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精選6篇)

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精選6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1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上下班時間:早上9:00~下午5:30、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時不得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四、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公司將作出合理的回覆!

  五、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六、自覺愛護公司財產,並自覺清理辦公環境,保持辦公桌及周邊的清潔,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七、辦公區域禁止吸菸,請自覺至樓梯口吸菸,違者處罰50元一次。

  八、員工獎罰規定:

  1、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超過半小時遲到按半天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日雙倍工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月曠工累計數5天者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後每天扣除當日工資。

  2、事假需提前一天在OA系統內向直屬領導提出申請,不接受當日事假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利用公司電腦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玩遊戲看影片等),違者扣罰50元一次。

  九、業務員每天早上必須進公司,晚上需回公司彙報當天的業務情況並在OA系統內填寫報表,報表次日上午9:30點前交予考勤人員,未回公司者或未於9:30點在OA系統內交日報表者扣罰50元一次;(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回公司者,次日上午需出示有直屬管理者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未能出示則按當日未回公司處理)。如有簽單者當日未回公司,次日9:30點前必須將簽單合同及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後交於助理處進行登記,否則按未回公司扣款處理(若不是全件也以未回公司處理)。

  十、業務員一個月需完成4單指標,每週一單,未完成單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禮拜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工資2個月後發放,因公司性質,需考察業務員在工作期間有無違規現象)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按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工資。

  十二、辭退員工將不發放工資、獎金、績效以及公司的業務分潤保障的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或月曠工數累計達5天;

  2、將本公司已籤成的訂單以任何形式交予其他公司進行操作;

  3、洩露本公司機密;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5、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2

  1、全體幹職工應做到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實行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晚上值班三次簽到制度,上午簽到時間為8:40以前,下午簽到為5:30以後;晚上籤到時間為7:00以後、22:00以前。

  2、辦公室負責做好值班安排表,帶班領導負責帶班期間的值班工作。幹部嚴格按時值班,不得擅自離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在值班前找好代班人,並通知辦公室,報值班領導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並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3、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時間內的上傳下達,及時做好來電、來信、來訪登記工作,答覆和處理好能解決的問題。遇緊急情況要及時與主要領導取得聯絡,進行彙報。同時要做好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4、鄉機關單位職工必須嚴格要求自己,嚴格按時上下班,無特殊理由不得隨意請假或遲到早退,做到出滿勤。

  5、幹部開會、學習、出差等必須憑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或電話通知,應事先報告分管領導,併到黨政辦進行登記。

  6、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須及時請假。幹職工請假2天內由鄉分管領導審批,2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報鄉長批准。請假一個月以上,須經鄉班子會研究決定並報縣組織人事部門審批。鄉班子成員請假由黨委書記批准,黨委書記不在鄉由鄉長批准。請假一個星期以上,須經鄉班子會集體研究同意,請假一個月以上須報縣委、縣政府審批。鄉黨委書記、鄉長請假按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7、請假一律填寫請假條,按照批假許可權簽字批准後方為有效。批准後的假條統一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假滿後本人應主動到辦公室銷假。確需延長假期的,應在假滿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8、凡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按照《國家公務員的法》規定予以處理。

  9、職工全年累計請假除因病等特殊情況外不得超過二十天,否則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評為優秀。

  10、黨政辦公室負責做好考勤,嚴格日考勤制度,建立請假、休假、出差登記冊,如實登記每位同志的考勤(請假)情況,並每週公示考勤結果。

  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增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為,妥善處理各種意外突發事件,使員工能夠及時有效地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公司和員工的財產及人身安全,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消除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有效進行。

  第三條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其他各類員工和實習生等)。

  第二章員工安全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員工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接受安全指導,在作業中切實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急徵兆,應主動採取措施,當危及員工人身安全時,可先撤離崗位,並向負責人報告。

  (三)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生產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防護用具,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四)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加強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負責人。

  (五)積極參加公司的各種安全活動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章安全要求及常識

  第五條公司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入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護意識。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採用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方式,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嚴禁冒險、疲勞作業。操作前,根據各自的崗位要求應認真檢查與自已崗位相關的裝置和工作場地等,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第六條對崗位工種需持證操作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七條公司應在辦公區域內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員工應參加每年的消防演習,並應知應會各類常用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條公司財務辦公室應獨立設定,配備保險箱、保險櫃,應採取防護措施,避免在公司記憶體放大額現金。

  第九條員工每天工作前要先檢查各自的辦公區域,電源開關是否正常,必要時請公司安全管理員檢查有無漏電現象。

  第十條辦公區域如出現陌生人,應主動上前問好,並詢問相關事宜。第十一條員工下班前應檢查所在辦公區域門窗是否鎖好,各種辦公電器電源是否切斷,周邊同事是否遺漏貴重物品,夜間值班保安人員應定時巡視辦公場所,仔細檢查上述事項。

  第十二條公司駕車員工出車前應檢查剎車、燈光、喇叭、方向盤運轉是否良好,輪胎是否充氣飽滿,各部件鏍絲是否緊固等事項。

  第十三條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現場管理人員不能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現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時,應採取儘可能的措施後,撤離生產現場。

  第十四條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搶救傷員。並嚴格執行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嚴肅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章交通安全

  第十五條員工外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反法律及社會公共秩序。

  第十六條駕駛機動車者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無照駕駛、酒後駕駛,避免疲勞駕駛。如組織商務宴請,發現駕車同事、客戶飲酒,應安排出租車或其他方式以確保其安全。

  第十七條駕駛摩托車,必須配戴頭盔、防護眼鏡等防護用具。

  第十八條在外乘車,忌未等汽車停穩,搶先上下車;忌站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車;忌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坐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忌在機動車行駛途中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或跳車。

  第十九條若所乘車輛不幸翻倒、翻滾,切忌死抓車體某個部位,應立即抱頭縮身。

  第二十條如所乘的船隻在海上遭遇事故,在撤離艙室前,應儘可能地多穿衣服、戴手套、圍巾、穿好鞋襪(不透水的衣物最佳),這樣可在落水後使身體表面與衣服之間形成較暖的水層,並能有效阻止與周圍海水的對流交換。

  第五章出差或駐外事項

  第二十一條出差前準備事項:

  (一)將有關個人資料的影印件存放一份在家中或辦公室中,如:出差路線、護照(身份證)、簽證、對方公司聯絡人和電話號碼。

  (二)隨身攜帶緊急聯絡資料,應包括:家中聯絡電話、健康資訊、過敏情況、現在或曾經患過的疾病、現服食的藥物等。

  (三)攜帶護照(身份證)、機票及所有旅行資料,應將其影印件與原件分開存放。

  第二十二條出差期間注意事項:

  (一)出差期住宿選擇公司規定賓館或與當地專案公司聯絡解決;如果條件不允許,則應儘量入住正規旅館,以保證人身及財物安全。

  (二)住宿期間一定要將貴重物品寄存在可靠的地點,不要隨身攜帶大量現金。

  (三)出差期間應儘早返回旅館,不要在外停留時間過長,以免發生意外。

  (四)入住旅館後,應儘快熟悉賓館的內部情況,特別是安全疏散通道、緊急出口等的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出現意外事故,能夠安全、迅速的撤離現場。

  (五)住宿期間要對房間內的電器進行檢查。使用燃氣熱水器洗澡,須加強通風;如果使用電熱熱水器,應將電源切斷後再使用,以防觸電。

  (六)入住賓館後,應及時與專案負責人或部門經理聯絡,報告出差地點、旅館名稱、電話號碼等情況,並注意與同駐地同事隨時保持聯絡。

  (七)如因專案需要,部門員工長期聚集某地租房,部門經理必須指定每個團隊的負責人,以協調安全等事項。

  (八)嚴禁在住宿處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或私接電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化學危險品等。

  (九)儘量不要在住宿處吸菸,嚴禁在床上吸菸;需要抽菸的住宿人員應到走廊、客廳、陽臺等通風處,菸頭應在確定熄滅後,投入垃圾桶。

  (十)員工駐外或出差期間住院,必須是急診入院或轉住院,應儘快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儲存好住院相關單據,以便後續報銷事項。

  第六章突發緊急事件

  第二十三條如在辦公場所發生火災、斷電、地震、恐嚇、颱風、洪水等緊急事件,其處理方法參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公司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和《公司公共衛生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第七章定責、解釋與執行

  第二十四條如員工未遵守本守則而發生事故,或造成其他員工或第三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當事各方應依法承擔責任;如同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責賠償;若造成其他違紀事實的,按《員工手冊》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安全管理員由各部門指定,本規定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章。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制度(本規章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階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專案,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通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簽到。(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簽到)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裝置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菸: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裝置,如損壞裝置和造成其它後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籤工號者,解除勞動關係。如有自行塗改,將作嚴肅處理。所有塗改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僱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僱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2、訂立勞動合同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3、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4、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資料:

  (1)人事資料卡。

  (2)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的影印件。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按民法有關規定追償。

  (1)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2)不法毀損公物者。

  (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6、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關係。

  (1)歇業或轉讓時。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4)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中午13:30到17:30;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4、早退

  (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5、請假

  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期結束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合同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每月發放。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2)津貼。

  (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全勤獎:

  A、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_________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間)。

  B、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5)工作獎金:如計件後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並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週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准者不在此限。

  3、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4、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5、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附上有關證明檔案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6、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並按勞動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7、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8、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溼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後勤安排好床位後,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後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佔一個房間。

  5、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搬離宿舍。

  6、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於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負責任。

  7、注意安全,在廠區範圍內嚴禁坐欄杆。

  8、廠區範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5

  宗旨

  立足文化領域,尋求生存空間;放眼各行各業,盡享傳媒服務;

  紀律

  遵守紀律,忠於職守;保守機密,講究信用,誠信為本;不謀私利,不損人利已,守法經營,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東會決議程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負責召集。

  2、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50%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透過股東會普通決議,若公司解散、合併、增資、減資、變更股東,修改章程時要形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65%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透過股東會決議。

  崗位責任制度

  一、總經理經股東會產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和基本規章制度,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有關檔案,主管公司財務和人事,在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經營事務行使特別裁決和處置權。

  二、公司總監、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產生,並由本公司股東出任,全面監督、審計公司財務、人事及經營行為,其職責是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經理違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三、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批准聘任,其職責是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某一專案的實施,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代表,參與其它公司的管理時,必須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四、公司總部會計、出納員由董事長直接決定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現金收付、銀行匯兌業務,兼職負責公司的接待和辦公室文秘檔案等工作。各分支機構及公司內部立核算部門的財務人員由其負責人直接聘任,但必須報公司總部備案和核準後方可上崗。駕駛員由副總經理提名考察,董事長批准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負責保管和駕駛車輛。公司總部員工、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立核算部門員工應一視同仁,為公司家庭中的一分子,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各司其職,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利,如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標準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票印分離、帳物分離。

  一、出納員:負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和支票、匯票等銀行彙總業務;做好收款、付款的記帳憑證;分管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須上繳公司財務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業務時發票內容與合同款額必須相符,同時所有款項一律進入公司基本帳戶,公司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

  二、會計員: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分管現金總帳和銀行存款總帳;擔負各種往來帳戶及各種年、月、季度報表、財務分析以及成本、盈虧核算業務;核實出納員收款、付款憑證;管理收款、付款原始發票的領用以及支票、匯票的領用保管工作。

  三、出納與會計之間的業務關係:出納員每月月末將記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收、付款記帳憑證統一交會計處,由會計分類記帳、結帳和做報表,報表一式兩份,報稅務機關一份,送股東傳閱稽核一份。出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餘額必須與會計的總帳金額以及實際現金、銀行存款額三者之間必須相符,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長和總監、監事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帳。政府審計機關或稅務部門需要查閱財務會計帳時,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準查閱公司帳務。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立核算部門同時必須按本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帳務,每季度或每年年終必須接受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計。

  五、公司總部或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支出條據要有經手人簽字,註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得報帳和入帳,已報帳或已入帳的,由經管人承擔。公司總部每筆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董事長批准,每筆5000元以上的開支,經股東會同意後董事長簽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調動資金。公司內部立核算部門每筆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經公司核准,並經董事長籤批後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機構每筆2000元(dm及書刊印製費除外)以上的開支須報公司備案核准後方可開支,其負責運營的dm及書刊的印製費開支應控制在該專案的廣告收入及發行收入之內,並可憑印製合同、印製單位發票和印製數量支出,但最多每筆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須報公司總部核准後再支出。上述標準以下的開支由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房租、水電費、dm印刷費和投遞費、書刊印刷編輯費、員工工資、招待費、辦公費專案內開支,除此之外,各部門或各分支機構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亂花。一切未經按上述許可權和支出範圍核准簽字審批的支出,公司在審計其財務時不予認可其該筆支出帳務。

  六、公司總部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一切開支應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對鋪張浪費,開支要有計劃,末經股東會、董事長及各授權負責人按許可權審批同意,一律不準提前擅自支出。公司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必須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線和公司規定的標準,辦事招待,必須徵得董事長的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開支必須要有發票,白頭條據不得入帳。如確實沒有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證明簽字,說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及公司各授權負責人同意並換取正式發票後方可入帳。

  七、房費按租房協議和租房單位開據的發票報帳處理,人員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執行,如需調整,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執行。

  八、公司收付款時2000元以上的現金一律實行轉帳。

  九、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的所有收入必須按時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機構的基本帳戶,任何人不得挪用,若發現現金挪用現象,按挪用金額的20%予以罰款處理,重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公司原則上不得給外單位和公司員工借款,如員工確實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但必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並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還清。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的員工借款不得超過500元,並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在各個專案運做時,涉及到收付帳業務的,業務經辦或財務人員自開發票之日起,一般在當月收回現金,最遲不能超過專案結束時間。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公司總部分管經理或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承擔。

  十二、公司必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鑑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財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機構亦同樣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鑑為分公司財務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私章、會計私章。

  十三、公司總部內部立核算部門或公司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必須按照此制度進行管理,若出現不遵從此財務管理制度行為,可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後在後續經營中仍出現違規現象,公司有權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其負責人承擔。

  十四、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印章存放於公司為其所配備的專櫃,不得私自帶出或存放於家中。所有發票、支票、匯票由會計負責領取,存放於公司為其配備的專櫃,專門由其保管,並將發票、支票、匯票編號後統一造冊登記,同時將登記冊交行財部主任保管存檔。

  專案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資訊情報是投資的前提條件。在投資前,必須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對方的身份、實際財務、物力、信譽以及實實在在的能夠實際得到利潤的第一手資料。特別是重投資專案,必須慎重並熟知市場運作手段。

  二、投資專案,必須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後,才能指定專人進行市場調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須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確表示考察的意見,然後報公司確定,重投資專案由董事長提交公司股東會討論決定。

  三、未經考察和市場調查的專案不得進行投資;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項,其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託的經營範圍與期限內經營,未經公司授權和核準,不得以公司名義開展其它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終止其運營合同,撤銷授權託,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分公司或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承擔。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除董事長、總經理由股東會產生以外,其餘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公司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產生。

  二、公司的中層人員是否聘任,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提名,總經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聘任,各分支機構員工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考察並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員工在聘任前經過提名-考察-試用三個階段才能正式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一般為兩個月。

  四、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專門設計製作人員及編輯人員除外)的工資分為三部分,底薪佣金獎金,底薪根據本人的業績進行確定,提成工資(佣金)按本人的業績比例進行佣金提成,獎金按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發放,除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實行無業績無底薪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具體員工工資標準和差旅費報銷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五、公司被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必須簽訂公司統一印製的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訂,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代表公司簽約。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往或者到場,可以授權公司管理人員對外簽約,對外簽約的被授權人必須持有"企業法人授權託書"。

  三、不屬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定的各類合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對外簽約,必須在公司授權託簽約的範圍和期限內進行簽約,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其負責人承擔。

  四、簽訂重合同必須經過詳細認真考察,並提交股東會研究,未經股東會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對外簽約。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在運作專案時與所有業務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款額與發票款額必須相符,嚴禁票據不符,否則公司終止該筆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各負責人和當事人承擔。

  六、公司的《廣告業釋出合同》、便函、檔案等重要法律文書一律由行財管理中心專人專櫃保管,統一編號,並予以造冊登記,領用時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機構員工領用時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書和合同一律不準事先蓋章。

  七、公司各分支機構使用公司統一印製的各類合同,並由其負責人統一保管,並以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名義在公司授權的範圍內對外簽約。公司證章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一律由董事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使用公司證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必須事先徵得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專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法律後果或經濟損失,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自行承擔。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每月(季)財務結算後,會計應將檔案(包括各類財務報表、驗資檔案、會計帳薄)一律存入專櫃,裝訂成冊,交於行財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檔案:《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及各類管理考核細則一律單列存放。

  三、員工檔案:公司員工檔案一律裝訂好單列存放。

  四、合同檔案:(包括企業法人授權託書存根、勞動合同、各類協議、廣告業釋出合同)單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

  五、檔案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有關檔案一律單列存放。

  六、來文件案:其它單位來文由分管經理、總監閱後一律單行存放。

  七、專案檔案:一律按機密檔案處理,單行存放,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公司各分支機構的檔案管理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或自行管理。

  檔案處理程式

  公司對內部行文時,一律以"甘傳字"加文號出現。公司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各內部立核算部門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公司內外行文,各分支機構若由於專案運作需要公司出具檔案,須按程式並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向公司總部上報專案運作請示檔案,待公司總部同意後予以下發檔案後再執行。公司託各分支機構運作的圖書編輯或文化賽事推廣專案需要成立編輯員會或賽事組會的由公司協調成立該機構,各分支機構可以編輯員會xx分會或賽事組會xx分會的名義開展該專案運作。編輯員會或賽事組會不具備法人資格(所有者權益)。

  一、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必須提取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法定公積金):每年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這部分資金用於公司的再發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稅後利潤的5%提取,這部分資金,用於公司的福利事業及抗風險能力。

  三、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必須扣除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員工試用期規章制度6

  一、目的:

  為使考勤規範化管理。

  二、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三、考勤依據:

  員工用考勤卡打卡作為出勤記錄。

  四、考勤規定:

  1、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在考勤鍾處打卡,出差期間考勤按有關規定辦理。

  2、所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

  上午8:30——12:00

  午餐12:00——13:00

  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兩次,打卡時間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後(如需加班待加班完畢再打卡)。

  4、無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論處;因故忘記打卡者,應在一天內提交“漏打考勤卡確認單”,由直接主管籤認後,交人事行政部補報出勤記錄,逾期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二次漏打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5、遲到或早退規定

  因交通情況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每人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因偶發事故遲到,又無法及時通知上級和人事行政部,經查明屬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補假時間為到崗一天內。

  6、曠工一日扣罰三日薪資。曠工確認:

  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缺勤,事後無正當理由補假;員工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員工不服從或違反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報“漏打考勤卡確認單”。

  7、所有考勤扣罰在當事人當月薪資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張,應妥善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上交人事行政部。

  9、各部門應認真進行外出登記,外出登記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月末報人事行政部以與考勤卡核對,並確認各部門外出登記是否有誤。商務部因見客戶而不能刷卡者應在部門內做好登記,如果外地拜訪客戶,時間為一整天以上者應到行政部登記;後臺外出見客戶不能刷卡者,應在行政部登記。

  0、部門經理負責核准核實外出記錄,如有外出虛報者,當事人記為曠工,部門經理扣除一日薪資。

  1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與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資處理,一月內累計三次者,給予警告一次。

  12、為鼓勵員工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將考慮對一季度考勤無異常且規範打卡的員工設立全勤獎,由人事行政部發放全勤獎品或獎金。

  五、加班管理規定

  1、加班的涵義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因業務需要而延長的工作時間。

  2、加班控制原則

  (1)所有員工應儘可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量,視實際工作需要准許員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加班時間皆不得超出國家規定標準。

  3、加班核准許可權

  員工加班由部門主管核准,部門經理加班需經總監或總經理核准,方為有效。

  4、加班申請單送交時間

  核准後的加班申請單于加班當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遞交的,必須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遞交,逾期視為加班無效。

  5、加班考核

  (1)加班第二天部門主管應核實加班內容,如實填實際加班情況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加班時數。

  (2)員工加班離開時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後確認加班時間。

  6、加班登入統計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請單後,根據打卡記錄和實際加班情況表,應做好核對確認,登入統計工作。

  7、有效加班時數,可安排調休,原則上不計薪。當年的加班當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時數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8、加班申請程式

  (1)加班者填寫《加班申請單》。

  (2)《加班申請單》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3)《實際加班情況表》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入統計有效《加班申請單》。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鍾採集加班打卡記錄並批准有效加班記錄。

  (5)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需求安排調休。

  六、請假規定

  1、休假

  (1)節日假:員工享受下列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

  (2)病假

  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休假為病假。

  ②員工請假必須由公司認可的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

  ③員工休病假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④超過當月或當年累計病假天數的,視為缺勤。

  (3)事假

  ①員工休事假,應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應在事假當日上班後2小時內透過電話請假。

  ②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事假未獲準,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數按事假扣薪,應提前報請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③員工應利用年假處理私人事務。

  (4)婚假:員工婚假為3天,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

  (6)產假: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工傷假:

  ①員工工傷的核準範圍、認定、工資給付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所發生的傷害事故不屬於工傷;

  (8)年假:

  ①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後,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計。

  ②連續工作滿1年,年假為3天;本公司工齡每增加1年,年假相應增加1天;年假最長不超過5天。

  ③員工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當年年假,請年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④員工當年內病假及事假累計達25天的,自動喪失該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9)員工請假應逐級批准:

  ①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重要崗位員工請假由總經理審批。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總監請假,需提前報請總經理批准,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10)請/休假薪資發放標準:

  ①節日假、年假、婚假、喪假、公假為有薪假期;

  ②產假、病假髮基本工資的70%,補貼全額扣除;

  ③事假、缺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及補貼(每月按21天計算);

  ④曠工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每月按21天計算)外,根據有關處分條款處理。

  ⑤員工請休婚假、喪假、病假、產假,遇節假日不順延。

  2、員工確因突發事件未能按規定手續事先請假的,應於當日公司上班半小時內告知直接主管,說明請假事由,員工上班後第一天2小時內應補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交人事行政部核准後才有效,當天往返的無須打卡,但離開與返回時需到前臺確認,當天不返回公司的請假,離開時需打卡。

  3、員工一個月內只准發生一次6.2條的情況,

  4、如未經核准即無故擅自缺勤者以曠工論處。

  5、加班請假

  (1)有特別因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直接主管宣告,(未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委),否則一經派定即需按時到位加班,加班補休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應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員口頭請假。

  6、申請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假期者需提前一週申請,申請一週以上假期和申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員工請假3天以上和請年假者部門主管核准後,需交上一級主管核准方有效。

  7、員工請假前必須事先選定代理人,須經直接主管核准,如無合適代理人,則由核准人代理,核准人有義務關注代理人是否勝任。

  8、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累計每年不得超過30天。

  9、請假程式:

  (1)請假人填寫《請假申請單》

  (2)《請假申請單》加相關證明,經主管核准。

  (3)經批准的《請假申請單》附相關證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稽核手續有效性,認可後核准。

  (5)打卡離開公司。

  (6)如提前結束休假,應及時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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