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人員管理制度(通用6篇)

安裝人員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裝人員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裝人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檔案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宏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儲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儲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鑑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鑑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燬

  第十條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16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複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按規定需要銷燬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準(見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條嚴禁任何人私自儲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洩露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複製辦理。

  第六章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透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附件略)的專案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安裝人員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最佳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稽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稽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併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併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稽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定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定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定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範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定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透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透過招聘程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定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定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安裝人員管理制度3

  一、遵守公德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做維護社會公德的模範,公司絕對不允許違背社會公德、作奸犯科的現象存在。

  二、愛崗敬業

  第一條:愛崗敬業:熱愛生活、熱愛自己的工作,勤奮努力,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二條:盡職盡責:要求員工必須做到“三負責”即對社會負責、對公司負責、對自己負責。全力以赴的完成工作任務和履行職責,對自己的失誤勇於承擔責任。

  第三條:服從領導: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交代的工作要積極完成,與領導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得與領導背道行事。

  第四條:逐級上報:員工有事應向所屬直接領導彙報,除直接領導有重大失誤或特別情形下,不得越級彙報。

  三、團結合作

  第一條:員工之間要緊密團結,精誠合作,工作中要相互協調,相互支援,建立融洽的人際關係。

  第二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相互關心,相互尊敬,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三條:不搞小團體、小幫派,倡導同事之間密切和諧的關係。

  第四條:不搬弄是非,無中生有,挑破離間,說一些不利於公司員工團結的話。

  第五條: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以積極包容的心態對待公司管理中的問題,主動提出改進性的建議和意見,已成熟的方法解決問題。

  四、遵守紀律

  第一條: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則,員工應自覺服從領導的安排和工作調動,不得公開頂撞領導,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領導安排的工作。

  第二條: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不串崗及私自外出、不的聊天、大聲喧譁、吃零食、大聲喧譁。

  第四條:工作期間要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不得在上班期間接待親友、不辦理個人私事、不在辦公區、公共區吸菸,不得看一些與工作無關的雜誌書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誠實自律

  第一條:遵守職業道德,不貪汙受賄,自覺抵制社會上的不正之風

  第二條: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向他人索取財物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第三條:不得挪用公司財務,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務佔為己有或轉用他人。

  六、安全保密

  第一條:要隨時隨地的注意防火安全,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每個員工都要熟知防火設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條:注意公司現金和貴重物品、財務的安全存放。

  第三條:公司一切未經公開披露的業務資訊、財務資料、人事資訊、招投標資料、合同檔案、客戶資料、設計方案、營銷方案、管理檔案、會議記錄和內容、公司資質等,均屬公司機密,員工有保守機密的義務。當不確定某些具體內容是否為公司機密時,應由公司鑑定其實質。

  七、儀表大方

  第一條:員工必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二條:上班期間不能飲酒。

  第三條:服裝要求:男、女必須著黑色正裝,例如:

  男士:白襯衫黑西褲黑皮鞋

  女士:白襯衫黑西褲黑色皮鞋

  第四條:不準打口哨

  八、環境要求

  第一條:不得隨地吐痰、丟紙屑、果皮、菸頭

  第二條:保持肅靜,不要工作區域內大聲喧譁、聊天或隨意製造噪音,接打手機儘量輕聲細語,不得影響到其他人員工作。

  第三條:保持自己工作區衛生乾淨整潔。

  第四條:所使用品實行定位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九、愛惜財務

  第一:不浪費水、電、等資源和辦公易耗品。

  第二:按照相關要求使用辦公用品和公司各種設施,下班後要關好裝置在離開公司。

  第三條:愛護公司財務,不得損壞公司財務,不得隨意挪用公司財務。

  十、BP(獎罰)制度

  第一條: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等,根據事情的嚴重性對其進行10—200元不等的罰款。

  第二條: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及績效考核,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進行現金獎勵或職位晉升。

  十一、員工的離職管理

  第一條:實習期間提出離職,須提前15天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第二條:已轉正後若須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一個月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第三條: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員工提出離職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核准,未經核准而自行離職者,自願放棄上月薪資及任何工作獎金。

  第四條: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辭職報告”,經核准後,方可離職。

  第五條: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解決。

  十二、員工請休假制度

  第一條: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並取消全勤獎。

  第二條: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扣除當日薪資(同時取消全勤獎)。

  第三條:一般事假應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核准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條,由部門主管簽字上交辦公室。

  第四條、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職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並取消全勤獎。

  第五條: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第六條: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一定會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安裝人員管理制度4

  第一章工作規範

  第一條行為準則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院規章制度,遵守集團各項管理規定和勞動紀律;

  2、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學院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服務,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3、服從分配,服從領導,工作認真負責,堅守崗位,盡忠職守,保守業務秘密;

  4、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信譽;

  5、愛護集團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6、努力學習文化、業務技術知識,認真做好服務工作,提供優質服務,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第二條工作態度

  1、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4、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集團文化氛圍。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集團一般實行五天工作制(服務部門除外),員工每週休息二天,通常為週六和週日,各中心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2、部門(中心)的工作時間如需變更,須事先徵得集團行政部批准;

  3、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特殊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掌握。

  第二條工作紀律

  1、上班必須佩戴集團工作證,穿戴整齊,服裝整潔,須穿工作服上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著裝;

  2、上班時間應保持環境的安靜,不要高聲喧譁、閒談和播放音樂,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3、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經本部門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辦公室內應精神飽滿、舉止文明、衣著整潔、講究衛生;不準只穿背心、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5、接電話須用禮貌用語,通話力求簡明扼要,禁止用電話聊天或長時間佔用電話;

  6、嚴守集團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聲譽;

  7、注意安全,落實防火、防盜、防風、防雷措施,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8、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三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考勤

  1、各部門(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應如實記錄並隨時接受集團領導和辦公室的檢查;

  2、若員工因意外的原因導致遲到或早退五分鐘之內,則需向直屬上級做出解釋,上級接受並簽字認可後可不作遲到或早退處理;

  3、遲到或早退十五分鐘內扣5元,十五分鐘以上扣15元,一小時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資,半天以上且未請假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當月曠工一天,扣發半個月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扣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全年曠工累計十天者,予以辭退。

  第二條請假

  1、員工按規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須提前3天報集團人事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員工請假3天以內須提前1個工作日,請假3天以上須提前3個工作日;

  3、員工請假3天內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稽核後報集團辦公室批准;10天以上報集團副總經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請假須集團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條後勤集團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團原則上不鼓勵加班。但由於工作的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義務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須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團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條加班補償原則上採取同等時間補休的方式解決,考慮到學校的特點,每學期末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未補休的加班可計發加班費。超時工作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不給予加班補貼;屬於工作包乾、輪班、營業額提成的崗位和未完成經濟指標的中心,不計發加班費。

  第三條加班補貼標準

  1、平時加班:員工工作時間外,超時經批准可計加班,按20元/天計發加班費,加班超過3個小時的,按一個工作日計發加班費;3個小時內按半個工作日計發。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週六、週日及集團規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計發加班費;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勞動節、國慶節、春節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計發加班費;

  4、加班補償主要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再計發加班費。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員工如有下列表現突出的行為,根據工作成績或貢獻情況,分別給予表揚、獎金、提薪或晉升的獎勵:

  ①工作考核表現突出,是其他員工學習的榜樣;

  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產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和蔓延;

  ④在院內外各種競賽中獲得獎勵;

  ⑤其他為集團贏得良好聲譽的行為;

  第二條懲罰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和降低一檔工資的處罰:

  ①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

  ②儀表不整潔,上班不穿規定服裝,不按規定佩戴工作證。

  ③擅自離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時間打瞌睡,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⑤不愛護集團的財產,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⑥不服從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規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且沒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辦公室大聲喧譁,或與同事無理取鬧、爭吵、打架,影響集團形象。

  ⑧違反學校和集團的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損失或引發人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①貪汙、盜竊、受賄或行賄。

  ②嚴重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引發惡性人為事故的。

  ③營私舞弊,內外串通假公濟私,對集團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④故意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⑤實施犯罪行為而受到公檢法機關追究。

  ⑥偽造檔案、介紹信等企圖行騙或虛報財務憑證。

  ⑦肆意破壞或浪費集團財產。

  第六章溝通與投訴

  第一條員工可就有關集團經營管理方面提出建議,可直接和部門領導直至總經理交流,也可以書面的形式將建議和意見投到後勤集團意見箱;

  第二條各部門(中心)負責人要針對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三條行政部負責接待和處理員工投訴;

  第七章員工發展

  第一條在職培訓

  1、為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員工須按集團培訓計劃參加與集團發展和個人工作崗位相關的培訓課程,集團建立員工培訓記錄,這些記錄將作為對員工的工作能力評估的一部分;

  2、員工接受集團出資的培訓時,集團可根據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等事項。

  第二條內部競聘:集團在職位出現空缺時,在可能情況下優先在內部員工中進行選拔競聘,然後再向外招聘。

  第三條晉升機會:集團的政策和慣例是儘可能地從集團內部提拔最具資格的員工,接替空缺並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後勤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後勤集團負責解釋

  安裝人員管理制度5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 一盤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 崗薪制” 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安裝人員管理制度6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範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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