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1
一、食品
1、學習並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各項規定。
2、健全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機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責職。
3、加強對師生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不買、不食用來歷不明的食物。
4、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應主動參加各類業務學習,並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規常識的培訓和教育,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做到持證上崗。
5、加強對食品的採購、貯藏、加工、銷售過程的監督和檢查,由主管領導或衛生管理員每天進行過程的抽查並做好記錄。
6、做好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每天晨檢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檢查合格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8、食品供應場所及時清掃,定期大掃除,確保每天整潔、乾淨。
9、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10.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11.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12.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13.學校食品裝置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14.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二、飲用水
1、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師生飲水安全。
2、學校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設施的正常使用,密切關注師生飲用水安全。廚房負責蒸飯的工人為飲用水安全責任人。
3、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每週進行一次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汙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衛生。
4、責任人須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
5、定期進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區內的除“四害”的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6、學校所有飲用水由學校統一管理。負責飲用水安全的人員必須按時開關閘閥,確保水不外流,造成浪費。
7、教職工開啟水時間做到,節約用水。廚房工人要和門衛做到嚴禁外單位人員到校取水。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幼兒園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使用的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飲水機應遠離黑板,防止二次汙染。
4、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幼兒園應制定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7、在幼兒園內醒目位臵設臵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監控與報告制度
為加強我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幼兒園內傳播流行,我園設臵學園傳染病疫情情報人。
二、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單位報告。
1、疫情報告人在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範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於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
2、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於6小時內報告。
3、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丙類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在24小時內報告。
三、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各班教師、保育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穎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3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幼兒飲用水衛生,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辦法。
1、幼兒園飲用水為統一供應的自來水,幼兒園安排專人負責定期檢測,以保證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
2、幼兒園安排專人對飲水設施及飲用水進行管理。做到專人專管、定期清洗、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汙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衛生。
3、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4、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
5、裝飲用水的保溫桶,每學期進行消毒不少於五次。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6、使用的飲水設施和桶裝水應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7、幼兒園制定了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遵照“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8、在園內定期利用周計劃進行飲用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喝礦泉水,純淨水。
9、經常宣傳相關飲用水衛生安全常識。
10、飲水設施及飲水桶必須無毒無害。接受我區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潁東區小太陽幼兒園
20xx年3月11日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4
(一)保暖桶或鍋爐貯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質符合國家最新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
2、清洗人員和鍋爐工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持證上崗。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並記錄。清洗時,宜採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應加鎖,每日清掃,保持清潔,每週消毒一次。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二)桶裝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3、飲水機消毒宜請專業機構進行,若學校自行清洗消毒的,從事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並作好記錄。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三)沙濾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處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使用的輸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水質符合國家最新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定期更換水處理材料,並認真作好相關記錄。
4、長期停用,恢復使用前有管道清洗消毒記錄。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四)加強學校飲用水常規管理
1、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並按要求定期進行抽樣檢驗。
2、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飲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監測,發現異常立即停用並報告。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裝置進行維護和保養。
4、開水溫度必須達到100℃,並應保證學生足量飲用。
5、確保師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須密封加蓋,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裝純淨水產傢俱備相關質資,重視飲水機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強飲水衛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現象的應急處理辦法等。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5
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師生的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飲用水突發事件,特制訂有關管理制度:
一、學校飲用水有主管校長負責,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飲用水衛生管理人員。
二、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學校飲用水必須有建立健全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將各崗位責任制,責任到人,嚴禁非飲用水工作人員隨意操作飲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飲用水的衛生與安全。
四、加強學校內部自身的衛生管理,定期對學校飲用水的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做好飲用水操作從業人員的體檢工作,並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五、學校衛生室應加強對學校飲用水衛生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
六、建立健全飲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
七、保障水源周圍30米內無汙染。
八、定期對蓄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及水質檢測。
九、消毒產品有衛生許可批件。
十、免費為全校師生提供開水。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6
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學校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的正常使用,密切關注師生飲用水安全。
三、定時對飲水機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及時清除汙垢,保證師生水的乾淨和衛生。
四、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乾淨。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五、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商橋鎮中心小學
20xx年9月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7
1、晨檢要求:
(1)保健人員要比幼兒早入園,做好晨檢的準備工作,晨檢器具盤裡放體溫計、75%酒精、聽診器、壓舌板、酒精棉球、記錄本、筆等。
(2)保健人員要衣著大方整潔、態度和藹、笑容可掬地迎接幼兒入園。
(3)有專門的晨檢室,晨檢地一般設在大門口。(4)遇有保健人員出差、請假,應有接替老師負責晨檢。
2、晨檢方法:
一問:仔細詢問家長昨晚幼兒在家的情況,有無不舒服、患病等異常情況,如有則記錄在晨檢草本上。
二看:仔細觀察幼兒的精神、面色、皮膚、嘴唇,有無精神狀態不好,身上有無出疹等。
三摸:摸摸幼兒有否發熱、淋巴結腫大現象。
四查:檢查一下幼兒手指甲和雙手是否衛生,檢查一下幼兒有否帶危險品入園,檢查一下幼兒衣著是否整潔。
3、晨檢特殊情況處理:
(1)遇有可疑發熱幼兒安撫其坐在門口的小椅子上測量體溫。(2)遇有入園路上產生外傷的幼兒,給其進行簡單的處理。(3)對帶藥來的家長向其索要病歷或請家長簽字,並檢查藥名、標籤是否清楚,藥物有否過期,如有,則退給家長帶回。(4)對不該帶入幼兒園的物品由家長帶回,如有幼兒帶有貴重物品,一定在二人見證情況下退給家長。
(5)對班級全日觀察幼兒和保健室全日觀察幼兒給予安臵。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8
(一)飲用水保暖桶或鍋爐貯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
2、清洗人員和鍋爐工必須進行健康體檢。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並記錄。清洗時,宜採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應加鎖,每日清掃,保持清潔,每週消毒一次。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二)桶裝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3、飲水機消毒宜請專業機構進行,若學校自行清洗消毒的,從事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三)沙濾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處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使用的輸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有定期更換水處理材料的制度並予以落實,認真作好相關記錄。
4、長期停用,恢復使用前要進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四)加強學校飲用水常規管理
1、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並按要求定期對飲用水進行抽樣檢驗。
2、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飲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監測,發現異常立即停用並報告。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裝置進行維護和保養。
4、開水溫度必須達到100℃,並應保證學生足量飲用。
5、確保師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須密封加蓋,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裝純淨水產傢俱備相關質資,重視飲水機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強飲水衛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現象的應急處理辦法等。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確專人為學生飲用水管理員。
2.教育學生養成不喝生水的良好習慣,堅持喝開水或礦泉水。
3.學校、班級要經常檢查學生的飲用水情況,並隨時教育學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飲水機應遠離黑板,防止二次汙染。
7.學校制定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8.在校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10
一、環境衛生
1.要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分片包乾,定人、定點、定期檢查。要消滅蚊、蠅、蟑螂等害蟲。
2.幼兒玩具要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清洗。
3.要經常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陽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時開窗通風換氣。室內要有防蚊、防蠅、防暑和取暖裝置。
4.廁所要清潔通風,定時打掃並消毒。
二、個人衛生
1.幼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兒飯前便後洗手,早晚用流動水或淨水洗手和臉,經常保持清潔。
3.飯後要漱口,大、中班幼兒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頭和洗澡。
5.每週剪指甲一次,每週剪趾甲一次。
6.保護幼兒視力,室內要注意採光。看電視一次時間不宜過長,看電視時不要離得太近,電視機安放高度要適中。
7.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便後給幼兒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離
1.兒的水杯和毛巾堅持天天消毒,消毒液濃度配比為1:500,在夏季高溫和有疫情時濃度配比為1:200。
2.對消毒藥品必須堅持所要許可證制度,保證使用的消毒藥品科學安全。
3.負責消毒的教師要按規定科學合理配臵消毒用水。
4.兒童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應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要徹底消毒。患者待隔離期滿痊癒後,經醫生證明方可回園。
5.對患兒要專人護理,仔細觀察,按時服藥和餵飯。
6.對患傳染病的幼兒所在班級和與傳染病患者接觸過的幼兒進行檢疫、隔離、觀察,檢疫期滿後無症狀者方可解除隔離。
7.幼兒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時,應向家長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並要經過醫務人員重新檢查。未接觸傳染病的要觀察兩週,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待檢疫期滿後方可回班。
8.工作人員家中及幼兒家中發現傳染病人時應報告園領導,採取必要措施。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以下簡稱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建設部主管全國城市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鎮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對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實行衛生許可制度。
第五條國家鼓勵有益有於飲用水衛生安全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製開發和推廣應用。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六條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七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簽發的衛生許可證。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還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方可供水。
第八條供水單位機關報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工程專案,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選址和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必須有建設、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公共飲用水供水工程專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第九條供水單位應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第十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有水質淨化消毒設施及必要的水質檢驗儀器、裝置和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性檢驗,並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檢測資料。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其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人員上崗的資格和水質日常檢測工作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第十二條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產品衛生許可批准檔案,取得批准檔案後,方可生產和銷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無批准檔案的前款產品。
第十三條飲用水水源地必須設定水源保護區。
保護區內嚴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及一切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行為。
第十四條二次供水設施選址、設計、施工及所用材料,應保證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汙染,並有利於清洗和消毒。
各類蓄水設施要加強衛生防護,定期清洗和消毒。
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情況另行規定。
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必須取得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後,方可從事清洗消毒工作。
清洗消毒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取得體檢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當飲用水被汙染,可能危及人體健康時,有關單位或責任人應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汙染,並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濫測工作。
供水單位的供水範圍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由該行政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範圍超出其所在行政區域的,由供水單位所在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範圍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該供水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鐵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衛生監督機構,行使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飲用水衛生監督職責。
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集中式供水專案時,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做好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和評價。
第十八條醫療單位發現因飲用水汙染出現的介水傳染病或化學中毒病例時,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汙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
當發現飲用水汙染危及人體健康,須停止使用時,對二次供水單位應責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對集中式供水單位應當會同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停止供水。
第二十條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六規定的管理範圍發放,有效期四年,每年複核一次。
有效期滿前六個月重新提出申請換髮新證。
《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的申辦按《城市供水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必須進行衛生安全性評價。
與飲用水接觸的防護塗料、水質處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學物質,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初審後,報衛生部複審;複審合格的產品,由衛生部頒發批准檔案。
其他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報衛生部備案。
凡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進口產品,須經衛生部審批後,方可進口和銷售。
具體管理辦法由衛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凡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取得衛生許可批准檔案的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經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已不符合衛生許可證頒發條件或不符合衛生許可批准檔案頒發要求的,原批准機關有權收回有關證件或批准檔案。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飲用水衛生監督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聘任飲用水衛生檢查員,負責鄉、鎮飲用水衛生檢查工作。
飲用水衛生監督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飲用水衛生檢查員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
鐵道、交通、民航的飲用水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二十四條飲用水衛生監督員應秉公執法,忠於職守,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安排未取得體檢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礙飲用水衛生疾病的或病原攜帶者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進,並可對供水單位處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進,並可處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引用水水源保護區修建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或進行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作業的;
(二)新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專案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參加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供水的;
(三)供水單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
(五)未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擅自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生產或者銷售無衛生許可批准檔案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進,並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或處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進,並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一)新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工程專案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建設並投入使用的;
(二)未按規定進行日常性水質檢驗工作;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經統一淨化處理和消毒後,由輸水管網送至使用者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
二次供水:將來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壓、貯存,再送至水站或使用者的供水設施;包括客運船舶、火車客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上的供水(有獨自制水設施者除外)。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凡在飲用水生產和供水過程中與飲用水接觸的聯接止水材料、塑膠及有機合成管材、管件、防護塗料、水處理劑、除垢劑、水質處理順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學物質。
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從事淨水、取樣、化驗、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員。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衛生部、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12
一、為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加強我單位飲用水設施衛生管理,確保水質安全,保護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二、飲用水由本單位總務處負責管理。總務處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定,制定並落實飲用水設施衛生管理工作計劃措施,確保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三、有專人落實飲用水設施管理工作,每學期將飲用水水樣送疾控中心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飲用。
四、應保持飲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衛生,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不對飲水水質造成影響。
五、定期做好直飲機濾芯的更換登記工作,濾芯更換後飲用水需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六、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飲水機的正常使用,並定期做好飲水機清洗消毒及登記工作,。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七、桶裝飲用水倉庫應保持環境整潔,並做到離地離牆,乾燥通風。
八、定期對飲用水衛生展開全面檢查。
九、應建立涉水產品以及消毒產品的索證臺帳並做好登記。
十、從事飲用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從事飲用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十一、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應立即調離接觸二次供水衛生管理的崗位。
十二、當飲用水水水質受到汙染時,應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同時立即停止供應汙染的飲用水,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13
為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幼兒園內的發生和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按照“科學排查、及時上報”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一、疫情報告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組員:各班班主任、保育員疫情報告員:
疫情排查員:疫情登記員:
幼兒園成立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由擔任辦公室主任,電話:
二、幼兒園疫情報告員職責:
1、具體負責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時對幼兒園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幼兒園學生的晨檢、午檢工作。
三、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
1、晨檢應在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進入教室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衛生狀況,發出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排查人,幼兒園疫情排查人要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午檢也如此)
2、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排查人,幼兒園疫情排查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幼兒園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排查人。幼兒園疫情排查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
4、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4)幼兒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5、報告方式:
(1)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報告到疾控中心。
(2)一旦發生傳染病事件,疫情報告人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彙報,召集傳染病應急小組成員,做好專冊登記,統計人數。(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佈、主要症狀、目前狀況、接觸史等)(3)有事由按傳染病疫情報告渠道報告,無事由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領導小組報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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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室保持通風乾燥(冬季定時通風)。
2、每天孩子入園前開啟紫外線消毒燈(室內封閉並保證沒有人進入)。消毒結束後開窗通風20分鐘後,幼兒方可入內。
3、三餐後,餐具及飲具洗淨消毒。並有消毒物品名稱、數量、消毒時間及消毒責任人的登記。
4、幼兒桌椅每天用84消毒稀釋液擦洗,然後有乾淨抹布擦乾淨。
5、各班教師把幼兒玩具定期消毒清洗晾曬,並做好消毒時間及責任人的登記。
6、每週末讓家長把幼兒的被褥帶回家清洗晾曬,週一帶回。
7、教育幼兒養成飯前便後洗手的習慣。教師做好個人衛生,勤剪指甲,不塗指甲油。 8.廁所清潔通風,定時打掃並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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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工作,是確保全體學生完成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強幼兒園傳染病預防控制,保護學生身體健康,維護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等檔案精神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幼兒園實際,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幼兒園學生查驗預防接種卡工作普及率達100%,學生建卡率達100%;
二、學生入學時,必須向幼兒園交預防接種卡;
三、如學生的預防接種卡已遺失,應儘快到原來的預防接種單位根據其預防接種資訊補辦;
四、按照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如果學生未完成全程免疫的,要求其及時到轄區內預防接種單位免費進行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