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6篇)
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一、水處理制水車間前需兩次更衣、穿工作服、工作鞋;
二、做好班前空氣、環境消毒及配好刷桶用的消毒水;
三、水處理生產前對空桶檢驗,重度汙染的桶要單獨處理,嚴禁馬虎灌裝;
四、對空桶外表要刷洗乾淨,桶蓋消毒後方可使用;
五、手要經常清洗消毒,嚴禁用手指觸控桶蓋內部接觸水的部位;
六、嚴禁穿工作服與鞋出水處理車間,防止外來汙染源;
七、不準在水處理房抽菸、嗑瓜子、吃東西、閒聊天及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上崗操作前應換衣、淨手,進屋前十分鐘開啟水處理房間紫外線10-15分鐘後再工作;
九、下崗前要對水處理環境場地進行清洗,當天的消毒水用於地面消毒,做好環境衛生,臨鎖門前開啟紫外線燈對空氣做最後消毒;
十、直接從事水處理制水的工作人員(包括臨時工)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者方可從事桶裝水生產,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飲水衛生的疾病和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飲用水水處理生產工作;
十一、水處理從業人員上崗前,應當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勤剪指甲,從業人員每年接受一次培訓,並有培訓考核記錄;
十二、水處理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進入灌裝間的人員必須進行二次更衣,佩戴口罩方可進入;
十三、禁止在水處理車間內吸菸等其他有礙桶裝水衛生的活動;
十四、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鞋,進入非水處理生產場所(如廁所),工作前、便後必須洗手,不得將個人生活用品帶入車間。
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為了創造乾淨、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所轄區域劃分成若干片區分配給各班組承包負責,班長負責指揮、協調、監督、帶領本班員工隨時對自己負責區域進行日常清潔、整治;車間組織對各責任片區進行檢查、評比和考核。
第二條、整理清潔標準可按本規定和其他專項規定要求執行。
第三條、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工作服工作鞋必須保持整潔乾淨,要防止交叉汙染,發現或懷疑有傳染性疾病時,應及時就醫。
第四條、要保持操作區地面和牆壁無垃圾、無汙跡,門窗無積灰、無汙跡,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並擺放整齊,電纜溝要保持清潔。
第五條、控制檯無積灰,檯面乾淨,檯面上只能放置與工作有關的記錄本、當班分析單和傳達檔案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條、通訊裝置、飯盒、水杯等個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齊,放在規定的位置上。
第七條、各班工具箱要保持整齊乾淨,公用工具要定位擺放,報廢工具要及時處理,無關物品不允許放在工具箱內。
第八條、汙水溝要保持清潔、通暢。
第九條、車間油桶要在專屬的區域內擺放整齊,好油桶、廢油桶、空桶要區分放置。
第十條、操作時產生的垃圾和灑落的物料當班人員交班時要清理乾淨,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條、各槽罐、機泵、管線等裝置表面乾淨無油汙,操作中造成裝置汙染的要及時清理乾淨。
第十二條、各種操作工具、運送工具、輔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點整齊擺放,並保持其清潔。
第十三條、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齊,並且要與回收材料區分開。報廢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點整齊存放。
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規範生產車間的現場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產車間的日常衛生清理、維護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車間衛生要求
3.1.1、每班生產結束後,必須徹底將生產裝置、工器具、地面、牆壁、排水溝等打掃乾淨,所用物品擺放整齊,車間內不得堆放雜物,保持一個衛生、乾淨、整潔的環境。生產過程中不間斷隨時清掃、整理。
3.1.2、車間內所有的門窗、玻璃、窗臺應隨時保持清潔乾淨,每星期徹底清掃車間衛生。
3.1.3、車間應每天用水噴灑1次,以清潔空氣。
3.1.4、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帶入車間,嚴禁在車間內吃零食、吸菸,不得隨地吐痰、閒聊、打鬥、大聲喧譁、玩手機、翻閱書報畫冊。
3.1.5、車間整潔、無雜物、空氣新鮮、地面潔淨、無積水、裝置無油汙、無粉塵。
3.1.6、車間內不得堆放廢棄物,裝溶液用的桶必須加蓋。
3.1.7、工作時落地原料必須及時清掃妥善處理。
3.1.8、生產車間所有的窗必須安裝紗窗,防止蚊、蠅等進入現場,紗窗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或更換,未經許可任何人不準開啟紗窗。
3.1.9、工作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放入車間內的臨時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將生產區域的垃圾清理出車間。
3.1.10、未用的原料、輔料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3.1.11、各種半成品用轉運箱、輸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潔。
3.1.12、產品包裝(塑膠包裝袋、產品標籤和紙板箱)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車間應做到:
A、地面清潔、無灰塵、無垃圾、無汙跡、無積水、無死角。
B、牆壁(角)和天花板清潔、無汙染、無蛛網、無死角。
C、門窗明亮乾淨、無積灰、無汙跡、無蛛網。
D、照明燈具保持清潔,無灰塵積壓。
E、桌凳保持乾淨,物品堆放整齊。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潔、排水暢通、無阻塞現象。
G、車間四周責任區內清潔、無垃圾、無煙蒂。
H、裝置、線路每週進行一次日常保養,含清潔清理的內容,做到表面目視無灰塵、油漬、汙漬等異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運工具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並保持其清潔。
3.2、人員衛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經允許,非生產人員一律不得私自進入車間。
3.2.2、進入車間人員(包括車間管理人員)穿戴整齊,執行三不進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進入車間”。
3.2.3、新入職的車間員工必須到正規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並經衛生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在職員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體檢。
3.2.4、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3.2.5、著裝正確,頭髮不外露,衣帽整潔乾淨,做到勤洗勤換。
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規範生產車間的現場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管理和生產流程衛生控制,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產車間的日常衛生清理、維護和管理工作。
3、職責
3.1車間主任負責監督車間衛生工作實施情況,負責對生產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監控。
3.2生產操作人員按要求做好主管區域清潔衛生工作。
3.3清潔工負責打掃區域內入口通道、洗手池、更衣室、衛生間等。
4、管理要求
4.1衛生包乾制度
4.1.1車間主任負責對衛生工作進行分割槽承包,車間員工對自己負責區域每天進行日常清潔、整理歸位,每週五進行一次徹底地清理和清潔,車間主任和辦公室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1.2清潔標準可參照本規定及其他專項規定。整理按各裝置、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等車間定置規定擺放。
4.2現場衛生管理
4.2.1地面、牆面、固定物清潔
4.2.1.1地面清潔、無灰塵、無垃圾、無汙跡、無積水、無死角。
4.2.1.2牆壁(角)和天花板清潔、無汙染、無蛛網、無死角。
4.2.1.3門窗明亮乾淨、無積灰、無汙跡、無蛛網。
4.2.1.4照明、殺菌燈具保持清潔,無灰塵積壓。
4.2.1.5桌凳保持乾淨,物品堆放整齊。
4.2.1.6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潔、排水暢通、無阻塞現象。
4.2.1.7現場目視牌保持清潔、無汙跡。
4.2.1.8樓梯通道暢通。
4.2.1.9車間四周責任區內清潔、無垃圾、無煙蒂。
4.2.1.10廁所、洗手處、換衣房保持清潔乾淨、地面無積集水、牆面無汙跡。
4.2.2裝置清潔
4.2.2.1生產裝置、管道在使用前須消毒,使用後進行清洗,保持清潔。
4.2.2.2裝置保持乾淨無油汙(包括消防器材),計量器具清潔內外清潔、無汙漬。
4.2.2.3不使用的裝置、生產用具(包括各種計量儀器、轉運設施等)應定期清洗,無汙漬和異味。
4.2.2.4裝置、管路每週進行一次日常保養,含清潔清理的內容,做到表面目視無灰塵、油漬、汙漬等異物。
4.2.3工具、材料清潔、整理
4.2.3.1工具、容器、?器、搬運工具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並保持其清潔。
4.2.3.2操作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後均應清洗、消毒、無汙漬和異味。
4.2.3.3衡器的託底(盤)、遊標及砝碼在使用前、後揩拭乾淨。
4.2.3.4未用的原料、輔料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4.2.3.5各種半成品用轉運箱、輸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潔。
4.2.3.6產品包裝(塑膠瓶、塑膠桶、產品標籤和紙板箱)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4.2.3.7衛生潔具使用前後清洗、清理,按指定位置擺放。
4.2.3.8飲用水杯保持乾淨,放在指定位置。
4.2.3.9檔案資料擺放整齊、無雜物。
4.2.4廢品、垃圾清理
4.2.4.1廢棄物、殘次品按指定地點存放整齊;不能放入垃圾箱的工業垃圾必須定時清理(二小時一次)。
4.2.4.2工作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放入車間內的臨時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將生產區域的垃圾清理出車間。
4.3人員衛生管理
4.3.1健康檢查及培訓
4.3.1.1新入職車間員工必須到正規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並經過衛生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在職員工必須每年定期進行體檢。
4.3.2個人行為規範
4.3.2.1員工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澡,勤理髮,勤剃鬚,勤剪指甲,勤換衣。
4.3.2.2員工工作期間不得佩戴手錶、戒指、耳環等物品,不得化妝,不得噴香水。
4.3.2.3員工正確著裝,頭髮不外露,衣帽整潔,工鞋保持乾淨,做到勤洗勤換。
4.3.2.4生產人員上班前,須在更衣室換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調配人員按規定著裝和帶好其他防護用品(如粉未生產時戴口罩),然後用洗滌液和消毒液清洗雙手才能進出入生產區域。
4.3.2.5在整個生產過程中,保持工作服和雙手衛生,發現弄髒,及時清洗;到衛生間後必須重新清洗和消毒雙手。
4.3.2.6車間生產人員(外來人員)進入黃色區域(調配生產區域),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工作服、口罩;進入紅色區域(內包裝區域)必須二次更衣、消毒,方可進入。
4.3.2.7員工外出辦事在更衣室去除帽子、口罩等防護用品,回車間時按規定穿工作服,用洗滌液和消毒液清洗雙手,並按規定帶好其他防護用品。
4.3.2.8非生產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車間;如果必須進入,有關人員(如公司領導及檢查人員、檢驗員、銷售內勤等)進入車間必須按車間著裝規定和衛生要求辦理;其他人員進入車間必須經生產副總審批。
4.3.2.9車間員工下班時,須在更衣室更換衣服,並保持工作服擺放整齊。
4.3.2.10工作期間嚴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頭等不符合食品作業衛生規範的行為,在生產現場打噴嚏須背對生產線並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4.3.2.11禁止將個人用品帶入生產場所;禁止在生產車間吸菸、吃東西。
4.3.2.12嚴禁隨地吐痰和唾液,嚴禁隨地亂扔紙巾雜物。
4.4生產流程衛生控制
4.4.1車間領料人員在倉庫中領取原輔料時需把好原料衛生關。
4.4.2均質機、調配釜、反應釜、攪拌缸和生產用的其它容器及管道在使用前、後進行沖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4.4.3調香鍋加蓋防蚊蠅、防塵,使用後立即沖洗乾淨,不得存有異味。
4.4.4純淨水貯水箱每月清洗一次。
4.4.5軟管輸出口端不接觸地面,管道和閥門清潔、無汙漬。
4.4.6經管道灌裝的產品,灌裝口不得加濾布進行灌裝,每批產品包裝完畢,必須清洗過濾器、過濾網、漏斗及墊網。灌裝稱量後隨即蓋上塑桶蓋,以防瞬間異物落入產品。任何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著地和貼牆放置。
4.4.7標籤列印人員負責產品標籤的字跡清晰和標籤紙面清潔,外包裝工負責包裝物(瓶、桶、袋、標籤、紙箱)的清潔,確保成品在包裝過程中的乾燥和清潔。嚴禁使用模糊不清或骯髒的標籤,嚴禁使用被汙染或滲漏的包裝桶和桶蓋。
4.4.8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原輔料和加工的半成品必須加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原料空桶,可先放在暫存區內,待暫存區放滿後,在車間外垃圾箱外擺放整齊。
4.4.9產品包裝和成品儲存等工序分開,防止前後工序相互交叉、汙染。
4.4.10生產操作區(包括操作檯面、調香鍋及相關的輔助設施)不定時清洗,保持清潔;調香鍋在產品包裝完後立即沖洗乾淨;
4.5檢查與考核
4.5.1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衛生工作進行內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員工進行糾正,並計入個人每月的工作績效考核。
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一、員工個人衛生管理
1、所有進入生產領域的人員須著裝規範,戴好髮網(工作帽)頭髮不允許外露,口罩應遮住口鼻(包括參觀人員);
2、工作服要乾淨、整潔、無破損,冬季兩天一換洗,夏天一天一換洗;
3、所有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要洗手消毒(包括中途外出);
4、在生產領域內不允許進食、喝水(喝水可在指定地方)、酗酒、吸菸;
5、手及指甲要乾淨,不允許塗抹指甲油,指甲長度不允許超過0.3mm;
6、任何人在車間內不得玩弄和接聽手機(指定區域除外);
7、工作服及工作鞋要嚴格按照更衣程式進行更換,不可穿出生產領域,不允許穿裙子、短褲、拖鞋進入車間;
8、手部如有破損或包紮,應調換到與食品沒有直接接觸的崗位,並戴上完好的醫用手套;
9、操作人員在車間內,手部接觸到汙染物後,要重新清洗消毒;
10、在生產區域內不允許化妝、戴手錶、項鍊、戒指等首飾;
11、所有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要按規定的人行通道出入車間,以防交叉汙染;
12、更衣室要安排專人打掃,定時對更衣室進行滅蟲滅菌消毒並做好記錄;
13、任何人不得坐、站、躺在原料、工作臺、容器、產品或墊板上。
二、設施、裝置衛生管理
1、生產所需的裝置、設施在生產前要用75%的酒精或配好的消毒水消毒;
2、生產所需的裝置、設施在生產結束後要清洗乾淨,並歸類存放在指定位置;
3、生產裝置在生產過程中出現故障維修時,要先把生產現場用的原料、半成品隔離,再進行維修;維修完畢後要清理現場及裝置衛生,與生產無關的東西要清除出去;裝置上的油汙要及時清理,並保持無異味;
4、在生產過程中,操作者對裝置要經常清理點檢,保持裝置乾淨整潔;
5、裝置上與產品接觸部位所用的潤滑油必須為食品級潤滑油。
三、工器具衛生管理
1、在生產過程中,各區域工器具管理應責任到人,按指定位置統一存放統一管理;
2、生產區域所有的工器具使用前要及時清洗消毒,使用時要做好標示,放在指定的位置,擺放整齊,使用結束後應歸位;
3、用於裝原料的器具和裝垃圾的.器具要標示區分,不得混用;
4、清洗所用的毛刷地板刷應區分使用、區分存放;
5、生產使用的毛巾和清潔衛生(擦門、窗、門簾、牆壁等)用的毛巾,要嚴格區分,不得混用,以免交叉汙染;
6、停產或歇班所有工器具清洗後做好盤點並做好記錄後應加遮蓋。
四、原料、半成品、成品衛生管理
1、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原料不能直接接觸地面和靠牆,要擺放在墊板或專用架上,並與牆壁保持一定距離(30cm);
2、包裝所用的箱、包裝袋必須乾淨,並符合食品要求;
3、生產現場嚴禁擺放與生產無關的原料,以防誤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半成品、成品、原料要區分開,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5、原料應由原料通道進入車間,成品由成品通道運入倉庫,不得混送;
6、原料、半成品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檢查有無異物、異味等,有無防護遮蓋。
五、生產環境衛生管理
1、車間地面要常清掃,保持地面乾淨無積水;
2、牆壁要經常擦洗,保持不發黴、無積垢、無破損;
3、天花板及牆角乾淨無蜘蛛網,無發黴及塗層脫落;
4、生產區域所有的門、窗要經常擦洗,保持乾淨明亮;
5、生產區域的垃圾要及時清除,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6、生產現場嚴禁玻璃製品、瓷器進入(實驗除外);
7、生產結束後,清潔衛生要徹底,不留衛生死角,並由班長檢查後,填寫清洗記錄表;
8、工作臺及周邊衛生要及時清理,保持乾淨;
9、落地的半成品要隨時撿起,或清洗或做次品廢品處理;
10、裝置、工具、不得纏繞膠帶、線繩、鐵絲等物件,以防止脫落造成產品異物汙染;
11、生產區域應對滅蟲蠅防鼠裝置進行定期清理。
六、檢查評比
1、品控部成立衛生檢查小組,每週對各班組生產區域進行衛生大檢查一次;
2、在檢查過程中對常規性工作不合格項按車間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七、衛生區域劃分
各生產區域衛生歸各班組清潔整理,直接責任人是各班長。
車間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廠區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廠區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定、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第三條:凡在本廠區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行政部為廠區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廠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廠區的基建、綠化、生產、後勤等有關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後,由財務部監督使用。
第六條:行政部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廠區員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七條:專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禮貌作業。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第八條:室內(廠區統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第二章: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第九條:廠區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員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人員進行。
第十條:廠區各部門應當按照行政部劃分的衛生職責區,負責清掃與保潔,並實行“門前三包”的職責制管理。
第十一條:廠區統一使用的建築物、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清掃與保潔。各部門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堅持清潔。
第十二條:廠區內部的施工場地由施工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行政部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專案建設合同或協議時,就要把有關由施工單位負責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衛生管理、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處置等事項寫進合同或協議。
第十三條:臨時佔用道路或場地的部門,負責佔用區域和佔用期間的清掃與保潔。
第十四條:廠區會議室的日常衛生由行政部負責清掃和保潔。但其他部門使用後應負責清掃整潔。
第十五條:禁止在廠區內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將衛生職責區內的垃圾掃入道路或公共場地,禁止在廠區內焚燒垃圾和樹葉,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菸頭及各種廢棄物。
第十六條: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第十七條: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汙穢,堅持清潔暢通。
第十八條:廁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異常堅持清潔,儘可能做到無異味、無汙穢。
第十九條:禁止在樹幹、電線杆、建築物上張貼各種海報、標語及廣告宣傳品(廠區統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條:必須按行政部規定的區域和位置停放車輛,廠區內嚴禁亂停放腳踏車和汽車。
第二十一條:廠區內(含員工宿舍)禁止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和動物。
第二十二條: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對公共廁所、垃圾場等場所實施藥物噴灑,殺滅蠅蛆。
第二十三條:廠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堅持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利用樹木晾曬衣物。
第三章:室內衛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條:室內應堅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汙垢、痰跡、菸蒂、紙屑;桌面、櫃上、窗臺上無灰塵、汙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
第二十六條: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第二十七條: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櫃內。
第二十八條:室內禁止停放腳踏車。
第四章: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分佈在廠區內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各部門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行政部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內。配置給各部門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門使用並協助行政部管理,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
第三十一條:生產部、化驗室、食堂等部門產生的有機物、無機物垃圾不得任意遺棄,應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內。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門產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須按照廠區《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置。
第三十三條:在廠區內運輸生產垃圾、散裝產品、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及廢棄物時,不得灑落和拋撒,如有灑落和拋撒,必須清掃乾淨。
第五章:環境衛生設施的設定與管理
第三十四條:環境衛生設施(垃圾箱、公共廁所等)的設定與管理,應當貼合廠區《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門前放置各類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條:行政部負責廠區內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衛生設施的保潔、維護統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條:設定在各部門、辦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門和個人有職責和義務協助做好保潔工作,不丟失、不人為損壞。
第六章:食堂的衛生管理
第三十八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條: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職責。
第四十條:炊事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必須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衛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第四十一條: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汙染。
第四十二條:操作間及其環境必須乾淨、整潔,每餐清掃,堅持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第四十三條: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堅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汙。
第四十四條: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汙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第四十五條: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膠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第四十六條: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條: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式進行。
第四十八條: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條:待出售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第五十條: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條: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菸,不得隨地吐痰。
第五十二條: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條:食堂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採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條:出售後剩餘的飯菜應儘可能放置在冷藏櫃裡,但放置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剩飯、剩菜出售時,必須先經行政部工作人員鑑別確保無變質、變味後,加溫熱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條:食堂採購的原材料必須新鮮,存放的環境應通風、乾燥,避免黴變。嚴禁使用過期或變質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條: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條: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景,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第七章:獎罰
第五十八條:行政部要結合廠區的具體情景,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部門和員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第五十九條: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菸頭、紙屑及廢棄物;
二.垃圾不裝袋、不入桶(箱)隨意棄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設護欄設施,竣工後未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廠容和環境衛生的;四.轉運生產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築材料、散裝產品等,造成洩漏、拋撒的;
四.在廠區內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動物的;
五.佔用、損壞環境衛生設施的;
六.不履行環境衛生職責區清掃保潔義務、影響環境衛生的。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