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護工作制度(通用9篇)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通用9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保護工作制度(通用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樹立公司整體形象,加強和規範企業管理行為,造就和培養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包括行為規範、招聘、培訓、獎懲、人事變動等一系列有關人事活動和程式。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三條員工的權利;

  (一)享受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二)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的權利;

  (三)對違法亂紀的人或事進行制止和舉報的權利。

  第四條員工的義務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忠誠企業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進的良好氛圍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

  (三)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不準洩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資訊;

  (四)以公司利益為重,辦任何事情,都要牢記章約,杜絕浪費;

  (五)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相互幫助、相互配合、求同存異、顧全大局,正確處理好集體與個人的關係。

  第五條請假:

  (一)事假、病假:員工因事請假,須事前向所在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門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事假期間扣除本人工資、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及時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部門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核准,並做好備案。上班後應出示醫院證明,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以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四十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員工病假期間,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或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傷假:因公致傷、致殘者,憑醫院證明消假。員工工傷,須經所在部門證明,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調查核實,方可作工傷處理,並逐級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及證明,工傷期間發給本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工資。工傷療養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取消工傷待遇。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公司執行每週四十小時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

  (二)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考勤制度,由專人負責考勤;

  (四)考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不得徇私舞弊,如有發現扣除當天工資;

  (五)中途離開公司,須憑中途離開准假單,報考勤人員登記後離廠,否則作早退缺勤處理;

  (六)無故缺勤作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十五天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七)庫場內嚴禁吸菸;

  (八)時間不得幹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時間不準喝酒(業務接待除外);

  (九)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區域,不準串崗、脫崗、打磕睡、睡覺;

  (十)上班時間佩帶胸卡,按規定必須穿工作服或其他勞動防護用品;(十一)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其職權範圍內的工作調動管理,不服從調動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門主要領導有權通知其待崗或下崗處理。

  第七條文明生產:

  (一)按公司生產現場管理考評細則要求,搞好文明生產。做到工後場地清,地面無雜物,保持庫場內道路通道暢通無阻,搞好包乾區環境衛生和綠化;

  (二)愛護公司財物,不準任意將公司的財物佔為已有,嚴禁偷盜、有意損壞和浪費公司財物;

  (三)員工之間要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相互幫助、文明禮貌;

  (四)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

  (五)嚴禁惹事生非,無理取鬧,起鬨,散佈謠言、消極怠工,擾亂正常工作秩序,嚴禁在廠區內賭博、鬥毆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三章招聘

  第八條公司聘用人員,是公司根據生產、經營以及對相關專業人員的需要,而對外進行一種招聘的用工行為,聘用人員,應按聘用程式稽核、審查、核定,合格後方可聘用。應辦理求職登記手續,並交齊如下資料:

  1、身份證影印件;

  2、學歷證明和職稱證明;

  3、一寸免冠照。

  第四章培訓

  第九條公司員工培訓工作,由公司統一歸口管理,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下進行。

  第十條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提出主管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培訓計劃和要求,報公司總經理審定後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各部門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員工培訓需求計劃,並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備案。

  第十二條對於計劃外培訓專案,各有關部門在組織實施前,需將追加培訓專案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備案。

  第十三條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培訓制度。新錄用的員工、轉崗的員工、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先經過培訓,經考核具備崗位所需基本條件,並取得上崗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第十四條各類培訓,無論外委培訓還是內部培訓,必須進行培訓有效性評價,以保證培訓的有效性、保證員工技能的提高。考核成績記入員工培訓檔案,考核成績不合格進行再培訓,外委培訓人員考核不合格,培訓費用自理。

  第五章人事變動

  第十五條部門主管調動審批程式

  部門主管的調動由總經理提出,董事長批准後方可調動。

  第十六條部門之間員工調動審批程式

  根據工作需要,用人部門主管提出用人需求,填寫《用人申請表》,報送總經理,總經理與用人部門主管及主管經理協商擬定人選。

  第十七條部門內部員工調動審批程式

  部門內部員工崗位調整(包括臨時借調3個工作日以上及試崗)由部門主管提出,經主管經理和總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該部門主管做好備案。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2

  1、凡公司員工,須嚴格遵守遵守公司的有關規定,遵守國家相關計算機行業和網際網路絡的法律法規,如《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管理暫行規定》等,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動。

  2、員工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洩漏任何技術、業務機密資訊。

  3、凡公司員工,需努力樹立敬業精神,按時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同事間彼此樹立精誠團結的精神,塑造企業積極進取、講求效率的工作氛圍。

  4、公司按國家規定實行雙休日及節假日放假,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資訊採編及編輯人員將在雙休日及節假日輪流替換。正常上班時間: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時)。事假或病假必須提前通知主管人員或辦公室人員。

  5、非白班的公司員工,無特別任務外出的,上下班時間以白班時間為原則安排,每週工作時間控制在40—44小時之內。

  6、出差人員除正常開支外,每人每日補助費為100元。

  7、公司鼓勵購買和開發密切相關的技術參考資料,可在審批並登記後全額報銷。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費用可全額報銷。

  9、為了避免上班時間受到聊天的干擾,而又要保持內部通訊的順暢。所有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必須連線到內部oicq伺服器,除特批人員,一律不準連線外部OICQ伺服器。

  10、公司員工不允許在外兼職。

  11、週一到週五,除和專案有關的需要外,不允許在辦公室玩遊戲。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內會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員絕對禁止使用公司電腦。

  考勤管理規定

  為促進本司員工自覺地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出勤率,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司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規定。

  一、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技術開發和市場營運的特點及崗位工作需要,實行每週工作35小時標準工時工作制,合理安排員工休息,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二、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時。

  2、未經准假,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者,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離開崗位辦理與本崗位無關的事務或私事者,為擅離職守。

  4、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時間超過60分鐘或未經准假不到班者為曠工。

  5、各部門員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門經理安排並自行決定補休時間,在保證每天工作七小時的原則下,工作時間也可做適當的彈性調整。

  三、考勤規定:

  1、對於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應進行批評教育,屬屢教屢犯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由上述行為造成企業損失或引起嚴重後果的,應作經濟賠償並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於曠工者,本人作出書面檢討,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在12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屢教屢犯,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次,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次的應作除名處理。

  3、曠工按天數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扣發曠工工資=工資總額/22x曠工天數x扣發曠工工資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公假

  凡屬下列情況為公假

  1、經我司批准出差、參加會議、學習、培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

  2、因工(公)負傷在醫療期內;

  3、國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節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

  4、工休假。普通人員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按月積休計假,員工個人積累工休假日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二)婚假

  職工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經批准的假期。

  休假天數說明:

  婚期3天;

  (1)假期工資、獎金照發,經批准超假的,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

  (2)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結婚的根據路程往返時間另核給假期。

  (3)晚婚指男性25週歲,女性23週歲以上初婚。

  晚婚假加10天;

  (三)、病假

  1、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醫生證明不能工作的憑病假單核給的假期。

  2、病假須憑醫院開出的病假單證明,無病假單的以事假或曠工處理。

  3、病假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按全額髮放,病假期超過一個月的,由公司按相關規定酌情決定病假工資。

  (四)、事假

  職工儘量避免請事假,如因特殊情況的私事,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公司領導可根據工作安排情況酌情核給事假。

  1、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

  扣發事假工資=工資總額/30x事假天數x扣發事假工資比例(50%)

  (五)、年休假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均實行帶薪年休假。休假時間計算如下:

  入公司滿一年,不滿三年5天

  入公司滿三年,不滿五年7天

  入公司滿五年以上14天

  2、病、事假累計超15天或工傷超過30天的員工,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假期應由我司根據工作情況統一安排,須經領導批准。休假時間,原則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計使用。

  4、休年休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六)產假、陪產假(男女職工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

  1、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即產前假十五天,產後假七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公司將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2、對實行晚育(指女24週歲生育第一胎的)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

  3、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有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如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需要合併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4、男職工有陪產假2天。

  5、職工違反婚姻法、計劃生育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不適用本產假、陪產假規定。

  6、產假、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請假手續及審批許可權:

  (一)、請假手續

  員工請假必須按審批程式辦理請假手續,事先填寫請假單,上報部門經理審批。未滿復工時,應辦理銷假手續。病假或突發性事假,可由自已或親屬向公司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或續假,事後補書面手續,要求員工儘量提早進行請假手續,以免影響工作相關安排。

  (二)、假期審批許可權

  各部門的請假等由各部門經理審批,報人事部備案。

  1、部門員工請年休假、公假、婚假、產假、陪產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門備案;

  2、各部門員工請事假、病假,由公司部門經理審批,副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門備案。

  六、附則:

  1、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按公司考勤規章制度辦事,逐級管理好員工出勤情況,要健全考勤記錄事宜由人事部並每月公佈和上報員工的出勤、缺勤情況;

  2、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3、本規定解釋權屬本公司財務人事部;

  4、本規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實行。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3

  一、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曠職。

  二、嚴格執行准假制度,病、事假等要先請示批准,並登記後方可離校,否則按曠職處理。

  三、班內時間不準閒談,不準無事竄辦公室打攪他人工作,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在參加校內外會議、學習活動時,不準接打電話;班內時間也不準接打電話、嘮家常,否則按違紀處理。

  五、在班內時間不準上網聊天、玩遊戲,發現按違紀處理。

  六、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幹好本職工作。因翫忽職守釀成事故,給學校造成財產損失將追究其責任。

  七、要正確的使用和科學的管理好職權範圍內的財和物。不得竊為私有,不經學校領導批准不得外借。因使用、操作和管理不當損壞、丟失,要按價賠償,追究責任。

  八、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嚴格執行相關的職責和安全制度。因瀆職釀成事故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九、工作中要團結協作,不得推託、拆臺。

  十、要發揚主人翁的吃苦耐勞、不怕髒和累、無私奉獻精神。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4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是加強公司員工工作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公司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規章制度。

  第三條各部門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領導人登記,然後交由總經理總彙。

  第四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下班時間:

  ①夏季上午上班時間為8點,下班時間為12點;下午上班時間為14點30分,下班時間為18點30分。

  ②冬季上午上班時間為8點,下班時間為12點;下午上班時間為14點,下班時間為18點。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上班20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2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

  3、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七條請事假

  1、部門以下人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領導批准,請假兩天的由公司總經理助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批准,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考勤上登記註明。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到班的,應及時跟公司總經理或助理說明原因,並由公司總經理助理簽字確認。

  第八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公司總經理或助理批准,病情嚴重的報公司總經理備案。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屬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第九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事前請示公司總經理助理),如實說明原因,經公司總經理或助理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經公司總經理或助理同意後方可離開。

  第十條曠工

  未向公司總經理或助理書面申請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礦工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5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三、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九、網路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資訊出現在網路上。

  3、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體

  5、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裝置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定,不可擅自更改。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6

  一、教育教學工作既是一項自學性高,崗位責任強的工作,又是勞動見效經歷時間長,可塑性大,更需要互相配合、團結協作的職業,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有意見要向校行政領導小組提出,沒有新的安排之前,拒不上崗工作者,作曠工論處,並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三、教職工(校警除外)每天經常性的上班時間為:上午從早讀至放午學,下午從第一節至第三節。晚自修安排坐班者也是上班時間。

  四、任課教師必須嚴格做到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提前下課,不拖堂。學校實行簽到制度,每天簽到時間:上午上班8時前,下班11時後;下午上班15時前,下班16:30時前,不簽到者視為缺勤,代簽作缺勤論處。

  五、服務教育教學人員,如學校管理人員,各室(館)管理人員,學校會計、出納及其他人員,必須按上班時間出勤,主動自覺地完成本職工作,因公事離開辦公室及工作場所要報告考勤人員。

  六、治安保衛人員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治安崗位時間上、下班。

  七、教職工因私事或病不能出勤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由本人寫請假條,寫明請假原因及請假時數,由有關領導籤批後交教導處。不出勤又不請假者則為曠工。

  八、請假1天以內由教導處主任批准。請假6天以內由校長批准,請假7天以上送教育局批准。請產假和病假,須持醫院證明。婚假和產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校外探親、度假、生病或因急病本人不能到校請假的,請假條和有關證明要託人交給學校,或上班後及時補交。

  十、請假後確實需要延期可以補假,外出因病不能按時返校可以憑醫院證明補假,其他情況,原則上不予補假,補假由校長批准。

  十一、上班的基本要求:上班時間即為工作、學習時間,每位教職工必須自覺工作、自覺學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崗位任務。確有事(公事除外)離開工作場所每半天不宜超過一節課時間。不準在上班時間內從事如下棋、打牌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和影響他人工作的活動;不準在辦公室、教室等工作場所幹私活。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7

  為加強教職員工的管理,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教職員工上班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職員工均實行集體辦公制度,每個在崗工作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工作崗位或辦公地點上班,嚴明辦公紀律,確保辦公時間和辦公質量。

  2、凡任課教師必須堅持“三、二、一”的辦公時間。上午統一辦公時間為8點至11點,下午統一辦公時間為2點半至4點半(夏季為3點至5點),晚上統一辦公時間為7點至8點。凡在統一辦公時間內,除上課和下班輔導的教師外,其餘教師均得在指定地點辦公。

  3、凡行政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均實行8小時工作制,原則上執行機關作息時間,晚上按各科、室、組的安排實行輪流值班制,值班時間算當天工作時間。

  4、教職工的上班考勤由各科、室、組負責逐日登記,做到一週一小結,一月一總結,並與學校出勤獎和崗位津貼掛鉤。

  5、凡因病、因事請假不能上班的教職員工,按學校的《出勤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或手續不齊全者,作曠工處理。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8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促進持續長遠的發展,規範部門工作活動,增強隊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著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發展。

  全體隊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為己任。

  二、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領導,聽從領導安排。

  2、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

  4、不得無故串崗、聚眾聊天談笑、爭執吵鬧、高聲喧譁。

  5、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准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6、工作時間嚴禁玩遊戲、下載電影、進行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衣著得體,乾淨整潔。進入工作崗位,不許穿拖鞋、異裝。

  8、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的整潔。

  9、愛護、節約公司財物,不得盜用或非法侵佔挪用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領導和同事,團結協作,不得造謠生事,撥弄是非,吵架、鬥毆。

  第二章、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三、請假審批程式及許可權

  1、請假須事先按審批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人書寫請假條,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將請假條交本中心考勤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事假一天以內,病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審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簽註意見後報主管領導審批、並交由公司辦公室儲存。

  3、口頭准假無效。凡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以曠工論。請假期滿後,必須按時返校上崗工作,並應向准假部門及時銷假,對逾期不銷假者,以曠工論。特殊情況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假期結束後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期滿確因需要再延長的,須在期滿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請假;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4、請病假須持學院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急診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24小時內電話告知所在中心,並在痊癒上班後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補助

  (1)員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乘坐,其標準由公司根據員工所處崗位及其他具體情況而訂定。

  (2)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凡實際住宿費在標準以內的,按實際住宿費票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出公司標準的,按公司標準報銷。如住宿費超過標準,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3)市內交通費、伙食補貼二項開支,實行限額包乾,按出差的實際天數計發,85元天。打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凡出差期間報銷了招待餐費的,按報銷招待餐費次數扣除伙食補貼費。

  (4)公司安排員工出外培訓,培訓費用、住宿費用、火車、輪船或飛機票等按實報支,其他各項補貼包括路途時間均不給予報銷。

  2、出差申請和報支審批程式

  (1)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申請表需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部門副經理(含)以上人員需經直屬主管批准簽字方可,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申請,但事後必須補單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返回單位後,無特殊情況者,必須在一週內將填寫好的差旅費報銷單及全部票據(車票、住宿發票等)和《出差申請表》貼上好,需經部門主管核准簽字,後交財務部門報銷。

  3、差旅費費報銷補充規定

  1、出差期間,因公外出要請客用餐和購物送人等各種規定之外的開支,先徵得本部門經理或以上人員同意再行開支。報銷時,報銷人應填制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程式報銷。

  2、報銷招待餐費等需在票據後面註明發生時間、地點、事由、客戶當事人等。

  第三章、員工行為準則

  一、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規定上下班並真實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不得無故早退,請假要按程式辦理有關手續。

  二、非經允許,工作時間不得使用揚聲器,只能使用耳機,以免影響他人。

  三、除在工休時間內且在休息時間裡,其他任何時間和任何工作場所不允許相互閒聊。

  四、堅守工作崗位,非工作需要,任何時候不能串崗。

  五、上班時間內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六、愛護公司財產,不浪費公司資源。下班後關燈,關電腦,節省用電;開空調注意關窗。

  七、保持工作場所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八、維護部門形象、不能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和信譽的行為。

  九、遵守會議管理規定,不遲到、早退,開會期間通訊工具設為靜音。

  第四章、附則

  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上班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一、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二、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三、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勞動保護工作制度9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後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後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摺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後每多一次即累加

  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後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吃

  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

  3.下班鈴聲響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後即按

  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於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

  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倘~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籤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透過並呈總經理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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