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通用7篇)

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1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專案部對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現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工[20xx]122號文“關於進一步加強送變電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專案部的施工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 1 條 嚴格分包工程的施工範圍和對分包方資質的要求

  1、 嚴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範圍,變電工程的主要裝置安裝、除錯等專案分包,分包方應該具備相應電壓等級的施工資質。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勞務分包。

  2、 送變電工程的勞務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須具備“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築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3、 變電工程的主控樓等建築專案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4、 送變電工程的基礎和土建工程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第 2 條 嚴格對分包方安全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 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3、 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 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 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 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條 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 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後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並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專案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 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 公司作為送變電工程施工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安全、質量等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 4 條 嚴格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 公司、分公司或工程專案部(簡稱發包方)招用分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時(簡稱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請並填寫“供方安全資格審查表”,由發包方有關職能部門會同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其資質。未經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專案部下屬的工地等不得越權自行招用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

  2、 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於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安全、質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繼續使用。

  3、 發包方對承建專案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並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稽核。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 在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發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全責。

  5、 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發包方負責,並按施工技術措施編制、稽核、批准和交底的有關程式執行。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仍應由發包方負責並按技術措施編制的.有關程式嚴格執行。

  6、 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應指派有事業心、有責任感、技術熟練、有較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技工擔任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並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工器具的配置、現場佈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發包方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 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發包方對分包單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檢驗合格情況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勞務分包中勞務人員的安全用具必須由發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原則上由發包方提供或租賃。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須提供經檢查試驗合格的證明資料,並經發包方稽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8、 發包方應加強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要有針對性,注重實效,並能滿足施工中應具有的安全和技術素質要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並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考試成績應由發包方登記造冊。

  9、 發包方應監督分包方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註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10、 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並經抽考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並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

  11、 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專案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後執行,並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因無安全施工措施而發生事故,發包方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12、 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發包方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的管理規定,服從發包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發包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2

  一、服務態度

  1、服務時做到禮貌、謙和、熱情,來有迎聲、去有送聲。提倡講普通話,做到語氣誠懇、語音清晰、有問必答、百問不厭。

  2、耐心聽取客戶意見,工作有過失應及時更正並主動向客戶道歉;遇有客戶提出不合理要求時,應向客戶委婉說明,不可與客戶發生爭執。主動為行動不便的客戶提供照顧和幫助。

  二、服務作風

  1、不準違規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不準違反政府部門批准的收費專案和標準向客戶收費。

  3、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不準違反業務辦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戶重複往返。

  5、不準違反首問負責制,推諉、搪塞、怠慢客戶。

  6、不準對外洩露客戶個人資訊及商業秘密。

  7、不準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後上崗。

  8、不準營業視窗擅自離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不準接受客戶吃請和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10、不準利用崗位與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服務效能

  1、供電方案答覆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2、裝表接電期限:受電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後,居民客戶3個工作日內送電,非居民客戶5個工作日內送電。

  3、辦理居民客戶收費業務時間一般每件不超過5分鐘;辦理業務時間一般每件不超過20分鐘。

  4、受理客戶計費電能表校驗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結果。客戶提出抄表資料異常後,7個工作日核心實並答覆。

  5、受理客戶投訴後,1個工作日內聯絡客戶,7個工作日內答覆處理意見。

  6、向客戶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繳納電費方式。

  7、為客戶提供用電申請辦理程序、電費賬單、科學用電等資訊諮詢服務;提供電力法規、供用電業務等政策及技術諮詢服務。

  四、服務評價

  1、設定評價器或意見簿,聘請社會行風監督員,廣泛徵集和認真聽取客戶意見建議。

  2、對客戶的故障報修、高壓業擴報裝、投訴、舉報等做到100%跟蹤回訪,開展滿意度調查。

  3、設立“95598”供電客戶服務熱線、供電服務網站,24小時受理客戶諮詢查詢、故障報修、投訴舉報等服務需求。

  4、接受電話、傳真、信函等投訴舉報。

  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3

  為加強倉庫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 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倉庫;

  2. 不得在倉庫內吸菸,做好防火、防潮、防盜、防塵工作,以確保貨物安全;

  3、倉管員應對倉庫的儲備情況熟悉掌握,如有儲備不足要及時報告給專職文員;

  4、嚴格按配送公司劃分為合格品存放區,不合格品存放區;做到產品的有序擺放;

  5、根據訂貨單以及對方的送貨單查驗貨物,如有差異應及時反映給專職文員,如無誤填寫入庫單;

  6、貨物發放嚴格執行先進先出;每星期檢查一次分庫庫存報表餘額,以便調劑發貨;

  7、根據文員的發貨單,先開單、後發貨,仔細檢查所發產品的數量、型號用專用膠帶打包並貼好貨運面單;並填好發貨記錄單;

  8、倉庫嚴格按單出庫,如有不符,倉庫與配送點核實後必須即時辦理補單、補貨手續;

  9、不論什麼情況,配送點必須按總倉出庫單入庫,遇貨運公司丟失貨物,倉庫應及時與貨運公司聯絡,確認後將所丟失的貨物另行出庫補給配送點;

  10、每天做好庫存日報表後必須核對庫存,確保帳實相符;如有不符必須當日查清;

  11、報表準確性由經理核查;

  12、每月26號盤點一次,由經理安排專人進行實地盤點;

  13、訂單要求每天發出,遇不發單時倉庫必須通知配送點。每星期六為盤點日;

  14、如貨物丟失,按貨物零售價的70%由倉管員賠償;

  15、單據、報表按月封箱儲存半年;

  16、統一的退貨地址:。

  17、倉管員如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報告經理,經公司同意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辭職。

  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4

  一、工作時間

  辦公部門: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產部門:以臨時通知為準,確保正常生產。

  二、全體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因公離開崗位的,應向上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才能離開。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情形,依有關規定處理。(詳見六、七條)

  三、各部門的考勤表必須由部門經理親自對本部門的員工記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及分管副總經理簽名,再送財務部,財務部按考勤表執行計發工資及獎金。

  四、凡請病假者,應持有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或診病發票等有效憑據,在看病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級主管核實。凡請事假者,要寫書面請假條。請假為半天的,由部門經理稽核批准;請假天數超過一天(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核實並上交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員請假要經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批准;以上人員必須辦理相應請假手續,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五、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一天,如當週不休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享有調休的權利,未經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給予補休,超出8小時屬加班時間(以考勤卡記錄時間為準)加班時間給予補休或調休。衝抵後工時累計統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時給予加班工資。

  六、遲到、早退(離崗4小時以內的)一次扣20元,離崗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早退三次的計一次曠工,曠工一次扣50元。

  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予以除名處理。

  八、休息休假

  (1)員工按照排班安排,每週休息1天。連續生產時,按生產需要合理安排輪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3日)三天

  d、國慶節(10月1—3日)三天

  e、婦女節(只限於女員工)(3月8日)一天按國家規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員和值班人員除外。

  (3)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

  a、事假:事假期間不得計算相應薪資。

  b、病假:須提供公立醫院醫生證明給予請假,不計薪資和獎金。

  c、婚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假為3天(須提供結婚證)婚假期間薪資照發。

  d、產假:女員工達到國家生育年齡,給予90天產假(請產假時須附準生證明)計發底薪。

  e、喪假:遇員工直系親屬亡故者,給予帶薪喪假3天(須提供死亡證明資料)。

  f、工傷假:因工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經公立醫院醫生證明須請病假的計發薪資。

  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5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6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託)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於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籤批後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准後,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准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籤批後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透過部門經理籤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電力設計公司管理制度7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6.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員工考勤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休息為法定節假日。

  3.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遲到:9:10未到者一律按遲到處罰。當日在12點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資。在12點之後到公司者,扣除當天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5.請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每月1天帶薪休息);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部門經理請病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每月1天帶薪休息);其他請假(如婚假等)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

  6.請假內的薪酬,依下列規定支給:?請假未超過規定天數或經批准延長請假時間者,其請假期間內薪酬照發。?逾期過後,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扣除當月當日工資,扣除工資=逾期天數×當日工資。

  7.曠工:早上10:00之前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按曠工處理,每次罰金100元。當月累計曠工超過三次者,無基本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8.參考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部門經理請示後方可離開公司。

  9.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加班費標準:為20元/小時;調休:累計加班時間10小時可調休一天。

  10.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三、薪酬績效與晉升

  1.薪酬計算:基本工資+話費補貼+工齡工資+車輛使用補貼+績效工資經理基本工資:

  部門員工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計算:參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實際績效為準。

  3.公司以任人唯賢、唯能、唯績為原則,個人的成長和進步對於公司是很重要的,因為公司的未來取決於每一位員工的成功。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工作勤奮、業績突出者提供晉升機會。

  四、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每個部門負責一個月的值日工作(詳見值日表)。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個人工作區內設施自己負責關閉,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等應該關閉的設施。

  5、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3.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4.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5.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規定

  1.員工入職後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2.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3.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4.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5.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部門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並分配到各部門(清單詳見後附表格),超出配額之外的物品填寫領用登記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門經理將本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綜合部專門負責人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綜合部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統一配發辦公物品。

  九、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綜合部申請做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蹟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洩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於年終考評後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週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後方可休假)及20xx元的一次性旅遊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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