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考勤制度(精選5篇)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教師考勤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1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 考勤內容

  1、 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 教學人員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 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情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准後方要離開,校長必須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 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辦公主任,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教師於8點到9點必須簽到。有第一節課的於8:30分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師帶班(週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必須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後。下午全體教師於1:30到2:3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3:30分以後。

  2、衛生值日教師必須於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一下午第二課後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後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必須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後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必須按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後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給滿勤者獎10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每節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務會處理。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並追究相應責任。

  4、值日教師不負責責任,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五、本制度從20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六、關於加班由學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2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週5天,每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下午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於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為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為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週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況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說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1)不符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2)符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鑑定辦證明為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為公假。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3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1、學校實行領導值日製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校長,按周彙總填表於下週工作例會公佈。

  2、考勤實行周公布、月小結、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上午:值日領導、值周教師與7:30到校,蹲班老師與7:40到校、其餘教師必須於7:50前準時到校;簽退時間需在11:30後。

  下午:值日領導、值周教師於1:30到校,蹲班老師於1:40到校,其餘教師於2:00前需準時到校;簽退時間需在5:30後。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期間的工作由教導安排。 ◆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

  2、教師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限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培優扶困、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6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半天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時須按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8、教師因公出差(如:出外聽課、考試、參加業務競賽等與教學有關的業務),不計缺勤。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發給滿勤獎20元;5次內(含5次)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2元,6—10

  次內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2元;10次以上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5元;有到校未簽到、簽退者視為遲到、早退。

  2、事假每月為3次,超過3次,每次扣2元。

  3、曠課一節扣10元,每月曠課達2節取消當月滿勤獎金;同班語文、數學教師曠課時,搭班數學、語文教師應主動頂課(跨班課程由教導安排),未主動頂課的搭班教師或不服從值日領導安排的教師每節課扣5元,每月達4節課取消當月滿勤獎金。

  4、嚴禁在工作時間內進行下象棋、打撲克、玩遊戲等非業務性及其他娛樂活動,檢查發現一次扣10元。

  5、凡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若必須請假,按下列規定執行(並報校長審批)。

  1).例會、升旗遲到早退扣1元,因故請假扣2元,無故缺席扣5元。

  2).政治、業務學習、遲到一次扣1元,無故缺席視為曠課一節,扣10元。

  3).校性活動,如:文藝匯演,慶祝大會,開學典禮,結業典禮、教研活動等大型集會,視為上課。

  6、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曠課或擅離崗位者自負,並追究值日領導相應責任。

  7、請假待遇及曠工處理辦法,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辦理。

  五、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4

  為了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請假。值日值班教師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

  2、上班時間: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也要及時簽到,9:30或2:30分後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下班時間必須及時簽退。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扣款標準: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並扣考勤量化分2分;曠工每天扣款50元,並扣考勤量化分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簽到後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教師上班其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班級,禁止接打手機(一律關機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並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師要按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並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簽到完畢後應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閒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並填寫請假條,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准假後領取假條跟中小學分管領導說明,同時將請假條交主管考勤領導處並簽字;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週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否則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工處理。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6、代課教師咋完成自己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學校支付給代課教師每節3.00元的代課費,教導處每天做好缺勤人員的代課工作和統計工作,每月報校長室、財會室各一份。

  7、教師婚假一週,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一週),婚假、產假期間含節假日、休息日,婚、產假教師要按時請假,學校批准後方可休假。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教師子女結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師喪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父母;外地教師的喪假根據里程決定天數,其他直系親屬三天,產假、婚假、喪假含節假日,但不算滿勤。

  9、教師父母生日、搬遷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滿勤。

  10、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

  11、教師每月給三次交費時間(電話費、電費、閉路費),時間不超過30分鐘,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教師給2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必須及時簽到簽退。每超過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師每月給一次提前1小時回家的機會,但必須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需通勤教師,冬季給每天提前30分鐘回家的機會(但必須說明),不算滿勤。

  12、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內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30分鐘。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假的記錄工作。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物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物件,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予以解聘。

  15、一學期內,無病事假,無早退、無遲到的教師視為本學期滿勤,獎勵該教師50元,獎勵量化分值5分。領導、教師超勤獎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作好每月的教師考勤統計工作,一式兩份報校長室稽核,財會室存檔。

  17、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其結果將運用到年末教師評價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透過,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有與國家規定之處,以國家規定為準。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5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脫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幹部、幹事、教輔後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准,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行動電話務必持續暢通。

  二、群眾活動制度

  1、群眾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群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群眾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准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中層幹部由分管校長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後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並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群眾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並彙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200元。群眾活動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群眾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一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鬥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翫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2:

  淮陰中等專業學校教職工請假單

  備註:

  1、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2、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務必帶給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

  4、教職工請假務必填寫此請假單,按上述規定經同意後交校長辦公室。

  5、特殊狀況務必及時補辦相關手續,否則無效。

  6、此表可從學校網站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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