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8篇)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條、按時歸寢,按時就寢,嚴格執行宿舍的作息時間。
第二條、個人因事、因病要離開宿舍時,必須向寢室長彙報。
第三條、寢室成員都要講究衛生,值日生按時清掃室內衛生,大家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四條、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宿舍成員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第五條、被褥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屋內棚上、牆角無蜘蛛網灰塵,地面床下每天清掃一次,拖一次。床上、窗臺、門、角提線無灰塵。
第六條、遵守紀律,服從領導,不會客、不留住、不吸菸、不飲酒、不打架、不罵人,團結互助禮貌待人。
第七條、宿舍成員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第八條、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乾淨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第九條、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第十條、注意安全嚴禁在寢室內用用火,寢室人員時刻要提高防火意識,平時經常檢查寢室內,走廊,洗漱間的照明電路是否有破損或者漏電。
第十一條、無電時使用手電照明,切不可使用蠟燭明火等。
第十二條、寢室人員不能隨身攜帶各種煙和火,不允許寢室人員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遠離各種油類用品。
第十三條、宿舍的生活垃圾必須每天處理,維護宿舍環境。
第十四條、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上報安排修理,個人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第十五條、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第十六條、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和使用匕首、三稜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第十七條、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共同做好防範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第十八條、如有情況需要退宿的,必須與寢室長交接好。不得擅自攜帶寢室公共財物退宿,寢室長需監督到位。
第十九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所有宿舍成員。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2
一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二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三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衛生安排情況。
四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三次以上罰10—20元。
六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裝置、包括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七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九宿舍員工必須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寢,超過規定時間後回宿舍由宿舍長負責登記人員名單,第二天上交部門經理給予。
十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11:30分後離開,由宿舍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內請勿大聲喧譁,影響其餘員工休息,如有違反罰5—10元。
十二部門主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紀律情況、部門經理進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長,部門主管必須登記好每天檢查宿舍工作情況,每星期把登記本交予大堂經理處。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四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十五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3
1.晚上1:30熄燈,如在1:30以後不歸者視為夜不歸宿。
2.11:30--1:30期間,不在宿舍者須向宿舍長彙報(如,洗衣服、向經理請假的等)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間不得大聲喧譁,聽音樂。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時要輕聲輕語,不要影響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間接打電話不允許超過2分鐘,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衛生須每位員工共同維護,有宿舍長和當天值班人員監督,如有發現衛生未打掃,亂放物品者,可直接處罰打掃衛生一週。
6.宿舍內嚴禁喝酒,吵架如發現按店內規章制度處罰。
7.貴重物品不得隨處亂放(如有丟失蓋不負責)
8.節約水電,違者罰款10元(走時記者關燈)
9.宿舍不準帶外人進入,私自帶人進入宿舍罰款50元
10.宿舍不準使用高負荷電器(如電磁爐,高壓鍋,電飯鍋)和私拉電線,接電源,違者沒收並罰款20元。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4
公司投入裝修的一棟員工宿舍即將竣工,為了真正幫助到員工的日常工作與生活,同時結合員工實際情況,公司決定將員工宿舍的入住方案公佈如下:
1、公司員工宿舍擬於xx年3月中旬接納員工入住,需要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請在4月26日12:00以前(即本週星期四12:00以前),將填寫好的入住申請書以郵件的形式提交給綜合部喬娟,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入住。申請表上傳至合群群共享,有需要的同事可自行下載。
2、員工住宿條件為:
(1)外地員工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身心健康,無疾病史。
3、員工宿舍位於北路xx大廈對面外貿學校內。每套房結構為二室一廳一衛,計劃每套房入住4位員工。公司已安裝空調、熱水器、洗衣機等電器及網路環境,並提供簡單傢俱。
4、宿舍租金為每人每月x元,水電費由員工自理。所有費用從住宿員工工資中扣除。
5、申請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分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如有違反規定的員工,取消其入住資格。
6、公司同時招募男女宿舍長各一名。有意向的同事,可與綜合部喬聯絡。
宿舍長職責:
宿舍長應作為宿舍員工與公司之間的橋樑,協助公司綜合部做好員工宿舍管理。
1. 負責對宿舍內所有公司物資的保管,維護公共財務的完整性,提出合理化建議,並配合綜合部對離職員工的物資進行清點;
2. 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負責檢查本宿舍有無安全隱患,注意宿舍的防火、防盜。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綜合部反映;
3. 監督宿舍員工的衛生清理工作及制度執行情況,對於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不聽勸阻的本宿舍員工,有權向公司綜合部反映,由公司綜合部作出處理;
4. 及時化解宿舍成員及宿舍之間的矛盾,如遇突發事件及時處理,並於第一時間向所在部門及綜合部反映;
5. 禁止非本宿舍人員留住宿舍內。
宿舍長要求:
時刻牢記自己是一舍之長,加強自身修養,嚴於律已,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公司的各項紀律制度,工作積極主動,有奉獻精神。
大學生活自由開放,無拘無束。我院系為了給同學們一個舒適的休息環境以及培養同學們的良好作息時間,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5
居住證
1、員工必須遵守《浙江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及《社會治安管理條例》。所有員工入職住宿必須辦理居住證,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非法定年齡(16週歲以下)公司不予錄用;
宿舍管理員監督新入職員工身份證是否真實有效;
辦理未到法定年齡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人;
2、新工入職當天必須交齊相關證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楚房號、姓名及本人手機號碼);
新入職員工監督宿舍管理員居住證是否在十五天之內辦理完成,在職員工未辦理、失效、過期居住證由本人備好相關證件交主管統一上交;
員工在交齊相關有效證件在規定時間內未辦好,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新員工當天未上交辦理暫住證所需照片、身份證,不辦理住宿手續,在職員工樂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3、宿舍管理員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各部門主管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宿舍管理員未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
住宿安排
1、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必須持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辦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員住集體宿舍),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調換房間(集體宿舍調換每月1號-3號辦理手續);
宿舍管理員對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進行檢查監督,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定安排住宿,監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員是否達到規定的住宿條件;
辦理住宿的員工,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宿舍管理員不予辦理住宿,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未達到規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週的40元/天。未辦理任何手續私自調換房間的員工樂捐100元/次;
2、嚴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實有效結婚證除外),夫妻單方辭職,請假超過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內退出夫妻房間並交出鑰匙。(病假超過一個月憑醫院病歷卡、發票);
宿舍管理員對男女混居,已辦辭職手續,請假超過30天,未辦退房手續的員工進行監督。辦理好辭職手續的員工整理行李必須由同宿舍的人員監督且及時搬出。最遲不超過兩天。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後帶出廠;
對證件虛假、隱瞞事實的員工樂捐20元/次,男女混居樂捐100元/次。對已辦理辭職手續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週的40元/天;
3、綜合樓7、8、9樓宿舍,公司規定人員(副總、總監、外聘高階管理人員)單獨房間居住,其餘房間由公司在職管理人員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職管理人員及夫妻居住。嚴禁房間內燒菜做飯、餵養寵物(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定安排住宿,監督居住單間的人員是否達到公司規定的住宿條件,員工相互監督舉報。(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宿舍管理員未按規定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達到公司規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居住單間的,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週的40元/天。對燒菜做飯第一次樂捐100元/次,再次發現調離綜合大樓房間住宿;
4、對員工直屬親戚來廠探親必須在門衛處憑有效證件登記後進廠,詢問是否住宿,住宿必須經宿管員和大堂客房登記住宿(按大堂制度辦理),嚴禁未經登記擅自留宿。外來住宿必須是員工的直屬親戚,嚴禁來訪者單獨在集體宿舍房間逗留,探親訪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過22:00點。
保安、宿管員對員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檢查、監督,同一宿舍員工對來訪住宿者是否辦理住宿手續進行監督,對未辦理住宿手續,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員或保安舉報,被訪員工對來訪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
被訪員工擅自將來訪人員留在宿舍住宿,被訪員工樂捐100元/天。同一宿舍員工知情不報、故意包庇或隱瞞來訪人員而造成損失,由責任人與同宿舍員工共同承擔責任,被訪員工需承擔雙倍責任。
住宿制度
1、在公司宿舍住宿員工,不得在樓道、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音響等裝置必須調音量小、靜音或使用耳機,不能影響其他人休息;
宿舍管理員、保安不定時對宿舍進行巡查、監督,同宿舍員工及鄰宿舍員工對影響他人休息的員工進行勸阻、制止,並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員舉報;
宿管理員、保安如發現違規員工要立即勸阻、制止,對制止無效的來訪者逐出廠外,對公司內部,制止無效的員工樂捐50元/次,並代為保管音響裝置,保安與宿舍管理員接到員工舉報,未在30分鐘內到場處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2、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
保安與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房間進行巡查,同一宿舍員工對酗酒、賭博、打架鬥毆進行制止、舉報。防止事情進一步惡化;
因酗酒、賭博、打架鬥毆,對責任人樂捐200元/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並解除勞動合同。造成人身傷害、發現賭博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3、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維護宿舍內、外配置的公共設施;
宿管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同一宿舍員工對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進行監督並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對使用違規電器裝置將代為保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發生火災等交由公安部門處理。對損壞物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共同賠償,對舉報者獎勵50元/次,因檢查不嚴而造成損失,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4、嚴禁將手機、現金、手飾等貴重物品隨意放在房間內;
人員離開房間必須鎖好門窗,宿舍管理員對宿舍物品不定期檢查;
如保管不當造成財物失竊,自行承擔損失;
5、宿舍內配置的物品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必須及時到門衛處登記報修(報修時需填寫房間號、損壞物品及時間),維修前將房間衛生打掃乾淨;
宿舍員工監督維修的及時性,維修員辯別是否人為損壞;
維修員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6小時維修好,延時樂捐5元/次,對故意損壞財物按原價賠償並樂捐20元-100元/次;
6、根據國家安全法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險、易燃易爆等國家違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員檢查擅自藏匿違禁物品,吸毒人員,同宿舍人員有權、有義務對藏匿違禁物品監督舉報。
對故意損壞物品和存放違禁物品、吸毒的'當事人進行舉報,舉報人給予獎勵200元/次,發現違禁物品立即沒收並對當事人樂捐100元/次,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損失由違規人員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衛生制度
1、禁止將電瓶車、腳踏車和雜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樓梯間,禁止將垃圾倒入通道、樓梯、便池或洗臉池內;
宿舍管理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檢查,住宿員工相互監督、檢查,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停放電瓶車、腳踏車、堆放雜物樂捐20元/次;造成馬桶堵塞,將垃圾倒在他人門口或通道責任人樂捐50元/次;對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各樂捐20元/人;
2、嚴禁高空拋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飯菜、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不允許將衣物掛窗外;
宿舍管理員利用監控對樓梯、通道回訪檢查,全體員工監督,並向宿舍管理員舉報高空拋物等不良行為;
因高空拋物導致他人傷害,由責任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並樂捐100元/次,隨手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責任人樂捐5元/次,衣物吊掛空調外機上的樂捐5元/次;
3、搞好宿舍衛生工作,檢查標準:
(1)地面無油膩,
(2)無垃圾,
(3)玻璃清透明亮,
(4)馬桶無黃色跡象,
(5)臺盆不髒亂,
(6)日用品擺放整齊等,衣物堆放整齊。
同一宿舍員工相互監督,是否將垃圾帶到樓下放入垃圾桶內,個人物品是否擺放整齊,整潔。
對房間衛生差的員工樂捐20元/人/次;對房間衛生好的員工獎勵20元/人/次,並張貼公佈。
水電使用制度
住宿的員工除公司補貼,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同一宿舍住宿員工按登記入住的日期分攤。
公司補貼每個房間電費為10度;水費5月至10月每人2噸、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噸,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記日期分攤。
每月1至5號公佈上月使用水電費用,員工核對水電費用是否錯誤以便宿舍管理員更正,超出5號到次月調整,水電費核算錯誤,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宿舍。
稽核部發現以上事項弄虛作假或負責人未執行監督對負責人處以10/次樂捐,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賠償管理制度》賠償。
注:
1、本制度執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負責,主要職責是對程式的制訂、修改、解釋及日常執行維護、問題點收集、回覆、培訓等負責;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負責稽核、處理;
3、若在執行過程中遇到運作不暢等情況時,請及時知悉稽核部指導;
4、執行過程中若同變革前檔案有衝突時,一律依本檔案執行。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一)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工資結算前,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第四條宿舍舍監工作任務如下:
(一)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二)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颱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宿舍舍監或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裝置(如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二)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大功率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電熱絲燒水。
(六)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七)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菸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八)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
(九)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十)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十一)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十三)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加班情況除外)。
(十四)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或妥善保管,遺失由各自負責。
(十五)不得於牆壁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六)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十七)各房間的清潔及樓梯通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八)不得於床上抽菸,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員工不得於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二十)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公司每月免費提供每位住宿人員2方水、6度電,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並從工資里扣除。
2、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個宿舍每月供應煤氣一瓶。
4、使用熱水器沖涼時,為防止煤氣中毒事件,必須保持通風排氣,否則停用熱水器。
5、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室,輪值人員於睡前應巡視一遍。
6、沐浴以20分鐘為限。
第十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並呈報管理部議處,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四)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為者。
(九)拉幫結派,尋釁滋事者。
第十二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非緊急時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現緊急情況,如匪警或火警,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報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第十五條不得擅自將公司產品帶回宿舍(工程人員將產品帶回研發除外)。
第十六條本
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條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7
衛生
1、寢室的打掃:堅持每週一大掃,每日一小掃的制度,寢室衛生輪值安排由各寢室長負責。打掃時間是每天早餐後進行。每天的值日生必須把衛生間紙屑簍內的衛生巾清除乾淨。把寢室及本寢室外面的過道打掃乾淨。隨時接受學校的檢查。
2、寢室的佈置:寢室內的物品按規定統一擺放好,被子統一折好靠牆一端對齊,枕頭放在另一端,床檔架上不得掛衣服、襪子及毛巾。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毛巾統一晾掛在室內的鐵絲上,鞋子統一成直線放在床底下。桶、開水瓶、飯缽等物件必須放在室內固定的位置。不準在牆上和天花板上隨意張貼、亂畫。
3、寢室衛生的維護:任何人,任何時間不得在寢室和過道上亂丟果皮紙屑,不得隨地吐痰。
4、保持寢室內務及公共場所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從窗戶和陽臺向外倒水或把水倒在過道上;禁止在窗上晾衣服鞋襪,或從窗戶向外扔垃圾等。
紀律
1、起床:任何同學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鬧。起床鐘響後任何同學不得睡懶覺。
2、就寢:按時就寢,熄燈後任何同學不得在室內走動、講話、吃東西、點蠟燭、打手電、敲牆、弄響門窗、上廁所、洗衣服、接水、頂撞責難學生會幹部或老師。
3、安全:
①不得在室內點火以免發火。
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臥撐。
③寄宿生未經請假不得離校,不得睡入其他寢室。
④不得把外來人員引入宿舍內和留宿。
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公司職工宿舍管理制度8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2、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上班時間宿舍沒人時必須把宿舍內的用電裝置全部關閉切斷電源(手機電池充電除外)如發現違規者,第一次口頭警告;以後繼續違規者,則進行處罰,罰金100--200元。
3、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菸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4、在宿舍區內禁止亂丟菸頭、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
5、晚上十時以後就寢時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交談和播放音響及彈奏,避免影響他人休息。
6、宿舍區應定期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應清倒在指定區域內,嚴禁隨便拋撒。嚴禁向外拋撒生活垃圾,如發現有向外拋垃圾現象,進行處罰,罰金50--100元。
7、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在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如有發現施工時不佩太鋼尖東鐵礦3#膠帶通廊及工業廠區工程戴安全帽,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9、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0、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11、凡在宿舍區範圍內發生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12、施工負責人員對施工人員的文明、衛生、職業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行以上規定,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