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1.1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堅持合法、公開、公正、雙向擇優錄用的原則。

  1.3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級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導下組織實施。

  1.4本制度從20XX年X月X日起執行,並由廠長授權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二章:員工的招聘錄用

  2.1各崗位如缺員需要招工,優先考慮從專業對口的應屆畢業生和具有一定專業工作經驗人員中篩選錄用。

  2.2本公司原則上不鼓勵招聘已錄用員工的直系親屬。

  2.3應聘人員應聘時須遞交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勞動手冊、個人履歷、近照等相關資料),經本公司有關人員面試初審透過,併到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後,報請廠長室批准,由辦公室辦理錄用通知。

  2.4本公司有關人員在對應聘者面試時,應如實告訴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它情況。

  2.5被錄用人員應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張,雙向協議書、推薦書等,或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手冊等資料,原則上個人檔案轉入本公司指定地點。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爭議

  3.1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3.2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兩種。

  3.3本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同時為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4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3.5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發放,如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3.6本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員工如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按約定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3.7本公司與等崗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本公司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3.8本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3.9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由本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3.10本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1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本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的;

  (四)員工同時與其他企業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本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15員工有下列情況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療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公司患職業病的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本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本公司決定提前解散關閉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7勞動合同期滿的員工,本公司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考核評估,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告之員工。同時合同期滿的員工如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的,也應當在期滿前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應將其使用的房屋、欠款、辦公用品、技術資料等歸還本公司,本公司將在員工辦理完工作交接時,支付有關經濟補償。不能履行以上規定者本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予以解決。

  3.19本公司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3.20本公司和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勞動爭議,首先雙方透過協商解決。當雙方經協商達不到一致意見,可透過工會再次進行協商,也可以透過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集團公司工會共同協商。上述協商仍無法解決時雙方可向管轄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如有一方對裁決不服,可在收到裁決書後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章:培訓教育

  4.1進入本公司的新員工,人人必須接受培訓教育。其主要內容為:廠紀廠規教育、安全生產知識、GMP普及知識、專業技術知識等,經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

  4.2上崗後,分配其工作,並指派有經驗的人員給予傳、幫、帶,直至能獨立操作。

  4.3公司對員工考評分為試用期考評,年終考評二種,並由各部門負責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調薪、獎金髮放等的主要依據。

  4.4經同意外訓的員工培訓結束回廠後,應向辦公室提交有關培訓資料和證書原件,以便歸檔工作。

  4.5員工錄用後廠辦應建立員工資訊檔案,包括錄用稽核表,有關資格證書的影印件及體檢表,員工的住址,聯絡電話,婚姻狀況,子女,家屬,教育程度和其它個人資料等,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辦公室。

  4.6公司建立規範的員工在廠電腦檔案,記錄員工資訊,記載員工在廠時間的業績,培訓、考核等個人資訊,並按廠檔案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4.7辦公室每年對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管的員工個人檔案進行更新補充。

  第五章:薪資福利

  5.1企業按月支付員工報酬,依法代扣代繳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稅等。員工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稅及按法律規定的其它費用的義務,

  5.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個人業績發放月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5.3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上級要求不定期地對員工進行加薪。

  5.4在二次調薪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調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滿六個月者,

  (2)當年度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分者,

  (3)給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

  (4)年終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在二次調薪之間)。

  5.5企業按國家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

  5.6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5.7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週歲,女23週歲,指初婚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間獎金、工資照發。

  5.8產假,女工分娩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產假期間落實長效節育避孕措施,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育齡婦女,憑醫院節育措施證明,可享晚育假30天,總計120天。難產或多胎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不變(依據《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產假含法定假日在內。

  5.9生育女職工本人自願申請,經本部門同意,報廠工會、廠辦審批,可辦理休產後哺乳假一年(含產假休息期)。

  5.10符合國家計生規定流產者,憑醫療單位的證明,妊娠期3個月以內流產者給產假2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的給產假42天,7個月以上給產假9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按《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執行。

  5.11響應國家計劃生育號召,帶環懷孕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憑醫療單位的證明給產假2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照發(含法定假日在內)。

  5.12育齡婦女生育費用按生育保險規定執行。

  5.13生育費的報銷:按《生育保險辦法》執行。

  5.14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喪假。喪假內基本工資照發。

  5.15本公司職工的獨生子女費,單職工每年發放30元,雙職工每年發放60元,憑獨生子女證領取。

  5.16獨生子女醫藥費享受到20週歲截止;獨生子女費,發放到其子女14週歲截至。

  5.17員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費體檢,新員工當年已體檢的將不參加體檢,經體檢不符合(行業)生產要求者,企業將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章:勞動考勤

  6.1員工必須按正常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

  6.2辦公室負責對考勤工作進行統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數為當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辦公室把各個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彙總歸檔備查。

  6.3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需要離廠,必須憑出門證方可離廠。門衛嚴格把關,監督檢查。並在月底將出入證交生產科備查。

  6.4曠工:員工擅自缺勤、或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累計超過次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6.5無故曠工者月獎金全部扣除。曠工一年累計滿天,當月累計滿天者解除勞動合同,並將曠工處理結果記錄在個人檔案裡。

  6.6若員工因突發事情而未能辦理請假手續,則應及時電話通知所在部門主管認可,回廠後補辦請假手續。

  6.7事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請假理由,請假天以內經所在班組同意報部門批准;請假~天須經分管廠長批准;天以上須經廠長批准。

  6.8請病假天以內必須憑醫院醫生休息建議書,由部門經理批准;x天由分管廠長批准;天以上由廠長批准。

  6.9醫療期:在本單位連續5年工齡以下為6個月;5~10年以下為9個月;10以上15年以下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為24個月。

  6.10員工因工受傷或見義勇為受傷者,其醫療期給予工傷病假,工傷期間工資獎金不受影響。

  第七章:加班、調休

  7.1工廠實行每天8小時和每週5天工作制,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補休或超時工作報酬。

  7.2員工按生產要求雙休日加班的工廠原則上以安排調休為主,同時也可根據情況支付加班工資。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經其部門經理簽字,填寫加班單,加班單應說明加班的內容及時間,否則一律不視作加班,計算方法按照小時計算。

  7.4安排員工延時加班支付150%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5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調休的,支付2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6安排員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7有關特殊部門的節假值班費按照原計算方案執行。

  7.8結算方法:由所在部門製表附由生產廠長簽字後的加班單報辦公室,統一辦理。(結算時間;加班後的第二個月號以前)

  7.9員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則上累計存休不超過5天,超出5天由部門安排調休,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任何調休都以不影響生產正常工作為前提)

  7.11員工需要調休,必須提前辦理調休手續,得到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採用電話方式與部門經理請假,後補請假手續,包括填寫請假條)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2

  一、試用期、轉正

  (一)試用期為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二)凡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試用期結束後簽訂勞動合同,可錄用為合同制員工。

  (三)試用期內,公司將對新員工進行在職培訓。

  (四)員工轉正

  試用合格的新員工,應填寫《轉正申請報告》,包括:(試用期工作總結,工作中存在問題及對公司的建議等),交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人事部門稽核,須考核的人員,應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有關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轉正期,合格者經人事部門批准後即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二、淘汰、辭退

  (一)公司每月對全體員工進行月評,每個季度末對員工進行一次綜合測評,對以下人員進行淘汰。

  1、工作期間嚴重違規違紀者;

  2、工作不盡心盡責,消極怠工者;

  3、在員工中製造輿論,損害企業形象者。

  (二)公司有權辭退有下列情形的人員:

  1、辭退以下人員,應提前30天通知:

  a、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者;

  b、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和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2、辭退以下人員,無需事先通知:

  a、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e、法定的其它情形。

  三、離職

  (一)離職手續辦理程式:

  1)、提前十五天(特殊崗位如:收銀員、財務人員可適當縮短期限)上交《離職申請報告》,由離職人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核定後,公司總部員工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分店員工交人事課備案;

  2)、經人力資源部或人事課批准後,領取並填寫《離職手續辦理表》;

  3)、離職人員必須於離職之日起十日內辦理完所有手續,逾期作自動離職處理;

  4)、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離職後必須在三日內退還住房及房內公物;

  5)、離職人員必須於離職後兩個月內將本人的行政關係、社會保險關係轉走,逾期將按200元/月收取保管費;

  6)、辭退人員需立即辦理有關手續。

  (二)薪資計算

  1、離職人員按規定辦理完離職手續後,薪資計算至該員工最後工作日;

  2、作辭退處理的,有關部門應將賠款、罰款等情況在意見欄中註明;

  3、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須扣除水電費;

  4、如合同期未滿,則須按合同規定賠償有關費用。

  (三)離職面談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副主管級(含)以上人員面談,其他人員由人事課安排面談。

  四、管理人員職務任免程式

  (一)管理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綜合相關部門意見後提名,並經公司研究同意後由公司總經理簽發檔案,人力資源部進行任免;

  (二)所有職務晉升都必須經過任前公示,平級轉任重要職務的,根據實際情況,也可列為公示物件;

  (三)所有提名的人選都必須有書面的申報考核材料;

  (四)沒有經過任前公示的,無稽核、考核意見的或未經核准,而事先安排代理相應職務的,均視為無效;

  (五)分店課長、主管級職務人選由各分店張榜公佈,公司職能部門經理、副經理、科長職務人選和各分店店長、分店店長助理職務人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公司總部和分店張榜公佈;員工可客觀真實地反映擬任命人選的優秀和突出方面,也可在掌握充分證據的前提下對任命人選進行檢舉和揭發。

  五、職位晉升

  當公司某管理層職位空缺時,公司向全體員工公佈應聘條件,員工有優先獲得該職位的機會。

  (一)公司對空缺職位採取競聘方式擇優錄用;

  (二)參加競聘的員工,需符合競聘條件,填寫《職位申請表》;

  (三)競聘採用積分制評分辦法,主要考查學歷,工作經驗,面試、述職演說,績效考核,專業知識考試等方面;

  (四)競聘上崗的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不符合要求的員工,根據員工意願可安排回原部門工作。

  六、工資

  (一)崗位技能工資

  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加班工資、崗位津貼等其他津貼和非經營性補貼。

  (二)崗位工資等級

  員工工資實行等級工資制,分店員工工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當地的工資標準擬定,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執行。

  (三)抽調人員工資

  就高不就低原則:現有工資高於新工資標準,工資維持不變;現有工資低於新工資標準,按新工資標準執行。

  (四)工資定級辦法

  1、新入職人員的工資定級,按擬就任崗位,參照公司規定執行。

  2、轉正、調級在公司規定範圍之內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超出規定的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五)發薪辦法及規定

  1、公司員工薪資及各項加薪、補貼,視物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而定。

  2、公司對員工的工資嚴格保密,員工也應對本人的工資保密,不得公開或私下議論,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六)工資晉級

  1、符合工資晉升條件的員工,應向其所在部門提交工作總結,並由部門責人簽署意見。

  2、公司人力資源部或人事課對員工工作總結及部門簽署意見進行核實、綜合評估、業務測試後,在規定範圍內的,由人力資源部審批,超出規定範圍的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分等級的崗位人員,工資晉級採取理論與實踐雙重考核的辦法,合格後方予晉級。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資訊釋出渠道,如新聞媒體、網路、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資訊發出後,會收到應徵資料,經稽核後,對合格應徵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徵資料,歸檔一個月後銷燬,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徵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採取相宜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採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徵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複試。經複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後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許可權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轉正後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徵,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並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籤,轉人事部門簽註意見後,呈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並呈交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並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後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並處理好相關續後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於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並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曆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於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後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後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註明。

  第三條、每週工作時間五天半,週一至週五:上午9:30---12:00;下午13:00---18:00。週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准,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並經相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假期核准許可權: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遲於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並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資訊與依據;

  (三)、透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於個人資料檔案中,並予以登入。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並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並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採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檔案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影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並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4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許可權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定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定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工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於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6)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願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透過申訴程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使用者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於協調,融入群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群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能夠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檔案,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資料。

  行為的自己決定與諮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決定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決定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諮詢。

  理解諮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併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二、職員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七、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務必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髮:職員頭髮要經常清洗,持續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塗指甲油要儘量用淡色。

  3、鬍子:鬍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持續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豔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麼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汙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並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髒、破損或歪斜鬆弛。

  3、鞋子應持續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持續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持續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後,應儘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後伸,或俯視前方。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後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並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後,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後,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檔案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使對方容易之後;至於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己。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裡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裡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週六至週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修改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狀況靈活安排,但每一天必需填寫個人一週活動表,每週一向上級彙報。修改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後,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後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後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務必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於病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帶給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推薦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准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修改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潛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務必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於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後,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於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個性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宣告(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於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後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註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式做如下規定。

  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癒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能夠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個性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特准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務必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工資待遇

  一、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x元的工齡補助。

  二、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底發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絡;

  第七則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推薦,並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鬥、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翫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洩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八則福利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第九則其他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前言

  一、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三、管理職責

  1、行政部負責辦理人員的招聘、試用、錄用、培訓、離職等日常人力資源的全程管理事宜;

  2、各部門總監(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的錄用、培訓、試用考核及日常考核等管理事宜;既有部門總監又有部門經理的部門,分別實行分級管理。

  3、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錄用、考核、離職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聘用、轉正考核、日常考核、晉升、調薪及解聘工作;總經理負責員工聘用、轉正、晉升、調薪、解聘審批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負責人力資源全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才規劃

  一、本公司員工職務規定如下:總經理、總監及部門經理、部門職員

  二、公司每一個崗位設有“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試用期及崗位考核參照該說明書執行。

  三、根據編制,公司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適職與否、流動率、缺勤情況、應儲備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確、客觀的檢查建議,作為行政部辦理開拓人力資源的參考依據。

  四、人員增補申請的程式如下:

  1、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先到行政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書》,填寫好所需人數,人員職務,年齡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請單後,應調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資是否在控制內等問題。

  3、行政部調查後,呈總經理審批,及時辦理招聘工作。

  第三章人才培訓

  一、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營造學習型企業,公司將舉辦各種培訓活動;並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其他培訓

  二、公司各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人才培養與工作培訓,從公司的戰略角度抓好人才培養和工作培訓,各部門要有計劃的安排員工進行培訓,有準備的開展各項培訓活動;深入領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戰略,努力打造能夠滿足公司不斷髮展、使公司在市場競爭當中處於絕對優勢的優秀人才隊伍。

  三、員工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外部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新員工進入公司後應實施崗前培訓,由行政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公司的歷史、現狀及在產業中的地位

  (2)公司的組織架構

  (3)公司的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4)員工的職業道德和禮儀要求

  (5)安全意識培訓

  (6)崗位技術培訓

  2、在職培訓:在職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

  (1)一般員工的培訓主要是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為主。

  (2)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有關方針、政策和市場情況,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

  (3)專業技術人員如財務人員、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瞭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業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技能。

  3、外部培訓:根據甲方或員工要求參加其組織的專業培訓,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進行培訓的員工應該服從安排,準時、認真地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五、各部門應該將每次培訓的人員和內容以書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備案;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複製、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第四章招聘、錄用、試用、離職等

  一、招聘

  1、公司各個部門需招聘員工時,應填寫《招聘申請單》,經各部門經理或總監批准後上報公司行政部存檔,再組織相關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據總經理批准後具體負責實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在簡歷中進行篩選)和崗位需求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初試人員填寫《面試登記表》(或《入職人員資訊登記表》)後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初試,初試合格者行政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主管)進行復試確定,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第三次複試後方可錄用。

  4、被錄用人員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統一到行政部報到辦理相關手續,然後由各部門經理安排工作。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

  1、入職前,行政部通知新進員工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錄用,並進入試用期。

  2、經正式錄用的新進員工先到行政部辦理入職手續,並提交如下資料:

  (1)新員工到行政部報到時應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原件以及影印件。

  (2)交標準一寸免冠照一張。

  (3)特殊崗位需提供戶籍經濟擔保人的,並需交驗經濟擔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留影印件備案。

  (4)兩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

  (5)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原件。

  (6)其它因報到需向行政部交納的資料。

  3、公司擬錄用的員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經批准外,應於通知報到日期報到,逾期者不予保留錄用資格。

  4、在行政部辦理入職後到所屬部門報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項向本部門經理諮詢。

  三、試用期

  1、試用員工在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前,需經過崗前培訓及試用觀察期,試用時間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新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

  2、在試用期內,公司將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考核結果及各方面表現,決定轉正或不予以錄用。試用期內的考核標準自員工入職時告知員工。表現優異者可由員工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初評,經總經理批准後據具體情況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的,不得提前轉正;累計遲到早退達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達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辭退。

  3、第一週為磨合期,試用人員與公司之間進行互相選擇。

  4、員工在試用期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必須服從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個月的試用期,公司按員工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5、員工在試用期間按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享受試用期待遇。

  6、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罰。

  7、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前一週內,行政部將《員工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員工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部門經理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8、考核結果的評定:考核辦法採用專案評分發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都有一個對應分數。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如下: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考核結果95分,提前轉正;考核結果75—94分,按期轉正;考核結果低於74分,不予聘用。

  四、轉正

  1、試用期結束前一週內,員工根據個人實際工作情況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並由部門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視為員工透過試用期;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報行政部及總經理簽署意見後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公司有權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及試用期滿後的考核結果調整和變化員工的工資水平或進行崗位調動。

  2、員工轉正後的待遇按照與本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標準執行,獎勵與處罰制度以公司的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為標準。

  五、人員調動與晉升、調薪

  1、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

  (2)員工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員工調動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行政部存檔。

  2、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公司為員工提供了較寬鬆的晉升渠道。晉升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行政部存檔。晉升分以下四種:

  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

  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

  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

  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3、各部門員工可根據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另行規定)自行申請調薪,或是各部門經理根據員工的考核及表現情況適時給予調整薪資或給予嘉獎,調薪或嘉獎需填寫《員工調薪/獎金申報表》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行政部存檔。

  4、行政部需將員工的薪資變動情況及時告知財務部。

  六、辭退/離職

  1、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僱、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解除及終止等。員工離職前須與公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職手續並結清各項費用。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行政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簽署意見,最後交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離職。

  2、在試用期內,員工若感到不適應新崗位,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若經考核發現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應及時辭退員工。員工提出辭職的,報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行政部、總經理審批,方可辦理辭職手續;公司辭退的,部門經理填報《試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准後行政部辦理辭退手續。

  3、辭職: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因提前離職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需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員工已辦理辭職手續,後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辦理入職手續。離職程式與試用期一致。

  4、解僱: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公司有權解僱,屆時結算薪資。員工因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有權解僱,屆時結算薪資,若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公司解僱員工的,由部門經理填報《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准後行政部辦理解僱手續。

  5、自動離職:當年(月)累計無故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6、工作期間內,公司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7、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再續約的,勞動關係解除。

  8、合同期內本人提出辭職的員工、被解僱的員工、自動離職的員工,公司不予經濟補償。

  9、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工作並辦理離職手續,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結清賬務,辦妥交接手續,方可正式離職;若員工將所屬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遺失,應全額進行賠償,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第五章績效(崗位)考核

  一、為了客觀的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提高員工自身工作水平,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體制,公司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二、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降級、提薪、留退的依據。

  三、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考核內容具體參照每個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執行,具體安排如下:

  1、對於部門總監(部門經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領導能力、策劃能力、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溝通、授權指導、品德言行等;

  2、對於部門總監(部門經理)及主管以下人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專業知識、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合作、發展潛力、品德言行等。

  四、考核程式包括:自行評分、複核評分。

  1、自行評分,由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

  2、初核評分,由部門總監(部門經理)根據平時考核記錄和崗位職責說明,客觀公正地評分,考核評分以總經理批准分數為最終得分。

  具體的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製定。

  第六章績效管理

  一、為了建立並完善薪酬激勵機制,明確以績效考核為導向的工作評價體系,強化員工的崗位責任意識,促進公司和部門目標的實現。

  二、員工總體薪酬依據社會平均勞動力水平、公司經營狀況及其貢獻、工作能力和態度等因素確定。公司薪酬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保密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提成(銷售提成、專案獎、工程獎)、年終獎、社保、公積金。月薪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三、離職時的薪酬

  1、員工在勞動合同屆滿前要求辭職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則,員工須向公司支付二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賠償。

  2、離職手續辦理期間,以員工實際出勤日結算月薪。

  3、員工離職後,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xx超市有限公司員工手冊系公司的勞動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關人事制度的彙總摘要。它能指導您瞭解任職期間的有關準則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權利、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等資料。熟悉這些內容後,您將對公司運作和管理風格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包括您對我們的期望和我們對您的期望。如果您對本手冊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隨時與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門商討,也可以直接至函總經理轉達您的意見,公司將十分高興與您一起完善這本員工手冊。

  由於公司的發展與經營環境的不斷變化,本摘要中規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隨之進行相應的修訂,但任何政策的變動我們都將及時通知您。我們希望您作為xx的.一員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職指引

  一、個人資料

  1、入職員工須向辦公室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職稱證書和培訓證書、原單位離職證明等證件的原件供審查、影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張,並親筆填報準確的員工資訊登記表,食品服務人員需提供個人健康證明。公司提倡正直誠實,並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將立即終止試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2、當個人資料有變動時,如:姓名、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婚姻狀況、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絡人、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等,請在一個月內告知辦公室,以確保與員工有關的各項權益。

  二、試用與轉正

  1、試用期原則上最低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間,如果員工認為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員工的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試用。如在試用期內請假,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

  2、如試用合格並透過入職前培訓,員工可填寫《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表》,按程式申報審批。

  3、員工從公司離職後,重新再進入公司時,其工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時間

  1、行政人員實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單店現場營運部門各班次工作時間由單店視實際營運狀況具體作息時間另行制定。

  3、所有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在週六、週日輪班,輪班工作時間不計入加班工時,可安排調休,調休前填報《調休單》經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二、假期管理

  1、請假規定

  (1)各種假期的標準及請假的審批許可權:各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請假,一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各部門正職及以上人員均需報總經理審批;現場營運部門人員在工作期間需要離開工作區域時,應及時告知部門主管,否則按擅自脫崗處理。

  (2)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寫《請假單》,按規定逐級審批。請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員工請帶薪假時需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主管和辦公室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日期,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事前託人或電話告假,事後補上《請假單》和相關證明。假期滿須於返程上班首日到辦公室或上級領導處銷假,並出示有關證明,否則視為超假。

  (3)員工可按規定享受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年休假等。這些假期均為有薪假期(產假支付基本工資),只扣除當日誤餐補貼。當年享受了產假的員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請假類別

  (1)事假:員工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屬特殊情況的,需電話告假。請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或超事假未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每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否則,公司有權隨時調整該員工崗位及工資,並取消當年獎金或解聘。

  (2)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須持縣、區級以上醫院的證明,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來得及請假的,委託他人電話請假,但事後須補交醫院證明和《請假單》。

  (3)婚假:結婚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子女結婚可準帶薪假2天。

  (4)產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女員工可享受帶薪(本制度規定的基本工資)分娩假60天。男員工配偶分娩時右準帶薪陪產假3天。

  (5)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可準帶薪假4天,在外地區(乘車6小時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經批准參加國家的各類執業資格考試,憑考試通知檔案,可請公假;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出席會議,憑會議通知檔案,可請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後每增加1年公司工齡,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為限。在當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給予年休假: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

  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

  全年累計曠工超過2天者。

  (8)法定節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門提前填寫值班或輪班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章薪資

  一、發薪日期

  每月15日,公司支付員工上月薪金。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金。公司將薪金轉入以員工個人名義開出的銀行賬戶內,員工可憑存摺到銀行領取。

  二、薪資系列公司薪酬體系分為三種類型:

  1、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相關的年薪制,主要包括主管以上以年度為週期對其工作業績水平等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酬的員工;

  2、與年度績效、季度績效相關的崗位績效工資制,主要指從事採購、行政、財務等行管類員工;

  3、崗位工資制:主要指從事服務人員、保安人員、非全日制用工的保潔、理貨人員等。

  三、薪資結構

  1、基本工資:為保障各層級員工基本生活需求而設定,其數額與員工所處崗級相關。

  2、崗位津貼:對工作超時間有彈性的行管員工給予崗位津貼,根據其工作特點確定等級,原則上不另外計算加班工資,如確實節假日工作時間較多,可適當調休。

  3、職務津貼:為鼓勵各層級管理人員,行使管理職能,負起管理責任而設定。

  4、加班工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5、績效工資:根據經營績效,設定績效工資基數,適用於崗位績效工資制員工,將其職務效益掛鉤。

  6、考核工資:適用於崗位工資制員工,根據工作表現,獎優罰劣上下浮動,以體現崗位職責履行差異,鼓勵員工努力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業績,考核工資扣罰標準可由各部門根據崗位工作職責擬定,公司核定後統一執行。

  7、年終獎金:適用於中層以上員工,在工資總額中保留20%,年終時根據全年業績考核掛鉤上下浮動,以體現業績差異,鼓勵員工努力工作,提升業績。

  8、特別獎金:適用於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在專項工作中有突出表現,在日常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公司採納後為公司創利或避免重大損失的員工,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特別獎勵。

  四、薪資管理

  1、薪資初定:新員工入公司時,主管以下人員工資由辦公室會同部門經理根據有關標準和綜合因素提出建議,報分管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主管及部門副經理人員由總經理確定。原則上試用期工資為初定崗位人員工資的80%。

  2、薪資調整

  (1)轉正調整:當新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通過後,其試用期工資即可調整為轉正工資,若有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經總經理核准可適當升級。

  (2)崗位調整:員工崗位發生變動,薪資也相應調整。

  (3)年度調整:公司每年根據物價等因素,經董事會同意,可進行薪資普調。

  (4)特殊調整:對有特殊貢獻,表現突出,或公司緊缺,關鍵人才,可由部門申請或由總經理直接進行調整。

  3、薪資核算

  (1)辦公室按照《員工薪資標準表》作為薪資計算依據,並根據每次調整狀況及時進行修訂。

  (2)缺勤扣款

  (3)其他扣除專案:工資核算表中應扣除個人所得稅、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其他管理處罰等

  (4)員工正常辭職,在辦理完所有規定手續後,公司於手續辦理完畢30日內按標準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x(實際在崗天數—缺勤天數)結算發放薪資。

  (5)公司主動辭退的員工(因違法犯罪或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等被公司開除的除外),在員工辦理完規定手續後,公司除正常結算工資外,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6)員工在當年12月31日前主動辭職的,以及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辭退的不享受年終獎勵。

  4、溝通:員工在薪資初定後,由辦公室根據批准的工資標準對員工進行談話反饋;在薪資調整後,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與其進行談話反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進行談話反饋。

  第五章福利

  一、法定保險

  公司對固定全日制用工人員購買社會保險。

  二、公司福利

  1、交通補貼:對公司所有員工進行交通補貼,具體金額為每月60元。市內辦公事經總經理室同意好可以實報實銷。

  2、通訊補貼:對需在公司以外辦理公事或業務崗位的員工,給予補貼。

  3、誤餐補貼:員工按考勤每天補助6元餐費。

  4、勞保:員工根據工作需要由公司發放服裝、勞動保護等用品,具體參見相關制度。

  第六章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勞動合同分為全日制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全日制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二、合同簽訂、續簽、變更和解除

  1、公司將在新入職的員工培訓結束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對於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與員工雙方協商同意後續籤勞動合同。

  3、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能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6、員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三、離職手續

  1、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辦畢離職手續,未辦畢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

  2、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交接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公物,併到辦公室辦理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訂了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3、部門以上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4、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辦公室或員工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四、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透過申訴程式向上級負責人或辦公室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勞動部門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七章安全與保衛

  一、安全保衛與消防

  1、良好安全的環境和保衛體系是樂購能夠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同時也是每一個樂購員工的重要責任。每一位員工都必須對自身和同事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同時也應承擔由於您的不慎舉動而給個人和同事、顧客、公司帶來的不良後果。

  2、擔任領導職務的各級主管,在安全健康與保衛消防方面負有特殊責任,並應採取積極主動的行動來建立並保持一個安全與健康的環境。

  3、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遭受傷害,或是發現他人遭受傷害,請及時通知您的主管和安全保衛部門。您在工作時發現任何事故的隱患,或是您的同事操作不規範,請及時提醒,以杜絕事故的發生。

  二、治安保衛

  1、員工在工作崗位上應佩戴公司的標識牌,請妥善保管和佩帶,如有遺失,責任自負,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此牌交還公司。

  2、禁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得在任何禁菸區內吸菸,並且只能在公司規定的時段在本公司指定的區域吸菸。

  3、檢舉與舉報任何有損員工、公司利益的事件是每個員工應盡的責任。如果您發現個別員工、顧客的行為侵害了顧客、公司或員工的利益,請及時向安全保衛部門反映,公司將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第八章其他

  一、培訓與職業發展

  1、培訓: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教育培訓的協調、統籌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的教育培訓工作。培訓內容包括新進員工崗前培訓、在崗員工崗位培訓、員工基本素質培訓、管理層培訓、專業(行業)培訓及其他培訓等。培訓方式可根據培訓需要多樣化。

  2、職業發展:公司為每位員工擬定職業發展規劃,員工可以透過崗位輪換增加自己的技能和工作經驗,公司也為員工提供職業發展晉升通道。

  二、考核獎勵

  1、公司在年度、季度、月度對不同層級員工進行考核,並與薪資掛鉤。

  2、對於基層服務崗位,公司每月評選星級員工,並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7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後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週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6、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並公之於眾。

  7、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8、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後,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後,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准。

  9、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10、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11、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於鬥爭,事蹟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於開拓,創新善於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後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後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並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12、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1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14、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試用期考核管理工作,為員工試用期考核工作提供明確指導,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試用期內的員工轉正辦理。

  三、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制定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及監督制度的執行;

  (二)部門經理:負責對本部門人員試用期的考核;

  (三)副總經理:負責對各部門經理及總經辦助理試用期的考核;

  (四)總經辦:負責所有試用期考核的批准。

  四、試用期相關規定

  (一)新入職的員工需要經過3天考察期才能進入試用期。3天考察期是員工和公司相互考量的過程,任一方在考察期內基於各種考慮可以無條件終止合作關係。正式進入試用期之後,3天考察期的工資將會計入試用期第一個月的工資裡。

  (二)新招錄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可根據試用情況縮短或延長試用期。從入職日開始計薪,試用期工資按公司薪酬制度標準發放。用人部門須安排專人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指導,並做好考核記錄。試用期間雙方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聘用關係,工作交接完成後即可離職。

  五、考核內容

  試用期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三個方面。

  (一)工作成績:

  主要考核員工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益等。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考核的重點有所不同。如業務部、招商部重點考核業務完成情況,後勤部門重點考核工作能力。

  (二)工作能力

  根據被考核者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綜合素質來評價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專業知識掌握程度、執行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等。

  (三)工作態度

  主要對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予以評價,包括本職工作內容、紀律性、積極性、主動性、責任感、團隊精神等。

  六、考核及轉正流程

  (一)考核流程

  行政管理部每月2日前統計需進行試用期考核的人員名單(每月20日後入職的試用期考核併入下月一起進行考核),並以書面形式通知部門負責人或副總經理進行考核,部門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員工表現進行打分,並在月末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二)轉正流程

  員工提交轉正申請--行政管理部--總經辦--溝通與反饋

  (三)計算方式:

  普通員工得分:部門經理複核佔60%,綜合考核分佔40%。

  經理級別員工得分:總經辦複核佔80%,綜合考核分佔20%

  (四)行政管理部對於已透過試用期考核的新員工以書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成為正式員工,併為其辦理相關轉正手續。

  (五)對於未能透過轉正評估的人員由行政管理部以書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未透過試用期考核,審批結果通知其延長試用期或者辭退,並書面函告財務部門結算其工資待遇。

  七、考核申訴

  (一)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經理提出,部門經理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一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二)若員工對部門經理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三天內給予答覆。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9

  1.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不準遲到,需提前15分鐘到達辦公室(特殊狀況務必說明),如果不能遵守,遲到一次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狀況請假,批准者按無薪假期。未經批准無故曠工者,按曠工處理。

  4.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入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發現記過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洩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工作方向和客戶狀況,網站後臺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伺服器登入密碼,如有違反本條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為防止外來計算機病毒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網路系統內使用。凡公司擁有的書籍、光碟、軟體非經登記和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出借,帶出公司辦公地點。

  7.員工對待客戶就應禮貌、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處處為客戶利益著想,對客戶所提的問題就應耐心解釋。為了持續公司形象,員工外出聯絡業務需著裝整齊,舉止禮貌,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

  8.員工就應熱愛自己所從事的事業,要有拼搏敬業精神,工作中要不斷努力學習,用心開拓進取,不怕吃苦,沒有業務和任務的時候要努力學習新的技術,不斷加強自身的競爭潛力。

  9.員工就應在工作上互幫互助、協調配合,生活上互相關心照顧。員工就應愛護公司財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菸。

  10.本規章制度的考核與員工薪金掛鉤。

  對以上違規者,公司將會有所記錄。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10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職工要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於職務或工作為原則。

  2、應聘教職工,堅持需要的原則,把好聘任關。

  二、人員流動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據教學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學人員,應以身體健康、年齡適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工作經驗者優先。

  (2)凡是已確定準備聘用的教學人員,先由學校人事部嚴格審查,待初步認定符合應聘要求後,進行背景調查,再由相應部門安排試教,最後報董事會批准。

  (3)試教工作採取哪級缺人就在哪級試教的原則,由所屬部門安排試教內容、班級與時間。試教時,相應的年級組負責人,與同級同科老師、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參加聽課,課後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寫出具體詳細的業務鑑定。

  (4)所屬部門審議並寫出被聘用的教學人員的業務鑑定後,交校長審定,最後由校長辦公會議作出決定。

  (5)研究同意後由人事部按聘用規定履行聘用手續。

  2、辭退管理

  (1)受聘期間若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向校方遞交書面形式辭職報告,未按規定時間而突然提出辭退或學期中途要求辭職者,學校不予受理。

  (2)獲准辭職者須先向學校交納違約金後,並辦理歸還圖書資料、教具等各類財物手續,填寫離職登記表,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交校長審查簽字,方可由人事部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3)每學期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人員變更。

  3、臨時工管理

  (1)學校各部門聘用臨時工,由用工部門根據用工崗位要求對被僱用人員進行考核,並提出用工意見交人事部稽核,主管校長簽署意見,方可聘用。

  (2)各部門聘用的臨時工,由用工部門與臨時工簽訂用工合同書(由人事部統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辭退,由用工部門到人事部登出。使用期間,由用工部門進行管理、考核、獎懲。

  三、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的辦公制度

  (1)全體教職工上班時間,實行坐班制;

  (2)教職工自覺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月底由人事部負責考勤統計、薪酬管理。

  (3)教職工應準時參加學校(含大週一升旗儀式)、年級組、各部門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缺席、遲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當月績效分。

  (4)各類會議和活動由有關負責人進行考勤,當場登記,會後當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統計。

  2、教職工的請假制度

  (1)事假。教職工有事需親自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能離開崗位,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可電告或委託他人辦理,事後兩天內回校補辦請假手續。

  (2)教職工請假,不得越級去辦理。未經學校批准,教師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條在本部門獲批准後,由本人交給人事部。

  (4)凡不經請假私自外出一個月不歸者,或雖經請假但逾假三個月不歸者,按國家有關規定作自動離職處理。

  3、請假的審批和許可權

  (1)兩天以內(含兩天),由本人填寫假條交本部門主任審批,送人事部備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部門負責人核實簽署意見後,報分管校長審批,送人事部備案。

  (3)中層幹部請事假兩天以內的,由分管校長審批,三天以上兩週以內由校長審批,兩週以上的由校長辦公會審批。

  (4)正、副校長請假或因公外出兩天以上的,應報董事會批准,並將外出時間、地點通知學校人事部,以便及時聯絡。

  四、檔案資料管理

  (1)各種會議記錄。

  (2)各類工作計劃、總結。

  (3)各類檢查、評比記錄與材料。

  (4)學生統考成績統計。

  (5)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資料。

  (6)教職工名冊及任職情況。

  (7)每屆畢業生名單及去向。

  (8)教務室學籍資料(按學期)。

  (9)教學裝置登記保管冊。

  (10)圖書資料登記冊。

  (11)教師業務檔案。

  (12)學校大事記。

  (13)學校材料彙編(按學期)。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11

  一、用人申請

  1.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用人需求情況,填寫《用人申請表》,上報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配置,核實是否需求,確認有無內部橫向調職的可能性後,寫出複核意見,並上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審批後,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實施招聘。

  4.新增用人崗位,用人部門填寫《增崗需求申請表》,詳細填寫新增崗位編制、新增崗位職責描述和增設新崗的理由,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審批。

  5.崗位需增設新編,用人部門填寫《增編需求申請表》,詳細填寫增編理由、增編數量等,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審批。

  二、招聘

  1.招聘準備。行政人事部根據招聘需求,擬定《招聘簡章》,內容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基本要求、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確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據招聘崗位人員要求特點,確定招聘渠道,選擇科學有效的招聘辦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負責,根據應聘人員的自身素質、求職意向等進行初次篩選,確定招聘意向崗位合適人選,並上報行政人事部經理。求職人員需填寫《求職人員登記表》。

  4.確定初試人選。行政人事部經理根據應聘人員條件,確定初試的人員以及初試時間、地點,人資專員通知應聘人進行初試。

  5.初試。初試由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從應聘者的形象儀表、語言表達、求職動機、工作經歷、前職表現、受訓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確定複試人選,並在《求職人員登記表》簽署意見。

  6.複試。應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員的複試,由各部室經理負責,主要從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工作經驗等幾方面進行考評,並在《求職人員登記表》簽署意見。應聘部門經理和高階管理人員,由總經理進行復試。

  三、七天試崗

  1.試崗審批。求職人員經初試、複試合格,還須經總經理審批方可上崗試用。

  2.試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負責試崗通知,要求試崗人員攜帶相關資料辦理試崗手續。試崗人員需交納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覆印件各一張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張,同時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進行驗證。生產工人入職前要求提供縣級以上(含)衛生防疫部門檢驗的健康證明。

  3.到職確定。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為試崗人員辦理試崗手續,填寫《到職通知單》和《備品領用通知單》,並經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和財務經理簽字確認。

  4.七天考評(即周測評):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門對新進員工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技能水平等要進行綜合測評,填寫周測評表。

  5.周測評合格,行政人事部下發《薪金通知單》,報送財務部。

  6.試崗時間是七天。7天試崗本人感覺不勝任或考評不合格被辭退的,無薪資。

  四、背景調查

  試崗期內,行政人事部對擬聘人員身份、履歷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查、核實。對部門經理、銷售、保安、財務、庫房管理員等重要崗位的擬聘人員,行政人事部和員工所在部門經理、直屬領導要深入到其戶口所在地和居住地進行調查和家訪,瞭解其家庭生活環境,以及家庭成員的工作、生活狀態等,並填寫《重要崗位人員背景調查表》,由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確認,上報總經理簽字審批。

  五、擔保

  銷售、保安、財務、庫房管理等與公司物資財產安全息息相關的重要崗位以及戶口在外地的求職人員,必須經過擔保,方可入職。擔保人須持有本地戶口和正式工作單位證明等有效證件,並和被擔保人一同簽署《特殊崗位擔保書》。

  六、上崗培訓

  試崗人員在試崗期間,行政人事部和職能部門將對其進行企業文化、規章制度、業務技能等知識的培訓。具體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對新入職員工進行企業文化、規章制度、機構設定、崗位描述、行為標準等方面內容的培訓,並進行初步的考試測評。

  (2)部門經理安排相應負責人對新進員工進行業務技能、操作流程、崗位規範等方面內容的培訓,並進行簡單測評。

  七、正式試用

  1.新進員工透過7天試崗,經考評合格正式試用。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時間從七天試崗的第一天開始計算。

  2.試用期工資執行公司《試用期工資管理規定》。

  3.對於工作能力、業務技術水平高於擬聘崗位要求,並且有相同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特殊優秀人才,經七天試崗考核成績特別優異的,可免於試用,但需經總經理審批。

  八、轉正考核

  1.員工在試用期間,所在部門要對其日常工作表現進行跟蹤考評,並填寫《試用員工跟蹤考核月測評表》上報行政人事部。

  2.試用員工試用期滿前,行政人事部和員工所在部門還須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員工所在部門負責業務技能、操作流程、崗位規範等知識的深入測評;行政人事部負責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標準等知識的深入測評。

  3.根據周測評、月測評的考核結果,員工成績優秀,表現良好,能夠掌握勝任本職工作,可免一個月試用期。

  4.員工在第一個月試用期內考試測評未能透過,但透過日常表現跟蹤測評考核,有發展潛力,可以繼續試用一個月。如果第二個月仍不合格,可辭退。

  5.經考核合格的試用期員工填寫《轉正申請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九、錄入存檔

  1.對於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行政人事部要為其建立健全的員工檔案,分別建立員工電子檔案和書面檔案。

  2.員工書面檔案包括《應聘人員登記表》、《新進員工到職單》、《重要崗位人員背景調查表》,《特殊崗位擔保書》、《試用員工跟蹤考核周測評表》、《試用員工跟蹤考核月測評表》、《員工轉正申請表》、《晉級申請表》、培訓考核試卷、轉正考核試卷、《勞動合同》、獎罰檔案等有關資料。

  3.員工檔案的錄入由人資專員負責。

  十、調配

  1.公司根據員工的自身素質、工作表現及能力,為其選擇適合發展的平臺,給予合適的崗位變動或職位調整,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及部門。

  2.員工崗位或職位發生變動時,需填寫《崗位調動單》。員工原部門經理簽署意見,擬調入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進行稽核,並報總經理審批。

  3.職務晉升。員工職務晉升填寫《員工晉級申請表》,由總經理簽字審批。晉升後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期滿後由本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考核,報行政人事部和總經理審批。

  4.平調。員工在同一級別的崗位間進行調動,需填寫《崗位調動單》。新崗試用期為一個月,在公司工作滿三年或者有從事新崗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可免於試用。員工崗位變動需總經理審批。

  5.降職。降職員工填寫《崗位調動單》。降職員工可免於新崗試用,直接發放新崗位轉正工資。

  6.崗位交接。經調整後,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填寫《工作交接清單》,並上報工作交接書面說明,由部門經理或主管領導監督交接,辦妥移交手續方可就任新職。

  7.工資變動。單純工資變動,需填寫《工資變動審批表》,經所在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工資從總經理審批之日起執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資參加外部培訓的員工,培訓前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2.員工接受培訓後,在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前辭職。

  3.接受培訓員工因特殊情況辭職,必須符合協議中的相關規定,經公司同意後方可離職。

  4.未履行服務期限的約定,擅自離職,公司將拒絕為其辦理檔案關係轉移,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二、離職

  1.員工離職分三種:自行請辭、解聘離職、被公司辭退。

  2.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未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無薪資待遇,同時公司拒絕為其辦理檔案關係轉移。

  3.離職申請。員工自行請辭,需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經理提出離職申請,說明原因,並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離職面談。對於自行請辭的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要與其進行離職面談,記錄原因,寫出意見。部門經理級人員和公司高管人員離職,須經總經理做離職面談。面談應深入瞭解員工離職原因,對績效良好、德才兼備的員工應努力挽留;對去意已決的員工,要重點了解其工作進展情況和日常工作流程等,並審查其瞭解公司機密的程度,以便於公司採取相應的離職應對辦法。

  5.離職審批。員工離職需填寫《離職申請表》,由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理簽字審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離職員工本人、接任人、部門經理等共同辦理,離職員工要出具書面《工作交接說明》,詳細描述工作職責、日常工作流程、正在進行的工作事項、未完成工作事項、工作需注意事項、工作方法、工作備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門經理要簽字確認。《工作交接說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員工所在部門備存一份,上報行政人事部一份。

  7.辦理離職。離職員工須按《離職交接清單》,辦理離職手續。員工所在部門負責對離職員工的工作交接進行簽字確認;財務部負責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培訓費用狀況等進行稽核;行政人事部負責計算員工當月出勤天數、收回《員工手冊》、稽核離職員工接受培訓狀況等;後勤部負責為員工辦理退宿。

  8.離職通知。行政人事部要進行離職員工登記,並於每月15日之前將《員工離職通知單》報送公司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依據。員工擅自離職,各部門經理要在第一時間知會行政人事部,未辦理離職手續人員工資不予發放。

  9.薪資核算。離職員工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上月薪資。若對公司物資財產和社會聲譽造成損害,應給予公司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追究其法律責任。經濟補償從該離職員工工資中扣除。被公司開除人員、擅自離職人員無薪資。

  10.離職歸檔。員工辦理完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須將其個人檔案及離職相關資料一同存入離職員工檔案中。離職員工檔案一般在公司繼續存放三年後銷燬。

  11.離廠。離職員工辦理完各項離職手續後,由行政人事部開具《行李放行通知書》,離職員工憑《行李放行通知書》攜帶私人物品離開公司,當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書》上簽字確認後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篇12

  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範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各專案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專案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稽核、總(副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並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麵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汙、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x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後,由公司統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專案部的員工統一由專案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專案完工後,新專案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專案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傳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專案部值班的,發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4、春節探親往來旅途費,可按公司規定報銷相應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5、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不發薪資及獎金。

  6、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准;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准;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准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五、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慧,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2、新員工入職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儲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六、調職

  1、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專案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准。

  3、公司、專案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後,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七、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手續。並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後,限當天內撤離。

  八、保密

  1、不得洩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專案部的資訊、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訊息的傳播。

  3、非經發放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影印和複製有關檔案。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資訊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九、考核

  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准後正式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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