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精選6篇)

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精選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

  根據學院20xx年9月30日全院安全工作會議要求,強化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有保障,真正紮實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排除工作,我係於20xx年10月12日對學生宿舍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專項工作,特提此報告。 根據學校要求我係就以下內容對學生宿舍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

  1、學生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取暖器、電飯煲、電火鍋、電吹風等大功率電器的情況;

  2、學生使用液化氣、酒精爐、煤油爐、煤爐等情況;

  3、學生使用蠟燭照明的情況;

  4、學生私拉亂接電線、網線的情況;

  5、學生使用劣質電源插座的情況;

  6、學生使用其它非安全器具的情況等;

  7、學生宿舍存放的各類管制刀具;

  8、學生宿舍是否整潔衛生,有無堆放雜物或垃圾;

  9、檢查宿舍內是否存在飼養寵物現象;

  10、檢查是否存在夜不歸宿情況,及留宿外來人員。

  經排查發現,學生宿舍的用電安全狀況良好,未發現有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的現象,其中只有一個宿舍存在插板太多,線太長的問題。消防安全方面,各宿舍未發現易燃易爆物品,也未發現有宿舍使用酒精爐及其它爐灶的現象。人生安全方面,未發現學生宿舍存放各類管制刀具及夜不歸宿,留宿外來人員等情況。衛生方面,大部分宿舍整潔衛生,無雜物、垃圾堆放,只有個別宿舍衛生狀況欠佳;所有宿舍不存在飼養寵物的現象。

  對於排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建立了安全隱患臺賬,並詳細進行登記,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對於存在隱患的宿舍我們已及時通報班主任,令該宿舍當日整改並進行了複查。

  總體來看學生安全意識較強,宿舍未發生安全事故,除少數宿舍外大部分宿舍都有安全知識宣傳欄並有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

  根據以上排查情況,為我們日後的宿舍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方向,在宿舍管理工作中,我們不僅要更多地注重於整體的環境衛生、生活秩序和住宿紀律等,還要重視在對於宿舍內的硬措施、軟文化建設,著力改善我係學生宿舍普遍存在的問題,努力營造宿舍更加健康、整潔、舒適、文明溫馨以及和諧的住宿環境。

  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2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學生宿舍安全歷來都得到院黨委、行政中心、學生工作處的高度重視。學生工作處會同行政中心宿舍管理科、保衛科三個部門,在10月28日,對學生公寓進行突擊檢查,排除安全隱患。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xx年10月28日下午2點半4點半。

  二、檢查方式:

  1、分為兩個小組,學工處、宿管科、保衛科各出一名同志,並帶領水電工,隨時解決有關問題;

  2、對學生宿舍進行逐層、逐間清查,檢查物件為學生公寓8號樓與11號樓;

  3、沒收違規電器,有關檢查情況逐一記入《宿舍安全排查清查表》。

  三、檢查內容:

  1、詳細檢查學生使用違規電器情況,沒收違規電器;

  2、詳細檢查學生宿舍的電線、易燃易爆及其其他安全問題。

  四、存在問題:

  1、電腦、檯燈大量使用。有些學生離開宿舍不關電腦,很多排插隨意擺放在被褥上和地板上,排查板旁邊有許多的塑膠袋等,極易造成危險。

  2、電線、網線隨意纏繞,大部門宿舍離開宿舍電源沒有關掉。

  3、違規電器的使用成為普遍現象,本次檢查共沒收各類違規電器:電熱杯5個、大小電飯煲12個。

  五、整改措施:

  1、堅決安全重於一切,堅決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2、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並行,不厭其煩。繼續同各部門加強安全監察力度,強化檢查效果。

  3、採取教育為主,懲治為輔的工作,群防群治。主要發動學生工作幹部主要是輔導員,動員學生黨員、學生幹部、宿舍長開展宿舍紀律、安全、文明衛生教育以及安全自查。

  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3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生宿舍安全及學生的人身安全,結合新形勢下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由各院系治安部或生活部組織各班治安委員學習宿舍安全知識,並由各班治安委員向班內同學宣傳宿舍安全知識以及宿舍安全檢查所查的內容。如:學生的夜不歸宿,宿舍內的抽菸、喝酒、賭博,使用違禁電器(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飯鍋、電熨斗、電吹風、電髮夾、電暖氣、電熱毯、電熱水器等)等違規違紀行為。

  二、由各院系治安部或生活部選男女幹事各一名,配合我校學生會治安部進行宿舍安全檢查。目的是加強校與各院系的聯絡,使宿舍安全檢查更透明化,避免校與各院系對於宿舍安全檢查所出現的不必要的麻煩,也讓所查結果更有說服力。

  三、本學期校治安部對宿舍安全檢查工作將發生一系列的改革,將校治安部對宿舍的安全檢查和校生活部對宿舍的衛生檢查結合起來,以院系為單位將兩部幹事進行分組,由校治安部、校生活部和各院系治安部或生活部各一名幹事成立檢查小組,每一小組至少三人,每一小組負責一個院系的宿舍安全、衛生檢查工作。最後將所查結果彙總後報於校團委,作為團訊內容的一部分,發到各個院系。

  四、各小組加強與各學生生公寓生活老師的聯絡,及時將檢查彙總情況向生活老師反映,作為期末對學生宿舍進行評分的依據,對檢查出有違規違紀情況的宿舍,由生活老師給予其一定的處罰,在檢查中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和部長或生活老師聯絡。

  五、我們校學生會治安部在宿舍安全檢查的工作中主要職責是抽查並記錄宿舍抽菸,喝酒,賭博,打架,夜不歸宿以及使用大功率電器等現象,這些現象的存在影響到了我們學校學生們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本學期我們要在以院系為單位的基礎上,加大檢查力度。為廣大學生創造良好的生活氣氛和學習氣氛。

  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4

  為加強我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消除宿舍區安全隱患,保障廣大同學的生命財產安全,建立和諧、明、安全校園環境,經研究,決定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冬季宿舍安全月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紮實開展安全教育與管理活動,以“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為主線,突出活動主題,透過宣傳教育,使學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自我防護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學生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二、活動主題

  宿舍明行,校園安全心

  三、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12月xx日

  四、活動內容

  (一)宿舍安全教育宣傳

  一個展板:要求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以宿舍安全為主要內容佈置一個展板,自20xx年11月xx日起放置在各學院辦公所在地大廳,為期四周。

  一個報告:要求各學院在安全活動月內,邀請專業人士或部門主要領導對學生作一次安全報告,並填寫《學院安全教育報告登記表》(附1)。

  一個主題班會:每個班級在安全活動月期間,由輔導員組織一場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班會活動。活動結束後傳送主題班會策劃書和活動照片到郵箱xx,郵名稱格式為:學院+班級名稱+策劃書名稱。

  一份承諾:要求各學院以班為單位召開公寓安全專題班會,學習公寓安全相關知識。要求以班為單位,每個同學在《xx學院宿舍安全承諾書》上簽字。

  (二)宿舍安全集中檢查

  1、宿舍安全隱患大檢查

  檢查內容:

  反限電插座、電熱杯、電水壺、熱得快等違用電器

  檢查要求:

  自20xx年11月14日起,在以後的4周時間內,要求各學院進一步加強宿舍檢查力度,由學院領導和輔導員親自帶隊,每週不少於兩次檢查本部門所屬學生宿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填寫《宿舍安全檢查登記表》(附),每週報送一次。

  2、學生外宿、晚歸、夜不歸宿大檢查

  檢查內容:

  私自外宿、晚歸、夜不歸宿

  檢查要求:

  對擅自在外租房的學生,要求各學院要集中力量進行排查,限期於20xx年11月28日前無條清退校外房間,搬回學校居住。各學院要對外宿同學批評教育,並填寫《xx學院外宿情況排查處理結果登記表》(附4),於20xx年11月27號下午點前交到學生處學生管理科備案。各學院凡11月27日以後仍有擅自在外租房及外宿現象的,經查證屬實後,按《xx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按學校有關規定,晚上22:0以後返回宿舍者均視為晚歸。要求各學院充分調動輔導員和宿管學生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加大晚歸檢查力度,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對於晚歸、夜不歸宿情節嚴重的,將根據學校違紀處理辦法給予紀律處分。

  晚上22:0以後確需外出的學生,必須憑輔導員教師審批的假條方可外出。學生處將安排自律委進行不定時監督檢查。

  (三)學院特色活動

  宿舍安全月期間,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舉辦符合安全月主旨的相關活動,並在宿舍安全月結束前上交活動相應材料及新聞稿至學生處。

  (四)星級宿舍大評比(方案另發)

  宿舍安全月期間,由學生處主辦,自律與監督委員會承辦星級宿舍評比活動,結合安全月活動及各學院推薦情況,透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評選出星級宿舍並表彰,為全校學生樹立先進宿舍典型。

  五、活動要求

  自下發通知之日起,各學院要加強對本通知的宣傳,要通知到每位學生。同時加大對違用電器、外宿和晚歸情況的檢查力度,並按要求報送相關表格資訊和材料。學生處將針對本通知要求對各學院進行督查,對於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部門將給予通報批評。

  六、總結表彰

  學生處將結合各學院前期宣傳、活動開展、安全檢查情況,外宿、晚歸、夜不歸宿處理等情況,綜合評定各學院工作,對活動中表現優秀的單位給予獎勵。

  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5

  為保證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順利實施,進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學校舍抗震設防和綜合防災能力,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xx〕34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xx〕3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建立平安和諧校園、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學校建設佈局總體規劃,全面改善安全現狀,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校舍建築質量,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推動建立中小學校舍維修長效機制,保障全市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目標和任務

  (一)目標。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要求,對全市中小學校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達到抗震設防標準,並符合對各種各類自然災害的防災避險要求。

  (二)主要任務。從xx年開始,用3年時間,按抗震加固、綜合防災的要求,基本消除現有d級危房,改造、加固b級和c級危房,遷移處於災害易發地區的校舍,徹底消除中小學校舍安全隱患。xx年及以後新建、改擴建的中小學校舍,要嚴格按照《防震減災法》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和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建設,確保校舍安全。同時建立全市中小學校舍資訊管理系統,實時監控校舍安全狀況,為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務。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中小學校舍情況。各縣(市)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組織教育、建設、房產、國土資源、水利、地震等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校舍(不含在建專案)進行全面普查,摸清危房底數,查實校舍所處地域災害隱患程度,掌握總體情況,並形成對每一座建築的鑑定報告,建立校舍安全檔案。要於xx年8月15日之前不漏一校、不漏一棟地完成所有中小學校舍的排查,並形成排查報告上報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xx年2月15日前完成所有鑑定工作(xx年5月以後已經排查並形成鑑定報告的校舍不再重新進行鑑定)。為保證排查工作的高效執行,排查階段各縣(市)區政府要在排查階段組織相關部門專職人員集中辦公,各級財政要做好排查、鑑定、辦公等專項經費的保障工作。

  (二)制定中小學校舍改造規劃。在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於xx年8月15日前制定出本地區xx年中小學校舍建設改造規劃;xx年12月1日前制定出本地區xx年、和xx年中小學校舍建設改造規劃。要根據校舍安全鑑定報告,按照國家確定的中小學校舍建設標準,詳細制定每個專案的實施方案,一併上報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

  xx年12月15日前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在各縣(市)區中小學校舍建設改造規劃的基礎上,結合我市中小學佈局結構調整、危房改造和正在實施的農村九年一貫制(寄宿制)學校建設等專項工程,制訂出我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並上報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待批准後實施。

  (三)分步、分類實施中小學校舍改造。各縣(市)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根據經過批准的實施方案和分年度規劃,區別情況,有計劃、分步驟組織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對透過加固可以達到抗震設防標準的校舍,按照抗震設防標準進行改造加固;對不具備維修加固條件的校舍,按照高於當地抗震設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重建;對嚴重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校舍進行評估後實行避險移地新建;對廢棄無改造價值的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須確保拆除,不再使用。對已經完成鑑定且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應儘快予以改造,本著鑑定一所,、改造一所的原則,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在xx年底之前要完成3年總工作量,檢查驗收面要達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市政府成立丹東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各相關部門主管領導任副組長,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劉彬擔任。工作人員從教育局抽調,各相關單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開展工作。根據省方案要求,各縣(市)區也要成立本級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由縣(市、區)長擔任組長,負總責,組織工程的具體實施。教育、建設、房產、國土資源、水利、地震、氣象等部門要抽調專職人員負責本部門職責分工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做到明確責任,科學分工,建立相應的制度。要確定專職工作人員,設立辦公電話,保證工作經費,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統一組織工程實施。

  (二)明確責任。市政府統一領導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工作,統籌協調各縣(市)區勘察鑑定和設計、施工、監理力量,加強組織排程,規範工程實施,嚴格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校舍安全工程的具體實施,對本地的校舍安全負總責,主要負責人負直接責任。要在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統一組織對校舍的逐棟排查和檢測鑑定,稽核每棟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險遷移和綜合防災方案,具體組織工程實施,落實施工管理和監管責任,按進度、標準組織驗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學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檔案。

  各部門具體職責如下:

  教育部門:會同建設、房產等相關部門對本地區現有的中小學校舍危房進行全面、徹底的排查、核實,建立詳細的校舍安全工作檔案;會同財政、發展改革、建設等部門根據校舍安全排查情況制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險遷移和綜合防災方案,編制本地區校舍建設改造3年規劃並組織實施;與財政部門協調,對校舍建設改造資金落實、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專案管理的要求,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和進度,積極提供相關資訊,配合制發有關檔案。

  發展改革部門:把校舍安全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落實專項投資;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加強專案監管,對建設專案履行基本建設審批程式,指導編制工程規劃;制定完善相關政策,為校舍安全建設提供政策支援。

  財政部門:把校舍安全工程列入當地年度財政預算,並向同級人大報告執行情況;保證校舍安全工程所需鑑定、檢測、加固、改造、新建、遷移等專項資金,負責籌措本級配套資金;加強工程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協同有關部門按照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政策與措施,保障中小學校舍日常維修的需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免予徵收。

  建設部門:對校舍排查鑑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提供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援,嚴格按照有關建築抗震設防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督促工程各方責任主體抓好工作落實。

  房產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鑑定機構,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對中小學危房進行鑑定並出具危房鑑定報告。

  國土部門: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範圍,為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提供地質構造等方面的資訊,負責對中小學校舍進行地質災害情況的指導和鑑定。

  水利部門:劃定洪澇災害易發區域範圍,提供水文資料,負責對中小學校舍進行洪澇災害情況的指導和鑑定。

  地震部門:劃定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範圍,負責對中小學校舍的抗震加固和新建工程提出設防要求,並對校舍地震災害鑑定工作給予指導。

  公安(消防)部門:指導中小學校舍預防火災工作,負責對中小學校舍進行建築消防設施配套建設情況的鑑定。

  氣象部門:劃定氣象災害易發區域,提供氣象資料,對中小學校舍進行氣象災害危害情況的指導和鑑定。

  監察、審計、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各自職能,建立健全工程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認真做好工程預決算審計,嚴格查處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與重點案件。

  (三)建立財政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努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足額安排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專項資金,並與省以上專項資金統籌使用。市縣(區)兩級政府把中小學校舍維護、改造和建設所需配套經費納入政府預算。從xx年起三年內3年內,對國家和省下達的中小學危房改造和農村九年一貫制學校建設專項補助資金與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結合使用,實行專戶管理,封閉執行,專款專用,確保建設資金全部投入到位。

  (四)規範管理,嚴格質量。所有工程專案要嚴格按照國家確定的中小學校舍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新建校舍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式履行報批手續。嚴格落實各項建設監管規定。專案實施方案質量標準如下:

  1.凡新建專案校舍必須高於當地抗震設防標準,對於xx年5月1日以後新建(重建)專案的場址,必須組織專家對周邊地質、交通、環境等主要條件進行科學測評,確保建設專案選址符合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和綜合防災要求、符合教學育人需要。建設專案的選址應在交通方便、環境適宜、地勢較高、場地乾燥、地質條件較好的平坦地段,必須避開地震斷裂帶、低窪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區、洪水溝口或洩洪區等自然災害頻發地段,不能與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學生安全的場所毗鄰。對地處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新建校舍,應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2.對於經過鑑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校舍,原則上予以拆除:

  (1)建築使用時間超過了設計使用年限的80%,需要進行加固、改造的校舍;

  (2)加固、改造費用過高,超過新建同類建築物費用70%的校舍。

  3.對於校舍建築沒有按照抗震設計規範進行抗震設計、沒有建設檔案或檔案不全的校舍,要透過專門技術論證決定建設方案;如經確認不需要拆除,應按照基本建設程式進行加固、改造。

  4.校舍重建、加固和改造的所有勘察設計檔案和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報市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備案。

  5.對處於各類災害易發地區的校舍,要在建設、國土、水利和地震等部門進行災害危險性評估之後,根據評估結果採取遷移避險等相應防治措施。

  (五)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工程專案的監督檢查,並對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目標考核,對進度緩慢沒有完成當年改造任務的,扣減下年度的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並進行通報批評。

  五、工程管理和責任追究

  (一)工程管理。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行專案管理。要認真執行專案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嚴格按照專案規程運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工程建設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做到規劃設計有證、施工有照、全程監理,不得簡化程式,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在工程立項、規劃、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質量安全、資金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審計、檔案管理等各個環節,都要嚴格展行履行法定建設程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行業標準,做到有章可循、照章辦事,杜絕各種事故和質量隱患。

  (二)資金管理。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包括上級專項資金、本級配套資金、部門資金、社會或企業捐贈資金、撤併的中小學校舍處置所得資金等。從xx年起3年內各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用於中小學危房改造和建設的各類資金都要集中用於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並視財力情況予以增加。民辦中小學校舍經鑑定為危房的,要按照本地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維修加固,所需資金由學校的舉辦者負責籌措。

  資金管理要與招投標、政府採購、工程驗收、監督審計等工作結合起來,切實做到專款專用。要加強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管理,對資金實行分賬核算、集中支付。各級財政要按工程進度及時撥付工程款。

  (三)檢查監督。各縣(市)區政府要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進展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管,做到定期逐級上報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反映工程實施中出現的問題,保證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順利執行。各縣(市)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要組織專家對本地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情況、資金使用、工程質量等情況進行專項督察。每項工程完工後,縣(市)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對工程專案進行檢查驗收,對未透過驗收的專案要提出處理意見,堅決杜絕“豆腐工程”和重大事故。各級監察、審計部門要對工程專案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確保建設工程資金安全高效執行。

  要建立工程專案公示制度,各級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佈工程的相關資訊,自覺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各級教育、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房產、建設等部門每年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工程實施情況,主動接受法律和民主監督。所有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專案都要將專案負責人、施工單位名稱、設計單位名稱、監理人員姓名、專案總投資、投訴電話等資訊在專案公示牌上明確標註出來,並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公示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驗收單位、驗收結果等資訊,便於群眾監督。所有專案招投標、工程驗收均要請當地媒體、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切實使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成為“陽光工程”。

  (四)責任追究。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行第一責任人負責制。要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層層實行目標管理,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目標責任書。各縣(市)區政府的.縣(市)區長是本地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工程的各項工作。相關中小學校的校長是具體工程專案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專案實施的各項工作。嚴格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制,所有行政領導、專案法人、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嚴或違規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隱患或事故的,人為因素影響專案進度或延誤工期的,擠佔、挪用、截留、滯留工程資金的,疏於管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出現其他重大責任事故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及其領導的責任。

  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制度6

  為貫徹國家、自治區有關“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及時消除轄區各種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以對國家、對人民、對下一代高度負責的態度,以對學生安全、健康成長高度負責的精神,以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責任感,把學校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提高學校校長及其他領導、班主任以及廣大師生員工對中小學安全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做好學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

  二、建全機構,落實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要進一步明確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校長責任制、主任責任制、安全檢查責任制,嚴格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充分發動學校少先隊、班幹部等作用,協助學校作好安全工作。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切實將責任落實到教育教學、後勤設施管理等各個方面。學校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家長,要層層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實行責任追究制。具體如下: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各班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責任領導小組。校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統籌與協調,保證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正常進行。

  (二)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各個成員要認真落實防範措施,具體為:檢查學校住宿樓、教學樓及其它建築(構築)物的安全;學生飲食衛生安全;門衛負責檢查進出學校人員,防止非本校人員無正當理由進入,調查瞭解學校周邊是否有安全隱患,保證樓道照明設施正常運轉,如有隱患要及時報告;建立分級分工管理制度。

  一是層層落實責任並簽訂責任書。

  二是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每週利用家長接送孩子之機,向家長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較嚴重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爭取家長和地方群眾的支援。

  三是各班必須建立一個督查小組,班主任任組長,及時瞭解本週學生在校內外的一切安全情況,並向校長彙報。

  四是學校後勤處要及時檢查電路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是炊事員要隨時檢查廚房的火、電等是否存在隱患,一旦發現,及時排除。

  六是值周教師要盡職盡責,做好值日工作,同時做好日誌記錄。七是強化家長對子女人身保險意識,儘量全部參保。

  (三)建立反饋和預警機制。各成員、值周老師發現問題後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學校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建立防範安全事故的長效預警機制,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預案,各項制度預案要宣傳到位,並上牆公佈。嚴格落實定期檢查和日常防範相結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學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認真進行檢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長和副校長要全面掌握學校的安全工作情況。發現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決的立即解決;學校自行解決不了的立即上報縣(市、區)教育局儘快解決;在尚未解決之前,應先採取力所能及的防範措施,防止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對涉及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要進行認真地清理檢查。凡沒有建章立制的部門,要責成其迅速制定;凡規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儘快補充完善;凡對規章制度執行不力的,校長和副校長要找有關責任人談話落實。

  三、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機制

  學校建立排查小組,堅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保衛工作大檢查。瞭解學校中的不穩定因素及矛盾糾紛的排查,並及時調解化解學校各類矛盾,將發現的隱患杜絕在萌芽狀態。

  (一)排查校舍及設施裝置安全隱患。學校圍牆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誌;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學校的線路是否老化。教室、學生宿舍等門窗是否及時開關,課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學校食堂用電是否規範,開關是否損壞;學校班級用水是否衛生;食堂的門窗、防蠅紗窗是否及時關閉。

  (三)排查學校消防安全隱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滅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標誌是否損壞;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檔案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櫃存放;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四)排查學生路途安全隱患。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學校班級是否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採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五)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記錄。在排查安全隱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認真做好記錄,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在排查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填寫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以便得到及時處理。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和相關領導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四、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領導

  必須做到“逢會必講安全,逢活動必強調安全,進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與督查相結合。班主任要加強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一對學生強調在校應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週五強調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應注意什麼。班主任、任課教師要利用班隊活動課每週進行一次“安全防範”教育,讓學生學會提醒自己和他人時時處處注意安全,學會保護自己和同學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自防自救整體素質。要堅持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活動相結合原則,重視學校安全文化建設,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教育資料及課本中的安全知識,利用學校的各種宣傳場所和裝置,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從當前全國發生的學生樓道擁擠傷亡、飲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沖走、服毒自殺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訓,認真研究、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五、安全隱患的處理與上報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事故隱患集中處理和上報。

  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事故隱患整改完成。要密切與學校聯絡溝通,發現險情及時控制和排險。安全隱患的處理由校長全面負責,領導組織並進行整改,做到專案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師生安全的,應立即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止使用;對暫時停止使用的相關裝置、設施、裝置,應當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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