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通用15篇)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通用1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1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後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後必須寫出事故報告,並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後,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譁,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範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後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並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2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每月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對各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處理辦法與意見,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派查出的問題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幼兒園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動”,舉辦一次安全教育知識培訓講座等相關的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升旗儀式、班會、廣播、網路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家長會,建立學校、社群、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路。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每學期組織全園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練。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利用一日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幼兒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重視自由活動管理,杜絕安全隱患,全體教師要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抓好幼兒的安全,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班級活動場地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班主任經常性的對幼兒強化安全意識,進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動態,多引導、多跟班、多觀察,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將安全教育貫穿於一日活動中。

  5、在進行戶外體鍛活動前,要仔細檢查各類器材的安全狀況,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的問題立即彙報,並停止活動,嚴防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3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誰組織誰負責。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九、幼兒廁所、洗手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十、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十一、靜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十二、取暖裝置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裝置,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鑑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爐子周圍不可置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十三、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幹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並有值班記錄。

  十五、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十六、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十七、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4

  1、外出看電影及春遊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釦、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燻、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誌,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6、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7、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傷人。

  8、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9、在園內不私自使用電器用具,錄音機用好切斷電源。

  10、外出活動隨手關燈、關電扇、關水龍頭,錄音機平時鎖在櫥內。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5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為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衛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汙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裝置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鉤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8)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6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控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髒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裡;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於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裝置、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並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後,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檢視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7

  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裝置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裝置,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並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8

  為認真貫徹和落實教育部有關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實保障學前教育兒童的生命安全,現結合本園教育的發展實際,特制訂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並要求嚴格按照執行。

  1、加強安全制度建設,提高依法管理意識

  學齡前兒童的安全和健康是關係到千家萬戶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確保兒童安全健康發展是幼兒園應盡責任。因此,我們一定要從保護兒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實重視幼兒園的安全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加強管理。

  (1)加強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網路,有目的的制訂和修改安全工作制度,層層落實安全工作。

  (2)在實行園長安全工作責任制的同時,進一步落實專人具體負責兒童的安全工作,各條線各部門簽定並履行安全工作責任書。

  (3)加強相關業務的學習,提高各崗位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職責。

  (4)加強安全工作的監督與檢查,經常性對園內場地、設施以及人員等方面的安全進行檢查與瞭解,及時把握安全工作態勢,發現不安全隱患,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燃。

  (5)將安全工作作為教師師德考核的標準之一,同時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園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範圍內,根據工作的優劣,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處罰。

  2、創設一個安全、健康的發展環境

  (1)積極籌措資金,定期維護園舍設施,為幼兒園實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嚴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職資格要求、身心健康的工作人員。

  (3)嚴格執行衛生安全消毒制度,每週對幼兒的玩教具按要求進行清洗、消毒,每週為幼兒曬被褥等。

  (4)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製作玩教具,注意各類環境創設的安全性。

  (5)加強食堂飲食衛生安全的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6)加強衛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兒每天晨檢率達100%。定期為幼兒進行健康檢查並作好記錄。

  (7)加強幼兒在園服用藥品管理,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確保服藥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生。

  (8)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嚴格執行交通法規及園內製訂的有關規定,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9)建立班級安全責任制,切實做好班級日常活動、飲食、衛生安全工作。

  3、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1)積極利用幼兒園小廣播、黑板報、家教之窗、保健宣傳欄等途徑進行衛生安全宣傳與教育,努力提高師生、家長的安全意識。

  (2)創設有關安全教育的活動環境,結合一日活動各環節,對幼兒進行衛生安全教育並開展相關的活動,使幼兒掌握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提高幼兒的保護能力。

  (3)在活動中滲透有關的安全知識,讓幼兒知道110、120、119緊急呼叫電話的號碼和用途,遇到緊急情況,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積累有關安全教育的資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學性。

  (5)做好活動室,走廊和廁所等防滑措施。

  (6)加強進餐事物的溫度處理及幼兒正確的進餐方法。

  (7)加強危險物和藥物的安全處理。

  (8)做好接送卡的發放和交換班工作。加強過渡管理,充分幼兒活動內容,減少和避免幼兒攻擊性的行為的發生。

  (9)提示幼兒不在門邊玩,不把手放在門縫裡。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9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確保國家(園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日;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教管中心領導批准、園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鎮政府和教育局。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10

  一、安全保衛小組負責全園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每逢節假日前對全園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二、來客需登記,凡推銷、聯絡業務人員經同意後方可人內。

  三、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四、本園宿舍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五、重視安全裝置的使用,每學期檢査一次滅火器材的放置情景,按期更換,保證效能。有關人員及值班人員瞭解滅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便於取用。

  六、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門衛要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開。

  七、使用電器、機械裝置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八、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水龍頭、電燈、空調、錄音機、洗衣機、電視機、天燃氣等,檢査完畢後將門窗鎖好,下班後安全保衛負責人要對全園進行一次巡視,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九、一切消毒、藥物專人管理,幼兒帶藥到幼兒園,要求家長必須親自交到教師手中,並寫清姓名、用法、用量、時間,給孩子服藥要核實準確,並要求家長簽字。

  十、園內出現安全事故後,要追究職責,根據情節輕重、職責大小給予不一樣處罰。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11

  為保證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學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層層簽定安全協議書,及時從細、從嚴、從快處理各項事故隱患,杜絕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一、落實層層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1、學校內部安全責任人應向校長負責,做到全面指導,細緻檢查,及時整改工作。

  2、各類各室責任人應向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到安全隱患上報及時,整改及時。

  二、檢查時間:

  1、每學期初、中、期中,各類項檢查一次。

  2、其它專案檢查如鍋爐房,取暖前檢查維修,停暖後檢查維修。

  3、突發檢查,隨上級安排進行。

  三、檢查實行責任制:

  1、各類各室責任人必須時時檢查室內器械,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不得隱而不報。

  2、學校檢查責任人,在檢查時必須認真、細緻、從快徹底,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不得馬虎,不得隱而不報。

  3、學校建立安全臺帳,將安全檢查的時間內出現的問題,發現的隱患、整改效果一一記錄入檔,以備後查。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12

  1、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幼兒生病需帶藥時,家長只帶幼兒當天中午一次藥量並在家中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

  2、帶藥來園時必須由家長親自填寫寄藥登記表並簽名,由幼兒將藥交給保健醫生,由保健醫生統一給幼兒服用。

  3、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學園不收不喂。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必須經保健醫生檢查登記後,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生活老師交接並簽字,生活老師將藥放到班級醫藥箱妥善管理。

  5、保健醫生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並嚴格按劑量服用。服用後的藥袋請生活老師放在醫藥箱保管2天后處理。

  6、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餘時請家長務必於當天下午接幼兒時一同帶回。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13

  一、檢查要求:

  1、各項活動均以孩子為中心,工作人員注視幼兒各項活動。

  2、注意園舍、活動場地、活動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避免觸電:檢查線路、插座、接線板的擺放。

  避免砸傷:檢查各類物品的擺放。

  避免摔傷:檢查教師組織幼兒活動時的情況。

  避免燙傷:檢查飲用水溫、飯菜的溫度,以及這些物品的擺放是否規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並作好記錄。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吃藥時仔細核對,有毒物品專人管理,並嚴禁放在幼兒易,接觸部位。各種消毒藥品、幼兒藥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師負責。

  4、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丟失幼兒。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

  (2)接送時間:來園7:30~8:30時

  離園16:00~17:00時

  (3)要求家長按接送時間接送幼兒。

  (4)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負責,總之接送人員必須穩定,接送人員必須是幼兒認識的。如有特殊情況請人代領,必須事先請幼兒帶條或與本班老師聯絡。

  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到定人、定時、定期,並有專人負責檢查。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向昌秀

  分管組長:馬海燕

  組員:陳愛華魏海枚姚澤娟向蘭芳習靜習文學

  2、檢查時間:每週一次小檢查,每月一次大檢查。

  3、專人負責:值周老師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師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14

  一、安全巡視保安人員應服從領導管理,認真維護幼兒園安全。

  二、準時上崗,穿戴規範,認真履行職責。

  三、定時、定點巡邏和不定時、不定點巡邏相結合。

  四、巡邏檢查應堅持全面巡查和重點部位詳查相結合的原則,必查部位:

  1、幼兒園整體情況;

  2、圍牆及周邊情況;

  3、辦公樓、教學樓、食堂及周邊等情況;

  4、消防設施、報警裝置。

  五、巡視時,每次應在監控探頭下露面,並記下時間,以備檢查。

  六、發現安全隱患和突發事件,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並記錄,必要時應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發現異常人員,應問清身份,進行勸導並記錄。

  幼兒園防侵害安全制度 篇15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幼兒園分管安全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30日前,書面向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打報告說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4、值班人員要向幼兒園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以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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