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1

  一、要事先熟悉活動地點周圍的環境,寫好計劃及安全預案。

  二、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紀律教育,清點幼兒人數,編好組,檢查幼兒衣物和身體。

  三、必須有夠數量的工作人員跟隨照顧幼兒,行進時工作人員應時刻走在幼兒隊伍的外側和兩頭。

  四、如乘汽車,老師必須在隊伍兩頭照顧,行車時,不讓幼兒將頭、手伸出窗外。下車時,必須有一名工作人員先下車接孩子。

  五、活動時,每換一個活動地點都要及時提醒幼兒注意安全,並清點人數。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2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隨著新課程標準的實施和課改工作的全面開展,師生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越來越多,為確保外出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使每次活動都順利成功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活動組織者,要以對活動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精心組織有計劃、有針對性必須的外出活動,堅決禁止不必要的外出活動。

  二、組織者在組織外出前,必須做到下列事項:

  1.認真論證所組織的外出活動是否必須,是否可以用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動形式來達到活動目的。

  2.外出前,組織者應事前對活動路線、場所進行認真地勘察,繪製詳細的線路和活動場地及環境圖,並附詳盡的文字說明。

  3.如外出需乘交通工具,必須對交通工具進行調查、考察,確保交通工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駕駛人員是否持有合法的證件,經驗、技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並作好文字記錄及說明。

  4.外出活動前,思前想後,制定出有效的安全預案,做到心中有數,確保萬無一失。

  5.寫出活動申請書,附上上述資料,按審批許可權要求,逐級上報審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外出。

  三、一經批准,組織者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出發前應對參與者進行安全教育,說明注意事項,提高參與者的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激發參與者團隊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教育參與者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愛護公共財物、保護環境。

  2.隨時清點人數,保證每位參與者安全歸來。

  3.準備常規藥品,以防急需。

  4.組織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整個活動負總責,在活動中,隨時對道路、活動場地、環境狀況、交通工具、所有人員等進行觀察,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甚至撒消活動,確保安全。

  5.如在活動中發生意外,應立即進行緊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並立即報告。

  6.在整個活動中要自覺接受主管部門和各級執法機關的檢查與監督,聽從指揮與安排,接受批評與建議,並自覺整改。

  7.活動終了,應向審批機關報告活動安全情況,並作好所有記錄,儲存好所有資料。

  四、監督與紀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編造理由,哄騙審批機關,騙取批准手續。未經批准,不得擅作主張,私自組織外出。

  2.組織者自始至終是安全第一責任者,必須對安全工作負總責,在活動中要高度負責,不得有半點鬆懈。在活動過程中,組織者應紿終與參與者一起活動,也不允許非特殊者離開集體,更不能擅作主張更改審批的活動內容、路線、時間、場地、交通工具等。應按時或提前返回,並立即向審批機關報告出發、返回人數,安全情況。

  3.活動組織者的各級上級領導機關,有權對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有權對組織者的違規、違紀行為提出批評和處分建議,在緊急情況下有權終止活動。對失職、瀆職和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組織者,任何人都有權向組織者的上級機關報告,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3

  一、各專業活動室的使用、管理由輔導老師負責。

  二、活動前十分鐘開啟門窗,使室內空氣流通,讓幼兒及時做好活動前的準備。

  三、幼兒應在活動前帶齊所需學習用品或有關器材到達活動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內環境衛生,不亂拋紙屑雜物,不隨地吐痰。

  五、愛護室內各種設施,不準在課桌上、牆壁上亂塗亂畫。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遵守活動紀律,認真聽講,積極練習,不影響別人活動,努力提高活動質量。

  七、活動結束後及時做好室內環境整理,每週定期打掃一次。

  八、及時關瑣門窗,室內物品如有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九、各活動室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幼兒美工室管理制度

  1、美工室有專人負責。

  2、教師提前進入室內做好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3、教師嚴格執行活動計劃,做好活動記錄。

  4、在教師的組織指導下,進行環境創設。

  5、教育幼兒愛護室內物品,按活動程式組織幼兒開展美工活動,不得在桌上、牆上亂塗亂畫。

  6、活動時注意養成良好的習慣,剪下的紙屑等廢品放在固定地方,經常保持室內整潔。

  7、活動後清洗整理好美術作品,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把作品帶出。

  (二)幼兒建構室管理制度

  1、專人負責,定期管理。

  2、按照專室活動安排表入室活動,並做好活動記錄。

  3、活動時注意安全,教會幼兒正確的遊戲、操作方法,以免發生意外。

  4、活動後及時做好整理工作,擺放好物品、積木等。

  5、教育幼兒不擅自拿取玩具、更不允許私自帶出。

  6、保持地面清潔衛生,做好“四無”,無灰塵、無痰跡、無果殼、無紙屑。

  7、保持門窗、窗櫥的明亮清潔,及時關好門、窗、燈。

  (三)幼兒圖書室管理制度

  1、圖書、閱覽室由學校安排專職或兼職教師負責管理。

  2、幼兒圖書室是專門為孩子設定的活動場所,成人一般不外借。

  3、班級幼兒根據安排進入圖書室進行閱讀,老師必須進行指導。

  4、教育幼兒人人愛護圖書,學會閱讀圖書的良好習慣。發展孩子的能力。

  5、室內保持清潔、安靜,不準喧譁、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書檯、牆壁亂刻亂畫。

  6、由於班級教學的需要,需借閱時,必須經得管理人員同意,辦理借閱手續,才能帶出幼兒圖書室。同時,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如果有遺失或損壞,借閱者負責賠償。

  7、各班每次進圖書室,進行登記(人數,時間)。

  (四)幼兒科學發現室管理制度

  1、科學發現室有專人負責,每週一小掃,每月一大掃。

  2、各班按活動室安排組織幼兒活動。

  3、幼兒進入科學發現室活動,教師要加強管理與指導,不得損害室內物品,教育幼兒要愛惜實驗器具,操作完畢,放回原處。

  4、室內標本、裝置、實驗器具,應保持整潔,無灰塵。

  5、科學發現室物品外借使用必須有登記。

  6、幼兒活動結束後,管理員應打掃管理,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五)多功能室(音樂廳)管理制度

  1、活動室應遵循兒童發展特點安排活動。

  2、活動室內物品需詳細登記,不隨意挪用物品。

  3、專人負責損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時進入多功能室活動,不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負責人說明。

  5、幼兒活動後,教師應帶領孩子及時收拾、整理,保持活動室整潔。

  6、每週五下午由負責人進行全面收拾整理,清點物品。

  7、教師應做好每個班活動時的效果分析,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做好記錄,便於以後修改。

  8、注意活動安全和效果。活動結束時,負責人應協助本班教師組織幼兒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內財物。

  (六)課件製作室管理制度

  1、課件製作室是幼兒園開展教學資訊化課件製作的場地,不得用於其它活動。

  2、課件製作室使用者應掌握各種裝置使用方法,使用前應認真檢查裝置的完好程度,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3、使用時,嚴格按裝置的操作程式規範操作,時刻注意裝置運轉情況,一旦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向管理人員反映電腦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正常現象。

  4、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擅自安裝軟體。自帶磁碟或光碟,使用前請先檢視是否帶病毒。使用者有義務禁止一切帶有病毒的軟體在課件製作室使用。

  5、使用結束,應按操作程式關閉電源,整理好裝置,並把裝置和附件放回原處,做好使用登記。使用者有責任關閉總電源,鎖好門窗。

  6、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擅自拆卸任何裝置,改變各種連線,不準擅自把裝置拿出製作室外使用。

  7、在登入校園網或連線互連網,必須嚴格執行《網路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

  8、凡使用課件製作室者有責任有義務精心愛護裝置,使用完畢必須填寫《課件製作室使用情況登記表》。

  9、每次使用完課件製作室的老師搞好室內清潔衛生。

  10、幼兒園要做好定期防火及電源裝置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七)電化教育室(電教裝置、資料)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電教硬體保管室、軟體資料室等配套設施。電教教材有專室、專櫃存放保管。

  2、保管和存放要規範化。要有相應規格的櫃架存放各種電教裝置和教材,做到防塵、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盜。

  3、學校按要求建立電教裝置和電教教材的經費帳和固定資產帳,保管室應建立電教專帳(包括經費流水帳和實物明細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卡物相符。幼兒園每年要組織進行一次清產核資。

  4、各種電教裝置和教材的使用要嚴格履行領取、借用、收回手續。根據教學需要,配給辦公室、教室、教師個人使用的裝置、教材必須責任到人,定期檢查。各處電教裝置在較長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5、幼兒園攝像機、電腦、錄影機、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只能用於教學,嚴格控制非教學使用。任何個人不能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總務批准。

  6、幼兒園電教人員負責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要定期對電教裝置進行保養,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應及時送專門維修部門維修。

  7、任何人因違章或翫忽職守造成電教裝置損壞或丟失,應按其損失金額的80%賠償;對於高檔裝置(如攝像機、電腦、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應照價賠償。

  8、電教裝置由於老化、淘汰和正常損壞的,要及時辦理報損手續。價值在20元以下的報損報廢,由任課教師和電教人員聯合簽字生效;20——200元以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200—500元以內的,由園長審批, 500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後勤科及相關職能部門鑑定審批。所有報損報廢裝置要繼續儲存一年,以備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核實。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4

  1、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開啟。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5

  1.幼兒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用交通工具的儘量不用,一般不要組織離開市區的活動。

  2.出去活動前,要向幼兒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幼兒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3.組織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輛無照執行、帶“病”執行和超員、超速執行,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效能的監督。

  4.到公園、遊覽區、遊樂場等地活動,一定注意其合理的容量、設施的安全,防止倒塌,跌落,擠壓、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5.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幼兒遵守勞動規則。

  6.商業性慶典活動及其他各類社會慶祝活動,原則上不得組織幼兒參與,必須需要幼兒參與的,須經園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嚴格控制人數,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7.組織幼兒活動的領導、老師應切實負起安全責任,幼兒應自始至終在領導、老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制度6

  1、親子園分管領導深入貫徹上級部門的早教工作精神,及時傳達上級部門關於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指導工作要求。

  2、期初因地制宜制定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指導工作計劃,制定每週工作安排,認真嚴格執行計劃。

  3、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0-3歲嬰幼兒營養、保健、動作發展等業務知識的理論學習、開展模組親子活動、主題親子活動、學科親子活動的研討。

  4、親子園每月開展一次教研活動,教師認真、準時參加教研活動,不無故缺席,並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

  5、每次活動前研討內容事先告知教師,要求每位教師認真做好充分準備,活動時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努力營造探究、團結的學習氛圍。

  6、鼓勵親子指導教師多渠道收集、設計親子活動方案,形成園本親子活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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