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規章制度(通用7篇)

退休人員規章制度(通用7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退休人員規章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退休人員規章制度1

  1.目的

  為鼓勵職員長期服務,並維護退休職員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正式編制內的從業人員,但訂有服務協議期限的僱傭契約者和臨時工除外。

  3.退休定義

  3.1申請退休,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請退休:

  3.1.1服務5年以上,年齡滿55歲。

  3.1.2服務滿15年以上。

  3.2命令退休,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3.2.1年滿60歲。

  3.2.2因工傷病逾24個月未復職者或身體殘廢不勝職務者。

  3.3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如其主管因業務需要而認為必需留用者,經呈請專案總經理核准,酌情延長或反聘為顧問。

  4.退休待遇

  4.1退休金為一次性給付形式。

  4.2員工的退休金以退休職員最後服務日的基本工資為基數乘以工作年份一次性發放退休金。

  4.3退休職員最後一年的獎金按在職時間比例仍予一次性給付。

  4.4退休職員在服務期間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者,可經專案總經理提請董事局核定,酌情加發退休金。

  4.5退休金於職員經核准退休,辦妥離職手續後即予給付。

  4.6因工傷而接受命令退休者,除一次性給付退休金外,其餘工傷賠款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規定給付。

  4.7人事部門在員工辦理退休時,應協助辦理社保養老金領取手續。

  5.本規定之修改權和解釋權屬於集團公司的董事局。

  退休人員規章制度2

  為進一步規範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發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學校的經費計劃,合理安排離退休人員的全年福利。

  二、組織離退休人員的端午、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的福利發放工作。

  三、做好離退休人員的老年節、春節的慰問工作。

  四、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發放及春節慰問均按年度進行;當年退休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發放。

  退休人員規章制度3

  一、重視和加強離退休人員管理,主要領導應經常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

  二、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無特殊情況,不得拖欠離退休費和醫藥費。

  三、積極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爭創“五好家庭”(讀書學習好、鍛鍊身體好、發揮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團結互助好)等形式多樣、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動,豐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

  四、對離退休人員做到“三必訪”,即家庭生活困難必訪;生病住院必訪;出現其它異常情況必訪。

  五、及時解決離退休人員的實際困難,為離退休辦好事辦事實和服務好。

  六、積極組織離退休人員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文化活動,使他們老有所樂。

  七、離退休人員應積極理解和支援在職人員的工作,顧全大局,共同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退休人員規章制度4

  1.目的

  加強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規範公司員工的退休操作規程,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創造良好的氛圍與環境。

  2.適用範圍

  適用於XXXXX全體員工。

  3.退休條件及核定

  3.1條件:

  3.1.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公司綜合部給予辦理退休手續: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職工年滿50週歲,社保累計繳滿15年(含在公司之前其它單位交的部份,下同)。

  (2)男職工年滿50週歲,女職工年滿45週歲,社保累計繳滿15年(含在公司之前其它單位交的部份),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備註:退休年齡如國家政策有變動,按國家規定執行。

  3.1.2退休年齡已到法定要求,社保繳費未滿規定年限且能勝任崗位個人願意繼續服務公司的員工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

  (1)社保累計繳費年限差額不超過5年或按社保相關政策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的職工,經公司考評後能勝任崗位要求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以退休返聘形式與員工簽訂勞務協議,社保續繳至繳滿15年,然後按規定辦理退休;

  (2)社保累計繳費年限差額超過5年的職工或者按政策不能繼續繳費的職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協助辦理社保轉出至職工所在地相關社保部門,如職工個人願意繼續服務公司且按公司評估後能勝任工作的,以退休返聘形式與員工簽訂勞務協議;

  (3)個人不願繼續服務公司或因身體或其它原因不能繼續工作(含經公司考評不能勝任崗位)的職工,按離職辦理,公司協助辦理社保轉出手續;

  (4)退休返聘的職工簽訂勞務協議年限原則上不能超過5年(下同)。

  3.2核定:

  由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退休核定工作。

  4.退休待遇

  4.1退休金:

  公司員工退休後,按照國家社保政策享受社會養老保險金,即:在社會保險機構領取社會養老金。養老金核算方法按國家相關的養老保險管理規定。

  4.2醫保:

  4.2.1辦理退休時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均符合相關政策規定最低繳費年限(養老保險15年醫療保險20年)的,退休後按社保相關政策享受相關基本醫療待遇;

  4.2.2辦理退休時醫保累計繳費年限未滿最低繳費年限(20年)的職工,按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規定須在三個月內一次性補齊所差的部份,退休後才能享受相關基本醫保待遇,因個人不願補交納費用造成的後果自行承擔;

  4.2.3退休返聘的職工,公司考慮以商業保險及其它方式補充醫保,以保障員工的基本醫療待遇;

  4.2.4個人不願繼續服務公司或因身體及其它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的,按離職辦理,公司協助按社保政策辦理轉出手續。

  5.退休手續辦理程式

  5.1退休年齡到達之日前90天,綜合部與員工本人、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聯絡,啟動退休核定工作,告知員工需準備的資料。

  5.2退休員工需準備的資料

  (1)職工本人檔案

  (2)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社保繳費證明及明細

  (4)職工本人申請

  (5)單位證明;

  (6)屬病退的,提供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5.3退休年齡到達之日前60天,綜合部向退休員工所在部門發出退休通知。

  5.4退休年齡到達之日前30天,綜合部通知部門及退休員工辦理退休手續。

  5.5因繳費年限不夠,須一次性補交的費用,綜合部會提前6-12個月告知員工,同時告知計算方法及預估的費用。

  5.6退休員工在退休年齡到達之日前辦完相關工作移交手續。

  5.7由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向退休員工發放退休證,同時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6、附則

  6.1本規定綜合部起草,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解釋權歸公司;

  6.2因國家社保政策變化造成規定有違的,按政策規定。

  退休人員規章制度5

  一.目的

  規範醫院員工到齡退休工作辦理流程,將管理工作精細化,提高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質量。

  二.範圍

  適用於醫院正式員工辦理到齡退休工作及人事科對退休員工管理的全部工作。

  三.內容

  1、根據中央及省有關檔案規定,工作人員達到國家統一規定的年齡後,由人事科負責提前兩個月通知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按時辦理退休手續。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現階段,正常退休年齡實行漸進式延退。男滿六十週歲(不分幹部和工人);幹部身份女滿五十五週歲(高階技術職稱與處級以上管理崗位可滿六十週歲),工人身份女滿五十週歲(取得助理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十年以上,滿五十五週歲。若取得高階職稱或處級以上管理崗位可滿六十歲)。

  3、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嚴加查處,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4、人事科將離退休手續辦完後,證書要及時轉交本人,並及時辦理有關養老手續。

  5、定期組織離退休人員政治學習。

  6、每年組織根據醫院安排組織離退休人員查體。

  7、定期走訪有特殊情況的離退休人員。

  四.支援性檔案

  《工資福利與離退休業務培訓教材》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與離退休處

  退休人員規章制度6

  為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制度:

  一、重視和加強離退休人員管理,主要領導應經常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

  二、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保障退休人員生活、醫療待遇的落實。對有特殊困難的退休人員,給予適當照顧,幫助他們解決生活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開展形式多樣、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動。適時組織書法、美術、棋牌、座談、參觀考察學習等活動。根據自願原則,組織退休人員參加一些有益的.體育活動和戶外活動,鼓勵離退休幹部積極參加各類老年大學學習,並給予報銷一定的學習費用。

  四、走訪慰問。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情況和身體狀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經常關心離退休幹部的身體、生活、思想狀況,堅持做到“四必訪”,即:離、退休幹部生病住院時,家庭有困難時,思想有情緒時逢年過節時,對離退休退休人員進行走訪慰問。

  五、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迴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六、做好離退休活動中心的管理工作,訂閱報紙、刊物,豐富活動內容,為職工活動創設有利的條件。

  退休人員規章制度7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離退休人員去世後的喪事辦理工作,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原則

  1、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離退休人員去世後,應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方針政策,遺體一律實行火化,不成立治喪委員會,不舉辦追悼會。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應在後事辦理上起積極帶頭作用,以促進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

  2、離退休人員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處理後事時,要站在尊重和關心黨的事業的政治高度,在堅持一切從簡、寄託哀思,提倡移風易俗、嚴肅儉樸,嚴禁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維護逝者的尊嚴。

  3、對逝者家屬提出的政策允許的合理要求,在學院財力可行、院領導批覆後,應予以充分支援;對於不符合中央和省委規定的要求,要耐心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4、對逝者遺屬,要充分體現學院黨委的關懷,及時、妥善做好安撫、慰問工作,努力維護學院和諧、安定、團結的局面。

  5、少數民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二、訊息報告

  1、離退休人員逝世後,由學院黨委組織部離退休管理科牽頭,及時報告處室領導和分管院領導,並通知相關處室。

  2、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關於領導幹部逝世後喪事改革的通知》(晉發(1991)53號)的規定,廳級領導幹部和本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省人大常委、省政協委員,全國勞動模範,全國戰鬥英雄,在省內外有影響的知名人士逝世後,可在《山西日報》刊登簡短訊息,內容包括本人逝世時間、參加革命工作及入黨時間、生前職務等,見報稿須送省委組織部審定。

  三、走訪慰問

  黨委組織部離退休管理科及逝世人員離退休前所在處室,應及時登門慰問逝世人員家屬,宣講相關政策,將家屬對組織提出的相關要求做好記錄,並上報分管領導。

  四、喪事辦理

  1、黨委組織部離退休管理科聯絡家屬確定遺體告別儀式時間、地點、張貼訃告。

  2、黨委組織部離退休管理科配合家屬佈置告別廳,幫助辦理有關事宜。

  3、組織參加逝世人員遺體告別儀式。除特殊情況需主要領導參加之外,一般情況下,離退休幹部工作分管領導、逝世人員離退休前所在處室分管領導應當參加,原則上至少派1人參加遺體告別儀式。

  4、敬獻花圈的處室須於告別儀式前一天下午15:00前通知黨委組織部離退管理休科工作人員。離退休管理科工作人配合家屬做好告別儀式的準備工作。

  5、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全面做好規範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組通字(2003)14號)檔案精神,離退休黨員去世後,經院黨委同意,可以在其遺體或骨灰盒上覆蓋黨旗,但黨旗不得隨遺體火化或隨骨灰盒掩埋。

  6、如離退休人員在外地去逝,一般應在當地舉行遺體告別併火化,如有特殊需要,由相關處室協調處理。

  五、後續事宜

  1、喪葬費:根據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委老幹部局、省人社廳《關於提高離休幹部護理費等三項費用標準的通知》(晉財行[20xx]123號)檔案要求,離退休人員喪葬費上限為4000元。

  2、撫卹金:根據民政部、人社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xx)192號)檔案要求,退休人員逝世後,撫卹金為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離休人員逝世後,撫卹金含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離休費。由家屬提供相關材料後辦理。

  離退休人員逝世後由黨委組織部離退休管理科將姓名、死亡時間等通知人事處,人事處按有關規定標準清算各項費用,通知總務處財務科結算,結算後及時通知離退休科反饋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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