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產管理制度(通用6篇)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產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1

  1、凡醫院所需的各種財產物資(除藥品和圖書外),均由醫院指派人員負責統一採購、調入、供應、管理、維修。要儘可能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節約使用;

  2、各種物資、財產,應建立健全帳目,專人採購、領發、保管,加強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點實物,核對帳目。要求帳物相符,保證物資安全,防止積壓、損壞、變質、被盜。主管領導要經常深入科室,瞭解需要,指導、協助有關人員管好、用好物資;

  3、各科室所需物資按月、季、年編制計劃送院辦公室,經院領導批准後列入財務計劃或上報學校審批後進行採購。屬於回收物資要以舊領新;醫護人員請領醫療用品和值班被服等,須經院主管領導批准後才能發放;

  4、各種物品、被服的報廢,要辦理報廢手續。醫院的財產,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佔有。重大財產物資的報廢要報學校有關部門鑑定審批後處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

  5、各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物品請領、保管及報損工作.

  6、各種固定資產由院財務按學校有關資產管理規定統一管理。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2

  一、醫院的各種財產、物資(除藥品外)由總務科、裝置科和資訊科分別負責實施管理。

  二、總務科、裝置科和資訊科負責管理的財產、物資必須建立健全賬目,萬元以上貴重裝置應建立檔案,規定專人採購、驗收、入庫、領發和保管,並實行定期清點實物,做到賬物相符,保證安全,防止積壓、損壞、變質、黴爛、被盜等。

  三、財產、物資一律實行計劃採購、供應,各科室所需物資,由總務科、裝置科和資訊科按月、季、年編制採購計劃,並經院領導審批後列入財務計劃購買,按計劃供應,科室在請領物資時要辦理請領手續,無計劃的一律不予採購發放。屬於回收的物資要堅持交舊領新制度。

  四、醫院的被服、工作服、勞保用品等統一由總務科計劃購置、加工、製作、發放、管理、統一編號、標記。發放到科室或個人的物資、用品,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精心愛護,妥善保管,屬人為造成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五、一切財產、物資(含醫療儀器裝置)等的報損,要填寫財產、物資報損單,經院領導批准上交庫房,庫房對報損財產、物資要進行妥善處理。

  六、醫院的一切財產、物資,任何人不得私自佔用,重要財產和大批物資的報損、報廢、變價、轉讓或無償調撥等,一律由總務科、裝置科或資訊科提出計劃,報院領導討論決定,萬元以上需報區衛生局審批,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張,自行處理。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3

  一、管理的範圍

  1、固定資產。包括房屋、汽車、微機、文印裝置、電風扇、電視機、錄放機、攝像機、照像器材、音響裝置、通訊裝置、食堂裝置、辦公裝置(含桌椅、沙發、檔案櫃、檔案櫃)、水電修理工具裝置、車輛管理工具及材料。

  2、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達不到固定資產價值的物品。如桌、椅、計算器、算盤、訂書機、裝訂機、尺子、玻磚、號碼機、熱水器、體育用品等。

  3、辦公用品。如:筆、墨、紙張、信箋、水杯、膠水、複寫紙、帳本、帳頁、香糊等日常辦公用品。

  4、勞保用品。

  5、勞動工具。

  二、管理的原則及方式

  管理的原則,實行“帳物分開,採購與保管發放分開”的原則。所有辦公用品及物資均為辦公室統一管理,發放到各科室及個人的由科室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管理。辦公室要逐一登記造冊,做到帳物相符。

  三、採購發放制度

  辦公用品及物資由辦公室按計劃統一購買發放。汽車修理材料由辦公室指定專人同駕駛員一同購買。其它科室及個人原則上不準購買報銷(辦公室同意購買除外)。

  四、領用辦法

  各科室所需的辦公用品及物資由辦公室領取。機構調整及人員變動要嚴格履行公物移交手續。

  五、配發標準

  1、辦公用品,既要保證正常工作的需要,又要按勤儉節約的原則配發。

  2、每個科室每半年發一公斤茶葉、一塊肥皂、一條毛巾、拖把一把、掃把一把;每人每月發5加倫水票一張,半年領發一次。

  3、駕駛員十八個月發一套工作服(價值120元);每季度發肥皂一塊、毛巾一條、手套三雙,每半年加發洗衣粉一包(500克),毛巾一條。

  4、打字員每季度發肥皂一條,半年發毛巾一條,一年發袖套一雙。

  5、其他工勤人員按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配發。

  6、凡配發的辦公用品必須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個人負責。因工作變動或離退休,應交回的辦公用品,必須如數移交。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4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為規範集團酒店業財產管理與核算,保證酒店業財產安全與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酒店業的財產定義是:為了生產經營、提供勞務、出租或行政管理目的而持有的具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本制度中財產包括:

  1、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19元以上的具有實物形態並且能夠獨立存在的的資產。

  2、低值易耗品: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19元以下200

  元以上,具有實物形態並且能夠獨立存在的的資產。

  第二章申購程式

  第三條酒店所需財產在購入時,必須本著節約及實用性的原則,先由需求部門填制購置申請,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上報,經批准後方可購買。具體審批許可權如下:

  1、年度資本性預算需求以及單位價值在五千元以上的財產購置,直接報集團總部審批;

  2、單位價值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內的財產購置,由酒店管理公司總經理審批;

  3、單位價值在二千元以內的財產購置,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購計劃,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報酒店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所須財產經批准購入後,由物供部會同工程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編制購置計劃,簽定購建合同。原則上要求合同約定按照合同總金額的5%-10%留質保金。

  第五條財產類合同必須真實準確地註明保修約定、廠家聯絡方式及其他財務要求的相關付款資料。相關部門必須將財產類合同轉財務部一份,作為付款的依據。同時,轉工程部一份,作為維修保養的資料。

  第三章檢驗鑑定

  第六條酒店購入和取得的各項財產,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於取得的'固定資產,在交付使用時需經酒店工程部或集團公司技術權威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即對固定資產的數量、規格、名稱、出廠或建成日期、備品備件、原始價值、技術性能、使用年限、新舊程度等進行逐項驗收,填制固定資產驗收清單。

  工程部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跟蹤財產維修保養及使用情況。財務部根據固定資產驗收清單,結合各項固定資產可供使用年限和折舊率的規定入賬。

  第七條按照合同支付質保金時,由酒店工程部負責人在請款單上簽字,註明資產使用情況和質保金支付意見。

  第四章登記和領用

  第八條經驗收合格後的財產在部門領用或交付使用時,由酒店資產會計負責統一編號,並做到:

  1、按財產類別進行分類編號並登記臺帳:如屬於固定資產範圍,則應按固定資產類別編號,登記酒店固定資產明細帳;如屬於低值易耗品範圍,則應按低耗品類別編號,並按使用部門登記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細帳(財務軟體中沒有明細帳的,應採用手工或電子表格形式的臺帳登記)。

  2、採用記號筆或標籤的形式將編號反映在實物上。對於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除房屋建築物外),還須按該項資產的規格型號、使用效能、開始使用日期、保管和使用責任人等內容用標貼形式標識於該項資產上。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5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工作的正確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以切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確保公司財產完整無損,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條財產盤點範圍:固定資產、工程材料、低值易耗品、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週轉房、現金、銀行存款等。

  第二條盤點前準備:盤點前,根據現有的資產臺帳,填寫盤點表中盤點資產的名稱、數量/單位、存放地點、保管人。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擬在每年十二月進行,由財務部、辦公室會同使用部門組成資產清查小組,按照固定資產卡片、臺賬,進行實地盤查,對固定資產的效能、存放地點,附屬裝置的完整性作記錄。

  第四條存貨的清查:

  1、低值易耗品由辦公室建立臺賬,每月末將購入、領用、庫存情況彙總交與財務部。由財務部和辦公室在年終進行實地盤點。

  2、商品房應由營銷部按類別、區(攤位)號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並建立”出租產品卡片”,詳細登記出租房的坐落地點、結構、層數、面積、租金單價等情況。

  3、材料由物資部和財務部定期進行清查。

  4、提供給物業公司的備品、備件由物管部和財務部定期進行清查。

  第五條盤點情況處理:盤點結束後,將各分項盤點表彙總裝訂成冊,作為下一次盤點的基礎表,並進行書面總結,財務部編制盤點彙報。盤點彙報由盤點部門經理、財務部經理確認簽字後,上報分管副總、總經理,領導審批後,和盤點表一同在總辦存檔備查。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6

  一、存貨管理制度

  第一條存貨是指酒店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存的各種財產,是酒店流動資產中的一個很重要專案,其金額佔流動資產的較大部分。因此,管好用好存貨,是加強流動資產管理的關鍵。

  第二條酒店的存貨主要指儲存在庫房內的各項物資材料,包括:食品原料、酒水飲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維修材料等等。

  第三條存貨購入的計價。主要計價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後出法等等。財務部可根據存貨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的計價方法。

  第四條存貨管理的要求:

  1、科學合理地制定存貨定額。對存貨不同類別要根據酒店經營業務的要求,分別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庫存量,以此防止積壓或不能保證各部門業務領用需要的情況出現。

  2、加強存貨的驗收制度。對購進的各項物資材料應嚴格執行驗收入庫制度,在驗收數量的同時要驗收質量。

  3、建立存貨的保管制度。對庫存的各項物資材料,要建立專人負責的保管制度。設定有數量金額的輔助明細帳,以利核算與查對。

  4、健全存貨的領發手續。嚴格按領用的制度辦理領貨手續,倉管員憑單發貨,明確領發人的責任。

  5、物資材料實行先進先出制度。倉管人員對庫存物資應實行先進先出的制度,以防止物資的黴爛變質。

  6、勤進快運,壓縮庫存。對貨源供應正常的物資儘可以勤進快運,降低庫存以加速資金週轉。

  7、及時處理庫存積壓的物資材料。對近保質期或將要變質的物資要及早發現並進行處理。

  第五條建立定期盤點制度,及時處理清查中發現的問題。

  1、按存貨的分類,每月盤點一次。年終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

  2、做好盤點清查準備工作。確定盤點清查的目的與範圍以及具體盤點清查的方法與程度等等。

  3、透過盤點清查,認真編制存貨盤點表,以反映盤點結果,並據此計算存貨溢餘和短缺的具體資料。

  4、對清查盤點過程中發現存貨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問題,應認真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同時要寫出情況報告,按審批制度規定,逐級上報,批准後方能進行處理。

  第六條食品原料及酒水飲料的庫存管理:

  1、食品飲料入庫前,要根據收貨驗查單逐一對食品飲料,按質按量進行驗收。核對合格後開出驗收單並簽上字。如發現有問題要及時與收貨員或採購員聯絡。

  2、按各種食品原料、飲料的效能與要求,分類妥善儲藏。要經常檢查翻曬,防止黴爛、變質和積壓。

  3、冷庫要保持溫度,定期刮霜沖洗。乾貨、飲料庫房也要保持一定的溫度。搞好清潔衛生,貨品堆放要整齊。

  4、採用科學合理的保管方法,制定食品、飲品的最高限量與最低儲存量。

  5、嚴格領發料制度。發貨時需憑廚師長簽過字的領料單,經核對無誤、計量正確後才予發料。

  6、建立髮卡和數量明細帳。根據收發單登記貨卡和明細帳。經常核對帳卡物使之保持一致。月底同食品帳務員核帳對平。

  7、熟悉掌握庫存食品的存放量和各廚房的需求量。經常及時地向物資管理員報告有關庫存情況,及時提出有關建議和改進措施。

  8、根據廚房需要量和海鮮原料的上市情況,做好食品原料、飲料的申購計劃。及時將補充庫存計劃上報管理員。

  9、定期進行倉庫盤點工作,如有差錯缺損應及時查明原因,寫出報告上報管理員。

  第七條物料用品庫存管理:

  1、嚴格驗收入庫物資。根據收貨驗查單逐一核對入庫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驗收合格後開出驗收單並簽名。

  2、合理利用倉庫備件,分門別類保管好各類物品,做好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庫房整潔。倉庫物品做到先入先出,防止損耗變質。要勤檢查,發現黴變情況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3、採用科學合理的方法管理庫房,如採用abc管理法。根據各部門對物品的業務需求量,制定各類物品的最高限量和最低儲存量。及時制定申購計劃上報,督促進貨補充庫存。

  4、建立貨卡和物資數量明細幅度。根據收發料單登記貨卡和明細帳,經常核對帳、卡、物,以保持一致。月底將倉庫帳與物品記帳員的明細帳核對相符。

  5、注意做好倉庫消防工作。按消防規定堆放物品,留出消防通道,同時做好倉庫防盜工作。

  6、定期進行清倉盤點工作,對盤盈盤虧等情況原因及時上報,按審批同意的意見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低值易耗品的庫存管理:

  1、酒店的低值易耗品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

  (1)床上用品。主要有羊毯、鴨絨被、床罩、枕芯等。

  (2)布件。主要有床上用布件,洗理用巾、餐廳專用布件、各種簾套等。

  (3)器皿餐具。主要有金屬類、玻璃類、陶瓷類、廚房用具等。

  (4)工具類:主要有度、量、?具、公用工具、個人工具、計算工具等。

  2、低值易耗品領用一般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領用前應先辦理報廢手續。各部門憑報廢單、領料單來領用新的低易品,屬新增或定額管理範圍內的,需先經物資管理部門計劃員核准。

  3、對部門領用的各類工具,倉庫要建立在用工具卡,並按更換、報廢辦理有關手續。

  4、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可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分別採用一次性攤銷法、五五攤銷法及分期攤銷法。

  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固定資產是酒店進行經營活動所必需的硬體設施,其形成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2、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

  第二條酒店固定資產的範圍是:

  1、房屋建築物,包括酒店所有的房屋及建築物。

  2、機器裝置。包括供電系統、供熱系統、中央空調系統、電子系統、電子計算系統、廚房機具、電梯、通訊、洗滌、維修器械等裝置。

  3、交通運輸工具。包括客車、貨車、行李車等。

  4、傢俱裝置。包括酒店各部門使用的所有傢俱。

  5、電視及影視裝置。包括閉路電視播放裝置、音響裝置、電視機、電冰箱、空調機、照相機、幻燈機等。

  6、其他包括健身房裝置、消防裝置及地毯等。

  第三條固定資產計價的確定:

  1、由建築單位建築和購置的固定資產,按照建設單位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中所確定的價值記帳。

  2、購建的固定資產,按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包括按規定支付的關稅和產品稅及增值稅。

  3、在原有固定資產上改擴建的,按原有的價值,加上改擴建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支出,減支原固定資產不需要用和報廢部分的原始價值計價。

  4、固定資產大修理工程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價值,但在大修理同時進行技術改造開支的部分,應當增加固定資產的價值。

  5、盤盈的固定的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即按照當前生產價格重新購建該項固定資產的全部價值)記帳。

  第四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在酒店總經理的統一領導下,實行歸口分級管理的辦法,貫徹誰用,誰管的原則,各類固定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為:

  1、工程部: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裝置,電器及影視裝置、文體娛樂裝置等。

  2、各使用部門或總務部門:傢俱裝置、地毯、交通運輸工具、辦公裝置等。

  3、保衛部:消防裝置。

  第五條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職責:

  1、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歸口管理工作。

  2、對歸口管理的各項固定資產應根據財務部統一開設的固定資產卡片,填列有關固定資產詳細資料,並按類別和使用部門順序排列、編號、保管,並與財務部的固定資產登記薄及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卡片等資料保持一致,定期進行核對,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用,一份送使用部門。

  3、制訂財產、裝置檢修制度,並根據檢修制度編制保養修理(包括大修理)計劃,並督促使用部門配合實施。

  4、提出固定資產的新增、調撥、轉移、出租、出借、報廢、清理等手續,定期或不定期對分管的固定資產組織清點,每年至少一次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保證卡實相符。

  第六條財務部門的管理職責:

  1、配合協助和監督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設定固定資產分類帳和明細登記薄,掌握全部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定期組織固定資產清查盤點,保證帳、卡、實相符。

  3、協同歸口管理部門編制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合理安排使用資金。

  第七條未使用,未需用固定資產根據存放地點或所使用部門,落實保管責任,由財務部和保管部門分別建立登記薄登記。

  第八條不論任何資金渠道購置的固定資產在交付使用時,必須由財務部、歸口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驗收,並由歸口管理部門填列固定資產驗收單,驗收合格後,由上述部門在驗收單上籤章同時歸口管理部門應填制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使用部門。

  第九條部門之間的固定資產轉移,由歸口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轉移單,經使用部門簽字後,辦理固定資產卡片的變動手續,同時將其中一聯轉移單送交財務部門。

  第十條一切固定資產的出租或出借都須經酒店總經理批准。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與租賃單位的合同簽訂工作並將合同正本交財務部門保管。歸口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無權對外出租或出借固定資產,未辦妥任何固定資產不得借出酒店,酒店出租的固定資產就照提折舊,所得租金衝減費用中相應的折舊費,餘額部分列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定期清查盤點,清查工作由歸口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研究解決,發生盈虧必須查明原因,並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報告單,按有關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報請處理。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由於使用日久或損壞,需要報廢時,由酒店主管經理組織技術鑑定小組進行鑑定,確實無使用價值時才能辦理報廢手續,由歸口管理部門填固定資產報廢單,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由財務部門和歸口部門辦登出和清理工作,固定資產作價的殘料出售時必須經鑑定小組議定價格,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作價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整體出售必須根據國家物資政策辦理。

  第十三條計算折舊的依據為固定資產原值,酒店的固定資產一律按規定的分類折舊率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現在規定為:

  1、房屋為20年

  2、機器裝置為10年

  3、運輸裝置為5年

  4、辦公用具等為3年

  第十四條各類固定資產的淨殘值比例規定如下:

  1、營業用房屋的淨殘值比例為原價的10%。

  2、旅遊汽車的淨殘值比例為原價的20%。

  3、其餘各類固定資產(包括非營業用房)的淨殘值比例為原價的5%。

  第十五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

  1、房屋和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裝置、儀表儀器、傢俱地毯、交通運輸工具。

  3、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第十六條下列固定資產不提取折舊:

  透過區域性輪番大修理實現整體更新的固定資產。

  第十七條已提足折舊,但仍在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在繼續使用期間不計提折舊。正在申請報廢尚未批准的固定資產應轉入不需要使用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第十八條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各歸口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做好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和定期大修工作,凡有技術規範明確規定大、中、小修劃分標準的,發生的中小修費用就由成本費用開支。大修理費用用根據財務制度規定採用按月預提大修理費用的辦法,大修理提存率由企業主管部門獲得同級財政部同意後核定。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核算為了準確反映各大類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在固定資產一級科目下設定的明細科目有:房屋及建築特、機器裝置、交通運輸工具、傢俱裝置、地毯、電器及影視裝置、文體娛樂裝置、其他裝置、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要固定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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