送手機簡訊等形式,及時提醒和教育學生家長做好孩子的安全監護,增強家長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要求家長特別注意“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孩子的游泳安全。

  五、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要從學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好學生死亡事故上報制度,以及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防溺水工作制度2

  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學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對學生開展經常性的“防溺水安全專題教育”活動。要運用集會廣播、櫥窗展覽、發放告家長書等方式廣泛開展防溺水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學生及幼兒家長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及家長對溺水危害的認識。

  二、組織教師對學生進行溺水後救生等方法的指導,使學生初步掌握相關的救生與自救方法。

  三、在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切實加強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

  四、要求學生不要到池塘、汛期的危險區、江河等有溺水危險的地方玩耍。到公用泳池,河裡游泳必須經家長同意並有成人陪同。遇溺水發生,必須大聲呼救。

  五、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睡眠不足,身體過於疲勞,或情緒激動,都不宜游泳。

  六、游泳時不要冒險跳水,遵守游泳池規則。

  防溺水工作制度3

  針對我校實際情況,學校對學生開展防溺水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對溺水危害的認識,同時組織班主任教師對學生進行溺水後救生等方法的指導,使學生初步掌握相關的救生與自救方法。在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切實加強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隱患,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做到萬無一失。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學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指導思想,樹立"安全無小事"的觀念。

  學校開展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專題活動,進行預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做好學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技能教育,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學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機構:

  組長:劉文(柏林鄉德仁希望小學校長)

  副組長:楊紅霞(柏林鄉德仁希望小學副校長)

  成員:曹先瓊(柏林德仁希望小學教導主任)

  韓態富(柏林德仁希望小學總務主任)

  吳俊(柏林德仁希望小學輔導員)

  黃科峰(柏林鄉德仁希望小學班主任)

  吳基梅(柏林鄉德仁希望小學班主任)

  曾億翠(柏林鄉德仁希望小學班主任)

  方龍菊(柏林鄉德仁希望小學班主任)

  三、切實開展學生防溺水專題教育。

  各班要落實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透過主題班會、安全教育、班級黑板報設立專欄等多種途徑和方式,組織開展專題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運用集會廣播、櫥窗展覽、發放告家長書等方式廣泛開展防溺水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學生及幼兒家長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及家長對溺水危害的認識。

  四、明確規定與要求:

  1、學生要去游泳必須經過家長同意,並且要有會游泳、負責任的大人陪同,選擇水淺、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學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結伴去游泳,不得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庫、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裡,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邊的成人幫忙。

  五、對學生進行經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邊、水池等有溺水危險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館游泳必須經家長同意。

  3、遇溺水發生,要大聲呼救。

  4、在游泳池內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規定清洗身體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

  (3)睡眠不足,身體過於疲勞,或情緒激動,都不宜游泳。

  (4)選擇輔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潛水鏡等。

  (5)不要冒險跳水。

  (6)遵守游泳池規則。

  (7)飯後45-60分鐘內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況。

  (2)在海中游泳時,必須瞭解潮汐情況。

  (3)總是與海岸線平行遊。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隻。

  (5)瞭解水溫,最理想的是27攝氏度。

  六、做好對學生家長的防溺水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長會"、"家訪"等途徑,透過印發《告家長書》、《致學生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及時提醒和教育學生家長做好孩子的安全監護,增強家長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要求家長特別注意"節假日"期間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

  要從學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好學生死亡事故上報制度,以及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八.防溺水具體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上課期間每一天的學生考勤制度,對遲到缺席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和去向。我們規定,任何班級不得隨意停課和提前放學。

  2、在學校周邊的魚塘、水庫,設立“水域危險”的警告標牌。而且要求,各條線路方向來往的教師時刻關注沿途水域情況。

  3、節假日提前告之家長,與家長取得聯絡,爭取校外力量的支援和配合,嚴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4、建立“學生安全小組”,學生與學生相互提醒和監督。

  5、嚴格資訊通報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況和溺水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把隱患和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牆報、課堂,以及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反覆多次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學習相關安全知識和防範技能,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教育和宣傳活動,營造珍愛生命氛圍,增強預防溺水意識。

  7、圍繞“杜絕溺水事故”這一主題,開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動員大會。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要從學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好學生死亡事故上報制度,以及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防溺水工作制度4

  我校針對近期省內外接連發生中小學生溺水傷亡事故,校領導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採取各種措施,切實加強學生安全教育,確保不發生此類事故。昨天下午,召開了級部主任以上人員會議,會議部署了針對此事的具體措施落實。落實情況如下:

  1、6月10日下午班主任老師利用校訊通通知學生家長,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看護好學生保證不出事故。

  2、安全課教師已從上週利用上課時間對學生進行防暑、防雷擊、防溺水的教育,結合山東濱州溺水身亡的3名小學生案例,進行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3、在國旗下講話,強調安全月活動的落實,對學生進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4、班主任老師利用週一班隊會課強調不游泳、不玩水以及安全月的其他活動;

  5、對周邊河、灣、池塘等水域進行排查,有針對性的進行預防教育。

  6、各班利用黑板報、壁報等上強調防溺水安全知識教育;

  7、組織全校師生觀看防溺水安全教育專題片;

  8、利用校園網、班級部落格等現代教育平臺,積極宣傳,切實將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在實處,保證不出任何意外傷害事故。

  防溺水工作制度5

  根據嘉峪關市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防止學生溺水,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視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學校開展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進行預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經學校同意,嚴禁教師組織學生外出遊覽東湖。

  二、切實開展學生防溺水專題教育

  1.各班要透過晨會、主題班隊會等多種途徑和方式,落實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組織開展一次專題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內容及時記載在班務日誌中。預防溺水事故的主題班隊會要有計劃、有內容、有形式。並按時上交學校存檔。

  三、學生要去游泳必須經過家長同意,並負責陪同、監護。學生不得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到東湖、迎賓湖等地方玩耍,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邊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裡,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邊的成人幫忙。

  四、做好對學生家長的防溺水宣傳教育。利用“家長會”提醒和教育學生家長做好孩子的安全監護。

  防溺水工作制度6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

  3、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4、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工作制度7

  一、日常管理

  1、學校要建立健全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範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範工作機制。

  2、學校應當在校內外水池、流域等易發生溺水的地方設定警示標誌、加裝防護設施。

  3、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勞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時,活動地點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實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相關措施。需乘坐船隻的,必須嚴格檢查船隻的證照和安全效能情況,嚴禁超載。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會印發《致家長的一封信》,透過家庭訪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絡,增強家長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5、加強農村河流、池塘、水壩附近的管理,設立安全警示牌,並在事故多發地設立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

  二、事故處理

  (一)報告程式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快速報告鎮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時間要求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應盡最快的速度報告事故。在5分鐘內向鎮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報告。

  (三)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要簡潔明瞭,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等情況。

  (四)事故報告電話

  中心校:;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電話:110;發生火災報警電話:119;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五)學校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規定的原則和程式等,及時實施救助,並進行妥善處理。

  三、附則

  本制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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