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1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提高政府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處置能力,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在發生森林火災時能充分準備,撲救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證廣大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新政鎮護林防火指揮部

  成立由黨委書記李登明任指揮長,黨委副書記、鎮長羅雄林同志為副指揮長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工作由分管林業副鎮長王俊統籌安排。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辦公室,由林業站站長李衛國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其餘幹部,各村(社群)支部書記為成員。各村(社群)分別成立森林防火應急小組,落實具體名單,職責分工。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任務

  貫徹執行上級政府的有關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安排部署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檢查、監督各村、社群貫徹執行有關森林防火方針、政策、法規和重、特大措施的實施情況;並負責全鎮森林火災處置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在緊急情況下,全力組織群眾撲火,並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決定森林防火其它重大問題。

  三、加強森林火災的預防、預測、預報和監測工作

  1、對林業方針、法律、法規的宣傳,在全鎮大力宣傳保護森林資源,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義,全面提高群眾和社會各界依法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督檢查、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綜合能力。

  2、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險天氣時,作好森林火險預報和高火險警報。

  3、鎮林業站工作人員要按分片要求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各村、組幹部、巡山護林人員密切監視林區動態,形成立體型林業監測網路。尤其要在除夕全天,正月初一對靈官廟,小東山,亮埡公墓等重點區域進行重點防控。

  四、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人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全力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損失。

  4、在撲救力量上,全力組織當地青、壯年、老百姓和當地森警消防官兵。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分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責任制度。

  五、撲火安全和醫療救護

  1、撲火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勢和火場勢態,要觀察風勢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2、因撲火造成人員傷亡時,發生火災的村,要積極開展救治工作。必要時,根據傷勢輕重情況,及時向上級醫院轉換,若有人員死亡、死難者由政府配合各村、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六、火案查處

  小面積的森林火警,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牽頭,組織火災的查處工作,大面積的森林火災,由森林防火指揮部會同派出所、森林警察局及相關單位聯合負責事件的查處工作。

  七、資金保障與撲火的準備

  處置突發森林火災所需經費,由各村自行解決。黨政辦負責情況統計上報,車輛的安排;安辦負責撲火現場安全;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員救治;林業站負責人員組織,撲火燈具、喊話器、撲火工作等的準備;其他人員聽從指揮長統一調動。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救森林火災工作中貢獻突出的支部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四川〈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中,由於不及時報告、虛報、瞞報、失職瀆職、翫忽職守,導致森林資源受到重大損害,人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由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2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有效消災”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針,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範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衢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衢江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衢州市衢江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舉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鄉村聯動。在鄉黨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本預案。加強鄉村協調聯動,共同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2)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與森林消防工作相關的各行政村及各單位,根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盡職盡責、積極配合、密切協作,確保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響應、保障有力。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應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學指揮、合理用兵、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行政村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森林火災預防措施,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思想、物資和工作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二、組織指揮體系

  1、森林防火指揮部

  總指揮:陳衛華

  常務副指揮:徐建芬

  副指揮:鄒晶昌、邵露、段涵、吳嶽紅、葉輝

  2、森林撲火組

  組長:邵柴家

  成員:鄉村幹部、森林消防員、護林員、網格員、基幹民兵

  3、後勤保障組

  組長:曾偉

  成員:鄭世龍、楊立新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鄉指揮部負責指揮。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撲火前指),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構,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指的統一指揮。

  三、資訊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行政村,鄉屬各單位要第一時間準確、規範地將森林火災資訊上報至鄉指揮部,並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村。出現重要火情時,鄉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區森林消防指揮部和區政府。

  四、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指揮機構和力量。森林火災發生後,鄉指揮部要第一時間採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由鄉指揮部負責指揮;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由鄉指揮部上報區指揮部,聽從區指揮部統一指揮;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報告衢州市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

  森林火災發生後,各行政村和各單位要根據火情情況組織力量全力撲救,撲救森林火災應以森林消防隊伍為主,必要時動員經過撲火培訓的鄉幹部、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與撲救工作。

  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工作,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各行政村和有關單位應當加以勸阻。

  撲火前指要儘快瞭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地對火場各要素進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災撲救方案,果斷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在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指的統一部署,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的規範化要求具體按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印發的《撲救森林火災前線指揮部工作規範》執行。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的醫療保障。

  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經檢查驗收合格,撲火人員方可撤離。同時,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火災發生地、鄉指揮部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區指揮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或受傷的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由火災發生所在行政村和鄉調查處置組聯合依法查處;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提高我村森林防火能力,確保轄區森林資源和退耕還林成果安全,按照《保安鎮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今冬明春護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保政發(20xx)133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明確責任,統一領導、分級指揮。在“村兩委”領導班子的統一領導下,由防火小組成員牛世宏負責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各村小組制定本自然村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按照統一領導、分級指揮的原則,落實火災事故處置責任制。

  (2)、統一步調,快速反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協調本預案涉及相關村小組之間的工作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本預案快速有效實施。

  (3)、生命重於泰山、安全第一。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居民和撲火人員生命安全為前提,努力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以專為主、專群結合,。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撲火隊伍為主,群眾撲火隊伍為輔,實行“專群結合,機動靈活”的原則。鎮森林撲火專業隊伍統一由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調動指揮,我村群眾撲火隊伍由組長牛海寶統一調動指揮。

  (5)、警鐘長鳴,做好準備。隨時做好應對森林火災突發事故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物資準備、工作準備,做到有備無患、常抓不懈,建立森林火災事故的長效機制。

  (6)、適用範圍。在全村範圍內發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森林火災事故處置時啟動本預案。

  三、防火指揮部相關職責

  (一)楊畔行政村護林防火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揮:牛海寶(村支書)

  副總指揮:馬應文(村主任)

  牛世宏(村主任助理)

  成員:白世忠(安梁村小組隊長)

  劉德祥(楊畔村小組隊長)

  段玉斌(前崾峴村小組隊長)

  許佔俊(楊崾峴村小組隊長)

  陳趙俊(楊芥子村小組隊長)

  高喜軍(背水溝村小組隊長)

  陳振元(老莊灣村小組隊長)

  段青雲(下羅灣村小組隊長)

  各村新老黨員、老支書、老隊長及知識青年等。

  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村委會黨員活動室,辦公室主任為馬應文,副主任牛世宏(兼),森林火警電話:

  (二)崗位職責

  (1)總指揮:牛海寶,負責全村轄區森林防火工作,審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時釋出森林防火戒嚴令;指揮重特大森林火災,下達補救命令,調動全村各村小組社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決定是否需要上級支援本鎮火災撲救。

  (2)副總指揮:馬應文,協助總指揮參與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組織動員各級撲火隊伍;協助總指揮部進行科學決策。

  (3)副總指揮:牛世宏,協助總指揮組織撲火力量撲救森林火災;督促檢查指揮部決定、命令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助指揮部進行決策。

  (4)辦公室:擬定森林防火相關工作的指示、決定、命令、通知;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動員撲火隊伍;配合指揮部搞好撲火後勤保障工作。

  (5)成員:本部成員由各村小組隊長、老黨員、幹部及知識青年組成,召集各村有效勞力,籌備臨時撲火工具,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4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撲火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範圍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森林防火預案適用於發生在卓筒井鎮境內,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災,其中受災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為重特大森林火災。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況

  (一)全鎮森林防火面積大,分佈有12個行政村。

  (二)我鎮植被茂密、分佈均勻,火險等級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區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訊較差,林地和農業交錯,人火活動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難。

  (四)每年的春節前後和清明節期間,農村有上墳、燒紙、燒香的習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穫前後,農戶有燒地邊草燒秸稈的習慣,群眾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識,4-5月氣溫回升,地被物乾燥,著火點高,這些時候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點部位。

  (五)根據《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我鎮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三、森林防火機構

  (一)成立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鎮長鬍軍任指揮長,為全鎮森林防火的指揮長,呂李、李銘為副指揮長,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武裝部、派出所、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公室、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辦公室、財政工作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衛生院、鎮內各中小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領導和指揮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處理,負責收集資訊並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情況。

  (二)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蔣西負責日常事務,為村、社的預防撲救提供法律法規和材料及時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情況,督促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

  (三)鎮政府建立以鎮幹部為主體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應急分隊,主要負責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接受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的領導排程安排。

  (四)各村分別以社建立三級半專業和業餘撲火隊,負責發現火情第一時間趕到火場,進行先期處置。

  (五)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19

  四、森林火警的監測和發現

  依靠以下力量,進行林火監測,及時發現和報警:

  (一)各村的兩委幹部及黨員群眾;

  (二)工程管護人員,基層民兵;

  (三)毗鄰地區互相監測,互通情況;

  (四)宗教寺廟監測和旅遊區管理機關監測;

  (五)在森林防火期內,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24小時值班,一旦發生火情,及時報告,並及時傳達上級意圖和指示精神。

  五、滅火力量的準備

  (一)鎮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搶險隊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為主的20-30人左右的應急撲火隊。

  (三)各村滅火隊,由鎮政府組織培訓,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有責任向各村群眾宣傳森林防火知識,滅火常識,安全注意事項等。

  六、森林火災撲救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按照就近組織撲救,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重要設施裝置、歷史文化遺產的`原則,科學撲火,及時有效地撲滅森林火災,將森林火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一)撲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災要在2小時內徹底撲滅,邊遠、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過4小時。

  (二)就近組織力量。發現火情後,村、社要立即組織撲火隊撲救,並爭取鄰近村支援,同時報告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溫度低、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徹底消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四)從火場的實際情況出發,服從消防專業人員的指揮,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撲救人員自身傷亡。

  (五)根據火情,以人為主,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重要設施裝置、歷史文體化遺產的安全。

  (六)森林火災的撲救,不得動員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年齡在16週歲以下的人員參加。

  七、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採取必要的撲救措施,並及時向鎮人民政府、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報告。

  (二)鎮政府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必須到達火場,組織森林防火搶險分隊、村社撲火隊,應急民兵等進行撲救,同時按規定上報,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到撲救地點,投入撲救。

  (三)撲救森林火災要本著先人後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密組織實施牢固樹立撲火安全意識,首先保證撲火人員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損失。

  (四)鎮政府森林防火搶險分隊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立即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並將到達人員分為撲救組、警戒組、後勤組、協調組等,各司其職,開展工作,保證森林火災的撲救統一、有序、有效地進行。

  (五)村、社負責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負責本地撲火隊的調動、使用,並組織後勤供應,工具調配,在撲救的同時將情況隨時報告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部獲悉後,要及時派員檢查、指導和根據情況作出支援決定。

  (六)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全鎮較大森林火災的撲救組織指揮,負責調動協調森林搶險分隊,預備役部隊,公安機關,調配其它半專業或義務撲火隊,特殊情況可請xx支援,採取全社會調動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時向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請示援助,堅決遏制森林火災面積的擴大,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撲滅火災,並將情況隨時向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

  (七)森林火災撲滅後,對火災現場必須全面檢查,清理餘火,並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

  (八)撲救森林火災所耗物資和撲火人員的生活補助、誤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單位集體或個人賠償損失,並依法追究責任。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5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並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並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並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範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菸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資訊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乾,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6

  xx鄉地處偏僻山區,是xx、xx、xx的交界處,總面積有xxxxx畝,其中林地面積有xxxxxx畝。若遇上高火險天氣時,馬上就面臨著極大的火災隱患。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xx鄉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幾點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xx鄉實行xx鄉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其中xxx鄉長擔任xx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組長,xxx擔任副組長,成員有xxx、xxx等。我鄉以《森林防火條例》和《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二、 加強宣傳教育

  根據xx鄉目前的實際情況,利用護林員每天早晚敲鑼二次、宣傳車巡邏、通告張貼、利用學生帶給家長的一封信進行廣大面積的宣傳。

  三、 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鄉政府的帶領下,每村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在高火險天氣,對各個緊要路口進行嚴防死守,不準放田坎、燒灰、燒紙錢、不準帶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嚴期間,鄉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輪流值班,指揮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進行巡邏,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向上級彙報,並做好撲火工作。

  四、 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

  xx鄉政府以當地民兵為基礎,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撲火隊伍,當那個村發生火災,馬上拉到那個村去撲火,平時加強訓練,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同時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隊伍,以在家青壯年為基礎,每支隊伍人數大約20-30人,一旦發生火災,他們馬上打頭陣,自覺上山撲火。

  五、 xx鄉所採取撲滅森林火災的主要辦法是撲火法

  根據xx鄉的實際形勢,火災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墳、燒田坎所發生的,墳邊、田邊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撲打法。當發生火災上山就帶森林防火拍進行撲打,方法即簡便又實效。當森林茂盛的地方發生火災時,以撲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災時,就得采取開設隔離帶的辦法,但目前為止這種方法都沒發生。

  六、 在撲火過程中必須注意火場安全

  為了防止出現傷亡事故,撲火人員尤其是撲火指揮員在火場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 時刻注意火場氣象條件及其變化,對火情瞭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終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

  3、 事先安排好撲火隊伍的進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和環節。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訊聯絡。

  6、 對撲火隊伍的行動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領導給撲火隊伍下達的指令必須明確、明瞭。

  7、 每支撲火隊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嚮導帶路,參加人員要遵守紀律,特別是不能擅自離隊。

  8、 所有撲火人員都要勇敢戰鬥,不失時機地同森林火災作鬥爭,同時也不能魯莽行事冒險逞能。在撲火時,要特別注意風向和火頭變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進入山場時,都要走已經被林火燒的地方。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於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後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後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範。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資訊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許可權。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資訊,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並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8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檔案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並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裝置、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裝置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後,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採取防範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採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絡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釋出災情資訊。

  如果今後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後,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裝置,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應急預案9

  為了保護森林資源,有效地預防和撲救發生的森林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辦法》,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護林防火預案如下: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

  1、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一般火災要求在二小時以內撲滅,重點林區不得超過四小時。

  2、堅持就近組織力量的原則。以本村、組自救為主,外村、組支援為輔。村、組自戰,發生火情邊撲救、邊報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氣溫低、溼度大、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蔓延,並徹底消滅餘火,防止復燃。

  4、處置火災時,要領導帶隊,服從指揮,紀律嚴明,行動迅速有序,指揮員要查明火場情況,合理部署力量,火場面積大,一時難以查明,可以邊查邊部署,避免瞎指揮。

  5、從火場實際情況出發,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傷亡事故。

  6、火情發生地的村在火災撲滅後,要組織人員對火場全面清理撲滅餘火,並留守相應人員嚴密觀察,以防死灰復燃,至全部撲滅,確認不再復燃後,方可撤離。

  7、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和孕婦、兒童參加。

  1、各村建立護林巡邏制度,安排護林員巡山。

  2、林區群眾監測。

  3、毗鄰地區監測。

  4、林火發生後,當地在立即組織撲救的同時,應及時報告鄉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號碼為:7400032。接聽電話人員要及時問清火情,瞭解三方面情況:A、起火的時間和確切地點(包括所屬村組、山頭名稱)B、起火地點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點的樹木種類和當時的風向、風力。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1、重點防範時期。本鄉全年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間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點防範區域。本鄉全鄉均為重點防範區域,分別為貢茶社群,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爐溝村。

  1、各村、組要結合實際建立並完善半專業撲火隊,一旦發生火情,保證投入撲火戰鬥。

  2、鄉政府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專業隊伍,配齊風力滅火機、割灌機、汽油鋸等專業滅火工具。護林防火領導小組每年將對撲火隊員和當地群眾進行防火知識講解和撲火技術培訓。

  1、鄉、村建立並完善護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電話通訊暢通,隨時備戰,必要時還可請派出所給予支援配合。

  2、救火用車輛由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調遣,並統一調配專門的撲火工具及撲火所需用品(飲用水、乾糧和其它後勤物資等),必要時聯絡上級相關部門增援物資。

  撲火救災應本著先人後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格組織實施。

  1、林區單位和群眾應見火就報,見火就滅。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

  2、一般火災、荒火、火警由村、組組織撲救並及時上報,鄉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支援和指導,重大森林火災應儘快層層上報,爭取上級增援。

  3、撲救森林火災時,本村半專業隊和毗鄰群眾為第一梯隊,鄉防火專業隊人員為第二梯隊。

  4、妥善保護起火現場,並及時通知林業公安或當地派出所勘察火場,查詢火因,分清責任,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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