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通用6篇)

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通用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1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2

  1、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裝置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2、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有關人員,單位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3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三、電氣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六、電氣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4

  為了使加油站、倉庫各部位電氣裝置正常運營,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檢查電氣裝置接地是否完好、可靠,電纜溝有無積水,是否密封。

  2、定期測試庫區內的所有避雷裝置及靜電導地裝置。

  3、配電室專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隨意進入。

  4、庫區內的用電裝置及線路走向必須合理,導體選擇及敷設符合安全規定。

  5、庫區內的電纜或絕緣導線,必須穿鋼管敷設。

  6、庫區內的所有電氣開關、燈頭、接線盒,及其他電器裝置,必須使用防爆電器裝置。

  7、每季度全面檢查庫區內的電氣裝置一次,做好檢查記錄。

  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5

  1、明確燃氣和電氣裝置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裝置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採購燃氣、電氣、電熱裝置,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裝置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裝置;

  (5)電器裝置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6)對燃氣、電氣線路、裝置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執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於一次,並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裝置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裝置,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電氣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6

  1、目的作用

  加強對電氣裝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章程,對日常的使用檢修工作進行規範,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正常執行,防範各種事故發生,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必要措施。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 對電氣裝置的管理需要有科學的態度和嚴謹、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因此機修車間要加強對配電室及電氣修理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負責的工作狀態,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2 由於電氣裝置的管理專業性很強,公司總師辦及裝置動力科應在專業技能上加強對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關鍵、重要裝置的操作和檢修,更要經常深入到現場進行工作督導,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裝的電氣裝置,必須經交接試驗合格,方可交付車間(部門)投入執行。

  3.2 預防性試驗是檢查鑑定執行中供電裝置和高壓電氣裝置(電力變壓器、電力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機等)的絕緣效能、導線接頭的質量及電氣保護裝置動作的可靠靈敏程度,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

  3.3 預防性試驗週期規定,原則上結合各車間(分廠)的電氣裝置大、中、小修進行,一年一次預防試驗工作,超週期不試驗,由裝置所在部門負責。

  3.4 由裝置能源科編制預防性試驗規程、報表等,預防性試驗人員實施執行。

  3.5 預防性試驗工作,由裝置主管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其工作程式如下:

  3.5.1 配電室高壓電氣,由機修車間提出計劃,直接與市供電部門聯絡試驗工作,計劃交裝置科備案。

  3.5.2 各生產車間的高壓電氣,由裝置所屬部門提出計劃報裝置科稽核、備案,電氣副總批准,交機修車間負責試驗工作。試驗後,由機修車間提供試驗報告,試驗資料要準確可靠,交裝置科和裝置所屬部門歸檔備查。

  3.5.3 裝置所屬車間應派出電工配合被試裝置進行拆裝線,並協助機修車間進行高壓試驗工作。

  3.6 列入年度計劃的預防性試驗的高壓電氣裝置應做到不漏試,標準不得降低,嚴格按國家現行規定的規程執行。

  3.7 電氣在預試過程中,若發現主要裝置的絕緣顯著降低或重大絕緣缺陷和擊穿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組織分析及時搶修或更換,搶修或更換試驗合格後,方可投人執行。

  4.繼電保護裝置的整定、校驗

  4.1 繼電保護裝置是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衛士,它可以排除或縮小故障的範圍,保護電力系統和裝置的安全執行。

  4.2 各種高壓電氣裝置保護整定計算要正確,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鑑定不當造成保護樞動誤動或越級跳閘。

  4.3 繼電保護裝置調整校驗動作要可靠,靈敏度要高,執行要正確,動作率必須達百分之百。

  4.4 凡經整定的繼電保護裝置要加以鉛封,不準隨意亂動、亂調。

  4.5 按照國家現行試驗標準,每年進行保護調整校驗。

  4.6 投人執行中的繼電保護裝置,由配電值班人員或維護電工進行定時巡迴檢查,在執行日誌上,要詳細記錄保護裝置動作的次數和原因、訊號反映影響範圍。執行中出現誤動或越級跳閘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車間彙報,車間應組織主管人員到現場檢查整定值及保護裝置,必要時重新調整,先做傳動試驗,找不出原因再做繼電器的解體檢查直至解決問題。

  5.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

  5.1 建立和完善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設施,是防止雷電對電氣設施造成損壞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變(配)電室必須具有防止直擊雷、感應雷及防止雷電波人侵的保護設施。防雷保護設施應做到先進合理,引數配合恰當,動作靈敏可靠。

  5.3 隨著電網系統的逐步擴大,從設計上應不斷採用國內外先進防雷措施和裝置,提高全廠電網系統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以保持其效能良好可靠。

  5.5 全廠應於每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以機修車間為主,裝置科參加,組成電氣防雷檢查組,對防雷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限期解決。

  6.絕緣油的管理

  6.1 絕緣油的管理是一項有特殊要求、技術性很強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絕緣強度,延長電氣裝置的檢修週期,保證電氣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

  6.2 執行中電氣裝置的絕緣油,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試驗標準,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號的絕緣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須混合使用時事前應做好混合試驗,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許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質不低於其中安定性較差的一種油質。

  6.3.2 新油與執行中的油相混合時,其油質不應低於執行油之質量。

  6.4 所有電氣裝置上變壓油,應每年進行一次取樣擊穿試驗,做簡化試驗,其簡化試驗專案包括閃點、酸、酸鹼反應(其結果報告應存人檔案),不合格者,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6.5 電氣值班人員對執行中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油開關等備應定期檢查(對公用設施,機修車間負責定期檢查)於規定油品和洩漏者,應向主管人員反映,及時處理。

  6.6 對大型變壓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兩三年做一次油色譜分析。

  7.主要電氣裝置檢修

  7.1 主要電氣裝置的檢修週期,應損、腐蝕、老化等規律,安排檢修。

  7.2 對主要電氣裝置應強調“檢”字,只有及時地檢查出問題及時排除,才能保障其強使用中的監控管理。

  7.3 對於正在執行中的裝置故障,在接到報告後,維修車間組織修復工作。對修理件,使裝置儘快執行。

  7.4 對於按間隔週期定時定點檢修的裝置,應在檢修前三天通部門並按檢修內恢復工作狀態。

  7.5 裝置在檢修過程應根據不同裝置的具體情況,按公司裝置動力科制定的檢修標準嚴格執行。

  8.雙票制度管理

  8.1 為了確保安全停電、送電,對電力檢修作業,實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電氣工作人員在高壓電氣裝置上進行安裝、檢修、調整和試驗等工作,必須遵照工作票的規定,履行工作票手續。

  8.3 架空線路及電纜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時,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4 各車間電源進線開關及配電屏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一級電源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5 事故處理及消除嚴重裝置缺陷,屬於哪一個車間,該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或施工負責人應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6 各車間如果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等工作時,如不需斷開上一級電源的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應在本部門配電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續。

  8.7 凡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結束後,必須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續人員到廠總配電室辦理覆電手續。

  9.關於避免觸電事故

  9.1 嚴禁無電工證人員在電氣裝置上的工作。

  9.2 嚴禁無經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裝置上作業。同時,驗電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配電線路停電必須使用“停電區域圖”。

  9.4 嚴禁無人監護,單人在高壓裝置上工作,施工前必須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9.5 嚴禁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本)。

  9.6 嚴禁未經核對盲目操作(核對裝置名稱、編號、開關刀閘位置、操作模擬圖)。

  9.7 嚴禁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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