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統計管理制度(精選5篇)
車間統計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間統計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間統計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正常執行,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的全體員工。
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一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一天上午8:30仟各班的出勤情景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時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包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早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開啟。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串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好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團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異常是遇到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聊天、嬉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串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串崗指上班時間串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號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貼合規定,有權決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的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無聊必須經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無聊有條不紊地板房,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出發)。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我崗位的機械裝置、儀器裝置、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壹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禮貌生產,進取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付不服從安排的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第二十三條、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職責維護工作環境的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藥注意節儉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原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必須在明確的標識區內放置。
車間統計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實現均衡、安全、文明生產,結合生產車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實用於車間所有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
3.本制度中若某些規定與《員工手冊》中規定有爭議的最終按《員工手冊》中規定執行。
4.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生產部。
二.考核管理
1.車間所有操作人員工資計算方式統一為:計件模式。
2.車間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上下班按時打卡。
3.上班後5-10分鐘為車間早會時間,所有車間人員必須參加早會,若遇特殊情況必須說明原因否則按遲到處理。
4.車間員工請假需提前1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請假條經同意後方可請假。
備註:a、請假未經批准,不上班者視為曠工,無故缺席者視為曠工。
b、先離開再補假的一律視為曠工。
c、請假具體細則請見《考勤管理規定》補充細則。
5.車間所有人員每月請假不得超過2次,各小組內當天請假人數不得超過1人,請假天數一律不超過10天,若遇特殊情況必須先說明原因否則按曠工處理。
6.車間員工(簽訂合同正式工)主動離職需提前向人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提前天數按勞動合同上規定天數執行,試用期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3天,經同意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備註:辭職期間,員工不得無故請假,若勞動合同註明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則員工必須工作日滿一個月方可離職,未滿離職天數按每天50元對其進行扣除。
7.上班期間車間員工禁止在車間內部接聽與工作不相關的私人電話(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後到車間外部接聽,時長不超過五分),禁止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違反者按違紀處理。(包括組長或組長以上等)。
8.車間員工必須服從工作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疏忽或以任何理由拒絕其工作安排;因車間生產任務需要安排加班時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同意請假者)不允許擅自離開,未經同意後擅自離開按曠工處理。
9.車間全體人員上班期間必須整齊著裝工作服、佩戴防靜電手環,不得穿拖鞋、露肩背心進入車間,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10.上班期間禁止將私人物品、零食等帶入車間,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11.未經同意私自挪用他人工具者一經查實按嚴重違紀處理。
12.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特殊情況需領導批准),若此行為經查核實,員工按實賠償公司經濟損失,並將予以辭退處理。
13.車間每月結合產量、質量、綜合紀律評選出一名優秀員工,給予300元現金或等值物品獎勵,並在全公司通報表揚。
14.當天值日人員負責對車間衛生進行清掃,離開車間時,關閉門、窗電等。
三.質量管理
1.車間應嚴格執按照工藝規程和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生產。
2.車間月成品送檢合格率不得低於98%。對新工人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並有專人指導方可上崗操作。
3.對關鍵過程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定的受控狀態。
4.原材料、半成品、進入車間後首先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若需要讓步接收,需要辦理讓步接收手續。
5.認真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巡檢),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
6.車間區域劃分明確,產品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
7.生產中因操作不當或故意損壞導致產品報廢,經查實後將按產品成本價格的(10-20%)要求個人賠償。
8.新制作的測試工裝應專人進行檢查和校準,判定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嚴禁在使用中故意磕、碰、摔、劃車間裝置、量具、測試工裝,違反者按嚴重違紀處理。
10.車間裝置、量具、測試工裝使用完後按規定擺放到指定位置,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11.未經相關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車間裝置、量具、測試工裝引數,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四.作業管理
1.嚴格按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
2.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3.投入車間生產加工的所有產品必須填寫《生產記錄單》。
4.生產流程確認以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止生產,並及時向組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生產完成後,如有多餘的物料應及時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內。
6.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並要做出明顯的標記,不能混料.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亂丟物料,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7.車間人員下班前,必須將所操作裝置及工作區域進行清理並清點當天生產數量,並填入《每日生產記錄單》,資料必須準確真實,不得弄虛作假,若發現偽造資料者生產記錄資料一律清零。
8.車間人員嚴格按照產品工藝規程及作業指導書進行操作,擅自更改生產工藝、流程等造成品質問題,由作業人員自行承擔其相應的責任,並按嚴重違紀處理。
9.車間人員操作時必須對所有產品進行編號,並按要求填寫相關記錄表單,若不按要求對產品進行編號或不按要求填寫相關記錄表單者,一經發現將按違紀處理。
10.生產現場均為設定作業區,員工不得隨意到非作業區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場地,應請示批准。
五.其他管理
1.車間新招員工試用期間每天必須填寫個人《每日生產記錄單》,試用期工資按照寧波市基本工資標準發放,試用期過後實行計件模式。
2.所有人員對公司的任何合理化建議一經批准採用後,參照員工守則中《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髮放。
備註:
a、違紀按10元/人/次處罰,嚴重違紀按50元/人/次處罰。
b、曠工為嚴重違規,曠工按(20元/時)元處罰。
c、一月累計違紀5次以上,一月累計三次嚴重違紀或曠工3天,公司有權直接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車間統計管理制度3
1、建立和健全機動車檢測服務措施,最佳化檢測設施、場地環境和檢測秩序。嚴禁受檢車輛裝載危險、化學物品進入檢測公司內;嚴禁在檢測場地進行機車輛調修、以及進行與機動車輛檢測無關的作業活動。
2、建立設施環境監控措施,保證檢測工作的正常進行,對影響檢測裝置、儀器檢測結果的有效性和準確性的設施、環境條件,實行動態監控與維持並做好記錄。
3、設施環境的監控和維持由檢測組負責,部門質量監督員在監督過程中發現設施和環境出現偏離時,應及時進行偏離處理和糾正。重大偏離應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同時責成終止車輛檢測。同時對此期間的出具的檢測結果有效性進行分析與處理。
4、對特殊的檢測作業區域,設立明顯警示標誌嚴格限制無關人員進出。
5、相鄰檢測作業區檢測作業或本作業區檢測作業過程有相互影響或干擾正常檢測工作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阻斷影響鏈,確保檢測結果的有效性和準確性。
6、檢測人員在機動車檢測過程中嚴格按照機動車檢測的環境條件要求開展檢測工作,並做好原始記錄。
7、檢測作業區的設施和環境條件的監控和維持,按照《環境條件控制程式》的規定執行。
8、公司各檢測職職能部門負責本公司轄區的檢測儀器裝置,作業場所和場地環境進行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消除干擾因素保持清潔、井然、整齊、安全良好的受控狀態。
9、非檢測人員或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許可不得進入檢測場地。在經公司領導的許可在公司有關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同時遵守《客戶機密和所有權保護程式》等相關規定要求。
10、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人員檢查各部門的日常安全管理情況,對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應該做好檢查記錄,並提出整改意見,同時及時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實。
車間統計管理制度4
1.目的
本規程旨在為無菌操作及無菌室的保護提供一個標準化規程。
2.適用範圍
生測實驗室
3.責任者
QC主管生測員
4.定義無
5.安全注意事項
嚴格無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汙染;操作人員進入無菌室應先關掉紫外燈。
6.規程
6.1.無菌室應設有無菌操作間和緩衝間,無菌操作間潔淨度應達到10000級,室內溫度保持在20-24℃,溼度保持在45-60%。超淨臺潔淨度應達到100級。
6.2.無菌室應保持清潔,嚴禁堆放雜物,以防汙染。
6.3.嚴防一切滅菌器材和培養基汙染,已汙染者應停止使用。
6.4.無菌室應備有工作濃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0%的酒精,0.1%的新潔爾滅溶液,等等。
6.5.無菌室應定期用適宜的消毒液滅菌清潔,以保證無菌室的潔淨度符合要求。
6.6.需要帶入無菌室使用的儀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應包紮嚴密,並應經過適宜的方法滅菌。
6.7.工作人員進入無菌室前,必須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後在緩衝間更換專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0%的乙醇再次擦拭雙手),方可進入無菌室進行操作。
6.8.無菌室使用前必須開啟無菌室的紫外燈輻照滅菌30分鐘以上,並且同時開啟超淨臺進行吹風。操作完畢,應及時清理無菌室,再用紫外燈輻照滅菌20分鐘。
6.9.供試品在檢查前,應保持外包裝完整,不得開啟,以防汙染。檢查前,用70%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6.10.每次操作過程中,均應做陰性對照,以檢查無菌操作的可靠性。
6.11.吸取菌液時,必須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觸吸管。
6.12.接種針每次使用前後,必須透過火焰灼燒滅菌,待冷卻後,方可接種培養物。
6.13.帶有菌液的吸管,試管,培養皿等器皿應浸泡在盛有5%來蘇爾溶液的消毒桶內消毒,24小時後取出沖洗。
6.14.如有菌液灑在桌上或地上,應立即用5%石碳酸溶液或3%的來蘇爾傾覆在被汙染處至少30分鐘,再做處理。工作衣帽等受到菌液汙染時,應立即脫去,高壓蒸汽滅菌後洗滌。
6.15.凡帶有活菌的物品,必須經消毒後,才能在水龍頭下衝洗,嚴禁汙染下水道。
6.16.無菌室應每月檢查菌落數。在超淨工作臺開啟的狀態下,取內徑90mm的無菌培養皿若干,無菌操作分別注入融化並冷卻至約45℃的營養瓊脂培養基約15ml,放至凝固後,倒置於30~35℃培養箱培養48小時,證明無菌後,取平板3~5個,分別放置工作位置的左中右等處,開蓋暴露30分鐘後,倒置於30~35℃培養箱培養48小時,取出檢查。100級潔淨區平板雜菌數平均不得超過1個菌落,10000級潔淨室平均不得超過3個菌落。如超過限度,應對無菌室進行徹底消毒,直至重複檢查合乎要求為止。
7.參照
《藥品衛生檢驗方法》
《中國藥品檢驗標準操作規範》中(無菌檢查法)章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藥行業標準YY/T0188.6-1995《藥品檢驗操作規程》
8.分發部門
質量管理部
車間統計管理制度5
1、在車間勞動的服刑人員必須遵守各項監規紀律,服從警官安排。
2、遇有外賓或上級領導參觀檢查車間時,聽到口令應起立問好,回答問題時必須立正。
3、服刑人員在車間勞動時,嚴禁大聲喧譁、衣冠不整,嚴禁不文明言行舉止。
4、嚴禁私自接受外協人員的物品,嚴禁透過外協人員傳遞信件及物品。發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向警官彙報。
5、服刑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四互三共”互助小組固定座位,不得私自變動勞動崗位,不得自行脫離互監,離開互監小組時應報告,車間小組長及小組人員必須知道其去向。互監組內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警官彙報。
6、各車間必須按規定按時領發勞動工具,並做好記錄,由管理警官按時檢查簽字。
7、服刑人員應愛護勞動工具,不得將勞動工具作其他用途,嚴禁將勞動工具帶出車間。
8、生產過程必須嚴格按照生產質量要求進行,不得私自丟棄生產材料,質量不達標的應及時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一律沒收。故意損壞產品、矇混過關的,視情節予以處理。
9、遇生病不能參加勞動時,應先寫看病報告到醫務室就診後再找警官請假。不得無故離開勞動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