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1

  1、全體職工應做到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實行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晚上值班三次簽到制度,上午簽到時間為8:40以前,下午簽到為5:30以後;晚上籤到時間為7:00以後、22:00以前。

  2、辦公室負責做好值班安排表,帶班領導負責帶班期間的值班工作。幹部嚴格按時值班,不得擅自離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在值班前找好代班人,並通知辦公室,報值班領導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並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3、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時間內的上傳下達,及時做好來電、來信、來訪登記工作,答覆和處理好能解決的問題。遇緊急情況要及時與主要領導取得聯絡,進行彙報。同時要做好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4、鄉機關單位職工必須嚴格要求自己,嚴格按時上下班,無特殊理由不得隨意請假或遲到早退,做到出滿勤。

  5、幹部開會、學習、出差等必須憑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或電話通知,應事先報告分管領導,併到黨政辦進行登記。

  6、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須及時請假。幹職工請假2天內由鄉分管領導審批,2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報鄉長批准。請假一個月以上,須經鄉班子會研究決定並報縣組織人事部門審批。鄉班子成員請假由黨委書記批准,黨委書記不在鄉由鄉長批准。請假一個星期以上,須經鄉班子會集體研究同意,請假一個月以上須報縣委、縣政府審批。鄉黨委書記、鄉長請假按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7、請假一律填寫請假條,按照批假許可權簽字批准後方為有效。批准後的假條統一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假滿後本人應主動到辦公室銷假。確需延長假期的,應在假滿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8、凡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按照《國家公務員的法》規定予以處理。

  9、職工全年累計請假除因病等特殊情況外不得超過二十天,否則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評為優秀。

  10、黨政辦公室負責做好考勤,嚴格日考勤制度,建立請假、休假、出差登記冊,如實登記每位同志的考勤(請假)情況,並每週公示考勤結果。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保障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規範考勤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幹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評獎、晉升和推選先進工作者的重要依據,必須嚴肅對待,做到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考勤物件:溫泉縣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草原監理所全體幹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幹部、職工採用考勤登記制度。

  ㈠考勤由專人負責、每日記錄。各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登記考勤,每月公佈一次機關幹部職工出勤情況,並報財務室執行。

  ㈡局領導率先垂範,帶頭執行本局制定的機關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不請假,有事外出事先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之間要相互通氣。一般幹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上班時間中途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辦事也要事先向辦公室說明事由,以便辦公室隨時掌握,方便聯絡。

  ㈢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上下班時間(下稱規定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崗位等。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下鄉、出差除外)。(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鐘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得酗酒、睡覺、大聲喧譁,不得玩遊戲、上網,不得打牌、打麻將,影響工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

  第六條請銷假制度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負責人審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中層以上幹部請假,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任何情況下請假均需書寫請假條(請病假的還需出示醫生診斷證明),並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局長簽字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准假。請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縣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第七條出差

  幹部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單,說明外出事由,報銷出差費以派差單和考勤登記為依據。駕駛員出差實行實報實銷,其它幹部下鄉無出差費。

  第八條曠工

  目無組織紀律,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崗位的作曠工處理。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㈠遲到或早退3次視為曠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等未經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證明休病假,經查證屬實的。

  第九條處分

  對無故曠工影響工作者,按照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曠工半天者,給予警告處分,並扣發1天工資;每曠工1天扣發2天的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扣除年終幹部考核第13月獎勵工資,並實行待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經局黨組會議研究,上報縣勞動人事局予以給予處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執行,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3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檔案收發規定

  1)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擬稿。檔案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檔案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稽核、簽發。

  3)屬於秘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秘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4)已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檔案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檔案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8)檔案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列印正式檔案,必須按檔案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列印。各部門草擬的檔案、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列印。列印檔案、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檔案、傳真等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稽核並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為雙休制。假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下班時間)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其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局批准後實施。

  4、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5、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6、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主任等高階職員,由總經理提請董事局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及其他員工,由總經理聘任;

  7、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聘。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8、甄選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並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3個月。

  10、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人事部和培訓部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11、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

  12、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13、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14、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15、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16、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0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18、產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20、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1、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門辦理辭職手續。

  22、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2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人事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

  24、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5、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6、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合同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報原批准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2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28、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3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五、差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5、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4、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5、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7、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8、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10、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11、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1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許可權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4

  根據企業執行的基本規律並參考很多企業的實際,無論是什麼型別的企業,從儀容儀表、崗位紀律、工作程式、待人接物、環衛與安全、素質與修養等幾個方面來對員工提出要求,大概都是必不可少的。

  1.儀容儀表

  這是指對員工個人和群體外在形象方面的要求,它可再具體分為服裝、髮型、化妝、配件等幾個方面。

  有人不以為然,認為儀容儀表純屬員工個人的事情,如果企業連這都要管,是不是太過分了呢?其實,很多企業之所以把對儀容儀表的要求列入行為規範,有著充分的理由。

  (1)出於安全需要,即根據法規政策要求對員工實行勞動保護。

  (2)出於質量需要,製藥業、食品加工業、餐飲業等行業為了保證藥品、食品衛生,要求員工穿工作服、戴衛生口罩,而微電子、精密儀器等行業則為了保證產品的精度對工作環境(包括著裝)有嚴格的規定。

  (3)出於企業形象需要,每一名員工都代表著企業形象,員工形象最容易感受到的就是員工的外在形象。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而儀容儀表正是一個人留給他人最初的印象,儀容儀表方面統一規範的要求為的是樹立具有特色的企業形象,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從實際來看,新員工在企業的成長變化是一個從“形似”(符合外在要求)到“神似”(具備內在品質)的過程。而要把一名員工培養成為企業群體的一員,最基礎、最易達到的要求就是儀容儀表方面的規範。因此,從企業形象的角度看,儀容儀表的規定往往被企業作為員工行為規範內容的第一部分。

  2.崗位紀律

  這裡所講的崗位紀律一般是員工個體在工作中必須遵守的一些共性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證每個工作崗位的正常運轉。崗位紀律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作息制度,即上、下班的時間規定和要求。一般都要求員工不得遲到、早退和中途溜號,這是企業最基本的紀律。有的企業作風渙散,往往就是沒有嚴格的作息制度,或不能嚴格執行作息制度造成的。

  (2)請銷假制度。這是根據國家規定,對病假、事假、曠工等進行區分,並就請假、銷假做出規定,以及對法定節假日的說明。如果缺乏這些要求,可能導致個別員工鑽空子而影響整個企業制度的嚴肅性。

  (3)保密制度。每個企業都有屬於自己的技術、工藝、商業、人事、財務等方面的企業秘密,保守這些企業秘密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紀律,絕大多數企業都對此有嚴格的規定。此外,在一些高新技術企業,還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做出了具體規定。

  (4)工作狀態要求。這是對員工在崗位工作中的規定,除肯定的提法“工作認真”、“以良好精神狀態投入工作”等之外,一般用“不準”、“嚴禁”的否定形式來進行具體要求,如“不準聊天”、“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不準用計算機玩遊戲”、“不準打私人電話”。

  (5)特殊紀律。這是根據企業特殊情況制定的有關紀律。例如,某家企業率先在員工行為規範裡寫入“工作日中午嚴禁喝酒”的規定。紀律是勝利的保證,嚴格合理的工作紀律是企業在嚴酷的市場競爭中不斷取勝、發展壯大的根本保證。

  3.工作程式

  這是對員工與他人協調工作的程式性的行為規定,包括與上級、同事和下屬的協同和配合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式是把一個個獨立的工作崗位進行關係整合、使企業成為和諧團結的統一體,保證企業內部高效有序地運轉。工作程式一般又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接受上級命令。做一名合格的.員工,首先應從正確接受上級指令開始,如果不能正確領會上級意圖,就無法很好地加以執行。

  (2)執行上級命令。主要是要求員工迅速、準確、高效地加以執行,發現問題或出現困難時積極應對,執行結束後以口頭或書面向上級覆命,這些要求都不是可有可無的。

  (3)獨立工作。對員工獨立承擔的工作(包括崗位日常工作程式、出差等),一般要作出“按企業有關制度”進行或其他程式性的規定,以保證每一名員工的`工作都能夠成為企業總體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為總體的成績做出貢獻。

  (4)召集和參加會議。企業內部的會議是溝通訊息、協調利益、取得一致意見的重要形式,是企業工作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對於召集會議,事先通知、明確議題是非常重要的;對於參加會議來說,做好準備、按時出席、不到要請假等規定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5)和同事配合工作。企業許多工作都需要不同崗位的多名員工配合完成,對這方面也應提出一些具體要求,以保證在共同工作中各司其職、各顯其能,發揮“1+1>2”的作用。

  (6)尊重與溝通。尊重是凝聚力的基礎,溝通是凝聚力的保證,有許多企業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衝突,主要就是尊重和溝通方面存在問題。這方面的要求是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的基本保證,特別是在一些科技含量較高的企業,更應強調尊重與溝通的必要性。

  (7)報告的要求。書面或口頭報告有關情況是企業資訊溝通、正常運轉的重要途徑,有些企業也因此把怎樣進行報告以規範的形式加以明確。

  4.待人接物

  由於現代企業越來越多地受外部環境的影響,企業對外交往活動的頻率、形式和內容都因此有較大的增加,對員工待人接物方面的規範性要求不僅是塑造企業形象的需要,而且也是培養高素質員工的必要途徑之一。待人接物規範涉及的內容比較複雜,主要包括禮貌用語、基本禮節、電話禮儀、接待客人、登門拜訪等方面。

  (1)基本禮節。待人接物的基本禮節包括坐、立、行的姿態及表情、手勢、握手、秩序等。於細微處見精神,員工在這些細節方面是否得體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外界對企業的看法。

  (2)禮貌用語。文明首先是語言文明。語言美是待人接物最起碼的要求。在一個文明的企業裡,“您”、“請”、“謝謝”、“對不起”、“沒關係”等應該成為員工最習慣的用語,而髒話、粗話應該是被禁止使用的;在一些正式場合,連口頭禪、俗語等都是被禁用的。(3)電話禮儀。電話是現代企業與外部交往的一個重要渠道和形象展示的視窗,電話禮儀因此成為員工待人接物需要十分注意的一個方面。

  (4)接待客人。這裡的客人包括客戶、關係單位人員、一般來訪者,儘管其來意不同、對企業的重要性不同,但接待的要求卻應該是一致的,首先是要熱情、禮貌。一些企業還根據實際,做出了其他許多具體的規定。

  (5)登門拜訪。企業為了推銷產品、售後服務、爭取資源、協調關係,就需要登門拜訪。登門拜訪的物件可能涉及使用者、潛在使用者和政府、社群等重要關係者,是待人接物的重點之一。登門拜訪,第一是要提前預約,避免成為不速之客;第二是要做充分的準備,以保證在有限的時間內達到拜訪的目的。根據不同目的,企業可以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5.環衛與安全

  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對員工提出一定的要求,不僅有利於營造和維護企業的良好生產、生活環境,而且對於塑造良好的企業視覺形象有直接幫助。保護環境規範主要有辦公室、車問、商店、企業公共場所方面的清潔衛生及保護水源、大氣、綠化等要求,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而定。

  6.素質與修養

  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全面素質是企業的重要目標之一。企業除了採取短訓班、培訓班、研修班、講座、進修等措施,建立必要的培訓制度之外,還必須激發廣大員工內在的學習提高的積極性。因此,許多有遠見的企業在員工提高自身素質與修養方面做了相應的規定,並將其納人員工行為規範之中。

  對員工在這方面的要求,參加學習培訓容易比較明確具體,其他要求則一般相對“虛”一些,應根據企業發展目標和員工實際素質做出合理的規定。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5

  為了完善商場員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經濟效益,保證商場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促進商場的繁榮發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 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需要請假、調班、調休或離開崗位時,必須經過店長或督導批准同意。(請假時間達3天者需督導批准方可。)否則,將以早退或曠工論處。

  2. 上班前應換好工作服並檢查個人儀容,衣著是否整齊規範,工作證有否佩戴,長髮必須紮起,不準染異色發,上班不準穿短裙、短褲、拖鞋。

  3. 員工下班後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進入商場。員工必須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飯卡、如若丟失,按商場有關制度交納相關補辦費用。

  4. 上班時間,員工不行做與本工作無關節事,更不許說髒話,靠商品、貨架、大聲喧譁、吃零食等其它有損商場形象的行為。

  5. 員工購物必須是當班員工幫忙買單並小票確認簽名。

  6. 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

  7.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熱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顧客。優質服務,提高工作質量,增強凝聚力,提高銷售營業額。

  8. 嚴禁將揹包、行李及各種包裝袋帶入商場,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好。員工的水杯統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 員工用品必須貼有商場相關標記簽字樣方可帶入賣場,未經允許不得隨便將商品帶出商場。

  10. 嚴禁在商場內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取笑顧客及其它損害他人的行為。

  11. 嚴禁在商場及倉庫內吸菸、亂丟菸頭、火種等。

  12. 員工要認真配合保安人員共同防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強防範意識。

  13. 不準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場的商品(物品),否則將作盜竊論處。

  14. 員工有權利和義務對,人竊取及其他有損商場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商場將對該員工身份進行保密,並給予相應獎勵。

  15. 商場各部門員工,都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如對管理人員的管理方法執有不同意見者,可以書面形式向督導或公司反映。

  16. 員工上班時間有事外出者,必須經店長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

  17. 聘用的員工必須按本商場的《招聘制度》辦理好一切入職手續,再由商場人事部組織上崗前培訓。主要培訓員工的紀律性、組織性及其吃苦耐勞精神;瞭解商場的有關制度;商品基本知識、禮儀道德、服務規範等,培訓時理論與實際相結合。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6

  1、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堅守崗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崗,違者按遲到處理。

  3、上班時間不得在美容院大聲喧譁,吵架,睡覺。

  4、上班時間不準吃早餐、吃零食,違者按遲到處理。

  5、上班時間無緊要事情,不得多次接聽私人電話,每次接聽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6、上班時間,不準將手機帶進操作室,玩手機,發簡訊和接聽手提電話。

  7、愛護公共物品,儀器裝置,不操作時處於關閉狀態,拔掉電源,以免造成機器損傷。

  8、嚴禁在顧客面前發生爭吵,討論美容院及其他顧客問題,時時注意自身修養,保持良好形象。

  9、員工之間應團結互助,不得惡意傷人,不準扎堆聊天,背後議論其它人和事。

  10、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要耐心與客人溝通解釋,瞭解客人發牢騷的原因,以便更好地處理問題,樹立企業和自身的形象。

  11、遵守店內規章制度,輪流值班,頭牌值班如發現沒值班,扣除當天的工資及分成。

  12、實行崗位責任制,保持各自崗位的清潔衛生,做好崗位工具的保養工作。

  13、樹立強烈的責任心,愛護公共財物,不得偷盜和浪費,操作完畢,物歸原處,擺放整齊。

  14、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未經同意,不準私自給客人用超出護理範圍的物品,一經發現按超出部分的5倍賠償。

  15、不得在客人面前談論工資待遇,和店內的問題,給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6、維護好自身形象,語氣柔和甜美,微笑服務,物品輕拿輕放。關門開門注意不要發出聲音,以免驚醒客人。

  17、認真配合工作,服從領導安排和調遣,違者視開除處理。

  18、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領導沒在和在一個樣,很好維護企業形象。

  19、員工之間不得互相包庇隱瞞,違者重罰。

  20、樹立團隊精神,不勾心鬥角,不排擠他人,不損人利己,共同發展,共同進步。

  21、維護美容院利益,不得帶情緒上班,應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環境。

  22、尊敬上司及領導,尊重同事,見面要問候,互敬互愛,保持良好的企業形象。

  23、樹立良好思想品德,公共物品丟失,客人物品在本院丟失,如果顧客直接交與美容師負責,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如沒有直接責任人,則美容院全體承擔。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影片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影片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影片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許可權: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絡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報備。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調休要提交調休申請。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____日—____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____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按照_______處罰。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8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範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9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小規模員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工作規範

  第一條行為準則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院規章制度,遵守集團各項管理規定和勞動紀律;

  2、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學院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服務,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3、服從分配,服從領導,工作認真負責,堅守崗位,盡忠職守,保守業務秘密;

  4、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信譽;

  5、愛護集團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6、努力學習文化、業務技術知識,認真做好服務工作,提供優質服務,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第二條工作態度

  1、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4、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集團文化氛圍。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集團一般實行五天工作制(服務部門除外),員工每週休息二天,通常為週六和週日,各中心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2、部門(中心)的工作時間如需變更,須事先徵得集團行政部批准;

  3、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特殊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掌握。

  第二條工作紀律

  1、上班必須佩戴集團工作證,穿戴整齊,服裝整潔,須穿工作服上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著裝;

  2、上班時間應保持環境的安靜,不要高聲喧譁、閒談和播放音樂,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3、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經本部門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辦公室內應精神飽滿、舉止文明、衣著整潔、講究衛生;不準只穿背心、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5、接電話須用禮貌用語,通話力求簡明扼要,禁止用電話聊天或長時間佔用電話;

  6、嚴守集團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聲譽;

  7、注意安全,落實防火、防盜、防風、防雷措施,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8、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三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考勤

  1、各部門(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應如實記錄並隨時接受集團領導和辦公室的檢查;

  2、若員工因意外的原因導致遲到或早退五分鐘之內,則需向直屬上級做出解釋,上級接受並簽字認可後可不作遲到或早退處理;

  3、遲到或早退十五分鐘內扣5元,十五分鐘以上扣15元,一小時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資,半天以上且未請假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當月曠工一天,扣發半個月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扣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全年曠工累計十天者,予以辭退。

  第二條請假

  1、員工按規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須提前3天報集團人事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員工請假3天以內須提前1個工作日,請假3天以上須提前3個工作日;

  3、員工請假3天內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稽核後報集團辦公室批准;10天以上報集團副總經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請假須集團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條後勤集團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團原則上不鼓勵加班。但由於工作的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義務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須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團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條加班補償原則上採取同等時間補休的方式解決,考慮到學校的特點,每學期末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未補休的加班可計發加班費。超時工作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不給予加班補貼;屬於工作包乾、輪班、營業額提成的崗位和未完成經濟指標的中心,不計發加班費。

  第三條加班補貼標準

  1、平時加班:員工工作時間外,超時經批准可計加班,按20元/天計發加班費,加班超過3個小時的,按一個工作日計發加班費;3個小時內按半個工作日計發。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週六、週日及集團規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計發加班費;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勞動節、國慶節、春節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計發加班費;

  4、加班補償主要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再計發加班費。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員工如有下列表現突出的行為,根據工作成績或貢獻情況,分別給予表揚、獎金、提薪或晉升的獎勵:

  ①工作考核表現突出,是其他員工學習的榜樣;

  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產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和蔓延;

  ④在院內外各種競賽中獲得獎勵;

  ⑤其他為集團贏得良好聲譽的行為;

  第二條懲罰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和降低一檔工資的處罰:

  ①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

  ②儀表不整潔,上班不穿規定服裝,不按規定佩戴工作證。

  ③擅自離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時間打瞌睡,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⑤不愛護集團的財產,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⑥不服從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規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且沒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辦公室大聲喧譁,或與同事無理取鬧、爭吵、打架,影響集團形象。

  ⑧違反學校和集團的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損失或引發人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①貪汙、盜竊、受賄或行賄。

  ②嚴重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引發惡性人為事故的。

  ③營私舞弊,內外串通假公濟私,對集團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④故意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⑤實施犯罪行為而受到公檢法機關追究。

  ⑥偽造檔案、介紹信等企圖行騙或虛報財務憑證。

  ⑦肆意破壞或浪費集團財產。

  第六章溝通與投訴

  第一條員工可就有關集團經營管理方面提出建議,可直接和部門領導直至總經理交流,也可以書面的形式將建議和意見投到後勤集團意見箱;

  第二條各部門(中心)負責人要針對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三條行政部負責接待和處理員工投訴;

  第七章員工發展

  第一條在職培訓

  1、為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員工須按集團培訓計劃參加與集團發展和個人工作崗位相關的培訓課程,集團建立員工培訓記錄,這些記錄將作為對員工的工作能力評估的一部分;

  2、員工接受集團出資的培訓時,集團可根據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等事項。

  第二條內部競聘:集團在職位出現空缺時,在可能情況下優先在內部員工中進行選拔競聘,然後再向外招聘。

  第三條晉升機會:集團的政策和慣例是儘可能地從集團內部提拔最具資格的員工,接替空缺並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後勤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後勤集團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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