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院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
一、醫院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二、醫院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醫院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院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醫院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醫院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醫院應當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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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射源輻射防護符合國家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二、在購置新源時,應與放射源生產單位(或原出口國或廢源集中貯存設施)簽訂廢棄放射源貯存和處置協議。新購放射源必須有國家統一編號
三、新建、擴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設專案,建成除錯後,在試執行三個月內,必須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配備必要的檢查或監測裝置。受輻射劑量較高的技術和操作維修人員要配備帶報警裝置的個人輻射劑量計。
五、對執行中含放射源的裝置和場所,要配置劑量監測和報警裝置,並定期檢驗,確保輻射防護設施完好與含源裝置效能的穩定。放射源的使用場所應有相應的輻射遮蔽,安裝帶報警的劑量測量儀器。
六、建立放輻射安全管理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
七、放射源實行專人保管,實行管理、使用分離的原則,杜絕“以使帶管”現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現象發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記制度,貯存、領取、使用、歸還放射源時應當進行登記、檢查,做到賬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式,責任到人,並在工作場所懸掛。
九、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場所應當設定放射性警示標誌。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
十、輻照裝置或輻照裝置應有必要的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訊號。
十一、放射源的包裝容器上應當設定明顯的放射性標誌並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落實防火、防盜、防丟失、防洩漏。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火災和放射性汙染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環保、公安部門報告。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3
一、醫院各部門購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等情況,應事先向保衛部門書面報告備案。
二、各類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別包裝、分別運輸、分別儲存,嚴禁混裝、混運、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定點存放。
四、存放庫房應符合消防要求,庫房內嚴禁吸菸。使用時,應嚴格履行領料登記制度。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庫房內應掛有明顯的規章制度及警言、標語。
五、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儲量不得超過當天的用量,個人限課堂使用量。實驗後應對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查確定安全,使用剩餘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回收,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應集中安全處理。
六、使用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使用過程中必須採取安全防範措施,杜絕災害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七、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處理,有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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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有關輻射防護法律、法規,結合醫院輻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醫院輻射安全管理。
第二章工作崗位要求
第三條使用射線裝置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體檢,並經過輻射安全防護培訓,持證上崗。
第四條正確使用射線裝置,做到專人專管專用。
第五條接觸輻射的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佩帶個人劑量監測筆。
第六條從事射線裝置崗位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
第七條嚴禁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或者搶奪報告單報告。
第三章輻射防護
第八條從事輻射工作人員應該配備個人劑量筆,建立個人劑量檔案,並定期進行體檢。
第九條射線裝置應設有專門工作室,工作室設立專人管理,非相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十條作好輻射安全防護工作,設立輻射標誌、聲光報警等,防止無關人員意外照射。第十一條嚴格檢查門窗破損情況,使門窗經常處於關閉狀態。
第十二條定期進行放射防護檢測,並委託環保部門監督監測。
第四章裝置管理
第十三條建立射線裝置臺帳管理制度,設有儀器名稱、型號、管電壓、輸出電流、用途等。
第十四條嚴格射線裝置進出管理,堅決杜絕外借現象發生。
第十五條對退役的射線裝置應該選擇有資質單位或廠家回收,杜絕私自銷燬或處於無人管理狀態。
第十六條工作人員應每天檢查一次射線裝置,加強衛生清潔和管理,使射線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
第十七條裝置出現故障時,應請專業人員或裝置生產廠家進行維修,建立裝置檢修及維修記錄。
第五章人員培訓
第十八條科室負責人應接受醫院舉行的相關培訓,科室內部要定期對員工進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影像操作規程的培訓和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職工作人員必須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九條堅持組織學習,並針對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整改,切實提高操作人員使用、檢查儀器裝置的水平,杜絕事故的發生。
第六章意外事故應急處理
第二十條發生不明原因停電、機房大面積漏水等情況時,應立即關閉電閘,向科室負責人彙報,並向醫院醫務部和後勤保障處報告,同時做好病人的安撫工作。
第二十一條發生火災時,應首先關閉電閘,使用滅火器滅火,撥打火警電話,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彙報,並向醫院保衛處、醫務部及相關部門彙報,並且採取自救措施。
第二十二條醫院發生重大公共衛生事故時(如發現SARS患者),應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向醫院醫務部和相關部門報告,隨時等待醫院及上級衛生部門的指示。
第二十三條操作過程中,機器突然損壞,應立即上報科室負責人,必要時向醫院辦公室、醫務部報告,隨後及時與工程師聯絡,進行維修。
第七章意外射線損傷應急處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或病人遭遇意外射線損傷時,操作者首先應立即關機,切斷高壓電源。第二十五條立即將遭遇意外射線損傷的有關人員送至職業病科,必要時送急診科作相應處理。
第二十六條對放射工作人員受遭遇意外射線損傷的,還要將其個人劑量筆交到後勤保障處,送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測量所受放射劑量。
第二十七條追蹤觀察遭遇意外射線損傷有關人員的健康狀況,做好隨訪工作。
第二十八條發生放射事故,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隱瞞不報。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確保電梯安全執行,發揮其高效、節時、方便的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1、開始工作前,電梯操作員應控制電梯上下試執行數次,觀察執行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2、開啟廳門進入轎廂前,需注意電梯的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3、認真做好電梯轎廂、轎廂門及其他乘用人員可見部分的衛生工作。
4、轎廂的載重應不超過額定重量。
5、轎廂的載物體積不能過大。
6、運送重量較大物品時,應將物件放置在轎廂的中間部位。
7、乘用人員不得在廳與轎廂中間(騎跨處)停留或談話。轎廂內禁止高聲喧譁、打鬧、吸菸、吐痰。
8、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需預先通知電梯操作員,以便採取穩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電梯停開:
①超重不開。
②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③物體過大,門關不上不開。
④物體堆放不穩不開。
⑤物體超出轎廂內部空間不開。
⑥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
⑦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不開。
⑧轎廂執行速度不正常不開。
⑨電梯有異常聲響不開。
⑩檢修人員在轎頂或轎底坑內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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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國家生物安全相關法規法律和本院特點,制定並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範,定期評價和更新生物安全相關規章制度。
二、評價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險程度並指導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三、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相關檔案、生物安全法規,開展生物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行實驗室相關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隊伍培訓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生物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五、組織、指導生物安全工作,對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管理,檢查、督促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六、對臨床試驗工作進行生物安全危害評估、生物安全審查及核准。
七、查處實驗室生物安全違規事件,對生物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進行整改檢查。
八、指導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應急處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緊急救助及保健治療措施,並報上級有關管理部門。
九、指導、監督各部門安全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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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分管副院長領導下,負責做好門診行政管理工作。
二、經常檢查督導門診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的執行情況,加強資訊反饋,提高服務質量。
三、做好門診環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環境整潔、舒適、安全、工作有序。
四、經常深入科室調查瞭解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及時向主管院長彙報工作,提出改進工作措施。
五、對門診流量實時監測,合理調配醫療資源,做好門診和輔助科室的協調配合工作。
六、加強預檢分診制度的落實,督導落實急危重患者優先處置,保障急診綠色通道暢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實好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八、不斷加強門診日誌管理,做好門診大事記紀錄。
九、每日檢查開診情況並全面掌握各科門診醫療、護理及宣教工作的情況,負責組織檢查門診患者的就診情況,組織好各專業專家門診,方便病人就醫。
十、做好導醫培訓,有效指導患者就診,正確使用一卡通,落實“首問負責制”。
十一、開展便民服務,不斷增加便民措施專案,組織好便民門診,督促檢查便民門診開診情況。
十二、總體規劃門診各科室佈局,簡化就醫流程。
十三、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搞好門診患者滿意度調查,並進行分析、總結、改進,提高服務水平。
十四、領導和組織門診服務質量的考評工作,定期召開門診工作會議,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提出整改,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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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為我院幹部職工及患者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目的,開展各種形式的'經營服務活動,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採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五、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職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几淨、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後堂廳的衛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清洗乾淨,保持清潔。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採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汙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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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算機安全管理
1、醫院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計算機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計算機系統。嚴禁暴力使用計算機或蓄意破壞計算機軟硬體。
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裝計算機硬體系統,若須拆裝,則通知資訊科技術人員進行。
3、計算機的軟體安裝和解除安裝工作必須由資訊科技術人員進行。
4、計算機的使用必須由其合法授權者使用,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5、醫院計算機僅限於醫院內部工作使用,原則上不許接入網際網路。因工作需要接入網際網路的,需書面向醫務科提出申請,經簽字批准後交資訊科負責接入。接入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必須安裝正版的反病毒軟體。並保證反病毒軟體實時升級。
6、醫院任何科室如發現或懷疑有計算機病毒侵入,應立即斷開網路,同時通知資訊科技術人員負責處理。資訊科應採取措施清除,並向主管院領導報告備案。
7、醫院計算機內不得安裝遊戲、即時通訊等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儘量不在院內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移動儲存工具。
二、網路使用人員行為規範
1、不得在醫院網路中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資訊。
2、不得在醫院網路中進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活動。
3、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中與網路有關的設定。
4、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新增、刪除與醫院網路有關的軟體。
5、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醫院網路或者使用醫院網路資源。
6、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9、不得進行其他危害醫院網路安全及正常執行的活動。
三、 網路硬體的管理網路硬體包括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通訊線路、不間斷供電裝置、機櫃、配線架、資訊點模組等提供網路服務的設施及裝置。
1、各職能部門、各科室應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門的網路裝置、設施及通訊。
2、不得破壞網路裝置、設施及通訊線路。由於事故原因造成的網路連線中斷的,應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賠償。
3、未經允許,不得中斷網路裝置及設施的供電線路。因生產原因必須停電的,應提前通知網路管理人員。
4、不得擅自挪動、轉移、增加、安裝、拆卸網路設施及裝置。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網路管理人員,在得到允許後方可實施。
四、軟體及資訊保安
1、計算機及外設所配軟體及驅動程式交網路管理人員保管,以便統一維護和管理。
2、管理系統軟體由網路管理人員按使用範圍進行安裝,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裝、複製、傳播此類軟體。
3、網路資源及網路資訊的使用許可權由網路管理人員按醫院的有關規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許可權使用網路資源及網路資訊。
4、網路的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碼及身份認證檔案,不得將密碼及身份認證檔案交與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將含有醫院資訊的計算機或各種儲存介質交與無關人員。更不得利用醫院資料資訊獲取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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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科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各科確定一名主治醫師以上業務人員協助科主任負責本科的門診工作。
二、應派有經驗的醫師和護士參加門診工作,人員相對固定。
三、對兩次複診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症,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四、科主任、主任醫師應定期上門診解決疑難病例,每人每週一般不少於兩個半天。
五、對病人要進行認真檢查,按照門診病歷書寫規範書寫病歷。
六、門診檢驗、特檢科室所做各種檢查,必須準確、及時。
七、門診有等待就診病人出現病情變化的搶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對高燒患者、重病患者、 70 歲以上老年患者,應當優先安排診治。
八、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絡,以便根據病情及病床使用情況,有計劃地收納病員住院治療。
九、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十、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有耐心地解答問題,儘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十一、門診應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有飲水設施及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公示欄。
十二、門診醫師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積極採用合理的檢查和治療方法、避免過度醫療和大處方發生,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十三、對基層或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原地治療時,要提出書面診治意見。
十四、門診各科根據本專業特點,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各種治療常規、操作規程以及崗位責任制,並認真做好登記、統計報表等工作。
十五、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認真執行院、科規章制度,遵守崗位職責。人員調換時,科室應與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共同確定名單並公示。
十六、開展電話預約、現場預約、網路預約、診間預約、等多種形式的預約方式,指導患者預約就診,減少候診時間,方便患者就醫。
十七、根據季節及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設定相應專業的傳染病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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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系列所管轄醫院資訊包括醫院在執行管理中涉及到的基本資訊(人、財、物)、執行資訊(各類業務工作與質量安全管理資料資料)和管理資訊(投資發展、人力資源開發與利用、發展戰略研究),統稱為“醫院資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制定此制度系列。
一、醫院資料、資料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醫院內部的資料、資料資訊保安管理尤為重要,如涉及全院的工作統計資料、質量與安全評價分析相關的資料、與醫療糾紛有關的資訊、醫院管理與建設重大決策資訊、醫院經濟管理相關的資訊等,院領導認為不宜透過“三重一大”公示的資訊,均屬於保密資訊,必須實行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一)任何人未經院領導批准,不得在公眾場合、公共媒體釋出醫院涉密資訊。
(二)醫院各職能部門和業務科室,對自身所涉密的醫院資訊,有保密的義務和責任。
(三)不屬於分管職能內的涉密資訊,不得向其他部門和個人打探。
(四)任何員工不得以謀利為目的,散佈、出賣、交換醫院涉密資訊。
(五)任何員工不得以洩私憤、圖報復,散佈和出賣醫院涉密資訊。違反以上各條,醫院有權追究洩密人的相應責任。
二、醫院網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保證醫院網路的正常執行,保護醫院網路系統的安全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稱的醫院網路系統是指在醫院資訊系統中,由計算機及配套設施構成的,按照醫院網路資訊系統的應用目標和規定,對資料進行採集、加工、儲存、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
(三)醫院網路系統安全管理是透過實施身份認證、訪問控制與授權管理、資料備份和災備系統、安全分域及邊界防護、防病毒系統、入侵檢測、補丁管理、郵件安全閘道器、遠端接入等安全技術和與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障網路主機及配套裝置、設施的安全,網路執行環境的安全,從而達到保障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執行和資訊保安的目的。
(四)資訊科負責醫院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對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五)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應遵守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行政法規、使用者手冊和其他相關規定。
(六)計算機網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和使用者使用許可權劃分。安全等級和使用者使用許可權的劃分和設定由資訊科負責制定和實施。
(七)計算機入網執行必須經資訊科批准備案,分配IP地址後,方可接入網路。
(八)要對重要主機的使用者名稱、開機口令、應用口令和資料庫口令實施重點管理,嚴格控制裝置存取及加密,未經允許嚴禁外來碟片帶入機房對伺服器進行安裝等,不準將機器裝置和資料帶出機房。
(九)未辦理入網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私自將計算機接入醫院網路,不得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竊取他人賬號、口令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盜用未經合法申請的IP地址入網。未經資訊科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接納網路使用者。
(十)應根據網路主機不同的安全級別採取相應的訪問控制、資料保護、保密監控管理和系統安全等技術措施。
(十一)資訊科定期對網上使用者的訪問及授權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限制非法使用者和非授權訪問。
(十二)要按要求對資料進行日備份、月備份和年備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資料備份工作,確保備份資料的完整和準確性,做好備份資料的稽核工作,並做好相應記錄。要確保匯出、匯入資料的完整和準確,並做好匯出、導人資料的稽核工作和相應記錄。
(十三)加強邊界安全的防護,應根據安全區域劃分情況明確需進行安全防護的邊界,並實施有效的訪問控制策略和機制。
(十四)應在網路系統或安全域邊界的關鍵點採用嚴格的安全防護機制,如嚴格的登入/連結控制,高效能的防火牆、防病毒閘道器、入侵防範、資訊過濾、邊界完整性檢查等。
(十五)要實施必要的邊界訪問、違規外聯的審計和控制。
(十六)應採用必要的手段(如入侵檢測系統、日誌分析、網路取證分析等)對系統內的安全事件進行監控,檢測攻擊行為並能發現系統內非授權使用情況。
(十七)應禁止系統內使用者非授權的外部連結(如自動撥號、違規連結和無線上網)。
(十八)應部署有效的網路病毒防範軟體系統和相應的網路病毒防範管理辦法,實施對計算機網路病毒的有效防範。
(十九)要制定文件化的明確的計算機病毒和惡意程式碼防護策略,以及確保策略有效實施規章制度。
(二十)應在系統內關鍵的入口點以及各工作站、伺服器和移動計算機裝置上採取計算機病毒和惡意程式碼防護措施。
(二十一)應制定文件化的資訊系統備份和恢復的策略,建立健全備份和恢復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十二)備份包括關鍵業務資料的備份、關鍵業務裝置(如伺服器、交換機等)的備份和電源備份。對重要資訊系統(如HIs系統)的關鍵設施(如伺服器)採取熱備份。
(二十三)應定期備份和對恢復策略進行測試,以保證其有效性。要有系統恢復的預案和演練。
(二十四)應根據業務的重要程度、資訊系統的資產價值等進行相應的需求分析,確定系統恢復的目標,如:關鍵業務功能、恢復的優先順序、恢復的時間範圍。
(二十五)為確保醫院計算機區域網絡執行安全,要在有效部署防火牆、入侵檢測和防病毒系統的情況下,實施遠端接入。醫院業務網(內網)與遠端接入(外網)業務的物理隔離。凡涉密的計算機主機不得與網際網路(Internet)連結。
(二十六)任何部門和個人使用醫院網路提供的遠端接人服務必須向資訊科申請。入網使用者的使用者名稱和IP地址是使用者在醫院區域網上的合法標識,也是對使用者收費的重要依據,一經指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十七)未經資訊科批准,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為外單位人員提供電子郵件或其他網路服務。
(二十八)所有入網使用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醫院利益等違法、違規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擾亂社會治安、有傷風化、淫穢色情等資訊,不得利用網路攻擊、損害公用網路和其他使用者。否則,醫院有權停止對其提供的服務;由此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使用者承擔。
(二十九)使用計算機機網路系統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計算機安全使用的規定,對計算機網路系統發生的問題和故障要立即向資訊中心報告。
(三十)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行為: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網路系統或使用網上資訊資源:
2、私自轉借或轉讓使用者賬號,盜用他人賬號或IP地址:
3、未經允許,對網上應用系統的功能進行刪減或更改:
4、未經允許,對計算機網路的儲存、處理或傳輸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減或更改;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式,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
6、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
7、其他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行為。
上述違規造成醫院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醫院有關處罰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涉密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利用涉密計算機網路系統洩漏屬於醫院內部秘密的資訊資料,危害醫院、員工和患者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涉密單位和涉密人員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涉密計算機網路系統的保密規定。
(二)涉密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單位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並制定部門或專人負責具體的日常管理工作。並保持計算機保密管理人員相對穩定。
(三)涉密計算機網路系統工作人員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檢查。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系統管理人員應當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考核,並保持相對穩定。
(四)涉密人員調離崗位,應當履行國家規定保守秘密的義務。
(五)涉及醫院秘密的資料,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儲存、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段。
(六)計算機儲存、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資訊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且不得與正文分離,輸出的涉密檔案按相應密級檔案管理。
(七)涉密醫院資訊和資料不得在與公用網路聯網的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傳遞,涉密資訊一律不得在網上釋出。
(八)涉密計算機必須設定口令保護,根據密級確定口令長度與更換週期,實行專人專用,嚴禁以任何方式登入國際網際網路或與網際網路物理連線。
(九)儲存涉密資訊的媒體應按所儲存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檔案管理制度管理,儲存過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維修儲存過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應到部門指定維修點維修,有人全程跟蹤,保證儲存的秘密資訊不被洩露。
(十)儲涉密資料的計算機硬碟或其它儲存介質不得擅自更換或者報廢。確需更換或者報廢的,應當經院領導批准後,交醫院的網路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封存,或者按規定銷燬。
(十一)涉密單位應當將涉密資料與備份資料分別儲存在單位內不同的地點。有條件的,應實行異地容災備份。不得在行動式計算機上儲存涉密資訊。
(十二)發現計算機資訊洩密後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按規定及時報告保密部門。
四、資訊提供、釋出和上網保密審查制度
1、資訊提供、釋出、上網實行保密審查、領導審批和登記備案制度。
2、資訊釋出、上網,堅持涉密不公開、公開不涉密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3、對涉密資訊確需對外發布、上網的,應採取解密或者刪除、改編、隱去等保密措施,並經主管部門或保密工作部門審定。
4、接受記者採訪,不得涉及醫院秘密內容。
五、計算機裝置管理制度
(一)計算機及其輔助裝置是實現現代化管理的工具,各科室有關工作人員都要結合本職工作利用計算機手段來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科室購置和上級分配給予的計算機和輔助裝置均屬固定資產,統一由計算機中心負責維護,各科室由電腦管理員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
(三)伺服器、計算機及輔助裝置和其他應用軟體所配的專用磁碟、光碟,由中心專人登記管理入賬,每年清點一次。
(四)計算機的備件、易耗件、磁碟及有關資料的購買,由資訊管理部門統一申請,經科室負責人並上報院長同意後,由後勤採購進行統一購置,統一給各科室配置。
(五)計算機、伺服器、網路通訊電纜裝置,未經資訊部門同意不得拆裝、移動。
(六)計算機和輔助裝置需檢修,應報告計算機中心專業工作人員,由計算機中心有關人員檢修,若需外單位修理,由領導會同有關部門商量後辦理。
(七)對外來磁碟要先防毒,後使用。各計算機一旦發現病毒,必須立即清除,否則不得使用該計算機,更不能向伺服器上傳資料。
(八)外來人員未經科室領導和專業人員同意不得操作計算機,以免發生病毒感染和其他損失。
(九)不得在計算機上進行與工作無關(如做遊戲、下棋、打撲克等)的操作。
六、伺服器機房管理制度
為保證網路中心裝置與資訊的安全,保障機房有良好的執行環境和工作環境,作如下規定:
(一)各門鑰匙由指定的專人保管,不能隨意轉借。丟失要宣告。出入請隨手關門。
(二)要有安全防範意識,節假日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早進入、晚離開時要檢查裝置情況,離開時檢視燈、門、窗、鎖是否關閉好。
(三)易燃xx物品不準帶入機房,機房及周邊地區嚴禁煙火,不能明火作業,機房一律禁止吸菸。
(四)機房工作人員要有防火意識,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警,切斷電源,用滅火裝置撲救。
(五)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伺服器機房,特殊情況要事先徵得院長或主管副院長的同意,未經許可一律不準觸碰開關和裝置,否則後果自負。
(六)機房內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經許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七)機房內不準大聲喧譁,機房衛生由工作人員定期負責清掃,保持清潔。
(八)網管員負責機房的安全管理與檢查;負責建立與記錄安全日誌。
七、計算機網路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醫院計算機網路工作站,是指醫院計算機網路中以臺式電腦或膝上型電腦為中心的包括所連印表機等外圍裝置在內的計算機工作單元。醫院未聯網工作的計算機也採用此制度進行管理。
(二)各個管理部門和科室中,每一工作站配置的計算機、印表機等裝置須指定專人使用、保管和維護,轉交他人保管時需嚴格交接。
(三)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醫院網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搡作計算機或相關裝置,更不允許外來人員操作計算機。
(五)不在計算機上玩遊戲及做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六)不在醫院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光碟、軟盤。
(七)計算機網路上的所有操作人員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密碼,因密碼保管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操作人員自己負責。
(八)計算機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資訊科處理。
(九)除計算機網路中心機房工作人員外,任何入不得拆裝計算機,或擅自接入其它裝置。
(十)不間斷電源的計算機,在供電中斷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儲存資料,退出程式後按正常操作關機。
(十一)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下班前必須按程式關機,並切斷電源。
(十二)計算機旁不準抽菸、會客,不準吃零食物和飲料。
(十三)計算機旁邊嚴禁擺放各種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強磁物品。遇臨時停電及雷電天氣,應採取保護措施,避免發生意外。
(十四)愛護計算機及各種相關裝置,計算機主機、顯示器、印表機上不能堆放雜物。
(十五)科室指定專人負責科內計算機的一般性管理工作,定期用乾淨柔軟的幹抹布清除裝置上的灰塵,清潔和整理計算機工作臺。
(十六)因維護管理不當造成計算機硬體裝置損壞,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十七)外來參觀須報請資訊科及主管院領導批准,不能向外展示和洩露醫院重要業務資料。
(十八)違反本制度者,醫院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八、監控機房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監控機房安全,設立監控機房管理員,負責對機房各類裝置、軟體系統進行維護和管理。
(二)監控機房管理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報告、解決硬體系統出現的故障,保障系統的正常執行。
(三)監控機房管理員及時完成監控資料的燒錄歸檔,確保監控資料完整無誤。不得無故中斷監控,不得漏刻監控資料,未經燒錄不得無故刪除監控資料。
(四)監控機房必須做好防火、防靜電、防潮、防塵、防熱和防盜工作。機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蝕、強磁性物品,禁止在監控機房內使用其他用電裝置,禁止將監控機房鑰匙交他人保管,確保監控機房安全。
(五)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資料資料必須由監控機房管理員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複製、下載和外借。嚴禁任何人在監控計算機上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碟等),嚴禁在監控計算機上做與監控無關的事情。
(六)監控機房內保持清潔,嚴禁在機房抽菸、喝水、吃東西、亂扔雜物、大聲喧譁等。
(七)實行工作人員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做好實時監管工作,並做好書面情況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妥善處理。
(八)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機房管理制度,並與監控機房管理員做好交接。如需監控機房管理員進行配合的,監控機房管理員應予以協助。
(九)除監控機房管理員和工作人員外,任何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機房。
(十)監控機房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本制度執行情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彙報。
九、計算機網路突發故障處理預案
(一)電腦網路故障
電腦網路發生故障後,維護人員要結合醫院的分散式特點,透過操作人員反饋回來的資訊和現有的網路檢測手段,迅速定位故障事件的來源,明確故障事件發生的範圍,確認網路系統受損害程度,將情況及時通報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透過進一步的分析,將故障發生型別劃分為網路線路、網路交換機、伺服器三大型別,確定起因是硬體故障、外力損壞、惡意攻擊還是感染病毒,進而採取下一步措施。
1、網路線路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
(2)排查:根據網路拓撲結構和故障發生的範圍,使用網路檢測指令,確定檢修線路的位置。
(3)搶修:攜帶對線器、轉接器、備用線、壓線鉗等工具,迅速到達線路故障現場,進行修復。
(4)驗證:連線網路進行檢測,確定故障得到解決。
(5)回覆:通知故障發生點恢復使用。
(6)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作出詳細記錄。
2、網路交換機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聯絡電話:網路負責人。
(2)診斷:根據故障發生的片區和網路交換機的分佈圖,結合網路檢測指令,判斷出故障交換機的位置。
(3)修復:攜帶電筆、改刀等常規工具,迅速到達故障交換機所在位置,透過觀察交換機指示燈,確定其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如果是斷電所致,立即與維修中心聯絡,恢復供電;如果狀態鎖死,立即對交換機進行復位處理;排除上述因素後如果故障依舊,立即用備用交換機對其進行更換。
(4)驗證:連線網路進行檢測,確定故障得到解決。
(5)回覆:通知故障發生點恢復使用。
(6)事後:對換下交換機送修。待修復後備用。
(7)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作出詳細的記錄。
3、伺服器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
(2)診斷:根據故障現象,初步判定是硬體故障還是軟體故障,如果是硬體故障,立即斷開主伺服器,啟用備用伺服器;如果是系統軟體故障,儘量正常下機,重啟伺服器;如果是應用軟體故障,立即聯絡HIS公司進行遠端維護。
(3)如故障發生在夜晚或節假日期間,首先應通知負責系統技術人員立即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並通知電腦中心主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修,上報裝置科,必要時儘快聯絡相關公司維修部進行遠端維護。
4、停電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
(2)配合:聯絡維修中心,確定停電的時間長短,如果在五分鐘以內,在恢復供電後重新執行介面機即可;如果在五分鐘以上,對介面機和伺服器進行正常下機操作,待恢復供電後,重新開啟伺服器至執行狀態,再執行介面機。
(3)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作出詳細的記錄。
5、病毒發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必要時立即赴現場處理。
(2)診斷:對故障進行分析,找出病毒特徵碼,確定是何種病毒。
(3)排殺:從專業網站上下載專殺工具進行防毒。
(4)補丁:從專業網站上下載補丁,封堵漏洞,進行免疫處理。
(5)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作出詳細的記錄。
二、通訊網路故障
當通訊網路發生故障後,要迅速根據裝置監控狀況、使用者反饋的故障現象,確定故障型別,將情況及時通報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透過進一步的分析,將故障劃分為通訊電纜故障、數字程控交換機故障、電深故障三大型別,並採取下一步措施。
1、通訊電纜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必要時立即赴現場處理,通訊工程師應立即奔赴現場。
(2)查詢:根據故障現象、範圍和分線盒的分佈位置,確定故障點:如果是主線纜受損,立即通知電信相關部門進行搶修;如果是戶線纜受損,立即趕赴現場。
(3)修復:對於主線纜受損,為電信維修部門提供準確的線路資料,協調施工工作,掌握搶修進度;對於戶線纜受損,查清故障原因,更換相應線纜。
(4)反饋:通知相關使用者恢復使用。
(5)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和資料變更情況作出詳細記載。
2、交換機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必要時立即赴現場處理,裝置科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
(2)分析:作出分析後,根據交換機的故障現象進行處理。
(3)反饋:通知相關使用者恢復使用。將情況上報相關領導。
(4)善後:對故障時間、現象、處理情況作出詳細記載。
3、電源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與院內總務科取得聯絡,確定停電時間的長短。同時通知直接上級。
(2)處理:中心機房透過UPS電源繼續正常工作,維護人員必須對裝置的工作情況進行監控。
(3)跟蹤:隨時保持與總務科的聯絡,如果停電時間超過半小時,按照操作流程關閉部分外圍裝置,減少蓄電池的負荷量,以確保程控機的正常執行。
(4)記錄:詳細記載停電發生的起止時間、蓄電池的使用情況,在恢復正常供電後及時檢查蓄電池充電情況。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投入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人、財、物的資源配置,依據《新的安全生產法》,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投入是本院在從事醫療安全生產活動中,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人、財、物的資源配置,應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費用,並保證專款專用。安全生產投入應依法管理,本院法定人對安全生產投入的保證和效果負第一責任。
二、安全費用提取標準。根據本院會計核算期確定的營業收入,按照2%的標準,從預算中計提安全生產費用。安全事故罰款不再作為安全費用來源管理,作衝減安全費用支出管理。
三、安全費用應及時、足額提取並專戶核算,按規定範圍使用,年度結餘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四、安全投入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於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對上級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負責報備,。安全生產投入包括與以下方面相關的採購、維護、保養、使用、更換、管理等費用:
1)、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就是按圍繞安全文明生
產醫療工作,所進行的一切安全生產宣傳活動,提高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水平和醫療醫療人員
安全操作技能,增強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的意識所開展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開展安全活
動就是根據永春縣醫院實際情況,組織本院職工積極參加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活動。
2)、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者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用品、用具,包括: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所規定的範圍,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手套、電氣絕緣手套、電氣絕緣操作棒、口罩、防塵、防毒用品用具等。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應按規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標準產品,保證質量和數量。
3)、醫療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技術改造,專項措施費用;就是在醫療過程中,為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具備的設施和內外部環境。安全設施專案主要包括:安全平臺及安全用具;安全標誌牌;安全工作服及安全口罩;通風除塵設施;安全網;安全自鎖裝置;簡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醫療用梯;漏電保護器;安全低壓照明設施;易燃易爆物品儲存設施;通風裝置及配套裝置的限位裝置等。安全設施要與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及時投入使用,並保證安全防護設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裝置、安全標識;是指醫療場所、設施及危險部位設定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標誌裝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頭、有人操作禁止合閘、高壓有電、禁止跨躍的安全警示牌、警告訊號燈及安全用語、安全標語等。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警示規定,確保及時安設、有效警示。
5)、重大危險源(因素)監控,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是指在醫療場所,各種裝置、設施及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搬運、加工過程中,存在的潛在可能發生較大的人身傷害和機械裝置損毀的因素。為了預防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必須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重大危險源監控、應急預案所需的人、財、物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6)、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醫療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一旦事故發生,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安全生產負責領導,並迅速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在安委會的領導下,進一步做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工作。要保證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資源投入的有效性。
8)、安全裝置、設施、裝置、器材和儀器等;
9)、安全檢查考核,安全評價;
10)、安全管理人職工資、差旅費、辦公費;
11)、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開支
六、財務科負責安全生產投入的財務收支管理。
七、負有安全投入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對所下達的安全生產投入專案進行認真管理,確保安全投入專案的有效實施。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3
1.0目的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使員工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維護醫院物業安全。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XX醫院管理處的安全生產管理。
3.0職責
3.1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培訓及綜合安全檢查。
3.2管理處主管負責稽核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整體安全檢查。
4.0管理規定
4.1安全作業
4.1.1管理處各部門員工在工作時,嚴格按各部門制定的操作規程作業。
4.1.2值班人員負責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實監督。
4.1.3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整改及知識培訓,不定時進行檢查。
4.1.4員工在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及時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徹底排除前,嚴禁作業。
4.2消防安全
4.2.1所有員工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保安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管理處。
4.2.2保證各種消防裝置設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統的情況,應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請示管理處,提出正確處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檢查中發現消防裝置設施有破損或故障,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管理處通知醫院保衛科及時配換處理。
4.3治安安全
4.3.1保安部全面負責醫院內治安狀況和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上報管理處。
4.3.2管理處其他員工發現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犯罪情況,立即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按《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4人身安全
4.4.1各部門員工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管理處,並設定危險標誌。
4.4.2工作時要換工作服,扣好衣釦,脫下手錶、鑰匙等易導電金屬,要穿膠底安全鞋或乾布鞋。
4.4.3維修任何電氣裝置時,一般不帶電作業,注意切斷相應的電源開關,掛上警告牌。修理完畢後,通電前應先檢查一下線路,有無其他人在工作,確認無誤後方可合上開關。
4.4.4高空作業(離地面2米以上)時,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以防失足或觸電墜落,同時注意攜帶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傷人和損壞裝置。
4.5車輛安全
4.5.1保安部負責所有進出車輛及停車場的檢查、指揮、登記。
4.5.2保安部當值人員嚴格執行車輛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交通、人身安全。
4.5.3對違規停放、駕駛車輛的人員,保安部立即制止、糾正,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
4.6裝置安全(此部分由醫院維修班負責)
4.6.1切實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保持裝置絕緣良好及接地保護裝置完好。並經常監測,如遇絕緣損壞時應及時處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擴大。
4.6.2進行機械裝置方面的維修工作時,要注意切斷動力電源,停止執行部件,掛上警示牌。確認無誤方可進行工作。
4.6.3檢修或檢查有帶電容器的電氣裝置或高壓裝置時,應將電容器充分放電,必要時可短接後進行工作。
4.7遇到突發應急事件按《應急工作規程》處理,由管理處寫出《突發事件報告》儲存、歸檔。
5.0相關檔案
5.1《應急工作規程》WI03-27-01
6.0記錄
6.1《突發事件報告》QR/GR-022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後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並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裝置執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並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裝置及器材要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定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後應設定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定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裝置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願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願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於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並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願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並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築、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裝置;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佔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裝置;
(七)室內吸菸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定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5
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於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位、消防水池等儲水充足,水泵能正常執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櫃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裝置,嚴禁擅自關停裝置和閥門。
五、裝置投入使用後應保證其處於正常執行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清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維修,因故障維修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時,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的同時,應該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