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藥品管理制度(精選8篇)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化學藥品管理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1

  為嚴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可製毒等各類危險化學藥品,確保管理到位,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落實專人管理。危險化學藥品室必須符合“三鐵”要求,實行雙門雙鎖雙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工作作風嚴謹,工作態度踏實,嚴於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劇毒、易腐蝕和易製毒藥品必須實行專櫃存放,至少3人加鎖保管。易燃、易爆藥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窯,並要完善各項防範措施。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菸,不得在存放室50米範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花、帶電作業。

  三、劇毒、易腐蝕和易製毒藥品的名稱、數量,除學校主要領導和管理人員掌握外,對其它人員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員必須將各類危險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五、管理人員必須將危險化學藥品按規定分門別類存放,並在存放處貼上標籤,註明“危險”字樣。領用劇毒、易腐蝕和易製毒化學藥品,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並辦理登記手續。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帳。

  六、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危險化學藥品的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暴曬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後果。

  七、學校要做好危險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盜工作,要按照規定配備防火、防盜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八、購買危險化學藥品,實驗室必須提交單獨書面申請報告學校,由學校按有關程式審批後方可到有資質的教學儀器站購買。

  九、危險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稽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學校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作報廢處理。

  十、實驗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要按環保部門的規定處理,嚴禁隨地倒放。

  十一、學校領導對校內各類危險化學藥品要定期檢查、清點,如有可疑情況,要及時調查處理。學校發生危險化學藥品被盜、丟失事件應迅速上報,並通知公安部門查處。

  十二、對翫忽職守,不嚴格手續,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2

  一、本中心易製毒化學品只供檢驗室檢測樣品時使用。

  二、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負責,中心辦公室和檢測中心負責人監督實施。

  三、易製毒化學品由中心藥品庫房負責購買、管理,單獨建帳。

  四、易製毒化學品購買時賣方應持合法證照,在確認證照合法時才予購買。

  五、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應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時到場後才能領取藥品,嚴禁借用和贈送。

  六、藥品庫房管理人員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緝毒隊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年購買、使用、儲存等情況。每年的1―3月到市緝毒隊進行年審。

  七、領取易製毒化學品時,檢驗室持檢測中心負責人審批手續,二人以上到中心藥品庫房登記領取。

  八、檢驗室在使用易製毒化學品做實驗時必須建立臺帳,註明使用量、存餘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藥品庫房報領用量、使用量、存餘量。

  九、檢驗室的易製毒化學品需專人管理,帳日清晰、準確。嚴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銷燬的易製毒化學品,經領導批准後由檢驗科二人以上會同中心辦公室人員共同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式,造成易製毒化學品外流的,將查詢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3

  1、對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和劇毒等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櫃內,並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室、櫃,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並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為重點防範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並核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採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進行處理。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4

  1、危險品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具有強腐蝕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劇烈毒性的物質。

  2、購買危險品應向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採購,不得向非法等經營企業採購。

  3、應當根據醫療需要按有關規定購進危險品,保持合理庫存。

  4、儲存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加鎖保管。庫存藥品必須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化學性質不同,分類保管,有儲存的安全防火、防盜措施,禁止攜帶火種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

  5、危險品應經常養護、按照儲存條件保管。

  6、銷燬過期、破損的危險品,應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並對銷燬情況進行登記。

  7、節假日前後,儲存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

  8、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5

  第一條 化學藥品庫是學校安全防範的重點部位,庫內嚴禁吸菸、明火等,嚴禁帶火種進入藥品庫。

  第二條 禁止閒雜人員進入庫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

  第三條 要嚴格藥品出入庫手續,出入庫藥品保管員要認真檢查,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領用和存放藥品經單位負責人批准,使用人和保管員同時填寫出入庫單,方可發藥和存放。

  第四條 對臨時存放的藥品,保管員應該核實數量和規格,按規定辦理入出庫手續,並建立帳卡。

  第五條 藥品庫存入的藥品,應按性質不同分別擺放,庫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儲存。

  第六條 保管員對存放的種類藥品要經常檢查、核實和清點,保管好藥品並做好庫房的通風乾燥和常溫避光工作。

  第七條 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採購和供應要嚴格遵守公安部門和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存放和領用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時必須由院領導簽字批准後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兩人必須同時在場,和管理人員一起同時開或關庫房,同時做詳細記錄。用剩藥品及時退庫,不能隔日退還。

  第八條 藥品庫保管員實行坐班制,不得擅離職守,下班前應檢查門、窗、水、電和通風等關鍵部位,確保安全,方可離開 。

  第九條 保管員要認真學習業務,掌握各種藥品的屬性、存放及搬運方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要切實做好藥品的防盜、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發生事故,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保衛 部門。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者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6

  1、要遵循既有利於教學,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化學藥品,加強危險藥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險藥品要存放在專用櫥內,在存放專用櫥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實行專專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質,互相會發生化學作用的危險藥品要隔開存放。

  4、危險紅品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危險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裡,對危險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5、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危險藥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

  6、危險藥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險藥品管理知識的人員管理。

  7、化學藥品容器都 要有標籤,並塗蠟保護;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籤上要註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籤藥品,不難擅自亂扔、亂倒,必須請化學老師經化學處理後方可處置。

  8、管理人員要建立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各類賬冊,藥品購進後,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後及時消賬,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7

  一、各實驗室必須定專人負責危險化學藥品的領取和儲存管理。

  二、危險化學藥品管理人員必須掌握並熟悉所使用的各種藥品的效能、特點、危害範圍、程度、以及防護、補救等知識。

  三、領取危險化藥品前,須作詳細用量計劃、經實驗室主任審批,某些劇毒藥品須經保衛部門審批後,才能領取。

  四、危險化學藥品須安全儲存於保險櫃內,並有嚴格的收發記錄,儲存時必須嚴格區分藥品的性質,嚴禁混放。必須具備處理剩餘毒物和殘毒物品的裝置與措施。

  五、管理人員對實驗中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嚴格把握精確用量,並作出記錄,由使用人簽名。絕對不允許使用人將危險化學藥品攜帶出實驗場以外。

  六、節假前後,儲存在實驗室中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劇毒藥品必須交回裝置科危險品倉庫暫存。節假日完後,再領出使用。

  七、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於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8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實驗室要保持通風,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實驗室及周邊應杜絕火種,嚴禁吸菸;實驗室內電源開關應設在倉儲間外,線路必須穿管。

  4、實驗室內外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實驗室醒目位置應張貼安全警示標誌。實驗室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為危險化學品庫房保管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6、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或相關部門批准,建立危化品入庫驗收和出庫登記制度,派專人進行登記、核對、檢驗入庫藥品的規格、質量、數量。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實行庫存藥品明細臺帳日清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7、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8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易製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

  9、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應上交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10、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引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記憶體放食品或吸菸。

  11、易燃、易爆、劇毒、易製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籤,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製日期。無標籤藥品,必須經鑑定合格後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12、購買易燃、易爆、劇毒、易製毒化學藥品要根據有關規定,到公安部門備案,按量到指定部門購買,要根據藥品性質,按有關規定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13、實驗室廢棄物要做好科學處置,並認真填寫好實驗室廢棄物調查表。

  14、危險化學品的範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15、學校要對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並做好記錄,做到及進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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