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7篇)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7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

  一、適用範圍

  依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校園傷害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

  二、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型別、相關責任人及職能部門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學生上課安全。誰上課誰負責,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教務處)

  2、學生活動安全。誰組織誰負責,活動組織者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3、學生課間安全: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4、上下樓梯安全。樓梯責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5、校園設施安全。誰管理誰負責,相關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6、“特殊學生”意外安全事故。相關崗位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

  學校應成立安全保衛辦公室,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並協同校長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好重大意外傷害安全事故。

  三、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傷害等級程度和處理程式

  (一)傷害事故等級程度的判定:

  1、一般傷害事故:輕微的碰擦等導致的皮外傷等。

  2、傷情較重事故:個別學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與報告程式:

  1、事故發生後,首遇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同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報告給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

  2、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傷害事故等級,及時決定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1)一般傷害事故處理程式:

  首遇教職工立即報告班主任,並由校醫進行處理或者直接送醫院,班主任及時與家長溝通,同時報告徐安斌副校長或褚裕鋒校長。

  (2)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程式:

  第一步:首遇教職工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當天值日行政領導。並視情況緊急程度可直接撥打120,或在條件許可情況下(非嚴重骨折情形)直接護送當事人到醫院尋求救治,必要時尋求警力支援。在無力救助(嚴重骨折、心臟病突發)時,保護現場,不輕易搬動傷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與首遇教職工匯合,指導救治工作。若情況嚴重,通知班主任趕赴醫院(現場),同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彙報。在送診途中,與家長取得聯絡,徵詢家長意見,到家長指定的醫院就診。情況危急時,直接與醫院聯絡,要求開通綠色通道,爭取搶救時間。

  第三步:學校領導與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在充分尊重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協助醫院開展救治工作,並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彙報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步:在明確責任人的基礎上,及時告知責任學生的家長,說明情況,並要求以積極的態度及時到醫院與對方家長見面,協商處理治療事宜。

  第五步:緊急救治工作結束後,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現場師生了解情況,查明事發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筆錄和知情人的證明材料),以便責任認定,進行相關處理。

  第六步: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發病)學生和家長及時慰問,穩定情緒,做好認真細緻的解釋工作。同時督促責任學生家長採取積極態度,與對方家長溝通,處理好善後事宜。

  四、關於事故報告

  1、屬於重大安全事故應當即報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瞭解清楚後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絡賠償事宜。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2

  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路。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衛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範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麵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範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客人持《出入證》進出,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餘活動中,現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儘可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後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並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並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並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後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於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範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範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

  ②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③組織全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④組織學生進行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燃氣源等演練。

  ⑤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並做到及時更新。

  2、應急預案

  ①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師生從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必要時撥打120電話。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並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並進行用電安全防範知識競賽。

  ②定期檢測校內所有用電器、電線、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食堂人員進行體檢,定期請有關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變質食物,不在小攤上買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學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視中餐的質量與營養。

  2、應急預案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情節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療並告知家長。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立即送往醫院,同時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③學校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4

  為確保發生學生踩踏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劉亞洲

  副組長:李宣強、李玉林、卜雲星

  成員:中層幹部各年級主任班主任

  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就會與學校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學校資訊,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方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成員代表做出最後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德育部門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後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照明裝置正常。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凡使用學校場館,組織關係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都要經過主管校長同意,主管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後勤部門確保校醫療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德育部門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行政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告知別外的值日行政,或請其他行政人員代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8、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年級組印製年級班主任通訊錄中,並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年級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年級組收集各班學生家長通訊錄,並送交政教處儲存,交一份影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監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主管副校長和值日行政,然後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門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資訊;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卜雲星

  成員:保衛科人員校醫班主任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絡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後,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校醫到達後,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聯絡車輛運送學生。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處學生救護處理。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5

  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校師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並結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項預案。

  一、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後勤服務工作,堅持依法辦學,規範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各種消防隱患。

  2、早發現。落實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採取相應整改措施。

  3、早報告。要求各校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早救治早隔離。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消防事故,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撥打火警電話,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二、成立火災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蔡振軍

  副組長:譚忠李顯紅

  成員:秦仕方李圖良苟大林汪先瓊馮仕坤趙鑫王琪張強波及全鎮各中小學校(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樂山鎮中心學校,由李顯紅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辦公。

  三、應急工作分工:

  1、現場處理組:

  組長:蔡振軍

  成員:趙鑫馮仕坤及全鎮各中小學校(園)長。

  職責:儘快到達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報告情況;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詢原因和責任。

  2、通訊聯絡組

  組長:譚忠

  成員:王琪李圖良及全鎮各中小學校(園)長

  職責:控制現場,做好人員的疏散自救工作,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組織班主任管理好學生;

  3、後勤保障組

  組長:李顯紅

  成員:苟大林汪先瓊及全鎮各中小學校(園)長

  職責:做好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醫療救護的後勤工作;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四、應急處理措施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滅火器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名稱、詳細地址、聯絡電話、報警人及現場火情。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4、組織師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不得組織學生搶險,教師撲救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5、學校有關人員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消防隊到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設施進行初期滅火,搶救學校財產,儘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6、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細緻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局彙報。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6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裝置,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區,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田兵

  副組長:尹凱、何正平

  組員:鄒志明、吳春梅、聶元勝、趙久碧、張雲粉、施俊芬、趙國華、朱正先、周開福、譚朝山、饒維燕

  二、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發現火災,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三、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四、具體人員分工:

  滅火組負責人:尹凱、鄒志明、何正平、譚朝山、趙國華警戒組負責人:周開福、朱正先、聶元勝

  救護組負責人:施俊芬、饒維燕、吳春梅

  疏散組負責人:田兵、張雲粉、趙久碧

  五、各組成員注意事項:

  1、滅火組: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瞭解電鋪設的線路;

  (3)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瞭解消防裝置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瞭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

  2、警戒組: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當某處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確定安全逃生的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3)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3、救護組:

  (1)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在120急救隊未到之前,應接受緊急救護的工作;

  (3)120急救隊到現場後,應配合醫護人員緊急救護;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

  4、疏散組:

  (1)瞭解學校廣播所在地;

  (2)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3)瞭解火的走勢;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滅火組負責人:汪翀、郭明康、陳星、左中;

  六、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資訊,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預防和減少校園擁擠踩踏事故,提高校園處置擁擠踩踏事故的應急能力,確保一旦校園發生擁擠踩踏事故時實施高效、有序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校園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校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各校園必須成立突發學生樓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組織機構,落實人員分工,明確職責要求。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趙來珠

  副組長:楊紅凱呂靜楊軍賢

  成員:張亮常文芳常新維柳存珠王雪莉楊雪萍

  職責:負責制定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健全應對擁擠踩踏事故工作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健全制度,完善各項措施的落實;在擁擠踩踏事故處置工作中統一指揮、科學果斷決策、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

  2、應急工作小組

  (1)通訊聯絡組

  組長:張亮

  組員:王秀霞蘭國華王春亮王秋生

  職責:負責聯絡當地公安、消防、醫療等救助部門,負責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現場搶救、處置情況,做好相關資訊的`採集與留存和現場的取證、資訊的整理和報送等工作,按照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的意見向社會有關部門釋出資訊。

  (2)疏散引導組

  組長:楊軍賢

  組員:楊雪萍陳芳平柳存珠張瑋亮

  職責:引導全體師生迅速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並負責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3)現場救護組

  組長:常新維

  組員:王雪莉趙德強曹軍芳倪春禮趙春豔

  職責:根據情況撥120急救電話請求急救並配合醫務人員做好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常文芳

  組員:王東生鄭耀奇武林強苟三保柳義強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現場秩序的維護,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引導消防、公安、醫務車輛駛入現場,配合衛生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5)後勤保障組

  組長:常文芳

  組員:王東生鄭耀奇武林強陳建華

  職責:負責車輛調動,人員調集,工具、裝置物資以及受傷人員生活物品的供應。

  (6)善後處置組

  組長:趙來珠

  組員:楊紅凱呂靜楊軍賢常文芳張亮常新維

  職責:負責師生及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做好傷病師生的安撫慰問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聯絡保險公司,對傷亡學生進行理賠,妥善處理各種善後事宜。

  二、安全預防措施

  1、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切實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將安全工作的各項職責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全校教職工都要擔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並且針對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建立制度、提出要求、採取措施,強化課間值班,加強對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管理。

  2、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充分利用廣播、校園電視臺、LED大螢幕等形式和班隊會、集會等途徑對學生進行紀律安全及自救、自護等知識的專題教育,結合有關發生在學校樓梯間擁擠踩踏而引發的傷害事例,對學生開展針對性的方擁擠踩踏事故專題教育,提高學生的防患意識;教育學生課間不得追逐、跑跳、打鬧,使學生養成相互禮讓、遵守秩序、上下樓梯輕聲慢步、靠右行的良好習慣。要求學生不穿繫鞋帶的鞋,下樓時,發現鞋帶鬆動不就地繫鞋帶,下樓後再繫帶子。

  3、加強對教師責任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的教育。要求學生按時到校,對到校較早的學生,由值周教師和紅領巾監督員組織和管護學生在校門前站隊,到時或人數較多時,帶領學生走入校門,嚴禁奔跑。出操、集會學生在教室前站隊,由班主任在隊伍前,跟班教師在隊伍後,帶領和管護學生有序下樓到指定地點。下樓時,下一樓學生還未下樓,上一樓層班級不能爭搶下樓。一、二樓各班在下課鈴響後立即下課,三樓各班下課鈴響後1分鐘下課,四樓各班下課鈴響後2分鐘下課,便於學生錯峰下樓,避免樓梯擁擠。上課響後,操場學生分東西樓梯排隊上樓回到教案。體育課和在專用教室上課的老師必須組織學生在本班教室門前整隊,列隊前往。放學時,由科任教師帶領學生列隊下樓帶到指定地點,由班主任和跟班教師分東西方向護送學生到指定地點。一年級學生須由家長親自在指定地點接送,沒有家長接的學生由護送教師領回校園,等候學生家長領回。

  4、合理安排各年級各班上下樓梯的路線,各班級以中間室部為界,分東西沿樓梯上下樓,不允許擠向一側樓梯行走。男生入廁時,一律從北樓梯上行,從南樓梯下行。嚴禁教師拖堂現象,課間要留給學生充足的時間。教學樓梯實行學生安全責任制,樓梯口所在班級任課教師課前負責本節課間該層樓梯學生上下樓的安全。

  5、總務處安排專人定期仔細檢查樓道、樓梯間的各項設施、照明及應急燈等照明裝置情況,及時更換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照明設施,按照國家標準加高、加固樓道欄杆、樓梯扶手,定期檢修,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的堆積物,確保樓梯照明和樓道、樓梯暢通,防止夜間突然停電造成學生上、下樓梯時因無燈光而摔傷的意外傷害事故。

  6、每個學期組織學生至少進行兩次應急疏散演練。

  三、應急處置措施

  1、第一發現人在發現學生在因擁擠而發生踩踏事故時,及時切斷後面學生的通行、搶扶被壓倒的學生。

  2、一旦發生踩踏事故,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必須準確全面,要包括具體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啟動應急預案。

  3、學校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現場指揮,協調控制,對患者進行搶救,疏散組迅速對後面擁擠的學生進行疏散。

  4、對受傷學生進行逐個瞭解情況,一般傷情,學校應立即把受傷的學生送到當地醫院檢查治療,有嚴重受傷者,現場救助組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重傷學生送到指定醫院救治,應急領導小組應指派專人護送和照顧。

  5、通訊聯絡組立即通知受傷學生的監護人趕赴醫院,協助救治。

  6、學校要做好其它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解除他們的恐慌心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7、應急領導小組必須及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發生後所採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上報縣教體局(電話:xxxxxx)。

  8、事故補報: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受傷人數變化時,由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情況補報。

  9、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失職,不認真履行疏導、保護、管理職責,釀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責任人,事故處理後期要根據事故情況進行責任追究,懲前毖後,同時建立事故處理檔案並存檔。

  四、注意事項

  1、發生踩踏事故對外發布訊息,必須由學校領導小組統一發布,任何個人不得隨意釋出訊息,以免報道失實,造成混亂。

  2、在應急行動中,各小組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救助工作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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