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運營管理制度(通用7篇)

企業運營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運營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運營管理制度1

  為確實加強公司安全運營線的管理力度,確保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增強員工責任心和服務意識,提升服務品質,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訂本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安全運營線各崗位的稽查、監督、考評全部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條:對安全運營線各崗位進行稽查、監督、考評按“分級稽查、逐月考評、全員監督、公平公正”的方針和“不管不評、不訴不理”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本辦法與公司《安全運營線員工考核細則》及其它規章制度結合實施,配套使用。

  二、工作稽查

  第四條:工作稽查指上級對下級的工作檢查;按分級管理的原則,每個負有管理責任的員工都必須承擔稽查責任,切實做好管理鏈中自己下一級的工作稽查。

  第五條:稽查的主要內容:

  1、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情況;

  2、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3、文明服務、安全生產情況;

  4、對交辦工作的落實情況;

  5、處理問題公平公正情況;

  6、公司佈署的其它稽查事項。

  第六條:工作稽查按管理許可權劃分稽查責任:

  1、安全運營分管領導主要負責稽查各分部經理、安全運營部經理,有權稽查上述人員管理下的全體員工;

  2、安全運營部按各自的分工主要負責稽查各分部經理、助理;有權稽查本部和各分部的全體員工;

  3、分部經理主要負責稽查本部助理、文員,有權稽查本部的全體員工;

  4、分部助理按照分工主要負責稽查站長、安全員、機務員、分隊長、後勤人員,有權稽查本部的排程、駕駛員等員工;安全員、機務員協助分部助理稽查站長、分隊長及其他排程、駕駛員等員工;

  5、站長主要負責稽查本站範圍內的排程、駕駛員(含臨時進入本站)等員工;

  6、分隊長主要負責稽查本分隊的駕駛員,並有權監督本分部其他分隊的駕駛員和排程等員工。

  第七條:管理人員對自己管轄範圍內所做出的處罰決定,不計入對該管理人員或部門的考評;由上級管理者做出的對該管理人員管轄範圍內員工的處罰決定,除對過失員工處罰外,過失員工的上一級管理人員還要按過失員工處罰金額的10%承擔管理責任。

  第八條:工作稽查按照“一事一查”的原則辦理,稽查中發現問題一經發現,稽查者可直接對照《安全運營線員工考核細則》當即處理。

  第九條:稽查處理結果按照經濟處罰每10元扣1分的比例,計入月度考評成績。

  第十條:監控稽查是公司運用技術手段對分部及個人的稽查,監控稽查結果與現場稽查結果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稽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必須有書面情況說明和處理意見,並收集歸檔,處理意見要送達被處理人簽收,分部的處理按問題性質分別上報安全運營部備案。

  第十二條:按照下列許可權對稽查問題進行處理:

  1、對個人的經濟處罰由有稽查處理許可權的部門研究決定;

  2、對個人停崗停薪一個月以上的處罰及解聘的處理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或安委會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對稽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員工,在收到處理意見三天內,可以向公司申請複議,公司按照問題性質,責成安全運營部或工會在五天內調查核實,並回複復議結果,但複議期間不影響處理的執行。超過三天仍未要求複議的,以後就同一件事不得再行復議。

  第十四條:經過調查核實,相關部門稽查處理情況有事實失實或處理不公、適用條款不當的,可以責成重新處理。

  第十五條:對不配合稽查的員工,按照《安全運營線員工考核細則》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稽查和處理必須公開公正、不殉私情,如果有不當運用稽查許可權,有針對性地對同一人打擊報復,並出現三次以上失實稽查和不公處理的,對責任人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相互監督

  第十七條:相互監督是指各分部沒有管理隸屬關係員工之間的相互檢查和督促,相互監督是工作稽查的重要補充和完善。

  第十八條:監督不受管理權的限制,主要是被管理者對管理者自下而上的監督和員工之間橫向的監督,監督的內容和稽查的內容相同。

  第十九條:員工在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按以下某一種方式處理:

  1、當面勸導、督促其改正;

  2、電話舉報給有處理權的負責人;

  3、書面舉報給有處理權的單位或負責人;

  第二十條:監督舉報必須說明事件時間、地點、責任人和造成後果,舉報人須說明自己的真實身份,原則上不接受匿名舉報。

  第二十一條:有關單位或負責人接到監督舉報後三天內必須組織調查核實,如舉報情況屬實,立即按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理,並將調查和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

  第二十二條:對監督舉報問題的處理辦法和處理許可權,與工作稽查處理相同。

  第二十三條:社會義務監督員是受公司委託,負有特別權利的監督人員,對社會義務監督員的監督行為不配合的員工,參照《安全運營線員工考核細則》中不配合稽查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各有關單位和負責人對監督舉報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按照公司制度相關條款處理,對打擊報復監督人參照不配合稽查的條款從嚴處理。

  第二十五條:如出現同一舉報人對同一被監督人的多次失實的監督,視作惡意舉報,視其情節按照公司制度相關條款處理。

  四、崗位考評

  第二十六條:崗位考評是對員工在所在崗位履行職責工作績效情況的綜合考核、評定,分為月度崗位考評和年度崗位考評。

  第二十七條:崗位考評按照管理許可權逐級進行:

  1、安全運營分管領導負責考評安全運營部經理、各分部經理;

  2、分部經理負責考評分部助理、文員;

  3、各分部助理按照分工、分別負責考評站長、機務員、安全員、分隊長、後勤人員;

  4、站長、分隊長負責考評排程、助理排程、駕駛員。

  第二十八條:對員工的月度個人考評實行定期考評,每月21日至30日為考評日。考評內容分兩部分,一部分為應當共同遵守的公共行為規範;一部分為本崗位應當履行的職責和遵守的規範,採用百分制計分法(見附表)。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獎勵加分和稽查、監督處理扣分當月計入月度考評之後,最後綜合得分為員工月度考評分值。

  第三十條:員工崗位年度考評就是將員工逐月考評情況綜合累計的結果,年度考評基準分為1200分。

  第三十一條:員工年度考評的結果整理歸檔,作為員

  工年度獎金、評先評優和年度續聘、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據。

  五、上報和彙總

  第三十二條:各分部第一負責人是分部個人稽查、監督、考評情況整理彙總上報的責任人,分部文員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十三條:分部對個人的稽查結果應當上報安全運營部備案;對個人月度考評結果,經分部負責人簽字後,於每月28日前報安全運營部彙總;安全運營部在每月30日前報安全運營分管領導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備案。

  第三十四條:分部個人的年度考評結果在每年12月30日前,各分部文員上報到安全運營部,安全運營部彙總後上報給安全運營分管領導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存檔。

  六、組織領導

  第三十六條:公司成立“安全運營線稽查考評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安全運營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總辦主任、安全運營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計劃財務部經理、維修中心經理、各分部經理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日常辦公設在安全運營部。

  第三十七條:各分部要相應成立稽查考評小組,在分部經理的領導下開展稽查、監督、考評工作。

  七、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以往規定中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企業運營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國XX通訊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並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範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資訊保安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定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範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透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准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定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後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並交還出入證後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並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並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並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並記錄離開時間後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腳踏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定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定),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於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並按照有關規範設定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並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築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儲存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後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效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裝置(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裝置、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於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築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裝置。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並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XX通訊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裝置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裝置、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菸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裝置;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並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儲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築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菸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誌;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並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範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範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範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範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定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定),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範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影儲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後,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範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安全防範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範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範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彙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裝置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並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裝置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支援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定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於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並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櫃儲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洩漏報警裝置並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並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裝置、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採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資訊保安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許可權進行操作,並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裝置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資訊。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許可權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後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並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運營管理制度3

  一、員工宿舍的入住與遷出

  1.員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現有裝置器具的狀態登記(如衛生間設施門窗床鋪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證,與遷出員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遷出員工需將個人床鋪、抽屜、物品清理乾淨,並做好宿舍衛生後與入住員工進行交接。

  二、宿舍員工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的乾淨整潔,保持床鋪以及個人物品的擺放整潔。

  三、員工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

  四、宿舍內禁止做飯,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飯器具(包括菜刀、砧板、電飯鍋、電磁爐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飯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類、油、各類調味料等)。

  五、宿舍未經允許,不得有外來人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需上級批准後,方可入住,且負責宿舍財產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酒精、妥善處理好菸頭。

  七、水電管理

  1.宿舍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2.未經公司允許,宿舍內不得存在電熱管、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電水壺除外)。

  3.宿舍用水標準:5噸/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稽核代收。

  4.宿舍用電標準:夏季用電標準40度/人/月(冬季用電標準60度/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稽核代收。

  八、宿舍內裝置器具需愛惜使用,如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根據宿舍交接登記清單溯源責任人.

  九、運營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每週1次抽查,每月全體宿舍的檢查。

  十、處罰

  1.宿舍存在衛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未經允許,有外來人入住,未經允許的電器裝置,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且對宿舍員工上級罰款100元/人;第三次,對違反規定的宿舍內員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記憶體在做飯行為,且存在做飯食材,器具等,沒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頭警告並扣除下月餐補;第二次,書面警告並扣除下月餐補;第三次,辭退違反規定員工。

  3.因違反規定,未做好防火防電,造成電火損失,由該員工承擔所有損失,且報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運營部執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企業運營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做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防範,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對公司的安全防範措施做如下安排: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成員。

  三、內容

  (一)運營管理部

  1、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每月不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

  3、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4、督促建立健全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安全稽查部

  1、每月召開司乘人員安全例會至少一次,宣講安全法律法規、行車安全常識、剖析典型事故等,使司乘人員受教育面達到100%。

  2、每月路檢路查次數不少於三次。

  3、安排專人對駕駛員檔案進行管理。

  4、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消防大檢查。

  (三)機務管理部

  1、加強車輛二級維護及每日例檢制度,對不按時維護及例檢車輛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處罰。

  2、每季度舉行一次愛車升級賽活動,使車輛參加率達到100%。

  (四)綜合事務部

  1、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基礎材料完備、齊全。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力度,透過板報、圖片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生產,年度宣傳安全工作次數不少於4次。

  (五)財務管理部

  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合理、及時運用。

  企業運營管理制度5

  當您置身於通透開闊的環境中,張口便可品嚐新鮮無公害美食。遠離城市的喧囂,賦予了傳統餐廳健康與休閒,感受著這裡多樣化的美食;食物的賣相好,味道也好,價位低,經濟實惠。省去了您人少不好做飯的煩惱,省去了您做飯時繁瑣的步驟,這裡有您家一樣的感覺。這應該是我們梨城最大美食中心的前景展望。

  那麼為了保障每位業戶在天匯美食城經商的和諧與共贏;請廣大業戶積極配合天匯商廈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虛度我們所投入的每一分金錢。

  一、美食城各檔口碗、盤等餐具的說明:

  1、各檔口的業戶自行將餐具標有清晰的標示,而且不允許與其他檔口餐具標示同樣,不允許模仿其他檔口的標示,違反者罰款50元。

  2、如有檔口在閉店前發現餐具丟失,在同樓層內可互相監督檢查,發現該檔口有不當收留餐具者罰款50元並物歸原主。

  3、各檔口業戶不得以任何原由將餐具新增本檔口標示,一旦發現有塗改者罰款100元,並物歸原主。

  4、如有餐具送錯或拿錯者,請業戶自覺將餐具物歸原主,否則每套餐具罰款50元。

  二、美食城轉項、添項、轉租規定:

  凡在天匯美食城經商的業戶,必須按協議上籤訂的經營專案經營,不允許超出協議以外的`經營範圍,不得私自轉項、添項,如私自轉項、添項,商廈有權責令其業戶停止該專案的經營,各檔口經營的主項,不允許其他業戶新增為自主攤位的副項,如需轉項、添項的業戶必須向商廈主管經理申請,經商廈允許後,業戶方可與商廈簽訂補充協議,如業戶由於經營不善會有其他原因等需要轉租檔口時,不允許停業轉租(不允許在本檔口內貼有出兌或轉租的標示)如有進修、學習的需要歇業時,須向主管經理說明情況,經商廈領導同意後方可歇業。

  三、美食城水、電、燃氣使用安全的規定:

  各檔口的業戶必須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使用各檔口內的裝置、設施及用電,嚴格遵循日常使用規範,不得私拉亂接電源、電線,閉店前仔細檢查本檔口水、電、燃氣及窗戶是否關閉,如因使用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業戶自行承擔。各檔口的業戶自行承擔裝置、設施的日常維修、維護及保養。

  四、各檔口業戶的管理規定:

  1、商廈提供客用公共設施,為各檔口配備上、下水;排油煙系統。各檔口業主有所需要購置的,按照安全、整齊、美觀的原則自行配備並保持本鋪位內的衛生與陳列橫平豎直的體現。

  2、為提升整體對外形象,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文化氣氛,各檔口必須根據天匯商廈的各項規章制度行事,否則,處以清除場地或罰款(未及時繳納的所罰款項,將在質保金中雙倍扣除)。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商廈視天氣情況決定,各檔口業戶不得干預。

  4、每天用餐時間段(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6:00—18:00)必須將廚房門關閉,以免影響外界對您及商廈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更好的發揮空調的作用,如有違規樓層管理處,將以記分形式來評定您合同期滿,是否可再次續簽或地理位置。

  4、各檔口業戶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不得空崗、空攤或閉攤出租、出兌;如違約立刻終止合同取消經營資格,租金不予退還。

  5、各檔口業戶的經營範圍,經營品種必須上報。經商廈領導同意後,方能經營、否則視為違規。

  6、各檔口必須服從天匯商廈,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業戶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7、業戶如出租、出兌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管理層,經批准後與下一業戶(或領導)交接,交換所借用或租用的設施、裝置、工具等。若有缺損按原價賠償(裝置自然折舊不算在內)。

  8、各檔口業戶經營過程中需要的生產裝置自行負責。

  9、各檔口業戶在經營期間,若與其他檔口(或顧客)產生矛盾糾紛,須向上級領導彙報協調解決,對擅自處理並對商廈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為,將處以扣留質保金以及取消在天匯商廈的經營權利或解除合同。

  五、美食城的衛生制度:

  1、檔口內裝置設施及牆面要清潔乾淨,地面清潔,玻璃光亮達到無蠅、無異味。

  2、不銷售變質、過期、發黴、生蟲等食品。

  3、餐具用後洗淨、消毒、保潔。

  4、檔口內工作人員要著裝上崗,佩戴工牌,使用禮貌用語,工前便後洗手消毒。

  5、食品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櫃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銷售工具。

  6、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塗豔色指甲,不準濃妝豔抹。

  7、餐具要無缺口、無裂縫、無破損、無汙漬、清潔完好,保持光亮。

  8、廢棄垃圾要在分離後清倒在指定地點,不準隨地亂扔垃圾,不準將檔口內垃圾倒入大廳;不準在檔口內的下水處清倒熱水,設施如有損壞自行負責,按價賠償。

  9、前臺服務員在飯口時要保持微笑、站立服務,各業戶不準帶小孩上崗,用規範語言、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10、要遵守商廈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商廈執行突發事件。

  11、工作人員在清理時,不得亂動和私拿顧客東西或公共物品,不準向顧客索要物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請交工。

  12、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特別是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要及時檢查水、電、燃氣等,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13、抹布、掃把、水桶等清潔用品,應放在安全地方、不得外漏,不可留在通道或大廳內。

  六、處罰條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約定繳納租金達十五天的(扣除質保金並清場)。

  2、與顧客或其他檔口業主發生矛盾,擅自解決給商廈造成不良影響的(罰款100元)。

  3、經營後營業狀態經協調管理依然不佳,可退場(扣除相應管理費)。

  4、不服從商廈正常管理(可清退出場)。

  5、水、電費結清後,辦理退場。合同終止後,各檔口自行採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6、各檔口裝修不得拆卸,商廈不負責賠償。

  7、任何時候不得動用公共設施(水、電、桌椅)等,各檔口業戶應以動線以裡為“家”不得逾越,串崗等出現,如有違規罰款50元。

  8、上班遲到、早退(罰款每分鐘1元)。

  9、如有吸菸者。(罰款200元)

  10、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的。(罰款50元)。

  11、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如人員無健康證)(罰款100元)。

  12、上班時間看書、閱報、吃零食、喝飲料、打瞌睡(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4、不按指定員工通道出入,著便裝進入工作崗位(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5、餐含異物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6、違反工作程式,造成工作隱患(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7、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8、抗拒領導、態度惡劣;工作不當造成,停水、停電等重大事故者(清除商廈)。

  19、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鬥毆(清除商廈)。

  20、故意損壞公物;對外界發表有關商廈的汙衊性言論;發表有損商廈名譽等言論者(清除商廈)。

  七、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辭職須提前與領導申請,在下一任未到崗前不得離崗,否則工資按曠工扣除。

  3、員工請事假需提前申請,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不予批准,每月超過三天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4、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可換班、替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主管領導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5、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八、儀容儀表:

  1、工作時間應穿著規定的工作裝。

  2、工作裝要整潔、挺直、工牌要正確帶在左胸口位置上。

  3、工作人員著裝後應接受經理檢查。

  4、工作人員應保持面容清潔、頭髮整潔、髮型美觀、大方。

  5、顧客的詢問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如遇顧客不當言行,不可針鋒相對,應婉轉解釋,堅持顧客永遠是對的。

  注:樓層經理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顧客特別注意,防止其吸菸等行為。

  企業運營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燃氣稽查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用氣管理,規範用氣行為,維護使用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燃氣事業發展。打擊偷竊燃氣等違章行為,強化稽查管理,保證燃氣企業安全平穩供氣,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落實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氣軟體系統中將逾期3個月未購氣使用者設為黑名單,組織安檢人員對列入黑名單的使用者逐一進行落實。

  第三條 對直通、倒拔表字等竊氣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同時,應做到:

  1、對利用各種手段偷盜氣的,由安檢人員責令其立即終止盜氣行為,並停止供氣,並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2、對盜用燃氣情節嚴重的,申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對刁蠻使用者、拒不整改使用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罰,防止燃氣費的流失。

  第四條 對未加裝防盜封的使用者,利用安檢期間進行加裝。

  1、如發現表封有被損壞現象,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並安排人員進行入戶檢查,以確定該使用者是否存在盜氣行為。

  2、重點對無改管手續,擅自將燃氣管線進行改動的燃氣使用者,尤其是針對那些將燃氣管線進行改動的燃氣使用者,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並責令改正。

  3、加大對私接熱水器、採暖爐使用者的查處力度,對拒不整改的使用者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安全隱患。

  第五條 對違章佔壓燃氣管線的使用者及單位,向其講明佔壓燃氣管線的危害性,並透過法律宣傳做通違佔戶的思想工作,爭取其主動自行拆除佔壓建築物,確保燃氣管線安全輸氣。

  第六條 注重對公服及工業使用者的稽查檢查,對重點使用者的燃氣使用情況做到及時掌握。

  第七條 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二章 入戶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民使用者每年進行至少兩次的入戶安全檢查,檢查時員工要統一著裝,佩戴公司工作牌。

  第二條 確認燃氣使用者裝置有無人為碰撞、損壞。如發現人為或故意損壞情況,應禮貌提醒使用者,注意保護有關裝置,同時耐心地對使用者進行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宣傳,並將有關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三條 檢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動,是否被作為其它電器裝置的接地線使用,有無鏽蝕,重物搭掛,膠管是否超長及完好。對存在的問題向用戶提出整改意見並幫助和監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條 檢查用氣裝置是否符合安裝要求,裝置效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對不能滿足安裝和使用要求的裝置,必須向用戶講明原因,提出建議。

  第五條 檢查有無燃氣洩漏、灶前壓力和氣表執行是否正常。 第六條 對使用者提出的相關要求和幫助,應提供相應幫助。

  第七條 檢查合格後,請使用者簽字確認,當次未能入戶檢查的使用者要詳細說明原因。

  第八條 凡是進行年檢和日常維修結束後,應隨時填寫“使用者使用證”的相關內容及檢查記錄。

  第九條 妥善保管各種檢查記錄,以備公司組織人員進行查驗。

  第十條 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三章 入戶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運營人員的服務質量,提高公司的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作人員上崗必須佩戴工作卡。

  第三條 對待使用者要主動熱情、文明禮貌。

  第四條 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條 工作應堅持利民、便民原則。

  第六條 不準擅自向用戶收取額外費用。

  第七條 不準向用戶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不準向用戶索取或非法收授財物。

  第八條 未經審批不得私自為使用者安裝和改裝燃氣設施。

  第九條 不準要求使用者為其提供勞力、運輸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條 對待使用者的詢問要耐心解答,不準用粗暴的語言對待使用者,不得與使用者發生爭吵,要主動向使用者講解燃氣設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條 安裝期間嚴格遵守施工紀律,不能接受使用者飲料、水果、食品、菸酒等各種招待;禁止擅自動用使用者物品,損壞使用者物品照價賠償;尊重使用者,儘量避免影響使用者的日常生活;安裝期間,除安裝地點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條 安裝完畢將汙染的牆面、地面打掃乾淨,恢復原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運營管理制度7

  第一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是公司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是第一效益的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安全警鐘長鳴。

  二、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的活動,各級管理人員要經常糾違章、查隱患,消除事故苗頭。

  三、發生重大事故(含生產事故),安全稽查部必須在一小時內向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口頭彙報,二日內向公司寫出書面報告。

  四、事故發生後堅持“三不放過”即:肇事者本人認識不深刻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不放過;員工不吸取教訓不放過;經常進行“案例剖析”,適時組織現場教育。

  五、堅持車輛“三檢”(日檢)制度,公司必須專人負責回場檢驗,認真填寫《車輛檢查逐日登記表》和《車輛技術狀況合格證》的發放工作,經常保持車況良好。

  六、車輛轉向、傳動、制動、車門、燈光等關鍵部位,須有效良好,嚴禁帶病車上路執行。

  七、事故結案的各種報銷憑證單據,借條等手續一律由傷者本人或家屬代理人辦理,禁止公司內部人員代辦。

  八、嚴格控制事故費用開支,報銷單由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列支。

  九、駕駛人員交通肇事後,從肇事次月起,預扣事故費用,待結案後多退少補。

  第二章安全防範措施

  一、目的

  為做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防範,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對公司的安全防範措施做如下安排: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成員。

  三、內容

  (一)運營管理部

  1、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每月不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

  3、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4、督促建立健全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安全稽查部

  1、每月召開司乘人員安全例會至少一次,宣講安全法律法規、行車安全常識、剖析典型事故等,使司乘人員受教育面達到100%。

  2、每月路檢路查次數不少於三次。

  3、安排專人對駕駛員檔案進行管理。

  4、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消防大檢查。

  (三)機務管理部

  1、加強車輛二級維護及每日例檢制度,對不按時維護及例檢車輛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處罰。

  2、每季度舉行一次愛車升級賽活動,使車輛參加率達到100%。

  (四)綜合事務部

  1、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基礎材料完備、齊全。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力度,透過板報、圖片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生產,年度宣傳安全工作次數不少於4次。

  (五)財務管理部

  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合理、及時運用。

  第三章24小時值班制度

  一、目的

  為切實做好道路運輸組織管理工作,確保旅客運輸安全、優質、快速、有序進行,努力做好運輸服務工作,樹立行業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成員。

  三、內容

  (一)值班人員電話必須保持隨時暢通,值班期間要有值班記錄。

  (二)值班人員要及時受理投訴、遺物報失等服務,並按照登記、核實、處理、答覆的程式辦理。

  (三)值班人員對突發事件及嚴重違規違章事件,要迅速反應,現場處理。遇有重大事件或發生亡人運輸事故,要及時上報。

  (四)值班人員對值班安排和值班記錄要存檔保留以備檢查。

  第四章運營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設專人管理和排程。

  二、建立單車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制度。

  三、實施gps動態監控管理。

  四、建立保險、二級維護,車輛年審告知制度。

  五、除按客運車輛規定強行檢測外,對車輛將實行駕駛員三檢(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後),班組每週一檢,運營管理部每旬一檢,公司每月一檢制度,建立常規的自查、互查,班組交叉查、部門集中查、公司隨時查的安全檢查體系。

  六、把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納入強制性任務中,車輛在維修和強制保養時,駕駛員必須到現場配合修理人員進行維修。

  七、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駕駛員因休假、事假等原因離崗時,必須將車輛鑰匙交給運營管理部統一管理。

  八、車輛相關證件由運營管理部統一管理,外派車輛必須到運營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證件方可出車,用完後必須交還運營管理部。

  九、對車輛的消耗進行單車核算,對維修、配件、材料、輪胎、油耗等,進行綜合考核對比,並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駕駛員除執行交給的工作任務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動車。

  第五章車輛裝備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經常性裝備:凡原廠裝備的各種附件、儀表、備胎、隨車工具等、以及汽車運輸時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增加經常性裝備,必須保證齊全、全好。

  二、車輛的臨時性裝備:

  1、季節性執行裝備,冬季應根據地區氣候條件裝備發動機保暖套或三熱氣簾,嚴寒地區還應攜帶隨車預熱和保暖裝置。

  2、透過冰雪、泥濘及翻漿道路時,應根據需要配備防滑鏈、牽引繩、鐵鍬等裝備。

  3、從事公路客運的車輛必須配備,一下安全防護器材:

  (1)棍棒(長度60cm、直徑4cm、數量2根)

  (2)繩索(長度200cm、數量2根)

  (3)石灰包(數量2包)

  (4)滅火器

  (5)三角木(數量2塊)

  第六章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提高安全營運工作,規範駕駛員行為,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服務意識,維護公司形象,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真正做到獎罰分明,充分體現公司管理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促進廣大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客運公司駕駛員管理制度如下:

  一、駕駛員操作規範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公司《安全運營生產管理制度》;做到服從管理、遵章守法、愛崗敬業、安全行車、優質服務;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

  (二)由於營運駕駛員具有操作的獨立性和廣泛的聯絡性。因此,要求駕駛員必須具有處置問題與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顧全大局的觀念、豐富的旅遊業務知識、較強的法律意識以及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

  (三)自覺遵守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四)嚴格執行“限速行駛,有序進站、按站停靠、停穩開門、關門起步”二十字方針。

  (五)切實做好出車前、營運中、回站後的“三檢”工作,堅決杜絕安全隱患的發生。

  (六)不無故空駛、不佔道搶行、不穿拖鞋駕駛車輛。

  (七)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後駕駛、嚴禁駕駛員擅自換班、嚴禁將車輛交與外單位的'人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八)車內發生不明煙火或其它意外時,要沉著冷靜,立即停車,開啟車門、疏散遊(乘)客、切斷電源、採取果斷的有效的措施,確保遊(乘)客生命財產安全。

  (九)發生行車事故時,應立即停車,搶救傷員和財物,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護現場並迅速報案,並查詢證人。

  (十)雨霧天行車,適當降低車速,提前採取預防性措施,不爭道搶行,霧大時開啟霧燈或小燈,多鳴喇叭,勿太靠路肩行駛。

  (十一)冰雪道路行車,應做到油門緩、變速緩、轉彎緩、轉向緩、抬離合器緩、加大轉彎半徑,儘可能採用發動機制動和間斷制動。儘量避免使用行車制動器,切忌猛打轉向盤或緊急制動、抬離合器踏板時按照“兩快、兩慢、一停頓”的要求操作。

  (十二)過彎道時應減速、鳴號、靠右行,注意觀察。如發現對方來車,有條件的一方或下坡車必須停車讓行。但下坡的車輛已駛入彎道時上坡車應停車讓行。若因有條件的不讓行,發生事故由有條件的一方負責。

  (十三)為了避免下坡時長時間使用行車制動,造成剎車效能變差,下坡時使用緩速器、低速檔行駛。嚴禁空檔行駛。

  (十四)收班後,駕駛員應自覺檢查車輛外表是否完好,若有碰撞、刮擦應及時上報。

  (十五)每個駕駛員要養成一種良好的職業習慣,在停車時按逆時針方向檢視汽車各外露部件是否有異常狀況和失常現象。及早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行車安全。

  (十六)駕駛期間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任何時間不開“英雄車、賭氣車、霸王車”。做到得理也讓人,主動積極地維護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

  二、駕駛員服務規範

  (一)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牢記“遊客至上,服務為本”的服務宗旨。講求職業道德,文明優質服務,充分發揮旅遊文明視窗的作用。

  (二)當班時間統一使用標準普通話和“請、您好、謝謝、對不起”等文明禮貌規範用語;與遊(乘)客對話時要有親和力。

  (三)行車中不與他人閒談、嬉笑、吸菸、飲食、接打手機、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四)開、關車門要注意車內,觀察車外,宣傳疏導,防止意外;並在車輛行駛中及時提醒,制止遊客將頭、手等伸出窗外或倚靠玻璃門窗等危險行為,確保遊客安全。

  (五)維護車內秩序,制止不良行為,發生打架、鬥毆、盜竊、刑事犯罪等重要事件時應及時停車,應及時告知乘客和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處理。

  (六)禁止遊(乘)客將“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帶上車。

  (七)遊客上車時,駕駛員必須站立迎接。發車前,駕駛員必須自我介紹,本次車由我為您提供服務,該車由××站發往××景點,祝大家旅途愉快,請對我們的服務提出寶貴意見。在車輛起步前,要準確操作車內影片,播放光碟。

  (八)車輛在執行中出現故障不能繼續行駛時,應向遊(乘)客致歉並說明原因,迅速向排程彙報,儘快將遊(乘)客送到目的地。

  (九)與遊(乘)客發生糾紛時要得理讓人,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當受委屈模範。

  三、駕駛員著裝管理

  (一)駕駛員上班時間必須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禁止穿著自備服裝及佩戴有損公司形象的飾物。

  (二)駕駛員上班時應按規定系領帶,佩戴工作牌。做到規範、安全、優質、高效的服務。

  (三)工作服必須保持乾淨、整潔、無皺褶,禁止卷褲腿、袖口等不文明行為。

  (四)駕駛員工裝、工作牌上崗時穿著使用,嚴禁外借他人。

  四、車輛衛生保潔管理

  (一)要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服務設施齊全有效。做到“三無六淨”,即無塵土、無油汙、無果皮紙屑和車身淨、頂棚淨、空調系統淨、座椅淨、地板淨、玻璃淨。

  (二)車輛實行全天候保潔、車廂每趟清掃,不留死角。

  (三)雨天應保持車輛號牌清晰,燈光齊全有效。

  (四)停車場地衛生應隨時保潔、地面無垃圾、無油汙、無煙頭。

  五、獎勵

  公司設立優秀駕駛員獎、委屈獎、好人好事獎。年終透過考評、評比,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設立獎勵基金給予獎勵。駕駛員年終評先標準:

  (一)考勤:每月為滿勤,無病事假和曠工(包括違章停班)。

  (二)任務:完成全年計劃公里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出車任務。

  (三)節能:全年無超材料、超油。

  (四)安全:一年內無任何責任事故者事故。

  (五)服務:無責任糾紛,無新聞媒體曝光現象。

  (六)一年內公司安全、優質服務檢查中全部達到95分以上者。

  (七)學習:安全日、安全活動無遲到缺席者。

  (八)無其他不良現象。

  六、罰則

  (一)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或機械責任事故,符合下列情形,給予責任人黃牌警告,留用一年察看。

  駕駛員全年累計事故費用以責論攤達一萬元。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駕駛員一年內累計發生3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事故;一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以上輕微事故。

  2、駕駛員二年內累計發生5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事故。

  3、全年事故費用以責論攤達15000元以上。

  4、駕駛因違法、肇事被吊銷駕駛證的。

  5、駕駛員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的死亡事故。

  6、塗改或撕毀行車路單。

  7、不服從管理,不服從排程的。

  8、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9、酒後駕駛車輛或闖紅燈的。

  10、行車中打手機、吸菸的。

  (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肇事駕駛員與公司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由綜合事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四)駕駛員在營運中發生責任糾紛或管理人員調處服務糾紛不當,造成不同程度影響,損害公司形象者,給予以下處罰。

  1、服務用語不當,宣傳解釋不清,回答遊客詢問不正確而引起糾紛,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50至100元罰款。

  2、態度惡劣,語言粗俗,對遊客進行惡意中傷,人格攻擊者,給予停班待崗7天;造成惡劣影響者或嚴重違規等被新聞媒體曝光者,給予責任人待崗一個月並處100至150元的罰款。

  3、服務糾紛發生後,得理不饒人,辱罵毆打遊客或在行車中嚴重違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損害公司形象者,除賠償醫藥費及其它費用外,同時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4、發生責任服務糾紛後,責任人一律停班檢查,糾紛處理未完結(含賠償和罰款未交清)不得安排上班。

  (五)駕駛員遲到一分鐘扣10元,30分鐘之內按遲到處罰;超30分鐘按曠工處理。

  (六)公司員工曠工一天向公司繳納20元管理費,連續曠工十五天予以除名。

  (七)安全、優質服務、車況、衛生等綜合考評專案為百分制,每一分10元,95分為及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責任人20元/次罰款。

  1、不按規定著裝或穿戴工作制服。

  2、衛生檢查一項不合格。

  3、優質服務、線路執行、車況檢查低於合格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節給予責任人50元至100元/次罰款。

  1、違反“二十字”方針任何一項。

  2、駕駛車輛時不帶駕駛證。

  3、車輛有故障不報修者。

  4、不籤路單者。

  5、駕駛員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上路執行。

  6、遲到、早退、私自換班以及有其它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的。

  7、不參加安全活動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責任人停班、停崗3天地處罰,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1、無故空駛,越線行駛。

  2、行車中與人閒談有礙行車安全的。

  3、不服從車輛線路排程的。

  4、排程員對駕駛員酒後駕車未及時監督制止和報告者。

  5、因車速快或其他原因使車輛掉邊溝的。

  6、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賭博、打架鬧事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200元/次罰款。

  1、營運中兩車互相追逐、超車或下坡空擋滑行。

  2、不服從排程員、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指揮,不配合安全檢查。

  (十)行車中遇兩車相會,應減速或停車讓行,如因相互不讓發生事故,除兩車損失由當事人雙方賠償外,另罰款500元,停薪1至3月。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500元/次罰款。

  1、因缺水、缺油等人為原因致使發動機受損。

  2、駕駛員塗改、偽造行車路單。

  (十二)駕駛員必須保持旺盛精力,若因睡眠不足或其它原因影響行車安全的,應令其下車休息,有正當理由的按休假處理;無正當理由的作曠工處理。

  第七章行車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內容

  (一)司乘人員安全例會每月一次,每月的10日晚上召開。每次會議原則上不少於90分鐘。另外,利用各種形式進行長期有效的安全教育。遇有特殊情況或發生重特大惡性行車事故時,應隨時召集開會,予以研究、分析和處理。

  (二)行車安全工作例會主要內容:

  1、組織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勞動保護的學習,及時傳達政府、上級行業管理部門的檔案精神和指示要求。

  2、總結、分析公司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薄弱環節和需要重點防範的安全工作,佈置下步安全工作要求。

  3、對本公司和報刊上的典型事故案例進行分析,吸取事故教訓,採取針對性防範措施。

  4、根據天氣季節、節假日等不同時期行車安全防範工作要求,提醒駕駛員、乘務員特別注意事項,確保行車安全。

  (三)行車安全工作例會應建立會議記錄,實行簽到制度。

  四、工作例會管理規定

  (一)對請假或因故缺席的安全會議的第二天要進行補課,安全會議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全部參加,無故不參加安全會議每次罰款50元,屢教不改者調離工作崗位;

  (二)安全會議到會率必須達到100%,嚴格會場紀律及衛生管理,做好會議記錄;

  (三)應到會人員進入會場後,認真仔細地填寫《會議簽到表》;會議中,由會議記錄人仔細填寫《會議記錄》;

  (四)不許遲到。無故遲到5分鐘以內罰款人民幣5元;10分鐘以內的罰款人民幣10元,以此類推…;如果其中有誰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也必須事先向安全稽查部負責人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不參加此次會議;

  (五)工作例會非遇特殊情況,未經安全稽查部負責人同意,不得取消或改期。

  第八章車輛稽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稽查部負責公司一切生產經營活動的稽查監督。主要責任是宣傳國家運輸政策,監督車輛的執行和企業制度的實施,預防和查處經營中以權謀私,以車謀私等貪汙行為及損害企業利益和形象的違紀行為和人。

  二、公司稽查人員負責市(區)內線的運輸稽查任務,重點工作是預防和查處司乘人員利用職權謀私、貪汙票款、收錢不給票,少撕票、收售回籠票、濫用車票、漏開、多開、少開票據、塗改憑證等損害公司利益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監督服務規範言行的實施。

  三、稽查工作流程:公司稽查人員當日收集材料報告公司安全稽查部稽核,並作處理意見,由公司安全稽查部送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作出處理決定,綜合事務部對處理決定發文反饋到各主管部門及財務管理部,各部門通知到個人。

  四、稽查辦法和要求

  (一)稽查工作可採取明查、暗查、定點、流動查、多路查和行業聯合檢查等形式。

  (二)執行稽查任務時,必須兩人以上,發現問題及時做好記錄和材料取證工作,及時作出處理報告,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三)稽查人員不得私下處理違紀、違規行為和人,經濟處罰金額必須上交公司財務管理部,並開具財務收據,如有違反,一經核實,對稽查人員直接作出下崗處分。

  (四)稽查人員每月上路稽查不能少於15天,日班稽查率達到60%,並做好稽查日誌,月底彙總一次違紀情況,擬出公文初稿,報安全稽查部,安全稽查部遞呈總經理,總經理簽發意見和發文決定,由綜合事務部發文,及時處理和通報。

  (五)稽查工作人員必須與要處理的當事人當面指出其違反稽查管理的違紀行為。

  第九章交通事故處理

  公司在冊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營運和其它運輸任務時,因過失發生碰撞、傾斜、碾壓、爆炸、墜車、車內等事故,致使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者屬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一)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及事故總費用的分攤比例

  (一)次要責任:10%——40%。

  (二)同等責任:50%。

  (三)主要責任:60%——90%。

  (四)全部責任:100%。

  三、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或公司安管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後,肇事駕駛員根據以責任攤費用,按以下比例給予內部經濟賠償。

  (一)行車事故:按事故總費用,負全部責任賠償20%,主要責任賠償15%,同等責任賠償10%,次要責任賠償5%。

  (二)車內傷人事故:按事故總費用,全部責任賠償40%,主要責任賠償30%,同等責任賠償20%,次要責任賠償10%。

  四、因機械故障導致的交通事故或機械事故,經公司及生產廠家鑑定,駕駛員無責任的免予賠償;有責任的按交通事故規定標準賠償。

  (一)發生交通事故在500元以下(保險公司不賠),根據事故的總費用,駕駛員按責任承擔經濟賠償。

  1、賠償比例:全部責任30%、主要責任25%、同等責任20%、次要責任15%。

  2、停班處罰:事故費用達到200至500元,停班2天並扣除停班天數的底薪工資。

  (二)發生交通事故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根據事故總費用,駕駛員按責任承擔賠償。

  1、賠償比例:全部責任20%、主要責任15%、同等責任10%、次要責任5%。

  2、停班處罰:停班5天並扣處停班天數的底薪工資。

  (三)一月內連續發生三起責任碰掛事故,停班學習7天,並扣除停班天數底薪工資。停班天數超出出勤天數,每天另交20元管理費,並取消年終評比。

  (四)嚴重違法肇事的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嚴重違法行為,違法肇事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視其情節輕重,加重經濟處罰,並停班學習。

  上班時間穿拖鞋、行車中吸菸、閒談、無證駕駛;停班5天。

  以上違章行為,一月內發生2次以上者,將停班7天處理,停班期間全部扣除底薪工資並取消年終評比。

  五、肇事駕駛員每起事故經濟賠償達60%以上,可由本人書面申請,所在部門視其工作表現簽署意見,安全稽查部稽核,報公司研究決定後,適當減免費用。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責任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一)肇事逃逸、故意破壞、偽造、私撤現場、毀壞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者。

  (二)酒後駕駛或其它嚴重違章肇事者。

  (三)將車交給無證人員或公司以外人員駕駛者。

  (四)駕車從事與公司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五)非當班駕駛員擅自駕車。

  第十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強化公司各職能部門管理責任制,促進公司各職能部門領導以及員工恪盡職守,提高管理工作效率,防止和減少安全行車事故的發生,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發生安全事故後,給公司造成損失或產生不良影響,針對拒絕、放棄、推諉、不完全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部門和人員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

  二、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責任:

  (一)因機務管理部維修不當,造成運營中出現安全事故調查屬實的,追究機務管理部責任並承擔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二)車輛在運營中出現行車安全事故,按《安全管理規定》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造成的停班損失、協調費用。

  (三)不認真履行職責,管理措施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處罰責任人200元。

  (四)不依照公司相關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和時間開展工作,對上級隱瞞問題或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按規定進行處理和上報,對包庇、袒護、縱容、徇私舞弊的,處罰責任人500元。

  (五)在處理安全事故過程中,責任人擅自調整責任比例,給公司造成損失和利益侵害的,處罰1000元。

  (六)安全員、車隊長、安全稽查主管、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負安全事故連帶責任,按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經濟責任。所轄部門事故總損失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5‰,3‰,2‰,1‰,1‰比例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章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時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事故發生單位為主組織自救;

  (三)有關部門和個人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施救費用;

  (四)都必須支援、配合事故救援,並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

  二、應急小組及工作職責

  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各管理人員為成員。同時建立應急小分隊,全面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和統一行動,堅決服從公司調派,成員必須做到通訊24小時暢通。

  (一)統一協調公司應急救援特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三)統一調配施救人員、資金、車輛、物資、器材;

  (四)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小組彙報;

  (五)必要時向交通主管部門請求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六)組織落實交通、安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應急準備

  (一)各部門應加強全員的安全教育,提高本部門防範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能力;

  (二)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障應急能力;

  (三)協調與各兄弟單位組織聯絡;

  四、應急處理

  (一)救援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上級各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後,公司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物資,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參加現場救援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未經指揮部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計劃;

  五、責任追究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領導與管理責任的有關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公司追究其責任並給予行政處理;

  (一)未實施應急預案致使怠誤應急救援時機的;

  (二)拒絕承擔應急救援義務的;

  (三)翫忽職守導致安全生產事故擴大的;

  (四)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的;

  (五)阻礙、干擾事故救援人員工作,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六)其它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造成危害的。

  六、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通過後執行。

  本制度與集團相關制度有衝突的,以集團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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