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部門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生產部門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產部門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部門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保證部門工作高效有序的開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企劃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企劃部經理負責管理制度的裁決;
2、企劃部全體員工負責制度的監督、執行;
三、企劃部組織架構圖
企劃部隸屬副總經理(盧麗英)直管,下屬企劃部經理,再由企業文化宣傳、品牌推廣、展廳宣傳、電購宣傳、平面設計、文案、客服等專員組成,並實行逐層彙報制。
四、工作程式
1、日常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2)嚴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考勤,上下班按時打卡;不能及時打卡的需及時告知部門經理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3)如遇工作需外出和請假,須部門經理在請假單上簽字認可。請假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半天向領導報備。不能書面請假的,須以電話形式報備,事後補交書面假條。有違反者罰款5元/次;
4)有重要活動或事項需請假時,須將工作以書面形式交代給同事代理工作事項。若因請假未移交工作造成工作失誤,對當事人處以100-500元罰款。請假期間須24小時保持手機暢通;
5)部門員工對公司機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嚴禁洩露,如有違反按公司制度處罰條例執行;
6)注意個人儀容儀表,上班著裝要整潔、衛生;
7)嚴禁辦公室打鬧、嬉戲,提倡講普通話、舉止文明、談吐優雅;
8)注意辦公室個人衛生,檔案資料歸檔管理,其他辦公物品放辦公桌抽屜,保持辦公桌面整潔;
9)下班時,需將座椅正面朝辦公桌推進,歸位靠攏辦公桌;
10)開會時,嚴禁遲到,電話調成振動或靜音狀態,除重要電話外,開會期間其他電話一律免接;
11)本部門處罰與公司行政處罰無衝突,罰款費用作為部門活動基金。
2、溝通管理制度
1)企劃部門內部每週開2次會議,會議時間定為星期一下午14:00和星期五上午10:00(特殊情況提前另行通知)。星期一開會主要佈置本週工作內容,週五對本週工作進行總結檢查和相關專業知識的討論學習(注:人員完善情況下)
2)重要會議都由文案人員或助理做會議記錄,對形成重要決議的,下次會議時須對上次會議事項程序進行回顧,確認事件達成進度,對未達成部分進行問題分析;
3)企劃部與相關部門的工作溝通,儘量採取書面形式,重要事項交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需其配合完成的工作時間進度;
4)與公司內、外溝通工作的過程中,工作交接、業務往來等重要事項儘量採用書面形式,如不能採取書面形式的,採用電子郵件方式,並保留記錄,以便日後核對;
5)與業務、採購部、展廳等各相關部門定期溝通,就產品賣點、細節、推廣等問題進行討論;
6)如其他部需企劃部配合的工作,其他部門需先知會或以工作聯絡函形式告知企劃部負責人,再由企劃部負責人根據各工作輕重緩急來安排本部門工作。
7)上下級需逐層彙報,如對上級安排不滿,需先執行後投訴。
3、工作效率管理制度
1)每週一早晨提交本週常規工作計劃表,確定本週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進度,週五對本週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確認工作完成情況,對未完成工作,進行原因分析,並督促儘快完成;
2)實施工作進度管理。重產品從提報、製播會、節目資料準備、節目跟進(電購、網購、微信營銷等);公司對外宣傳、企業文化(品牌)推廣等工作,都需制定工作進度表,交部門經理及相關職能部門,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推進工作進度,提高工作效率。平面設計工作也嚴格按照節目進度開展工作。若因本部門員工工作失誤而造成工作進度延遲造成公司損失的,對當事人進行工作過失處罰,情節嚴重者無薪辭退;
3)節目資料(已打印出來的資料)、專業參考書籍、雜誌等由企劃執行(兼助理)管理,隨時進行更新、整理。
4)制定年度、半年度、季度營銷策劃方案及活動推廣費用預算方案,年度方案需在當年11月底出臺下一年全年營銷策劃方案及費用預算;半年度與季度營銷方案及費用預算需根據市場趨勢及公司實際情況在年度方案上作相應調整,如7——8月(半年度方案)需在5月份修改完成,季度方案在當季度中旬出臺下季度方案及費用預算,提前一個月開始籌備,當月開始執行。
4、宣傳推廣費用管理制度
1)所有費用根據每次活動推廣費用預算執行,預算與實際費用差額儘量控制在±10%;
2)費用最終由總裁審批後方可執行;
3)各宣傳推廣合作單位費用盡量採取定期結款制,比如月結、45天結、雙月結等;
4)根據財務要求在每月指定時間內與各合作單位對帳並上報財務部。
5)每次宣傳推廣專案落地至少需兩個部門或兩個部門以上籤(驗)收,杜絕弄虛作假
五、部門職責
1.關於企劃:
1)全面管理公司CIS系統的統一維護和實施規劃;
2)執行公司運營方針並組織策劃企劃方案,協同相關部門落實與執行,開展公司營銷企劃工作,配合公司營銷工作和其他各項工作的開展,接受其他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3)負責塑造品牌精神、傳遞品牌文華,使品牌與市場、顧客之間建立精神層面的深度聯絡;
4)負責品牌的宣傳與推廣,制定廣告策略並負責落實,提升品牌競爭力,編制企業廣告戰略及營銷策劃方案;制定廣告預算、廣告費用,使用管理程式並實施廣告費用管理;
5)對廣告的釋出實施活動進行事前、事中、事後效果評估,及時給予調整、修正;對各業務版塊指導、稽核、監控、協調,配各業務版塊開展媒體投放、促銷等營銷活動;
6)建立對品牌標識、海報形象、店面形象(有加盟店的時候)到服務規範等一系列品牌管理規範,從品牌相關的各個維度強調和維護品牌的品味和形象;
7)構建和維護良好的媒體關係,以確保品牌傳播的有效性和廣泛影響力;合理考察、選用廣告合作單位,組織配合開展各項廣告動作,保持密切溝通,考評廣告合作單位的工作業績和廣告效果;與廣告公司協作開展活動推廣、市場開拓、廣告創意製作、廣告發布、活動促銷等市場營銷策劃活動;
8)部門團隊建設,負責工作計劃,包括戰略、市場策劃、媒體公關、廣告宣傳、平面設計、店面設計、落地活動等方面的工作;
9)與公司業務、採購保持良好的溝通,相互協作,共同探討產品製播方向;
10)認真研究產品,詳實瞭解產品資訊,並總結提煉賣點,找出產品的準確定位;
11)配合電購開製播會,詳細向編導、主持人描述產品資訊及賣點,並溝通節目事前準備工作
12)配合營銷部節目資料準備,做到精、簡、實用、美觀;
13)協助營銷部各臺節目產品培訓;
14)關於新產品開發提出部門意見及建議;
15)定期按照部門綱要及工作計劃進行目標檢查和考核;
16)部門的業務培訓及工作指導;
17)制定企劃的組織架構、下屬崗位職責、部門發展計劃;
18)部門人員的選拔、考核、培養、推薦;
19)執行公司規定任務並按要求實施方案的落實、檢查、監督、總結,不斷完善並上報副總經理執行方案結果和執行總結;
2.關於客服:
20)處理客戶的投訴,和客戶溝通並把情況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督促解決,並監控解決的速度及力度,定期對所處理投訴的結果進行彙總,上報直屬副總經理總結和分析客戶的投訴、建議和意見,並提出改進方案
21)受理客戶的諮詢、報價的電話接聽,登記、整理相關資訊,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進行處理。編制客戶資訊報告,對以上資訊進行電腦錄入,整理存檔。
22)對售後的產品及時登記建檔,反映給各相關部門,並督促在24小時內進行解決(或拿出方案)。處理結束後24小時內,對客戶進行回訪,及時了售後進度,及調查客戶滿意度,對資訊進行回訪錄入。(售後:具體依據國家“三包”法及我司售前提供的售後備註)
生產部門的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了規範生產現場工作秩序,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實現安全生產、特定製本管理制度、望生產部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二、範圍
適用於重慶首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管理、操作指引與行為規範。
三、員工守則
熱愛祖國,忠誠公司;敬業愛崗,勤奮工作;虛心好學,不斷進取;鑽研技術,勇於創新;遵紀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誠實信用;互尊互愛,禮待同事;修身養心,立足社會。
四、管理職責與人員培訓
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
4.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應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做到產品精益求精,質量銘記於心。
4.3要求全體員工樹立安全生產的高度責任感,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4培養和營造全體員工的團隊精神,做到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進取、敢於創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協同、激勵、獎懲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4.6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做到定崗、定置、定員工作。崗位異常及時發現,及時糾正。
4.7新產品加工及產品停產再加工前,由生產部組織班組長負責對生產前狀態檢查、操作人員培訓、並作好記錄。
4.8人員上崗前應對本崗位相關規定與技術要求進行培訓,做到培訓到位,認識到位。
五、裝置購置、維護與保養
5.1根據生產需要購置新裝置時,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裝置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各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購置並簽訂《裝置購置合同》,新裝置入廠後由生產班組組織協調安裝除錯,機床廠家需出具《裝置驗收出廠檢驗報告》及《隨機附件明細表》。
5.2新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生產部應建立《裝置管理臺賬》並作好相應的《裝置管理記錄》和《裝置驗收記錄》,機床上應註明裝置編號及完好標識。
5.3重點裝置應每月做一次一級保養及完好狀態進行檢查,並填寫《重點裝置維護、一保及完好狀態檢查記錄表》。
5.4操作者開班前檢查裝置是否運轉正常,有無異響,檢查裝置指示燈及油標是否正常,對有自動潤滑裝置檢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壓是否正常,無自動潤滑系統裝置應對機床各需潤滑部位加油使各潤滑部位運轉靈活,空執行三分鐘後再進行產品加工。並填寫《裝置日常點檢卡》。
5.5操作者每3個月對機床電機及絲桿護罩進行拆卸清理積屑並對潤滑部位加油潤滑。
5.6機床出現異常時,及時報告各班組長,需安排裝置維修時由操作者填寫《裝置故障請修單》報生產部同意後進行維修。裝置維修後由班組長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檢修驗收單》並將資料報生產部存檔。
5.7生產部每年度編制《裝置大修計劃》,裝置大修後由生產班組負責組織驗收並填寫《裝置檢修驗收單》維修廠家需出具《裝置驗收出廠檢驗報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與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次產品的材料由庫房集中管理;操作者當班生產前到庫房領取,所領取材料應與圖紙資料相符,不使用材質不明確的材料;新產品試製加工所使用的或顧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組長進行管理並作好標識區分;產品加工完成後剩餘材料作好標識交班組長或庫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裝、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裝、模具應有標識,一般工裝輔具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次產品工裝、模具應作好登記,並建立《工裝管理臺賬》,首次加工產品或停產復工前應對工、模具進行精度檢測並填寫《工裝檢測、檢修記錄表》;檢測合格後由操作者配合檢驗人員開具《工裝驗收報告》及《合格證》存根聯交生產部保管以備查驗。
6.2.2班組長對生產現場工具進行登記,操作者使用時領用,使用完畢後歸還。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體及刀片由班組長進行登記發放,操作者採取以舊換新形式進行領用,換產品、換工位時應向班組長報告並作好交接;班組長對操作者所使用刀具進行產量統計以作獎懲依據。
6.3.2加工新產品或更換產品時,由於部分刀具尚未磨損,但因產品或工藝需要更換的,應將換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組長統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專用量具)由質量部門統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帶表卡尺、外徑千分尺、螺紋千分尺、深度遊標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領取後長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質量部進行校對。專用量具操作者在產品加工前到質量部領取並登記,產品加工期間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間根據質量部門通知進行校檢,因更換崗位或使用完畢後應交檢驗部門儲存。
6.4.2新產品加工所使用的簡易量具由生產部門生產後交質量部檢驗合格後作好標識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由生產班組長統一管理並作好登記。
6.5工具管理
6.5.1為了減少和消除現場工具雜、亂現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現場不應出現長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員使用完畢後及時將工具放回指定區域內。
6.5.2不得私自留存暫不使用工具,各班組定期安排人員對工具進行清點並分類擺放,下次使用時方便尋找。
七、產品的實現
7.1新產品加工
7.1.1新產品的加工以顧客提供的圖紙、驗收規範等資料為生產依據,由技術部門對圖紙資料有效性進行評估或對工藝進行編制後交生產部門登記,生產部門應編寫《生產計劃》然後分發到各班組,各班組長按照顧客或部門要求的生產進度安排生產,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保證顧客進度時,提前報告生產部長。
7.1.2操作者領到圖紙資料後,應認真閱讀圖紙資料所標識內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時向班組長反映,弄明白後再進行加工。
7.1.3加工前應確認材料材質、規格、狀態與圖紙資料相符併合理選擇刀具、量具、進給量、進給速度。每道工序首件產品應交質量部門做首件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工序完成後操作者應填寫《新產品工序流轉卡》以作生產效率評定依據。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門或班組長核算的加工工時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後報班組長統計,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及時向班組長報告;對操作者加工合格的產品,檢驗部門檢測後對產品質量進行統計,並報生產部作績效考核依據。
7.2已定型產品加工
7.2.1已定型產品以技術部門編制的《加工工藝卡片》作為生產依據,生產部根據顧客提供採購合同安排生產。
7.2.2生產部下發《生產計劃》後,由班組長安排調整機床、人員、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術部門領取《加工工藝卡片》,到質量部門領取相關檢測器具。
7.2.4機床除錯完成後操作者對已加工首件產品按加工工藝卡片上的要求進行全尺寸及外觀檢查,確認合格後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並將首件產品隨記錄表一起交檢驗部門做首件鑑定,對鑑定過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須重新調整加工首件直至鑑定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7.2.5對有關重尺寸工序,班組長鬚按三定(定人員、定裝置、定工序)進行生產,對已加工產品關重尺寸作好記錄,以備查驗。
7.2.6操作者每班開班前應進行首件自檢,並將產品交檢驗人員複檢,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加工過程中確需換人員,換刀具,換工裝夾具時須重新做首件鑑定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
7.2.7對批次產品加工,班組長根據加工實際情況下達日班產計劃,對提前完成計劃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單件價格按計件核算,作好記錄,以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操作者加工產品自檢合格後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質量部門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執行,超出廢品率以外的產品由質量部門統計,作獎懲依據。
生產部門的管理制度3
為了規範XX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級、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制定中、長期規劃。並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並在全市進行通報。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鑑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鑑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援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並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路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路監控系統及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路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援並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報、審批制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後,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覆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後,15日內批覆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絡,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並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感測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於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彙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彙報後,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彙報,救護隊接到彙報後,要彙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採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彙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後,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併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範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範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裝置的設定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迴風道、密閉、擋風牆。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採、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採掘工作面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採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CH4)。
採、掘工作面CO2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有煤(巖)與CO2突出危險的採、掘工作面,CO2湧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採、掘工作面,必須經常檢查CO2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採、掘工作面,CH4和CO2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湧出或積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迴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檢查結果必須“三對號”(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填寫結果必須一致)。
生產部門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於安全專案。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裝置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並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並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專案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裝置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排程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裝置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採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週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於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週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週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裝置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裝置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501元,小於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3001元,小於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併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併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採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生產部門的管理制度5
1、總則
為了規範排程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排程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執行提供排程保障,制定本制度。
2 、排程執行
2.1排程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執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執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排程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執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執行。
2.1.2值班排程員進行排程操作時(包括排程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複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執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執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排程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並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排程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排程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排程員值班應按經批准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排程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2.2.3.1系統及各變電站的執行方式,執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2.2.3.2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2.2.3.3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2.2.3.4裝置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2.2.3.5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2.2.3.6事故、異常執行、裝置缺陷情況;
2.2.3.7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2.2.3.8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2.2.4.1交接班記錄;
2.2.4.2排程執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2.2.4.3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後立即做)。
2.3排程聯絡彙報
2.3.1值班排程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排程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排程員的執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範圍內裝置異常故障時及時彙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裝置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彙報省調。
2.3.2值班排程員在其管轄範圍內的排程聯絡物件為:各縣(配)調值班排程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絡人,電力使用者指定的電氣聯絡人,聯絡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准或排程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排程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排程業務聯絡和釋出排程指令。
2.3.4各級值班排程員及執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絡、釋出和接受排程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排程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複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執行人員釋出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排程員的業務許可權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排程員的同意後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執行單位之間的排程電話是電網統一排程的重要手段,非排程業務不得佔用,排程業務聯絡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排程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彙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排程業務聯絡時,也應事先彙報所領導、排程班長。
2.3.7發生重大裝置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裝置跳閘時應及時彙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排程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排程班長,裝置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裝置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使用者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排程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排程操作均應使用排程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排程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複審、副值預發;新裝置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複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稽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複審。
2.4.3排程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排程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排程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註明原因,並及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