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

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1

  一、學校必須制訂年度現代遠端教育培訓計劃,嚴格按計劃對全校教師進行現代遠端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教師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的能力。

  二、遠端教育管理員要做好對各學科教師的培訓和技術輔導,透過技術培訓,做到讓每一位教師都會使用現代遠端教育裝置和資源,以便更充分地發揮工程實施的效益。

  三、參訓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課程安排進行學習和實習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課,若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必須得到學校分管領導的同意。

  四、參訓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習紀律和機房管理制度。在學習過程中,不準抽菸,不得隨意進出教室,不能從事與課程無關的活動;要愛護遠端教育裝置,保持機房安靜整潔。

  五、參訓教師在學習中要注重動手能力的培養,要互相幫助、共同提高。

  六、參訓教師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考試與考核。

  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2

  1、禁止不健康、不文明、不高尚、偽科學的娛樂活動。文明禮貌,嚴禁毒、賭、黃,搞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2、娛樂開始和結束應把用用具進行清點,若有損失或丟失應立即向當天值班員說明情況,並填寫損失、丟失報告單,以便學校酌情處理;

  3、“教工之家”活動室的器材不準外借,特殊情況需經工會主席審批,並做好登記手續;

  4、保持場所衛生。不亂丟紙屑、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蒂,不大聲喧譁;

  5、準時開、關活動場所,努力為教職工提供優質服務;

  6、開放時間:週一至週四的每天下午3:30——8:45。

  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3

  1、我校象棋活動室向學生開放,以滿足學生校園文化活動為基本職責。各班在棋類室活動時必須有教師在場負責紀律與安全,確保活動安全開展。

  2、活動室內要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譁,保持室內安靜。

  3、嚴禁打鬧、大聲喧譁等不文明行為,相互尊重對方。

  4、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結束後關好電源和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裝置故障性損壞要及時向學校報告。在活動結束後將物品歸放原位。

  5、活動室開放時間:向相關負責人申請。

  6、平時以班級為單位,利用活動課或課餘時間開展相關的活動。

  7、各班級要安排專人負責做好管理工作(借用、管理、損壞賠償、回收歸還等),確保每學期結束時如數回收各種棋類。

  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4

  1、要自覺遵守乒乓球室的開放時間。

  2、室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打鬧。

  3、愛護室內設施和體育器具,禁止將衣物掛在球網上,不準坐在乒乓球檯上。

  4、自覺愛護乒乓球桌,嚴禁用球拍和不正確技術敲打桌面;不得私自搬動乒乓球桌,不得私卸球網。

  5、室內禁止隨地吐痰,禁止亂丟瓜皮、果殼、紙屑等。

  6、節約用電,活動結束後要注意關燈。

  7、活動結束後,要打掃好室內衛生,關好門窗。

  8、學員要按照教師的要領進行練習,以免發生意外。

  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5

  支行老幹部活動室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是支行老幹部之家,為了使其成為文明、健康、整潔、安全的活動場所,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開放時間:每天上午11:00—19:00,雙休日照常開放,每季10日為老幹部閱文日。

  二、值班管理:活動室由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需認真執行管理規定,負責安全、衛生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三、注意事項:

  (一)保持室內安靜,不要大聲喧譁。

  (二)保持室內整潔、衛生,禁止吸菸,禁止隨地吐痰,隨地亂扔雜物。

  (三)舉止文明,衣冠整齊,不進行賭博性的活動。

  (四)愛護公物,報紙連夾閱讀,報刊、桌椅等用後放回原處。

  (五)防火、防盜、離開時請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七)在職人員上班時間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在本室活動。

  請自覺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並歡迎提出建議和意見。

  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6

  第一條 文體活動室是為豐富幹部職工業餘文化生活而設定的公共場所,供幹部職工學習、娛樂、健身、交流等活動之用。為合理利用有限資源,營造和諧、歡快、整潔、文明的.文化娛樂環境,維護活動室正常秩序,更好地為廣大幹部職工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機關工會負責文體活動室日常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

  第三條 活動室公共設施的保養維護及活動秩序維持由專人負責,並做好相應記錄。使用者要遵守開放時間,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鑰匙由專人負責管理,無特殊情況鑰匙不得交予他人。

  第四條 開放時間 每週星期五16:00點在1樓文體活動室開展文體活動。特殊情況可臨時申請開放。

  第五條 開放物件 文體活動室主要為本辦幹部職工服務,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需邀請外人參加,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凡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制度。

  第六條 進入文體活動室參加活動的人員,須維持好室內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不在牆壁、地面、球檯、裝置上亂塗亂畫。

  第七條 請維護室內環境衛生,嚴禁吸菸。因吸菸引發火災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火災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凡在活動室參加活動者,須遵守活動規則,講文明、守秩序,不在室內爭吵打鬧。

  第九條 請愛護室內公共財產,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綜合活動室管理制度7

  1、學生要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憑學生證或者校徽進入活動室,辦理租借或歸還器材手續。

  2、入室後不得大聲喧譁、打鬧;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紙屑雜物,要保持活動室整潔。

  3、愛護學校資產,不準敲打、腳踢乒乓球案子,不準隨意移動案子或球網。

  4、球拍一經借出,就由個人負責保管好,不得損壞,使用完畢後再交給工作人員,經確認無損後,方可退還押金或證件。若球拍自帶,只收取管理費;球自帶。

  5、出入活動室的人員實行個人財務自管,若損壞或丟失,本活動室概不負責。

  6、外來人員須出示證件並嚴格遵守活動室的管理制度。

  7、教工憑證免費使用;全校性的學生比賽免費使用,但須負責場地衛生、秩序和管理,並做到用前登記器械無損,用後無損交接。

  8、嚴格執行賠償制度:乒乓球案子每副1000元,球拍每隻50元。正常磨損無須賠償。

  9、若有違反管理制度者,扣押證件,並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做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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