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公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採用橫向聯絡、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髮展壯大,並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專案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範、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專案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透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複製的,密極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複製。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鑑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後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列印的檔案、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由具體列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洩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裝置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裝置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鏽蝕,並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採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採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乾淨、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裝置、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一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製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並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徵訂、檔案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徵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專案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減少壓佔。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00一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註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專案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絡,按期進行帳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鑑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築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字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稜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專案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裝置部門簽訂的採購合同由材料裝置部門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帳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製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製廠設專人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五章:物業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物業管理是指公司所屬財產、房屋、樓院及配套設施、裝置、場地管理。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部要與業主依法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服務內容,合同要求詳盡、實用。

  第三十一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就本公司的物業管理範圍內財產、設施裝置等建立臺帳,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條、物業管理應設立專門銀行帳戶、帳表、合同,獨立核算帳目,分別設立會計、出納做到錢帳分離,嚴禁一人統收統管。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對物業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進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總經理彙報。

  第三十四條、及時掌握彙總業主、市場反饋資訊,為物業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詳實可行的原始資料。

  第六章:勞務和工資管理

  (一)員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條、公司及各專案部、預製廠用員工應本著精簡的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三十六條、公司所聘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政策,做到依法辦事。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公司聘用人員嚴禁私自對外提供專業服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所聘人員不得使用公司財產、用具、圖片、圖書、資料、檔案等領人情。

  第四十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二)工資及獎金

  第四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四十二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四十三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四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四十五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四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三)辭職、辭退、開除

  第四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四十八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四十九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五十二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四)獎懲制度

  第五十三條、為了對公司發展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以及對不良行為者給予懲處,進而促使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五十五條、本公司獎勵辦法如下(具體辦法由董事會臨時決定):[1]嘉獎[2]記功[3]授予榮譽稱號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公司股東或員工承攬到工程。納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結算扣除前期費用後的總價給予1%的經濟獎勵,但承攬人必須配合公司進行進度款及最終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納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義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給予大力支援,但要視工程實際情況須收取1一3%的管理費,承建者的工資、獎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繳納的“三金”(三金指職工醫療保險及大病醫療、職工養老金、職工失業金)等所有費用將由本人承擔,公司不再負擔。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敢於制止、揭發各種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司財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的;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的;對社會作了貢獻,使公司獲得良好的社會信譽的;以上未註明具體獎勵辦法、種類的,其獎勵辦法、種類視績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工資獎金、辭退、開除、追究經濟責任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損失的;

  6、翫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己,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壞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洩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11、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

  13、私自挪用公司資金的;

  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認為應予以處罰的。員工有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七章:工程專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工程專案管理執行的原則以現場文明施工為外在要求,以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為中心內容,以抓好施工現場管理,營造良好企業形象為重點,以強化專案成本核算為手段,內抓現場,外抓市場,調整結構,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條、工程專案管理系指專案的施工階段即從施工的準備階段開始至竣工驗收及竣工後全過程的管理,其基本內涵是:以專案工程為核算單位,以個人經濟負責為基礎,以專案的`施工安全、工期、質量、成本的全過程管理為內容,按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形式,以經濟手段的專案責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個專案由不獨立的單純生產體,轉變為內部相對獨立的經營管理實體。

  第六十條、專案經理的產生專案經理透過招標選聘、自薦選舉、論辯考評、公司擇優聘任產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託就某一項工程進行管理,直接對總經理負責,專案經理受法定代表人委託,進行專案管理,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專案經理在工程管理過程中違規管理;不勝任或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解除其專案經理職務;情節嚴重的有權要求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專案經理及專案部的產生與組建時間以單項工程週期的壽命為計算單元。

  第六十一條、專案班子人員的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規定,原則上由專案經理提名在全公司中最佳化招聘組建,勞務和其他人員面向社會招聘,成立專案管理班子。專案部管理人員執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按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執行,對不服從生產安排,不遵守勞動紀律,有破壞阻礙生產者,可勸退或辭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依法索賠。

  第六十二條、專案經理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公司決策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自覺維護企業的利益和股東的利益,確保公司制定的各項經濟指標的全面完成。

  2、在專案管理中,嚴禁工程整體對外發包,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和現場管理全面負責。

  3、組織編制工程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產及保證質量措施並組織實施。

  4、科學組織和管理進入現場工地的人、財務等資源,作好人、物、裝置的調備,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履行與公司簽定的專案責任合同,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5、組織制定專案內部管理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與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業務聯絡和經濟往來,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6、嚴格財經紀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公款,與建設單位結算的各項費用一律透過公司財務、帳戶,方可使用,推行各種形式的專案責任制,正確處理公司、專案部、股東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

  7、專案經理及成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學習活動和會議。

  第六十三條、專案經理的許可權

  1、組閣權:確定與工期相適應的管理組織,可根據公司有關人事規定自聘或辭退管理人員、後勤人員。

  2、生產經營權:全權負責專案施工生產的經營,包括配合建設單位。

  3、勞動用工權:自行解決勞務人員的選用,只能簽定以完成某項專案施工任務為期限的計件工、計時工的使用合同書。不得私自簽訂中長期合同工,勞務合同依據《勞動法》應簽定勞動保護、待遇、報酬、安全等內容。

  4、內部分配權: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專案班子成員執行年薪制、效益分配製,招僱的勞務、施工人員可自主分配和嘉獎。

  5、拒絕攤派權:對公司經理和有關部門違反合同行為的攤派,有權拒絕。

  6、材料採購權:專案經理對專案所需材料享有采購權,採購的材料應從價格、質量、產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積壓各種庫存材料。

  第六十四條、施工階段專案班子的基本職責

  1、責任範圍、內容:專案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為專案經理的主要責任內容,亦為基本職責,各項職責範圍內容的目標值以合同契約形式與公司法人簽定。

  2、以專案成本指標控制為基本責任,專案班子對專案工程實行施工準備到竣工移交全過程,全方位管理,專案班子具體管理職責為:⑴審查圖紙,自編施工預算,學習掌握合同內容及其他技術經濟檔案。⑵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質量達標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計劃,並報公司審批後執行。⑶完成現場的三通一平,規劃現場的平面佈置,現場條件的創造,進場材料,構配件現場驗收,現場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現場企業文化宣傳標牌製作和設計。⑷工程施工的組織實施,包括對進場的勞務進行施工技術、生產進度、生產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隨時進行檢查記錄。⑸負責工程變更籤證,建立工程變更臺帳,催收工程進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計劃,按月、年度向公司財務股上報成本報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經濟分析。⑺按要求填報計劃、統計等各類報表,填寫施工日誌,積累技術檔案資料,做竣工圖及該工程的施工總結(裝訂紙張均為A4)。⑻辦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後與建設單位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竣工結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內的保修和費用承擔。

  第六十五條、專案班子的組織機構人員構成

  1、專案管理層生產與經營管理儘量做到層次少,人員精幹得力,提倡一職多崗。

  2、管理上根據公司總經理的安排和企業的管理制度,專案經理接受公司直接領導。

  3、在經濟往來上,專案經理根據公司經理與專案經理簽定的合同,公司機關職能股室服務於與各專案部。

  4、在業務管理上,作為公司的一級管理層,受公司職能股室的指導,一切統計報表包括技術、安全、質量、預算及各種資料,都要按系統管理的有關規定,準時報公司查驗存檔。

  第六十六條、專案經理的控制目標

  1、質量——工程質量以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工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規定。

  3、安全——按照政策規定,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若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費用由專案班子負責承擔。

  4、總成本——按70%有權支出且能調節和自行控制成本費用,如有公安、市容、環衛、質檢部門及公司質檢安全等罰款,計入工程成本,由專案班子負責承擔。

  第六十七條、專案班子的解體

  1、工程竣工後,專案班子應迅速解體,重新招標或聘用時,必須按規定三個月內做到人走帳清、物盡,不留任何問題時方能重新上任,否則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資停發。

  2、公司所配備的機械和裝置必須運轉正常,交回公司時保證完好率達到95%。

  3、材料採購,財務管理,必須建立三角監督關係。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範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對於業務人員購入的貨物,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貨單內容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第四條對於貨物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

  第三章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五條對於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四章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六條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七條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貨物予以彙總,並編制報表上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八條保管人員對庫存貨物要每月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餘、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九條做好倉庫與運輸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貨物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並對貨物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第十條根據各種貨物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貨物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貨物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一條對於易燃、易爆、劇毒等貨物,應指定專人管理,並設定明顯標誌。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第十四條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貨物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儲存、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菸。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塗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記憶體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閒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材料物資的管理,確保其能夠保質保量投入使用,滿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資損壞、變質和丟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案經理部進入施工現場後,由專案經理負責建立工地材料物資庫房,為施工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創造條件。當工地無條件建有封閉庫房時,工地應積極採取設立圍欄、隔離等措施滿足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求。

  二、專案經理、施工隊長是工地庫房管理第一責任人、專案部、各施工隊要各自確定一名專職庫房保管員,負責專案部及各自施工隊工程材料物資的驗收、貯存、保管和發放工作。

  三、庫房保管員必須具備忠誠老實、辦事認真、責任心強的品德,並有基本的書寫和計算能力。

  四、庫房保管員對入庫的材料物資要嚴格進行質量、數量的檢查驗證,合格後方可接收登記入庫,保證入庫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對不合格品有權拒收。

  五、庫房保管員對庫存物資,要建立健全材料臺帳,做到貯存記錄準確、完整,保證帳、卡、物三相符,對庫存物資要掛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型號等。

  六、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做到佈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無條件上架的要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並有標識。

  七、入庫產品要根據各類產品不同性質分別保管,對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採取隔離措施進行重點保管。

  八、庫房保管員對材料物資的發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認真辦理出庫的記賬手續,填寫單據數量要準確,字跡清晰可辨,簽字認真,日期要確切。

  九、庫房保管員對在庫產品應堅持盤點和不定期抽檢,隨時掌握品種、數量的變化情況,及時報告專案經理進行補充以滿足施工的需求。

  十、對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採取擋雨、防曬措施,保證材料不受損失。

  十一、庫房保管員有義務要做好日常通風、降溫、晾曬、防塵、防鏽、塗油工作,保持庫房清潔、整齊、通風、乾燥良好環境,

  十二、庫房內嚴禁吸菸,電爐取暖、做飯等動用明火的行為,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注意防盜、防火、防毒以確保庫房的安全。

  十三、庫房保管員要恪守職責,遵紀守法,當發現因翫忽職守造成物資材料丟失、損壞、變質等情況要及時報告專案經理,並進行相應賠償,違紀不報者,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物資的驗收

  1、物資入庫(進場)應及時驗收,認真填寫“物資入庫驗收單”。

  2、驗收工作應對物資的品種、規格、質量、數量逐項進行。

  3、大宗物資的驗收,實行三級驗收制度:由倉庫人員、技術人員和專案部共同進行。

  4、主要物資的入庫驗收應具備合格證和材質證書。

  5、不合格物資應拒絕入庫,並通知有關人員聯絡退換。

  (二)物資的保管

  1、對庫存物質應採用標識、標記、標牌等方法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2、及時做好建賬、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時做好防火、防盜、防潮溼等工作。

  4、做好物資盤點工作,做到月清月結,確保帳、卡、物、相符。

  (三)物資的發放

  1、物資發放應根據生產的需要,及時、認真、準確。

  2、專案部領用消耗材料時,必須持各主管技術員簽發的領料單,註明材料的數量及規格,倉庫要按各專案部建立其領用、發放臺帳。

  3、出庫物資要按照“先進先出,易損先發的原則,先發舊料後發新料,先發零料後發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機具應及時清點入庫,做好回收登記。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5

  1、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係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2、招聘與錄用

  2.1公司對員工採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並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迴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後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說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資訊。

  2.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2.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2.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複試並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於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2.7經核准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並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後一週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2.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戶籍證影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於入職後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2.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絡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2.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並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2.11報到程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絡,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於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准,公司總經理批准,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2.14如試用合格並透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2.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2.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2.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裝置、用餐、公司宿舍等,儘可諮詢入職引導人。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6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稽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稽核企業性質。

  3、稽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專案、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稽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稽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稽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稽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釋出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釋出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專案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檔案、安全體系檔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並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裝置、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裝置,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並設立臺帳記錄。

  七、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專案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後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分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鬆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7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及專案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專案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專案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專案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專案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稽核和認證,稽核工作由企業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並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專案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專案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專案分包合同,並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安全措施。

  二、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並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性的業務指導,定期不定期對分包工程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監督落實整改。

  三、幾個分包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包單位必須給分包單位提供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四、分包單位進場前,總包單位不許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勞動合同。在現場施工中,如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停工整頓。

  (二)、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總包單位的“安全教育標準”、“安全技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檢查規定”、“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實現安全生產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二、要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並賦予佈置、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權,有停工和越級上報權,有獎罰權,充分發揮專(兼)職安全員的作用,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經常性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搞好自我防護。

  四、要編制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按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合理組織施工,不冒險蠻幹,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總包單位一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貫徹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六、要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結合分包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七、由於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餓,由分包單位負責,除及時向總包單位報告外,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追究責任,採取防範措施,按上級和總包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上級的指示、決議,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安全生產動態,分析事故教訓,解決安全生產上的問題。

  三、嚴格按照有關檔案規定,每年備好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財務部、材料部及專案部要落實專案,組織力量按時完成,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四、根據建築施工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配備符合條件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要支援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使他們真正做到有職、有權、有責。

  五、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隨時組織檢查,不斷充實完善。

  六、積極改善勞動條件,開展安全達標活動,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保證本企業的產品符合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七、評比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時,要嚴格把關。由於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專案部和班組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凡有嚴重違章或發生責任事故者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八、經常性組織中層領導幹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作業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公司、專案部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技術工作。及時研究、處理重大安全技術難題。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稽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裝置、垂直運輸機械裝置的選用,以及確定腳手架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

  五、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入重大科研專案,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六、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專案部在實施和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在組織技術鑑定時,必須把安全技術措施、裝置列為重要內容。

  七、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八、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要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五)、經營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同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二、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負責進行調並轉告有關科室。

  三、生產排程中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進行排程指揮,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施工裝置的裝載能力,防止超負荷作業。

  五、在指導施工生產過程中,當進度、質量、安全三者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二、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三、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形式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五、總結和推動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七、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八、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九、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十、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七)、財務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成立專用帳號。

  二、安全生產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開工前,要及時籌集資金,確保安全防護用品的到位率。

  四、負責對安全生產獎罰金的發放與收繳,禁止亂用職權,徇私舞弊。

  (八)、質量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佈的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

  二、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組織質量工作會議,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指導,督促基層單位,抓好工程質量。

  五、制定並實施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標和規則。

  六、配合總工程師進行質量事故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七、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術培訓。

  (九)、工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和督促行政部門貫徹執行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定,組織和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

  二、在組織競賽時,將安全衛生工作作為一個重要內容來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經費,並監督合理使用。

  四、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有關部門落實防範措施。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

  五、防範發動群眾宣傳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齊抓共管,人人有責,完善工會與群眾的聯絡。

  (十)、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工資政策。

  二、負責新工人的招考、錄取和分配。

  三、編制、實施各種培訓計劃和規劃。

  四、協助進行幹部考核,負責職工考核定級和調級工作。

  五、負責技術職稱、職務的評聘工作。

  六、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採購、供應計劃。

  七、編制公司工作人員的工資單和獎金分配方案。

  八、辦理職工調動及離退休手續,進行社會勞動保險統籌基金的收繳和管理。

  九、編制企業用工計劃,參與審批生產單位的兌現方案,做好工資報表。

  (十一)、勞資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新入場人員包括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要及時與安全部門聯絡,搞好安全教育,對未經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準分配上崗。

  二、新工人進入生產崗位前應做好體檢工作,分配時應執行有關職業禁忌症和女工保護的規定。

  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

  四、未經培訓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術工,學徒在沒有老師指導下不得安全獨立操作。

  五、特種作業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員的安排,應相對穩定。

  六、在調整勞動組織、制訂獎勵制度等各項技術措施時,應將安全生產列入考核條件之一,促進安全生產。

  七、參加勞動鑑定工作,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八、參與重大的工傷、生產、裝置、火警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負責辦理。

  (十二)、專案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其管理專案管理班子,建立專案內部各級責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三、制定施工專案規劃,對工程專案的成本、質量、安全、工期及現場文明施工全面負責,進行全過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

  四、在施工專案中,負責履行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專案施工招標合同過程中,如出現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經理反饋,使合同執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完成。施工專案實現安全生產,維護和提高企業的社會信譽。

  五、合理組合、最佳化配置並落實專案的人、財、物等,生產要素,積極應用新技術、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組織好專案施工工作。

  六、組織和參加有關協調會議,處理好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及內外分包單位的關係。

  七、嚴格執行公司財經制度,加強財經管理,正確處珊公閉、個人的利益關係。

  八、組織和落實處理、變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結算工作;督促落實做好:工程資料和施工驗收工作,負責撰寫專案施工組織方案及施工總結。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後的工程質量跟蹤回訪工作。

  十、負責組織專案內的同度資金及工程成本分析,報送公司有關部門。

  十一、對在施工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和因專案經理部自身失誤,而造成專案成本超支,負責部分經濟責任。

  (十三)、專案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協作專案經理的工作,按照專案經理的委託,主持專案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工程施工總工期的要求,編制年、月、周施工進度計劃,檢查督促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當工程進度滯後時,提出切實有效的趕工措施。

  四、根據施工的需要,向有關部門提出機械裝置投入、調配意見;並根據機械裝置的狀況,及時督促維修、保養、修理,保持機械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督促有關人員合理使用機械裝置。

  五、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向有關部門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調配的意見和提出材料供應計劃。檢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時調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計劃。

  六、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四)、專案部預結算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部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專案工程結算工作,督促檢查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維護企業利益。

  三、參與專案的經濟活動分析,監控分部分項工程直接費和現場經費的收支情況,及時向專案經理報告經濟盈虧狀態,並當好專案班子的經濟參謀,協作審查統計進度報表。

  四、做好增減變更工程、現場簽證和索賠的結算工作。

  五、負責專案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現場專案成本臺帳進行專案成本核算,對專案部的管理費用成本和總目標成本負責,確保施工專案綜合目標成本的實現。

  六、建立現場專案預結算臺帳。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五)、專案部資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專案部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負責專案部質量體系執行中的有關檔案資料和工程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工程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四、做好檢測和試驗工作。

  五、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

  六、負責專案部總體施工日誌和會議記錄。

  七、負責有關規範,標準及檔案的收集工作。

  八、負責工程基礎資料編制的指導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六)、專案部文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按公文辦理程式的要求,負責公文和有關資料的列印。凡是以專案部名義發出的檔案和資料,必須經專案經理稽核後安排列印。

  二、按照保密條例保管並按規定做好使用各類證照、檔案的登記記錄。沒有專案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閱、抄襲本專案部的檔案及資料。

  三、負責接聽電話,並做到熱情有禮、文明用語;負責接待來訪人員,事前應先了解來訪內容,在徵得接待者同意後才准將來訪人員接到有關人員辦公室。

  四、負責電腦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編錄、保管好有關電腦技術的圖片、資料,做好有關資料檔案和程式資料的備份、儲存以及歸檔。

  五、負責電腦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並按公;司辦公室的委託,進行電腦裝置的維修工作。

  六、負責辦公用品的保管、登記、發放工作。

  七、協作做好工程資料工作。

  八、負責專案經理辦公室的整理。

  九、協作專案經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會議簽到及記錄工作。

  (十七)、專案部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收集專案部各施工員提出的材料計劃、整理後經專案經理批准向公司申請,並督促材料按時到位,做好收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按時提交專案部材料統計報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據專案部的要求定期進行物資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同時對專案部材料:進行文明管理。

  四、負責提出專案材料費用的控制意見,供專案部制訂相關控制措施,對專案部的材料費用成本進行嚴格控制。

  五、負責收集材料合格證、試驗證、使用證等有關材料使用證書,對不合格材料拒絕接收,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

  六、做好材料防盜、防火、防損壞等防範工作。

  七、搞好倉庫內及周邊衛生。

  八、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八)、專案部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當安全與生產進度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保證安全生產,不違章指揮。

  二、對所管工程安全生產負主要的責任,對所管施工現場作業環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機、電、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負責直接責任。

  三、認真參與編制和執行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實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訂必須經原編制審批部門同意。

  四、以書面形式認真向生產班組做好有針對性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五、做好新進場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每月不少於四小時的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六、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發現有違章者要及時糾正和教育,經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則應嚴格按照專案部制定的安全違章執罰規定,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和停止其作業。

  七、組織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每週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參加專案部的月度安全生產檢查。

  八、組織實施各層級檢查時發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定“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寫整改記錄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書時,則應抓緊落實複查整改措施,並經簽發部門複查籤認後方能復工。

  九、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施工現場腳乎架塔設和鋼井架,塔吊安裝等驗收工作,所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達到合格後方能使用。

  十、現場發生工傷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應督促有關人員及時做好記錄,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同時參與組織“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現場分析會議,吸取教訓,組織實施防範措施。

  (十九)、專案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二、協助專案經理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定時向專案經理彙報本專案安全生產情況。參與編制安全技術專項施工方案。

  三、督促專案部領導,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權,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隨時隨地督促有關人員解決不安全問題和制止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行為。遇重大險情或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立即採取妥善措施或上報處理。

  五、負責組織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作好本專案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二十)、專案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模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帶領本班(組)安全作業。經常教育和督促組員嚴格配戴、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制止組員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

  二、上班前,負責檢杳本組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品、防護設施及阼業環境,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作業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現場施工員報告,並暫時停±E作業,直至經採取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繼續作業。

  三、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對本組成員所從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時作好安全操作交底,並檢查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檢查和安全交底的記錄,不得漏記。

  四、帶領本組成員積極參加現場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組員的意識,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安全學習記錄。

  五、發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施工員或質安員填寫職工工傷記錄表,並參與事故分析、落實措施。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和嚴重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六、積極參加現場組織的定期(週期)安全生產檢查,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七、服從專職安全員的指導,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組成員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並做好班組安全自檢工作。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9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並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菸。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衛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並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緻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衛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櫃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築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並從事建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後,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徵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築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註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檔案及證明檔案;

  (七)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檔案及證明檔案;

  (六)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檔案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範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築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並透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專案;

  (三)外資等於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專案;及外資少於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中外聯合建設專案;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專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築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與其他建築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範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築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範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築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佈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佈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各部門成員應嚴格執行本部門的崗位責任制;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全體員工應愛崗敬業,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充許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按曠工計;

  四、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員工應負起監督、管理、幫助的責任,對本部門員工的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者,可上報總經理予以辭退;如有包痺袒護的,一經查出,將給予加倍處罰;

  五、各部門員工應服從部門主管的領導,認真及時的完成部門主管分派的工作,不可無故推卸責任、推脫工作,不可拉幫結派故意作對,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甚至辭退的處罰;

  六、各部門在工作當中應及時溝通,相互配合,注重分工合作,若有無故推脫或不按時完成其他部門交來的工作而使公司造成損失的,部門主管及員工均將受到經濟上的處罰;

  七、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八、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建議一經採用並取得成效的,提出建議的個人或部門將受到表彰並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九、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主張腳踏實地的工作,杜絕浮誇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請、銷假均採用書面形式。事假應提前向本部門主管交假條,由本部門主管交由辦公室登記,電話請假的,事後應補假條;病假應及時出示醫院證明。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工資,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工資,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產育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

  十一、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二、各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要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認真的統計、核對,對須扣發、停發工資的應於每月25日報財務科稽核辦理。未及時上報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工作人員的責任。

  辦公室工作制度

  檔案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擬稿檔案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業務檔案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稽核、簽發;

  二、已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檔案由擬稿人校對,稽核後方能影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四、經簽發的檔案原稿由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進行登記,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檔案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文印管理規定:

  六、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七、列印正式檔案,必須按檔案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列印各部門草擬的檔案、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列印列印檔案、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八、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九、檔案、傳真等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一、公司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稽核並報董事長批准後辦理;

  十二、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公司請銷假制度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嚴格員工的請假手續,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具體情況,規定如下:

  一、本制度對公司全體員工均有效力,員工無特殊情況的不得隨意請假。員工請假須事先及時請假,無特殊情況事後請假按曠工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

  1、員工請假必須輸請假手續。請假必須由本人出示書面申請,註明請假原因、請假期限(病假應附醫院證明),經過批准後方為有效。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最後統一保管在辦公室,沒有按規定請假而未來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2、員工在假期、節假日後必須按公司的規定按時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規定日期到公司者,須附有關證明,致函、致電所在部門主管請假,經批准後方能生效,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未批准則需及時返回公司,否則按曠工計。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可致電負責人口頭請假,事後補寫假條或請同事憑有關證明,代為辦理請假手續。

  4、凡未請假擅自缺席或無故超過假期者,均以曠工論處,對曠工員工,根據考勤制度處理。

  三、各類假期及待遇

  1、事假:請事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2、病假:病假要以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為準,弄虛作假者按照相關規定、程式進行處罰。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請病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3、婚假:員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後,給予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視為出勤。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5、喪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喪假期間視為出勤。其他喪假按事假處理。

  四、關於曠工的處理

  對於曠工的處理,參照公司考勤制度。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建立完整全面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規範人事管理。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本規定由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執行。

  四正文

  1總則

  1.1本規定包括勞動用工、員工管理兩個部分,其中勞動用工包括招聘、試用、轉正、勞動合同簽訂、待崗、解職部分。員工管理包括職務任免、工作守則、交卸手續、給假、獎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部分。

  1.2本規定依據公司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條款制定。

  1.3本公司員工的招聘、報到、試用、職務任免、解職、交卸、給

  假、獎懲等事項,除公司章程和國家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規定辦理。

  1.4公司除董事、監事外,自總經理至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公司員工,並依工作性質分管理崗位、生產崗位、技術崗位等序列。

  管理崗位分為:

  經理、副經理

  主管(一級主管、二級主管、三級主管)

  科員

  生產崗位分為:

  車間主任

  主管

  班組長

  員工

  技術崗位分為:

  主任工程師

  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

  技術員

  1.5公司除正式員工外,因發展或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或特約人員,僱用季節性臨時工或包工。其管理辦法以聘約或合同為準。

  1.6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項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及通告、辦法。

  2勞動用工

  2.1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均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崗位工作為原則,招聘、試用、轉正、勞動合同簽訂、待崗的具體操作方法遵照公司《員工招聘制度》。

  2.2解職

  2.2.1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自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免職、終止和解除勞動關係八種。

  2.2.2本公司員工死亡的為自然解職。

  2.2.3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依照國家相關規定由社會統籌保險處發放。

  2.2.4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請辭日30日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2.2.5本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2.2.5.1員工因患病需長時間治療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較長時間離崗,超出病假、事假規定範圍的,經總經理同意,可自請停職(停職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停職期間不發放任何薪資和福利費用,各類保險中單位應交部分、個人應交部分全由員工個人負責。

  2.2.5.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三個月者。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2.2.6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自請停職者,停職日期結束15個工作日內未申請復職者,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因病停職者,自停職日起六個月內未能病癒申請復職者,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除勞動關係,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者,可予復職。

  2.2.7違犯公司規章,經查證屬實,由公司做出處理規定,經公司工會委員會(組)討論透過免職或解除勞動合同者,予以免職或解除勞動合同。

  2.2.8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特殊情況不能親自辦理交卸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籤準後方能離職。

  3員工管理

  3.1職務任免

  3.1.1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3.1.2職務的派免除按照公司章程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主管副總如認為部門經理有必要進行任免時,可以書面檔案呈請總經理批示;各部門經理如認為本部門主管有必要任(免)時,可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給主管副總,經主管副總同意後交行政人力資源部,由行政人力資源部呈總經理核定。

  3.1.3職務的任免經核定後,由人力資源部填發人事任免決定。

  3.1.4職務的委派經核定,自人員到崗之日起執行新的崗位的工資標準。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專案經理、專案部考核,工程專案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專案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專案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專案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專案,作業班組、專案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專案,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專案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並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並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鑑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准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幹部、專業幹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資訊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託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准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專案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週後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後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後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參加相應的技能鑑定後,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後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專案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後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准予上崗操作。幹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為規範公司各項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使各專案、各部門在管理過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個責任明晰、獎懲分明、執行有序的管理體系,特擬定《管理手冊》,供大家遵守執行。

  一、公司規章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訂本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質、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和員工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五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四條員工可按本公司相關制度規定,享受勞動、休息、工資等各項待遇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託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並瞭解勞動合同檔案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入職: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並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並保留員工身份證影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於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說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並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三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鬥毆。

  第七條嚴禁賭博、酗酒鬧事。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並簽字認可。

  第三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稽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後方可離崗。

  第四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稽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安全質量

  第一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組,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牢記“安全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聽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講話和安全技術交底,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條特種工種作業必須經職業部門考核,取得相應合格證書,並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同意後方可上崗。

  第四條嚴禁帶病作業、酒後作業、超負荷作業。

  第五條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以國家規範和標準為施工準繩,堅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並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質量要求、技術指導和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謾罵甲方管理人員,如有爭議,可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第六條嚴格把好質檢關,前道工序未達到施工標準的,堅決不充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並即時制訂整改措施。

  第八節衛生守則

  第一條不亂倒飯菜、不亂扔雜物、不隨處大小便。

  第二條保持宿舍清潔有序,被子床單疊放整齊。

  第九節獎懲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對以下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

  1、維護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經濟或財產損失的,經公司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2、提出並實施重大管理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生產效率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對公司管理人員不稱職行業進行舉報,經公司核實屬實,予以一次性獎勵;

  5、見義勇為,對國家、社會做出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個人稱號”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50元,最高無限額。

  第三條對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開除。對於員工的經濟處罰及相關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證據確鑿的基礎上,嚴格按規定程式辦理。

  第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時之內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種工作業不配戴防護用品的;

  (3)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閒談的;

  (4)在工地上吸菸的;

  (5)在生活區亂倒飯菜、亂扔雜物、隨處大小便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50元:

  (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裝置的;

  (3)非本裝置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裝置的;

  (4)非訊號工作業人員,擅自動用訊號標識指揮作業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0-2000元的罰款:

  (1)有賭博或打架鬥毆行為的;

  (2)隨意挪用、損壞裝置或安全器材的;

  (3)頂撞、謾罵管理人員的;

  (4)在禁菸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6)發生質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費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給社會、給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的;

  5、翫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0、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1、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2、洩露或出賣商務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十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xxx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必須認真閱讀以上條款,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各項規定,凡因違反以上條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因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公司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二、辦公室制度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自覺簽到,不遲到、早退,外出辦事必須簽到註明。

  第二條進入辦公室必須著裝整潔、得體。

  第三條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三條不準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應向辦公室登記並做好領取記錄。

  第四條上班時間不得上網玩遊戲、聊天,以及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第五條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或用公司電話聊天,包括打入的電話。接撥電話言語儘量簡潔,做到長話短說。

  第六條辦公室人員在工作接觸中或在接聽電話中要使用文明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第七條節約資源。

  第八條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別人隱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條下班時隨手整理自己的辦公桌。關閉取暖裝置、關窗、斷電、鎖門。

  第十條妥善保管各種資料。

  三、會場紀律

  第一條按時參加會議,主動簽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條認真聽講,不講話,不看報,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條勿隨意打斷、頂撞他人發言,有問題可以待他人發言完畢方可提問。

  第四條發言有針對性,不偏激,對事不對人,切勿以私人情緒對待。

  第五條會場上將手機調為關閉或振動,保持安靜。

  第六條保持會場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

  第七條參會人員必須做好會議記錄。

  第八條保持會場秩序,不來回走動,不隨便離開會場。

  第九條會場嚴禁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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