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於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後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後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範。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資訊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許可權。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資訊,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並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並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並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並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範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菸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資訊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乾,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3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群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群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群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後,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並經街道辦批准,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群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群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xxx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後,社群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群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後應採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絡,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絡,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採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後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群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目的和依據
為認真貫徹落實“預案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現結合本園區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處置森林火災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園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園區制定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要求,落實森林火災處置責任制。
2、專群結合,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專業撲火隊和群眾相結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處置森林火災。
3、以人為本,安全防範。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4、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三)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園區區域內發生的所有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本預案啟動後,園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園區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園區森林防火值班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大樓(聯絡電話:),負責電話值班、森林火情監測、森林災火撲救協調等工作,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單位在接到任務後應快速響應,按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各階段的撲火救災工作。
(二)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職責
在園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採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儘快撲滅火災。具體職責是:
1、組織撲火力量,保證通訊暢通,做好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2、負責協調撲火隊伍調動,確保撲火器具、裝備及物資快速運輸,協助提供後勤保障。
3、指揮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及時向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資訊解決在撲火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三)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
園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由園區管委會書記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各分包企業負責人為成員。
(四)園區負責本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園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做好撲火準備,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和上報資訊。
三、森林火災預防、監測、預報、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園區防火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宣傳要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常識撲火科學知識;要公佈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值班電話,要在全園區企業開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範生產、生活用火,嚴禁在林區用火;各分包企業人員要堅持巡、護林制度,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冬至、春節前後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在林區有計劃地開設巡護道路和防火隔離帶,加強全園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園區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資訊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後,管轄企業要立即向園區防火辦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園區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的資訊後,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向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報告,並及時組織撲救。
2、出現重要火情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派人到達火災發生地,並組織人員撲,現場指揮救火,控制火情,並根據災情的嚴重性酌情上報。
3、當發生外火燒入或園區內火燒出的情況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及時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採取相應處置措施進行撲救。
四、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分前線指揮組、撲救組、後勤保障組、醫療組及保衛組,其具體分工如下:
1、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全體園區幹部、飯煲企業人員。
指揮現場撲救工作,合理安排撲火力量與重心、收集防火情況及災情資料,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情。發生火災時,協調發動園區民兵應急分隊隊員參加撲救,應急隊員在副組長帶領下,攜帶好救火物資,迅速趕赴火警地點,發揮撲救作用。做好車輛排程工作,發生重大火災或火勢猛烈時負責聯絡有關部門的撲火工作。保障撲救人員的各項後勤服務,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補撲火裝置支援到火災現場,醫療救護等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後勤保障。在明火撲滅後,看護火災現場,清理跡地,並堅持留守觀察2小時以上,防止闇火萌發,火星復燃。火災撲救結束後,要迅速進行情況調查,查明起火原因對起火肇事者做好調查筆錄,並進行必要的教育,損失嚴重的要進行依法懲戒。
(二)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其它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三)撲火安全在撲火過程中始終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四)群眾安全防護、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園區委會應在林區居民區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訂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人員安全撤離。當企業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則上由園區防火辦處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災案件由鄉林業公安派出所立案查處。
六、災後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將情況彙總統計後,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相關責任。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5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新市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群、社群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群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並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乾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採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佈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戶及全鎮中、小學校,提高廣大幹群、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菸、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採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群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幹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於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群要堅持通訊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6
白露、國慶長假將至,期間進山掃墓祭祖和郊遊等活動將大量增加,全鎮將出現點多面廣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難度加大,森林火災隱患突出。為切實做好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應對突發性森林火災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加強組織領導
為認真做好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鎮政府成立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廣泛宣傳
運用電視廣播、簡訊平臺、宣傳車、設定和重新整理宣傳牌(牆)、廣貼警示標語、印發宣傳手冊和致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法方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和規定,增強人們森林防火、愛林護林的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引導教育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鼓勵倡導民眾用植樹、送花、壓紙錢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變燒香燒紙錢放鞭炮的祭祀舊習。
突出重點,加強檢查
白露期間,重點加強各村山頭(含自然村)主要進山入口的監控和檢查,勸導祭祀人員不帶香燭、紙錢、鞭炮、火柴(打火機)等火種火源進山,並做好宣傳引導和服務組織工作。鎮林業站及包片領導和包村幹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違章用火。林業部門要及時查處在林區燒田埂草、燃放鞭炮、燒紙錢、點香燭和隨意野炊等行為,消除火災隱患。要加強督促落實護林員在崗履職,充分發揮護林員一線巡山護林的作用。
認真做好火災安全撲救準備工作
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鎮林業站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同時做好各種撲火物資準備補充和機具檢修,確保撲火機具效能狀態良好,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工作。鎮村半專業撲火隊要集結待命,嚴陣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動,快速撲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組織撲救火災,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指揮,安全撲救’’的原則,嚴禁指派無指揮火災撲救經驗的幹部指揮撲救,嚴禁組織幼女、老弱病殘及中小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火災撲滅後,必須認真組織清理餘火,並根據火場面積大小留下足夠的人員看守,指定專人現場負責,嚴防死灰復燃。
加強值班排程
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各村及鎮林業站要加強值班,確保資訊暢通並及時按規定程式上報火情。從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實行零火情報告制度,各村要指定專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鎮林業站報告當日情況,鎮林業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縣防火辦報告當日情況。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7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檔案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並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裝置、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裝置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後,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採取防範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採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絡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釋出災情資訊。
如果今後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後,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裝置,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8
xx鄉地處偏僻山區,是xx、xx、xx的交界處,總面積有xxxxx畝,其中林地面積有xxxxxx畝。若遇上高火險天氣時,馬上就面臨著極大的火災隱患。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xx鄉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幾點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xx鄉實行xx鄉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其中xxx鄉長擔任xx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組長,xxx擔任副組長,成員有xxx、xxx等。我鄉以《森林防火條例》和《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二、 加強宣傳教育
根據xx鄉目前的實際情況,利用護林員每天早晚敲鑼二次、宣傳車巡邏、通告張貼、利用學生帶給家長的一封信進行廣大面積的宣傳。
三、 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鄉政府的帶領下,每村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在高火險天氣,對各個緊要路口進行嚴防死守,不準放田坎、燒灰、燒紙錢、不準帶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嚴期間,鄉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輪流值班,指揮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進行巡邏,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向上級彙報,並做好撲火工作。
四、 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
xx鄉政府以當地民兵為基礎,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撲火隊伍,當那個村發生火災,馬上拉到那個村去撲火,平時加強訓練,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同時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隊伍,以在家青壯年為基礎,每支隊伍人數大約20-30人,一旦發生火災,他們馬上打頭陣,自覺上山撲火。
五、 xx鄉所採取撲滅森林火災的主要辦法是撲火法
根據xx鄉的實際形勢,火災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墳、燒田坎所發生的,墳邊、田邊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撲打法。當發生火災上山就帶森林防火拍進行撲打,方法即簡便又實效。當森林茂盛的地方發生火災時,以撲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災時,就得采取開設隔離帶的辦法,但目前為止這種方法都沒發生。
六、 在撲火過程中必須注意火場安全
為了防止出現傷亡事故,撲火人員尤其是撲火指揮員在火場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 時刻注意火場氣象條件及其變化,對火情瞭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終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
3、 事先安排好撲火隊伍的進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和環節。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訊聯絡。
6、 對撲火隊伍的行動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領導給撲火隊伍下達的指令必須明確、明瞭。
7、 每支撲火隊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嚮導帶路,參加人員要遵守紀律,特別是不能擅自離隊。
8、 所有撲火人員都要勇敢戰鬥,不失時機地同森林火災作鬥爭,同時也不能魯莽行事冒險逞能。在撲火時,要特別注意風向和火頭變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進入山場時,都要走已經被林火燒的地方。
森林防火安全施工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蔚縣規劃林業用地面積為248萬畝,其中有林地151.49萬畝(其中經濟林60萬畝),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34.58萬畝,疏林地3.5萬畝,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萬畝,苗圃地0.58萬畝,宜林地91萬畝,截至20xx年底,森林覆蓋率39.2%。境內有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王喜洞林場、飛狐峪峽谷省級森林公園等重要區域,縣域重點防火鄉鎮主要包括宋家莊鎮、草溝堡鄉、柏樹鄉、常寧鄉、下宮村鄉、桃花鎮等,主要林場有桃花鎮朱家灣林場,吉家莊鎮松山林場、石夭水林場,陳家窪鄉坑木林場,陽眷鎮鄭家窯林場、南堡林場等,是河北省林業重點縣、Ⅰ級火險縣,是首都的“防火牆”和“護城河”。冬春季節氣候乾燥、多有大風,引發森林草原火災的機率較大。
1.2編制目的
落實“預防為主、科學撲救”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方針,建立健全反應迅速、科學規範、運轉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災應對處置機制,最大程度減少森林草原火災的發生,依法實施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救援,實現“打早、打小、打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和生態安全。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縣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森防指)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充分發揮森林草原火災事發地鄉鎮的作用,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1.3.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加強對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草原火災對人員造成的傷亡和對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3.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認真做好應對森林草原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1.3.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能力。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預案規定職責,落實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各項保障措施,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盡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裝置,充分發揮各類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森林草原火災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減少森林草原火災損失,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1.4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全國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等相關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蔚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國家、河北省、張家口市對森林草原火災的應對工作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1.6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和草原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1森林火災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災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較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特別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2.主要任務
2.1組織滅火行動
組織、指導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撲明火、打火頭、開隔離、清火線、守火場。
2.2轉移疏散人員
指導、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開展在森林草原火災期間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保護重要目標
組織、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保護重要林區
指導、協助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保護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安全。
2.5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指導、協助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6維護社會穩定
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加強火災發生地區社會治安工作,嚴防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火災發生地社會秩序穩定。
3.組織指揮體系
3.1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略)
縣森防指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本縣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縣森防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劉俊文同志兼任,常務副主任由李瑞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合同志和王業偉同志兼任。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可按程式,提請以縣森防指名義部署有關工作。
縣森防指根據需要設立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3.1.1綜合協調組。由縣政府辦公室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委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資訊化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氣象局、縣武裝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參加。主要職責:傳達縣委、縣政府指示批示;密切跟蹤彙總森林草原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並通報縣森防指各成員單位;組織協調全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3.1.2搶險救援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水務局、縣商務局、縣武裝部、武警蔚縣中隊、縣供銷聯社、國網冀北電力蔚縣供電分公司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災區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和組織實施工作;根據災情變化,適時提出調整搶險救援力量的建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參加搶險救援救災;指導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3.1.3醫療救治組。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民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生態環境局蔚縣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指導災區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統籌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器械、藥品支援災區;組織指導災區做好傷亡統計和轉運救治傷員;指導災區、安置點飲用水源和食品檢查、監測,防範和控制各類傳染病。
3.1.4火情監測組。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市分公司蔚縣辦事處等參加。主要職責:負責森林草原火險預警監測、林火衛星監測、林火影片監控等工作事宜;負責森林草原火險形勢分析,通報高火險資訊,負責全縣火災監測、核查和初期處置工作。
3.1.5通訊保障組。由縣工業和資訊化局牽頭,縣融媒體中心、縣應急管理局、國網冀北電力蔚縣供電分公司、中國移動蔚縣分公司、中國聯通蔚縣分公司、中國電信蔚縣分公司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各通訊運營單位,維護搶修損毀的通訊設施;組織保障災區應急無線通訊所需頻率的安全使用;負責搶險救災的通訊保障。
3.1.6交通保障組。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公安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武裝部、河北省沙蔚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工務段西合營領工區等參加。主要職責:統籌做好應急救援力量赴災區和撤離時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導災區道路搶通搶修;協調搶險救災物資、救援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等交通應急通行保障。
3.1.7專家支援組。由專家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現場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技術支援;指導現場監測預警和隱患排查工作;指導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損評估;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3.1.8災情評估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縣農業農村局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時跟蹤評估,為搶險救災決策提供資訊支援;組織災害評估,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3.1.9火案偵破組。由縣公安局牽頭,縣森林公安局等參加。主要職責:負責森林草原火災案件查處工作。
3.1.10群眾安置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資訊化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縣商務局、縣供銷聯社、國網冀北電力蔚縣供電分公司等參加。主要職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工作方案;下撥救災款物;統籌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指導災區油、電、氣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搶修;指導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救助和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等工作。
3.1.11社會治安組。由縣公安局牽頭,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武裝部、武警蔚縣中隊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協助災區加強現場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協調做好指揮部在災區時的安全保衛工作。
3.1.12宣傳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委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縣融媒體中心、縣應急管理局等參加。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媒體配合做好災情和火災撲救的資訊釋出和宣傳報道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輿情監測、應對和輿論引導;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新聞釋出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3.2職責分工
縣森防指成員單位是縣森林草原防滅火組織領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確保各項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任務順利完成。主要職責分別為:
3.2.1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媒體配合做好我縣災情和火災撲救的資訊釋出及宣傳報道,開展火災防治公益宣傳和重要時段的安全提示,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新聞釋出工作。
3.2.2縣委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輿情監測、應對和輿論引導,完善輿情聯動處置機制;協調組織全縣自媒體網路正面宣傳,深化網路綜合治理和生態治理。
3.2.3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擬定森林草原火災防治政策措施,起草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規範性檔案、規定並監督實施;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協調全縣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配合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做好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負責落實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控責任制,明確各級森林草原防火責任人;負責與相鄰縣區森林草原防火區域聯防聯控;組織編制縣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督導鄉鎮、縣直有關部門編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制定縣級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手冊,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演練;負責組織一般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掛牌督辦、調查處理(或調查評估)有關工作;統籌全縣森林草原火災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協調全縣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災的航空撲救工作;負責森林草原火災資訊統計彙總、分析上報和撲救指令下達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資訊報告(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召開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治工作會議;負責縣級森林草原火災救援公文運轉;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承辦縣森防指交辦的相關事宜。
3.2.4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根據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需要,負責火災撲救地理資訊應急保障工作,提供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重點地區地理資訊資料和地圖資訊;協助災區制定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工作。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工作要點,指導開展巡查巡護、火源管控、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導檢查工作,配合相關聯合檢查;負責全縣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草原火險形勢分析研判,做好火險形勢會商,制定長、中、短期火險形勢預測預報;根據全縣火險形勢,組織開展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預警監測,做好熱點核查反饋;負責森林草原火情早期處理;負責全縣森林草原火險預警監測、林火衛星監測、林火影片監控、火災報警電話等系統平臺建設管理;組織編制行業內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內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演練;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草原消防半專業隊伍、護林(草)員隊伍建設,負責行業內森林草原防滅火隊伍建設;指導建議涉災鄉鎮做好火災事發地周邊群眾轉移工作;配合縣森防辦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會議講話、彙報等材料的籌備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承辦縣森防指交辦的相關事宜。
3.2.5河北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負責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包括王喜洞林場)內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巡查巡護和火源管控等預防工作;負責火情的早期撲救工作。
3.2.6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火災撲救物資以及破壞防滅火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負責做好黨政機關等要害部門和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災區及周邊道路管控和疏導工作;負責遇難人員的身份認定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森林草原違法用火行為,查處森林草原火災案件;參與組織受災群眾從危險地區撤離或轉移安置。
3.2.7市生態環境局蔚縣分局:負責組織系統內開展秸稈禁燒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和處理機制,監管和打擊露天燒秸稈、燒垃圾、燎地邊行為;依法依規處罰露天焚燒行為,並實施責任追究。
3.2.8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搶險隊伍、搶險物資裝置縣級財政資金;做好撲救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所監管企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9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稽核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爭取中央和省、市預算內投資支援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專案建設,監督檢查規劃和中央、省、市預算內投資專案實施,負責重要應急物資和交通運輸的協調保障,保持災區價格水平基本穩定;負責督促行業內風機機座區域(含升壓站、主控室)、太陽能發電場區、生物質發電廠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10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防滅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險知識;負責組織師生逃生演練和自救互救訓練;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受災學校組織轉移和安置師生;適時組織學校復課或設立臨時教室,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協調、協助做好校舍的恢復重建工作;協助做好學校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3.2.11縣工業和資訊化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工業企業特別是民爆行業次生災害應急處置、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組織落實縣級藥品儲備的緊急呼叫;負責協調移動、電信、聯通等運營公司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應急通訊保障工作。
3.2.1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進入林區、牧區的運營車輛和乘客進行防滅火宣傳教育;負責火災撲救人員、物資及轉移災民所需道路運輸運力的協調和保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修復被損毀的公路、橋樑等設施,保障救災交通道路的安全暢通;負責協調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車輛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負責督促相關景區(點)落實森林草原火災防控措施,開展防火宣傳;督導相關景區(點)做好旅遊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修復被損毀的旅遊基礎設施和旅遊服務設施;指導旅遊景區(點)遊客避險、救護、疏導和轉移工作。
3.2.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收集、反映和上報火災對災區農業生產造成的災情資訊;指導災區農業生產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負責災區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災區重大農作物病蟲害、鼠害、動物疫病的監測和防治。
3.2.15縣融媒體中心:負責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系統開展防滅火公益宣傳;負責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常態化開展防滅火安全提示;協調做好火災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負責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搶修、恢復工作。
3.2.16縣氣象局:負責提供長、中、短期天氣趨勢分析,及時釋出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預報、預警資訊;負責提供火災事發地點的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進行現場應急觀測和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負責提供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預報服務。
3.2.17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排程全縣醫療資源參與應急救援,救治災區傷病員;實施疫情監測,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
3.2.18縣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災害遇難人員善後事宜;負責指導慈善捐贈工作;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工作。
3.2.19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做好城鎮規劃區內的園林綠地的防火工作。
3.2.20縣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水資源排程工作,保障森林草原火災防治用水。
3.2.21縣商務局:負責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儲備保障,按照調撥命令組織調撥和供應。
3.2.22縣供銷聯社:負責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食用鹽等物資儲備保障,按照調撥命令組織調撥和供應。
3.2.23縣武裝部:組織協調民兵和預備役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協助搜救遇險遇難人員;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參與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搶險工作。
3.2.24縣消防救援大隊:組織指揮消防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對接外市縣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參與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搶險工作。
3.2.25武警蔚縣中隊:組織武警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負責搜救遇險遇難人員;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參與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搶險工作。
3.2.26國網冀北電力蔚縣供電分公司:負責做好全縣林區範圍電力線路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防止線路老化、短路或與林木掛碰等因素引發森林火災;負責林區電力線路在森林火災危險地段開設防火隔離帶;負責本系統的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災區電力設施的搶修工作,保障電力供應。
3.2.27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市分公司蔚縣辦事處:負責林火影片監控系統設施建設和防火期間裝置維修除錯保障工作;負責建立林區監控範內著火點與護林員手機終端之間自動通知機制;負責本系統的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3.2.28中國移動蔚縣分公司、中國電信蔚縣分公司、中國聯通蔚縣分公司:負責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傳送防滅火安全提示簡訊、釋出重要資訊等;負責搶險救災的通訊保障;負責維護搶修災區內損毀的通訊設施及恢復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工務段西合營領工區:以鐵路沿線兩側排水溝或邊坡作為防火隔離帶,組織人員巡護、清除森林火災易發地段周邊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災發生;負責做好全縣鐵路沿線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工作。
3.3撲救指揮
早期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屬地鄉鎮負責。一般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配合做好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重大、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特殊情況,由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統一指揮。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後,屬地鄉鎮應當成立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撲救前線指揮部總指揮,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和指揮。根據任務變化和救援力量規模,相應提高指揮層級。
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時,接受撲救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跨縣(區)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市森防指排程,接受撲救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軍隊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3.4專家組
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撲火任務需要成立專家組,對滅火組織指揮、力量調動使用、滅火措施、火災調查評估等提出諮詢意見。
4.應急力量
4.1力量編成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以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受過專業培訓的撲火力量為主,鄉鎮半專業撲火隊為輔,軍隊支援力量為補充。
4.2力量調動
根據森林草原火災應對需要,應優先調動屬地撲火力量,臨近鄉(鎮)和全縣撲火力量作為增援力量。
跨縣(區)調動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增援撲火時,由縣人民政府或縣森防指提出申請,市森防指統籌協調。
調動民兵、預備役部隊和武警部隊執行撲火任務,由縣政府、縣武裝部組織協調,下達增援命令。
5.預警和資訊報告
5.1預警
紅色預警訊號代表極高危險,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五級;橙色預警訊號代表高度危險,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四級;黃色預警訊號代表較高危險,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三級;藍色預警訊號代表中度危險,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二級。一級森林草原火險(低度危險)僅釋出等級預報,不釋出預警訊號。
藍色預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黃色預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2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10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2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0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的時期。
橙色預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3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15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3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5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的時期。
紅色預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4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0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4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30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的時期。
5.1.2預警釋出
應急管理、林草及氣象部門加強會商,製作森林草原火險預警資訊,並透過預警資訊釋出平臺或廣播、電視、資訊網路、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公眾釋出。必要時,縣森防指向各鄉(鎮)和有關成員單位釋出預警資訊,提出工作要求。
5.1.3預警響應
藍色預警響應:縣森防指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和手機24小時暢通,森林草原消防專業、半專業隊伍進入臨戰狀態;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種撲火機具和通訊工具檢修完畢,隨時保證投入使用。
黃色預警響應:在保持藍色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縣森防指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對重點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橙色預警響應:在保持黃色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縣森防指領導包括成員單位領導要到各自責任區進行督導檢查;森林草原防滅火部門的工作人員全天候待命。
紅色預警響應:在保持橙色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縣人民政府或縣森防指釋出通告,在林區草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組織防火人員開展巡山檢查,並及時進行封山,對重點地區和重要防火部位實行嚴防死守。
5.1.4預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當預警級別範圍內日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預報。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當預警級別範圍內日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解除預警警報。
5.2資訊報告
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要按照規定,報告森林草原火災資訊,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5.2.1發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災,有關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按相關規定立即報告縣森防辦:
①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傍晚前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及飛播造林、綠化廊道、集中連片工程區、草地等重要地區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造成1人以上重傷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火場距鄉(鎮)界5公里以內,火場距縣界10公里以內,相鄰縣(區)交界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在國家、省、市黨代會、人大、政協會議、節日期間等敏感時期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⑦需要縣森防辦協調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災;
⑧其他應當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5.2.2縣森防辦應當向縣政府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災;
②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相鄰縣(區)交界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3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縣界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⑦其他應當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5.2.3縣森防指應當向市森防辦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①受災森林面積1公頃、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森林草原火災;
②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當日未滅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及飛播造林、集中連片工程區等重要地區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縣界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⑦相鄰縣(區)交界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⑧需要市森防辦協調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災;
⑨其他應當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6.應急響應
6.1縣級層面前指設定
森林草原火災突發性強,火場態勢變化快,情況複雜,且火場一般地處偏遠,撲火過程需要屬地政府有關領導靠前指揮,成立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對重點火險區或威脅重要目標的火災應立即設立撲火前指;火場較多或火場範圍較大,可設立一個撲火總指揮部和若干戰區分前指;對發展蔓延威脅不大、短時間能撲滅的火災可由專業森林草原消防隊長全權負責指揮撲救;前指地點應在距火場較近、交通方便、通訊暢通、有生活依託之地。撲火前指規格依據火情而定。
6.1.1前指的設立
發現森林草原火災後,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本地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進行處置,成立由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任指揮長的撲救前線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撲火前指應儘量設在靠近火場、環境安全、交通便利、通訊暢通、便於後勤保障的地方,辦公地點應有明顯標誌,工作人員應佩戴專門的袖標或胸籤。
當同一地區發生多起火災,或者一個火場發展為多個火場時,可設立一個撲火總前指,並設立相應的分前指。
6.1.2撲火前指的組成及職責任務
撲火前指是火災撲救的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撲救方案;組織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向社會及時釋出火情及撲救資訊。
6.1.2.1撲火前指的組成
撲火前指一般由縣政府領導,有關鄉(鎮)、部門和參戰部隊負責同志組成。
撲火前指總指揮: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
撲火前指副總指揮: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和軍地主要參戰力量負責同志。
撲火前指總排程長:縣森防辦主任。
新聞發言人:主管新聞宣傳的黨政負責同志。
撲火前指視情下設撲救指揮組、綜合材料組、力量調配組、火情偵察組、通訊資訊組、宣傳報道組、後勤保障組、火案調查組、氣象服務組、救護安置組、撲火督查組、醫療救護組。
6.1.2.2撲火前指的職責任務
總指揮:統籌火場的組織撲救工作,組織制定撲救方案,排程指揮各方力量對火災實施有效撲救,處置緊急情況。必要時,可以對不服從指揮、貽誤戰機、工作失職的有關人員就地免職,後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落實各項具體工作任務。
總排程長:負責撲火前指的工作協調,督促落實撲火前指的有關指令、各項工作方案和撲救措施,及時彙總火場綜合情況並組織起草綜合排程情況報告。
新聞發言人:組織有關媒體做好採訪報道工作,適時釋出官方資訊,回答媒體提問,正確引導輿情。
撲救指揮組:負責排程火場情況,標繪火場態勢,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撲救措施,檢查驗收火場。
綜合材料組:負責撲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關文字材料和情況報告。
力量調配組:負責火場撲救人力物資的統計和調配,協調落實公路、鐵路運輸等事宜。
火情偵察組:負責火場偵察,分析火場態勢,提出撲救建議。
通訊資訊組:負責建立火場通訊聯絡,統一協調、劃分通訊頻道和指定呼號,保持撲火前指聯絡暢通。
宣傳報道組:負責聯絡新聞記者,協調做好撲火宣傳和新聞釋出工作。
後勤保障組:負責火災撲救期間所需食品、被裝、機具、油料等後勤物資的組織和配送。
火案調查組:負責火因調查、火案查處及撲火前指安全保衛工作。
氣象服務組:協調氣象部門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護安置組:負責協調救護傷病員和安置災民工作。
撲火督察組:負責督辦各項撲火任務的落實情況。
醫療救護組:組織調派醫療衛生應急隊伍,協調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森林草原火災傷病員醫療救援和相關區域衛生防疫等工作;根據需要設定臨時醫療點或組派巡迴醫療隊,為火場撲救人員和群眾提供醫療衛生保障。
撲火前指可根據工作實際,對前指崗位設定進行調整。
6.1.3撲火前指的機制執行
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排程現場撲火力量、資源和物資,所有參加撲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指的統一組織和指揮。撲火前指組成人員由參戰各方主要或主管領導參加,在前指總指揮統一領導下,落實責任,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統一作戰部署,統一號令,統一行動。為確保前指發出的作戰命令得到堅決貫徹執行,避免各自為戰,規定以下9項工作制度:
6.1.3.1例會制度。撲火前指適時召開例行會議,彙總資訊、通報情況、總結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動計劃。
6.1.3.2會商制度。充分利用衛星監測、無人機觀測、地面巡視等手段,全面瞭解火場情況,由總排程長適時組織參戰力量和有關專家對火場動態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提出工作建議。
6.1.3.3通訊制度。各分前指和參戰力量應保持通訊裝置完好,隨時與撲火前指保持通訊聯絡,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報告,未經撲火前指批准,不得關閉通訊裝置或隨意佔用通訊頻道。
6.1.3.4火情報告制度。撲火前指應定時報告火災撲救情況及火場態勢。
6.1.3.5宣傳報道制度。新聞報道應以火場新聞發言人提供的火場態勢和撲救進展等官方權威資訊為依據,稿件須經新聞發言人稽核並報撲火前指審查。
6.1.3.6後勤保障制度。原則上,所有參加撲火的隊伍應自備3天的給養和油料;3天后的給養,由撲火前指統一協調供給;當地鄉(鎮)要保障撲火前指的給養、宿營和辦公條件,切實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6.1.3.7安全保障制度。撲火前指要充分考慮撲火人員和受威脅居民地安全,戰前動員時要明確安全防範事項和避險措施。
6.1.3.8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各參加撲火單位任務,責任落實到帶隊領導;由於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不服從命令等造成貽誤戰機、火場失控、復燃跑火、人員傷亡的,追究帶隊領導責任。
6.1.3.9火場驗收制度。明火撲滅後,撲火隊伍和清理看守火場隊伍要辦理交接手續;要組織人員分段包乾清理和看守火場,原則上看守24小時;負責看守火場的單位要向撲火前指提出驗收申請,由撲火前指對火場進行全面驗收,達到“無殘火、無闇火、無煙點”的標準;確保不死灰復燃,清理看守人員方可撤離火場。
6.2森林草原火災分級應急響應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6.2.1Ⅳ級應急響應。
6.2.1.1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後,屬地鄉(鎮)政府立即組織開展撲救工作。縣森防辦密切關注火災發展,掌握火災動態,報縣森防辦主任。經屬地鄉(鎮)政府全力撲救,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脅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及飛播造林、集中連片工程區等重要地區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6.2.1.2啟動程式。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後,縣森防辦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森防指提出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縣森防指第一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6.2.1.3應急響應措施。縣森防指第一副總指揮任撲火總指揮,統一組織、協調火災撲救工作。
縣森防辦密切關注火情,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加強衛星林火監測,掌握並及時報告火場發展趨勢,根據火場發展態勢,做好火災進一步蔓延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6.2.1.4應急響應終止。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由縣森防指第一副總指揮決定終止Ⅳ級應急響應。
6.2.2Ⅲ級應急響應。
6.2.2.1啟動條件。出現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發生1人以上重傷,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火場持續6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有可能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威脅鄰縣(區)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⑦重點鄉鎮(宋家莊鎮、草溝堡鄉、柏樹鄉、常寧鄉、下宮村鄉、桃花鎮)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⑧需要縣森防指協調的森林草原火災。
6.2.2.2啟動程式。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後,縣森防辦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森防指提出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縣森防指常務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6.2.2.3應急響應措施。縣森防指常務副總指揮擔任撲火總指揮統一組織、協調火災撲救工作。縣森防指設立綜合協調、搶險救援、醫療救助、火情監測、通訊保障、交通保障、社會治安等工作組,組織實施火災撲救相關工作。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
縣森防辦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衛星火情監測,及時收集火情資訊,分析研究火情,協助指導火災撲救;視情請示撲火總指揮,派出以縣森防辦主任為組長的赴火場工作組,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根據需要,協調相鄰鄉(鎮)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半專業隊伍增援工作;協調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縣消防救援大隊進行支援;釋出森林草原高火險預警。
6.2.2.4應急響應終止。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由縣森防指常務副總指揮決定終止Ⅲ級應急響應。
6.2.3Ⅱ級應急響應。
6.2.3.1啟動條件。出現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火場持續8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及飛播造林、集中連片工程區的森林火災;
⑤鄰縣(區)交界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需要縣森防指協調的森林草原火災。
6.2.3.2啟動程式。火災發生後,縣森防辦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森防指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縣森防指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6.2.3.3應急響應措施。由縣森防指總指揮任撲火總指揮,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
縣森防辦及時排程、瞭解森林草原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視情請示縣森防指總指揮,派出以縣森防指常務副總指揮為組長的赴火場工作組,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協調相鄰鄉(鎮)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專業隊伍進行支援;協調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縣消防救援大隊進行支援;縣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請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消防救援隊伍進行支援;請求市森防指飛機增援滅火。
6.2.3.4應急響應終止。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由縣森防指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應急響應。
6.2.4I級應急響應。
6.2.4.1啟動條件。出現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I級應急響應:
①發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火場持續12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嚴重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燒入鄰縣(區)且危險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森林草原火災初判達到較大森林草原火災;
⑥需要縣政府協調的森林草原火災。
6.2.4.2啟動程式。火災發生後,縣森防辦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政府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縣森防指總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6.2.4.3應急響應措施。由縣森防指總指揮任撲火總指揮,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在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縣森防指總指揮率領常務副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和相關的成員單位領導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縣政府撲救前線總指揮部,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配合市森防指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縣森防指向成員單位統一發布災情,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縣森防指從全縣抽調專業、半專業撲火隊伍集中全力開展火災撲救,並協調民兵、預備役、武警部隊,派出足夠力量支援撲火工作;縣森防指做好撲火物資增援工作;縣氣象局視情況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縣森防指派出由成員單位參加的督導組,赴全縣督導檢查防火工作;本縣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時,在市森防指的指導下開展火災撲救。
6.2.4.4應急響應終止。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由縣森防指總指揮決定終止Ⅰ級應急響應。
6.3響應措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後,縣政府、有關鄉(鎮)政府和成員單位根據撲火工作需要,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6.3.1撲救火災
屬地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要立即就近組織力量參與撲救,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各撲救力量在撲火前指的統一排程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6.3.2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農牧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6.3.3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醫療應急隊伍實施現場救治。
6.3.4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縣政府或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卹。
6.3.5保護重要目標
重要目標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應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情況下,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6.3.6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6.3.7釋出資訊
縣森防指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森林草原火災和應對工作資訊,回應社會關切。
6.3.8火場清理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後,火災撲救隊伍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清理檢查,按照規定程式將火場移交屬地鄉(鎮)或責任單位看守。
6.3.9應急結束
在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後果消除後,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4區域聯防聯治
建立區域間聯防協作機制,為應對區域性森林草原火災提供資訊共享與聯動處置保障。
7.綜合保障
7.1後備力量保障
縣政府要採取措施,加強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建設,並在重點裝備專業隊伍的同時,重視其他應急撲火隊伍的裝備工作,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參加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
發生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時,按照縣森防指要求,組織各鄉(鎮)森林草原撲火應急機動隊伍執行增援任務,協調飛機增援滅火。
7.2資金保障
縣政府應當將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支出。
7.3物資保障
縣應急管理局加強縣級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訊器材等物資,用於支援各鄉鎮撲火需要。各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本地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鄉級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裝備。
7.4技術保障
氣象部門要為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影響天氣等技術服務;應為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諮詢,並按照縣森防指的統一安排參加火災現場的滅火技術指導工作。
8.後期處置
8.1火災偵破與評估
公安部門對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等情況進行調查,確保及時查明火災(情)成因,及時對肇事者做出處理。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一般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掛牌督辦、調查處理(或調查評估)有關工作,林草部門(或委託第三方)對受害森林草原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縣政府提交評估報告,並上報縣森防辦。對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可由市、省或國家森防指發督辦函,督導落實。
8.2工作總結
縣森防指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一般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縣森防指分別向縣政府、市森防指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9.附則
9.1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9.2預案演練
縣、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要有計劃地開展對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幹部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術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同時,對森林草原消防專業、半專業隊伍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裝備,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後備力量。縣森防辦會同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制定應急演練計劃,至少每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
9.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蔚縣處置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後由縣森防指定期組織評估,並視情況及時修訂後報縣政府批准。
9.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9.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