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疫情期間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企業疫情期間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疫情期間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疫情期間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二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上級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儘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管理人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裝置採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採購。

  4、整改後必須經企業負責人和生產部負責人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裝置,應採取隔噪、隔震、遮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五、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並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於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絡。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六、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

  3、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4、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5、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之後,要清理好作業現場,並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後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七、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裝置、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

  3、安全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專案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5、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6、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菸

  7、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8、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常

  9、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0、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八、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1公司每次召開的會議對於生產安全方面的內容必須有會議記錄,並由企管部和班組長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內容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行會議中的安全生產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並彙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裝訂成冊入檔。

  九、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有關部門。

  十一、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2、事故調查所需資料、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檢查制度

  1、檢查組要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2、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3、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三)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五)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1、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菸及明火作業。

  2、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裝置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3、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裝置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裝置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5、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6、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六)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2、倉庫內部,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使用電熱器。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7、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七)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6、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7、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8、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9、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十三、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維修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並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裝置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二、低壓帶電作業

  1、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並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2、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三、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並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檯。

  3、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企業疫情期間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工作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准合格電工操作,並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執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後停閘刀開關;

  c、裝置執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5、每臺生產裝置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裝置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裝置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後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裝置,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企業疫情期間安全管理制度3

  ⑴為加強日常用電管理,防止用電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本系統供電線路進行年檢,對年檢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⑶在經營場所內,禁止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需鋪設電源線路 必須由主管部門批准,由正式電工安裝。

  ⑷各部門要有:用電器,插銷座,電閘箱,電源線的部位做為安全管理重點部位,並指導員工重點防護。禁止在插銷座,電閘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碼放物品時與插銷座,電閘箱要留出安全距離,嚴禁商品壓埋電源線,電插箱和電閘箱。

  ⑸營業用電和辦公區用電,下班後一律關閘斷電。非營業用電冰箱,冰櫃,飲水機,電熱壺等不間斷用電器,確因工作需要到保衛部備案,落實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問題。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電器,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商廈內禁止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⑺達到報廢年限的電器及偽劣電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裝電器的輔助材料如電源線、插座、電閘等應迭阻燃型,多孔電插座要帶過載保護器,並且是國家質量認證的.合格產品。

  ⑼在經營場所內需接臨時線的,應到主管部門申請,獲准後,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臨時線,臨時線的安裝標準與時間按北京地區電器安裝工作規程規定執行。

  ⑽商場(超市)經營場所內使用的電源線路一律選用阻燃型雙護套線,有人踩 踏或觸碰處的送電線路要採取穿管或做護槽板等保護設施使用單護套線要穿管或護槽防護。

  ⑾用電器發生故障時,要及時修復,禁止電器帶故障執行。

  ⑿售貨廳內的商品電器,如:微波爐,電飯鍋,電熱杯等,做展時可通電,非展示時應斷電。禁止用商品電器熱飯、熱菜,燒開水等進行非營業使用。

  ⒀餐飲部門使用的電炸鍋,電餅秤,烤爐,烤箱等大功率用電器在使用時應有專人看守,對送電線路,電器開關,及用電器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⒁經營場所辦公區域所有用電器都要接受電氣主管部門和保衛部門的安全檢查。

  企業疫情期間安全管理制度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公司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一條 加強對企業職工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室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條 培訓目的:

  (一) 加強本公司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透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公司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企業第一責任人。

  (三) 積極展開對本公司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公司食品經營安全。

  第三條 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四條 培訓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五條 培訓時間:本公司規定員工每週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六條 培訓要求:本公司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公司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制定。

  第七條 對新錄用員工及轉崗員工在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八條 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條 對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彙總、歸納、整理並進行歸檔。檔案儲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企業疫情期間安全管理制度5

  1、綜合行政部要逐臺建立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1)車輛出廠的技術檔案和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2)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車輛事故記錄等。

  2、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不準開帶病車、超速車和疲勞車,車輛管理人員要按時安排車輛進行維護保養。

  3、車輛必須保持技術狀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

  4、出車前、後的車輛必須進行例保專案檢查。

  5、車輛換季保養必須按冬夏季節規定更換機油。

  6、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驗收,在驗收中如發現車輛存在問題,應及時報修。

  7、車輛二保、三保、大修時,由用車部門負責向綜合行政部報計劃,批覆後送指定修理廠修理,修好後由用車部門與綜合行政部車管人員負責驗收。

  8、車輛在修理過程中,如須更換超過規定的配件必須提前向綜合行政部申請計劃,批覆後方可更換。

  9、車輛發生故障或在路上拋錨時,要及時與綜合行政部取得聯絡,並準確說明故障原因,須修理部位及拋錨地點,以便及時安排得到處理。

  10、車輛年檢或保險時由綜合行政部負責年檢和保險。

  11、車輛報廢由綜合行政部辦理。

  12、車輛城區夜間停放必須按公司指定地點停放,外出車輛夜間停放時必須停放在正規停車場內。

  13、工程車輛使用部門要建立有關車輛的各類技術檔案、臺賬(單車油耗、停車費、過路過橋費、車輛安全檢查、安全學習、安全教育、安全行車)及稽核,報送公司綜合行政部。

  14、綜合行政部應及時做好機動車輛技術檔案及相關費用臺賬(單車修理費、年檢費、二維費、外加工費、使用油類及耗油量)及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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