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

  一、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接送孩子時段必須督促家長刷卡入園。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二、定時巡視園內外及其周邊環境安全情況,實時關注監控錄影,並做好安全臺賬記錄,防止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確保幼兒安全。

  三、做好園內物資的監督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四、保證園內的安全,教工的摩托車或非機動車進出大門時,一律下車推行。汽車、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五、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叫接私人電話,拒絕私人訪客,外來人員必須檢查相關證件,登記入園。

  六、遇雨雪、颳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七、夜間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公安機關。

  八、注意門前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進行綠化的養護,使幼兒進園時,感受到環境的優美整潔。

  九、下午個別家長晚接幼兒時,班級將這些幼兒託付給門衛,要有值班老師陪護,必須加強責任心,照顧好晚離園幼兒的情緒,直至家長來接。

  九、保安人員必須穿制服上班,衣著整潔,上班不抽菸,語言要和藹、文明。保安室內要整潔,並有記事簿或留言黑板。

  十一、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遇到重要信函,及時通知送達園領導。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2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並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並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遊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淨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定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採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膠製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於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定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透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裝置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檯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裝置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於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於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後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後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一、幼兒園門衛管理制度

  (一)進出人員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衛、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衛、保安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衛、保安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出幼兒園時,必須經由當班老師同意,並有家長陪同,幼兒園的門衛、保安查驗後方可放行。

  (二)車輛准入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後,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幼安全。

  3、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幼兒園車棚或兩邊巷道劃線處,不得進入幼兒園內。

  (三)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衛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四)幼兒上下學重要時段安保制度

  1、園長室成員每天輪流帶班,與保衛人員具體負責重點時段的安全保衛工作。

  2、幼兒上學之前,園長室成員與保衛人員在幼兒園大門口迎接幼兒,確保每一名幼兒順利、安全到達幼兒園。

  3、幼兒放學時,園長室成員與保衛人員站在大門口進行導護,發現幼兒單獨離園時要進行詢問,一定要交至家長手中,確保每一名幼兒安全離園。

  4、防止車輛和社會閒散人員在幼兒園大門口聚集、鬧事等。對幼兒園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幼兒園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城管、公安等)處理。

  (五)執勤巡查制度

  1、落實逐級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保衛人員負責幼兒園的晝夜值班,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物資出入,維護校園周圍的秩序管理,協助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工作;

  3、值班人員要有連續作戰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強晝夜巡查;

  4、在巡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巡查人員應填寫安全檢查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並報告領導,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5、檢查部門應將巡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6、對巡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六)報刊信件收發制度

  1、幼兒園每日來往報紙、信件、期刊、包裹等都由保衛人員負責簽收。

  2、收到報紙、信件、期刊、包裹後須及時分發給相關人員,不得積壓,不得造成信件的延誤或遺失。

  3、及時清理多餘報紙,保持傳達室整潔。

  二、食品衛生(含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人員管理制度

  1、嚴格服從幼兒園管理,聽從園領導的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按食譜要求實行定點送菜並把好衛生關和數量關,確保必備的新鮮原材料。

  3、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加工食品;餐具用具定時消毒,並做好記錄;生熟食品妥善存放,生熟用具嚴格分開,杜絕食品中毒事故。

  4、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保留造成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以便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嚴格遵守開飯時間,按年齡班人數分配膳食和餐具;並依據不同氣候提供溫度適宜的膳食。

  6、負責廚房的環境衛生及滅“四害”工作。定期清掃消毒、放置滅害藥品,保證食物、餐具用具不受汙染。

  7、愛護廚房的設施裝置,進行文明操作,掌握其效能,正確使用各種電器,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保持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換衣、勤洗手、勤剪指甲,上班戴工作帽、穿工作服,操作前用肥皂洗手,工作時不準塗指甲油、不戴手飾。

  (二)食材管理制度

  1、食堂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並掌握食品原料採購索證要求。

  2、採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新增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裝置),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生產經營資質(許可證)和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與供貨方簽訂食品安全承若書,同時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核查。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妥善儲存,以備查驗。

  4、採購回來的蔬菜先進行蔬菜農藥殘留檢驗,合格後檢驗員告知食堂人員,進行操作,不合格採取相應措施,直到合格為止,或者直接退貨處理。

  5、嚴格實行生熟分開,蔬菜葷菜池分開,所有熟食進熟食間制度。

  6、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黴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誌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7、無《食品衛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8、採購乳製品、肉製品、水產製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製品、食品新增劑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索票。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索取口岸監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9、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驗收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並做好記錄。

  (三)餐具用具衛生消毒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消間,洗消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裝置。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2、洗刷餐飲用具必須使用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

  3、洗滌、消毒餐飲用具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4、消毒後的餐飲用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的保潔櫃內備用。餐用保潔櫃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汙染。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存放櫃上必須有明顯標誌。

  6、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7、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裝置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四)食品操作加工管理制度

  1、各種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過程中,應首先檢查食品質量,發現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2、用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桶、盒、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並做到飯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清洗,保持整潔。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於70度,加工後的熟製品、食品原料及半成品應當分開存放。

  4、供應食品必須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符合每日攝入的營養要求。

  5、冬季做到五熱(熱飯、熱湯、熱菜、熱點心、熱飲水),夏季做到五涼(涼飯、冷盤、涼湯、涼點心、涼開水)。

  6、為體弱兒童、哮喘、以及過敏性體質的患兒提供病號菜。

  7、炊事人員根據制定的一週菜譜進行操作。

  8、烹飪後食品及時放入熟食間,烹飪後至供應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9、食品供應場所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有專人負責,做好日常性保潔工作。

  10、熟食間根據不同季節,隨時調整幼兒的食品溫度。

  (五)食堂環境管理制度

  1、周圍環境應打掃乾淨,陰溝要常疏通,廢物桶加蓋並及時清理。

  2、積極貫徹四害要求,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

  3、廚房、餐廳及各操作間地面保持乾淨、乾燥、無積水、無汙垢、無垃圾、無衛生死角。

  4、不亂倒垃圾,不亂倒汙水。

  5、門窗應有防蠅設施,室內經常保持通風

  (六)火源、電源、氣源管理制度

  1、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領導有關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的具體要求。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3、嚴格管理水源、火源、電源、氣源。

  4、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管道、電器等器材的質量,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5、定期檢查灶具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格遵守灶具點火安全操作程式。離崗前須確認燃氣閥門已關閉。

  6、各部門除食堂外,禁止使用明火。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園辦公室進行審批。

  7、各部門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人走斷電,確保安全。

  8、認真做好火源、電源檢查記載,對出現的問題立即整改,決不放鬆。

  (七)就餐管理制度

  1、師幼用餐場所應清潔、明亮、整齊。

  2、餐桌每天用消毒水擦洗五次(早晨、飯前飯後、點心前後)。餐具每天用高溫消毒。

  3、培養師生良好的進餐習慣:

  (1)餐前洗手;

  (2)進餐時不大聲喧譁;

  (3)進餐時一手扶碗一手拿餐具,並做到四淨:碗淨、桌面淨、地面淨、衣服淨;

  (4)不吃湯泡飯;

  (5)不挑食、不偏食。

  4、為幼兒創設輕鬆愉快的進餐環境:如播放輕音樂、進餐前或進餐時不批評訓斥孩子等等,使幼兒身心得到和諧發展。

  5、教師與幼兒的伙食要嚴格分開,不允許發生佔用幼兒伙食現象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廚房管理制度

  1、工作廚臺及廚櫃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

  2、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料理操作,並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須保持整潔。

  3、廚房工作人員工作時,應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與食器,儘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4、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菸、咳嗽、吐痰、打噴嚏,萬一打噴嚏時,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衛生紙罩住口鼻,並隨即洗手。

  5、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便後,均應徹底洗手,保持一雙清潔的手。

  6、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每日數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潔完畢,

  7、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也不許隨便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亂放雜物等。噴嚏時用手帕或衛生紙罩住口鼻,並隨即洗手。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辦公室是教師處理教育教學業務的公共場所,每一位教師都有保持辦公室文明、整潔、舒適的義務。

  2、平時上課時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隨便離開教室,不隨便提前下課,課程安排不得隨便調動。

  3、辦公室裡嚴禁吸菸,辦公期間認真工作,不許大聲喧譁、嬉笑、高聲談論,不吃零食,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擅離工作崗位。

  4、營造健康向上的辦公室文化,為人師表,不說粗俗的話語,幼兒及家長在場時尤其注意對來客有禮貌、熱情接待。

  5、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經常做好辦公桌的衛生工作,辦公桌物品擺放有序,保持牆壁整潔,不亂掛衣物,不亂張貼。

  6、值日教師在每天上班前做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並負責全天的辦公室衛生工作,下班後應關閉電燈、電扇、飲水機,並鎖好門窗。

  (三)專用教室管理制度

  1、專用活動室的負責人每學期初制定各活動室活動的要求以及階段目標,創設與提供專用活動室活動的環境與材料,並根據各年齡段主題的開展、季節、幼兒的興趣及時調整與更換。期末做好專用活動室使用情況的總結工作。

  2、教師根據各班專用活動室的時間安排,定時帶幼兒進入專用活動室活動,做好觀察記錄與活動的反思,並做好階段性的總結。

  3、每次活動後要檢查專用活動室基本設施以及遊戲材料的情況,發現自然磨損或損壞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專用活動室的負責人,以便及時維修和增添更換遊戲材料。

  4、由教師帶幼兒進入專用活動室,做到:隊伍安靜、整齊。

  5、幼兒進入專用活動室活動要求安靜有序、愛惜遊戲材料、完好後會整理遊戲材料,物歸原處。

  6、做好活動結束後的清潔整理工作,及時管好門窗。

  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車輛管理制度

  1、任何車輛一律不得進幼兒園。

  2、車輛持有者必須按幼兒園規定停放到指定的場地去,停放要整齊有序,不得亂停亂放。

  3、教學樓、辦公樓內嚴禁存放一切車輛。

  4、車輛必須自行落鎖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5、任何人不準偷騎他人車輛,未經車主同意私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門衛加強對車輛停放的管理、檢查,發現違章停放車立即糾正並進行批評教育;對亂停放車經教育不改或刁難工作人員者責成單位嚴肅處理。對長期亂放車輛,由門衛進行清理。

  7、發生車輛丟失應向園長室報告,報案時失主應攜帶車證等有關證件,並協同查處的集體活動。

  (三)幼兒乘坐車輛上下學安全管理制度

  1、家園密切配合,確保幼兒上下學安全。

  2、幼兒園對各班家長接送車輛進行排查摸底,堅決杜絕拼車和社會接送車輛接送。

  3、幼兒上下學,家長自備車輛,負責接送幼兒。

  4、老師對幼兒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文明乘坐車輛。

  (四)重大集體活動幼兒乘車秩序管理制度

  1、組織幼兒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儘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儘量不動用。如確需要乘坐車船,幼兒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效能的監督。不組織小幼兒出市開展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幼兒應自始至終在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1)幼兒在活動前由老師點名,對未到的幼兒查明原因並記錄。如需坐車,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後,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達目的地後要全程陪同,組織和開展活動,不得隨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幼兒三五成群,以小隊形式開展活動,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幼兒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

  (4)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並有秩序回校,進行活動總結。

  2、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幼兒到危險地方開展活動。

  (1)利用馬路或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活動時,要注意周圍的環境,加強安全保護,防止車禍、跌落、倒塌等事故的發生。

  (2)到遊覽區、遊樂場等地方活動,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場所、設施的安全性,防止擠壓、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發生。

  (3)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3、組織幼兒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幼兒遵守勞動規則。

  4、幼兒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幼兒優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幼兒人身安全,救助為先。並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呈報園長、通報相關家長。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保護現場,也有利於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如果情況危急,活動難以繼續,則要由教師迅速組織其他幼兒有組織地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並儘快帶回幼兒園。

  5、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其他各類社會慶祝活動原則上也不組織幼兒參與,個別確需參加的,須經園長或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五、幼兒安全資訊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由班級老師每天點名,記錄未來園幼兒名單。

  2、填寫缺席幼兒登記表。

  3、電話諮詢未入園幼兒家長,詢問孩子未入園原因,並做好記載。

  (二)請銷假管理制度

  1、家長書面或電話告知班級老師幼兒請假事由。

  2、老師做好請假幼兒的資訊記載及請假原因。

  3、幼兒來園時家長再次告知班級老師。

  (三)到專用室上課管理制度

  1、幼兒未經班級老師許可,不得擅自到專用室活動。

  2、保持專用室衛生,嚴禁亂丟果皮、紙屑等垃圾。

  3、嚴禁隨地吐痰。

  4、愛護公物,嚴禁在桌椅、牆壁上亂寫亂畫。

  5、不得擅自帶走專用室的各種物品。

  (四)特異體質學生管理制度

  1、保健老師根據有關規定建立特異體質幼兒檔案,內容包括幼兒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長姓名、聯絡電話、特異體質情況記錄等。

  2、每學期開學初,班級老師應當主動向幼兒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身體健康情況。如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的幼兒應及時報學校建立相關檔案。涉及幼兒隱私的,班主任及相關人員應當保密。

  3、對監護人書面告知以及自行發現的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適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的幼兒,班級老師或者其他相關人員給予必要的照顧,對不適宜在園學習的幼兒,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集體活動或者體育課上,班級老師或者其他相關人員應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幼兒的身體近況做好全面瞭解,並適當減輕運動量或者免予活動。

  5、遇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幼兒在園有異常反應的,班級老師應及時與家長聯絡,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園時的異常情況。

  6、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等慢性病。

  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築物管理制度

  1.健全幼兒園的房屋檔案,建立房屋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舍建築圖紙資料,以及供水、供電、供氣設計圖和施工圖紙資料的管理。

  2.對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建築施工的安全管理規程進行施工並設立明顯的警戒線和警示標誌,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員、不按照安全要求著裝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加強對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監控,發現危房,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在周圍設定明顯標誌,明確禁區,嚴防師生誤入,確保安全。

  4.對圍牆、花臺、窗臺、牆體附屬物及其它綠化設施的日常安全維護與管理

  (二)設施裝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1、對幼兒園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設情況,如防範樓梯擁擠踩踏、防火責任、學生接送車管理、學生上學放學的管理、門衛保安等工作和相關規章制度的檢查。

  2、對屋面、樓頂、防雷、戶外招牌、外牆立面、玻璃、窗勾、下水道等的牆體結構及附屬物穩定、牢固程度開展檢查。

  3、對室外體育設施、遊樂設施、各種器材的正常使用進行維護檢查。

  4、對於安裝的影片監控探頭、110報警器等各類報警裝置要時常檢查和測試,確保工作正常。

  5、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裝置。排查各種火災隱患,檢查用火點、電器裝置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更換和添置消防設施裝置。走廊、樓梯等消防疏散通道保持暢通。檢查樓道內照明設施,應急照明燈、手電筒等使用完好。

  (三)校園警示標誌管理制度

  1、加強幼兒園周邊環境的整治,設定警示標誌。清理整頓學校周邊攤點,拆除違章建築。嚴厲打擊危害校園穩定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2、加強校舍建設和維護管理,設定警示標誌。堅決消除危房隱患。

  3、加強幼兒園治安保衛工作,設定警示標誌。加強對校園出入人員的管理,嚴禁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幼兒園。對幼兒園內部重點位置要加強人防、物防,有條件的要配置監控裝置。堅持值班制度,節假日、敏感時期幼兒園領導要輪流值班,保衛人員要加大巡查力度,確保不出任何問題。

  4、加強幼兒園消防和用電管理,設定警示標誌。經常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配齊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對師幼進行消防常識教育,保持園內通道和建築物通道暢通。要定期檢查用電線路和裝置,以確保幼兒園用電安全。

  5、加強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幼兒園門前要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劃出人行橫道線,開闢幼兒安全過往的綠色通道組織大型文體活動和夏令營等其他外出活動,首先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請示上級批准後才能組織實施。

  6、加強對師幼的安全教育,設定警示標誌,尤其要加強汛期安全教育,嚴防汛期發生學生溺水死亡事故。

  7、認真抓好疾病預防工作,設定安全標誌。學校要高度重視幼兒疾病傳染工作,加強對防治疾病傳染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和預防措施,提高幼兒園疾病傳染防治水平,提高廣大師幼預防疾病的能力。

  七、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電間管理制度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按其職務、工種學習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部分,經市電工管理辦公室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和電工證,才能從事規定範圍內的電氣工作。

  2、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有違反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者,應立即勸阻,並說明理由,發現違反工作規程、足以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應立即制止。

  3、非電氣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內。如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配電室者,應由電氣工作人員緊隨監護;進入配電室應先警告不許靠近裝置,以確保安全。

  (二)食梯管理制度

  食梯是幼兒園的一種特殊的裝置,安全執行必須十分重視,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食梯必須專人操作,嚴禁幼兒操作。

  2.幼兒園食梯是食堂專用貨梯,嚴禁載人。

  3.嚴禁裝運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的.危險物品。如遇到特殊情況,需經有關安全部門批准,並採取必要安全保護措施。

  4.行駛時不得突然換向,必須在食梯停止後,再換向啟動。

  5.載貨應儘可能穩當地安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執行中傾倒,損壞轎廂。

  (三)油灶管理制度

  1、園內專人負責柴油灶的管理與維護,不準負責人以外的人隨便使用。

  2、先將柴油箱內柴油加完,加油時注意不可將柴油噴濺到別處,以防火災、爆炸。

  3、待油裝完後,再通電源。

  4、旋轉電源風門開關,使風機啟動後再除錯風量。

  5、將點燃的點火棒置於燃燒室中預熱,點然後、開大風量和油閥,燃氣時應開啟氣閥點,先燃氣後燃油。

  6、使用完畢,先關油閥或氣閥,待完全熄火後,再關閉電源。

  7、嚴禁用水沖洗灶體,定期清洗油箱,檢查各接點是否滲漏。

  8、使用時,操作平臺過熱時,要放水降溫。

  9、定期檢查清理煙、風道,定期清理鍋底灰垢。

  10、出現不著火等故障,應先關油閥或氣閥,待完全熄火後,再關閉電源。找供應商或電工修理,不得私自開機修理。

  11、使用前,參考使用說明書要求。不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四)蒸飯箱管理制度

  1、炊事員要做到隨時檢查水箱,加熱管內不得缺水,每週更換二次新水,保證水質乾淨、衛生。

  2、每月處理水箱內的水垢、積碳一次

  3、每日都要進行清擦、保養,表面保持乾燥,防止腐蝕。

  4、經常檢視接地線是否牢固。

  5、定期檢查電源開關,發現問題立即停電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6、經常檢查安全閥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找維修人員處理。

  7、定期檢查箱體的封閉性。

  (五)大型玩具管理制度

  1、幼兒園分管領導和值班領導要認真檢查大型玩具是否有枯枝或其他雜物,檢查大型玩具是否安全牢固。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班主任禁止使用,及時採取措施排除故障。

  2、保育員要做到天天擦洗大型玩具,保證衛生安全。

  3、老師在組織幼兒活動前,應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實際情況,確定適合幼兒活動的區域範圍。要先檢查選擇的活動區域是否有異常,講清遊戲玩法,然後清點幼兒人數,注意檢查幼兒身上佩戴的飾物是否收好,幼兒的衣褲是否提好,保障幼兒安全。

  4、幼兒活動時,哪些地方有隱患要格外留意,教師應作到心中有數,在幼兒密集的區域要加強巡視,特別關注那些動作不協調、有受傷史、體弱多病的幼兒,注意他們的活動,並給予適當幫助。

  5、教師應根據本班幼兒年齡特點,提示幼兒集中在一定區域內玩耍,便於給予照顧和保護,切忌幼兒脫離教師視線,造成意外傷害。幼兒在玩滑梯的時候,教師要提示幼兒不帶玩具上滑梯;玩滑梯時要坐好,滑下後立刻站起來,不停留;後面的小朋友要等前面的小朋友走開後再滑,杜絕幼兒倒滑滑梯。

  6、在組織幼兒玩特殊種類的玩具器械時(如攀爬、蹬輪等),教師要給予特別的指導和保護,要先講明玩法、注意事項,再組織幼兒有序的玩,切忌幼兒間擁擠、推搡。

  7、活動結束時,教師不要急於集合幼兒,應站在關鍵位置,環顧所有幼兒從大型玩具上下來,最後清點好人數後方可帶隊離開。

  (六)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1、每天上午9:40—10:00、下午3:00——3:20借出當天需要使用的體育器材,妥善保管。

  2、每天上午10:50——11:10、下午4:50——5:10歸還體育器材並擺放整齊。

  3、教育幼兒愛護器材,正確使用器材。

  4、不能及時歸還體育器材或歸還時沒有擺放整齊的班級通報批評,責任人扣50元。

  5、每學期末清點體育器材,丟失扣100元。

  6、檢查形式為每天定時檢查。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4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菸,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裝置,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杜絕安全隱患,強化安全意識,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園監控制度:

  1、穿戴整齊,儀表端正,待人有禮,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在崗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嚴格把門,進出必問,按照幼兒園的規定和作息時間,按時開、關校門。

  3、嚴密監視園內外及周邊情況,有可疑情況或可疑人物要及時向園領導彙報。

  4、每天定時巡視校園,杜絕安全隱患,不留死角,並將巡查情況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做好監控裝置日常維護工作,裝置問題及時報修。

  二、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園內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並做好解釋工作。

  4、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的批條,門衛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其登記、存檔備查。放學時家長與孩子同出才放行,自己回家的學生必須持證進出。

  三、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在門衛室登記後方可入校,無證件者請被訪人員下來接待,門衛必須一視同仁,不得徇私。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推銷產品、釋出廣告者一律不得入校。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園內。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園內的車輛,需經園領導同意後,在門衛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的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門衛對進出園內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衛對信件和快遞要特別關注,嚴格把關,請被接受者開箱檢查核實後再取物。

  3、門衛對帶出園內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六、其它

  1、負責校園責任區衛生,保持乾淨、整潔。

  2、做好放學後的靜園工作,保證無外來人員打球、滯留、滋事,小商販和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閒人,不留宿客人。

  3、做好節假日的值班與護校工作。

  4、負責報刊的接收和分發工作。

  5、完成園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7

  1、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憑學校統一製作的標誌牌或名籤進出校園。

  2、學校守衛室應認真查驗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並進行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幼兒園)守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學校教導處或政教處審批同意的請假條,守衛人員對照學生名籤查驗登記後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老師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接待外來人員,確因特殊需要接待外來人員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守衛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6、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老師本人到守衛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7、上課期間,學生家長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學校(幼兒園)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8、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期間,必須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9、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守衛人員打招呼,並按學校規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10、上級視察工作時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1、守衛室對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12、守衛室對帶出學校的物品要進行查驗,查驗核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8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班、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當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製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五、加強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六、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園、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八、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兒園要經常檢查園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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