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1
一、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替。
二、注意園內的動靜,防止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遇有家長或生人要進園,需問明情況,核准後方可放入。
三、保證園內的安全,教職工的非機動車進大門時,一律下車推行。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四、晨間接待時,配合保健老師做好晨檢工作,做到不漏檢幼兒,不丟失幼兒物品。
五、夜間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盜、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
六、下午個別家長晚接幼兒時,班級將這些幼兒託付給門衛,必須加強責任心,照顧好晚離園幼兒的情緒,直到家長來接。
七、注意門前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綠化的養護,使幼兒進園時,感受到環境優美整潔。
八、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遇有重要信函,及時通知送達園領導。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2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保安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必須持證上崗。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掛牌後方可入內。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同時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8、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3
1、門衛值班人員本著“對幼兒園負責,安全至上,以人為本,受師生監督”的原則,文明上崗,嚴格值勤。上崗時必須統一穿著保安服,姿態端正。
2、門衛工作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值勤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保管好值班室內的設施和值勤物品。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逗留、閒談、不得存放無關物品,嚴禁在值班室內吸菸、喝酒。
3、接收保管好報紙、信件。做好郵件、包裹、匯款單的接收、登記、核對發放工作。交接班時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做好“交清、接明”。
4、門衛值勤人員必須及時對幼兒園大門前違章停放的車輛、攤販、圍堵幼兒園大門的人員進行疏散清理。勸阻不聽的,及時報警。保持門崗區域範圍內的衛生整潔、道路暢通。
5、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對出入園門的外單位人員、車輛、物質進行詢查,經本單位接待人員同意後,按規定填寫會客單,方能進入指定的會客區等待接待人員的會見,無特殊情況,外單位人員不得進入教學區(學校召開家長會除外),車輛按規定停放。離園時交回由接待人員簽字的會客單,外出物質必須有相關人員簽發的出門條,經對物品、數量核實無誤後,方可離園。特殊情況由幼兒園當天的值班領導同意簽字後才能出門,並做好記錄。
6、嚴禁與幼兒園無關的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刀具以及危害師生人身安全的物品進入校園,門衛值班室不得代為保管以上物品。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帶寵物進校。
7、幼兒在園上課、活動期間外出,必須有家長或教師陪同。
8、節假日沒有幼兒園安排活動的,幼兒不準進校。
9、本制度實行過錯追究制,違反上述規定者,幼兒園將酌情給予處罰,因瀆職和不作為造成惡果的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4
1、門衛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衛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文明。嚴禁在值班室內大撲克、下棋。嚴禁門衛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閒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絡,經同意後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誌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可免於登記,提供進入單位的便利條件。
4、值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5、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6、值勤、值班人員對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特別是運貨車輛應嚴格檢查手續,核對貨單,對手續不全或單貨不符的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單位保衛人員報告;對夜間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單位保衛幹部,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7、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8、值班、值勤人員要熟悉瞭解單位帶辦領導姓名和聯絡電話。
9、值班、值勤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單位保衛人員。
10、值班、值勤人員違反單位門衛管理制度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5
為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避免發生各種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保護幼兒園教職員工以及全園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幼兒園門衛查驗核實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幼兒園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並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幼兒情況時,需做好中途探訪登記後准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後,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門衛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幼兒園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幼兒園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幼兒園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學校與社會、學校與家長的溝通和聯絡,整合學校、社會、家庭的教育教學資源,努力打造讓家長滿意放心、社會信任認可、學生快樂成長的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來訪接待工作
1、家長來校日常接待工作由門衛負責,門衛應主動熱情詢問、解答家長提出的任何問題。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做好記錄,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解決。
2、教師對來校家長必須主動問好,耐心細緻地解答問題,熱情幫助解決困難。
3、教師除上課開會時間外,必須耐心接聽每位家長的電話詢問,並做好解答、解釋工作。
4、對家長投訴,接待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交給校長匯同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並將處理意見彙報校長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5、建立校長接待日製度。各校長接待日安排如下:
每週星期二下午
接待人員:xx
年級家長代表由德育處安排
二、附則
1、教職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扣除當月或學期結束考核獎。
(1)對家長的詢問不理不睬,冷漠處之,有損學校形象。
(2)索要或變相索要家長禮物,損害師德,敗壞學校聲譽。
(3)對家長投訴,不及時彙報處理,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7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期間,封閉校門,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嚴防壞人混入學校破壞、搗亂。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員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條,經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員來訪,無論因公或因私到校都要出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經被訪人員同意並如實填寫《來訪登記表》,得到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入內。如系學生家長,需在門口等候老師接見,不得入校。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證件、無法與被訪人取得聯絡並填寫《來訪登記表》,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學校受訪物件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5、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8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期間,封閉校門,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嚴防壞人混入學校破壞、搗亂。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員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條,經家長簽字、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員來訪,必須電話聯絡學校領導,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出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並如實填寫《來訪登記表》,得到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入內,由學校領導安排人員專門接待。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證件並填寫《來訪登記表》,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學校受訪物件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5、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校園安保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本校實際,學校決定從即日起對來訪來客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安保隊員對來訪人員須禮貌、熱情接待,詢問來訪事由,透過電話聯絡被訪人員,得到確認和同意,填好來客登記單後方可讓來客進入校區。
二、來訪人員進校,請主動出示有效證件,經確認後須填好訪客單,在得到安保隊員允許後方可進入校區,來訪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校區。
三、對未經校方領導和被訪人員同意,來訪人員如強行進入校區,安保隊員應進行勸阻。對不聽勸阻挑起事端者,應立即向保衛處彙報,嚴禁安保隊員與來訪人員發生言語和肢體衝突。
四、遇上級單位領導來校檢查指導或參加重大活動,在得到保衛組指示後可不作來訪登記,但應作好值班記錄,並做好引導工作及指引車輛停放工作。
五、嚴禁推銷人員進入校區。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10
1、凡外來單位人員,到鍊鋼廠進行對標、參觀、訪問、洽談合作專案等友好交流,必須經廠級領導批准,填寫本來訪登記表後方準進入。
2、進入鍊鋼車間必須嚴格遵守廠規廠紀,未經同意,不得進入生產一線或未經許可地點。
3、廠區內禁止吸菸、拍照、攝像等,違者後果自負。
4、到訪期間,需本廠接待人員全程陪同,確保來訪人員安全。
5、進入一般區域“口頭告知”危險因素即可,進入較大風險區域,需書面告知危險因素,並留好原始記錄。
6、進入現場前,到安全科領取安全帽,離廠前交回,由接待人員負責。
7、未經登記,私自帶人進廠,考核接待人員50元/次。發生事故者,追究相關責任。
8、本規定自廠領導稽核批准後,釋出生效。
9、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鍊鋼廠所有。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強化學生宿舍管理,加強宿舍安全保衛工作,家長來訪特制訂下列制度。
一、家長來不能擅自進宿舍,必須到宿管處登記。
二、上課期間,家長不能進學生宿舍與教室。
三、家長帶的東西,可存放在宿管處,然後由宿管員通知學生來領取。
四、家長需要調換被單等物,有宿管員領家長到寢室去開門,並及時出來,鎖好宿舍門。
五、寄宿生家長在探望寄宿生時應主動維護寄宿生學習生活的秩序,保持宿舍內的整潔、安靜。
六、男性家長一律不許進入女生宿舍區。
七、寄宿生家長應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區內吸菸、打牌、留宿等,不許將寵物帶進宿舍區。
八、寄宿生家長應服從宿管員的管理,不得在宿舍區內無理取鬧。
九、家長來訪接待時間為11:30~12:00,17:00~18:00,其餘時間家長不能探望寄宿生。
幼兒園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便於對非本公司人員來訪的管理和約束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請本公司職工和外來人員遵守。
一、來訪人員必須到前臺更換來賓證,並說明被訪本公司人員姓名並由前臺聯絡證實。在來訪結束後到前臺退換來賓證方可離開。
二、來訪人員必須把來賓證佩帶在胸前,在沒有本公司職員的陪同下不得在辦公區和庫區內逗留。
三、來訪人員必須妥善保管來賓證,不得遺失或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我公司辦公時間為早8:30至晚17:00,在其它時間段來訪人員應到辦公區東門警衛處更換來賓證。
五、來訪人員進入庫區時應自覺登記,認真填寫表格並由陪同人員簽字。
六、來訪人員進入庫區時如帶有個人物品須向警衛申請衣櫃將其物品放入其中鑰匙自行保管。
七、來訪人員不得攜帶射像裝置進入庫區,如工作需要必須向庫區主管申請並說明射象區域,同意後由專人陪同。
八、來訪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庫區管理規定,離開時應自覺配合警衛人員的檢查,領用物品歸還齊全後方可離開。
九、來訪人員如需將庫區貨物帶離庫區必須將各項手續辦理完畢交於警衛處經確認後方可將其帶離現場。
十、來訪人員進入庫區須有專人全程陪同,如發現有未陪同人員警衛將通知接待部門安排陪同人員如不能及時安排,來訪人員將不得在其逗留。
十一、發貨區及出貨區為控制區域只有員工及訪客在工作需要時方可進入,警衛人員可隨時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