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網路資訊化管理制度(通用5篇)

幼兒園網路資訊化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網路資訊化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網路資訊化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校園網的執行和使用管理,保證校園網路的資訊保安,為我園的教育和科研活動提供先進的資訊交流手段和豐富的資訊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支援和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根據有關規定和學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

  二、愛護我園形象,不在網上釋出虛假和有損學校聲譽的資訊。

  三、愛護網路設施裝置,正確使用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裝置,未經同意,非本園工作人員不得使用。

  四、注意做好病毒防範工作,不執行來路不明的軟體,不接收不查閱來路不明的Email,及時升級防毒軟體。

  五、提高電腦使用效率,及時發現並提供網上或自行設計的優秀教學資源。

  六、不下載收費軟體,在工作時間不得利用網路聊天、娛樂和從事其他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設立兼職網管人員負責協助我園開展資訊科技教育和網路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做好資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方便工作人員使用。

  幼兒園網路資訊化管理制度2

  為了充分利用現有的網路基礎設施,實現網路資訊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證幼兒園網路的安全穩定執行,促進園內資訊資源的交流與共享,發揮幼兒園網路在教育、教學、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網路資訊工作以服務與教學、科研和教育管理為中心,堅持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體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二、園網路資訊管理小組代表幼兒園行使管理職能,各班、辦公室等為二級管理組織。

  三、園網路資訊管理小組四幼兒園網路資訊綜合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幼兒園網路資訊工作的全面管理、組織協調、網路安全、技術服務諮詢、網站執行維護以及教育、教學、辦公管理平臺的建立和維護工作。

  四、園網路資訊管理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幼兒園網站的建設、執行維護、安全保護和管理服務。

  五、二級管理組織主要職責:負責將各班有效資訊及時上報園網路資訊管理小組。

  六、資訊管理相關要求:

  1、各班每學期至少提供1篇資訊,並確保做到資訊的準確性、時效性和適用性,並由園網路資訊管理小組記錄資訊上報和刊登情況。

  2、每位教師每學期在幼兒園網站上至少提供1份優秀教案,每年提供1篇論文(或案例分析、教育教學經驗);

  3、每週五下午園網路管理小組負責更新網站相關資訊。

  七、幼兒園資訊統一由園網路資訊管理小組上傳。

  八、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幼兒園網站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不良資訊。

  幼兒園網路資訊化管理制度3

  為維護校園網路正常執行秩序,保障公民全體師生合法權益,加強校園資訊網路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特制定以下資訊巡查管理制度:

  1、網路管理小組和安全員要做好對上網使用者的法律法規宣傳和教育,對上網使用者進行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教育,不得利用國際網際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加強安全巡查,負責對上網使用者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有害資訊及其它異常情況和其它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做好有關資料的儲存和備份,並立即報告公安機關。網路管理小組和安全員要在正常工作日,對網站進行巡查,並做好巡查工作記錄。

  3、網路管理小組和網站管理人員應當加強自身帳號、密碼等資料的管理,同時加強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的管理。嚴禁將帳號和密碼洩漏給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組成員對伺服器上的資料進行修改,配備計算機防病毒軟體、系統安全審計軟體,建立具有儲存60日以上系統網路執行日誌和使用者使用日誌記錄功能,在巡查過程中發現系統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壞、駭客攻擊、雷擊、電擊等),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幼兒園網路資訊化管理制度4

  為保證我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對於安全管理人員,特制定本制度。

  1、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教師的維護網路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負責對本網路使用者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使用者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3、加強對資訊釋出的稽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4、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的,做好記錄並立即向幼兒園行政報告: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資訊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資訊網路資源;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5)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5、在資訊釋出的稽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將一律不予以釋出,並保留有關原始記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有意影響幼兒園穩定局面;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6、接受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資訊、資料及資料檔案,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透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

  幼兒園網路資訊化管理制度5

  一、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和使用者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使用者守則的規定。

  二、校園網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執行、維護,各部門不允許與其它互聯單位私自連網,不允許各部門和使用者發展校外使用者連入校園網,不允許利用校園網進行經營性活動。個人使用者要求入網統一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管理。學校對網路執行過程中一切非管理人員人為過錯造成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三、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和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計算機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使用者帳號,不得轉借、轉讓和盜用,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四、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必須指定一人協助網路管理員管理本部門網路執行,並負責相應的計算機及周邊裝置日常保養、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及時登記並儲存有關記錄。網路管理員要指導其對各自負責的計算機系統、網路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五、校園網上所有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對所釋出的資訊負完全的政治和法律責任。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六、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裝置以及私自修改網路配置等活動;不允許透過網路傳播計算機病毒、釋出虛假和涉密資訊;不允許利用網路侵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冒用他人身份從事網上活動;不得在網路上利用各種手段非法竊取他人資訊和侵犯他人的正當權益。

  七、校園網管理工作小組應定期對各處室機戶進行有關的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凡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嚴禁上網釋出。

  八、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並有義務向網路管理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反本管理條例的行為。

  九、對於違反本條例的部門和個人使用者,學校將依照情節輕重對其相應採取警告、停止網路連線、訴諸法律等懲罰措施。

  十、凡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和個人使用者必須接受並保證遵守本條例各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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