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學員管理制度

駕校學員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駕校學員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駕校學員管理制度1

  一、學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員必須按教學大綱完成培訓學時,如實填寫培訓記錄、教學日誌。

  2、訓練中不得私自駕駛訓練車輛,遵守安全操作要領,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參加操作訓練。

  3、訓練期間不準宴請公司人員,也不準向其送禮。

  4、積極提出在教學中、服務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學員學習管理

  1、學員到公司報名填寫學員登記表,交納培訓費後方可參加科目一理論學習。

  2、學員中途退學,經公司領導批准後,退還剩餘培訓費。

  3、學員違反規定被勸其退學的,退還剩餘的培訓費;被勒令退學的不退還培訓費。

  4、學員在培訓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被處徒刑的,學籍自動取消。

  5、學員取得結業證後,即已經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培訓內容,學習期滿。

  三、學員檔案管理

  1、公司教務科負責建立學員的文字和電子檔案。

  2、檔案內容包括學員登記表、培訓記錄、教學日誌、結業證書。

  3、學員檔案保留時間不少於4年。

駕校學員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學員要按照招生簡章的要求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要嚴格服從校方管理,自覺遵守法紀、團結互助、努力學習,爭做優秀學員。

  第二章 招生管理規定

  第一節報名要求

  1、參加學習的同志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思想進步,作風正派。

  2、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不準留長髮,汙言穢語。講究精神文明,違者取消學習資格。

  3、身體條件:年齡在18—50週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55米以上,視力勻為0.7以上,無色盲、聽力、肺、血壓、心臟均正常,無防礙駕駛汽車的其它疾病和殘疾。

  4、手續:凡符合以上條件要求學習的同志,必須持商丘市本人身份證方可報名。

  5、學校辦學宗旨:誠信永恆、追求卓越。努力為社會輸出合格的汽車駕駛人才。

  第二節 報名程式

  1、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處交納租賃費和培訓費。

  2、到城信大夏交納考務費。

  3、到學校登記、建檔,領取有關學習用品。

  第三章 食宿管理規定

  第一節

  住宿管理規定

  1、學員在校住宿期間應遵守學校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2、學員在校住宿期間要愛護學校的一切公共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3、學員須持卡住宿,不得隨便安排無卡人員住宿;

  4、學員到住宿登記處按規定交納押金,憑押金條到所住宿樓層服務處領取被褥、臉盆等。被褥按號使用,未經同意,不得隨便更換,否則,違規一次罰款人民幣20元。

  5、愛護公物、衛生,不要隨地吐痰,果皮、碎紙等雜物要投放在走廊垃圾箱內。

  6、不準在室內做飯、飲酒、吸菸。不準在走廊、樓道、門窗晾曬衣物和鞋襪。

  7、學員要妥善保管鑰匙,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8、每晚10點息燈入睡,杜絕夜間長明燈。

  9、學員如有問題,可找樓層服務員及值班員詢問處理。

  第二節就餐管理規定

  1、學校為學員提供就餐條件,生活費自理。

  2、學員應先到食堂購買餐卡後,憑卡排隊就餐。

  第三節 交接管理規定

  1、每期學員畢業離校前,應將借用的被子、褥子、草墊、臉盆、水瓶等物品如數上交。

  2、所交物品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損失。

  3、物品交清後,讓保管員在押金收據上簽字後到財務科退回押金。

  第四節 清點管理規定

  每個學員在畢業離校前,都應對自己所帶物品進行一次清點。如果有借用別人的錢物應自覺主動歸還。

  本守則所有規定,學員都應自覺執行並給予積極配合。

  第四章 培訓管理規定

  第一節 學員守則

  1、學員到校後要服從管理,自覺遵守法紀,努力學習,爭當優秀學員。

  2、尊敬領導和教練,團結學員、互相幫助。

  3、愛護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如有違犯,輕者給予大會批評,並給予50—200元罰款,重者開除學籍,學校概不退款。

  5、在訓練期間,遵照學校規定,積極配合教練訓練。不經批准不許擅自上車和動用教學儀器裝置,違者對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本人負責和賠償。

  6、對自帶的錢物要加強保管,防止被盜和丟失。

  7、學員在校學習期間,要遵紀守法,如果發現有賭博、偷盜、嫖.娼等違法亂紀行為的,學校給予停駛,並罰款200—500元,情節嚴重的開除學籍,交司法部門處理。校方概不退款。

  8、理論學習時認真聽講,做好筆記,按時完成作業,不許交頭接耳,不準在教室內抽菸。

  9、要自覺抵制教練員的不良行為,發現教練員違犯教練員紀律時,要及時向校方報告。

  第二節 訓練管理規定

  一、學員入校後,必須按照學校指定的教練員、教練車,佩戴學員證上車訓練,否則,不準參加培訓。

  二、學員在訓練過程中,必須嚴格操作規程,聽從教練員的管理、指揮。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三、在道路訓練中,不管任何情況下,學員絕對不準單獨駕駛車輛,必須有教練員在座,否則,後果自負。

  四、要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尊敬教練,團結同學,在訓練中按次序輪流上車訓練,不爭不搶,不準打架鬥毆,不準以強凌弱,不準打鬧嬉戲、不準攀爬車輛,維護好訓練場的秩序,確保安全。

  五、學員在訓練期間,不準飲酒,不準穿拖鞋、高跟鞋,不準吸菸,否則教練有權停止其訓練。

  六、樹立良好學風,要勤學苦練,好學多問,戒驕戒躁,虛心向教練及學友請教,出色完成各課學習專案,爭做合格駕駛員。

  七、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領導管理,愛護公物,保持車輛的清潔,積極協助教練員維修、保養車輛,確保車輛的完好執行。

  八、在校住宿學員,要在值班教練和代班領導的領導下,自覺遵守住宿制度,配合服務人員,保持宿舍的清潔衛生。

  第三節 請銷假管理規定

  1、不準無故遲到和早退,沒有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2、如果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學習的應逐級請假(先給教練員請假、教練員再報請教研室批准後,請假方可生效),歸隊後及時銷假。

  3、如果因學員經常請假和曠課,不能保證學習時間或學習不認真,造成期終考試不及格不能按時畢業的學員,下期再學,學費重交。

  第五章 生活管理規定

  第一節 生活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堅持按時吃飯,按時上課,按時出車。

  2、學員在學習期間,一律不準喝酒,一旦發現,教練員有權給予停駛。

  3、住校學員,晚上不經批准,不準單獨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校者,應經批准後,兩個人以上方可外出。歸隊後及時銷假。

  4、遵守公共道德,說話要和氣,要團結互助。

  第二節

  衛生管理規定

  1、學員要講究個人和環境衛生。保持宿舍和教室的整潔。

  2、起床要疊被,整理好床鋪。

  3、教室和宿舍每天都要由衛生值日員負責清掃。

  4、堅持衛生檢查評比制度。每週檢查評比一次。

  第六章 評議教練員制度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為了提高教學質量,增強教練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幫助教練員更進一步改進教學和管理方法,學校規定,在每期學員畢業離校前,讓學員對本班教練員進行一次評議,學校把評議結果作為對教練員的一次考核內容和是否繼續聘用的條件之一。

  第二節 評議方法

  給每個學員發一張教練員評議表,每個學員按教練員評議表規定的基本內容如實認真填寫。

  第三節 評議內容

  教練技術、管理辦法、帶頭遵守紀律情況、是否有讓學員請吃飯和索要錢物現象等。

  第七章 學員意見反饋管理規定 第一節 目的

  為大力發掘學員內在思考力和創造力,充分利用學員的聰明才智,推動學校的教學完善及學校的持續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節 意見反饋人資格

  1、凡本校學員皆可提出意見

  2、意見可以個人或數人名義提出。

  第三節 意見內容

  1、學校建設上的意見或具有發展價值的意見

  2、理論、實操教學的改善。

  3、意見內容不得涉及虛假、個人方面問題。

  第四節 意見方法

  1、寫好的意見投入意見箱,於每月1日開箱並於月底審查公告。

  2、意見內容不需獲各級領導之許可

  第五節 意見審查

  1、設審查委員會,調查意見內容,評議落實。

  2、審查委員會組成: 主任委員:校長擔任副主任委員:副校長、辦公室主任擔任 成員:各科室科長

  第六節 意見的通知及公告

  1、每月底公佈稽核結果,並通知意見人。

  2、經採用者意見在本校通訊上予以公佈。

  第七節 意見保留或不採用的處理

  1、經委員會認定尚待研究的'暫予保留延長其審查期限。

  2、不採用的意見,委員會應告知意見人,並予以協助修改。

駕校學員管理制度3

  公路交通的安全是社會上共同關心的重要問題。預防車輛事故,對於保持車輛完好,提高經濟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定具有重要意義。因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員、教練員、學員在行車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服從公安、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確保行車安全。

  二、不經領導批准,不允許任何人動用機動車輛。對擅自駕車者,一次罰款100元。

  三、擅自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車輛修理費、事故賠償費),全部由當事人負責。

  四、道路駕駛訓練時,從學校至道路駕駛訓練路段的始點,往返行車均由教練員駕駛。

  五、堅持例行保養制度,特別是安全部位的檢查。

  六、車輛在行駛中,嚴禁腳踏板上站人,車廂內的乘員嚴禁將頭、手、腳伸出車廂。

  七、道路、場地駕駛訓練時,駕駛室內只准乘坐一名學員,一名教練員,不準其他人員搭乘,更不準將車交給學員單獨駕駛或學員教練學員,車廂內禁止裝運貨物和搭乘其他人員。

  八、在執行任務時,發生責任事故者,按責任大小和損失金額分別承擔經濟損失。

  1、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負全部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20%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80%的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事故,教練員承擔1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70%的經濟損失;雙方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10%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50%的經濟損失;負一定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30%的經濟損失。

  2、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負全部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1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70%的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事故,教練員承擔10%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60%的經濟損失;雙方責任的事故,

  教練員承擔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50%的經濟損失;負一定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3%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30%的經濟損失。

  3、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負全部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10%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50%的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事故,教練員承擔7%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40%的經濟損失;雙方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30%的經濟損失;負一定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2%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20%的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負全部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50%的經濟損失;負主要責任事故,教練員承擔4%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40%的經濟損失;雙方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2.5%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20%的經濟損失;負一定責任的事故,教練員承擔1%的經濟損失,學員承擔10%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工作人員發生責任交通事故,參照第八條執行,承擔經濟損失與教練員等同。

  十、對未發生大小責任事故的教練員,每學期結業後發安全獎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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