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管理制度

敬老院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敬老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敬老院管理制度1

  一、管理好庫房,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並定期檢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二、財物人員的現金保管應按相關規定辦事,不得有違規事件發生,注意防盜。

  三、老人和職工均有義務保護好院內公共財物,發現可疑問題,應及時通知工作人員協同處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責,領導有義務進行安全防火教育,職工及老人均應共同做好防火工作。嚴禁在宿舍內外點火。

  五、老人房間內嚴禁使用自購電器,嚴禁個人私拉亂接,防止失火、觸電等安全隱患的發生。

  六、加強值班保衛工作,夜間查房,認真負責填寫好查房登記表,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凡發生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報告(工作人員向院長報告,院長向民政辦科(室)報告,民政辦科室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並同時向民政局報告,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

  七、外來人員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強行進出敬老福利院。

敬老院管理制度2

  一、學習時間:每週一下午二點為老人和職工共同學習時間,每月初週一會後為職工辦公會時間。

  二、學習內容:時事政治,有關法律法規,衛生保健宣傳知識,民主生活會及職工辦公例會等。

  三、參會人員:所有在院能自主活動的供養、休養老人及職工。

  四、學習要求:

  1、不遲到,不早退,或無故缺席,有病、事要請假,並做好考勤記載。

  2、會上討論時積極發言,態度誠懇和睦,不要做與會議無關的事。

敬老院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預防火災事故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8、加強易燃、易爆物資的管理。

  9、使用取暖裝置和燃氣灶具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10、電源線路、用電裝置應經常檢修。不得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二、預防淹亡、預防觸電和雷擊事故

  1、按規定安裝避雷設施,有專人管理,經常檢修。

  2、嚴禁私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爐。

  3、雷雨時,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得在大樹、電杆和高壓線下避雨或者逗留。

  4、嚴禁工作人員和供養老人到江、河、水庫、水塘、水渠等處游泳、洗澡、捕魚。

  三、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1、嚴禁採購和食用發黴變質、汙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經化驗鑑定許可的野生植物,嚴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製做油葷食品應當燒熟煮透,製做涼拌食品應當嚴格消毒,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剩菜剩飯應當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細檢查,充分加熱。

  3、食品儲藏處應當保持乾燥、陰涼、通風,防止黴爛變質,嚴禁將有毒物品與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應當加蓋加鎖,防止汙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四、預防煤氣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氣灶前應當認真檢查和試燒;使用過程中應當經常檢查,發現漏氣,及時修理。

  2、查鋪時應當認真檢查室內通風情況。

  五、預防中暑事故

  1、炎熱季節,敬老院應當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動安排,適當控制供養老人的活動量,儘量縮短在烈日下的活動時間。

  2、暑期每天供應飲用水和適量淡鹽水。

  3、室內注意通風。

  六、預防凍傷事故

  1、在嚴寒季節來臨之前,應當準備禦寒的被裝和防凍藥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襪、手套的乾燥和清潔,注意手、腳、耳、鼻的保護。

  七、嚴防智殘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養老人走失。

  1、為全體供養老人佩戴寫有照片、姓名和聯絡方式的卡片,以便供養老人走失後的查詢工作。

  2、對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穩定的老人有約束保護措施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據本院實際,針對可能發生的其它事故採取相應措施。

  八、預防偷盜事件發生

  1、門衛、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竊。

  2、院領導要做好院內全體人民的思想工作和採取一定措施,避免內部失竊現象的發生。

  3、若發生失竊,要即時報警,根據損失情況,追究責任。

  九、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十、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敬老院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質文化生活,增進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鄉(鎮)、街道興辦的敬老院(敬老樓,下同)是基層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實行養老與康樂相結合和勤儉辦院的原則。

  鄉(鎮)、街道的敬老院,分別由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領導,並接受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三條敬老院收養的物件是:

  (一)農村五保戶(含孤兒),城鎮無生活依靠、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老人;

  (二)城鄉孤老烈屬、孤老退伍紅軍、孤老復員軍人。

  患有傳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條老人入院堅持本人自願的原則,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請,經當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稽核後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入院。

  第五條老人入院後,其原有財產仍屬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託親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後,其財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敬老院應辦好伙食,保證飲用開水和洗澡熱水的供應。

  第七條敬老院應健全老人生活護理制度和衛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個人飲食衛生和環境衛生,對患病老人應及時治療。

  有條件的敬老院應設醫療室,尚未具備條件的,應與附近醫院建立聯絡,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體檢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檔案。

  第八條敬老院應組織老人參加一些有益的學習活動,使老人熱愛祖國,熱愛集體,團結友愛,自覺遵紀守法,執行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敬老院應經常開展文娛活動,活躍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過節和老人生日,可舉行節儉和有益的慰問、祝壽活動。

  第十條敬老院可根據當地實際條件,組織種養、加工、服務和小商業等生產經營專案,增加經濟收入,改善敬老院設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

  院辦經濟實體可吸收老人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或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敬老院設院長(或正副院長)、醫生(衛生員)和工作人員若干名(以下統稱管理人員),按入院老人總數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備。

  管理人員要挑選遵紀守法,熱心為老人服務的人員擔任。院領導要由思想覺悟高、作風正派、事業心強、有一定管理能力筆文化水平的人員擔任。

  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合同制,對錶現不好或不適應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二條敬老院實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員會或民主管理小組,由院長和管理人員代表、老人代表組成,其中老人代表應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組織在院長的領導下,協助管理本院伙食、衛生、文娛、學習、生產、財務收支等,檢查督促管理人員對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院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老人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區建立老人自治小組,組長由老人擔任。

  第十三條敬老院的管理人員應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管理人員的分工、任務和職責。建立健全考查、評比、獎懲制度。

  敬老院應建立健全財務和物資管理制度。會計、出納、保管、總務由管理人員兼任或老人代表擔任。財務收支帳目要日清月結,每月張榜公佈,物資進出倉庫要登記、驗收。

  第十四條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標準,應相當於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並隨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調整。

  入院老人為鄉(鎮)五保戶的,其糧油與供養費用(包括菜金、被服、醫療、文娛、零用等費用,下同),由鄉(鎮)人民政府統籌供給,屬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養費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濟與街道集體補貼相結合的辦法供給。

敬老院管理制度5

  1、敬老院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範、手續齊備。

  3、全院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會計室統一辦理。

  4、敬老院賬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敬老院要成立賬務小組,管理全院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5、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和主管部門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准檔案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准檔案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檔案的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7、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憑證時,經財務處負責人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複製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蒲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敬老院管理制度6

神木縣民政局:

  為強化內部管理,規範工作運作,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水平,確保入住院民安享晚年,結合敬老院工作實際,我院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了逐一排查,未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並要求敬老院管理人員要從細微處入手,不留死角,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檢查紅外監控裝置,確保萬無一失。現將有關整改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我院組織召開了關於敬老院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專題會議,要求敬老院管理人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增強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立即進行自查,查詢敬老院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隱患;進一步落實好院長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要求管理人員時刻繃緊安全管理這根弦,克服僥倖、麻痺思想,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所有人員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或報告,堅決杜絕各類重大事故的發生。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時提高院民的事故防範意識。

  二、建章立制,規範管理

  加強敬老院在食品安全衛生、用火用電、防暑降溫、內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制定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認真做好防電、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疾病傳染等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要求值班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做好工作記錄。堅持執行領導帶頭巡查值班制度,隨時準備應對可能出現的各類緊急情況。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密切關注老人們生活動態,及時反饋飲食、消防、物資、人身安全、醫療安全等資訊,按照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把工作做細做實。

  三、精心組織,認真排查

  (一)飲食安全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各項規定,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定期對肉、菜進行檢查,防止食物中毒。

  2、保持食堂衛生清潔,每天消毒、防蚊、防蠅、防蟑、防鼠等裝置和措施。

  3、保持炊具、餐具清潔乾燥,做到每天消毒,防止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所有炊具、餐具放置有序,不能裸露,刀具使用後應妥善保管;生、熟食品分開存放,生、熟餐具分開使用;對傳染病人的餐具應單獨存放,保證飲食符合衛生要求。

  (二)消防安全

  1、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工作等有關規定,配備滅火器等消防應急、安全裝置,做到定期檢查和有效管理、使用,並建立檢查、使用情況登記制度。

  2、要加強對供養人員用電熱毯等取暖的管理以及安全使用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準在房間使用電取暖器和其它電器裝置。

  3、檢查電源及其線路,發現有安全隱患1處,請電工整改線路,對檢查和維修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4、嚴禁在房間內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公共地段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物品,保證供養物件出入安全,確保發生突發性事故後救助道路暢通,對安全通道堆放的雜物進行了清理。

  (三)物資安全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不得擅離崗位,夜間值班人員要定時對敬老院各處財產、物資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妥善處理,及時向院長報告,並做好值班記錄。

  2、對敬老院入院老人的個人物品,由敬老院統一保管,對進出敬老院的物資、裝置要統一造冊登記。

  3、外來人員進出敬老院要進行登記,不得擅自接待和留宿外來人員,防止發生盜竊、詐騙等事件。

  (四)人身安全

  1、嚴格執行供養物件請假離院審批制度,供養物件離院需經院長同意,並佩戴寫有敬老院地址和聯絡方式的胸卡,供養人員回院後,要及時進行銷假登記。同時對供養物件進行每日巡視不少於兩次,每夜查鋪不少於一次,特殊情況下應增加查鋪的次數,巡視查鋪情況要進行登記,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

  2、不得讓供養物件單獨外出,不準讓不明人員進入敬老院,以確保供養物件人身安全。

  3、加強對敬老院周邊環境的排查,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加強巡查、確保安全。

  (五)醫療安全

  1、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根據不同的季節氣候,做好防病保健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

  2、定期對每位供養物件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

  3、對每位供養物件患病時要及時送醫院就診,代養人員患病時應及時通知其家人進行治療。

  四、加強巡查、確保安全

  1、安排夜間巡查,並嚴格執行值周制度,巡查人員實行一週工作制,並做好每週的交接班工作。

  2、全面檢查敬老院內、院周邊環境,加大對周邊環境的檢查力度,及時消除各類隱患,確保生活環境安全。在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同時,對周邊環境的安全檢查,杜絕各類人為因素造成的安全隱患現象。

  神木縣中心敬老院

院長(簽章):劉國榮

  20xx-05-19

敬老院管理制度7

  1、成立敬老院財務管理監督小組。

  2、五保老人的存摺本由鎮財政統一保管使用,不允許由敬老院院長、會計等人代管代取。

  3、敬老院院長或會計不得向財政所提前支取超過一週的五保老人生活供養資金。敬老院確需較大開支,須向鎮民政所長和分管領導請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大額度支取。

  4、敬老院每日採購要有工作人員和院民代表2人以上共同採購。做到每日有清單,由採購人員簽字。每月月底報賬,報賬需要附上每天買菜清單和院長簽字方可進行報銷。

  5、節假日期間,企業或個人捐助給敬老院的物資,必須用於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捐贈的物品由敬老院統一管理。凡是企業或個人捐助的現金放在鎮財政專戶上,不得由敬老院自收自支,私設小金庫。

  6、敬老院工作人員不得在敬老院內招待親朋好友就餐。

  7、各鎮民政事務所不得以任何名義在敬老院進行招待或報銷各類餐飲票據。

  8、敬老院有重大開支,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方可開支。

  9、敬老院收支每月公佈一次,做到公開透明。

敬老院管理制度8

  ㈠預防火災事故

  1、建立消防組織,配齊消防器材,經常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

  2、加強易燃、易爆物資的管理。

  3、使用取暖裝置和燃氣灶具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4、電源線路、用電裝置應經常檢修。不得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㈡預防淹亡事故

  嚴禁工作人員和供養老人到江、河、水庫、水塘、水渠等處游泳、洗澡、捕魚。

  ㈢預防觸電和雷擊事故

  1、按規定安裝避雷設施,有專人管理,經常檢修。

  2、嚴禁私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爐。

  3、雷雨時,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得在大樹、電杆和高壓線下避雨或者逗留。

  ㈣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1、嚴禁採購和食用發黴變質、汙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經化驗鑑定許可的`野生植物,嚴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製做油葷食品應當燒熟煮透,製做涼拌食品應當嚴格消毒,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剩菜剩飯應當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細檢查,充分加熱。

  3、食品儲藏處應當保持乾燥、陰涼、通風,防止黴爛變質,嚴禁將有毒物品與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應當加蓋加鎖,防止汙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㈤預防煤氣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氣灶前應當認真檢查和試燒;使用過程中應當經常檢查,發現漏氣,及時修理。

  2、查鋪時應當認真檢查室內通風情況。

  ㈥預防中暑事故

  1、炎熱季節,敬老院應當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動安排,適當控制供養老人的活動量,儘量縮短在烈日下的活動時間。

  2、暑期每天供應飲用水和適量淡鹽水。

  3、室內注意通風。

  ㈦預防凍傷事故

  1、在嚴寒季節來臨之前,應當準備禦寒的被裝和防凍藥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襪、手套的乾燥和清潔,注意手、腳、耳、鼻的保護。

  ㈧嚴防智殘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養老人走失。

  1、為全體供養老人佩戴寫有照片、姓名和聯絡方式的卡片,以便供養老人走失後的查詢工作。

  2、對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穩定的老人有約束保護措施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據本院實際,針對可能發生的其它事故採取相應措施。

  ㈨預防偷盜事件發生

  1、門衛、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竊。

  2、院領導要做好院內全體人民的思想工作和採取一定措施,避免內部失竊現象的發生。

  3、若發生失竊,要即時報警,根據損失情況,追究責任。

敬老院管理制度9

  ㈠嚴格按照有關財務規定建立健全會計賬簿,配有兼職會計(由鎮會計代理)。縣財政負擔的供養經費和自費人員寄養經費、個人或集體捐贈和資助的款物、自產農副業產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經費收支都必須入賬,做到日清月清、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㈡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各項經費開支必須事先經鎮分管領導(院長)同意,重大開支要向鎮社會事務辦請示。經費報銷要有原始憑證,採購貨物要有專人驗收,報銷憑證由經辦人、驗收人、院長簽字後方可入賬,不符合手續的憑證不得入賬。

  ㈢堅持財務公開,自覺接受院內供養老人和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做到收支賬目每季公佈一次,食堂帳目每月公佈一次。

  ㈣及時申領經費,保證供養經費按時、足額到位。

  ㈤嚴肅遵守財經紀律,敬老院任何經費嚴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㈥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購置和製作的各類生活設施,要如實登記入賬。堅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資產清查,填表造冊存檔,並上報縣民政局,確保敬老院的財產完整。

  ㈦集中保管閒置固定資產,落實專人管理,防止流失。

  ㈧按實際需要有計劃地購置日常生活用品,確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敬老院管理制度10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執行安全登記制度。

  二、制定差錯登記制度,分析苗頭,及時採取預防措施。

  三、執行安全培訓制,不培訓不能上崗。

  四、搶救藥品,物品,定位,定量,保證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五、嚴防養員意外傷害,對躁動,痴呆等特殊養員,要執行床邊交接班制。

  六、對各種裝置,一定按規程使用,注意防火,防油,放熱,防震等注意事項。

  七、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嚴格飲食,飲水,人身等安全管理。

敬老院管理制度11

  為樹立團結、務實、廉潔、高效的敬老院形象,打造責任、陽光、效能敬老院,使工作更加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更好地服務五保老人,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水平,特擬定中和中心敬老院內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和學習制度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2.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

  3.認真履職,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對待每一項工作。全面實行首問責任制和限時辦結制,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開展本職工作。工作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集體討論研究決定。

  4.嚴禁幹部職工參與黃、賭、毒和封建迷信活動。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撥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於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佔國家集體財物。

  5.不準擺架子、耍態度,辱罵五保老人;不準向五保老人索取財物、吃拿卡要,酗酒鬧事;不準在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

  1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6.加強對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文化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自身文化修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嚴禁幹部職工上班期間用電腦上網購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7.學習形式以個人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每季度敬老院班子組織成員集中學習一次。

  8.個人選讀書籍必須是有助於立德、立業、立智,塑造高尚情操的書籍,且堅持讀黨報黨刊,經常撰寫讀書筆記。

  9.集中學習不得無故缺席,有事不能參加須向分管領導或院長請假,無故缺席2次及以上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考勤紀律制度

  1.幹部職工除出差外,嚴格實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時間為早上8:00——下午17:00。工作期間由辦公室值班人員不定時檢查是否在崗,並嚴格考勤。

  2.幹部職工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為一個遲到,遲到10分鐘以上的算一個曠工。一個月曠工一天扣當月績效工資100元,曠工2天及以上的,超出一天的按超出天數每天扣工資100元。一年累計曠工3個及以上年終考核不能評為優秀,曠工10個及以上,年終考核不稱職,且績效工資全扣完。

  3.全體幹部職工必須按時參加敬老院組織的各種會議和集體活動。會議遲到10分鐘以上的為一次缺會,缺席一次扣績效工資100元,缺席三次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幹部職工出差在辦公室進行登記,如弄虛作假,一律按曠工

  2處理。

  5.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接受領導交辦任務的,一次扣當月績效工資200元,並列入年終考核。

  6.工作人員中午原則上不能外出,如遇到特殊事情,允許請假一個小時,如一個小時未能辦完事情回來,但在兩小時之內,算一天事假,兩小時之外算一天曠工。

  7.值班人員24小時在院。特殊情況允許請假一個小時,如一個小時未能辦完事情回來,但在兩小時之內,算一天事假,兩小時之外算一天曠工。但是必須找好代替值班的人員。

  8.以上考勤由敬老院班子成員監督檢查,每月通報一次,兌現相關處罰,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予以加倍處罰。

  三、請銷假制度

  1.工作人員因公、因私外出、因病請假、享受各類政策性休假(如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參加各類教育培訓等需要離開工作崗位的,實行籤批手續和請假審批手續。

  2.請假審批許可權。班子成員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院長審批,三天及以上的,經院長審批,後再報福利中心審批。其他職工請假兩天以內的,本人須寫書面假條由分管領導簽字同意交辦公室存檔,請假三天及以上的,本人須寫出書面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批准後,再報院長審批,並交辦公室存檔。請假時間結束,要及時到辦公室報到銷假。不準請霸王假,凡屬霸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3.請病假3天以上的須提供相關醫院證明。工作因事請長假的,必須按幹部職工管理許可權分別報福利中心、民政局審批。請長假的

  3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工資待遇。

  四、帶班值班制度

  1.實行班子領導帶班和職工輪流值班,以安排的值班表為準,全院幹部職工每月只輪休5天(含雙休日和節假日)。

  2.帶班領導負責處理值班期間一切日常事務,監督檢查其他職工上下班和值班情況及考勤。如遇特殊情況及時報主要領導。

  3.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親自到位,手機保持24小時開通,如在值班時間內手機不開通或不接電話造成影響和後果的,將追究相關責任。如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經請示領導同意後,可協商換班。

  五、內務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確保五保物件的生命財產安全。

  2、有規範、合理的安全管理組織體系,院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院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領導、監督、檢查本院安全生產工作。

  3、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及院級教育、工作人員教育、五保人員的教育。堅持經常性的防水、防盜、防毒、防病害知識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素質。

  4、院負責人和安全領導小組共同實施對全院安全檢查工作。工作人員安全檢查由院長負責。五保人員安全檢查由工作人員或安全

  4員負責,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5、做好安全事故記錄,獎懲記錄,檢查記錄,學習記錄等安全原始資料。

  6、完成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安全任務。

  (二)辦公室職責

  1、負責單位行政工作:負責單位行政事務的上傳下達;負責單位的印章管理;負責各部門之間和領導之間的協調。

  2、統籌負責檔案文書管理:負責制定、完善檔案文書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做好保密工作。

  3、負責相關會議的組織,以及會議決議的督辦事項:負責會議場所的安排與佈置;負責會議相關活動的安排;負責會議記錄;負責會議決議的督辦事項。

  4、協助院長進行院內的接待工作及管理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三)護理人員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保質保量完成自己負擔的各項工作。

  2、要以院為家,把老人當親人細心照顧老人的起居。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為他們穿衣、洗臉、洗腳、洗澡、餵飯、喂藥等。

  3、要有吃苦耐勞的精神,不怕累、不怕髒,工作認真負責。

  4、要尊敬老人,不與老人爭吵、賭氣,用真心和熱情對待老人,讓老人幸福愉快地安度晚年。

  55、不接受老人及親屬的任何財物和禮品,至始至終恪守“奉獻”的宗旨和原則,在本院營造一個“敬老、愛老、護老”的良好氛圍。

  6、護理人員就分管的區域和分管的樓層實行分塊負責,環境衛生分塊打掃。每一個月,護理人員負責的區域進行一次輪換。如果有人輪休,那麼輪休的護理人員的衛生由另外兩名護理人員幫忙打掃。檢查由失誤,扣兩位上班人員工資。

  (四)炊事員職責

  1、遵守院內各項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為老人提供滿意的服務。

  2、保持廚房衛生、整潔,廚具擺放有序並消毒,做好滅蠅、滅鼠、防火、防盜、防毒等安全工作。

  3、搞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勤換衣、勤理髮、勤剪指甲,上班應穿工作服,按照飲食衛生要求嚴格做廚。

  4、按照老人生活營養要求,科學搭配食用菜譜,蔬菜新鮮可口,剩飯、菜處理及時,防止食物黴爛變質,嚴防食物中毒和各種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五)門衛職責

  1、做好值班日記,晚上10點鎖好大門,早5:30開大門,晚

  610點後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準開門放行,晚上要加強安全巡查。

  2、值班期間不準擅離職守,不準找人頂替、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不準私自放行車輛。

  3、對外來車輛一律要登記車輛牌號與單位。

  4、做好外來人員出入登記。

  5、老人出入院內需登記。

  6、門衛非值班人員一天需進行兩次院內巡視,發現違反院規情況需及時制止,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並做好巡視記錄。

  7、值班前與值班期間禁止喝酒。

  8、對向外拿運公物及其它可疑現象要認真檢查,並要認真做好登記。

  9、對無理取鬧與違反門衛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

  10、對頭腦不清醒或行動不便的院民,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能放行。

  11、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任務。

  六、出差管理制度

  1.出差實行派遣制度。出差人員應當在出差前填寫出差派遣單,提交院長稽核簽字,送辦公室登記。會議、培訓等要提供檔案及會議通知。

  2.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非客觀原因產生的超

  7出標準的費用個人自理。差旅活動結束後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每月報銷一次,超出規定時間的不予報銷。

  3.出差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調劑使用,實行定額包乾,超出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限額標準部分,由個人自理,單位不予報銷。縣內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省內縣外出差的:每人每天300元;赴昆明出差的:每人每天400元;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財政部門釋出的相關地區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4.駐地內交通費。駐地內交通費是指本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到縣外出差期間發生的駐地內交通費用,每人每天80元,由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報銷。

  七、公車管理制度

  1.由於我院無專職駕駛員,就由院長和歐副院長駕駛,歐副院長要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車況良好,嚴禁帶故障上路行駛。車輛維修按福利中心和民政局的規定執行。

  2.每月由歐副院長清理當月的過路費、油料費、維修費等,實行每月報賬,並填報公務車輛費用開支統計表。

  3.公車使用由院長統一安排,並填寫派車單,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出車或轉借他人。

  4.公車實行定點停車制度,停車點定於敬老院院壩內。

  八、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財會制度完成業務範圍內的工作,每月將資金使用情況歸類整理,並報院長稽核。

  2.費用支出統一由院長稽核簽字,大筆開支需經院務管理委員

  8會討論後,報福利中心審批。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有關財經紀律,認真稽核把關。

  3.各種支出發票須由經辦人簽字,購買物品的還須驗收人簽名。 4.財務人員要配合謝副院長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登記、保管、賠償、監督等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帳實核對,保證國有資產的完全完整。對所有財產物資的交接、變更處理等進行清理、登記。接受外單位或個人贈予的財務應及時通知財會人員登記入帳。

  5.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認真履行《會計法》賦予的職責,妥善保管好現金和支票,正確核算各項經費收支,做好相關預決算工作。

  九、本制度由敬老院班子成員監督執行,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

敬老院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加強鄉鎮敬老院財務管理,規範全縣鄉鎮敬老院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鄉鎮敬老院健康發展,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湖南省鄉鎮財政管理條例》和民政部《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鄉鎮敬老院(以下簡稱敬老院)是指由鄉鎮人民政府主辦的農村敬老院,屬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

  第三條敬老院財務由鄉鎮人民政府管理,按村帳鄉管形式納入鄉鎮財政所核算;在鄉鎮財政所設立專戶,由鄉鎮財政所幹部任會計,敬老院設立報賬員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敬老院收入組成

  (一)從各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收入;

  (二)從各級民政部門取得的補助收入;

  (三)鄉鎮自有資金投入收入。

  (四)敬老院發展院內經濟等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包括租賃收入、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五條敬老院支出內容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員工資、職工福利、公務費、裝置購置費、基本建設和其他費用等支出。

  (二)專項支出,包括食堂支出、院民生活費等支出。

  (三)經營性支出,即敬老院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第六條敬老院取得的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接受縣財政部門和縣民政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敬老院可以根據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

  第八條敬老院應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定相應的費用支出制度,並自覺遵守執行。

  第九條資產管理

  (一)敬老院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二)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存貨等。

  (三)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四)敬老院固定資產報廢,報鄉鎮人民政府並按相關程式批准後方可核銷。固定資產轉讓,其資產處置方案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

  (五)敬老院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各項資產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異動要有移交手續,嚴防資產流失。

  (六)敬老院進行基本建設或購置1000元以上的裝置,應實行報批制度。敬老院應先將報批計劃、工程預算、施工圖紙等報鄉鎮人民政府,按國家的有關政策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施工和採購裝置,建設工程完工後,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和工程結算。

  第十條債權債務管理

  (一)債務是指敬老院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債權是指敬老院所有的、應該向他人收取的款項。

  (二)加強敬老院債權債務管理,搞好債權清收,嚴格控制債務,各項債權債務必須制定清收償還計劃,限期清收償還。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

  (一)敬老院會計核算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湖南省鄉鎮財政管理條例》等財經法規。

  (二)敬老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各項資金收入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用途使用現金,現金庫存不超限額。

  (三)敬老院的基本支出和專項支出、經營支出實行分開管理。

  (四)敬老院基本支出管理

  1、鄉鎮財政所要設立敬老院專帳,實行專賬管理。

  2、所有業務支出按照村帳鄉管的管理方式實行會審制度,不履行會審的一律不予報賬。用於購置財產物資的原始憑證還應有驗收人員簽字,有關重大經濟收支活動的合同(協議)、工程決算也視為原始憑證管理,作為收支憑證的附件。

  (五)敬老院的專項支出管理

  1、每月用於敬老院的五保供養專項經費到達後,鄉鎮財政所應及時將款項全部支付給敬老院,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院內生產經營活動。

  2、建立膳食物資採購驗收制度,要從工作人員中指定專門的採購員,購買各種食品均由炊事人員和院民代表驗收入庫。

  3、逐日登記伙食情況,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單據為準,經手人必須簽字蓋章,日清月結,伙食賬目每月向院民公佈一次。

  4、所有生活支出由敬老院院長“一支筆”審批,敬老院院長不得兼任採購員和報賬員。

  5、鄉鎮財政所和鄉鎮民政辦對敬老院的專項支出有監管權。每月底,敬老院院長必須將當月專項支出及結餘情況報告鄉鎮財政所和鄉鎮民政辦。

  (六)敬老院經營支出管理

  1、敬老院要因地制宜發展適合本院的生產經營專案,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2、敬老院鼓勵有勞動能力的院民自願參加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

  3、敬老院應對生產經營進行成本核算,並將生產經營情況定期向院民公佈。

  4、院內生產的蔬菜、肉、蛋、禽及其他物資,應合理作價,收支入賬。

  5、生產經營的收益除再生產投入外,主要用於改善院民生活。

  6、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挪用敬老院生產經營收入。

  (七)鄉鎮財政所對敬老院應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賬簿,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八)敬老院應當規範會計行為,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和會計檔案的完整。

  (九)鄉鎮財政所每半年應向縣財政局和縣民政局報送敬老院的財務報表。

  第十二條財務監督

  (一)敬老院應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各敬老院應每月向院民公佈一次財務狀況,選定1—2名供養物件進行財務監督,提升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二)每年度採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對敬老院財務工作進行綜合檢查,敬老院應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加以整改。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敬老院的財務管理工作,嚴格規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縣財政、民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應加強對敬老院各種經費支出使用的監督檢查。嚴禁擠佔、挪用、貪汙、坐支敬老院資金;嚴禁以白條、結算單等形式套取資金進行私分;嚴禁違反規定使用敬老院專項資金。對違反規定的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按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和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敬老院管理制度13

  一、環境整齊清潔、美觀明亮、種有花草;

  二、門頭有門牌,如辦公室、宿舍、醫務室、光榮室等;

  三、門旁有衛生評比結果牌,如清潔;

  四、老人室內有老人守則、五好老人條件、室內衛生規定;

  五、老人床頭掛有標識牌,註明姓名、性別、年齡、原住址、入院時間、身體狀況等;

  六、室內用品擺放整齊、無灰塵、無雜物(含床下);

  七、院內所有工作人員一律掛牌上崗;

  八、敬老院應分設醫務室、娛樂室、圖書室、健身室、物品保管倉庫等;

  九、各項檔案資料齊全、管理規範 。

敬老院管理制度14

  為保證養老院安全有序地進行,對養老院情況特殊性而採取的辦法,特制定安全值班制度:

  1、每月分三旬,領導帶班值班,每班兩人,值班時間早七時到晚二十時,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領導具體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值班期間發生大的失誤或無故不到場者扣發當月工資,造成損失者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2、養老院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掌握老人飲食起居狀況,發現安全隱患時第一時間通知院長及時整改,確保我養老院住院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發生大的失誤追究當事人責任並處罰。

  3、節假日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員隨時掌握養老院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4、值班要求:

  (一)、值班時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得睡覺、喝酒,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員嚴禁脫崗或在崗時間內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值班員不得將與本院無關的人員帶入或留在養老院內。

  (三)、值班人員應定時巡視檢查養老院內的重點區域,重點檢查物件要詳細檢視。養老院的重點防範設施為:居室、食堂、配電間、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並做好防範意外情況的準備。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災,及時果斷處理。

  (五)、值班人員應恪守職責,遵守養老院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定時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發現異常情況,值

  班人員應及時報告院長或相關責任人,立即處理。

  (六)、夜間值班員必須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將值班情況交代清楚並填好記錄後,方能離崗。

敬老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敬老院是指由政府舉辦的,專門為城鄉特困供養物件提供集中供養的服務機構。

  第二條敬老院工作人員是指由舉辦單位任命或與舉辦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含管理員、炊事員、護理員等,在職村幹部不得任敬老院工作人員)。

  第三條敬老院工作人員由所屬鄉鎮(街道)直接管理,縣民政局聯合所屬鄉鎮(街道)對工作人員進行綜合考核、監管。

  第四條敬老院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範,遵守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

  (二)熱愛養老事業,有愛心,勤奮踏實,有吃苦耐勞精神。

  (三)愛崗敬業,能勝任本職工作,不怕髒、不怕苦累。

  (四)堅持以人為本,尊重、愛護和悉心照料服務物件。

  (五)遵守職業道德和傳統美德,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和綜合服務能力。

  (六)服從領導,顧全大局,身心健康。

  (七)愛護公共財物,公私分明。

  (八)講究個人衛生,儀表端莊,著裝得體、整潔。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敬老院工作人員由本鄉鎮(街道)公開招聘,具體招聘方案由鄉鎮(街道)制定。

  第六條敬老院工作人員由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後,報縣民政局備案。

  第七條敬老院工作人員按照實際集中供養物件的10:1比例配備,護理員按實際供養半失能物件人數的6:1及全失能物件人數的3:1比例聘用。

  第八條聘用條件

  (一)年齡。原管理人員(女50週歲以內,男55週歲以內),新聘用人員必須在30—50週歲內(大專文化以上或取得社會工作資格證者可適當放寬)。

  (二)文化程度。聘用副院長必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護理員、炊事員等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三)身體心理健康,無任何傳染病及精神疾病史;

  (四)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聘的其它情形。

  第九條招聘程式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資訊;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面試、考察或其它形式;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條鄉鎮(街道)必須與所屬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新聘工作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1年,連續3年考核為優秀的,可簽訂5年以內的聘用合同。

  第十一條敬老院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簽訂聘用合同至退休的,如能勝任工作且無重大過失,無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所屬鄉鎮應當予以考慮。

  第十二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鄉鎮(街道)按程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敬老院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二)敬老院工作人員年度考評不稱職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評不稱職的;

  (三)違反敬老院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操作規程,經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責任事故的;

  (四)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酗酒滋事造成嚴重後果者;

  (五)在本職崗位上出現責任事故、案件或重大問題者;

  (六)工作期間因故受到刑事處罰者;

  (七)嚴重失職、瀆職、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後果的;

  (八)其他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本人要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須由本人提前30日向敬老院提出書面申請。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敬老院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五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所在鄉鎮(街道)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第四章考評和培訓

  第十六條縣民政局會同鄉鎮(街道)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評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物件的意見,並以《永興縣敬老院績效評定(星級建立)實施細則》和永興縣敬老院院長、護理人員、炊事員工作績效考評細則為主要依據。(詳見附件1、2、3)。

  第十七條考評分為季度考評、年度考評和聘期考評。

  年度考評結果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三個檔次。

  第十八條考評結果作為調整敬老院工作人員崗位、績效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十九條鄉鎮(街道)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類培訓。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條培訓經費可從日常執行管理經費中列支。

  第五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二十一條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基礎工資根據平時考評情況及工作履職,原則上按季發放,績效工資根據年終工作績效考核等次一次性發放。

  第二十二條縣民政、財政部門負責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由鄉鎮(街道)造表審批,民政彙總報財政,透過銀行直接發放。

  第二十三條敬老院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參照我縣的村幹部相關標準執行。

  第六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四條敬老院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當年績效評定(星級建立)按綜合得分情況評定為三類(三個星級),即一類(三星級)敬老院佔總數的30%,二類(二星級)敬老院佔總數的40%,三類(一星級)敬老院佔總的30%。一類(三星級)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增加50%發放;並評出3名作為優秀工作人員,分別獎勵600元;二類(二星級)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按足額髮放,並評出1名作為優秀工作人員,獎勵600元;三類(一星級)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只按50%發放。獎勵資金從敬老院執行經費中列支。

  第二十五條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敬老院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七條處分分為警告、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第二十八條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

  第二十九條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責任追究

  第三十條敬老院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所屬鄉鎮(街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對敬老院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辦法》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所屬鄉鎮(街道)的工作人員在敬老院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具體事宜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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