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通用5篇)

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通用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1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學校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應當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學校應當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志願消防隊,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履行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開展防火檢查。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校園防火檢查,並在開學、放假和重要節慶等活動期間開展有針對性的防火檢查,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整改。重點檢查以下內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二是日常防火檢查工作落實情況;三是教職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四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五是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六是廚房煙道等定期清洗情況;七是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八是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九是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十是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情況。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記錄納入校舍消防安全檔案管理。

  三、開展防火巡查。

  學校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加強夜間巡查,並明確巡查人員、部位。食堂、體育場館、會堂等場所在使用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巡查一次,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當場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並做好記錄。重點巡查以下內容:一是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疏散通道及重點部位鎖門處在應急疏散時能否及時開啟,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四是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五是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計算機房、變配電室、體育場館、會堂、教學實驗、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四、加強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和管理。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依照規定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每月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

  五、規範消防安全標識。

  學校應當規範設定消防安全標誌、標識。消防設施、器材應當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等處應當設定消防警示、提示標識;主要消防設施裝置上應當張貼記載維護保養、檢測情況的卡片或者記錄。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學校應當每年至少對教職員工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教職員工新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教職員工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自救。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生課堂教學內容,確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進行授課,並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幼兒園應當採取寓教於樂的方式對兒童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中小學校要保證一定課時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並針對各學齡階段特點,確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七、開展消防演練。

  學校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並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舉辦重要節慶、文體等活動時,應制定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幼兒園和小學的演練應當落實疏散引導、保護兒童的措施。

  八、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2

  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溫淑榮

  副組長:王貴志、李忠豔

  成員:各班教師

  二、防火管理制度

  1、領導小組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政策,做好防火宣傳工作。

  2、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後勤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3、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各級領導有義務對教職工和幼兒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積極帶領廣大教職工做好防火工作。

  4、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嚴禁使用明火,電器裝置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物資、裝置倉庫內嚴禁吸菸和使用火種。

  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違者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8、幼兒園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後勤負責統一安排。

  三、安全責任落實

  (一)器材管理

  1、安保人員要做到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經常向職工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2、確保園內消防器材使用效能完好,到期及時更換。

  3、消防器材放於明顯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佔有、挪用消防器材,如有丟失損壞,誰當班誰負責。

  (二)庫房管理

  1、保管員要做到庫房通風良好,地面乾淨。

  2、嚴禁一切閒雜人員進入庫房。

  3、時刻提高警惕,做到經常進入庫房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迅速處理,並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

  (三)班級管理

  班級教師下班時要將電燈、錄音機、電視機、飲水機、VCD等電器切斷電源,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做好防火工作。如發生問題,誰當班誰負責。

  (四)灶房管理

  灶房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使用電器、機械裝置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下班時要將電燈、電扇、洗衣機、煤氣等關好,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做好防火工作。如發生問題,誰當班誰負責。

  (五)辦公室管理

  辦公室人員下班時要將電燈、電視機、飲水機、電腦等電器切斷電源,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做好防火工作。如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3

  1、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意識,時時處處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動室的佈置均要考慮幼兒的安全,危險物品及消毒洗滌用品要遠離幼兒,電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師要每天檢查安全設施,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

  3、嚴格每日晨檢、午檢,確保幼兒不攜帶利器等易傷害幼兒的物品;幼兒自帶的藥品要由主班教師管理,並按家長的要求給幼兒服用。

  4、嚴把幼兒離園關,不將幼兒交給陌生人,防止壞人冒領幼兒。

  5、戶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進出教室門口,防止幼兒因擁擠或其它原因摔傷。

  6、食品、開水要適當降溫後方可端給幼兒。員工在開啟水、端熱飯時要避開幼兒,保溫桶要有保護措施。

  7、各種器材要定期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8、要採取防範措施,不得讓幼兒進入食堂、鍋爐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園員工在內的任何人在園內騎腳踏車、摩托車。

  10、各位教師要看好門戶,做好防盜、防火等工作。

  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後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幼兒園防火安全責任制度5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效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築防火

  5、幼兒園的建築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築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於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於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於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於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於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檯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錶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於5只,不少於2具,應急燈每10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誌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誌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於1.0,標誌的間距不大於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誌的距離不大於10m。

  17、每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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