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通用6篇)
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通用6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1
一、目的:
為使考勤規範化管理。
二、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三、考勤依據:
員工用考勤卡打卡作為出勤記錄。
四、考勤規定:
1、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在考勤鍾處打卡,出差期間考勤按有關規定辦理。
2、所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
上午8:30——12:00
午餐12:00——13:00
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兩次,打卡時間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後(如需加班待加班完畢再打卡)。
4、無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論處;因故忘記打卡者,應在一天內提交“漏打考勤卡確認單”,由直接主管籤認後,交人事行政部補報出勤記錄,逾期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二次漏打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5、遲到或早退規定
因交通情況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每人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因偶發事故遲到,又無法及時通知上級和人事行政部,經查明屬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補假時間為到崗一天內。
6、曠工一日扣罰三日薪資。曠工確認:
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缺勤,事後無正當理由補假;員工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員工不服從或違反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報“漏打考勤卡確認單”。
7、所有考勤扣罰在當事人當月薪資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張,應妥善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上交人事行政部。
9、各部門應認真進行外出登記,外出登記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月末報人事行政部以與考勤卡核對,並確認各部門外出登記是否有誤。商務部因見客戶而不能刷卡者應在部門內做好登記,如果外地拜訪客戶,時間為一整天以上者應到行政部登記;後臺外出見客戶不能刷卡者,應在行政部登記。
0、部門經理負責核准核實外出記錄,如有外出虛報者,當事人記為曠工,部門經理扣除一日薪資。
1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與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資處理,一月內累計三次者,給予警告一次。
12、為鼓勵員工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將考慮對一季度考勤無異常且規範打卡的員工設立全勤獎,由人事行政部發放全勤獎品或獎金。
五、加班管理規定
1、加班的涵義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因業務需要而延長的工作時間。
2、加班控制原則
(1)所有員工應儘可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量,視實際工作需要准許員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加班時間皆不得超出國家規定標準。
3、加班核准許可權
員工加班由部門主管核准,部門經理加班需經總監或總經理核准,方為有效。
4、加班申請單送交時間
核准後的加班申請單于加班當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遞交的,必須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遞交,逾期視為加班無效。
5、加班考核
(1)加班第二天部門主管應核實加班內容,如實填實際加班情況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加班時數。
(2)員工加班離開時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後確認加班時間。
6、加班登入統計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請單後,根據打卡記錄和實際加班情況表,應做好核對確認,登入統計工作。
7、有效加班時數,可安排調休,原則上不計薪。當年的加班當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時數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8、加班申請程式
(1)加班者填寫《加班申請單》。
(2)《加班申請單》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3)《實際加班情況表》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入統計有效《加班申請單》。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鍾採集加班打卡記錄並批准有效加班記錄。
(5)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需求安排調休。
六、請假規定
1、休假
(1)節日假:員工享受下列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
(2)病假
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休假為病假。
②員工請假必須由公司認可的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
③員工休病假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④超過當月或當年累計病假天數的,視為缺勤。
(3)事假
①員工休事假,應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應在事假當日上班後2小時內透過電話請假。
②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事假未獲準,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數按事假扣薪,應提前報請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③員工應利用年假處理私人事務。
(4)婚假:員工婚假為3天,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
(6)產假: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工傷假:
①員工工傷的核準範圍、認定、工資給付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所發生的傷害事故不屬於工傷;
(8)年假:
①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後,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計。
②連續工作滿1年,年假為3天;本公司工齡每增加1年,年假相應增加1天;年假最長不超過5天。
③員工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當年年假,請年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④員工當年內病假及事假累計達25天的,自動喪失該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9)員工請假應逐級批准:
①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重要崗位員工請假由總經理審批。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總監請假,需提前報請總經理批准,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10)請/休假薪資發放標準:
①節日假、年假、婚假、喪假、公假為有薪假期;
②產假、病假髮基本工資的70%,補貼全額扣除;
③事假、缺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及補貼(每月按21天計算);
④曠工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每月按21天計算)外,根據有關處分條款處理。
⑤員工請休婚假、喪假、病假、產假,遇節假日不順延。
2、員工確因突發事件未能按規定手續事先請假的,應於當日公司上班半小時內告知直接主管,說明請假事由,員工上班後第一天2小時內應補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交人事行政部核准後才有效,當天往返的無須打卡,但離開與返回時需到前臺確認,當天不返回公司的請假,離開時需打卡。
3、員工一個月內只准發生一次6.2條的情況,
4、如未經核准即無故擅自缺勤者以曠工論處。
5、加班請假
(1)有特別因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直接主管宣告,(未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委),否則一經派定即需按時到位加班,加班補休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應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員口頭請假。
6、申請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假期者需提前一週申請,申請一週以上假期和申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員工請假3天以上和請年假者部門主管核准後,需交上一級主管核准方有效。
7、員工請假前必須事先選定代理人,須經直接主管核准,如無合適代理人,則由核准人代理,核准人有義務關注代理人是否勝任。
8、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累計每年不得超過30天。
9、請假程式:
(1)請假人填寫《請假申請單》
(2)《請假申請單》加相關證明,經主管核准。
(3)經批准的《請假申請單》附相關證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稽核手續有效性,認可後核准。
(5)打卡離開公司。
(6)如提前結束休假,應及時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2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範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工裝的製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工裝的製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工裝製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彙總,建立臺賬,並於每年年底對當年工裝情況進行彙總分析。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督、檢查、糾正本部門員工著裝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並配合行政部進行著裝規範的檢查。
四、工裝種類及配發數量
工裝分為:夏裝和秋冬裝兩種,每種工裝配發一套。
五、工裝製作
1、工裝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後期延續性製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2、工裝每兩年更換一次,由行政部負責統計使用工裝兩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製作。
3、員工配發的工裝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工裝成本後按上述要求製作。
六、工裝領用
1、工裝製作完畢後,行政部工裝管理人員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後通知各部門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並做好記錄,整改週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後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工裝領用登記表》,表上應註明日期、領用人、領用工裝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工裝,可根據公司工裝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行政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行政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在當季工裝少於4套時應及時製作,以備使用。
3、備用工裝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汙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著裝要求:
3、著工裝時,應搭配與工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涼拖和旅遊鞋,或不穿襪子。
4、著工裝時員工必須正確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帶位置為胸前正中。
5、工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6、著工裝嚴禁挽袖及卷褲腿,著西裝時應繫上兩個扣,夏季工裝著上衣時,男員工襯衣下襬應扎於腰帶內,女員工不宜化濃妝,佩戴過多的首飾,裙裝最好配過膝長襪,男員工應勤理髮、勤剃鬍須。
7、著工裝時,上衣外兜不得放多餘物品,特別是襯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著裝形象。
8、除休息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統一著工裝,在下班期間或娛樂場所員工不得著公司工裝。
9、員工在參加體力勞動時,可視情況不穿工裝或穿生產工裝。
九、員工著裝檢查
1、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由行政部隨時檢查,定期檢查為隔週檢查一次。
2、檢查時,檢查人當時記錄檢查出現的問題,並由當事人在《員工著裝規範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3、檢查完畢後,檢查人對檢查記錄做出彙總(定期和平時檢查的綜合),於週一公佈檢查結果。
4、檢查標準如下:
(1)工作期間未穿工裝者扣20元。
(2)公司正式場合(會議、釋出會等)未穿工裝者扣50元。
(3)衣服破損、有汙漬、掉扣者扣10元。
(4)捲袖、挽褲腿者扣10元。
(5)沒系領帶者扣5元。
(6)襯衣未扎進褲腰者扣5元。
(7)衣服不繫釦子敞懷者扣5元。
(8)未佩戴工作牌者扣10元。
(9)扣款由行政部每月彙總於每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由人力資源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工裝摺舊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一年以上不滿兩年者,員工辭職(辭退)時,收取服裝費用標準為:實際費用/規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元/個)。
十一、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二、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3
宗旨
立足文化領域,尋求生存空間;放眼各行各業,盡享傳媒服務;
紀律
遵守紀律,忠於職守;保守機密,講究信用,誠信為本;不謀私利,不損人利已,守法經營,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東會決議程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負責召集。
2、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50%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透過股東會普通決議,若公司解散、合併、增資、減資、變更股東,修改章程時要形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65%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透過股東會決議。
崗位責任制度
一、總經理經股東會產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和基本規章制度,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有關檔案,主管公司財務和人事,在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經營事務行使特別裁決和處置權。
二、公司總監、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產生,並由本公司股東出任,全面監督、審計公司財務、人事及經營行為,其職責是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經理違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三、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批准聘任,其職責是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某一專案的實施,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代表,參與其它公司的管理時,必須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四、公司總部會計、出納員由董事長直接決定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現金收付、銀行匯兌業務,兼職負責公司的接待和辦公室文秘檔案等工作。各分支機構及公司內部立核算部門的'財務人員由其負責人直接聘任,但必須報公司總部備案和核準後方可上崗。駕駛員由副總經理提名考察,董事長批准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負責保管和駕駛車輛。公司總部員工、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立核算部門員工應一視同仁,為公司家庭中的一分子,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各司其職,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利,如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標準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票印分離、帳物分離。
一、出納員:負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和支票、匯票等銀行彙總業務;做好收款、付款的記帳憑證;分管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須上繳公司財務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業務時發票內容與合同款額必須相符,同時所有款項一律進入公司基本帳戶,公司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
二、會計員: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分管現金總帳和銀行存款總帳;擔負各種往來帳戶及各種年、月、季度報表、財務分析以及成本、盈虧核算業務;核實出納員收款、付款憑證;管理收款、付款原始發票的領用以及支票、匯票的領用保管工作。
三、出納與會計之間的業務關係:出納員每月月末將記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收、付款記帳憑證統一交會計處,由會計分類記帳、結帳和做報表,報表一式兩份,報稅務機關一份,送股東傳閱稽核一份。出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餘額必須與會計的總帳金額以及實際現金、銀行存款額三者之間必須相符,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長和總監、監事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帳。政府審計機關或稅務部門需要查閱財務會計帳時,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準查閱公司帳務。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立核算部門同時必須按本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帳務,每季度或每年年終必須接受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計。
五、公司總部或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支出條據要有經手人簽字,註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得報帳和入帳,已報帳或已入帳的,由經管人承擔。公司總部每筆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董事長批准,每筆5000元以上的開支,經股東會同意後董事長簽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調動資金。公司內部立核算部門每筆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經公司核准,並經董事長籤批後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機構每筆2000元(dm及書刊印製費除外)以上的開支須報公司備案核准後方可開支,其負責運營的dm及書刊的印製費開支應控制在該專案的廣告收入及發行收入之內,並可憑印製合同、印製單位發票和印製數量支出,但最多每筆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須報公司總部核准後再支出。上述標準以下的開支由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房租、水電費、dm印刷費和投遞費、書刊印刷編輯費、員工工資、招待費、辦公費專案內開支,除此之外,各部門或各分支機構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亂花。一切未經按上述許可權和支出範圍核准簽字審批的支出,公司在審計其財務時不予認可其該筆支出帳務。
六、公司總部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一切開支應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對鋪張浪費,開支要有計劃,末經股東會、董事長及各授權負責人按許可權審批同意,一律不準提前擅自支出。公司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必須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線和公司規定的標準,辦事招待,必須徵得董事長的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開支必須要有發票,白頭條據不得入帳。如確實沒有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證明簽字,說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及公司各授權負責人同意並換取正式發票後方可入帳。
七、房費按租房協議和租房單位開據的發票報帳處理,人員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執行,如需調整,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執行。
八、公司收付款時2000元以上的現金一律實行轉帳。
九、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的所有收入必須按時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機構的基本帳戶,任何人不得挪用,若發現現金挪用現象,按挪用金額的20%予以罰款處理,重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公司原則上不得給外單位和公司員工借款,如員工確實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但必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並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還清。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的員工借款不得超過500元,並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在各個專案運做時,涉及到收付帳業務的,業務經辦或財務人員自開發票之日起,一般在當月收回現金,最遲不能超過專案結束時間。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公司總部分管經理或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承擔。
十二、公司必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鑑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財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機構亦同樣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鑑為分公司財務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私章、會計私章。
十三、公司總部內部立核算部門或公司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必須按照此制度進行管理,若出現不遵從此財務管理制度行為,可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後在後續經營中仍出現違規現象,公司有權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其負責人承擔。
十四、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印章存放於公司為其所配備的專櫃,不得私自帶出或存放於家中。所有發票、支票、匯票由會計負責領取,存放於公司為其配備的專櫃,專門由其保管,並將發票、支票、匯票編號後統一造冊登記,同時將登記冊交行財部主任保管存檔。
專案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資訊情報是投資的前提條件。在投資前,必須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對方的身份、實際財務、物力、信譽以及實實在在的能夠實際得到利潤的第一手資料。特別是重投資專案,必須慎重並熟知市場運作手段。
二、投資專案,必須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後,才能指定專人進行市場調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須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確表示考察的意見,然後報公司確定,重投資專案由董事長提交公司股東會討論決定。
三、未經考察和市場調查的專案不得進行投資;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項,其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託的經營範圍與期限內經營,未經公司授權和核準,不得以公司名義開展其它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終止其運營合同,撤銷授權託,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分公司或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承擔。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除董事長、總經理由股東會產生以外,其餘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公司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產生。
二、公司的中層人員是否聘任,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提名,總經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聘任,各分支機構員工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考察並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員工在聘任前經過提名-考察-試用三個階段才能正式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一般為兩個月。
四、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專門設計製作人員及編輯人員除外)的工資分為三部分,底薪佣金獎金,底薪根據本人的業績進行確定,提成工資(佣金)按本人的業績比例進行佣金提成,獎金按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發放,除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實行無業績無底薪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具體員工工資標準和差旅費報銷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五、公司被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必須簽訂公司統一印製的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訂,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代表公司簽約。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往或者到場,可以授權公司管理人員對外簽約,對外簽約的被授權人必須持有"企業法人授權託書"。
三、不屬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定的各類合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對外簽約,必須在公司授權託簽約的範圍和期限內進行簽約,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其負責人承擔。
四、簽訂重合同必須經過詳細認真考察,並提交股東會研究,未經股東會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對外簽約。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在運作專案時與所有業務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款額與發票款額必須相符,嚴禁票據不符,否則公司終止該筆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各負責人和當事人承擔。
六、公司的《廣告業釋出合同》、便函、檔案等重要法律文書一律由行財管理中心專人專櫃保管,統一編號,並予以造冊登記,領用時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機構員工領用時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書和合同一律不準事先蓋章。
七、公司各分支機構使用公司統一印製的各類合同,並由其負責人統一保管,並以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名義在公司授權的範圍內對外簽約。公司證章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一律由董事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使用公司證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必須事先徵得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專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法律後果或經濟損失,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自行承擔。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每月(季)財務結算後,會計應將檔案(包括各類財務報表、驗資檔案、會計帳薄)一律存入專櫃,裝訂成冊,交於行財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檔案:《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及各類管理考核細則一律單列存放。
三、員工檔案:公司員工檔案一律裝訂好單列存放。
四、合同檔案:(包括企業法人授權託書存根、勞動合同、各類協議、廣告業釋出合同)單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
五、檔案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有關檔案一律單列存放。
六、來文件案:其它單位來文由分管經理、總監閱後一律單行存放。
七、專案檔案:一律按機密檔案處理,單行存放,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公司各分支機構的檔案管理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或自行管理。
檔案處理程式
公司對內部行文時,一律以"甘傳字"加文號出現。公司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各內部立核算部門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公司內外行文,各分支機構若由於專案運作需要公司出具檔案,須按程式並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向公司總部上報專案運作請示檔案,待公司總部同意後予以下發檔案後再執行。公司託各分支機構運作的圖書編輯或文化賽事推廣專案需要成立編輯員會或賽事組會的由公司協調成立該機構,各分支機構可以編輯員會xx分會或賽事組會xx分會的名義開展該專案運作。編輯員會或賽事組會不具備法人資格(所有者權益)。
一、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必須提取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法定公積金):每年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這部分資金用於公司的再發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稅後利潤的5%提取,這部分資金,用於公司的福利事業及抗風險能力。
三、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必須扣除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本規章制度從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4
第一章:機櫃管理
一、操作管理
1、嚴禁非IT工作人員開啟機櫃,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鑰匙負責人批准,並在IT人員建議下方可操作。
2、開啟機櫃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裝置正常執行構成威脅的物品。
3、開啟機櫃時要保證全身無靜電。
二、安全管理及裝置維護
1、嚴格執行密碼管理規定,系統管理員掌握網路裝置登陸使用者密碼。
2、非IT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上機操作和更改執行裝置的各種配置。
3、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洩露IT各種資訊資料與資料。
4、網路裝置需要維護時,操作現場不能少於兩人。
第二章:計算機管理
一、電腦使用和管理
1.、IT部或專職網管人員統一管理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完整儲存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驅動程式、保修卡及重要隨機檔案。
2、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隨便支用電腦裝置。
3、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換電腦硬體和軟體,拒絕使用來歷不明的軟體和光碟。
4、嚴格按規定程式開啟和關閉的電腦系統。
1).開機流程:
接通電源;開啟顯示器、印表機等外設;開通電腦主機;按顯示選單提示,登入電腦;在許可權內內對工作任務操作。
2).關機流程:
退出應用程式、各個子目錄;關斷主機;關閉顯示器、印表機;關斷電源。
5、公司鼓勵員工使用電腦。在不影響業務情況下,員工應學習能熟練地進行電腦操作。
6、公司禁止使用、傳播、編制、複製電腦遊戲,嚴禁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
7、公司鼓勵員工開發電腦資源,提高公司決策和管理水平。
二、電腦維護和報廢
1、公司確立專職工程師負責電腦系統的維護。
2、電腦發生故障時,使用者作簡易處理仍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IT工作人員,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拆開計算機調換裝置配件。
3、電腦維修維護過程中,首先確保對公司資訊進行複製,並不遺失。
4、電腦軟硬體更換需經主管同意,如涉及金額較大的維修,應報公司領導批准。
5、對重大電腦軟體、硬體損失事故,公司列入專案調查處理。由於不可抗力事故導致的,公司不予追究。
6、凡因個人使用不當所造成的電腦維護費用和損失,酌情由使用者賠償
7、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報廢需經過IT部門或專職人員鑑定,確認不符合使用要求後方可申請報廢。
第三章軟體應用管理
1、使用正版軟體或OEM版。
2、對財務等業務資料應實行專人管理。軟體使用人員應經過適當的操作培訓和安全教育方能上崗操作。
3、電腦操作員不可私自安裝和解除安裝任意軟體,如因工作需要需安裝或解除安裝相關軟體,應向網路管理員申請測試後,由網路管理員進行相關操作或指導作業。
4、制定系統資料管理制度。對系統資料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系統資料的非法生成、變更、洩露、丟失及破壞。
第四章計算機病毒防範制度
1、採用國家許可的正版防病毒軟體並及時更新軟體版本。
2、未經許可證,任何人不得攜入軟體使用,防止病毒傳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軟體,均須首先防止病毒傳染。
4、電腦出現病毒,操作人員不能殺除的,須及時報電腦主管處理。
5、在各種防毒辦法無效後,須重新對電腦格式化,裝入正版或OEM作業系統軟體(目前為Windows作業系統)。
6、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儲存外,還應複製到光碟、行動硬碟或其他儲存介質上,以防遭病毒破壞而遺失。
7、時刻關注電腦界病毒防治情況和提示,根據要求調節電腦引數,避免電腦病毒侵襲。
第五章資料保密及資料備份制度
取方式和審批手續。
1、根據資料的保密規定和用途,確定資料使用人員的存取許可權。
2、禁止洩露、外借和轉移專業資料資訊。
3、各部門應制定業務資料的更改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更改業務資料。
4、建議每週當班人員製作資料的備份並異地存放,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資料不得更改。 (用行動硬碟將重要資料複製出來,存放於其他地點。)
5、業務資料必須定期、完整、真實、準確地轉儲到不可更改的介質上,並要求集中和異地儲存,儲存期限至少3年。
6、備份的資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管理人員按規定的方法同資料保管員進行資料的交接。交接後的備份資料應在指定的資料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
7、備份資料資料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設施。
第六章操作規範
1、操作人員必須愛護電腦裝置,保持辦公室和電腦裝置的清潔衛生。
2、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正確操作和使用計算機,加強計算機知識的學習。
3、操作人員必須注意保護自己的計算機資訊系統,對部門登入系統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4、不得讓任何無關的人員使用自己計算機,不要擅自或讓其它非專業技術人員修改自己計算機系統的重要設定。
5、嚴禁利用計算機系統上網釋出、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資訊。
6、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嚴禁利用計算機非法入侵他人或其它組織的計算機資訊系統。
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5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
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
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x星期調整x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x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x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x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x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x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x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x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x天,晚婚者加x天,子女結婚可請x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x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x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x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x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x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x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x天照每天x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x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x天,即扣發該項獎金x天,請病事假逾x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x年以上未滿x年者,每年x日。
(二)工作滿x年以上未滿x年者,每年x日。
(三)工作滿x年以上未滿x年者,每年x日。
(四)工作滿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x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製造公司員工規章制度6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範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實驗服的製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公司技術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實驗服的製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實驗服制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彙總,建立臺賬,並於每年年底對當年實驗服情況進行彙總分析。
四、配發數量
每人一套
五、實驗服制作
1、實驗服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後期延續性製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2、實驗服每一年更換一次,由技術部負責統計使用實驗服一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製作。
3、員工配發的實驗服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成本後按上述要求製作。
六、工裝領用
1、實驗服制作完畢後,技術部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後通知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並做好記錄,整改週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後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實驗服領用登記表》,表上應註明日期、領用人、領用實驗服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實驗服,可根據公司實驗服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技術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技術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當備用實驗服少於4套時應及時製作,以備使用。
3、備用實驗服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汙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技術部所有員工進入實驗室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實驗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實驗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九、工裝摺舊
1、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1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實驗服費用。
2、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實驗服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3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半年年者,辭職時,收取實驗服成本價100%費用,被辭退收取實驗服成本價8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實驗服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實驗服成本價/套,)。
十、遵守事項
1、進入實驗室必須著實驗服;
2、員工對配發的實驗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實驗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實驗服;
5、實驗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技術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一、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由技術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