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通用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1

  1、化驗室管理制度

  目的:規範實驗室管理,保證試驗環境滿足檢驗工作的要求和儀器裝置的使用條件。

  使用範圍:適用於實驗室管理。

  責任人:實驗室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化驗室必須保持整潔和安靜,保持良好通風;嚴禁在化驗室內吸菸、飲食、飲水、喧譁、打鬧、娛樂;所有儀器、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便於使用,不得隨意改動;實驗室內試劑應有規範的標籤,按試劑要求的條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單獨存放;檢驗人員嚴格遵守儀器裝置操作規程;下班前應斷水、斷電、斷氣,做好安全檢查

  2、樣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規範取樣工作。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部門對原料、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取樣工作。

  責任者:質檢人員。

  主要內容:取樣原則:要保證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隨機性、一致性、真實性。取樣時間:檢驗部門接到原料部、車間、倉庫的通知後,要及時取樣。取樣方法:固體原料、輔料用取樣釺,取出量至少為需取樣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樣。液體原料、輔料用兩頭開口取樣管緩慢插到桶底,然後用食指壓緊上口,移出取樣管,放入樣品容器中,保證樣品均勻具有代表性。取樣數量:取樣數量決定於被抽物料的總件數。每批產品總件≤10時,每件都需取樣;總件為10~100時,取樣量為 10;總件為100件以上時,取樣量在 10的基礎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樣後應及時將樣品裝入瓶(袋)中,密封,並貼上標籤,寫明品名、批號等資訊。取樣完畢,在每件被取樣的包裝上貼上標誌(已取樣)。取樣完應及時填寫取樣記錄,如:品名、生產日期(批號)、數量、規格、取樣日期、取樣人、備註等。半成品、成品在車間或成品庫中按批隨機取樣,取樣量由產量決定。取樣人員取樣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樣品汙染。取樣工具或容器,在取樣完畢後,應清洗乾淨,晾乾,妥善儲存,防止汙染。

  3、樣品檢驗分析判定製度

  目的:保證原料合格進廠、半成品合格進入下一生產環節、成品合格出廠。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責任人:品管部負責人、檢驗員、成品倉庫保管員、質監人員。

  主要內容:出廠成品、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及購入的原料一律由質量管理部門按企業內控標準規定,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環節,不得漏檢;質檢員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半成品進行抽樣,填寫抽樣記錄,及時送至化驗室;檢驗人員必需嚴格按標準、規程認真操作,各種檢驗應作好原始記錄,確保分析結果準確、真實、有效。檢驗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出現某種外界干擾(如停電等),必須立即中斷檢測,故障排除後,重新檢測;檢測原始記錄儲存2年以後,由品管負責人同意方可銷燬;檢驗原始記錄及檢驗報告是單位的技術秘密,不得洩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檢一次,結果通知品管部。檢驗合格的原料,結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庫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寫“不合格原料通知單”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檢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對檢驗室的儀器裝置正確使用,按期維護,保證水、電、氣的安全。

  4、檢品複檢和比對試驗制度

  目的:建立檢品複檢制度,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適用範圍:適用於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複檢。

  責任人:檢驗員、質檢員、複核人、檢驗負責人。

  主要內容:樣品經檢驗不合格,或檢測平行樣結果不平行、須複檢或重做;複檢前要首先核對試劑、試液是否有異常,是否在規定的有效期之內,儀器是否在檢定有效期內,人員操作是否正確,時間(加熱、恆溫、滅菌)限制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進行復檢,複檢結果有效;複檢合格並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應再安排另一位檢驗員檢驗,如結果合格,才可判定為合格;若出現不合格,應報告質檢負責人,指定第二人複檢,如複檢結果與第一次一致,則報不合格;若第二人複檢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須報告質檢負責人,重新取樣複檢,批准後由質檢員重新取樣,檢驗員與複檢員一起復檢,若合格,判定為合格;不合格,則判定為不合格。

  對於原料,如供貨方提出異議,並拿出“合格證明”,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後,雙方重新取樣一同檢驗,以後一次結果作為最終判定。如雙方檢驗結果不一致,可送權威部門仲裁檢驗。

  5、檢驗結果校核和報告制度

  目的:確保檢驗記錄正確、規範,結論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所有檢驗結果的校核。

  責任人:校核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校核人應具有與檢驗員一樣的資格;檢驗員填寫完檢驗原始記錄後,交校核人校核,未經校核人校核並簽名的記錄仍處於未完成狀態,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校核人根據檢驗專案的操作規程進行校核。校核內容由:檢驗專案是否完整、不缺項,書寫是否工整、正確,檢驗依據與檢驗指令用標準是否一致,計算公式、計算數值是否正確,實驗記錄填寫是否完整、正確,檢驗員是否簽名等。原始記錄均符合規定要求,校核人可簽字,否則待檢驗員按要求改正後再校核簽名,或報檢驗負責人令其改正。屬於校核內容範疇的專案發生錯誤由校核人負責;屬操作差錯等問題由檢驗員負責。校核工作應及時、認真完成,不得拖延。

  6、飼料標籤簽發制度

  要點:產品經檢驗(不一定經過檢測)合格才可允許出廠。按照當班產量核發標籤的數量。檢驗員要在飼料標籤上加蓋“檢驗合格章”或有檢驗員標記的印記,這樣的標籤才是合格的標籤。

  7、產品留樣觀察制度

  目的:提高產品質量,使產品具有追溯性,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核查。

  適用範圍:適用成品、原料、輔料、內包裝材料、標籤、說明書等。

  責任人:品管部負責人、質檢員、檢驗員、樣品保管員。

  主要內容:樣品保管員負責留樣樣品管理工作,應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瞭解樣品的性質和貯存方法;質檢員將所抽樣品進行詳細登記,登記內容有:樣品的名稱、規格、來源、生產日期(或批號)、取樣數量、取樣基數、取樣人、取樣日期、樣品保質期等;送至化驗室後,樣品保管員對所抽樣品進行唯一性編號,並進一步簽字確認,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檢驗完畢後,由樣品保管員統一分類存放於留樣室,防止生蟲、黴壞或丟失;樣品儲存期為保質期過後三個月;超過儲存期限樣品,按規定由品管部負責人簽字後統一處理,並做好記錄;留樣室的樣品為單位的技術機密,未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樣室應有溫溼度表,樣品保管員每天檢查留樣的溫、溼度情況並記錄,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樣品外,通常為常溫狀態下儲存。

  8、化學試劑安全貯存制度

  目的:確保化學試劑安全、合理存放,利於管理和使用。

  適用範圍:化學試劑的存放與管理。

  責任人:檢驗負責人、檢驗人員。

  主要內容:貯存環境:化學試劑應存放在化學試劑貯存室內。室內應陰涼避光,防止太陽光直射,使室溫偏高造成試劑揮發、變質、失效等。室內嚴禁明火,消防滅火器材完備。盛放化學試劑的櫥櫃應防塵、耐腐蝕、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學性質相牴觸的化學物品,嚴禁在同一櫃記憶體放。毒品及危險品應單獨存放。配製好的各種化學試劑均應封口,貼好標籤,合理擺放。劇毒試劑應雙人雙鎖專櫃管理,設專帳保管。使用時由檢驗負責人批准。

  9、儀器裝置檢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儀器裝置,使儀器正常執行,確保檢驗分析資料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用儀器裝置。

  責任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對所有檢驗用儀器裝置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檔案內容包括: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引數、管理人、使用人、說明書、裝置清單、安裝位置、維修保養記錄等。使用記錄應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使用前儀器狀態、測試專案、測試樣品、使用後儀器狀態、備註等。定期對儀器裝置進行保養、檢查,並做好記錄。

  存放條件應滿足儀器的要求,如溫度、適度、是否避光等。每種儀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先熟悉儀器效能,才能進行操作,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為保證測試資料準確可靠,每臺分析儀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儀器一旦出現故障,應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對儀器進行拆卸。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填寫維修記錄,存入儀器檔案。檢驗人員使用儀器操作完畢後,及時關機,填寫使用記錄,檯面整理乾淨後方可離去。

  10、玻璃儀器管理和洗滌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儀器,確保檢驗分析資料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用玻璃儀器。

  責任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玻璃儀器分類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使用後按要求清洗、晾乾,定量玻璃儀器要進行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11、檢驗記錄管理和儲存制度

  目的:規範檢驗記錄的書寫要求。

  適用範圍:檢驗記錄。

  責任人:檢驗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檢驗員書寫檢驗原始記錄要完整,無缺頁損角。有檢驗資料、計算公式。有檢驗員、校核人簽名(全名)。字跡清楚,色調一致。書寫正確,無塗改。錯誤處用橫線劃去,並在改正處簽章。有判定依據,由檢驗結論,無漏項。質量檢驗記錄過樣品儲存期一個月後,交品管部負責人妥善儲存,並做好相應記錄。檢驗記錄應儲存至樣品有效期滿後一年,無有效期的應儲存三年,經品管負責人批准方可銷燬,並做記錄。

  12、化驗員崗位職責

  (1)對自己所做的檢驗工作質量負責;

  (2)嚴格按標準或檢驗技術規範進行各項檢驗工作,確保資料準確、可靠、及時;

  (3)按照要求全面檢測原料和成品相應指標;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時通知檢驗負責人;

  (5)對初檢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時複檢,保證檢測結果準確;

  (6)負責所用試劑及標準溶液的配製及標定,做好記錄;

  (7)認真做好儀器裝置的使用記錄,並定期保養,儀器由故障及時彙報負責人;

  (8)認真填寫檢驗原是記錄,資料處理及時準確,並及時將分析結果報告檢驗負責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時清洗,保持檢驗室乾淨衛生;

  13、檢驗室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負責檢驗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廠長報告工作情況;

  (2)負責全室人員的工作安排,時刻檢查、督促檢驗工作;

  (3)及時收集新的檢驗標準方法,隨時解決檢驗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4)負責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

  (5)稽核檢驗記錄,簽收檢驗報告單;

  (6)每月編寫原料、成品檢驗彙總表;

  (7)負責提出所需儀器裝置、化學試劑的計劃。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2

  1、化驗室環境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井然有序。

  2、嚴禁個人物品存在,嚴禁室內飲食、吸菸,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化驗室。

  3、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拜訪,妥善保管,遠離熱源、人源。

  4、進入化驗室必須著工作服,無菌室配備專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離開無菌室、化驗室需更衣。

  5、從事化驗的人員須經過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經驗資格。

  6、定期對化驗員進行技能、能力的培訓,並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化驗工作。

  7、利用外部送檢的方法,對化驗員的個人檢測行動進行校準。

  8、化驗員工作應科學、嚴謹、客觀、公正,嚴格遵守操作標準及要求。

  9、使用的介質、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均應在保質期內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在開封或配置時應註明日期。

  11、分裝容器或配置的試劑,應在每個分裝容器上標識廢棄日期,所有的介質,配置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容器都應有標籤。

  12、實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定期由國家計量所進行鑑定校準,其他非法定計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由化驗員校準,嚴禁使用非鑑定校準的計量器具,檢測裝置須經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13、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法進行更正,更改處應簽名或簽章。

  14、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

  15、化驗室應有可以馬上找到的檢驗操作標準規程。

  16、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3

  1、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3、化驗室工作職責

  3.1執行質檢科規定,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資料,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3.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裝置儀器,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4、化驗室環境要求

  4.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裝置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4.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4.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4化驗室工作臺人員每日早上九點記錄化驗室環境條件,填寫《化驗室環境條件記錄》,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裝置、儀器的環境要求。

  5、試驗裝置、儀器的管理

  5.1試驗裝置、儀器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5.2試驗裝置、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裝置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5.3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裝置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裝置、儀器。

  5.4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6、檢驗工作程式

  6.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質檢科或質檢科指定的檢驗員負責抽樣,樣品數量、外觀及代表性要符合標準中相應要求,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6.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專案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6.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6.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6.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資料,編制檢驗報告。

  6.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並由授權人員批准。

  6.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儲存,儲存期限不少於三個月。

  6.8檢驗形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儲存,定期歸檔。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4

  一、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液、特定化學物質操作實驗,必須要穿戴防護用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內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化學藥品所有過程中需穿鞋子。

  二、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實驗禁止儲藏在化學藥品的冰箱或儲藏櫃內。

  三、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必須遵守操作守則、操作流程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藥品。

  3、領取藥品時,應看清楚藥品危害標識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害性藥品必須要在特殊排煙櫃機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化學藥品必須放置於具有抽氣裝置的藥品櫃。

  6、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的化學藥品必須放於冰箱或冰櫃中。

  7、嚴禁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廢棄藥液、過期藥液、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列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和照明線共用,謹防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內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發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不得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使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絲替代,室內照明用具保持問顧客用狀態。

  4、實驗室的電氣裝置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進行檢查。

  5、實驗室內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嚴禁吸菸。

  6、手上有水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裝置,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應電)。

  7、實驗室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裝置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8、機械裝置應裝設防護裝置或其他防護罩。

  9、電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0、如電氣裝置無接地設施,勿使用。以免產生感應電或漏電。

  11、作業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氣等,安全後方可鎖門。

  五、環境衛生

  1、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保持整潔。

  2、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在指定場所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須保持清潔。

  5、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6、養成良好衛生習慣,隨時撿拾地上垃圾,保持實驗室清潔。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5

  一、認真學習糧油檢化驗制度,嚴格按照《檢化驗人員崗位責任制》對出入庫的糧油進行檢驗。

  二、化驗室裝置、儀器要經常檢查、清潔和維護,擺放整齊,選擇合適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儀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時維護和校準,並做好記錄,對精密儀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要有記錄,確保測定資料的準確性。

  四、化驗裝置儀器要嚴格管理,不準外借,經領導同意外借的,交回時要認真檢查,即使校正校正後方能使用。

  五、儀器發生故障應採取措施維修,不能自己維修的,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處理,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損壞儀器裝置的照價賠償。

  六、玻璃儀器使用時要輕拿輕放,掌握一般的洗滌、乾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達90%以上,無辜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化驗室所用的'試劑、溶液,都要標明名稱、濃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確使用。

  八、化驗室各種記錄、單據必須正確書寫,對所出具的化驗結果,要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工整,有真實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記記錄都要有編號、頁數、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書寫,更改時在資料上畫線標明,不準隨意撕、隨意扔,按時整理、裝訂化驗單據,確保資料的安全性,否則按糧庫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根據糧情、品質檢驗制度認真對儲存的糧食進行常規檢驗,扦送的樣品,按照檢驗程式對原始樣品保留不少於3天,根據情況再做處理。

  十、再整個化驗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謀私利,不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樹立良好的形象。如有違反,一經發現查實後,按造成損失的金額給予處罰。

  十一、化驗室要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化驗室私自與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與化驗無關的事。

  十二、對違反本制度的,除另有處罰的外,均按糧庫有關制度處理。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6

  一、分析資料管理

  原始記錄是化驗室重要的需要儲存的資料,一般過程控制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三年。

  對原始記錄要求:

  1、要用圓珠筆或鋼筆在實驗的同時記錄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上,不應事後抄在本上。

  2、要詳盡、清楚、真實地記錄測定條件儀器、試劑、資料及操作人員。

  3、採用法定計量單位。資料應按測量儀器的有效讀位記錄,發現觀測失誤應註名。

  4、更改記錯資料的方法為在原資料上劃一條橫線表示消去,在旁邊另寫更正資料。

  5、資料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資料表達出來,必須保持原始資料應有的資訊。

  二、化驗室取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分析資料、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於抽查、複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消質量責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取樣管理要求

  1、取樣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2、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盛器。

  3、取樣完畢後,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籤,標籤內容包括:樣品名稱、來源、取樣日期和時間、取樣者等。

  4、採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變質和汙染。

  三)、留樣管理要求

  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儲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樣品。

  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後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詢。

  3、樣品保留量要根據樣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於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200mL;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過程控制分析樣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情況保留24小時。

  5、外購原材料、樣品保留四個月。

  6、成品樣品:保留四個月。

  7、樣品過儲存期後,根據其質量變壞程度觀察,並做出清理。如留樣期滿產品質量已交質,應作報廢處理。

  四)、留樣間管理要求

  1、留樣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保持留樣間衛生清潔,樣品室由化驗員管理。

  三、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資料,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過程及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式

  1.1、按規定要求採取樣品,並做好登記和標識。

  1.2、取樣作業,要執行《化驗室取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3、取樣後,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後,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並做好標識。

  1.4、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化學檢驗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溫溼度、時間等要密切注意,並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5、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等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資料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捨棄。

  1.6、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7、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必須使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記錄,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塗改、亂寫、亂畫和摺疊。當發生筆誤時,用“——”登出,並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槓,整項未發生時,應在此項欄內情況寫上“作廢”字樣。

  1.8、難關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兩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1.9、分析資料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後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必須由分析者本人填寫,確認無誤後,報告給部門負責人。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10、部門負責人接收到分析資料,經稽核確認無誤後(兩檢制),立即填寫檢驗報告單,成品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市場部,原料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原料部。部門負責人要對資料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質量記錄和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儲存3年。

  4、質量記錄在儲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溼、黴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式檔案的規定。

  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儀器的管理

  安放儀器的房間要符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五)、化學藥品管理

  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膠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3)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櫃中。

  (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於各類化驗室測定專案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汙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六)、化驗員崗位職責

  1、化驗員工作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嚴謹廉潔、切實把好原料產品質量關。

  2、負責至貨原材料抽樣,感觀檢驗。

  3、負責成品及原料的檢化驗工作。

  4、每批產品常規化驗專案。

  5、每批原料常規化驗專案按原料驗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6、化驗次數:原則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驗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驗兩次。

  7、每批次原料化驗及成品化驗原始記錄均載入檔案,並清晰可查。

  8、每天及時將化驗結果彙總後記入規定的檔案冊子,原則上每天生產出來的成品與入庫原料必須當天將結果化驗出來,並向部門經理彙報。

  9、所有化驗記錄不得隨意塗改,確有少量資料需要更正時,應將原資料劃上一橫,再在旁邊寫上正確的數九寒天,務必保持原資料清晰可辯。

  10、為了確保化驗的準確性,所有常用吸管須按實際需要,實行專管專用,不得隨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應標明使用物件。

  11、所有標準液配製原始記錄清晰可查,標準液標識清楚。

  12、化驗員應對自己的化驗結果負責,為此,必須在化驗記錄後標明化驗姓名。

  13、化驗員應對對自己的化驗結果有正確的認識,如果因特殊原因懷疑自己所做的化驗,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以防因此帶來質量事故。

  14、做好當日原料樣品與成品樣品的留樣工作,整齊堆放在樣品櫃中。

  15、觀察並記錄成品留樣觀察記錄。

  16、定期做原料產品質量月報表。

  17、保持化驗室清潔衛生,乾淨整潔、化驗結束時,務必將所有器具按規定要求清洗乾淨,化驗室工作平臺每天必須打掃一次,所有化驗器具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崗位規範:

  所屬部門品控部崗位名稱化驗員

  直屬上級品控部經理直屬下級

  職等取級管轄人數

  最相關崗位原料部內勤、值班經理、包裝工、品控員等

  管理範圍原料及產成品檢驗、樣品留存與提供等

  工作職責:

  1、及時準確地完成各種原材料、產成品的化學檢驗工作;

  2、做好化學檢驗原始記錄;

  3、做好各類樣品的留樣、並做好相應的原始記錄;

  4、及時填寫原材料、產品的檢驗單;

  5、負責客需樣品的提供。

  許可權範圍:

  1、原料、產成品的獨立檢驗生產;

  2、對檢驗結果的獨立判斷和記錄權;

  3、對檢驗樣品的儲存權和提供權;

  4、對測試裝置的維護保養權;

  5、對化驗室整潔的維護權;

  6、績效考核的申訴、合理化建議權;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7

  一、化驗室負責人對化驗室安全工作負責。

  二、化驗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三、化驗人員要熟悉儀器、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

  四、凡能產生刺激性、腐蝕性、有毒或異味氣體的操作,必須在通風櫃中進行。

  五、劇毒藥品實行專人保管,切勿觸及傷口或誤入口內。

  六、加熱易燃試劑時,必須用水浴、油浴、砂浴,嚴禁使用明火。

  七、凡使用過強腐蝕性、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應由操作者及時、親自洗淨。

  八、如檢驗工作確需動用明火時,要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九、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程。

  十、班前班後要檢查水、電、氣、門、窗,確保安全。

  十一、化驗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滅火知識。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8

  1、班長是化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在專業專工的領導下,把安全生產當作全班的頭等大事來抓。

  2、對化驗員要經常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結合班組每日開展的水汽、煤、油和脫硫分析化驗工作,認真開展安全活動,要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安全通報和安全簡報,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每項工作開工前,班長要交代清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並經常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糾正。

  4、要經常督促職工認真執行公司和專業對安全的各項要求以及安規中的各項規定。

  5、認真貫徹和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堅決杜絕事故障礙不安全事件得重複發生。

  6、班組按照規定要求,認真開展每週一次安全活動,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7、班長應及時加強同專業的聯絡,及時將廠裡的安全生產要求、精神及時傳達到班組每位職工。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三、化驗室工作職責

  1、執行品控部規定,對原輔材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資料,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裝置儀器,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四、化驗室環境要求

  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裝置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裝置、儀器的環境要求。

  五、試驗裝置、儀器的管理

  1、試驗裝置、儀器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2、試驗裝置、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裝置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3、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裝置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裝置、儀器。

  4、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六、檢驗工作程式

  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專案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資料,編制檢驗報告。

  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

  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儲存,流程樣品一般儲存30天,仲裁樣品儲存期限半年。

  8、檢驗形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儲存,定期歸檔。

  七、化驗人員安全生產規則

  1、化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化驗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瞭解儀器裝置的效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揮發有毒有害的藥品進行化驗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通風廚內操作。使用極毒藥品時,應注意防止中毒。

  3、化驗室的儀器、藥品的擺放是根據取用方便及性質合理佈置的,取用後必須放回原處,不得隨意亂放。

  4、禁止在化驗室內吸菸、進食。不得用實驗器皿盛放食物。離開化驗室前應用肥皂洗手。

  5、化驗室嚴禁喧譁打鬧,保持化驗室次序井然。工作時應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場所。進行危險性工作時要佩戴防護用具。化驗室內不得干與化驗無關的事。

  6、每天工作完畢時,應檢查電、水、氣、窗等後鎖門。

  7、化驗人員應具有安全用電,防火防暴滅火,預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識。

  加工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10

  1、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煤分析室,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必須穿工作服。

  2、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首先開啟空調進行恆溫,室內有試驗產生的有毒氣體和其它易燃、有毒藥劑,嚴禁煙火,禁止吸菸。

  3、禁止將飲食及其容器帶入煤分析室內,工作後要洗手。

  4、煤分析室實行定置管理,不得隨意將室內設施移動或挪做他用、更換,試驗用具應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應整齊清潔,不準存放其它與試驗無關的物質。

  6、非試驗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儀器及化學藥品。

  7、試驗人員工作時要嚴格試驗操作規程,藥品管理規定,化驗工作一般注意事項的有關規定,防止儀器損壞。

  8、試驗人員應熟悉煤分析室內所有試驗儀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試驗藥品、樣品的特性。

  9、煤分析儀器必須按照定期工作要求進行對照和校驗,保證儀器準確可靠。

  10、試驗人員不得與礦方人員接觸,不準洩露化驗資料,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不準礦方人員進入煤分析室。

  11、試驗中不慎將藥劑灑落到儀器、桌面、地面上應及時清理乾淨,試驗廢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試驗廢液應經過解毒處理合格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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