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9篇)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1
一、 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注意保護水電基本設施。
二、 嚴禁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禁止使用電爐、電飲具、熱得快的電熱器具,違者除沒收電熱器具外處以罰款50元/次。
三、 學生教室內嚴禁任何人亂拉接線板、亂拉電線,一經發現,除沒收外,作違紀處理並處以罰50元/次。
四、 值班人員發現水龍頭、走廊燈損壞,應及時上報反映通知總務處,以便及時維修。
五、 學生用水後不關水龍頭或用水玩耍,任水長流,一經發現給予警告,如有再犯,給予罰款(10元 /次)處理。
六、 故意損壞水龍頭、電錶、配電箱、消防設施、應急裝置等水電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 下午放學後,值班人員應全面檢查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及時關閉水龍頭。
八、學生做實驗使用電器完畢後須及時將外按電源插頭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電後,不得將電器處於使用狀態,避免由此引起火災等用電事故。
九、 嚴禁任意動用辦公樓、教學樓中的消防設施,禁止開啟配電箱開關,違者嚴肅處理。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擔。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2
用電:
我園電源分380伏三項電和220伏兩項電。
中央空調、熱風幕、排風扇、蒸飯車、電烤箱、電餅鐺為380伏三項電,其他電器為220伏兩項電。
一、有關人員要認真學習和使用電器,瞭解電器使用知識,瞭解電源和電源控制開關位置。
二、做到隨時開關,節約用電。
三、下班前要關閉所在崗位的電器電源。廚房關閉總電和電燈。教室關閉電燈、電視、電鋼、飲水機電源。下班前一定要檢查電源是否關閉。
用水:
我園所有水源為市自來水公司。飲用水透過中央直飲機供給,分機可製冷熱水;廚房用水透過淨水器供給,廚房洗刷池用水透過淨水器到水箱後供給。衛生間沖洗用水為直接自來水,洗手盆用水為自來水經過水箱加溫後供給。
一、節約用水。
二、下班前檢視水源關閉情況。
三、發現水管和水閥漏水要及時報告園務主任,及時維修。
用氣:
我園燃氣源為市燃氣公司。廚房工作人員負責使用和管理。
一、使用前要聞氣味,無燃氣洩漏氣味方可開閥門。
二、開閥門要按以下程式:總閥―表閥―灶閥―點火閥,要火等氣。
三、關閥要按以下程式:點火閥―灶閥―表閥―總閥。
四、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後方可離開。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3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範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班級、行政辦公室、電子備課室、活動室、水房、食堂、廁所、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裝置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要嚴格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印表機、電視機、DVD、電風扇、空調、電燈、消毒櫃、開水器、多媒體等電源由本辦公室(班級)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放學或使用結束)後關閉電源。如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正確操作電器裝置,開水器、消毒櫃、紫外線燈、印表機、多媒體、光纖總控等裝置,應專人專管,其他人不能隨便開啟。
4、做到節約用電和充分利用資源相結合。為確保用電安全,班級使用空調時,禁止兩臺空調同時啟用。
5、禁止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接電線和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裝置由所在班級老師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當天的主班老師。中午時段用電管理責任人為保育員老師。
2、各行政辦公室的照明和電器裝置由本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3、電子備課室、電子總控室、各活動室的照明和電器裝置,由專人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4、教學區、辦公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裝置、總電源控制開關和紫外線燈控制開關,由門衛負責管理,晚上放學後負責檢查全園所有照明、電器裝置電源是否關閉。
5、食堂、水房各種照明、電器裝置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由園委會研究決定。責任人發現用電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若因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電工每月要對全園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器開關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用電安全。因不負責任、翫忽職守造成損失,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理。
3、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室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反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4
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約用電、反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違者罰30元)、私拉亂接(違者罰5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電錶外接線用電(罰50元),並都納入評價之中。
二、本校教師生活用電,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電個人承擔。師生食堂、小賣部、列印室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每學期放假前7天,用電管理人員收清電費並公示用電情況。
三、所有個人用電電錶須經總務處與電管員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啟封。或私自啟封者處50——100元罰款。
四、教室以能見度為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代課教師和學生共同承擔,並作為評價內容之一。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相關老師承擔。同時作為評價內容之一。開關燈不及時扣相關教師或單位積分0.5—2分。
五、禁止大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並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電燈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外,其餘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本制度及時查處,每週將其積分報學校兌現獎懲(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粗疏、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以上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後勤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後勤處是學校用水用電的主管部門。
第二章用電的管理
第三條實行用電規範管理
(一)用電管理由後勤處負責。後勤處要根據電力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後勤處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二)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拉,要符合規範要求。
(三)保衛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學校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監督落實到位。
(四)學工處對學生用電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五)未經後勤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拉。私自安裝,亂搭亂拉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宿舍、教師宿舍和週轉房用電實行計量管理。電使用完後,要及時到卡務中心繳費充電。學校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和《武漢東湖學院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七)校內施工用電要按標準收取電費。
第四條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一)後勤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二)用電管理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格規範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禁亂搭亂拉。
(三)各單位每週要對本單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後勤處,後勤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四)各單位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後勤處研究批准後,由電工安裝。
第五條要注意節約用電
(一)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
(二)教室、辦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並經學校批准的,不得使用電熱器。違者沒收電器。
(三)各單位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下班時要及時關閉,嚴禁夜間通電。
(四)教學樓、圖書館下自習後由樓棟管理人員關閉總閘,行政中心、科技樓、實驗樓、圖書館等場所夜間所用的插座要關閉開關總閘,確保學校夜間用電安全,不按時關閉造成用電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章用水的管理
第六條需注意節約用水,確保學校正常的用水
(一)後勤處要經常對學校用水裝置、管道進行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避免水資源浪費,確保學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員每天要檢查一次水龍頭,及時更換損壞的水龍頭,減少用水浪費。
(三)學工處要透過主題班會,開展活動,在學生中開展節約用水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學生愛護校園內各處的水龍頭,嚴防人為破壞,若發現人為破壞水龍頭的現象,一經查實,加倍賠償,並上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第七條加強用水管理
(一)用完後立即關閉水龍頭,嚴禁長流水現象發生。生活區因裝置問題無法關閉時,應立即報告後勤處並由其組織維修。
(二)門衛要看好學校門,嚴禁校外人員到學校取水用水。
(三)校內施工用水要按標準收取水費。
第八條加強水廠管理
(一)水廠裝置運轉時間為6:0023:00。裝置運轉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離崗曠工。
(二)水廠工作人員要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對供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工作正常執行。重裝置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如實登記,不得隱瞞。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三)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宿舍,勤洗被蓋床單,保持室內外衛生,保持工作面整潔。嚴禁在水廠內飼養家禽、種菜,確保二次供水衛生、安全。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6
為了節約用電,減少開支,既保證學校教學、生活的正常進行,難倒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充分利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全校所有電力設施電路均由學校電工負責安裝、管理維修,未經允許,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動手,以免造成人身事故和國家財產的損壞。
二、各辦公室、各班按標準配備的燈架、鎮流器、繼電器、燈管、插座等要妥善保管,屬正常損壞的可以換新,如人為破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
三、公用電路設施出現問題後,要請學校電工處理,未經許可私拆,私接改動線路的行為,視情節經重和損失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罰款處理,以偷電為目的行為,處於300元以上罰款。
四、教學區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水器取暖、燒水、做飯(有特殊需要的,經學校同意者除外),一經發現,則沒收電器,並處於300元以上罰款,在學校通報批評。
五、教學區在日照良好的情況下,上午十點至下午四點為限電時間,由學校電工實施。
六、教室用電實行用電承包制,每學期初,由學校電工登記各班電錶起始字,學期終了後,各班根據實際電錶走字,計算電量,由電工登記造表,節電的班給予獎勵,超支的班,由班級自己負擔,電錶損壞者一律由班級負責賠償。
七、家屬區樓道照明燈,燈炮一律不得大於25瓦。任何人不得照明電路上安裝插座,使用公用電,一經發現按偷電嚴肅處理,嚴禁使用常明燈。家屬區住戶,要按時交納電費,要按時交納電費,凡超過2個月不交電費,學校可停止供電,並進行處罰。
八、凡學校勤工儉學網點和租房戶,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交納電費。凡超過2個月不交電費的`,學校可進行處罰,如不接受處罰,則停止供電。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7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裝置和燈具的安全效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8
為了節約用水用電,降低辦公經費、建立節約型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節水管理
1、環境清洗和綠化抗旱要儘量使用雨水,乾旱季節必須使用自來水對苗木、綠籬、花草澆水抗旱時,應用軟管在六分管以內水龍頭上引水並專人管理,嚴禁連通水管後放任自流。
2、衛生清掃儘可能減少用水沖洗室內外地面。
3、辦公人員及家屬禁止用學校自來水沖洗私家車。
4、加強地下供水管網漏水檢查,發現漏水點及時處理。
5、衛生間推廣使用節水器具,減少長流水,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二、節電管理
1、充分利用自然光線,光線允許條件下不開照明燈,夜間辦公時按需要開燈,並控制開燈數量,不要開啟全部燈光照明。
2、停用1小時以上的辦公裝置必須關閉電源,停用半小時的電腦要設定休眠。
3、辦公室禁止使用與辦公無關的.各種加熱裝置(如:熱寶、電水壺、電動車等)。
4、衛生清掃時應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須開燈照明清掃衛生應分批開燈分層清掃,禁止開啟整棟樓的燈光進行衛生清掃,每天下班後樓管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內是否有漏關電源現象,防止長明燈。
三、處罰
總務處要不定期的組織人員對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違本規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評。第二次根據情節罰款50100元並要求本人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四、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幼兒園班級電器使用管理制度9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資訊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透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