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證明怎麼寫
低收入證明怎麼寫
凡持有非農業戶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達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難居民,不論其年齡、職業、健康狀況、住所、單位性質如何,都應納入城市低保範圍。接下來小編蒐集了低收入證明怎麼寫,僅供大家參考。
低收入證明申請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1、非生活、上學、工作等必須的原因,辦入本旗縣市非農業戶口不滿五年的;
2、家中有固定電話,且月話費超過40元的;
3、擁有汽車、非營運摩托車、貴重手飾、行動電話、空調、電腦等高檔消費品及飼養觀賞寵物的;
4、家庭月電費支出超過30元的;
5、進行餐飲、娛樂等高消費活動的;
6、因家庭成員遊手好閒、好吃懶做造成生活困難的;
7、人均私有住房面積(建築面積)超過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員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難的除外);
8、新建住房、購買商品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9、有出租營業性門點的;
10、因吸毒、賭博等違法行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11、出資安排子女借讀、擇校就讀的;
12、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不配合社群居委會、辦事處及審批機關調查核實的;
13、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無正當理由兩次拒絕就業介紹或不參加社群公益性勞動的;
14、經查三個月不領取低保金的;
15、存款數量無法明確、隱性收入無法核實,儘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但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低保標準的,經街道或社群評議委員會表決不應納入的;
16、有購買股票或其它投資行為的;
17、有多名法定贍養人,且法定贍養人中有一戶有贍養能力的;
18、有法定撫養、扶養人且法定撫養人和扶養人有撫養、扶養能力的;
19、人戶分離的人員,享受戶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縣以外居住的;
20、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申請的寫法:
一、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別、年齡、目前的.收入狀況)
二、家庭人口及經濟情況(這是主要的)。
三、鑑於房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操作規範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縣城市低保申請、稽核、審批和低保金髮放等工作程式,達到保證申報稽核程式化、審批過程公開化、低保物件管理動態化、檔案管理規範化、保障金髮放社會化的工作目標,根據《國務院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操作規範。
一、個人申請
城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117。00元標準的,均有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下簡稱“低保”)的權利。申請享受低保的居民,以戶主本人的名義向居住地社群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一)申請書。申請書的標題應為“享受城市低保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姓名、年齡、勞動能力、身體狀況、職業、月收入及收入渠道,申請享受低保的原因等。申請書必須真實反映家庭狀況。申請書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書寫一式兩份,使用正規的信箋紙,否則社群居委會不予受理。
(二)申請人在向社群居委會申請低保時,應根據家庭成員的不同情況,如實向社群居委會提供相應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下崗證;
3、離退休證;
4、結婚證;
5、離婚證(判決書);
6、殘疾證;
7、學生證(學生證影印件必須加蓋學校公章或附入學通知書);
8、就業狀況證明;
9、收入狀況證明;
10、勞動能力狀況證明;
11、養老保險證明;
12、失業保障證明;
13、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證明;
14、企業改制買斷工齡領取一次性補助費的金額及用途證明;
15、有病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
16、符合就業條件而未就業人員,需首先到勞動就業部門進行求職登記,並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求職登記證明書;
17、有工資的申請人在出具工資證明時,必須提供正規的工資表影印件,加蓋單位勞資部門公章,並有勞資部門負責人簽名,誰簽名誰註明“本工資表真實有效,本人對出具的工資證明負責”。為了保證單位證明的真實性,申請人單位出具證明時必須真實反映申請人收入情況。單位證明必須要有出具證明人和蓋章人簽名,並承諾“我出具的證明我負責”,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視單位證明無效。
(三)填寫《房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申請人必須按《申請表》上的內容逐項如實填寫,並承諾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二、社群居委會初審
申請人按要求提交所需申請材料後,社群居委會應及時受理,並按程式做好以下工作:
(一)審查材料。社群居委會在接到低保申請及相關材料後,2日內完成材料審查工作。審查影印件時必須審查原件,影印件與原件一致時,要在影印件上寫明“影印件與原件一致,本人對審查材料負責”的字樣,並簽署審查人姓名、審查時間、加蓋單位公章。若審查材料時發現材料不真實、不齊全,《申請書》相關欄目填寫不清楚、內容不全的一律退回,並下發退回通知書,在2日內通知申請人。
(二)入戶調查。社群居委會對《申請表》填寫清楚,其它材料真實齊全的申請低保家庭,填寫受理通知書,7日內完成對其家庭狀況的入戶調查,入戶調查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入戶調查時,要如實全面填寫“低保入戶調查表”。調查表除填寫家庭情況外,還要有調查人對申請人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條件的評估意見和調查人對所調查情況負責的內容,然後調查人、見證人簽字,簽署調查時間,並加蓋單位公章。入戶調查情況若與本人申請內容不一致,一律將材料退回本人,並說明原因。
(三)社群居委會評議。入戶調查後,社群居委會召開低保評審小組會。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集體評議,做出是否符合低保資格評議結論。
為規範低保評議,社群居委會要建立以下制度,並按規定程式完成初審工作。
1、建立低保工作義務監督員制度。社群居委會從本社群居委會每個居民小區社會各界人士中,聘請“低保工作義務監督員”。監督員由各居民小區居民民—主推舉產生,經社群居委會審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上報縣低保局審批,併發給聘書,公開聘任,任期一年,可連聘連任。
三、鄉鎮(場)稽核
鄉鎮(場)人民政府接到社群居委會上報的申請材料後,10日內完成稽核上報工作。居委會,社群居委會在3日內退還申請人。
四、縣低保局審批
(一)縣低保局接到鄉鎮(場)上報的資料後進行入戶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提交審批小組集體審批,並將批准享受低保名單通知鄉鎮(場),鄉鎮(場)通知申請物件所在社群居委會,由社群居委會進行7日的張榜公示,並在張榜公示期滿後2日內將情況上報鄉鎮(場),鄉鎮(場)在3日內將情況上報縣低保局。對經審批不符合低保條件的開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通知書》,通知鄉鎮(場),由鄉鎮(場)在5日內將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縣低保局對社群居委會張榜公示後,群眾無異議的家庭,及時通知鄉鎮(場),發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對群眾有異議的,組織人員對其家庭進行調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及時開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通知書》。
(三)縣低保局分下列不同情況批准享受保障待遇。
1、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2、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者扶養人(簡稱“三無”物件)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本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享受。“三無”物件和具備享受臨時救助金資格的物件,可增發不低於保障標準30%的臨時救助金。
2、對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在批准補助金額時,根據低保物件不同年齡不同情況簽署半年到一年的脫保時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或停止)享受城市低保:
1、不按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和不接受低保核查人員入戶調查的;
2、連續三個月不按時領取保障金的或家庭成員外代領低保金;
3、連續兩次不進行續保登記的或兩次上以不參加義務勞動的;
4、家庭近期購買冰箱、空調、數碼相機、計算機、金銀飾品、古玩字畫、攝像機等高檔非生活必需品的;
5、家庭擁有並使用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的;
6、家庭成員有移動通訊工具,並正在使用的;
7、家庭有高價值收藏或投資有價值證券行為的;
8、家庭有高於當地低保標準的饋贈、禮金支出的;
9、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累計達1000元以上的;
10、三年內購買商品房、建房、高標準裝修住房或家庭有兩套或兩套以上住房的;
11、一年內家庭在本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六個月或間斷居住時間不滿八個月的;
12、家庭飼養高階寵物的;
13、經常在營業性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14、家中裝有電話、且電話費支出月超過低保標準15%的;
15、因吸毒、賭博行為而造成生活困難,且未改正的;
16、安排子女擇校就讀、出國留學或子女在義務教育期間入私立高收費學校就讀的;
17、外地來本地就讀的在校學生和外來打工人員;
18、家庭實際日常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
19、在法定就業年齡範圍內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1年內2次以上(含2次)拒絕介紹就業的;
20、人戶分離兩年以上,因當事人自身原因不願意將戶口轉入現居住地的;
21、家庭成員買斷工齡後,扣除養老保險所需資金有剩餘的;
22、家庭成員主動放棄合法收入或合法贍養、扶養、撫養人有能力履行贍養、扶養、撫養義務而沒有履行,導致生活水平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23、家庭成員外出打工收入難以核定的;
24、威脅、恐嚇、打罵低保管理人員或故意無理取鬧、干擾低保管理審批機關正常工作的;
25、違反計生政策有能力支付罰款的;
26、家庭僱傭保姆、幫工或出租房屋的;
27、領取有營業執照、有固定經營門面,且國地稅、工商費達到起徵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