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通用9篇)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通用9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通用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
一、對上級調撥和學校自購的電教裝置及時驗收入庫,認真記好實物總帳,明細帳、報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科學合理地擺放好儀器櫥中各種電教軟、硬體。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做好各種器材的分類、編號。
三、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及時做好電教裝置的發放、歸還工作,嚴格履行借用手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建立電教資料檔案對上級主管機關各種檔案、通知和本校電教實驗資料、經驗總結、電教論文、自制燈片、錄音等要分類編號,妥善保管。
五、教學投影儀、錄音機、投影片下發到班級後,由各班班主任負責管理,學校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情況列入學各人年級考核評估。
六、電教儀器室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風乾燥,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腐、防塵、防磁、防震。
七、每年認真進行一次盤點清查工作及時添制,維修有關電教裝置。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2
1、要規範裝置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裝置應科學分類,根據裝置不同型別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裝置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習電教裝置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他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裝置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訊息或淫穢錄音和錄影。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裝置,並作好保養工作。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裝置效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裝置損壞丟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效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裝置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裝置,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簽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裝置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裝置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裝置。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3
1.學校所有電教裝置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購入後,經驗收後登記入帳,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
2.學校各部門借用相關電教裝置時,履行相關借用手續方能借出,借出後的裝置由借用人負責保管和使用,電教員有跟蹤監督管理的責任。
3.班級的投影機、影片展臺、計算機等電教裝置,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管理,班主任負有主要管理職責,在班級變動時做好交接工作,電教員應定期對班級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4.在每學期教育教學活動中,電教員應定期檢查裝置的使用保管情況,發現裝置故障應及時組織維修,發現管理漏洞應及時督促改正。
5.對電教裝置每學期應進行全面維護保養一次,保證裝置完好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6.電教員應幫助任課教師學習掌握各種電教裝置的使用常識和方法,保證裝置正常使用減少故障的出現。
7.各班級應確定一名電教協管員,經電教部門培訓後,協助班主任管理電教裝置的日常使用,電教協管員還要在班級的電教裝置出現故障時,及時向試驗電教處報告。
8、學校的電教裝置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由學校統一修理,對非正常使用出現的裝置損壞,根據情況有責任人負責賠償。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4
一、領借電教儀器時,須與電教保管員當面檢驗儀器質量,對儀器本身的質量情況作好記載。
二、借出時,要填好儀器名稱、型號、借出時間、借者姓名、儀器完好程度。
三、凡領借儀器,要細心保管,放置安全,防塵、防潮、防曬、防磁化,搬動時忌碰撞。計算機、投影機、電視機、放像機、收錄機等裝置不能帶回家使用。
四、使用儀器要遵守操作規程,不能顛倒使用順序。
五、投影儀要放置櫃中,平面鏡要關閉。電教櫃要放正,每天抹去外部灰塵。收錄機、電視機等要有罩布或置於包裝盒、櫃中。
六、要定期清洗灰塵,錄音機磁頭要經常清擦。保持音質清晰。
七、銀幕要掛正,注意保持清潔,不得損壞,有灰塵不得用溼抹布擦。
八、儀器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九、凡屬違犯操作規程、粗心或使用不當引起的損壞,均由領用者負責修理好或賠償。
十、學期結束必須及時歸還,歸還時由電教保管員當面檢驗其質量,有損壞者照價賠償或修理,並做好記錄。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5
為了保證全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電教裝置的利用率,特制訂電教裝置的管理制度:
1、普通教室電教裝置是學校開展電化教學的主要工具,不得用於其它活動,未經學校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拆卸任何電教裝置,更不準擅自把裝置拿出教室外使用。
2、任課教師應熟練掌握各種電教裝置使用方法,使用前認真檢查裝置的完好程度。使用時嚴格按操作規範操作,時刻注意裝置工作情況,如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電教管理人員處理。使用後,應按操作規定依次關閉裝置,整理好裝置並填寫好班級電教裝置使用記錄。
3、要注意電教裝置的.音量、光線、色彩、角度適中,保重學生身體健康,把對臨近班級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4、各班班主任為本班電教裝置的第一責任人,有責任有義務管理好本班電教裝置,教育學生自覺維護班級電教裝置,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
5、每班指定一名責任心強、能夠熟練掌握電教裝置操作的同學擔任班級電教管理員,負責管理、維護電教裝置,並協助教師上好電教課。
6、對裝置定期清潔,清潔時要用乾燥的軟巾輕輕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塵,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劃傷螢幕;切忌用溼巾清潔,預防短路。投影機屬貴重裝置,需專業人員進行維護。
7、因違章操作造成損壞及不良影響者要照章賠償。
8、多媒體教室應保持環境清潔,嚴禁在室內吐痰、吸菸、亂扔雜物等。定期做好裝置的保養,如有問題,應及時修理,保證每臺裝置處在良好狀態。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6
為了使多媒體裝置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加強責任心,特制定以下管理意見:
1.教室電教裝置是學校開展電化教學的主要工具,不得用於其它活動,未經學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拆卸任何電教裝置,更不準擅自把裝置拿出教室外使用。
2.班級電教裝置管理實行層層負責制,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班班主任為本班電教裝置的第一責任人,有責任有義務管理好本班電教裝置,教育學生自覺維護班級電教裝置,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各班設專職電教管理員一人(從班幹部中產生),負責本班多媒體裝置的日常看護和清潔,杜絕其他同學使用。
3.對裝置定期清潔,清潔時要用乾燥的軟巾輕輕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塵,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劃傷螢幕;切忌用溼巾清潔,預防短路(一週一次)。
4.教室應每天保持環境清潔,嚴禁在室內吐痰、吸菸、亂扔雜物等。定期做好裝置的保養,如有問題,應及時修理,保證每臺裝置處在良好狀態。(放電腦插座的講桌櫃嚴禁放任何物品,講桌不得移位)
5.多媒體裝置僅供任課教師教學使用,嚴禁播放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娛樂性、黃色淫穢的音像製品。
6.教師如需在教室計算機上安裝軟體,須經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安裝,不得擅自在計算機上安裝和解除安裝軟體,嚴禁隨意拆卸裝置,杜絕學生非法操作裝置。
7.任課老師在使用前做好一切檢查、準備工作,可在使用前五分鐘開機,課後任課老師關閉所有多媒體教學裝置(如下一節課有人使用,可以不關機),使用時嚴格按操作規範操作,時刻注意裝置工作情況,如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電教管理人員處理。使用後,應按操作規定依次正常關閉計算機等多媒體裝置,嚴禁直接關閉總電源,並認真填寫《班級電教裝置使用情況記錄表》。
8.在有老師上課的情況下,其他任何人不得利用多媒體裝置製作課件或辦其他事宜,等到下課時方能繼續使用,以免影響他人的正常教學。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7
1.常規電教裝置包括投影儀、銀幕、投影架、幻燈機、無線話筒擴音裝置等,主要用於課堂教學第一線。
2.凡上課需借用投影儀、無線話筒等常規電教裝置,需有任課教師出面或書面委託學生班長前來電教中心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3.上課借用的電教裝置,可有教師或教師指定學生負責管理。若裝置出現問題,應及時與電教中心聯絡,電教中心應更換裝置或派人及時檢修,以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4.借用的裝置使用完畢,應及時將裝置歸還電教中心,辦理歸還手續。不得將裝置截留或私自轉借他人。
5.借出的裝置如出現人為的損壞或丟失,應上報主管部門。並根據具體情況核定賠償,嚴重者作出通報批評。
6.學院電教中心常規裝置通常只供給日常教學使用。凡其它方面如講座、報告會等需要借用,需事先前來聯絡,視可能給予解決。
7.教室中的常規電教裝置,未經電教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改變放置教室。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給予責任人必要的處罰。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8
1、電教裝置及電教教材、資料是提高教育教材質量的重要物質條件,全體教職工要樹立“以校為家,愛護電教器材、資料”的思想,管好、用好電教裝置、資料是每個教職工應有的責任。
2、借用時,借用人要檢查試用,確定器材或資料無損壞再借走。若是不影響使用效果的破損應在借條上註明。
3、因責任心不強保管不善或不按規程操作,造成損壞的,要追究責任。可修復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維修費用;不能修復的、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4、對於不易買到的電教器材,在使用過程中造成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的,應按原價2-5倍賠償。
5、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意外造成損壞或丟失的,上報學校,經學校研究同意後,可免於賠償。
6、由於器材老化而造成的損壞,請使用人及時填寫器材彙報單,交電教中心,確保機件及時更換,不在賠償之列。維修要有記錄。
7、凡損壞、丟失的裝置、資料,應按報損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並及時登記入帳。
8、對於易耗品,如製作電教教材用的膠片、水彩筆、顏料水、空白光碟、軟盤、錄音帶等屬於消耗性損壞的,不予賠償,但需報請分管主任簽字批准。
9、有意損壞裝置、工具、材料和故意浪費者,應照價賠償,並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
10、凡不按規定、違反操作規程或粗心大意、翫忽職守等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要及時查明原因,並根據學校財物管理規定賠償。
11、裝置的意外損壞(如火災、被盜等),應查明事故原因,並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處理辦法。
12、分管校長、分管主任應經常檢查電教裝置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3、有關賠償手續均由總務處辦理,電教中心做好記錄。
學院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9
1、電教裝置、器材由專人管理,健全電教裝置帳目,根據不同裝置分類編號入冊,做到帳物相符。
2、所有電教裝置入櫥存放,陳列有序,保持整潔、防潮防黴。
3、管理人員要對某些器材要按技術規程定期進行功能檢查、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嚴格執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凡借用裝置者須辦理借用手續,並按時驗收歸還。所有電教裝置,只能用於教育教學,不得挪作它用。
4、嚴格執行賠償制度。所有電教裝置如因使用人員使用不當,保管不善或者用於非教育教學活動而致損壞者,一律由使用人員按價賠償。
5、嚴禁任何人員將電教裝置用於接收、散佈謠言和小道訊息;嚴禁錄製、播放淫穢錄音、錄影。
6、外單位借用電教裝置必須經分管電教的教務處負責人批准,並報分管校長同意後方可外借。
7、加強電教裝置存放處的安全防範。及時檢查電源、關鎖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