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活動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社團活動管理制度(通用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1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規範我學院創業社團會議的召開及活動的開展,調動社團成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建立正常的社團活動秩序,健全社團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團會議的召開和活動的開展規範化、制度化,增強社團內部幹部的紀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制定經貿外語學院會計金融系《創業協會社團規章制度》,希望大家務必遵守。
一、社團成員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範,無不良嗜好。
(三)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會議規定:
(1)召開例會或開展活動時,協會各成員必須按時到場並簽到,不得遲到早退。秘書部制定簽到表,開會或開展活動時提前十分鐘到會場或活動現場簽到,做好考勤記錄。
(2)在會議和活動期間,與會成員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認真研究討論處理各項事宜,不得聊天、睡覺;不得擅自離場,手機調到震動或者靜音狀態;不得接打電話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如有特殊情況,請舉手示意。
(3)活動中必須積極主動,不得推三阻四。
(4)活動策劃時必須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辦事效率,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職責。
(5)開會要帶紙筆,做好筆記。積極參與會議討論。
(6)會後每個部門討論下一步工作應怎樣進行,分幾個步驟,確定由誰負責哪個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實,必須安排到位,儘可能落實到每個人。
(8)會後清潔地面、黑板,關好門窗。
(二)請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應在事前向部長請假。徵得部長同意後方可缺席,相關部長在會議前將請假人員名單及原因交至秘書部。
(2)若開會或活動時間與協會成員的上課、考試時間衝突,該成員在事先說明,則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況並已向輔導員請假,則需出示請假條以作證明。
(4)協會成員不得以隱瞞、欺騙等手段請假,如若發現,一經查實,扣分處置。
(5)協會成員遲到3次以上,請假5次以上,曠會2次以上扣相應分值。
三、執行與監督:
(1)每次開會或活動時,秘書部要嚴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記錄,所有記錄將作為期末的優幹評選依據,並存於協會內各成員的檔案中。
(2)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由社團各成員加以監督。
四、社員素質
1、做品得高尚的人,寬以待人,嚴以律己。提高個人品德修養。
2、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用心去提高工作質量,提出多種解決問題的方法。
3、服從命令,紀律嚴明,賞罰有度,對社團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以及增強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議。
4、拋開功利思想,承擔更多的責任,積極服從本部門的管理。
5、顧全大局,把社團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為自己所獲得一點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觀是衡量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養的前提和要求。
6、正確的工作態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2
為了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開拓學生視野,提高學生的非智力因素。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開創教育教學改革的新局面。根據上級檔案精神,每兩週活動一次。開設以“體驗新課標、新課程”為重點的、全校師生共同參與的、具有知識性、趣味性、新穎性的體育社團活動。為了激發學生參加活動的願望和要求,提高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使他們具有自覺接受教育和鍛鍊的最佳心理狀態,使學生每次參加活動都能既滿足各自需要,樂意參加,又確實增長見識,有所得益。以“2+1工程專案“建設為平臺,進一步增強學生體質,培養健康、樂觀的生活情趣,形成健全人格,讓每一顆心靈都快樂幸福的成長。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學期體育社團活動計劃:
一、活動課程設定:
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本著“活動應豐富多彩,富有吸引力;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課堂教學和課外活動互相配合,互相促進;符合學生的年齡特徵,照顧學生的興趣和特長”的原則,切實減輕學生學習負擔,在活動中學習,在活動中進步,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徵、心理特徵及興趣愛好,體育社團活動專案如下:
1、呼啦圈。
2、踢毽子。
3、小跳繩。
4、大跳繩。
5、板羽球。
6、小皮球。
7、沙包遊戲。
8、壘球。
9、跳橡皮筋。
10、籃球。
11、拔河。
12、乒乓球。
13、羽毛球。
14、遊戲。
15、足球。
備註:
1至6年級花樣跳繩。
1年級毽子或小跳繩。
2年級足球、毽子(以足球為主)3至4年級呼啦圈或沙包5至6年級板羽球或大跳繩。
二、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1、穿運動鞋參加活動,衣著寬鬆,儘可能穿運動服裝,不能裝、帶各類堅硬、鋒利的物品。
2、在指定位置進行規定專案活動,不能擅自進行其他專案活動,更不能亂竄亂跑。
3、要根據身體情況開展活動,如有身體不適或受傷應立即告知老師。
4、活動時,同學間要互相協作、謙讓,互相幫助,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不能互相吵鬧、爭執甚至打架。
三、指導教師職責:
1、要加強安全教育,並使學生掌握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
2、檢查學生衣著,瞭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合理安排運動量。
3、活動時,要做好組織及安全防護工作,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4、如有意外傷害事故,要嚴格按照《傷害突發事件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5、和學生一起參與活動。
四、安全措施
1、要求指導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們瞭解運動安全知識、運動安全技巧,明確安全運動的重要。
3、每次體育社團活動,都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活動安排
1、踢毽子、足球 一、二年級。
2、呼啦圈 三、四年級。
3、板羽球 五、六年級。
4、小跳繩、足球 一、二年級。
5、沙包 三、四年級。
6、大跳繩 五、六年級。
7、花樣跳繩比賽 三、四年級。
8、小皮球、足球 一、二年級。
9、壘球 五、六年級。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3
第一條、按時進行本社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若請假可帶請或自己當面請假。
第二條、社成員應熱愛美術、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謙虛好學、積極進取,努力打造一個易於大家興趣培養好發揮的良好環境。
第三條、社成員應關心社團的成長和發展,自覺維護社團的榮譽和利益,積極參與社團的工作和活動。(若用好的工作建議、活動改善,及時交流將給予獎勵。)
第四條、本社團是供社成員增加興趣愛好,互相交流的團體,社團活動時不得大聲喧譁、聊天、隨意外出走動。
第五條、本社內的美術作業,統一交由社長、副社長保管。
第六條、社成員應自覺愛護本社公物及美術活動用具,如發現有損壞及時上報。
第七條、美術社裡如發現打架鬥毆,偷竊等不良行為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予以開除。
第八條、社成員退社應書面通知本社團(社長,副社長)。多次不參加本社活動的(至少4次),經提示後仍違規的,視為自動退會,並補交書面通知。
第九條、社成員按值日表的設定對教室環境進行打掃。
第十條、對本社活動表現突出者,學期末將給予獎勵。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4
為了進一步豐富我校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最佳化育人環境,給我校學生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學校鼓勵學生自願的基礎上積極組建和參加學生社團。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我校學生社團的優勢,提高社團發展水平,促進我校學生社團活動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和國家相關政策及學校辦學思想為依據;以繁榮師大附中校園文化,營造和諧的書香校園為方向;以學生豐富自身課餘生活,提高自己學校生活質量,發展自身綜合素質為目標。
二、性質和宗旨
性質:
學生社團是在校團委指導下,由學生自發組織、自願參加、自主管理、自覺學習的健康向上的學生群眾性團體。
宗旨:
1、學生社團旨在豐富學生自我課餘生活,為學生提供展示自我、發展自我的空間和平臺,建設健康、活潑、向上的校園文化。
2、學生社團活動是學校課程設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透過社團活動來充實、完善我校校本課程的開發和實施。
三、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的運作程式
(1)新社團成立:學生自主成立社團籌建小組、制定社團的主題、確定臨時負責人、確定指導老師、向校團委遞交成立新社團的'申請書。在校團委的獲准成立後,在指導老師管理下開始招收成員,填寫《社團基本情況登記表》。經校團委審批後,公示新社團的《社團基本情況登記表》和社團名單,召開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確定本社團的名稱、公約、和組織機構。
(2)社團活動基本程式:把填寫好的《社團活動申請表》和宣傳海報的文字提交校團委審批,審批獲准後,在校團委宣傳部的協調下創作海報,按學校要求張貼海報。落實活動環節及相關負責人、活動參加人員名單。向相關學校部門、年級、班主任等通報活動資訊。
2、學生社團的要求
學生申報社團要以健康、文明、向上為原則。
3、參加學生社團組織的條件
第一條、自覺遵守學生社團章程,執行社團的決定。
第二條、每個學生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學生社團。
4、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1)學生社團成員享有的權利
第一條、有學生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二條、參加相應學生社團的各項活動。
第三條、向學生社團提出意見和建議。
(2)學生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第一條、按時參加學生社團活動,及時完成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二條、履行相應學生社團規定的其它任務。
注:學生社團成員有退出學生社團的自由,退出學生社團需要填寫退會申請表,經校團委備案、可退出社團。
5、學生社團管理
第一條:成立校級學生社團組織,必須經學校團委稽核、批准;
第二條:學生社團幹部,必須由所在學生社團民主選舉產生,經校團委稽核、批准;
第三條:學生社團幹部需是政治上積極上進,學習成績優良,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工作認真負責;
第四條:受校紀、團紀處分(警告以上)的學生或一貫自由散漫、道德水準低下的不得擔任學生社團職務;
第五條:學生社團宣傳物、主辦的刊物、刊印的專集、組織的講座必須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稿件一律需先交校團委稽核通過後方可製作和傳播;
第六條:學生社團如與校外社團聯合開展工作,或需在校外進行活動,需報學校團委批准;第七條、學生社團應當在每個學期初根據學校團委工作計劃,結合學生社團特點,擬定工作計劃,交校團委批准後,按照計劃開展活動;
第八條:學生社團開展日常性活動,在活動前須填寫活動申請表,結束後,填寫活動總結表,每月底上交活動月報表;
第九條、學生社團活動應遵循不妨礙校、班級的集體活動,黨團活動及教學秩序的原則。
6、學生社團紀律
第一條:所有參加社團活動的學生必須向自己的班主任提出書面請假,並註明活動的時間、地點及主要內容。
第二條:學生社團負責人應準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事先請假,每學期無故缺席二次,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記入成員檔案;
第三條:各學生社團成員應準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學年無故缺席累記四次者,作為自動退出學生社團處理,並記入成員檔案。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5
為了保證腰鼓隊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形成和諧、有序的團隊氛圍,促使本隊不斷髮展,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於腰鼓隊,本隊隊員必須遵守腰鼓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本條例具體內容如下:
總要求
1、所有隊員要有主人翁意識,要以腰鼓隊的發展大局為主。
2、所有隊員要熱愛團隊,積極參加和配合隊內舉行的各項活動。
3、所有隊員需具有吃苦耐勞、堅持不懈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基本功,增強自身對腰鼓文化藝術的理解。
4、所有隊員需團結互助、真誠相待,共同營造友愛的團隊氛圍。
5、所有隊員需愛護本隊財產,自覺對本隊財產進行維修。
6、所有隊員需努力創新,要敢於提出自己的想法(如動作、場形、建隊思想、工作方式、提高團隊凝聚力的方法)。
7、各負責人要以身作則,有高度責任感,與隊員同甘共苦,沒有級別之分,熱忱關心和幫助隊員。
日常訓練、演出管理細則
(一)訓練
1、參加日常訓練的腰鼓隊隊員必須按照本隊時間安排按時進行,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訓(本隊訓練時間為課餘時間)。
2、訓練過程中要服從隊長,副隊長的安排,不得拿著鼓槌互相追逐打鬧,不得做與訓練無關的事情。
3、訓練時,著裝適當,適宜訓練,態度謙和認真,維護鼓隊的形象,同時互相學習交流,勇於創新。
4、訓練時愛護訓練器材,訓練後將訓練器材歸回原處(訓練器材為鼓槌,小鼓,鈸等)。
5、主管訓練負責人須掌握訓練進度,及時對訓練情況進行總結,對下階段訓練合理計劃,提高訓練質量。
(二)演出
1、腰鼓隊隊員都有參加演出的機會,凡要求演出的隊員不得無故不參加演出活動。
2、演出前彩排過程必須服從隊長及其他負責人的安排,集中注意力,不得做與彩排演出無關的事情,自覺維護腰鼓隊形象。
3、演出前,演員與工作人員按時到位、集合,必須服從負責人具體安排。
4、演出隊員及工作人員必須全身心對待演出,維護腰鼓隊形象。
5、演出前,必須保證服裝整潔和其它演出物品完好。演出後,演出人員須將演出服裝器材及時歸還。
6、演出後,各演出人員、工作人員及時彙報演出感受。
財產管理細則
本隊隊員有意將隊內財產損壞或丟失的,按雙倍價格進行賠償,無意或偶然損壞或丟失的視情節按原價賠償或不賠償。隊外人員將財產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考勤管理細則
考勤分為點名,請假,遲到、早退,曠訓、曠會、曠演等四方面。
(一)點名
腰鼓隊日常訓練、演出,會議及組織生活都要進行點名,簽到留底由社團進行存檔。
(二)請假
1、如不能參加規定的日常訓練、演出,需由本人或讓人交請假條,才能視為有效。
2、病假或急事必須向隊長或指導老師請假。
3、獎勵與處罰制度:
(1)曠訓一次由德育處扣一分。
(2)給予警告三次以上的給予留隊察看處分,留隊察看期限為一個月,表現良好者,可申請取消留隊察看處分,表現極壞以開除隊籍處分。
(3)在日常活動中不服從管理,不遵守條例,態度不端正者,經由各負責人審議視情節依據本條例作出相應處分。
(4)經一年訓練,表現極壞者,勸其退隊。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6
健康的體魄是青少年為祖國和人民服務的基本前提,是中華民族旺盛生命力的體現。學校教育要貫徹“一切為了學生,健康第一”的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切實加強體育工作,讓每一個學生都能感受到運動的快樂,從而豐富校園生活,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諧發展。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全國學校體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關於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決定。積極貫徹“健康第一”、“每天鍛鍊一小時,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輩子”的現代健康理念,以全面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大力推進體育大課間活動為重點,蓬勃開展“陽光體育活動”。培養成學生積極主動的體育鍛煉習慣,提高學生的身體健康素質和體育文化素養,推進校園體育文化建設。
二、活動目標
認真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項體育工作安排,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力爭使95%的學生在本學年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中達到及格以上。
三、組織機構:
組長:周茂才。
副組長:白少瑜丁發兵。
成員:全體教師。
四、活動主題:
每天鍛鍊一小時,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輩子;我運動,我健康,我陽光,我快樂;走向操場,走進自然,走到陽光下。
五、陽光社團開設: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設以下社團:籃球社團、排球社團、乒乓球社團、毽球社團、田徑競技社團、珍珠球社團、健美操社團五、活動實施具體要求。
1、根據總體目標及指導思想發出倡議,向全體同學進行宣傳招收社團成員員,學生自願報名參加上述社團。
2、各學生社團安排1名指導教師,並由該社團的成員選舉一名學生組織者。社團活動由學生組織者組織進行,由指導教師指導學生開展活動,固定時間、地點開展活動,活動時間是課外活動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早晨和下午大課間活動)
3、各社團學期初有計劃,學期中有記錄、有指導,學期末有總結。每次活動目標明確,活動過程完整,指導教師分階段上交相關材料(活動方案、過程性資料、學生取得的成績等),學期末學校將根據實際活動情況,評出優秀指導教師和優秀社團成員。
4、依據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本學期社團活動分以下三階段進行。基礎階段:第1—2周;擬定方案,宣傳動員,組織實施。實施階段:第11—16周;成果展示階段:第17—18周;開展成果展示周活動。
5、開展活動時,指導教師和社團成員不準遲到,不得無故缺席。組織嚴密,講求實效,讓學生在活動中學技能,長見識,不搞表面工作。
6、指導教師負責做好活動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學生的點名工作,保證學生的出勤率。因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活動的成員需提前向指導老師遞交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
7、做好社團活動宣傳工作,利用各種渠道宣傳學校各項活動,提升學校知名度。
8、社團活動由校長辦公室牽頭,政教處為主要組織者,制定、部署社團活動總體活動方案。
9、政教處將進行抽查、階段性總結、經驗交流及成果展示等活動。
10、各學生社團要辦出特色,活躍校園文化生活、開拓學生視野、陶冶學生情操。
六、活動實施採取措施:
1、建立完整的組織機構,一方面能協調好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對階段性工作給予指導與監督。
2、確保指導教師資源充足,各社團指導教師除體育教師擔任之外,還聘請我校有特長的教師擔任,同時學校給予社團各類教學資料的支援,保證各社團能夠紮實、有效的開展活動。
3、制定社團的各項制度,規範社團成員管理。及時處理好社團出現的不良現象。特別是對社團學生每個人管理要採用跟蹤式。
4、社團學生的管理要嚴格,每學期結束要全面對學生作出評價。把特長技能提高和學生品德行為相結合。做到學會做事先要學會做好學生。
5、給予社團展示成果機會,每學期在期末開展成果展示周活動。定期學校組織各類體育比賽,鼓勵學生參加競技比賽。以比賽和展示的形式激勵社團的發展。
6、學校開展的各項體育活動比賽成績列入班級考核之中,班級學生參加市局級以上比賽獲獎成績可列入指導教師與班主任年度考核之中。從而提高社團工作開展的積極性。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7
學生社團(協會)是我校學生在共同的興趣與愛好的基礎上,自願結合在一起,在學校團委領導下,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團體。根據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社團的成立與發起
(一)申報條件
1、我校在籍學生20人以上,基於共同愛好,自願遵守此制度的各項條例,均可向校團委申請組建社團。
2、申請成立新的社團,應提前向社團部遞交申請報告書。應如實、詳盡的介紹社團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團(協會)發起人員詳細個人情況。
3、社團名稱健康、恰當,能夠反映本社團的宗旨、原則、特色。
4、具有完善並明確的社團章程。
5、學生社團必須有一個固定的掛靠單位,掛靠單位應為我校具有管理職能和學術研究的正式機構。必須聘請一名以上相對固定的專業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6、符合有關社團組織建設相關政治思想的指導原則,遵守學校各項有關學生活動的組織紀律原則,符合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的各項規章和制度。
7、能指導和促進廣大同學積極、健康地投身學生社團(協會)工作,能較全面地發展和鍛鍊學生的素質、能力。
8、組織機構精簡,活動有序,財務計劃清晰。
(二)申報過程
申請成立的學生社團應首先與校團委聯絡瞭解學生社團的相關情況。將相應的申請材料和申請表交到校團委。校團委在接到申請後,召開會議討論研究其是否具備成立的條件,視情況決定是否召開社團申請人答辯會。若有答辯會,社團申請人應在指定的時間參加答辯。稽核(答辯)完畢後兩週內,由社團部決定是否批准成立,公佈稽核結果。
二、社團的機構設定
1、學生社團(協會)一般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其他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定。
2、社團根據活動需要可在校內、校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學生活動的有關人士擔任社團(協會)的指導教師。社團(協會)指導教師的職責是在協會登記的宗旨範圍內對社團(協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幫助;
三、社團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社團(協會)的印章由校團委統一刻制發放,社團(協會)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圖章。
2、校團委社團部有權取締未經批准而非法活動的社團(協會),並將對組織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違紀處分,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3、校團委社團部每年將對全校的社團(協會)進行一次統一的稽核與註冊工作。
4、社團(協會)更改名稱必須重新登記。
5、學生社團(協會)因難以維持或其他原因,在徵得大多數社團(協會)成員同意後,可以向社團部提出解散申請,由社團部進行登出,報學校團委備案並予以公告。
6、對於違反國家憲法、法律、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的學生社團(協會),社團部有權對其進行整頓,性質嚴重的有權令其解散。並報請學校行政部門追究責任者應負責任。
7、連續一學期不開展活動的社團(協會),學校團委社團部有權發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團(協會)會長的職責是統籌規劃本社團(協會)工作,領導開展社團活動,向本社團(協會)成員傳達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參加社團部組織的例會,培養社團(協會)後備力量等。
9、學年內有兩門或兩門以上考試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學校黨、團、行政處分者;因違反規定,被管理部門撤職的社團(協會)負責人;因違反規定,被責令解散的社團(協會)負責人或主要成員不得擔任社團(協會)負責人:
10、社團(協會)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準無故缺席社團幹部例會,如有事不能到場應事先請假,且每學期請假累計不得超過三次;按時遞交上級要求的各種名單、檔案、資料等;按時參加社團部組織的各種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請假;規範社團(協會)工作,使其朝著積極、健康、文明的方向發展;自覺接受社團部對其工作的考核及評估;積極、認真、負責地搞好社團(協會)的各項工作;
11、社團(協會)負責人因學業或其它原因需要離職時,需向社團部遞交離職申請,並選好下屆會長,經社團部批准後,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職。
12、社團(協會)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招收會員的辦法並設立會費徵收制度,會員在每學期初持會員證向社團(協會)註冊,不執行此規定者視為自動離會。學生可以同時參加幾個社團(協會)。對於有違法、違背社會公德、違犯校規校紀行為的社員,社團(協會)有權對其除名。
13、社團(協會)會員享有:對本會工作的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有權參加本會舉行的各項活動;有向學校團委社團部反映情況、舉報的權利,經社團部查實輕度違反者予以批評警告,並取消該社團該年度所有評獎評優資格,重者予以解散,相關違反校規校紀問題由社團部提交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14、社團成員應自覺遵守社團(協會)章程、執行社團(協會)決議;按時交納會費,參加社團(協會)活動,完成社團(協會)任務;履行所屬社團(協會)規定的其它合法義務。
15、任何個人不得假借社團(協會)名義,舉辦或參與違背社團(協會)宗旨的不正當活動,否則視情節輕重追查當事人的責任。
16、未經登記或逾期未註冊且以社團(協會)名義開展活動者;登記、註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者;開展活動內容與登記宗旨不符者;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活動者;從事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活動者;財物管理混亂或非法參與經濟活動者;社團成員侵吞社團財物,挪用社團經費者屬於社團違紀行為。如有違紀者對社團(協會)會長和主要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在社團(協會)活動中違反規定受校紀處分的學生,未經學校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擔任社團負責人或主要幹部;對社團(協會)可責令暫停活動或勒令解散,被責令暫停活動的協會整頓後重新開始活動者,須重新註冊。
17、對於管理體制完善,機構健全,制度完備,隊伍團結,管理有序,換屆及時,財務明晰,社團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園活動中作用突出,能夠帶動其他社團的發展。活動開展具有影響力,活動組織情況良好的社團給予集體獎勵。
18、對於領導有方,組織有力,責任心強,學習成績優秀,按時參加會議,組織活動樣式能夠推陳出新,活動能夠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和趣味性的社團負責人給予個人獎勵。
(二)活動管理
1、社團(協會)註冊成立後,會長有組織開展社團(協會)活動的權利和義務。社團(協會)活動必須符合其宗旨和性質,不得從事與本社團(協會)無關的活動。
2、社團(協會)開展活動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各種健康、有益,有利於提高覺悟,陶冶情操,活躍生活,培養能力的活動,內容積極健康,不得宣揚封建、迷信、淫穢、反動等內容。
3、社團(協會)活動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得與學校正常教學活動相沖突,不得影響社團(協會)成員學習。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學生安全及學校秩序的事件發生,要愛護各種公共設施、裝置,否則追究組織者責任。
4、學生社團(協會)舉行面向全校和社會的大型活動前,必須先向學校團委彙報詳細的活動方案(包括活動的目的、內容、計劃、人員、時間、所需裝置、場所以及經費等);社團(協會)內部應有詳細記錄,活動結束後要及時進行書面總結並報社團部。
5、任何社團(協會)不得擅自以學校名義開展對外活動。學生社團(協會)組織與校外機構(包括各種企事業單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動,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審批後方可進行。
6、社團(協會)活動凡邀請校外人員參加的,應報社團部備案。
7、學生社團(協會)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或提供其它服務性活動應以提高廣大同學思想素質和各種能力為前提,做到健康積極地為同學服務,未經社團部批准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
(三)經費和資產管理
1、學生社團(協會)為非營利性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營利性活動。
2、學生社團(協會)自成立時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並由專門人員負責。
3、學生社團(協會)必須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帳目,一人負責現金。
4、學生社團(協會)自籌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社團可依據具體情況,經社團部審查同意,收取一定額度的會員費;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或部門以資金、實物等方式進行的捐贈;社團在組織活動時,經社團部批准可以向校外企業或部門爭取贊助;社團接受捐贈或爭取贊助過程中不得承諾學校規定允許範圍之外的條件。
5、社團財務人員的職責:
(1)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並有相應原始憑證。
(2)定期向學生社團會員彙報財務狀況,並接受社團會員監督。
(3)在學生社團主要幹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對未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協會),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並限制其活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消該社團(協會)。
6、各社團(協會)的固定資產,凡是自籌經費購置者,其所有權、使用權歸社團(協會)。所有固定資產都要做好移交與管理,損壞要照價賠償或追究責任。
7、學生社團(協會)領導機構換屆或調整時,所有原社團(協會)檔案、物品、經費、會議記錄等必須在社團部的監督下進行交接,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學生社團(協會)解散要將遺留經費和物資按規定上繳。
8、學生社團(協會)需使用學校教學、活動場地和裝置,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並做好維護工作。
四、附則
1、此制度自實施當日有效。
2、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團委。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8
為規範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北海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收和院團委、系部分團委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併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型別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願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准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援。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透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籤,數額較大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於每屆社團文化節的開展和院團委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大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委稽核批准,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覆開支。
第十條學生社團接受贊助、捐贈,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該社團章程的規定,並報社團管理部門透過。根據與贊助、捐贈的單位個人約定的期限、方式、用途來合理使用,並在事後向社團管理部門提交經費使用清單。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經費應統一設帳、專人管理。學生社團每學期末須公佈正式的財務收支使用總結報告,以供管理部門及學生社團會員檢查、監督。
第十二條向社團管理部門報銷活動經費須使用國家正式發票,發票須註明用途並由經手人和該社團負責人簽名;社團內部活動經費收支正式發票與普通收據均可,並須註明用途,由經手人和該社團負責人簽名方可入帳。
第十三條院團委將定期對各社團財務負責人進行培訓,加強帳冊管理、發票管理,監督經費使用。
第十四條對社團活動使用經費過程中,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的,或因經費管理混亂,造成惡劣影響後果的,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9
一、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活動。
2、在新橋中學範圍內組織社團,均應向團委申請登記,經稽核批准後,方可進行活動。
3、申請成立新社團時應提交包括社團章程、活動內容、活動形式和負責人情況、成員資料在內的書面材料,報團委批准。
4、社團成員人數限定在20至50人範圍內,低於20人的,取消組社資格;高於50人的,作適當限制。
5、社團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的活動。
6、社團活動要以保證完成學習任務和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前提,以有益於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的各項工作為原則。
7、每個社團需聘請至少一名校內老師做指導。
8、社團應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本社特點,擬定本學期工作計劃,本社團全體成員開會討論通過後,報團委批准後執行。
9、社團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
10、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要有書面的計劃、總結,並報請團委審批,不得擅自行動。
11、社團在一學期內未舉辦過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該社團即被取消資格,自動解散。
12、學生團體的活動均應在課外活動期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活動(含會議)需提前一週得到團委相關部門的批准。
13、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人數未達規定,累計有兩次以上,該社團即告解散。
二、社團成員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是本校學生自願組織的,在團委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開展活動。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2、新成員招募:
(1)招募時間統一定在新學年的第一週、第二週。
(2)社團面向新生招收成員,老生原則上不在招收範圍之內。
(3)社團負責人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結束後,由社團負責人將成員的基本資料上交團委備份。
3、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民主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由團委臨時指定。
4、社團要明確規定社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本社團的活動特點和範圍。
5、每人只能參加一到兩個社團。如在社團中擔任幹部的,只能參加一個社團。
6、社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應隨身攜帶社員證。團委指定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社員被查到未帶社員證參加活動的,累計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員資格,並對社團進行扣分、批評;凡非社團成員被查到參與只能由社團成員才參加的活動的,對該社團及社團負責人進行扣分、批評。
7、社員累計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即被取消社員資格。
8、團委每學期結束前,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考評。凡考評不合格的社團,取消組社資格。
社團活動管理制度10
為了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開拓學生視野,提高學生的非智力因素。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開創教育教學改革的新局面。為了激發學生參加活動的願望和要求,提高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使他們具有自覺接受教育和鍛鍊的最佳心理狀態,使學生每次參加活動都能既滿足各自需要,樂意參加,又確實增長見識,有所得益。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本期體育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如下:
一、活動課程設定:
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本著“活動應豐富多彩,富有吸引力;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課堂教學和課外活動互相配合,互相促進;符合學生的年齡特徵,照顧學生的興趣和特長;因地、因校制宜”的五大原則。切實減輕學生學習負擔,在活動中學習,在活動中進步,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徵、心理特徵及興趣愛好,課程設定如下:
1、乒乓球。
2、羽毛球。
3、籃球。
4、跳繩。
5、跑步。
二、活動時間安排:
每天上午大課間時間、課外活動時間。
三、社團組織:
負責人:楊華江。
成員:各班班主任。
四、後勤保障組:
負責教學、活動裝置的調劑和添置,保障興趣活動的順利開展
五、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1、穿運動鞋參加活動,衣著寬鬆,儘可能穿運動服裝,不能裝、帶各類堅硬、鋒利的物品;
2、在指定位置進行規定專案活動,不能擅自進行其他專案活動,更不能亂竄亂跑;
3、要根據身體情況開展活動,如有身體不適或受傷應立即告知老師;
4、活動時,同學間要互相協作、謙讓,互相幫助,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不能互相吵鬧、爭執甚至打架。
六、指導教師職責:
1、要加強安全教育,並使學生掌握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
2、按活動方案准備活動器材,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3、檢查學生衣著,瞭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合理安排運動量。
4、活動時,要做好組織及安全防護工作,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5、如有意外傷害事故,要嚴格按照《傷害突發事件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6、及時做好活動記錄,隨時接受各級督查。
7、和學生一起參與活動,不能做聊天、乘涼等活動。
8、活動領導小組加強督導,認真巡視,切實保證活動開展的時間和活動效率,杜絕將活動時間移作它用,並確保活動安全。
七、安全措施
(一)體育社團活動意外傷害預防預案
1、要求指導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指導老師對社團成員情況瞭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數,確保活動安全。
2、要組織學生召開《加強體育課運動安全》的會議,使學生們瞭解運動安全知識、運動安全技巧,明確安全運動的重要。
3、每次社團活動,都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1)要用的器材、場地進行安全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指導老師要根據不同體質的學生安排不同運動量的專案,絕不能“一視同仁”;建議身體欠佳者見習或小運動量練習與活動,確保運動安全。
(3)社團成員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使學生們充分認識到準備活動的重要性,積極預防運動傷害的出現。
(4)教育學生活動時要膽大心細,特別注意自我保護及學生間的保護與幫助,注意力集中,安全第一。
4、活動場地設施都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確保使用安全。
(二)應急預案。
1、活動時遇有學生髮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症狀,立即將其送往衛生院救治,嚴重者由學校衛生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2、活動時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症狀,立即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給予補充水份,並將其送往衛生院救治。
3、體育活動時,老師應時時觀察學生的運動狀況,如在課上一旦有運動性傷害事故發生,教師們要沉著冷靜,安全應急處理小組在第一時間對事故做出判斷,及時處理解決問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4、學生運動時一旦發生傷害事故,要沉著冷靜,及時彙報老師,安全應急處理小組立刻對事故作出判斷並加以處理解決。
5、對學生進行專項安全教育,進行體育活動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及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以便發揮應急預案的最大效用。
(三)突發性傷害事件處理辦法:
1、傷情發生後,在場教師必須第一時間對傷者進行處理,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傷害嚴重必須立即通知學校領導,並及時送醫院觀察治療或打120急救。
2、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妥善做好溝通、安慰工作。
3、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