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幼兒出勤情況登記制度(精選5篇)
幼兒園幼兒出勤情況登記制度(精選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幼兒出勤情況登記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幼兒出勤情況登記制度1
一、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並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病假除急診外,必須持有區縣級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及藥方,報告園領導經批准後方可病休,休息時間以看病之日起計算。
三、平時看病,先經年級組長同意並安排好班內工作,經園領導批准後方能看病,回來後憑病歷到年級組長處銷假。
四、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並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後,必須在週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後要主動補假,並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幼兒園幼兒出勤情況登記制度2
1、每月開展教研活動不少於1次(園級)、教研組每學期不少於12次,業務學習每週1次。活動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無特殊情況下不請假。活動前準備好有關資料,認真討論發言,做好活動筆記。
2、活動要求每位教師必須認真參加各級各類教研活動,更新教育觀念,最佳化教育行為,積極創新,不斷提高保教質量。
3、內容要求
1)教研活動以《綱要為指導》,以貫徹《綱要》、進行教學研究為重點,以提高保教重量為目的。
2)學習教育理論和本專業理論,不斷充實現代教育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提高全園教師的理論修養。
3)透過學習、觀摩、交流、評議、討論、競賽等多種形式,開展教研活動,提高教師將正確的教育觀念轉化為教學實踐的能力。
4)學習教育科研理論和方法,透過課題計劃的交流,課題觀摩、成果交流、評比推廣,增強科研意識,提高科研水平。不斷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加大科研實施力度,爭創市級和嘉興市級以上科研成果。
5)根據要求或本園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教師教育基本功及技能技巧的培訓,進一步提高專業技能。
6)積極開展各類小、中、大型幼兒活動競賽,(各班、各組每學期2次以上,園級1~2次)豐富幼兒生活,給每位幼兒提供參與的機會。
幼兒園幼兒出勤情況登記制度3
為了使幼兒高高興興入園、安安全全到家,本園特制定以下接送制度:
一、入園時間:8:00——9:00
離園時間;夏秋季17:00,春冬季16:30
二、接送幼兒的家長需固定一到二人,方便園方辨認。
三、家長有事需其他人代接時,代接人需說明與幼兒及家長的關係,待教師與家長電話聯絡確認無誤後方可帶幼兒離園。
四、幼兒園遇陌生人或離異家長來園接幼兒的,陌生人或離異家長需提供身份證,說明與幼兒關係,並待教師與家長取得電話聯絡允許後,方可帶幼兒離園。未經允許一律不得放人。
五、門衛、帶班教師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走幼兒。
六、門衛、帶班教師若遇到家長對接送制度有異議,要耐心說明,堅持原則。
七、為了確保幼兒在園的正常生活秩序,家長需在規定時間內接送幼兒。若有特使情況不能準時來園接孩子的,需電話告知帶班教師。
八、早上接待幼兒進園時,需細心的晨間檢查,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及清潔衛生狀況,發現有毛病應及時告知家長。
幼兒園幼兒出勤情況登記制度4
1.每日交接時要從口頭上向接班的老師認真交待本班幼兒的情況。
2.每日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記錄幼兒出勤人數、健康狀況、情緒狀況、帶藥品名稱及服用方法等。因傳染病缺勤的.必須交待清楚,如有發燒患兒必須記錄體溫、精神狀況,如患腹瀉的`幼兒應記錄大便的次數,提醒幼兒多飲水,供接班人注意。
3.早班教師下班之前必須與晚班老師交接清人數後方可離園。
4.交接之前或之後要對幼兒進行檢查,做到有病情早發現、早治療。
5.在傳染病期間的交接要注意交接清新發病幼兒的情況。
6.要交接幼兒的意外事故及誤傷,如摔傷、幼兒間抓傷、咬傷等,雖不嚴重也要交班,一是為了責任分明,二是便於向家長交待清楚,可解除家長的誤會,提醒接班人注意照顧。
幼兒園幼兒出勤情況登記制度5
1.由保管員對園內財產負責管理,分管員為各班保育員。要認真負責,勤儉節約。
2.定期檢查、維修大型玩具、裝置等以保證安全。需大修或報廢的另定計劃交園長批准。
3.要根據不同財產進行分類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賬。
4.領用物品需填寫領物單,並經幼兒園主管領導簽字後領用。調離園時,要將個人使用的公物交還幼兒園後方可離園。固定資產出園,由園主管領導開證明,門衛才准予放行。
5.幼兒園一切財產、物品的外借必須憑藉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借取,並開出門證。
6.幼兒園的財產每學期核對一次,核對後保管員與分管員在財產簿上簽字。如有損壞,根據情況賠償或批評教育。
7.全園教職工要認真保管和愛護公物,合理使用各種裝置、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