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堂陪餐管理制度(精選5篇)

幼兒園食堂陪餐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食堂陪餐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食堂陪餐管理制度1

  為確保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幼在食堂的飲食安全,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食堂必須建立領導輪流陪同幼兒就餐制度。

  2.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從業人員以外的領導或教師進行陪餐,確保當餐所提供的每一種飯菜都有領導或教師陪餐,並能聽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兒的意見,陪餐登記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3.陪餐人員應按照安排,隨同幼兒一起就餐,負責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幼兒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4.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員留長髮、戴首飾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②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5.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督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①土豆有發青、發芽現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漿未充分煮熟燒透的。

  ③飯菜質量較差,家長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兒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6.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立即向園長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幼兒進行跟蹤觀察。

  7.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幼兒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8.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園長報告,由幼兒園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9.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0.幼兒園園長每週應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幼兒園食堂陪餐管理制度2

  為確幼兒園飲食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保障師幼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制定本幼兒園陪餐制度。 幼兒園每天陪餐人員由一名領導和當天的'值日老師組成。幼兒園每學期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並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對陪餐過程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及時處置,對學生及家長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與食堂負責人溝通,嚴格落實幼兒園陪餐制度。 幼兒園陪餐制度要求:

  1、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1名負責人進行陪餐,每週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並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2、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負責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陪餐記錄包括日期和餐次,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等。陪餐記錄由陪餐人員在當次陪餐後詳細記錄。

  3、陪餐人員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立即指出,並監督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及時整改。

  4、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後果的,視情節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

  5、幼兒園陪餐制度實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費制。食堂每月根據食品成本進行核算後統一收取陪餐人員的陪餐費用。

  6、幼兒園食堂必須建立園長陪餐制度,保證幼兒園飲食的安全。

  7、園長應在幼兒進餐之前半小時試餐,後到幼兒就餐。園長試餐時負責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幼兒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8、園長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1)、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員戴首飾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2)、飯菜口味過淡或過鹹的;

  (3)、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9、園長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

  (1)、採購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凍食物或含有新增劑的食品;

  (2)、飯菜質量較差,家長反映突出的;

  (3)、其他危害幼兒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10、園長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幼兒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報給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11、園長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由幼兒園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12、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園長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3、學校校長長每週應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幼兒園食堂陪餐管理制度3

  一、學校建立領導或教師輪流陪同學生就餐制度,有陪餐人員安排表,以確保當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領導或教師陪餐。

  二、陪餐人員應按照安排,隨同學生一起就餐。負責對食品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三、陪餐人員要認真填寫《領導、教師陪餐記錄》,內容應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就餐秩序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人簽名等。陪餐記錄必須由陪餐人員在本次陪餐後詳細記載。

  四、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或停止,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時間過長的;

  二是食堂食品未採取防蠅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蠅嚴重汙染的;

  三是食堂製作涼拌菜、四季豆、野生菌;四是食品有發黴變質等感官問題的;

  五是食品有明顯的口味異常;

  六是食品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七是其他危害學生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五、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六、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存在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七、食堂工作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幼兒園食堂陪餐管理制度4

  1、學校實行陪餐制,至少有兩位以上領導及全體班主任每天按時到食堂或學生就餐地點陪餐。

  2、陪餐領導要及時主動了解學生情況,及時反饋學生意見,收集對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報告學校以便及時改進。

  3、領導要熟悉每餐的菜譜,併為學校食堂獻計獻策,改善學生生活。

  4、領導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登記,及時填寫當天日誌。

  5、領導與班主任確有困難需請假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領導,以便調整。

  6、領導當天要檢查食堂是否嚴格執行原料購進驗收登記、物品索證索票、飯菜留樣等管理規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領導必須提前30分鐘進入食堂或學生就餐地點,首先檢查食品衛生,然後檢查飯菜質量,檢查時採取一看,二聞,三嘗的工作流程,所嘗飯菜必須與學生飯菜完全一樣,確定無任何問題學生方可食用,同時做好記錄。

  8、陪餐人員檢查、食用10分鐘後無不良反應,應在登記表中認真填寫情況記載,並簽好姓名和時間。若有不適情況反應,迅速上報學校主管領導或校長,同時抽食堂工作人員,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經學校安排,其他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或學生就餐地點陪餐。

  幼兒園食堂陪餐管理制度5

  為全面規範食堂日常管理,提高食堂飯菜質量,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水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省、縣局等有關食品安全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正常就餐時,學校安排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輪流陪同學生就餐,每天2人次。

  二、陪餐人員包括校長、副校長、主任、班主任及老師,其中校長每學期不少於10次。

  三、陪餐人員一定要和學生一起排隊盛飯、領菜,並與學生同區域就餐;陪餐人員的餐費在學期末一次性結算。

  四、陪餐人員要對當天所吃的飯菜(從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對食堂當天食品安全有關情況進行監督;對就餐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記錄。

  五、陪餐人員陪餐後要做好登記並簽名,《陪餐記錄表》、《陪餐人員安排表》與《領導值班表》放在一起。

  六、陪餐人員就餐後如果自己發生頭暈、嘔吐、腹瀉等症狀,或發現部分(不是個別)同區域就餐的學生出現頭暈、嘔吐、腹瀉等症狀,馬上報告學校,學校立即啟動《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七、陪餐人員當天因公事外出不能陪餐的,可與其他陪餐人員聯絡自行調換陪餐時間。

  八、學校將《陪餐人員安排表》、《陪餐記錄表》在校園網、簽到室公示欄、食堂等明顯位置進行定期公佈。

  九、本制度從20XX年11月10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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