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通用7篇)

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1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間、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檔案、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登出。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稽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3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專案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專案部進行二級教育(專案級)。內容有:本工程專案特點、裝置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專案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檔案。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4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大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路,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並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並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裝置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裝置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瞭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專案經理安全職責

  1.專案經理是本專案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專案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專案和實施措施並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並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鑑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專案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型別的安全生產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並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範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專案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範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範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裝置等安全反覆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並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裝置、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裝置,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並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後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專案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專案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建立複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並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專案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製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於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製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檔案,編制工藝流程,並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採購計劃、實施採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採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裝置及備品配件、輔料採購計劃、實施採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後,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資訊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覆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絡,針對其反饋的資訊,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絡,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資訊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於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彙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後,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於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准,並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於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並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並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後,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後,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後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許可權與程式審批,並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稽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採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稽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採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採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週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於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採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儘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採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並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准後,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准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於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於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於生產日報表中,並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後於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於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程序中,如出現斷料、裝置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彙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佈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並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衛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範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檔案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並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資訊諮詢。

  第九章生產裝置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裝置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裝置管理卡》,並將此卡貼上在裝置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裝置均應制定裝置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專案、內容及頻率等事項,並定期檢查裝置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裝置保養計劃》,規定裝置保養週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准後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裝置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裝置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後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範操作步驟、日常點檢專案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裝置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裝置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並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裝置維護人員對於生產裝置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裝置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裝置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排程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排程,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彙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並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排程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裝置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准假後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排程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排程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後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後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資訊後,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並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資料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臺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資料必須交由直接領導稽核確認後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資料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資料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資料(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資料(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裝置維修與保養資料包括裝置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資料的對比、統計資料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數資料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資料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後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6

  一、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企業員工按職責範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衛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勞動條件,消除環境汙染,提倡文明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保證本企業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督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並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向總經理彙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彙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四、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並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以及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准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並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五、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幹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並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病與職業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採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制度,執行交通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於良好狀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六、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佈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並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在編制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劃並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病危害予評價並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的安全技術規程,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從設計、佈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節,把安全作為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七、生產計劃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後,列入月、季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床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嚴格執行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並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於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八、採購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採購時必須瞭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採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並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彙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九、倉儲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放,並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並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十一、市場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參與監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執行交通安全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質保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三、行管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並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

  3、負責組織企業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十四、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使其瞭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定,有害因素的分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經常檢查班組執行情況。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並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規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

  6、編制車間作業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採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衛生教育,瞭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

  5、認真檢查、監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發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十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鬥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啟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發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

  生產企業生產體系管理制度7

  量化分級管理是一種實行標準化操作的管理模式,從目標出發,使用科學、量化的手段進行組織體系設計和為具體工作建立標準的理論。量化分級管理作為一種較為科學的衛生管理模式和路徑選擇,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強,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場所等衛生監督工作中推廣使用。此次編制《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旨在將量化分級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工作中,加強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力度,實現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管理模式轉變。

  一、制定原則

  1、科學性原則:納入考評的每個指標能獨立提供資訊,反映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實際情況,各指標既相對獨立,又相互關聯,使指標體系成為一個有機整體。

  2、代表性原則:考評表中選擇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對企業的生產和質量控制具有重大意義的指標,同時將一些對企業未來發展具有引導作用和監控作用的指標也納入指標體系。

  3、完備性原則:整個指標體系當力求全面客觀,能夠反映評價物件的整體情況,以達到全面反映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本質和評價目標。當然在滿足評價要求的情況下,儘可能簡化評價指標,以利於評價工作的開展。

  二、量化指標

  根據《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等要求,考評表制定了六大類指標體系,分別為:衛生質量管理、從業人員衛生要求、物料和倉儲要求、檢驗質量控制、生產區衛生管理和產品外包裝。在每大類指標下又設定若干子指標,用於具體衛生要求的評價。每類指標根據不同的衛生權重指數,設定不同的分值,並細化到每個子指標中,以便於實際操作。

  三、量化評分

  1、在評價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時,可以有合理缺項,但分值需標化。

  標化分=實得的分數/該單位應得的最高總分×100

  根據標化分核定等級,具體標準如下:

  (1)標化分為90分以上者,評為優秀,核定為A級;

  (2)標化分為70—89分者,評為良好,核定為B級;

  (3)標化分為60—69分者,評為合格,核定為C級;

  (4)標化分低於60分者,不予評定等級,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重新量化評定,仍低於60分者,列入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黑名單,由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定期通報。

  2、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頻次可參考其衛生信譽度等級確定,等級越高,監督頻次越低,不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最低監督頻次具體如下:

  (1)A級,不少於1次/年;

  (2)B級,不少於2次/年;

  (3)C級,不少於3次/年;

  (4)未評定等級生產企業,監督頻次不少於1次/季,並列入重點監管黑名單。

  四、考評公示

  各轄區衛生監督機構依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分級量化評分標準》,每兩年集中組織對當地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進行一次量化分級評定,凡未達到評定等級的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限完成整改後,可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主動審請一次補評。轄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消毒產品日常監督管理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級情況,重點列出未評定等級需加強監管的消毒產品企業名單,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評定等級自動降低一個檔次:(1)企業三次受到衛生監督部門協查並查實的;

  (2)兩次以上對衛生監督機構下達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消毒產品,受到《特別規定》相關條款處罰的。

  年度兩次公示均列入未評定等級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對其年度綜合監督意見評定為不合格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在一個許可週期內,兩年綜合監督意見評定為不合格的企業,衛生許可證到期後將不予延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三次列入未評定等級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由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組織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登出企業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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