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裡宿舍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廠裡宿舍管理制度(通用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按時歸寢,按時就寢,嚴格執行宿舍的作息時間。

  第二條、個人因事、因病要離開宿舍時,必須向寢室長彙報。

  第三條、寢室成員都要講究衛生,值日生按時清掃室內衛生,大家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四條、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宿舍成員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第五條、被褥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屋內棚上、牆角無蜘蛛網灰塵,地面床下每天清掃一次,拖一次。床上、窗臺、門、角提線無灰塵。

  第六條、遵守紀律,服從領導,不會客、不留住、不吸菸、不飲酒、不打架、不罵人,團結互助禮貌待人。

  第七條、宿舍成員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第八條、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乾淨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第九條、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第十條、注意安全嚴禁在寢室內用用火,寢室人員時刻要提高防火意識,平時經常檢查寢室內,走廊,洗漱間的照明電路是否有破損或者漏電。

  第十一條、無電時使用手電照明,切不可使用蠟燭明火等。

  第十二條、寢室人員不能隨身攜帶各種煙和火,不允許寢室人員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遠離各種油類用品。

  第十三條、宿舍的生活垃圾必須每天處理,維護宿舍環境。

  第十四條、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上報安排修理,個人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第十五條、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第十六條、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和使用匕首、三稜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第十七條、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共同做好防範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第十八條、如有情況需要退宿的,必須與寢室長交接好。不得擅自攜帶寢室公共財物退宿,寢室長需監督到位。

  第十九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所有宿舍成員。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2

  一所有須住宿,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二所有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三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衛生安排情況。

  四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三次以上罰10—20元。

  六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裝置、包括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七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九宿舍員工必須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寢,超過規定時間後回宿舍由宿舍長負責登記人員名單,第二天上交部門經理給予。

  十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11:30分後離開,由宿舍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內請勿大聲喧譁,影響其餘員工休息,如有違反罰5—10元。

  十二部門主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紀律情況、部門經理進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長,部門主管必須登記好每天檢查宿舍工作情況,每星期把登記本交予大堂經理處。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四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十五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3

  1.晚上1:30熄燈,如在1:30以後不歸者視為夜不歸宿。

  2.11:30--1:30期間,不在宿舍者須向宿舍長彙報(如,洗衣服、向經理請假的等)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間不得大聲喧譁,聽音樂。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時要輕聲輕語,不要影響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間接打電話不允許超過2分鐘,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衛生須每位員工共同維護,有宿舍長和當天值班人員監督,如有發現衛生未打掃,亂放物品者,可直接處罰打掃衛生一週。

  6.宿舍內嚴禁喝酒,吵架如發現按店內規章制度處罰。

  7.貴重物品不得隨處亂放(如有丟失蓋不負責)

  8.節約水電,違者罰款10元(走時記者關燈)

  9.宿舍不準帶外人進入,私自帶人進入宿舍罰款50元

  10.宿舍不準使用高負荷電器(如電磁爐,高壓鍋,電飯鍋)和私拉電線,接電源,違者沒收並罰款20元。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4

  公司投入裝修的一棟員工宿舍即將竣工,為了真正幫助到員工的日常工作與生活,同時結合員工實際情況,公司決定將員工宿舍的入住方案公佈如下:

  1、公司員工宿舍擬於xx年3月中旬接納員工入住,需要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請在4月26日12:00以前(即本週星期四12:00以前),將填寫好的入住申請書以郵件的形式提交給綜合部喬娟,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入住。申請表上傳至合群群共享,有需要的同事可自行下載。

  2、員工住宿條件為:

  (1)外地員工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身心健康,無疾病史。

  3、員工宿舍位於北路xx大廈對面外貿學校內。每套房結構為二室一廳一衛,計劃每套房入住4位員工。公司已安裝空調、熱水器、洗衣機等電器及網路環境,並提供簡單傢俱。

  4、宿舍租金為每人每月x元,水電費由員工自理。所有費用從住宿員工工資中扣除。

  5、申請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分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如有違反規定的員工,取消其入住資格。

  6、公司同時招募男女宿舍長各一名。有意向的同事,可與綜合部喬聯絡。

  宿舍長職責:

  宿舍長應作為宿舍員工與公司之間的橋樑,協助公司綜合部做好員工宿舍管理。

  1. 負責對宿舍內所有公司物資的保管,維護公共財務的完整性,提出合理化建議,並配合綜合部對離職員工的物資進行清點;

  2. 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負責檢查本宿舍有無安全隱患,注意宿舍的防火、防盜。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綜合部反映;

  3. 監督宿舍員工的衛生清理工作及制度執行情況,對於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不聽勸阻的本宿舍員工,有權向公司綜合部反映,由公司綜合部作出處理;

  4. 及時化解宿舍成員及宿舍之間的矛盾,如遇突發事件及時處理,並於第一時間向所在部門及綜合部反映;

  5. 禁止非本宿舍人員留住宿舍內。

  宿舍長要求:

  時刻牢記自己是一舍之長,加強自身修養,嚴於律已,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公司的各項紀律制度,工作積極主動,有奉獻精神。

  大學生活自由開放,無拘無束。我院系為了給同學們一個舒適的休息環境以及培養同學們的良好作息時間,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5

  居住證

  1、員工必須遵守《浙江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及《社會治安管理條例》。所有員工入職住宿必須辦理居住證,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非法定年齡(16週歲以下)公司不予錄用;

  宿舍管理員監督新入職員工身份證是否真實有效;

  辦理未到法定年齡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人;

  2、新工入職當天必須交齊相關證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楚房號、姓名及本人手機號碼);

  新入職員工監督宿舍管理員居住證是否在十五天之內辦理完成,在職員工未辦理、失效、過期居住證由本人備好相關證件交主管統一上交;

  員工在交齊相關有效證件在規定時間內未辦好,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新員工當天未上交辦理暫住證所需照片、身份證,不辦理住宿手續,在職員工樂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3、宿舍管理員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各部門主管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宿舍管理員未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

  住宿安排

  1、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必須持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辦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員住集體宿舍),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調換房間(集體宿舍調換每月1號-3號辦理手續);

  宿舍管理員對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進行檢查監督,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定安排住宿,監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員是否達到規定的住宿條件;

  辦理住宿的員工,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宿舍管理員不予辦理住宿,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未達到規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週的40元/天。未辦理任何手續私自調換房間的員工樂捐100元/次;

  2、嚴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實有效結婚證除外),夫妻單方辭職,請假超過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內退出夫妻房間並交出鑰匙。(病假超過一個月憑醫院病歷卡、發票);

  宿舍管理員對男女混居,已辦辭職手續,請假超過30天,未辦退房手續的員工進行監督。辦理好辭職手續的員工整理行李必須由同宿舍的人員監督且及時搬出。最遲不超過兩天。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後帶出廠;

  對證件虛假、隱瞞事實的員工樂捐20元/次,男女混居樂捐100元/次。對已辦理辭職手續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週的40元/天;

  3、綜合樓7、8、9樓宿舍,公司規定人員(副總、總監、外聘高階管理人員)單獨房間居住,其餘房間由公司在職管理人員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職管理人員及夫妻居住。嚴禁房間內燒菜做飯、餵養寵物(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定安排住宿,監督居住單間的人員是否達到公司規定的住宿條件,員工相互監督舉報。(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宿舍管理員未按規定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達到公司規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居住單間的,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週的40元/天。對燒菜做飯第一次樂捐100元/次,再次發現調離綜合大樓房間住宿;

  4、對員工直屬親戚來廠探親必須在門衛處憑有效證件登記後進廠,詢問是否住宿,住宿必須經宿管員和大堂客房登記住宿(按大堂制度辦理),嚴禁未經登記擅自留宿。外來住宿必須是員工的直屬親戚,嚴禁來訪者單獨在集體宿舍房間逗留,探親訪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過22:00點。

  保安、宿管員對員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檢查、監督,同一宿舍員工對來訪住宿者是否辦理住宿手續進行監督,對未辦理住宿手續,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員或保安舉報,被訪員工對來訪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

  被訪員工擅自將來訪人員留在宿舍住宿,被訪員工樂捐100元/天。同一宿舍員工知情不報、故意包庇或隱瞞來訪人員而造成損失,由責任人與同宿舍員工共同承擔責任,被訪員工需承擔雙倍責任。

  住宿制度

  1、在公司宿舍住宿員工,不得在樓道、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音響等裝置必須調音量小、靜音或使用耳機,不能影響其他人休息;

  宿舍管理員、保安不定時對宿舍進行巡查、監督,同宿舍員工及鄰宿舍員工對影響他人休息的員工進行勸阻、制止,並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員舉報;

  宿管理員、保安如發現違規員工要立即勸阻、制止,對制止無效的來訪者逐出廠外,對公司內部,制止無效的員工樂捐50元/次,並代為保管音響裝置,保安與宿舍管理員接到員工舉報,未在30分鐘內到場處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2、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

  保安與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房間進行巡查,同一宿舍員工對酗酒、賭博、打架鬥毆進行制止、舉報。防止事情進一步惡化;

  因酗酒、賭博、打架鬥毆,對責任人樂捐200元/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並解除勞動合同。造成人身傷害、發現賭博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3、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維護宿舍內、外配置的公共設施;

  宿管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同一宿舍員工對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進行監督並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對使用違規電器裝置將代為保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發生火災等交由公安部門處理。對損壞物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共同賠償,對舉報者獎勵50元/次,因檢查不嚴而造成損失,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4、嚴禁將手機、現金、手飾等貴重物品隨意放在房間內;

  人員離開房間必須鎖好門窗,宿舍管理員對宿舍物品不定期檢查;

  如保管不當造成財物失竊,自行承擔損失;

  5、宿舍內配置的物品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必須及時到門衛處登記報修(報修時需填寫房間號、損壞物品及時間),維修前將房間衛生打掃乾淨;

  宿舍員工監督維修的及時性,維修員辯別是否人為損壞;

  維修員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6小時維修好,延時樂捐5元/次,對故意損壞財物按原價賠償並樂捐20元-100元/次;

  6、根據國家安全法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險、易燃易爆等國家違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員檢查擅自藏匿違禁物品,吸毒人員,同宿舍人員有權、有義務對藏匿違禁物品監督舉報。

  對故意損壞物品和存放違禁物品、吸毒的當事人進行舉報,舉報人給予獎勵200元/次,發現違禁物品立即沒收並對當事人樂捐100元/次,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損失由違規人員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衛生制度

  1、禁止將電瓶車、腳踏車和雜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樓梯間,禁止將垃圾倒入通道、樓梯、便池或洗臉池內;

  宿舍管理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檢查,住宿員工相互監督、檢查,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停放電瓶車、腳踏車、堆放雜物樂捐20元/次;造成馬桶堵塞,將垃圾倒在他人門口或通道責任人樂捐50元/次;對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各樂捐20元/人;

  2、嚴禁高空拋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飯菜、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不允許將衣物掛窗外;

  宿舍管理員利用監控對樓梯、通道回訪檢查,全體員工監督,並向宿舍管理員舉報高空拋物等不良行為;

  因高空拋物導致他人傷害,由責任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並樂捐100元/次,隨手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責任人樂捐5元/次,衣物吊掛空調外機上的樂捐5元/次;

  3、搞好宿舍衛生工作,檢查標準:

  (1)地面無油膩,

  (2)無垃圾,

  (3)玻璃清透明亮,

  (4)馬桶無黃色跡象,

  (5)臺盆不髒亂,

  (6)日用品擺放整齊等,衣物堆放整齊。

  同一宿舍員工相互監督,是否將垃圾帶到樓下放入垃圾桶內,個人物品是否擺放整齊,整潔。

  對房間衛生差的員工樂捐20元/人/次;對房間衛生好的員工獎勵20元/人/次,並張貼公佈。

  水電使用制度

  住宿的員工除公司補貼,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同一宿舍住宿員工按登記入住的.日期分攤。

  公司補貼每個房間電費為10度;水費5月至10月每人2噸、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噸,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記日期分攤。

  每月1至5號公佈上月使用水電費用,員工核對水電費用是否錯誤以便宿舍管理員更正,超出5號到次月調整,水電費核算錯誤,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宿舍。

  稽核部發現以上事項弄虛作假或負責人未執行監督對負責人處以10/次樂捐,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賠償管理制度》賠償。

  注:

  1、本制度執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負責,主要職責是對程式的制訂、修改、解釋及日常執行維護、問題點收集、回覆、培訓等負責;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負責稽核、處理;

  3、若在執行過程中遇到運作不暢等情況時,請及時知悉稽核部指導;

  4、執行過程中若同變革前檔案有衝突時,一律依本檔案執行。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一)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工資結算前,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第四條宿舍舍監工作任務如下:

  (一)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二)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颱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宿舍舍監或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裝置(如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二)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大功率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電熱絲燒水。

  (六)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七)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菸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八)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

  (九)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十)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十一)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十三)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加班情況除外)。

  (十四)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或妥善保管,遺失由各自負責。

  (十五)不得於牆壁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六)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十七)各房間的清潔及樓梯通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八)不得於床上抽菸,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員工不得於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二十)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公司每月免費提供每位住宿人員2方水、6度電,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並從工資里扣除。

  2、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個宿舍每月供應煤氣一瓶。

  4、使用熱水器沖涼時,為防止煤氣中毒事件,必須保持通風排氣,否則停用熱水器。

  5、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室,輪值人員於睡前應巡視一遍。

  6、沐浴以20分鐘為限。

  第十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並呈報管理部議處,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四)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為者。

  (九)拉幫結派,尋釁滋事者。

  第十二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非緊急時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現緊急情況,如匪警或火警,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報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第十五條不得擅自將公司產品帶回宿舍(工程人員將產品帶回研發除外)。

  第十六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條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7

  衛生

  1、寢室的打掃:堅持每週一大掃,每日一小掃的制度,寢室衛生輪值安排由各寢室長負責。打掃時間是每天早餐後進行。每天的值日生必須把衛生間紙屑簍內的衛生巾清除乾淨。把寢室及本寢室外面的過道打掃乾淨。隨時接受學校的檢查。

  2、寢室的佈置:寢室內的物品按規定統一擺放好,被子統一折好靠牆一端對齊,枕頭放在另一端,床檔架上不得掛衣服、襪子及毛巾。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毛巾統一晾掛在室內的鐵絲上,鞋子統一成直線放在床底下。桶、開水瓶、飯缽等物件必須放在室內固定的位置。不準在牆上和天花板上隨意張貼、亂畫。

  3、寢室衛生的維護:任何人,任何時間不得在寢室和過道上亂丟果皮紙屑,不得隨地吐痰。

  4、保持寢室內務及公共場所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從窗戶和陽臺向外倒水或把水倒在過道上;禁止在窗上晾衣服鞋襪,或從窗戶向外扔垃圾等。

  紀律

  1、起床:任何同學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鬧。起床鐘響後任何同學不得睡懶覺。

  2、就寢:按時就寢,熄燈後任何同學不得在室內走動、講話、吃東西、點蠟燭、打手電、敲牆、弄響門窗、上廁所、洗衣服、接水、頂撞責難學生會幹部或老師。

  3、安全:

  ①不得在室內點火以免發火。

  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臥撐。

  ③寄宿生未經請假不得離校,不得睡入其他寢室。

  ④不得把外來人員引入宿舍內和留宿。

  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2、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上班時間宿舍沒人時必須把宿舍內的用電裝置全部關閉切斷電源(手機電池充電除外)如發現違規者,第一次口頭警告;以後繼續違規者,則進行處罰,罰金100--200元。

  3、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菸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4、在宿舍區內禁止亂丟菸頭、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

  5、晚上十時以後就寢時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交談和播放音響及彈奏,避免影響他人休息。

  6、宿舍區應定期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應清倒在指定區域內,嚴禁隨便拋撒。嚴禁向外拋撒生活垃圾,如發現有向外拋垃圾現象,進行處罰,罰金50--100元。

  7、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在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如有發現施工時不佩太鋼尖東鐵礦3#膠帶通廊及工業廠區工程戴安全帽,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9、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0、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11、凡在宿舍區範圍內發生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12、施工負責人員對施工人員的文明、衛生、職業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行以上規定,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9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膠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汙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汙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裡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准,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裝置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內外牆壁、櫥櫃、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衛生管理

  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於鞋櫃內或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衛生間內,並置面盆於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並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佔用床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xx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體職員工自覺遵守、執行以共同創造優美的環境。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在宿舍住的員工。

  三、管理:

  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定期抽查,涉及到住宿管理秩序,以《宿舍管理辦法》為準,衛生管理以本制度為準。

  四、衛生範圍及標準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1)範圍:公共區域:A/B宿舍樓每層由每層住宿人員輪流打掃,集體宿舍由寢室長安排舍友共同打掃,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值日表,各宿舍人員共同監督。

  私人區域:私人區域由住宿人自行安排打掃,集體宿舍由寢室長安排每週值日表,每週一將值日表交於行政,行政不定期抽查。

  2)衛生標準

  公共區域:

  ①通道:地面無大塊垃圾,無雜物堆放,無大塊積水。保證每日一掃。

  ②走廊:地面無垃圾,無明顯積水,嚴禁在宿舍出口堆放私人雜物,保證個出 口的通暢。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到走廊、公共區等地方。保證每日一掃一拖。

  ③廚房:私人檯面、垃圾由使用人自行處理,廚房垃圾不得過夜;地面垃圾由值日生清理。公共電燈做到人離燈熄。

  ④廁所、淋浴房:A幢由住宿人自行打掃。清理垃圾,不得堵塞下水道;B幢一樓男廁所、淋浴房,由一樓值日生每日打掃並清理衛生垃圾,保證每日一拖一掃一倒。一樓女生廁所、淋浴房由B幢所有女生輪流打掃並清理衛生垃圾,保證每日一掃一拖一倒。

  ⑤電瓶車停放:值日生負責監督當天電瓶車停放有序。

  私人區域:

  ①集體宿舍由寢室長每週值日表貼與門後,對值日人員進行督導,確保清潔,整齊。

  ②注意室內通風,保證空氣流暢,保證空氣清新。

  ③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放置在不起眼處或桌下,統一要求排放整齊。

  ④床上用品需疊放整齊。

  ⑤不在寢室內拉繩晾衣服。宿舍衛生做到地面乾淨、牆壁清潔,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亂拉電線。

  ⑥室內垃圾必須用袋裝好,並一天一倒,不累積、堆放垃圾、雜 物。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

  ⑦垃圾倒入指定垃圾筒,不得隨意朝樓下扔垃圾。

  五、宿舍獎懲辦法

  1、以上衛生標準如出現公共區域無人打掃,值日寢室罰款100元-200元,視情節輕重而定。

  公共區域衛生不達標者,罰款30-50元不等,視情節輕重。私人區域,如地面有垃圾,房間物品擺放不整齊,等小項不合格時,罰款5-20元不等,視情節輕重。

  2、每週一曝光:每週檢查後,不合格照片刊登在宿舍看板中,由住宿人自行整改後複查。

  每月一評比:以宿舍為單位,在評比中罰款最少,表現突出的宿舍,對該宿舍公告表揚,並給與一定獎勵;表現最差的宿舍將照片名單曝光,公佈於公司看板。

  3、若住宿人員出現打架,毆鬥,連續出現違反宿舍管理辦法及長期不配合工作著,取消住宿資格。

  六、本制度在執行之日起,試用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後,嚴格按照本制度衛生標準執行。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地: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癥結、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宿舍管理員職責:

  1、宿舍區設立管理員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區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宿舍的衛生值日檢查表。

  3、管理員有義務向行政人事部及時彙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管理員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3: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考核(工作倒班除外)

  2、22:00以後禁止在宿舍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考核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管理員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家屬探親另行安排)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管理員安排的衛生值日檢查表履行職責。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聽管理員安排的,經管理員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20-50元考核。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宿舍員工自行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置放者,考核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宿舍,該宿舍員工將收到每次20元考核。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公司派專人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考核。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借點、節水,做到人離燈熄、觀點時、關空調,做到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10元/人的考核。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用電器、亂接電線插座的,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個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者予以責任人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仍,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考核。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一個方向,枕頭置於床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衛生間物品擺放整齊,保證洗漱池、馬桶清潔。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開窗一定關閉紗窗,防止蚊蟲飛入。

  6、桌上物品如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晾洗衣物晾於指定地、窗外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保持室內地面整潔。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管理員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考核。

  2、管理員必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異常情況彙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2: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公司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有本人負責外,公司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管理員沒提出或勸阻,負連帶責任。

  4、對公有物品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給予100-200元考核。

  5、出入寢室要隨手輕聲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公司者,管理員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行政人事部。嚴禁私自配置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100元/次的考核。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酗酒鬧事、聚賭的行為,發現一次考核100元,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予以取消住宿資格或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發現一次考核50元。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進入宿舍及辦公樓區,嚴禁大聲喧譁。

  10、宿舍區與不允許打赤膊、穿短褲衩、辦公區域不允許穿拖鞋、背心,發現一次考核10元。

  11、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考核。

  12、管理員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考核,如員工對處理有異議,應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三天內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訴,若行政人事部核實情況後,進行相應處理,員工需無條件接受處理結果。

  八、本制度自xx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為了解宿舍環境衛生,讓大家工作之餘能有一個安全、休閒、舒適的場所,特制定本辦制度,望全體住宿員工嚴格監督遵守執行。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入住公司宿舍的所有職員。

  三、內容

  1、公司宿舍權提供給公司員工使用,非本公司員工嚴禁進入公司宿舍內。

  2、凡入住宿舍的員工均服從管理,協調和入住等事項的安排,任何員工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違者將給予處罰,並責令限期搬出。

  3、所有職員入住公司宿舍需向辦公室報批,任何員工不得隨意變動、損壞室內公用物品,如有損壞者、一律照價賠償,並依據損失大小及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4、離職、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等個人物品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值班保安檢查確認,到辦公室開放行條方可外出。

  5、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潔工作,採取輪流值班的方式,嚴禁將廢物、垃圾等物品丟入下水道,若導致下水道堵塞,由本宿舍所有職員承擔通廁維修等相關費用,

  6、房間鑰匙由個人保管,不得損壞、轉借或私下與他人調換。

  7、嚴禁在走廊打鬧、嬉耍、大聲喧譁、玩各類遊戲等行為;嚴禁在宿舍內有大聲喧譁、大聲吵鬧、娛樂裝置聲音超高等現象。

  8、起床後要把被子、衣物等個人物品清潔整理到位,保持整個宿舍的整潔,宿舍人員必須服從各類工作安排。

  9、節約能源,杜絕浪費,用水後要將籠頭及時關閉,非特殊情況白天不準開走廊及房間的照明燈,最後一個離開宿舍時,負責檢查水籠頭、燈等用具是否關閉,發現未關閉的,應及時關閉。

  10、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垃圾要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

  11、所有職員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或者自己煮食,在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電磁爐、液化氣灶、電飯煲、電炒鍋、電熱水器、電熱水杯等高壓危險器具,一經發現將沒收並給予處罰。

  12、任何員工不得在宿舍私藏刀具、管具、易燃爆等危險物品、嚴禁有吸毒、酗酒、打架、賭博等不良行為,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3、嚴禁私自帶非本公司人員入住員工宿舍。

  14、嚴禁私自將公司公共物品帶回宿舍,一經發現,沒收並處以雙倍價格罰款。

  15、嚴禁偷竊他人財物或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取用他人財物,一經發現或查出,將無條件開除,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16、經批准辭職、辭退、自動離職的員工,應在24小時內搬出員工宿舍,不得逗留,凡24小時內沒有搬出宿舍的,由保安協助強制搬離。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4、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5、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由經理批准後,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

  7、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8、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辦公室不定期檢查、評比。

  9、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不得吸菸、不得使用電褥子及功率超過50瓦的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宿舍嚴禁吸菸。

  10、其他未涉及事項由主管經理負責解釋。

  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院長。

  1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院長。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於離職之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16、起床後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櫃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17、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18、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範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19、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20、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1、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准。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22、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鬥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上條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情輕重罰款10元——100元不等。

  廠裡宿舍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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