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精選6篇)

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精選6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1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及各項工作有效而高效地運轉,根據上級組織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要求:

  1、教職工實行全員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時間按學校作息時間表執行。

  2、有早讀的科任教師按時到位,早、午第一節沒課的教師、中、下午最後一節沒課的教師可以比作息時間晚到、早走30分鐘。上班期間要離開崗位者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去向。未經請假不來學校工作者,按曠工處理。

  3、班主任和級組長,早讀、課間操必須到場。

  4、眼保健操由前一節上課的教師組織、督查,待學生順利作完操後教師才可下課(包括轉移教室上課的班級,只體育課除外)。

  5、各處室行政人員上班期間因事外出,必須向校長辦公室講明去向,並安排好值班人員。

  二、升旗要求:

  1、學校舉行集體升旗儀式時(除特殊情況外),每位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教師整隊由校辦公室主任負責,如因學校公事外出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校長辦公室請假。

  2、升旗時,主動按規定位置列隊,衣著整潔大方,佩戴好校徽,聽從指揮口令。班主任站立本班學生前,由級組長負責班主任的考勤。

  3、升旗工作由政教處全面負責,學生整隊由體育科組長安排人員負責。升旗手、護旗手、負責廣播人員必須按時到位。

  4、升旗儀式後,年級組長向辦公室彙報班主任出勤情況。

  5、參加升旗儀式時,所有人員必須肅靜,奏國歌、升國旗時肅立,行注目禮;唱國歌、校歌,要求態度莊重,聲音嘹亮。

  三、開會和學習要求:

  1、開會包括教職工必須參加的全校教職工大會、處室會議、級組和教研組會議等;學習包括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教職工必須參加規定的會議和學習。

  2、教職工參加學校會議時,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閱讀書報和閒聊;不得在會場批改作業、試卷等。參加全校教職工大會時按座位表就坐,由辦公室負責考勤,不按座位表就坐而造成考勤失誤的,由其本人負責。

  3、各部門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期間,教職工不得做與本次學習無關的事情,部門負責人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全校教職工大會者,必須事先向校長請假。

  四、請假要求: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才能休假。因特殊情況當事人未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應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經批准方為有效,並要求當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確認請假手續。凡未辦理手續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請假的審批許可權

  (1)半天由年級組長審批(不影響當天工作,每月不超過三次)。

  (2)一天由年級組長簽署意見後由主管主任審批。

  (3)兩天由年級組長、主管主任簽署意見後,副校長審批。

  (4)三天或以上由年級組長、主管主任、主管副校長簽署意見後,校長審批。

  (5)非教學人員請假由主管主任及校長審批。

  (6)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7)中層幹部或中層以上幹部外出辦公事必須事先向校長報告。

  (8)不得越級請假,未授權審批的行政領導不能批假。未經批准,教師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以上請假,凡未到校長辦公室辦理手續,均視為未得到批准。教師未經主管主任或校長批准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曠工處理。請假期間教師的班主任工作由德育處安排頂代,上課由教務處安排頂代,教輔、後勤人員由主管主任安排頂代。

  3、請假的程式

  先到校長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然後由有關人員審批簽字,最後將請假單交至校長辦公室備存。請假期滿回校上班,應辦理銷假手續,三天以內假期應口頭向上級有關審批人銷假;三天以上假期應到辦公室書面銷假手續。凡未能及時銷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的,由請假人負責。

  4、請假的種類和規定

  (1)公假

  凡因公必須請假者,憑有關書面材料辦理手續。

  (2)事假

  凡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處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應請事假。

  (3)病假

  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需離崗醫療半天以上者,必須憑指定的醫院(急診例外)診斷證明,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凡因慢性病不能堅持滿工作量者,需憑指定醫療診斷證明,經校長批准作半休處理,可適當減輕工作負擔或不坐班,但必須參加集體備課、教研活動、政治學習、集會等校內集體活動。

  病假須憑對口醫院看病病歷和病情診斷書向負責人申請,經允許後方可病休。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應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曠工論處,並視情節輕重對請假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

  病假期間,應在指定醫院或家裡休養。如需離開深圳診治和休養者,除在醫保局辦理有關手續外,還須徵得學校同意。

  連續請病假者應按期交驗指定保險醫療醫院的診斷證明辦理續假手續,不得一次請假長期休養。

  (4)產假

  正常生育的女教工享受產假90天,難產增加30天,已辦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15天(已婚職工,24週歲生第一胎的為晚育)。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個嬰兒,還可增加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5)生育看護假

  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的職工,可在配偶產假期間給男方10天看護假,工資照發。

  (6)婚假

  教職工婚事原則上安排在寒暑假。如果不能安排在寒暑假進行的,為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只批不超過三天的假期,未用完的假期學校給予獎勵。

  (7)喪假

  教職工的直系親屬去世,給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經批准可給假5天。如假期已滿,需繼續請假者,一般按事假處理。

  (8)到國外及港、澳、臺探望父母、配偶或其他親屬者,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批示意見處理。

  以上各假,除產假按有關規定處理外,在計算假期時,應將假期間的公休及法定節假日包括在內。

  五、考勤

  1.實行考勤負責人制度。級組長、教研組長、處室主任和功能室組長負責本部門的每日考勤。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交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負責不定期的抽查、巡查,負責彙總和統計。分工如下;

  (1)升旗、教職工大會、行政例會、大型活動:由辦公室負責考勤。

  (2)坐班:年級由級組長負責,處室由主任負責或由功能室組長負責,音美教研組、體育教研組由教研組長進行考勤。

  (3)上課:由教學處負責。

  (4)級組活動:由級組長負責。

  (5)教研組活動:由教研組長負責。

  (6)班主任、級組長和班主任會議:由政教處負責。

  (7)活動課、校本課、教研組長會議:由教學處負責。

  2.各部門負責人對部門考勤工作要認真負責,按時將考勤表填好交辦公室。

  六、缺勤的處理

  1.曠工者按天扣發其當日崗位津貼工資,1個月內曠工每累計一天,扣發其當月崗位津貼的三分之一;超過3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班超過三個月者,報上級主管部門,作自動離職處理;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請調動,在申請或辦理有關手續期間,未經允許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從分配,第二天不上崗者。

  3.在病、事假期間,若從事其它職業,經教育無效,停發本人的全部工資;

  4.一個月內病假累計十天以內,其當月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十天的,按其當月超過的天數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二十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住院治療期間除外)。一學期內病假累計超過60天者,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學校公事、事病假期間或校車延誤不能參加升旗儀式外,其餘任何情形不參加升旗儀式,均按升旗缺席處理(每學期無故缺席2次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6.教研組、級組活動: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崗、班主任和級組長會議: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職工大會:每缺1次扣10元。

  9.開會、學習、坐班遲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項處罰,根據違反的專案累加計算。

  本規定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2

  一、考勤基本要求

  1、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實行坐班制,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值周校長將簽到表每天交學校辦公室王海澎處,每週統計一次。學校考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教師請假半天以內(含上班時間中間外出)需經處室負責人同意並同時在處室考勤單、學校辦公室外出登記表上如實登記(註明外出及返回時間、批准人)。

  4、教師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要寫請假條,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交本處室負責人存檔,回校及時向批准人銷假,同時銷假條交處室負責人備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特殊原因返校當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計算。

  二、各類缺勤的界定

  凡因各種原因缺勤,均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認定,否則按曠工計算。

  1、請假:有病不能堅持工作,經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2、事假:有必須處理的事情(服從先公後私的原則),卻需離崗時可請事假。

  3、婚假:年滿25週歲的男教職工或年滿23週歲零三個月的女教職工7天(含週休息日)婚假為公假。婚假提倡在寒假或暑假辦。在學期前一個月和學期後的一個月一般不予批准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時,給3天公假,祖父母死亡時給1天公假。

  5、產假:女教職工法定公假為5個月(寒暑假在內)。產假15天可執行公假(以醫院開據的證明為準)。產假期滿仍在家育嬰者或保胎者發基礎工資,流產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6、工傷假:因工傷為公假,經醫院證明確需休息者憑證明條請工傷假。

  7、嬰兒哺乳期時間:一週歲以內嬰兒每半天一小時作為公假。由本人申請固定時間,經處室負責人同意後交辦公室存檔備查,超出哺乳時間按事假累計計算。

  8、因工外出按正常上班對待。

  三、請假手續及審批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半天由所在處室負責人批准,半天以上至一天由分管校長批准,超過一天由校長批准,中層幹部向分管校長請假,副校長向校長請假,校長請假或因工外出兩天以上需向局領導請假。

  四、規定標準:

  1、曠工半天扣50元。曠課一節按曠工半天處理。病事假每天扣20元。同時,月累計請假6天以上的,不享受當月工作量工資。

  2、上班遲到(晚到20分鐘以內為遲到,月統計1次不計),早退每次扣10元。

  3、學校會議或活動(含例會、升旗)遲到、早退每次扣10元,請假每次扣20元,曠會按曠工半天處理(有病事假不再累計)。

  4、非公事外出累計外出時間並按事假折算處理。凡與記錄時間不符或未作記錄者,按曠工計算。

  5、任課教師上課遲到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6、請假尚未批准即離校者或逾期不歸併未經續假的,雙倍計算。

  7、教職工在開學初、放假前兩週請假的',雙倍計算。

  8、處室負責人沒有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執行的,發現每次扣20元。

  本制度由辦公室牽頭,與有關負責人員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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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請假規定

  1.凡教職工請病、產、婚、喪、事假,一律由本人書面申請。因病住院,須持醫院證明。

  2、經學校批准的函授學習和脫產進修視為公假,也按規定填寫請假條。

  3、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按上級檔案執行。

  二、請假手續

  1、教職工請假須填寫學校統一印製的請假條,請假條由主管部門提供。1天以內由主管部門批准,1天以上由校長室批准,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批准。請假條由相關領導簽字後交教務處存檔,課務由教務處安排。

  2、所有請假人員,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後方可離崗。如有特殊情況可用電話通知或委託別人請假,然後仍應補辦請假手續。

  三、考勤獎勵

  1、設立全勤獎,獎金數額50元/月。考勤獎勵每月兌現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計超過30天以上,按“病假累計天數×年終獎(或全年績效工資總額)/360天”扣除。超過6個月作長病休處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計超過30天扣全年年終獎(或全年績效工資總額)。

  4、曠課扣30元/節,另扣當月全勤獎。

  5、教職工大會、業務學習以及教研活動集體備課缺席作半天事假處理。各種會議分別由校長室或主管部門考勤,教研活動集體備課由教研組長和備課組長考勤。

  6、無正當理由,上下班遲到(日常考勤次數)超過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過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無特殊情況,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處理。

  四、說明

  1、病假結束,請假教職工應持有效證明(病歷卡、發票)到主管部門銷假。無有效證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週六、週日不計算(教育局規定須上班日除外)。

  3、教師上班紀律為年度考核主要參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學年修訂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4

  為規範學校管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考勤制度如下。

  一、請假

  1、教職工因病(事)需請假半天以內的,直接向分管領導(教學人員向年級主任,後勤人員向總務主任)請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內的要在分管領導批准後向分管校長請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領導、分管校長批准後再向校長請假;所有中層以上幹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請假超過一週的要持縣級以上相關材料報校長室,經學校同意後上報教育局審批。

  2、堅持銷假制度。請假期滿後,請假人應及時到分管領導處辦理銷假手續。

  3、說明:

  (1)請假人應與分管領導配合妥善處理好上課或其他工作任務,若需調課應到校後補上。

  (2)非特殊情況不得電話請假、託人代為請假,需當面履行請假手續。

  (3)在無課情況下,哺乳期女職工上、下午各有30分鐘哺乳時間,哺乳離校需到年級主任處填寫記錄。

  (4)上、下午的第三節課後,學校沒有安排任務、無課或看班任務的教師可以離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計每學期不超過18課時,每超1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1分;事假,每學期不超過18課時,每超1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2分;

  2、遲到超過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5分;曠工,每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1分;曠課,每節扣除教師考勤成績2分。

  3、學校組織的各項大型活動(包括每週的政治學習、升旗儀式、教工例會、教研活動、考試、運動會及各種培訓等),考勤扣分加倍計算。

  三、獎懲

  1、對每月出滿勤的,發放100元的出勤獎。

  2、對於每月未出滿勤的,學校將按以下辦法處理:

  (1)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事假每學期超過18課時,每課時扣5元;病假2周以內不扣,超過2周,每課時扣2元;曠課每課時扣10元。

  (2)政治學習、升旗儀式、例會、教研活動、考試、運動會及各種培訓等缺席的,加倍計算。

  四、誤餐補助、課時津貼及福利獎金

  婚假、產假、喪假:發誤餐補助、福利獎金,課時津貼不發;病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課時津貼,病假一週內的誤餐補助不扣,兩週內扣一半,超過兩週全扣;病假一個月內的年終獎全發,一個月至三個月扣三分之一,三個月以上至六個月扣二分之一,六個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課時津貼;誤餐補助一週內不扣,兩週內扣一半,超過兩週全扣;事假半月內的年終獎全發,半月以上至一個月扣三分之一,一個月以上至三個月扣二分之一,三個月以上全扣。

  五、有關假期規定

  1、婚假:教職工結婚憑結婚證提出婚假申請。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假7天。夫妻雙方晚婚者(男25週歲,女23週歲以上)婚假可延長到10日(含法定的節假日)。

  2、產假:女教職工分娩,可向學校請產假90天,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加30天。難產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產假,懷孕3個月內流產,假期為20天;懷孕3個月至7個月,假期為30天;懷孕7個月以上,假期為90天。產假正值法定節假日,不能延長休假時間,休滿為止。凡不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造成的請假一律作事假處理。

  3、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去世,可以請喪假。根據具體情況,由校長批准,最多給予三天的喪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4、假期時間的計算辦法:假期時間自離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喪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級規定的四種大病按有關檔案執行,重大事件由校委會研究決定。

  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5

  為了更好地落實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嚴肅工作紀律,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教職工出勤率制度。

  1、教職工要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依時到崗,依時參加各種會議和相關活動。

  2、教職工上班有事要向相關領導請假,並填寫好領導批准的請假條交負責考勤的領導備存。應急來不及書面請假的要及時補上。

  3、各種上崗出勤,同一崗位走離2次的作缺崗一次處理;遲到、早退、走離達崗位時間一半以上的作缺崗一次處理;2分鐘後到崗的作遲到處理。

  4、因小病請假(未住院)每節扣款5元,扣1分;各種公假不作缺勤、缺崗;因病短期(一個月內)住院治療的請假不作扣款;因病住院(一個月以上)的請假按上崗時間折算補助;直系親屬亡故的請假不作扣款、扣分。

  5、教職工請假一天的由分管的副校長批准,請假二天以上一週以內的由校長批准,請假二週以上一個月以內的由校長室討論批准,請假一個月以上的按上級有關人事管理制度執行,教師調課、職工和保安員調崗、值日老師調崗、叫人頂崗等要報分管領導批准並備存,私自調課、調崗作缺勤處理。

  6、教師上課出實行學生幹部、值日領導查班和教學領導查班的三層考勤制。缺勤一節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請事假一節扣款10元,扣量化分2分;遲到、早退、走離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授課教師請假單全部交少文主任手備存。

  7、老師早讀、晚修下班輔導的考勤由教學領導輪流負責。缺勤一節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請假一節、遲到、早退、高崗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

  8、科組會和科組長會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負責、場室工作人員的考勤由教導處負責。科組會缺勤一次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請假、遲到、早退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科組長會按教師例會的規定執行。場室工作人員上下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到教導處簽到,每天按2節計,參照教師上課考勤處理辦法。

  9、早操體育老師的考勤由值日領導(教學領導抽查)負責。每天早讀作一節課計、參照教師上課考勤處理辦法。

  10、職工上班上午、下午實行值班制度,到總務處簽到。缺勤半天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請假半天扣款10元,扣量化分1分;遲到、早退、離崗的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所有請假單交文彬主任手備存。

  11、教工例會、全校集會、升旗禮、教師集體外出活動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負責。教工例會缺勤一次扣款15元,扣量化分3分;請假、遲到、早退、離場的扣款10元,扣量分2分。要求全體教師參加的集會、外出活動缺勤扣款15元,扣量化分2分;請假、遲到、早退、中途離場扣款5元,扣量化分1分。升旗禮缺一次扣量化分2分,遲到扣量化分1分。

  12、班主任上午、下午、晚上上崗,班會課、班主任會議、班主任外出活動的考勤由馬啟良書記負責。上午、下午、晚上,缺崗一次扣款10元,扣班導量化分4分;請假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班主任會議、外出集體活動缺勤的扣款10元,扣班導量化分2分;遲到、早退、中途離場扣款3元,扣班導量化分1分。班會課和勞動課的出勤按老師上課考勤辦法執行,扣款扣分死入教師量化評比。班主任的單列出勤扣分不列入教師工作量化評比,只列入班和任崗位量化評比。

  13、班級勞動課,文彬主任負責考勤。勞動課缺勤、請假、遲到、早退、走離參照教師出勤處理辦法。

  14、值日老師由值日領導負責考勤。每天作2節課計,缺勤請假按教師上課考勤辦法處理。工作崗(早操、早上校門、早讀、午休、中午校門、晚修、晚休;後勤的早飯、午飯、沖涼、洗衣)每缺一崗扣5元,扣量化分2分,請假一崗、早退、離崗一次扣3元,扣量化分1分。後勤每缺一崗扣8元,扣量化分2分,每請假一崗扣4元,扣量化分1分,遲到、早退、離崗一次扣4元,扣量化分1分。有急事叫老師、職工頂崗的需先報值日領導。

  15、行政會議和行政領匯出勤由馬啟良主任負責。行政領導上下午實行值班簽到簽到制。缺勤半天扣款20元,請假半天扣款10元,遲到、早退、離崗扣款10元。行政會議缺勤一次扣款30元;請假一次扣款20元;遲到扣款10元。行政領導請假由葉發祥校長批准,並報馬啟良主任備存。

  16、保安員的考勤和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由馬啟良主任負責。按合同要求規定執行,納入後勤職工的工作量化評比。

  17、所有負責考勤的行政領導將本週相關領導老師和職工的出勤情況累總,於下一週一上午每二節課前教導處全面記錄,並將出勤統計記錄表在各教師辦公室張貼,老師和職工在星期一當天核對清楚。

  18、教職工考勤列入工作量化考評,量化分為80分,不倒扣分。

  19、每月教職工全勤(無遲到、早退、走離、請假、缺勤)的得獎金15元。

  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6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職。

  二、考核辦法

  1、職工考勤每日實行記錄,包括職工作息時間的遵守、請假、休假的記錄以及各種集體性活動的出勤情況等

  2、學校實行領導值勤制度。值勤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第二天值勤領導。學校設立職工簽到簿,教職工本人每日早晨到校、中午到校簽到,值勤行政領導負責簽到管理。教職工每月出勤情況,月彙總、上報公佈,強化監督檢查。

  3、考勤實行月小結、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月考勤期限從當月1日至本月底為一個報告期。考勤負責人每月1日前將本月考勤彙總,學校以此作為計發當月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考勤資料歸檔後作為學期考核獎勵依據備查。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上午:值勤領導、值勤教師、班主任7:30前到校,其他教職工7:50前到校。

  下午:值勤領導、值勤教師、班主任1:20前到校,其他教職工1:30前到校。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請假半天以內(含半天)須經年級組長同意,一天以內(含1天)的公假、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教導處考勤負責人提出申請,當天請假期間的課程由組長協助安排好,並報教導處批准。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一天以上請假課由教導處協助安排。請假手續必須在當天上班前完成。職工請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事先續假,既無正當理由,又無事前續假的按曠工處理。中層以上領導請假必須由校長審批。

  2、教師病假必須持區正規醫院(指醫保定點醫院)開具的請假條和診斷證明向學校請假。職工請假如發現有弄做假或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單位,一律按曠工曠職處理。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要在上班前及時電話通知考勤負責人,不得代請。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無極特殊情況學校不予認可,按曠職處理,年終考核評優一票否決。

  4、工作期間外出須向考勤主管人員請假,開具請假外出通知單交門衛方可開門離校,未請假早退,經核實按曠職論。設考勤獎220元。以一天10元的標準獎勵。從每月1日算起,以對頭一個自然月為計算單位。教職工遲到、早退,病事假半天以內(履行請假手續,不影響正常工作),每天獎勵5元。因病、事每次請假1小時,每月不超過4次,且履行請假手續,不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當月考勤獎照常享有。

  5、教師因私請病、事假,所缺的課,在請假前後六個工作日補課,不能補齊的課視為代課,缺課教師不能享受全額月達標獎。教師因公假所缺的課,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前後六個工作日補課,科任教師保證每天上滿4節課,語數外教師每天上滿3節課,剩餘不能補齊的課視為代課,該教師繼續享受全額月達標獎、學期末全課獎。

  6、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本人或教導處安排。

  (1)婚假:未達到晚婚年齡的單身職工結婚,可給三天有薪事假,達到晚婚年齡結婚的初婚職工可給十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含週六、日)

  (2)喪假: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逝世,經校長批准可享受一至三天喪假,因故延長者,按事假處理。

  (3)計劃生育假:

  ①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未達到晚育年齡而生育的女職工享受90天產假待遇。

  ②達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職工,且領取獨生子女證書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產假待遇,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

  ③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④女職工休假期滿上班餵奶時間為嬰兒出生後到一週歲止,餵奶時間規定為上、下午各半小時,超過規定時間按缺勤處理。

  (4)其它因計劃生育准假的假期,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休假期工資獎金照發。

  (5)法定傳染病的休假與待遇按有關上級檔案規定執行。

  四、獎懲規定

  考勤涉及工資獎懲待遇及曠工處理辦法遵照上級有關檔案精神辦理。

  五、班主任跟班和教師值勤。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

  1、課間班主任跟班、值勤教師上崗護導。值勤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可先行倒班,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勤職責。對於值勤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學校或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3、班主任跟班情況、教師值勤情況按相應規定記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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