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通用16篇)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通用16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通用1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1

  總則:

  為及時應對廠外蒸汽和高溫水供熱管網以及直管站突發的重大故障和安全隱患,特制定本搶修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持電話暢通;接到搶修指令後1小時內主要負責人到達現場;2小時內主要人力和機械到達現場;3小時內展開應急搶修工作。

  應急啟動:供熱期間生產部加強巡檢,發現情況要及時彙報,相關技術人員要及時確認故障情況,一旦發生重大故障立即啟動本預案。

  搶修單位:供熱公司負責應急搶修的指揮和組織實施等;檢修公司負責落實施工隊伍、機械、裝備等;廠排程部和執行分場負責廠內的相應的操作和配合等。

  應急搶修:應急搶修一旦啟動,供熱公司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確定搶修方案、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等。各協作單位密切配合、不講困難、各負其責、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時間完成搶修任務恢復供熱,最大限度的減小損失和負面影響。

  主要搶修內容如下:

  一、管網正常執行時可能發生的重大故障。

  1.高溫水或蒸汽管網補償器發生重大洩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2.主要閥門發生重大異常,無法正常操作或閥門破裂發生重大洩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3.供熱管道破裂發生洩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4.直管換熱站或二級管網裝置突發嚴重故障或嚴重隱患、異常等,造成機組停運或無法對使用者正常供暖。

  5.發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嚴重損失、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等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確定)

  二、供熱公司應急搶修組織

  1、總指揮:副總經理

  職責:全面組織和領導應急搶修工作,協調和排程相關協作單位的配合工作和下達指令。對應急工作的安全、質量、進度負總責,協調解決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彙報。

  2、土建指揮:供熱專工兼工程建設部經理

  職責:制定土建搶修方案、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等,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負責;及時聯絡

檢修公司落實裝備、物資、人力;協調周邊關係、文明施工與賠償等。

  3、安裝指揮:供熱專工兼安全培訓員

  職責:制定安裝搶修方案、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廠外操作等,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負責;及時聯絡廠內執行部進行相關操作、調整、配合等工作;具體組織實施搶修工作、監督檢查各項重要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進措施。

  4、土建施工負責人:土建專責

  職責:執行土建搶修方案,落實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文明施工等工作,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具體負責;及時聯絡和排程機械、裝備、材料、人力等。

  5、安裝施工負責人:安全生產部經理

  職責:執行安裝搶修方案,落實備品備件、安全防護、施工措施、廠外操作等工作,對現場安全、進度、質量等具體負責;及時聯絡和排程公司的機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三、人力機械配置

  檢修公司負責落實具體施工單位和機械物資等準備工作,提供各負責人聯絡電話,24小時開機暢通。接到應急指令後按要求組織實施展開搶修工作。

  四、相關安全措施

  1、防止人身傷亡

  1.1嚴格執行《電力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熱機和電氣)和《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動火工作票管理規定》的各項規定,保證做到“三不傷害”。

  1.2現場所有用電裝置都要裝設漏電保護器,在井室內照明裝置使用安全電壓。

  1.3任何人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著裝應符合安規規定。

  1.4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上班前4小時不得飲酒。

  1.5就地操作檢查時,注意周圍環境,防止由於欄杆不全、坑洞蓋板不全,照明不足等造成的傷害。

  1.6現場檢查、操作至少2人執行,做到相互提醒、監督,進入井室內檢查操作時,井口至少有一名監護人。

  1.7進入閥門井工作前先通風、降溫、排除有害氣體;防止裸露部位高溫燙傷;做好防護措施後在進行工作。

  2、防止誤操作

  2.1為保證試運的順利進行,嚴格執行指揮制度,執行人必須在接到操作命令後方可操作閥門。

  2.2人員操作時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著到“一站、二看、三動手”,禁止操作時不嚴肅的一切的行為。

  2.3所有機電裝置的操作非專業人員不得動用機器裝置,各種機械要強化保養,提高完好率,嚴禁帶病執行。

  3、防止火災

  3.1現場使用汽油、柴油機械時嚴防漏油發生,加油時應將機械停機,加油時附近不準有明火。

  3.2在有易燃物、管內、高處等處進行焊接和切割時,要有專人監護。

  3.3焊接現場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

  4、防止裝置違章

  4.1施工現場設定安全警告牌和警示牌,閒雜人員進入現場。

  4.2管溝開挖放坡符合標準要求,管溝邊堆土要有防止塌方的措施。

  5、防止違章措施

  5.1焊接和切割工作要由具有上崗證的員工操作。

  5.2在井室內切割原管道時,注意做好通風措施,防止管道記憶體有有害氣體傷人。

  5.3確保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面罩、防護服、絕緣鞋等。

  5.4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確保管道已隔離、通風,並檢查是否還有易燃氣體。

  5.5在風力超過六級和下雨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和切割。

  5.6在密閉空間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行燈,保持通風良好。

  5.7有缺陷的儀器和裝置應及時更換或修理。

  5.7不準使用裸露的焊鉗和電纜;焊機要接地接零,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8正確貯存、使用氣瓶,保證氣瓶的安全裝置有效。

  6、起重吊裝安全措施

  6.1管道或工件等吊裝時,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2所有參加人員應根據現場作業條件選擇安全的位置作業。

  6.3正式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正式吊裝。

  6.4吊裝時應動作平穩,就位後應及時找正、找平或臨時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開弔裝索具。

  6.5吊裝中因故暫停,必須及時採取安全措施,並加強現場警戒,儘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長時間處於懸吊狀況。

  6.6吊裝作業應設警戒線,並掛好安全標誌,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6.7嚴禁在六級以上的風力時進行吊裝作業。

  6.8吊裝過程中必須設專人指揮,確保訊號正確無誤。

  6.9操作起重機的人員應接受過培訓,應持證上崗。

  7、施工用電安全措施

  7.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穿戴防護用品。

  7.2施工用電的配電位置選擇、線路敷設、佈置使用設專人管理。

  7.3各種機電裝置,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並應有合格證書。嚴禁帶故障執行,且不得超負荷執行。

  7.4移動式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接零,同時裝設漏電保護器。

  7.5各處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均應按要求接地或接零。現場配電箱(櫃)應鎖好。

  7.6操作前檢查需使用的裝置及導線是否完好,按規程操作。

  7.7電工絕緣安全用具、攜帶式電流和電壓指示器、臨時接地線、安全警示牌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7.8應避免帶電作業。作業前應將有關的電路開關、閘和其他電路控制裝置斷開並掛牌或上鎖禁止閉合,必要時,應安排人員看守。

  7.9使用安全插座和漏電保護器,不準將電線踏在腳下。臨時照明應有保護罩、不能用電線掉著燈泡。

  8、防腐保溫施工安全措施

  8.1施工現場有害氣體、粉塵不得超過允許含量極限並應設定排風裝置;施工人員要站在上風處操作。

  8.2有接觸防腐蝕材料過敏的人員,不得從事防腐蝕工程的施工。

  8.3操作人員應配備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帽、防護眼鏡、防塵防毒口罩、防護面具、急救氧氣呼吸器、毛巾、肥皂及防護油膏等。

  9、交通運輸安全措施

  9.1必須按指定線路、指定地點、行駛速度行駛。

  9.2車輛機器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9.3重型裝置和車輛要有滅火器

  9.4載人車輛要有足夠的座位和安全帶。

  9.5開放式的車輛要有跌落防護。

  9.6重型機器工作範圍內,只允許工作人員可以進入。

  9.7機器操作時距電線、高壓線要在允許安全範圍內。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2

  公司運營保障部承擔廣大熱使用者供熱服務,承擔管網熱力站等設施的維護、保養、應急搶修等工作,20xx年度計劃供熱面積100--150萬平方米。為確保供熱生產安全、正常,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時的事故擴大化,及時將事故範圍控制的初級階段,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供熱執行期內裝置及管網生產執行安全,防止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範圍的擴大,及時恢復供熱,根據“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運營保障部事故搶修救援指揮部,其成員如下: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技術專責、各運營班長、安裝維保企業

  三、 物資保障

  1、裝置及物資配置:

  車輛:全部搶修車輛由指揮部統一排程。

  設施: 潛水泵2臺 單相汽油發電機1臺 四芯電纜200米 鐵鍁2把 洋鎬2把 電焊機1套 氧氣乙炔1套 醫用氧氣瓶1套 有害氣體檢測儀1套 鼓風機1個 搶修擋板和路錐安全警示標誌若干

  物資:常規閥門、法蘭、螺栓、墊子等材料若干。

  2、 資金保障:

  為應對其它意外狀況,備應急儲備金2000元。

  四、 事故應急預案

  (一)大型事故搶修救援預案:

  一次網或熱力站,故障影響供熱面積≧3萬平方米或公稱直徑≧200mm的管道故障發生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事故總負責人:

  執行負責人:

  配合負責人: 各運營班長、技術專責

  搶修人員: 管工2名、焊工1名、電工1名及安裝維保單位

  當此類大型事故發生時,立即啟動搶修救援流程:

  1、當出現事故時,第一現場人應沉著冷靜,首先迅速切斷故障點相關閥門,若出現電氣及電氣裝置故障,應立即關閉總閘縮小事故範圍並立即上報運保部部長,運保部長上報總工程師。同時報告公司當班值長。

  當出現人身傷害時,根據“以人為本”的原則,先進行互救、自救,緊急處理縮小事故範圍,同時向總指揮彙報,並保護現場,若需急救時直接撥打“120”急救電話。

  當出現火災事故時,先用滅火器撲救,如火勢嚴重,人員應緊急撤離火場,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

  2、執行班長接到通知後迅速確定故障點並立即上報事故搶修救援臨時指揮部正副總指揮及分公司排程室,由運保部值班長上報公司排程室。副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安排技術專責、維修人員、搶修車輛工具等。

  3、正(副)總指揮在30分鐘內到現場,維修人員、技術專責自接到正(副)總指揮通知後30分鐘內到達現場。若屬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公司迅速制定搶修方案,在最短時間內恢復。若非重大故障有運保部部長和技術專責組織在2小時之內提出搶修恢復方案交總指揮審批,同意後交維人員實施,技術專責到故障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4、維修隊在接到正(副)總指揮通知出現事故後,組織人力、物力根據搶修方案實施搶修,同時將事故情況告知電話值班員;一次網一般故障在36小時之內恢復,熱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時之內恢復。

  5、搶修過程中,運保部根據事故及搶修情況起草通知,告知使用者故障原因及恢復供暖時間,通知交總指揮審批。審批同意後,分不同情況、不同方式告知使用者。

  若管道公稱直徑≧400mm的或管道公稱直徑<400mm的且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的,須在事故出現8小時之內報公司領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聯絡電視臺,採用電視公示方式通知使用者,並由運保部採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使用者。

  若管道公稱直徑<400mm且故障搶修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須在事故出現4小時之內由運保部採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的方式通知使用者。

  6、搶修完畢後上報正(副)總指揮,正(副)總指揮決定是否可恢復供熱,同時報告公司當班值長後,依據命令再進行供熱操作。運營值班長通知運營電話值班員。恢復供熱後,通知綜合室技術專責組織進行事故分析,運保部技術專責組織成員進行事故分析。

  (二)中型事故搶修救援預案

  一次網及熱力站故障影響供熱面積<3萬平方米且管道公稱直徑<200mm的管道故障發生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事故總負責人:

  執行負責人:技術專責、運營班長

  配合負責人:維修人員及安裝維保單位

  搶修人員: 管工一名、焊工一名、電工一名、其他2名

  當此類事故發生時,立即啟動如下搶修救援流程:

  1、當出現事故時,第一現場人應沉著冷靜,首先迅速切斷故障點相關閥門,若出現電氣及電氣裝置故障,應立即關閉總閘縮小事故範圍並立即上報運營部部長。

  當出現人身傷害時,根據“以人為本”的原則,先進行互救、自救,緊急處理縮小事故範圍,同時向總指揮彙報,並保護現場,若需急救時直接撥打“120”急救電話。

  當出現火災事故時,先用滅火器撲救,如火勢嚴重,人員應緊急撤離火場,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

  2、運營班長接到通知後,迅速確定故障點,並立即上報事故搶修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運營班長上報公司當班值長。副總指揮自接到片區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技術專責、維修人員。

  3、正(副)總指揮在20分鐘內到現場,維修人員、運保部技術專責自接到正(副)總指揮通知後20分鐘內到達現場,技術專責組織在1小時之內提出搶修恢復方案交總指揮審批,同意後交技術專責在故障現場進行技術指導,運營部長組織維修人力、物力根據搶修方案實施搶修。

  4、各運營班長在接到正(副)總指揮通知出現事故後,組織人力、物力根據搶修方案實施搶修,同時將事故情況告知電話值班員;一次網一般故障在36小時之內恢復,熱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時之內恢復。

  5、搶修過程中,片區長根據事故及搶修情況起草通知,告知使用者故障原因及恢復供暖時間,通知交總指揮審批。審批同意後,分不同情況、不同方式告知使用者。

  此類事故預計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的,須在事故出現8小時之內交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聯絡電視臺採用電視公示方式通知使用者,並由運營班長採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使用者。

  此類事故預計搶修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須在事故出現4小時之內由運營班長採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使用者。

  6、事故搶修完畢後上報正(副)總指揮,正(副)總指揮決定恢復供熱,同時彙報公司當班值長,依據命令再進行供熱操作。恢復供熱後,保障部技術專責組織進行事故分析,運營值班長通知運營電話值班員。

  (三)小型事故搶修救援預案:

  二次網及使用者系統發生故障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事故總負責人:

  執行負責人:保障部技術專責

  配合負責人: 運營班長

  搶修人員:管道工、維修支援人員

  當此類事故發生時,立即啟動如下搶修救援流程:

  1、當出現事故時,第一現場人應沉著冷靜,首先迅速切斷故障點相關閥門,若出現電氣及電氣裝置故障,應立即關閉總閘縮小事故範圍並立即上報片區長。

  當出現人身傷害時,根據“以人為本”的原則,先進行互救、自救,緊急處理縮小事故範圍,同時向總指揮彙報,並保護現場,若需急救時直接撥打“120”急救電話。

  當出現火災事故時,先用滅火器撲救,如火勢嚴重,人員應緊急撤離火場,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

  2、片區長接到通知後,迅速確定故障點並立即上報事故搶修救援臨時指揮部副總指揮。副總指揮自接到片區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綜合室保障部技術專責、維修人員。

  3、(副)總指揮在30分鐘內到現場。技術專責自接到(副)總指揮通知後20分鐘內到達現場;技術專責在1小時之內提出搶修恢復方案交副指揮審批,同意後交運營值班長實施,並在故障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4、運營值班長組織人力、物力根據搶修方案實施搶修。二次網一般故障在12-24小時之內恢復,使用者室內及入口井的一般故障在4小時之內幫助解決。維修人員在接到副總指揮出現事故的通知後,組織人力物力支援片區實施搶修。

  5、搶修過程中,運營值班長根據事故及搶修情況起草通知,告知使用者故障原因及恢復供暖時間,通知交副指揮審批。審批同意後,運營值班長鬚在事故出現4小時之內採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使用者。

  6、搶修完畢後運營值班長上報副總指揮,副總指揮決定是否恢復供熱,同時彙報公司當班值長,依據命令再進行供熱操作。恢復供熱後,保障部技術專責組織進行事故分析,運營值班長通知運營電話值班員。

  (四)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的處理預案:

  當出現客觀停水、停電或熱源故障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事故總負責人:使用者保障部部長陳靜平

  執行負責人: 事故當班值班長、保障部技術專責

  此類故障發生後,由當班值班長起草通知交總指揮審批後,以不同的方式告知使用者。

  1、因熱源不可抗拒原因中斷供熱的,以電視公告方式告知使用者,由運營保障部在8小時之內辦理。

  2、大面積停電、停水超過24小時以上的以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使用者,由片區在8小時之內辦理。

  3、大面積停電、停水不超過24小時以上的以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使用者,由片區在4小時之內辦理。

  4、小面積停電、停水,運營保障部長在4小時之內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通知使用者,或在2小時之內電話告知各小區物業。

  五、注意事項

  1、各運營班長和維修人員應在平常保證搶修裝置處於良好狀態,防止搶修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影響恢復供熱。在搶修過程中做好現場的圍護、保護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自事故發生到恢復供熱,指揮部成員應做好記錄,保證資料完整。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3

  為確保冬季供暖工作順利進行,為全體師生營造一個溫暖、舒適、安全的學習,辦公環境,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及時迅速地處理各種供暖中的突發事件,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通訊暢通、落實到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

  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1.保證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修工作,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轉。

  2.嚴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3.加強安全供暖操作的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預案實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電取暖器故障、供電故障或供暖裝置故障導致停暖事故時,先由學校電工和維修工進行前期故障診斷,若無法解決,應及時聯絡國資中心搶修組。負責人:

  1.國資中心冬季供暖值班電話

  白天:(座機)夜間:(座機)

  2.地熱供暖學校:機房裝置及空調末端裝置供暖期間如出現故障請聯絡地熱維保單位(聯絡人電話:)

  3.供暖搶修大組負責人及聯絡電話:

  (二)夜間供暖巡視,若發生電取暖器故障、供電故障或供暖裝置故障導致的停暖事故時,由校區維修組長謝立和組織供暖人員及電工進行前期故障診斷,若無法解決,通知校區總務主管(李志勇),及時聯絡國資中心搶修組。

  (三)應急保障措施

  1.電暖器故障應急措施: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及時做好防凍工作。購買安裝必要的供暖裝置,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電取暖器維修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應堅守崗位,事故沒有處理完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裝置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裝置建築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除了為控制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

  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待公安、檢察、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後,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及時聯絡教委國資中心應急搶修隊伍,全面分析事故現象,準確找出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並進行搶修。

  5.在搶修過程中,要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儘早恢復正常供暖。

  四、嚴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電器電閘大門,禁止閒雜人員入內,按時巡查供暖設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處理。

  2.嚴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脫崗、睡崗、醉崗。

  3.應急裝置、物資,定期檢修、檢查,確保完好。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4

  1總則

  xx公司xx專案部承擔xxxx公司供暖任務,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為此編制此事故處理預案。此預案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企業事故預案編制導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此預案適用於供熱中斷事故應急響應的處理。

  2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員:檢修部、執行部、綜合管理部管理人員

  3機構職責

  3.1發生事故時,應急指揮部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判斷事故類別,啟動事故處理預案,實施搶修方案,指揮部署協調各部門行動,迅速開展工作。

  3.2檢修部負責組織檢修人員立即到達事故現場,佈置安全警戒,根據裝置的損壞情況,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進行裝置搶修工作;向物資供應組提供裝置搶修所需的備品備件,對事故情況進行技術評估,並對事故搶險進行技術指導;負責需要聯絡裝置生產廠家協助搶修工作的,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擴大。

  3.3執行部負責:及時與值長進行聯絡,彙報事故處理進展

  情況;採取措施隔離事故裝置和系統,保證未出事的管道和裝置執行不受影響,按照檢修人員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檢修人員的人身安全;積極配合檢修人員對修復的裝置進行試運。

  3.4綜合部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和裝置搶修組提供的所需備品清單,做好備品備件的準備工作,隨時滿足現場的需要;庫內沒有的備品應急時聯絡廠家供貨,並隨時掌握廠家的發貨情況;負責事故現場、搶修現場所需車輛調派,保證搶險物資、搶修裝置、材料及時安全運輸到現場;按事故搶修現場要求,做好搶險、搶修人員的飲水、吃飯、休息的後勤保障工作。

  4危險分析、影響、應急響應及物資資源配備

  4.1xx鍋爐為xxxx公司冬季供暖的主力熱源,一旦發生下列異常情況,造成供熱中斷,將會引起惡劣影響。

  4.1.1 xx鍋爐或供熱主蒸汽管道發生故障或爆管,需要進行停爐處理或採取隔斷措施處理的,可能造成xx和xx供熱中斷的事故。

  4.1.2換熱站內裝置發生嚴重故障造成供熱機組停機。

  4.2供熱中斷的影響

  4.2.1嚴重影響全公司員工的取暖

  4.2.2有可能造成供熱管網或裝置的凍裂、損壞

  4.3接警與通知

  4.3.1值班員接到事故報警後,應迅速瞭解掌握如下資訊:事故發生的地點、型別、時間等;有無人員傷亡;事故的原因,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等。

  4.3.2瞭解情況後,應立即嚮應急指揮部彙報事故情況,並通知有關負責人。負責人接到情況通報後,應立即組織搶修人員

  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搶險,並組織執行員工做好事故裝置隔離操作處理。

  4.4物資資源配備

  應急物資資源有:適合現場使用的閥門、水泵、管材、通訊裝置、交通工具、維修工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等,能夠滿足事故處理需要。

  5事故處理原則、分類及應急處理

  5.1事故處理原則:

  5.1.1應儘量不停水,採取打卡子等臨時措施。

  5.1.2如非停水不可,要儘可能縮短停水時間,減少損失。

  5.1.3管道處理事故中,最大限度縮小停熱面積。

  5.2事故分類及應急處理

  5.2.1一類事故

  5.2.1.1定義:一次管網爆管或啟動爐停機,需採取隔斷措施,降壓放水進行處理的事故。

  發生一級事故後要求在24小時之內處理完畢,最長不超過36小時,恢復正常供熱。

  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彙報當班值長,並要求半小時內必須向xx和xx分管領導彙報。

  5.2.1.2事故處理為:

  5.2.1.2.1迅速查詢洩漏點。

  5.2.1.2.2根據現場情況,關斷洩漏點兩側的截止閥及抽頭門。並通知值長,停止一次網迴圈泵執行。同時二次網系統維持正常運轉。並通知採暖使用者做好停熱準備,如果情況緊急,先停

  止供熱後再通知採暖使用者。

  5.2.1.2.3制定緊急搶修方案,組織人員進行搶修。

  5.2.1.2.4事故處理完畢後,通知值長。

  5.2.1.2.5注水升壓後,事故點無異常,恢復供熱,將搶修現場恢復正常。在恢復供熱工程中,升溫要緩慢。

  5.2.2二類事故

  5.2.2.1定義:一次管網或裝置故障,需採取隔斷措施,降壓後進行的帶壓堵漏處理的事故。

  二級事故發生後要求在18小時內消除故障,最長不超過24小時恢復正常供熱。

  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彙報當值值長,並要求半小時內必須向xx或xx分管領導彙報。

  5.2.2.2事故處理為:

  5.2.2.2.1迅速查詢洩漏點。

  5.2.2.2.2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通知xx當值值長,迴圈泵降壓執行,同時二次網系統維持正常運轉。同時迅速組織人員進行帶壓堵漏。

  5.2.2.2.3堵漏完畢後,通知xx當值值長,恢復迴圈泵正常執行。

  5.2.3三類事故

  5.2.3.1定義:換熱站至使用者支線管網及站內某臺換熱機組裝置故障,統稱為三級事故。

  三級事故發生後要求在8小時內消除故障,恢復正常供熱。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彙報電廠或煤礦分管主任。

  5.2.3.2事故處理為:

  5.2.3.2.1迅速查詢事故原因。

  5.2.3.2.2根據事故原因,採取隔斷措施,進行處理。

  5.2.3.2.3事故處理完畢後,按照執行規程進行恢復。

  5.2.4以上三類事故發生後,如涉及到主蒸汽管道要停汽的,執行人員要及時對主蒸汽管道的疏水閥門進行疏水。在恢復供暖時要緩慢開啟主蒸汽閥門,防止換熱站內裝置出現水擊現象。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5

  20xx年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組:略

  2、曹山小學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取暖方式:

  教務處採用電地暖,會議室和政教處採用空調,其他辦公室和各班教室採用火爐,宿舍和兩個學前班教室採用鍋爐暖氣集中取暖。

  三、、加強管理,預防為主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用電的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每天早上高年級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爐點著,待煙放淨後學生方可進入教室;低年級的班級要老師負責提前生好爐火。

  3、領導、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要經常檢查各室,如果發現爐子、地炕有漏煙的現象,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4、教室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氧氣充足,謹防窒息。

  5、採用空調和電熱,要嚴格按照技術監察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好空調和電熱的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既保證供暖質量有保證供暖安全。

  6、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帶班領導和值周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進行一次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到班級檢查一次,保證爐火熄滅人走。

  8、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記錄有帶班領導簽字後學校存檔。

  四、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一)、滅火行動小組

  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二)、疏散引導組:

  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的撤離火災現場。

  (三)、通訊聯絡組

  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宣和鎮教育辦公室和市教育局辦公室。

  (四)、救護安全組:

  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進學校要求,透過廣播、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和煤氣中毒,把各項消防制度、管理網路圖上牆。

  2、加強學校消防硬體建設設定滅火器,配置ABC類乾粉滅火器,學校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設立政教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辦公室。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4、設定必要的消防設施標誌在校園內設定學校示意圖,標明消防設施,水源和消防宣傳標誌。

  六、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或學生向校長報告,學校領導立即通知廣播室,有廣播室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著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校驚恐。)

  ②呼叫119、110,並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同時報宣和鎮教育辦公室和市教育局辦公室。

  ③開啟校門。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學生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並加以引導。

  2、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學生,後撤離同層次學生(離火源進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於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課間,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級現場指揮撤離,其他教師按要求指揮。

  七、有關要求

  1、沉著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著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避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學生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後撤離現場。

  2、學生不得參與救火。學生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不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學生情緒。無論校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學校操場、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後,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學生人數,並向指揮教師彙報學生情況。

  4、撲滅初起火源。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蔓延,為學生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學生未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訊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訊聯絡,及時聯絡,把有關情況及時的報告總指揮。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6

  20xx年冬季,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各中層領導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學樓燃氣鍋爐取暖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取暖裝置。

  3、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定期進行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好班級取暖安全檢查。

  5、值人員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

  7、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安全事故。

  8、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9、要透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10、當取暖鍋爐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7

  根據北京市教委召開自備燃氣鍋爐控制燃氣用量的緊急會議,會議傳達了北京市市委書記,市長的講話精神,針對當前華北網燃氣緊缺的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為保證不受嚴重影響,望各單位以大局為重,做好宣傳解釋及控制燃氣用量的工作,同舟共濟,共渡難關。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特制定供暖用氣緊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各部門做好學生,教職工的宣傳解釋工作。

  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通報資訊。

  四,壓縮燃氣用量方案:

  1、假期前: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分時段調整供暖溫度,5:00至7:30保持正常供暖溫度,7:30至17:00降低供暖溫度,17:00至23:00保持正常供暖溫度,23:00至5:00降低供暖溫度。

  (2)儘量保證正常供暖溫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溫度。

  (3)儘量保證學生公寓,居民區,幼兒園等重點供暖區域。

  (4)減少鍋爐運行臺數。

  (5)透過管線控制,並閉調整供暖外管路;降低辦公用房,公共建築,賓館,商場,娛樂場所供暖溫度。學生公寓在上課時間降低供暖溫度。

  (6)食堂定時供餐,調整飯菜結構,減少用氣量。

  (7)減少開水供應,洗澡次數。

  (8)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透過採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比沒有采取措施前的每日燃氣使用量47800,降低2800立方米。

  2。假期內: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保證取暖裝置不凍壞。

  (2)儘量保證居民區,幼兒園供暖溫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溫度。

  (3)進一步減少鍋爐運行臺數。

  (4)食堂定時供餐,減少用氣量。

  (5)放假後將留校學生採取集中住宿方式,保證正常供暖。

  (6)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透過再次採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2800立方米,比假期前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再次降低2200立方米。

  五,通訊聯絡電話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8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採暖供熱,有效應對採暖供熱執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1.3 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採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執行。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戶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範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採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 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 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執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值班電話:12319),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彙報有關資訊;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資訊,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資訊聯絡機制,保證資訊暢通。

  2.2.2 保障供熱執行協調組

  組 長:宣為民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 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 強 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執行。

  2.3城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資訊。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對事件資訊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執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 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執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執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範圍、資訊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 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執行裝置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裝置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執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執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使用者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執行。

  (4)公佈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佈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臨汾市區24小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為2157001、2157100、12319。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範用暖意識。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裝置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 報告程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後,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 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範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嚮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並做到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 資訊釋出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資訊釋出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 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 後期處置

  5.1 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週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後,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檔案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

  5.2 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 應急保障

  6.1 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裝置,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 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 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裝置、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裝置要執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槓、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 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著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翫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9

  為切實做好2022-2023採暖季供熱執行保障工作,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環境,依據石家莊市供熱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群眾滿意,領導放心,社會好評”的工作目標,以保障供熱系統安全、穩定執行為重點,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更好地服務和改善民生,確保廣大群眾溫暖過冬。

  二、工作任務

  (一)認真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滿足供熱需求

  熱源單位要做足煤炭等各類生產物資的儲備,擴大煤灰庫容,制定大氣預警狀態下的燃料儲存及運輸應急預案。燃氣供熱單位要科學計劃、留有餘量,確保燃氣供應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穩定供應能力和水平。

  發改部門會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多籤、多儲、多疏、多增、多開、多減”的原則,確保燃氣單位按需足額簽訂供用氣合同;確保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量充足,滿足應急調峰需求;確保天然氣管輸能力滿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氣負荷;確保“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完善,能夠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電網負荷能夠滿足高峰時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及執行除錯,確保按時達標供熱

  各供熱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提前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工作,10月25日前,城區集中供熱完成對各換熱站保壓試水工作,農村“雙代”戶完成壁掛爐安全檢修工作,同時強化產權單位自管熱力站的監管,確保10月31日所有供熱裝置全部實現安全穩定執行。

  (三)做好供熱熱價監管工作,確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採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執行。縣屬各機關單位、垂直部門、駐正單位辦公和商業採暖價格按縣物價區域性門核定的價格核算。垂直部門和駐正單位的居民採暖蒸汽價格,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成本價核算,換熱站熱價補貼,由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解決(已移交熱源企業管理的換熱站除外)。多層建築居民採暖熱費,按建築面積扣減10%公攤計算;有電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築面積扣減15%公攤計算;平房和單位建築(包括二層以上)不存在公攤面積,按建築面積全額繳納熱費。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熱隱患,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改善

  各供熱單位對上一採暖季執行故障率較高、群眾投訴集中、供熱效果不佳的老舊小區,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走訪到每一戶居民家中,檢查供熱設施,建立臺賬,及時消除供熱隱患;特別是對今年進行供熱設施改造的老舊小區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熱居民小區,要認真做好裝置除錯工作,避免因裝置執行不暢影響使用者供熱效果;執行期間要安排應急保運隊伍駐場,及時處置供熱問題,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提高。

  (五)加強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提升供熱服務水準

  供熱單位、燃氣單位以及相關物業單位要對負責供熱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24小時供暖熱線值班值守,及時接聽群眾訴求,快速反饋處理相關問題。暢通以服務視窗、服務網點、服務熱線以及APP服務平臺為載體的“線上線下”高標準服務系統,形成申請、受理、維修、收費、諮詢及投訴為一體的全方位、系統化辦事服務體系,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六)充分發揮供熱智慧平臺作用,確保提高供熱管理水平

  各供熱單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熱智慧監管平臺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資料採集完善、居民小區室溫採集全覆蓋,供熱期間指派專人盯守供熱智慧平臺資訊,及時掌控熱源、熱力站、熱使用者的執行狀態,對預警資訊、上級轉辦、督辦交辦、使用者投訴等問題及時處置並反饋結果,提高隱患處置效率。

  建立天氣、熱源智慧聯動機制,結合室外天氣變化、智慧平臺監測、投訴問題和執行實際等情況,指導熱源企業提前調整執行引數,確保使用者室內溫度穩定達標。嚴禁供熱單位因室外溫度升高間斷供熱,致使室內溫度降低現象。

  (七)不斷強化供熱執行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石家莊市供熱服務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供熱用熱管理,規範供熱用熱行為,推行供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認真落實供熱質量網格化監管,全面提升供熱服務水平,按照“誰建站、誰主管,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分包責任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熱源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各鄉鎮是供熱工作責任主體。城區集中供熱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各村“雙代”工作、新民居供熱工作由各鄉(鎮)轄區負責;醫院、學校等公服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八)切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加強應急防範。各供熱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科學、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供熱期間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格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執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備足額小區服務搶修人員,全力保障供熱裝置安全執行。

  強化應急搶修。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到裝置、材料、人員“三落實”,切實與技術力量雄厚、裝置先進的應急搶修隊伍簽訂合作協議,確保重大突發爆管等事故能夠快速及時處置。

  強化主幹熱源熱網應急保障。熱電聯產熱源企業要全面加強主、備用設施裝置的檢修除錯工作,嚴格規範操作,切實做好熱電聯產熱源應急保障相關措施。

  (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規範操作,堅決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規程,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加強鍋爐房、燃煤場、燃煤運輸、壓力管道維修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一些使用時間長、曾經出現過洩漏的管段,安排專人緊盯,嚴防死守,確保供熱管網安全執行。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無事故。

  各鄉(鎮)要切實擔負屬地責任,排查鄉村清潔取暖燃氣安全問題,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重點對涉氣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實行全面安全管理問題;燃氣安全隱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農村燃氣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安全用氣知識是否宣傳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壁掛爐安全檢查工作。

  (十)積極完善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妥善解決供熱問題

  各供熱單位在小區顯要位置張貼供熱明白牌,公佈供熱諮詢服務報修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群眾投訴事項件件有迴音、事事有著落。切實提高單位報修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供熱主管部門要藉助資訊化手段,結合室溫監測裝置資料分析,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對人為縮減供熱執行時間、降低服務質量的供熱單位予以處罰。

  供熱主管部門成立投訴輿情小組,健全供熱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機制,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對媒體、群眾反映的問題迅速核實,妥善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回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防止小問題積成大矛盾。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極端負責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態度、連續作戰的作風,切實把冬季供熱這一事關民生和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有力地做實、做細、做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不斷增強群眾供熱服務獲得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供熱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的民生問題,也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履行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管供熱違規行為,確保供熱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供熱單位要轉變觀念,改善服務,以良好的供熱質量取信於民。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熱工作的督導排程,對熱點難點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專題督辦,建立供熱日協調、周排程制度,及時掌握供熱執行情況。要不定期召開供熱工作會議,加強聯絡協調,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供熱問題。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對由於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供暖不達標、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造成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作用,加大供熱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為供熱正常執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廣泛宣傳供用熱常識,引導廣大群眾科學用熱、安全用熱。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城市供熱行業應對供熱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現場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冬季供熱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特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各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透過整合資源、共享資訊,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城市供熱條例》、《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公司範圍內發生的燃煤緊缺,儲煤無法達到7日耗煤量,或因熱源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重大停熱時間在30小時以上,或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期供熱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裝置發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單位自身救助力量無法解決的重大供熱事故。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成立市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主要職責:負責供熱事故預案的制定、實施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准等;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負責事故有關資訊對外的釋出;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成員單位:建設局、經委、發改委、城管局、財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局、氣象局、水務局、電業局、供熱公司、中國聯通司、中國移動。

  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建設局:負責對供熱事故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組織和協調,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問題進行指揮和決策。

  市經委:負責幫助供熱公司協調電煤供應,保障熱源供煤穩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隊:負責為我市供熱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運煤暢通。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保障經營穩定。

  供熱公司:負責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後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配合和保障供熱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供熱公司。

  主要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後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通、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裝置等費用的稽核工作;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2.3應急指揮辦公室下設機構(附組織結構圖)

  總指揮:

  聯絡電話:

  副總指揮:

  聯絡電話:

  (1)專家組

  職責:負責對出現的重大供熱事故提供決策方案。

  主要責任部門:

  總工辦負責人:

  聯絡電話:

  (2)綜合組

  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編制工作;負責搶險指令的下達和具體搶險協調組織工作;對搶險隊伍內部指揮、協調和外援隊伍的協調工作;負責有關資訊的釋出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的人員開支、材料、裝置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並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彙總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生產經營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3)搶險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及安全操作。

  主要責任部門:

  管網中心負責人:

  聯絡電話:

  (4)技術組

  職責:負責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論證及事故原因調查認定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技術組負責人:

  聯絡電話:

  (5)材料供應組

  職責:負責搶險裝置和材料的購置、保管、運輸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後勤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6)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搶險人員的生活和車輛保障,及搶險所需特種裝置的協調。

  主要責任部門:

  行政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7)工程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施工及施工現場的安全操作。

  主要責任部門:

  工程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8)安全保衛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現場圍擋防護及事故現場人員裝置總體安全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安環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9)接待宣傳組

  職責:負責接待供熱使用者的上訪工作及對外宣傳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客服企劃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3、預防機制

  3.1企業要建立各項規章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建立考核制度。執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檔案管理,透過經常性的生產執行狀況彙總對比分析,對系統安全進行評估。定期向主管部門彙報,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3.2企業每年都要制度詳細的夏季搶修計劃和檢修規程,做好鍋爐、換熱器、機泵、電氣儀表、管線、閥門、補償器的檢修維護工作,並嚴格做好檢修的驗收工作,確保檢修合格率達到100%。

  3.3企業要購置儲備電力、輸煤、除渣等系統關鍵裝置,避免因個別關鍵裝置故障導致供熱系統癱瘓,至少購置一臺備用發電機;配備備用水池,保證停水時供熱系統的補水需求。

  3.4每年採暖前要進行試水、試壓工作。運轉裝置冷態運轉3天,檢查裝置運轉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3.5冬季供熱執行期間要加強對整個供熱系統的監控,透過壓力錶、流量表等儀器和裝置對系統壓力、補水量、失水量進行檢測,透過系統引數的變化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

  3.6冬季供熱期間企業要加強巡查工作,透過巡查發現有無出現故障的跡象和發生事故的苗頭,使執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早暴露出來,及早制定維護方案,使問題得到及時的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巡查時要做好檢查記錄,巡查記錄是分析熱網執行狀況的第一手資料,透過巡查記錄,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補償器的動作、閥門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兒是否發生錯位、閥室內是否存水等詳細情況,為掌握設施的工作狀態、制定具體的防範措施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

  3.7為了保證一級管網發生事故時能迅速關斷事故管段,同時進行洩水作業,企業要投資將主管網中關鍵部位的關斷閥更換成高質量的閥門。

  3.8為保證供熱的安全進行,企業要由計劃的將一級管網的波紋管補償器更換為套筒補償器,防止因補償器洩露導致供熱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資訊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並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將事故基本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xxx;應急搶險辦公室電話:xxx,提出救援申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主要領導彙報,並在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4.2指揮與協調

  4.2.1發生事故的企業必須全力配合搶險隊伍開展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搶險隊伍要保持與應急指揮部的資訊溝通,按照應急搶險工作日報制度,每日固定時間分兩次或三次嚮應急指揮部書面報告搶險救援情況,重要情況隨時彙報。

  4.2.2搶險隊伍、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和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接到搶險命令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的現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援,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質、機械裝置、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呼叫和徵用,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後統一補償。

  4.3搶險措施

  4.3.1當企業出現燃煤緊缺,儲煤無法到達7耗煤量,或因煤質差致使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供熱事故時,採取以下措施:

  (1)由企業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配專人到有關企業協調調撥和優質燃煤採購工作。同時,將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本預案啟動後,由市建設局協調其他熱源、供熱單位,緊急向事故單位調撥優質燃煤;由市經委派專人與相關企業溝通,協調電煤調撥;由市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兄弟城市及周邊煤源企業,落實優質燃煤。

  (3)在應急燃煤調撥過程中,由市經委協調鐵路部門,保障鐵路運煤的暢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隊為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公路運煤暢通。

  4.3.2熱源或供熱單位的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裝置發生事故時,事故單位自身救助無法解決時,由市供熱燃氣辦組織應急隊伍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修。

  (1)補償器破裂或滲漏處理方法:因為結構上的特點,波紋管補償器一旦滲漏,便很難修復,所以對於波紋管補償器滲漏,可採用外加套管的辦法進行處理,以保證熱網的安全執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時,應立即更換套筒補償器。

  (2)閥門洩露事故處理方法:執行中的閥門洩露大部分產生在填料和墊片處,而填料的洩露比墊片處的洩露要多一些。填料產生洩露後,可視情況採用擰緊壓蓋、加填或更換密封填料等方法進行處理。墊片處的洩露可採用注膠的方法進行處理。

  (3)管線洩露事故處理方法:對管線的洩露,可視具體情況採取補焊、打卡子、焊短節等辦法進行處理;在焊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焊接操作規程,防止金屬過熱和變形,產生新的裂紋,對捻縫過的部位出現的洩露,不易再次捻縫,以免洩露擴大;洩露點採用上述方法無法解決時,應立即更換管道。在以上三種事故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洩水降壓操作,可根據集中供熱管網上個分段控制閥門的位置,合理地進行關閉閥門的選擇操作,儘可能地縮小因事故搶險而造成停止供熱的範圍。事故處理過程中,應關閉各換熱站的一級網進出站閥門,保持站內迴圈泵正常迴圈,保證二級網低溫執行,防止大面積凍裂事故發生。

  (4)鍋爐發生故障時處理方法:公司每個熱源站至少有兩臺鍋爐,尖寒期兩臺爐執行,為了保證供熱的連續,應立即關閉事故鍋爐進出口主閥,使其退出執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熱事故,在搶險過程中,由指揮部下設的搶險組,技術組和專家組共同研究確定搶險方案的設施。

  4.4注意事項

  現場搶險是一項複雜性大、危險性高、技術性強的工作,要由嚴謹的科學態度,膽大心細、慎重果斷的作風。搶險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搶險操作應由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修理工擔任,現場人員不易過多,並由1-2名專門監護人員。

  4.5檢修通報制度

  4.5.1各熱源單位在冬季供熱執行期間應裝置檢修停熱時,應提前24小時將基本情況(包括停熱原因、目前情況、計劃恢復時間等)分別通報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生產部排程中心。

  4.5.2供電部門在冬季供熱執行期間因供電裝置檢修需要停電時,應提前24小時將停電原因和來電時間分別通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生產排程排程中心。

  4.6新聞釋出

  緊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熱事故資訊的對外發布工作。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點供熱事故有關資訊,必須經市應急委員會批准方可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供熱事故資訊。

  4.7應急結束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市應急委員會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5、附則

  5.1責任追究

  各成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對據不執行命令、翫忽職守、推諉扯皮的部門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5.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供熱公司制定、組織實施。各部門也要制定本級的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5.3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新問題,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原則上是2年修訂一次。

  5.4預案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應急指揮部批准,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5.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11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根據我校實際,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學校指定專人管理各班空調開關。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救裝置等物資準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加強用電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並檢查各場所用電情況是否規範。

  (5)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二、應急行動

  1.應急前準備:

  領導小組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應急任務。

  2.應急過程行動:

  (1)領導小組得知消防緊急情況後立即趕赴指揮點,各種救護隊伍迅速集結待命。

  (2)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3)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醫院搶救。

  (6)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三、其它有關行動

  1.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

  2.加強領導帶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學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瞭解和掌握學校火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12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據本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XXX(校長)

  副組長:XXXXX(副主任)

  成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

  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工作的協調和反饋,成員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基本情況

  取暖方式:鍋爐房採用電子速熱裝置取暖,各室為暖氣片供暖。取暖時間:週一至週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範圍:全校幼兒園及小學的教室和專業室、功能室。

  三、事故預防及報告程式

  1.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對鍋爐,各室內外等進行巡查,並記錄在冊,指定專人(我校為任桂林)整理記錄定期上報,學校要將相關記錄留檔備查。

  2.事故報告

  鍋爐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裝置等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廠家應急人員報告,請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學校做好記錄工作。

  各室內暖氣裝置出現漏水、不熱等故障時,應及時向校長報告,應積極採取應急措施,讓學生做好緊急避險工作,以防發生燙傷、凍傷、感冒等事件

  四、應急預案

  當出現如停電或其他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立刻撥打電話求助,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情況,並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後,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請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減少或不受傷害。

  五、工作措施

  1.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防燙、防觸電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拿握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相關安全預防知識的宣傳,讓師生們時刻注意安全。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自能力六、廠家應急聯絡方式: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1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檔案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於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採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群體採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透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資訊、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裝置,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藉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 指 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資訊和事件資訊的收集、流轉,並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資訊和事故資訊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釋出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准後釋出或傳達相關資訊;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及搶險救援情況的釋出,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路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訊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訊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汙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築的安全鑑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裝置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裝置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並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裝置的技術鑑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群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資訊釋出。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資訊;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群(村)做好群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後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絡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釋出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後資訊,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路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訊、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裝置和物資,並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裝置和物資的生產和徵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釋出、應急響應和後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援和決策諮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範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監測預警體系,透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資訊;市政府有關部門釋出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後,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要求。

  (三)評估

  在資訊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資訊進行分析、彙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採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釋出。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後,依照相關規定釋出預警資訊,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資訊後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並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資訊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釋出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資訊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資訊轉發給各成員單位,並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的釋出可採用檔案、電話、簡訊、傳真、社交軟體工作群等方式傳送,傳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釋出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範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釋出單位和釋出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釋出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採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並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資訊報送頻次並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資訊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並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裝置,確保其處於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資訊,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群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並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路輿情監測,適時釋出權威資訊,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裝置存放於指定地點,並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淨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儲存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准後,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釋出預警解除資訊。

  四、應急響應

  (一)資訊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後,對其進行核實並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資訊進行彙總後,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後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資訊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於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資訊。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透過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絡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報送單》(見附件3),並採用紙質檔案、傳真等形式於電話報送後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應於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髮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型別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採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後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屬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裝置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瞭解並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採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排程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定警示標誌;

  ⑥必要時,透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排程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置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淨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並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採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於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間響應措施

  疫情封控期間,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在採取分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與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保持有效溝通,以便及時、高效處置封控期內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

  供熱企業應在所在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前辦理市政設施搶修通行證,以便於供熱搶修工作的開展。搶修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的前提下開展搶修工作。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資訊釋出

  資訊釋出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透過接受記者採訪、召開新聞釋出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釋出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資訊,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資訊,並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後續資訊釋出工作。資訊釋出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釋出集中供熱事故資訊。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後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並撫卹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衛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鑑定評估受損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並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範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範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汙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後,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範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援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訊資訊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並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資訊,並及時將事件資訊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並按照本預案資訊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資訊。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裝置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後,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闢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計程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資訊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並於演練結束後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託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並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釋出後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資訊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採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翫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佔、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說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新樂市行政區劃內因供熱設施裝置、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執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工作。

  (2)主管部門。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式呼叫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裝置和人員。

  1.5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裝置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洩水,造成5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排程市政府、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裝置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洩水,造成

  3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排程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裝置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洩水,造成1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以上,25萬㎡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使用者(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相關單位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裝置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以上,5萬㎡以下;

  (4)100萬㎡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低於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戶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呼叫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相關單位、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新樂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瞭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依據應急指揮部判定的事件等級,提出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並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後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資訊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排程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路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調、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汙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汙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處置;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群眾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範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後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進行鑑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資訊服務。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市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排程,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資訊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資訊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監測預測體系,透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資訊。市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絡,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市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裝置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釋出

  (1)預警釋出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釋出,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釋出內容

  預警釋出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釋出機關、釋出時間等。

  (3)預警釋出的形式

  預警的釋出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路、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資訊釋出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資訊監控、收集;向受影響使用者釋出有關資訊;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釋出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裝置、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省、石家莊市領導或工作組來新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釋出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3.3資訊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資訊即時向市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

  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資訊,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釋出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絡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釋出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並按相關規定釋出。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供熱主管部門、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以市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市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詢並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要件發生地為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國家、省、石家莊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並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省委、省政府,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和新樂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裝置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後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定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諮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為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諮詢等。

  4.4響應程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使用者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排程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定警示標誌;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資訊,必要時透過媒體釋出資訊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排程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置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啟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II級)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啟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採取重大突發事件(II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新部隊或石家莊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由市政府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宣佈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4.8資訊釋出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透過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資訊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釋出。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由市政府負責釋出。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宣傳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資訊。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詢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街道(鄉鎮)、村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裝置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裝置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市應急部門給予支援。

  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裝置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託市供電公司、市供水公司、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新樂凱源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新樂中燃翔科燃氣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執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上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裝置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呼叫。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機關單位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訊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路和資訊釋出渠道,加強日常排程,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資訊;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裝置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後勤保障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建立市級應急供熱燃料市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行業管理部門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式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路、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每年採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採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絡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組織和調動全辦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濱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調查處理規定》和《沾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農村清潔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鎮應急處理能力,或者跨區域、跨領域的事故。

  3、涉及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較大,鎮政府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認為有必響應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清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清潔取暖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小組和村安全員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體系職責

  (一)鎮政府設立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鎮長李坤曉擔任,成員由黨政辦、資訊室、安監辦、派出所、環保所、經委、總工會、民政所、人保所、衛生院等相關部門及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特大、重大、較大生產清潔取暖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3、緊急呼叫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有關物資、裝置、人員和場地;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6、適時釋出事故公告;

  7、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政府根據根據實際情況設立10個應急小組,每個應急小組負責6-7個村,每村20名取暖戶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街道清潔取暖工作應急處理,具體涵蓋到每一個村,每一個取暖戶。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辦公室值班電話:7560003(夜間)

  安監辦值班電話:7560530(白天)

  (二)事故報告

  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各小組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安監辦和歸口管理部門,並由其迅速分別轉報區府辦、區安監局和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鎮長報告,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安監辦)接報後,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縣政府及縣有關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連鎖反應和損失擴大。

  (八)事故發生後,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搜尋工作,事故發生地群眾要積極配合搜尋。

  五、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範圍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機水利站負責制定;

  3、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其中林業火災事故由林業站負責制定;

  4、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事故由安監辦負責制定;

  5、工程建設事故由城建辦負責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衛生院負責制定;

  7、學校、幼兒園事故由教委負責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職責範圍由有關部門制定。

  (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機構;

  (2)應急救援預案的指揮機構和日常協調機構;

  (3)相關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4)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5)應急救援組織狀況和人員、裝備情況;

  (6)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7)緊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8)社會支援和援助;

  (9)應急救援的經費保障;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其他內容。

  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是本預案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預案共同構成濱州市沾化區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

  各有關業務口和應當小組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鎮資訊室應當提供相應的支援。

  (二)培訓

  各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應急管理部門、企業及兼職救援人員經常開展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方法、處置程式等陪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演練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相關業務口要定期開展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須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各小組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經常性村級安全員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家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參加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應急救援經費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墊支,不足部分由辦事處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供熱管網搶修應急預案16

  為做好採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採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採暖季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陝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使用者,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採暖、城市公交車、計程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採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散式能源使用者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衛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裝置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採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採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使用者節約用氣、錯峰用氣。對工業使用者及商業使用者積極宣傳採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援,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徵: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於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使用者、商業使用者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徵: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使用者、商業使用者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徵: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使用者、商業使用者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徵: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使用者分佈情況,結合管網現狀,儘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範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排程。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資訊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整合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後,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稽核簽發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准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並做好應急預案執行資訊的釋出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資訊後,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後,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並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資訊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後,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週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採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後,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並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透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後,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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