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依照法定條件和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經營單位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採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整改、銷燬、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

  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

  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同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第五條

  對已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應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第六條

  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經營單位。

  第七條

  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2

  一、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抓好食品安全事前監管,消除不安全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商部門要督促經營者對所經營的食品進行清理、查驗,對過期、失效、變質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並填寫《退市登記表》。

  三、退市食品範圍

  1、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產品名稱);

  2、過期變質食品(含無生產日期、有效期的食品);

  3、假冒偽劣食品(商標侵權、虛假宣傳);

  4、流動檢測(抽檢)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食品;

  5、不符合生產標準、衛生標準、計量標準的食品;

  6、食品標籤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7、國家釋出的問題食品;

  8、部門協查食品;

  9、媒體曝光食品。

  四、處理辦法

  1、對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工商部門採取強制退市的辦法,對上述市場食品依法沒收。

  2、對影響危害人體健康,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食品。工商部門要採取集中銷燬方式退出市場流通。

  3、對食品標籤不符合國家《食品通用標籤標準》的,要求整改,暫時退出流通。

  4、廠場掛鉤、廠地掛鉤、簽訂進場協議的,要解除協議,取消掛鉤。

  5、對問題食品已售出的要及時責令追回。

  五、退市商品實行行政報告制度,各經營戶對退市食品情況要及時向當地工商部門報告、填寫《退市食品登記表》。

  六、對問題食品實行消費警示制度,工商部門將對問題食品的名稱、批次、數量、問題原因、經營企業、生產企業情況向消費者公告。

  七、工商部門對問題食品,要重點監管,防止改頭換面二次流入市場。

  八、退市食品要實行退市備案,退市整改食品重新入市須抽檢合格。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對不合格服務和不合格物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務的發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安裝。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公司物業管理中不合格服務的控制,及對服務中發現的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3、職責

  3.1管理部負責不合格服務的識別,並跟蹤不合格服務的處理結果,有效處理顧客意見。

  3.2各部門質量檢查員負責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不合格品作出處理決定。

  4、程式

  4.1不合格服務的分類

  a.嚴重不合格:在業主和住戶中造成惡劣影響或連續多次發生的不合格服務;

  b.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偶然的不合格服務,經向業主和住戶解釋溝通,取得業主和住戶原諒,並可以透過採取糾正措施很快彌補過失的不合格服務。

  4.2不合格服務的記錄和糾正

  4.2.1各部門質量檢查員依照《過程和服務的監視和測量程式》,根據服務質量檢查與考評結果,對一般不合格服務記錄在《服務質量檢查與考評表》中,並立即要求責任者予以糾正。對嚴重不合格服務應填寫《不合格服務報告》報告管理部,由管理部責成責任人所在部門經理,採取糾正措施,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並通報全公司,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如再次發生,應上報管理部經理,執行《改進控制程式》的有關規定。

  4.2.2對發生過不合格服務的部門或人員,在糾正措施完成後一週內管理部應進行復檢,以驗證不合格服務已得到有效糾正。必要時,管理部應將不合格服務的處理結果及時通報給受影響的業主和住戶,直至獲得業主和住戶的滿意。

  4.3不合格物品的分類

  a.嚴重不合格品在服務中使用會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引發安全事故、引起業主和住戶重大投訴的物品;

  b.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服務質量,能採取措施迅速糾正的不合格品。

  4.4採購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4.4.1當採購員採購的物品到達倉庫時,經質量檢查員檢測判為不合格品的物品,應記錄在《物品檢測報告》上,倉庫保管員應將其放入不合格品區標識、隔離,並及時通知採購員與供應商聯絡退、換貨。

  4.4.2庫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4.2.1管理部每年組織倉庫管理員對庫存物品進行一次盤點。對發現的不合格品由相關部門質量檢查員進行評價,提出處理方案。處理方案包括:

  a.經處理合格後使用;

  b.降級使用;

  c.報廢。

  4.4.2.2倉庫保管員對發現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區標識、隔離。並將情況上報總經理審批,決定不合格品的處置。

  4.4.3維修、安裝中發現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4.4.3.1在維修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維修工應記錄在《派工單》上並退回倉庫更換為合格品。倉庫管理員將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區標識、隔離,防止誤用。如果不合格品不影響使用,應徵得業主和住戶的同意,方可繼續使用(讓步接收)。

  4.4.3.2對於維修、安裝使用後又發現的不合格品,維修、安裝人員應立即進行返工,直至達到要求。如果返工後仍不合格,但不影響使用的物品,應徵得業主和住戶的同意方可繼續使用(讓步接收)。對無法返修的,應更換為合格品。對於再次發現的不合格,維修工應分析原因、並記錄在《派工單》上,防止以後發生類似情況。

  4.4.3.3讓步接收的物品,業主和住戶應在《派工單》上簽名確認。

  4.4.3.4在進行維修安裝完成後一週,工程部維修人員應對維修過的部位進行回訪,以確認工作正常,並將回訪結果記錄在原來的《派工單》上。

  5、相關檔案

  5.1《過程和服務的監視和測量程式》

  5.2《改進控制程式》

  6、質量記錄

  6.1《服務質量檢查與考評表》

  6.2《不合格服務報告》

  6.3《物品檢測報告》

  6.4《派工單》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4

  1.0目的

  確保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及體系運作和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項(不合格服務)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

  2.0適用範圍

  對公司各部門提供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項的控制。

  3.0職責

  3.1各部門主管或倉管員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評審、記錄、標識和處置。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管轄區提供服務活動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進行確認、處理。

  4.0工作程式

  4.1不合格產品的控制

  4.1.1部門主管對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後,進行記錄和處置;倉管員對採購物資驗證出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後,進行記錄、標識、隔離,由採購人員確認後進行退貨或更換,或按4.1.2進行處理。

  4.1.2使用過程中或採購回的不合格產品的處置應先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報告》,然後經部門經理批准後作以下處理:

  a降級使用於對服務影響無關部位;

  b退貨;

  c報廢。

  4.2不合格服務的控制

  4.2.1對服務過程質量影響不大或使用者感覺不明顯的不合格服務,各相關部門應在當日內作返工處理並做好記錄。

  4.2.2因體系運作或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使使用者嚴重不滿的服務,由部門負責人確認後,填寫《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並負責組織人員採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

  4.2.3因客觀環境條件(如天氣、交通、市政等)的影響和制約所造成的不能滿足使用者要求的可事先與使用者協調,經使用者同意後,再約定時間進行處理。

  4.2.4返工或返修後的服務過程應按相應的檢驗程式檔案重新驗證並做記錄。

  4.2.5內部質量稽核、管理評審和外部稽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關部門負責制定糾正措施方案,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糾正並儲存記錄。

  5.0相關檔案

  5.1《質量手冊》

  5.2《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

  5.3《不合格品處理報告》

  5.4《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

  1、目的

  對服務過程與採購物資進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務的發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服務過程及採購物資的不合格項控制。

  3、職責

  3.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服務過程中不合格項的識別、控制和糾正。

  3.2管理部負責採購物資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蹤整改情況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品質部負責不合格服務項的識別、跟蹤整改情況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

  4、程式

  4.1日常服務過程不合格項的控制

  4.1.1各部門在服務過程中檢查出不合格項時,按公司規定填寫《服務過程檢驗單》,品質部填寫《品質部抽檢單》。

  4.1.2對出現的不合格項,由檢查人員進行評審並作出處置;情節嚴重時,報部門負責人評審和處置。處置方式為:返工或糾正(對不可能進行復檢的)。

  4.2維修服務過程不合格項的控制

  4.2.1標識:業主在《維修任務單》上籤署的不滿意見或物業服務中心回訪後簽署的不合格標識。

  4.2.2處置方式:分析原因後,返修並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再次回訪業主。

  4.3採購物資的不合格品控制

  4.3.1當倉庫管理員檢測到採購物品不合格時,直接通知採購員與供方聯絡退、換貨。

  4.3.2庫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3.2.1倉庫專員每月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填寫《倉庫盤點表》,由管理部負責稽核。

  4.3.2.2倉庫專員將《倉庫盤點表》交管理部,對在盤點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區標識、隔離;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處理。處理方案:經處理後使用、降級使用、報廢。

  4.3.3維修、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維修、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物業服務中心維修人員應在《物資質量使用情況反饋單》上記錄並退回倉庫放入不合格品區標識、隔離,換為合格品。

  4.4各相關部門對不合格產品/服務進行評審後應填寫《物資質量使用情況反饋單》。

  4.5返工返修後的產品/服務應經複驗合格或回訪業主取得滿意。

  4.6本公司採購產品的不合格只允許退換,服務過程的不合格只允許返工、糾正,均不允許讓步接收或放行。

  4.7本程式產生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式》規定執行。

  5、相關檔案

  5.1《相關記錄控制程式》

  5.2《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

  6、相關記錄

  6.1《服務過程檢驗單》jw/jl-8.3-1-001

  6.2《業主投訴處置單》jw/jl-7.2-002

  6.3《倉庫盤點表》jw/jl-7.4-006

  6.4《客戶投訴記錄表》jw/jl-7.2-003

  6.5《客戶投訴彙總及處理情況表》jw/jl-7.2-004

  6.6《物資質量使用情況反饋單》jw/jl-7.4-005

  6.7《品質部抽檢單》jw/jl-5.4.5-003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6

  1.0目的

  確保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及體系運作和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項(不合格服務)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

  2.0適用範圍

  對公司各部門提供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項的控制。

  3.0職責

  3.1各部門主管(管理處主任)或庫管員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評審、標識和處置。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管轄區提供服務活動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進行確認、處理。

  4.0工作程式

  4.1不合格產品的控制

  4.1.1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對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後,進行記錄和處置;庫管員對採購物資驗證出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後,進行記錄、標識、隔離,由採購人員確認後進行退貨或更換,或按4.1.2進行處理。

  4.1.2對使用過程中或採購回的不合格產品的處置應由使用部門先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報告》,然後經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批准後作出以下處理:

  4.1.2.1降級使用於對服務影響無關部分;

  4.1.2.2退貨;

  4.1.2.3報廢。

  4.2不合格服務的控制

  4.2.1對服務過程質量影響不大或使用者感覺不明顯的不合格服務,各相關部門應在當日內作出處理並做好記錄。

  4.2.2根據服務工作的檢查記錄,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門應提出處理意見,可填報《不合格項整改通知》,由相關的人員執行,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該服務工作進行復檢。

  4.2.3因質量體系運作或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使使用者嚴重不滿的服務,由部門負責人或與機關部門評審確認後,填寫《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並負責組織人員採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在規定時限內給予處理,若在近期內無法解決的,則要制定糾正計劃。

  4.2.4因客觀環境條件(如天氣、交通、市政等)的影響和制約所造成的不能滿足使用者要求的可事先與使用者協調,經使用者同意後,再約定時間進行處理。

  4.2.5返工或返修後的服務專案應按相應的檢驗程式重新驗證並做記錄。

  5.0相關檔案

  5.1《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

  6.0相關記錄

  6.1《不合格品處理報告》

  6.2《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6.3《不合格項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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