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離應急預案(通用5篇)

集中隔離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集中隔離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集中隔離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傳播與擴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第三版)》、《東至縣新冠肺炎疫情全員核酸檢測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花園鄉新冠肺炎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隔離物件

  以下人員14天醫學觀察期內必須實施集中硬隔離:

  1、確診病例、疑似病例、輕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

  2、從高風險等重點疫區或經過高風險等重點疫區來(返)花園的;

  3、不服從“居家隔離硬管控”等管理,違反管控規定,擅自離開硬管控住所的;

  4、屬地政府認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離的。

  二、組織指揮

  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由花園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

  1、集中隔離點成立防疫工作專班,由鄉班子成員擔任負責人,配置安保人員、醫務人員和後勤保障人員,負責各集中隔離點日常管理和醫學觀察工作;

  2、綜合協調組(由衛健辦和應急管理站牽頭)負責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相關單位的協調。協調對接派出所協助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協調對接衛生院對定點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的生活垃圾進行消毒處理,並對垃圾暫存點進行消毒;

  3、物資經費保障組(由財政分局、黨政辦牽頭)負責經費和物資的保障。財政分局負責落實防控新冠肺炎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理所需的經費,並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黨政辦負責組織應急防護用品、消殺藥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和排程,保證供應;

  4、轉運交通組負責醫學觀察物件的轉運。鄉政府負責組織建立交通卡口,對入鄉車輛、人員進行“逢車必檢”及人證查驗工作,對發現的重點疫區人員、發熱人員及相關接觸人員按要求進行閉環處置。與派出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用品等應急物資的運送;

  5、宣傳教育組(由鄉宣傳辦牽頭)配合集中隔離點防疫工作專班對集中醫學觀察的宣傳管理工作。負責按照防控指揮部的統一要求和宣傳口徑客觀報道,正面宣傳,關注適度,避免產生社會恐慌;

  6、醫療衛生組(由衛生院牽頭)負責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識宣傳和預防控制工作。負責落實市、縣新冠肺炎應急防控領導小組集中醫學觀察場所的整體流程設計,和本鄉的衛生宣教、消毒、隔離等防控工作的技術指導,做好對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工作人員的防控知識及具體業務的培訓;

  7、其它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和新冠肺炎集中觀察點疫情應急處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負責的人員調集、培訓、個人防護及醫學觀察人員的生活物資、飲食、飲水供應及廢棄物等各項準備工作,服從綜合協調組統一調配。

  三、確定集中醫學觀察場所

  隔離場所的基本要求:

  1、隔離區域相對獨立,配備必要的消毒設施、消毒劑,通風良好。

  2、加強通風,保持環境衛生,必要時使用定向排氣扇或電風扇,如已安裝了分體空調,要及時清洗隔塵濾網,並進行消毒處理;禁用中央空調系統。

  3、醫學觀察場所分清潔區、相對清潔區,標識明顯。清潔區為醫務防疫等人員的工作場所,相對清潔區為密切接觸者居住活動場所。

  4、觀察物件應相對獨立居住,房間內設衛生間,最好不要選擇有地毯織物的房間,並嚴格限制人員進出。

  5、觀察物件在觀察期間不得外出,不得串門。

  四、隔離環境的消毒措施

  1、隔離場所啟用時,進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離物件解除隔離觀察後進行常規清潔和預防性消毒(含氯250-500mg/L),隔離物件診斷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應對原隔離場所進行全面徹底的終末消毒(含氯2000mg/L)。

  3、配備專用的有蓋垃圾桶,用於收集使用後的口罩和手套。使用後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噴灑消毒後(含氯1000mg/L),和其它生活廢棄物一起作為生活垃圾處理。

  4、場所消毒可委託專業消殺公司,或當地衛生院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

  五、醫學觀察

  1、抵達東至接受集中硬隔離的第一天開始計算滿14天。

  2、實施醫學觀察時,書面告知隔離物件期限、注意事項和疾病防控相關知識,以及聯絡人和聯絡方式。

  3、醫學觀察期間,每天早、晚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並詢問、記錄其健康情況。

  4、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立即報告縣衛健委,協調專用車輛送至縣人民醫院診治,檢測結果陰性且症狀消失後回隔離點。

  六、加強對被醫學觀察者的管理

  1、設立的醫學觀察場所要為被觀察者提供有關服務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關政策解釋和健康教育。在進行醫學觀察前,要向密切接觸者說明醫學觀察的依據、期限及有關注意事項;告知負責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及相關人員的聯絡方式;做好科普知識宣傳,包括新冠肺炎的臨床特點、傳播途徑、預防方法等資訊。

  2、醫學觀察期滿,應對被觀察者進行健康檢查,如無異常情況,由衛生部門負責解除醫學觀察,並給被觀察者出具解除醫學觀察通知書,同時將情況報鄉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3、對於拒絕服從醫學觀察者,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由公安機關協助衛生部門採取強制措施。

  集中隔離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加強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疫情防控與安全管理,切實做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的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嚴防發生交叉感染,確保集中隔離場所安全執行,根據《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設定管理的通知》(贛新冠指辦明電〔20xx〕172號)等檔案精神,按照不少於20間/萬人口規模儲備隔離場所,疫情發生後,縣級必須按照1例病例配置100個隔離房間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總體要求。

  嚴格按照“三區兩通道”對隔離場所進行設定,場所及房間應通風良好,隔離人員通道、醫務人員通道分開設定,不得使用集中式空調系統,防止交叉感染。全縣共儲備3個隔離點,共464間房間;已經啟用隔離點2個,共137間房間;已達到20間/萬人的標準。

  (二)平面佈局。

  1.隔離點內要合理進行功能分割槽

  (1)清潔區:工作人員生活起居、綜合辦公、資訊維護、物資保障等區域;

  (2)半汙染區:在清潔區和汙染區之間,主要為工作人員脫卸個人防護用品區域;

  (3)汙染區:隔離人員起居及活動治療診斷限制在此區域,包括隔離房間、衛生間、汙物間、洗消間,醫療廢物暫存間等;

  2.隔離人員通道、醫務人員通道分開設定,附近應設有救護車沖洗消毒的場地。合理規範設定醫療廢物暫存點,並且醫療廢物暫存點要遠離清潔區。

  (三)隔離房間。

  必須實行一人一間,有獨立衛生間。保證房間內集中隔離人員正常生活的基本物品及設施,一次性洗漱用品、水、電、網路等設施齊全。保證隔離人員的飲食、飲水衛生。飲食採取集中配送、隔離間內單獨就餐方式。

  (四)通風系統。

  隔離點的通風必須保證氣流沿清潔區→半汙染區→汙染區→室外的順向流動。採用自然通風方式時,必要時可開啟排風扇等抽氣裝置以加強室內空氣流動。

  (五)隔離點廢棄物處置。

  1.每個房間分別在衛生間和生活區各放置一個垃圾桶,並要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物件在桶內均套上醫療廢物包裝袋,每次清理垃圾時要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物件首先將醫療廢物包裝袋袋口紮緊封口,放置於房間門口,由工作人員統一清理。

  2.工作人員在清理廢棄物時,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離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護用品。發現醫療廢物包裝袋封閉不嚴或有破損的,可用預先配製好含氯消毒液噴灑於封口處或破損處,再外加一層醫療廢物包裝袋重新套裝封口。

  3.工作人員一次性防護用品按照醫療廢棄物處理。每次脫下消毒後放入醫療垃圾專用袋紮緊袋口,裝入醫療廢棄物垃圾桶。工作人員收集完畢後做好個人的清潔,並用含酒精速乾洗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

  4.醫療廢物應由隔離點醫務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後從暫存點搬運至醫療廢物轉運車上,醫療廢物轉運人員不得下車,待醫療廢物運轉處理後方可回隔離點辦醫療廢物交接手續。

  (六)衛生間。

  每次使用沖水後,立即消毒,單人隔離使用的廁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邊可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廁所內的表面以消毒手經常接觸的表面為主,如門把手、水龍頭等,可用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於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清水擦拭乾淨。

  (七)日用物品、表面地面。

  拖布和抹布等衛生用具應按照房間分割槽專用,使用後以含氯消毒液進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鐘後用清水沖洗乾淨,晾乾存放。物品、傢俱表面等可能被汙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到唾液、痰液等汙染,應隨時消毒。消毒時可用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於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清水擦拭乾淨。地面和可能被汙染的牆壁等表面可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噴灑消毒,消毒作用時間不少於30分鐘。

  (八)工作人員配備。

  全縣隔離點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疾控中心謝代淙負責,配聯絡員1名(由疫情防控工作組成員單位抽調)。每個隔離點配醫療相關負責人1人(金坑隔離點由縣人民醫院派駐、過埠隔離點由縣婦保院派駐、耀升隔離點由縣安康中醫醫院派駐),醫務人員若干人(按50個隔離物件配2名以上,由醫療救治組負責抽調),公安幹警2人,後勤保障服務1人(金坑隔離點由金坑鄉派駐、過埠隔離點由過埠鎮派駐、耀升隔離點由橫水鎮派駐);保潔人員、消防、消殺、資訊報送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由醫務人員兼任或另外備選。

  二、隔離人員的轉運

  負責轉運的駕駛員及醫務人員落實一級防護,人員相對固定,定期開展核酸檢測。駕駛員及醫務人員坐前面駕駛室,隔離人員坐後面車廂內,醫務人員與隔離人員不能共處。每轉運一人必須進行徹底消毒後,才能轉運下一個隔離人員。常態化防控期間,轉運工作由縣人民醫院閉環轉運專班(縣120)負責;縣域內出現病例疫情期間,成立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的大規模隔離轉運專班,負責大規模隔離人員的轉運工作,縣人民醫院閉環轉運專班(縣120)原則負責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等人員轉運。

  三、組織管理及分工

  為加強備用醫學隔離場所緊急啟用工作有序進行,按時完成各項準備工作,特成立現場指揮排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醫學隔離場所緊急啟用工作現場指揮,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縣指疫情防控組:統籌協調全縣醫學隔離場所工作,負責做好隔離場地徵用和簽約工作;負責隔離點執行工作指導,適時提出工作建議。負責隔離人員的資訊登記、報送、流調等工作。

  縣指綜合組:負責隔離點的辦公和日常生活用品的保障工作。

  縣指醫療救治組:負責抽調隔離點醫務人員和培訓隔離點所有工作人員;負責指導和督查隔離點規範化設定和院感防控等工作。

  縣指排查組:負責組織各鄉鎮、各網格單位排查出擬隔離人員,將隔離人員資訊推送隔離點和縣人民醫院轉運專班。

  隔離點所在鄉鎮:負責保障隔離點飲食等後勤保障工作。

  縣指醫療物資保障組:負責隔離點的醫療物資保障工作。

  縣人民醫院:做好隔離人員解除隔離後床上用品的洗滌。

  縣公安局:做好隔離點封閉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外來人員誤入,隔離人員逃離,以及秩序維護;協助縣衛生健康委佈置隔離現場。

  集中隔離應急預案3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離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集中隔離觀察點工作預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應隔盡隔、一人一間、集中隔離”的要求,確保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及其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員以及其他根據防控工作需要應隔盡隔人員在12小時內全部及時轉運至集中隔離觀察點,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二、工作流程

  (一)人員摸排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市新冠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指辦”)組織市疾控中心和各鄉鎮對應隔盡隔人員開展摸底排查工作,明確隔離觀察物件,市防指辦統籌做好轉運工作,明確轉運批次及順序。

  (二)啟用集中隔離觀察點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及其密接的密接原則上在市級集中隔離點隔離,市防指辦根據疫情防控需求,適時啟用鄉鎮(街道)集中隔離點,各有關鄉鎮(街道)要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到位,根據隔離人員數量,按照一人一間隔離要求,做好接收隔離人員準備。

  (三)人員轉運

  市防指辦統籌安排120救護車轉運工作,原則上負責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的轉運安排,確保需要時能及時轉運。各鄉鎮(街道)準備專用轉運車輛,明確轉運負責人員,負責做好轄區其它需要應隔盡隔的人員轉運,應做好車輛物理隔離,實施隔離人員全程閉環管理,轉運結束後及時通風並做好清潔消毒工作。轉運負責人到達隔離點,做好與集中隔離點的交接,確保不漏一人,不錯一人。

  (四)人員接收

  1.聯絡對接。轉運負責人提前與集中隔離點負責人聯絡,確認隔離人員名單,集中隔離點提前做好隔離房間相關準備。

  2.核實登記。隔離人員進駐集中隔離點後,醫務人員及時(不超過24小時)核實隔離人員基本資訊和健康相關情況,登記完善《集中隔離人員資訊一覽表》(見附件1)。

  3.建卡報告。集中隔離點工作人員為觀察物件建立《集中隔離人員醫學觀察健康狀況監測個案表》(見附件2),每日將健康管理資訊報告市防指辦。

  (五)醫學觀察

  1.所有觀察物件觀察期間不允許與其它觀察物件接觸。除工作人員外,嚴格限制人員進出。確需前往集中隔離點公共區域活動的,應做好個人防護,保持一米以上距離,減少駐留時間,儘量不觸碰公共區域物品及設施。

  2.醫務人員每天早、晚對觀察物件各進行一次健康狀況監測,並填寫《集中隔離人員醫學觀察登記表》(見附件3),包括體溫監測、詢問是否出現乾咳、乏力、咽痛、嗅覺減退、腹瀉症狀等。

  3.消毒人員每日對走道、樓梯等場所進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隔離場所所有垃圾均應當按照醫療垃圾處理。嚴格按照標準做好隔離場所醫療廢棄物處置和糞便汙水消毒等。消毒人員指導觀察物件做好隔離房間內消毒、開窗通風等。

  4.心理輔導人員要每日密切關注觀察物件思想動態,及時向觀察物件提供心理支援和心理疏導等服務,緩解觀察物件負面情緒,防範心理壓力引發極端事件。必要時報告市防指辦,由心理醫生進行專業指導干預。

  5.公安幹警每日密切關注安防監控,瞭解隔離人員隔離情況,對於不服從隔離安排的人員依法強制隔離。

  6.集中隔離點工作人員做好每日自我健康監測和定期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陰性後方可離開隔離點。

  (六)觀察期間異常情況處置

  1.醫務人員在健康監測時發現觀察物件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時,及時向市防指辦報告,安排120專車轉運至市人民醫院發熱門診。患者經市人民醫院確認排除新冠肺炎,120專車送返隔離點繼續集中隔離。患者經市人民醫院確認為疑似病例,患者在市人民醫院繼續觀察診治,隔離點消毒人員立即對其隔離房間進行終末消毒。工作人員安排轉運時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2.觀察物件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工作人員立即報告市防指辦,安排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宣城市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安排轉運時全程做好個人防護。觀察物件離開隔離點後,消毒人員要立即對其居住的隔離場所進行終末消毒。

  (七)解除醫學觀察

  解除隔離前,做好解除觀察物件資訊統計,聯絡所在社群,做好接收準備。觀察期滿當日,隔離人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無相關症狀,符合解除條件,經市防指辦同意,工作人員為其出具《解除集中觀察通知書》。告知觀察物件返家後配合社群做好健康監測,出現異常症狀及時報告。解除隔離觀察轉出後的房間,由隔離點工作人員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三、保障要求

  (一)組織保障。各鄉鎮(街道)組織衛生健康、公安、消防、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合作。按照不少於20間/萬人口規模儲備集中隔離場所,做好集中隔離場所呼叫徵用計劃,並登記在冊,確保突發疫情時能隨時啟用。組織制定集中隔離點工作預案,建立隔離專班工作制度,做到工作開展有章可循。

  (二)人員保障。根據隔離物件的數量,配備足夠數量的醫護、公安和後勤保障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工作人員工作滿1周,核酸檢測陰性後換崗,原則上不得頻繁換崗。

  (三)物資保障。集中隔離點應當配備足夠的防護物資、急救藥品等,保障有常見病、慢性病的觀察物件正常用藥,滿足觀察物件相應生活需求,提供一日三餐、熱水供應、洗澡、網路等生活所需。

  (四)醫療保障。集中隔離點醫務人員由市防指辦統一調配,做好醫療保障工作。配備心理醫生,加強觀察物件心理疏導。

  (五)安全保障。各集中隔離點配備公安幹警,負責安全保障工作。確保人員隔離到位,隔離點封閉管理安全有序。

  集中隔離應急預案4

  為加強蓮花街道隔離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管理,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蓮花街道隔離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工作人員及留觀人員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結合蓮花街道隔離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雁江區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和指揮部應急處置組有關規定,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留觀點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二、報告制度和程式

  1.發生安全事故後,相關人員應及時向隔離點負責人報告,並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相關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採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

  1.發現火警後,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負責人彙報,第一時間報告隔離點的消防人員,相關人員在接到火警資訊後立即組織搶險,迅速撲滅火源,並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2.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有組織的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3.應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

  4.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財物,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

  (二)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1.如發現隔離點工作人員和隔離人員體溫過高或者生病,及時報告隔離點醫護人員進行處置。

  2.隔離點根據具體情況報告指揮部,以便指揮部進行研判及時做出工作按排。

  3.若遇隔離點工作人員和隔離人員非正常中毒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迅速報告市場監管及衛生防疫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物及現場,並配合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三)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1.突發水管爆裂:迅速關掉總閘,並立即將積水清除,同時通知酒店留守人員安排維修人員進行搶修,並及時告知停水原因以及來水時間。

  2.突發大面積停水停電:迅速打電話向酒店留守人員安查明停水、停電原因,並及時說明原因及來水、來電時間。

  3.下水管堵塞:立即聯絡酒店留守人員組織維修人員找出堵塞處,及時進行疏通。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隔離點負責人,根據安排通知所有執勤人員迅速到位。

  2.認真組織工作人員和隔離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詢或營救。

  (五)防範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後,立即保護好現場,並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

  2.及時向指揮部及相關領導報告情況。

  (六)侵害工作人員事件應急預案

  1.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公安執勤人員應加以阻止,不得隨意放行;

  2.發現不法分子來隔離點滋事、行兇,公安執勤人員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

  3.如有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採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集中隔離應急預案5

  為建立健全全縣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保障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隔離人員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麗水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景寧畲族自治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景寧畲族自治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景寧畲族自治縣轄區內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發生的由於食品本身的致病因素或受汙染食品進入人體,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群體性的事故的處置,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分級

  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4個級別。

  三、響應級別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趨勢,初步評估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國務院批准並宣佈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初步評估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宣佈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初步評估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宣佈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景寧畲族自治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本應急預案應在縣應急預案啟動前先啟動。

  未達到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響應等級的,作為普通餐飲食品安全事件處理。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景寧畲族自治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成立以分管副局長為組長,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科、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隊及基層所負責人為副組長、各基層所副所長為成員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事故處置的組織領導、協調指揮工作。

  (二)工作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現場處置組、後勤保障組。

  現場處置組:由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隊及基層所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收集資料,根據事故的事態,必要時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提出措施建議,根據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採取措施防止事態蔓延。

  後勤保障組:由局辦公室牽頭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車輛、應急物質、醫療救援、財務保障和通訊資訊保障。

  上述應急領導小組、工作組人員隨工作崗位調整而適時調整。

  五、資訊報告及應急準備

  (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供餐單位)在事故發生(現)第一時間向所在地市場監管所或市場監管局報告,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聯絡電話、地址、事故發生時間、事故涉及的人數、可疑的食品、主要臨床症狀等。

  (二)各市場監管所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後,第一接報人應當及時做好記錄,如實記錄事件有關內容並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在30分鐘內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主要領導彙報,並第一時間通報衛生行政等相關部門。

  (三)普通餐飲食品安全事件處置由屬地市場監管所接通知後應在屬地所負責人帶領下組織2名以上監管人員攜帶現場處置所需執法記錄儀及文書等相關物品,30分鐘內趕赴事件發生單位進行現場核查處置,經現場評估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應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六、響應措施

  (一)醫學救援

  接到有關事故資訊後,應急處置工作組及時趕赴發生事故現場,以救治病人為先。後勤保障組協助衛生行政等部門、機構轉運病人,必要時提供應急車輛及應急物質保障,現場處置組可根據病人中毒情況和現場調查瞭解的情況,提出針對性救治建議意見等。

  (二)現場調查

  現場處置組對事故現場進行檢查和調查取證,調查過程中做好與衛生行政、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資訊溝通與配合,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送事故現場工作開展情況。現場調查具體要求如下:

  1、對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或勘查,篩查肇事食品和可疑食品,以及食品汙染的可能。

  2、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調查,包括對管理、採購、加工以及直接為消費者服務人員的健康狀況、個人衛生情況、食品加工經營過程等。

  3、對供餐單位送餐過程進行調查,包括是否使用專用的配送車輛、配送食品前是否落實配送車輛、週轉箱等裝置全面清潔消毒、餐食在室溫下存放是否超過2小時等;

  4、上述情況應以現場檢查筆錄或詢問筆錄、視聽資料等有效證據的形式留存。

  (三)現場控制

  現場處置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具體措施包括:

  1、依法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並立即進行抽樣送檢;

  2、封存被汙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並責令供餐單位進行清洗消毒。

  (四)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調查處理的基礎上,繼續開展現場控制、調查處理等工作,並根據事態的發展適時調整應急處理的策略與方法,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七、處置終結

  當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已被有效控制,被汙染場所及食品相關產品等已完成徹底清洗消毒,且沒有續發患者,報經批准,可宣佈現場處置終結,工作組整理相關資料,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八、資訊釋出

  資訊釋出由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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