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具體內容: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員工著裝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勞動防護用品等。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檔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為。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彙報及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工作服訂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行政人事部及倉庫庫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入庫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倉庫領取,倉管員協助行政專員按具體的要求如數發放。

  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公司審批後由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下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牌(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原價賠償。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損壞,員工應自費進行修補;

  6、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每天晨會公司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進行處罰10元/次。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規定給予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範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8、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附則

  本制度修訂及解釋權,屬於行政人事部所有,經總經理審批後實行。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確保酒店員工按規定要求著裝上崗,以整潔的儀表儀容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根據標準化要求,經行政人事部研究決定,特制訂本酒店員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裝

  1、前臺配裝

  冬季:藍黑西裝,白襯衣,小黑跟皮鞋(不準穿亮色鞋和休閒鞋)

  夏季:t恤和黑藍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頭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藍色夾克,黑藍色褲子。

  3、客房服務員冬季:米黃色上衣和深色褲子,小黑布鞋,頭花。

  夏季:t恤休閒褲,小黑布鞋,頭花。

  二、冬裝管理

  1、新入職的員工如無合體的工服,自行準備,等試用期過後,將由單位配裝。

  2、客房、工程、保安員工入職時到酒店領取各崗位統一制服,領用時工服如是舊的,員工離職時交回,如損壞或丟失,則按照工服折舊價格進行賠償。工裝發放時如果是酒店新購置的,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則工裝歸個人所有。如不滿一年,將會在離職時工資中扣除。

  3、前臺、管理人員須需進行量體裁衣,工服由酒店統一配發。員工在入職後每月在工資中扣除100元,扣完為止。如員在離職時,工作滿一年,則工裝歸個人所有,酒店退還員工工裝費用。如員工未做滿一年,離職時工裝自己帶走,酒店不承擔費用。

  4、所有員工在進入工作崗位時必須按要求著裝。

  二、夏裝管理

  所有員工在夏裝發放起之日,做滿三月後,工裝將歸個人所有,酒店承擔該費用。如未滿三個月離職個人將承擔該工裝費用。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3

  1、關於工作服的配給,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的實際需要,由運營部統計名單以及數量尺寸規格,經核對後報經常務副總審批,統一採購,再統一發放,並做好發放記錄。

  2、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發放工作服,發放工作服當月收取押金。

  3、自覺愛護工作服,按發放之日起算,如未達半年限遺失的,則自費賠償補做。

  4、惡意破壞或損壞工作服者,將以罰款處之,並自費賠償補做。

  5、員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間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間無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及總經理同意後,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4

  1、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將發給每一位員工統一的適合每個員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間每位員工都要穿著工作服來樹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著工作服。

  2、工作服分為春夏裝工作服、秋冬裝工作服。在不同的季節員工穿戴該季節統一的服裝。

  3、如在實習期未結束或結束後便離職的員工,將在離職前將工作服統一再歸還人事部,如有折損或者不按程式歸還,則按成本價扣回。如果在公司勞動一年離職的,在離職前將工作服交還給人事部,如有折損或不按程式歸還,按成本價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如若離職,工作服可自行帶回處理。

  4、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發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發放。如果在做功過程中因意外,或者時間久工作服發生磨損,職員根據公司要求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員工因自己原因損壞,向公司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後公司將以員工價發給員工新的服裝。

  5、嚴禁職員在上班期間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輕微損壞,可由員工自行縫補或者交給公司後勤人員進行縫補。如果在週末有加班任務,員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裝,但必須得體大方,體現我公司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6、各部門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一定要按時督促、監督自己的員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提高我公司生產效率,促進公司發展。如果發現違反規章制度行為,按公司要求進行處分。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5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規範員工統一著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工裝配製說明

  1、員工試工期滿後,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並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臺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資訊。

  3、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汙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採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採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後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70%費用。

  第二條著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著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著裝不嚴格要求,但著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著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著的工作服必須整潔、乾淨、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裡,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第三條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著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並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 為了更好的樹立、傳播良好的企業形象,實現規範化管理,公司為員工配置工作服,並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按公司規定穿著工作服,並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穿著長袖襯衫與西服時,必須系公司配置的領帶,襯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繫袖釦,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裡面,必須繫腰帶。

  第四條 穿著短袖襯衫時,可以不繫領帶,必須著長褲子,顏色原則上以深色為主。著短袖襯衫時只能解開最上端第一粒紐扣。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裡面,必須繫腰帶。

  第五條 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穿拖鞋或光腳無襪上崗。營業場所和辦公室員工夏季上衣著裝要統一。

  第六條 著西裝時,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皮鞋顏色要求以深色為主。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員工頭髮不過耳,不得留鬍子,女員工上班提倡化淡妝,頭髮不得遮臉、眼、眉,金、銀等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工作服丟失或破損嚴重的,自費到公司購買,二天內配置到位。

  第九條 西裝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到指定商店按規格樣式、顏色、品牌、價格自己出資購買,一次性購買兩套,憑票到總部財務報銷。

  第十條 公司統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長袖襯衫、短袖襯衫、領帶、庫員夾克、長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組織購買,並配置出最高最低庫存量,各單位員工轉正需配置工作服應提前10天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以利於總經理辦公室核對庫存、準備貨源。員工轉正時統一到大興庫房調貨,按出庫單核算各單位工作服費用。所有工作服費用列入各單位的員工福利費中支出。

  第十一條 各種工作服大致規定穿著時間如下:(具體調整著裝時間依氣候、天氣情況而定,具體操作依照總經理辦公室著裝通知)

  1、 短袖襯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庫員夾克、長袖襯衫、長袖T恤、西裝、領帶: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裝:根據季節變化相關部門自行統一調整著裝。

  4、 冬季著裝: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賣場各崗位必須統一著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統一著工作服,條件允許的單位可以自行要求統一著裝。總公司組織的對外重要活動,參加人員是否穿著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臨時通知。

  第十二條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裝、庫員夾克、領帶、保安服、零售冬裝:使用期限為2年。

  2、 短袖襯衫、短袖T恤、長袖襯衫、長袖T恤:使用期限為1年。

  第十三條 工作服費用承擔辦法:

  工作服依據實際電腦售價按規定使用期限與配發時間進行按滿月折舊,依據下列情況進行費用承擔。

  1、 工作服滿使用期限,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2、 辭職、辭退的,按滿月折舊,折舊部分費用由公司承擔,殘值部分費用由個人承擔,離司時在工資結算中扣除。工資金額不夠扣除工作服款者,由個人付現金支付給公司。

  3、 開除、自動離職人員離司時不予結算工資,工作服費用由工資中扣除。工資金額不夠工作服費用部分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更換工作服的,必須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達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未達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試用員工轉正後或工作崗位變動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須在一週內配置到位。

  第十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統一的工作服臺賬樣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臺賬,並按臺賬的`要求逐項地準確登記。

  第十七條 滿使用年限後延期購買的工作服按實際報銷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兩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購買的,按滿使用期限後的不同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第十八條 西服款式為藏藍色三排扣不開襟, 由個人自行購買。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600元,低於60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於600元時憑票據按600元登帳報銷,重新換裝按購買新西服後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起始配發日期,原西服未滿使用年限的不再折舊扣款;其他崗位按公司規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160元,低於16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於160元時憑票據按160元登帳報銷,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為配發日期。

  第十九條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白色長、短袖襯衫,原則上到總庫購買,如自行購買,每件襯衫報銷標準為33元,按原襯衫滿使用期限的日期進行登帳和報銷。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配發日期。

  第二十條 營業員和收銀員的領帶由公司統一配置,其他崗位人員的領帶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費用自理。

  第二十一條 除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之外的其他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廚師服)一律由總公司或經總公司授權的單位統一訂製、採購、入庫,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領帶)時一律到總庫購買,按總庫出庫價格登賬報銷。

  第二十二條 廚師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長、短袖各兩套和白色工作帽兩頂,使用期限一年,穿著時間與總公司換裝時間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購買,最高限價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實際進價登帳報銷。

  第二十三條 員工離司時,必須在工作服臺帳的《離司返還金額》一欄註明扣款金額,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滿沒有折舊扣款,也要在該欄中註明,同時在《工資結算單》上也要註明。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7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規範員工統一著裝,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一、xx公司工作服的發放:

  A、數量:原則上每位員工發放工作服為春、夏季各兩套,實施發一備一,以髒換淨,以一換一的換洗制度。

  B、建立管理臺帳,實行工服卡制,卡上標明員工的姓名、性別、部門、崗位、編號、工作服的價值和領用時間等。

  C、規格: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製商根據員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D、發放工作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提出領用申請並經部門主管確認。新員工領用工作服以入職通知書和押金收據為依據,領用時交押金 元,領用後在工作服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員工因個人原因丟失或汙損,應根據具體情況照價賠償。員工因職務變動或辭、離職應如數上繳工作服,確定無人為損壞,公司退還押金。

  二、工作服著裝規定:

  A、穿著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須保持工作服乾淨、整潔。如有髒亂、破損等情況一經發現應根據規定予以處罰。

  B、工作服僅限於工作期間穿著。

  C、工作服裝樣式、標識為公司統一制定,各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違規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D、 工作服的換洗根據不同的級別、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區別對待。

  具體規定如下:

  (1)外裝:xx公司經理、部門主管、前臺文員、管家、會所人員套裝一月一換;安保半月一換;工程人員、綠化保潔人員一週一換。

  (2)襯衫:夏季三天一換,冬季一週一換。

  (3)春季工作服外裝由xx公司負責統一送洗,襯衫由個人自行洗滌。

  三、工作服換季:

  春、夏季工作服換裝時間原則上確定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體更換時間由行政人事部視天氣情況另行通知。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對公司員工工裝有效管理,規範員工著裝行為,保持良好精神風貌,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裝配置及領用

  1、男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兩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女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一條,裙裝一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

  2、工作裝領用:由集團辦公室填寫《工作裝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簽字、領取工作裝。

  二、員工工作裝著裝規範

  1、夏季著裝規範(5月1日至9月30日)男員工:著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襯衫、長褲(短裙)深色皮鞋。

  2、秋冬季著裝規範(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男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皮鞋。

  3、具體換裝時間由集團辦公室統一通知。

  三、員工著裝管理要求

  1、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著裝規範,上班時週一至週五(8:00-12:00、14:00-18:00),統一著工作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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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各項會議、活動及集體培訓學習、外出參觀培訓、會議時須按要求著工作裝。

  3、工作裝應保持平整整潔。

  四、違反著裝規定的處罰標準

  1、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不著工作裝的,罰款200元。

  2、公司大型集體活動不按規定要求著裝的,罰款200元。

  3、不按規範配套著裝的,罰款100元;

  五、工作裝費用折算標準

  1、工齡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不收取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2、工齡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按如下標準折算:員工承擔費用=工裝總額÷工裝使用期限月數(24個月)×剩餘使用時限月數。(備註:小於10天的不計月數,大於10天(含10天)小於20天的按半月計,大於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計,扣除折舊費用後,服裝歸個人所有;

  3、新入職已訂做工作裝的員工,工作裝費用分兩次逐月先從工資中扣繳,工齡滿兩年後予以退還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9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強勞動保護,塑造企業文化,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訂工服管理辦法。

  一、員工著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企業徽章。

  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二、工作服配製說明

  1、員工入公司後,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後,發放工作服。

  2、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①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②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③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三、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並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五、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x年x月x日

  工作服發放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進一步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車間工作員工(包括倉庫、品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三、職責規範

  1、資材部(倉庫)為工作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工作服的採購、發放、登記、回收、保管等事務。

  2、綜合部負責制定工作服配置標準、制定工作服管理辦法。

  3、各部門負責部門員工工作服登記備案、工作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四、工作服種類、發放以及使用時間

  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五、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正式入職的新員工,可在入職30日內由車間負責人填寫領用申請表,經綜合部核實後,倉庫方可配發。

  2、夏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1年,冬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2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髮時,由車間負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由倉庫進行稽核、配發。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成本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離職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費;

  5、員工應每週定期對工作服進行清洗(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現穿著汙漬、破損工作服上班的現象。

  六、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發現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的,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同時作為個人以及部門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4、員工穿著工作服以及儀容儀表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儘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綜合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2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八、附則

  1、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2、本制定修訂及解釋權歸屬於公司,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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