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為加強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宿舍整潔與衛生,規範員工住宿條件及行為,保障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物件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長全面負責本宿舍衛生、安全、紀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標準

  1、公司宿舍按員工職位級別劃分為普通員工、主管、經理、高管四類級別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供熱費、有線電視費由公司承擔;公司不承擔宿舍的水電費(由宿舍成員均攤)、電話費、網路費、宿舍設施非正常損壞產生的費用。

  3、原則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員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況如需外宿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見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經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批准後,可按級別標準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5、因個人違規被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五、住宿規定

  1、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由該宿舍內部成員投票產生,公司補貼宿舍長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長負責制定本宿舍的《宿舍衛生輪值表》,宿舍成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管理,按《宿舍衛生輪值表》安排,自覺打掃宿舍衛生。

  3、注意個人衛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衣服、床單、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經常換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員工起床後,自覺把床上和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員工個人貴重物品如錢包、手機、電腦、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擺放。

  6、愛護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壞行為,對丟失或非正常損壞公司財物的,要按價賠償。

  7、不準在宿舍地面、牆壁、門窗、床架上亂貼亂畫,不準高空拋物。

  8、保持衛生間清潔,定期清洗便池,便後必須沖水。

  9、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自亂接拉電線及違規用電。

  10、宿舍內不準大聲喧譁、追逐取鬧,晚上22點過後不可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裝置,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宿舍內不準賭博、打架、鬥毆,不準有傷風化等違法行為。

  12、宿舍內嚴禁私藏刀具、槍、毒等違法物品,一旦發現,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過夜的,必須在當晚22點之前通知宿舍長,並說明去向,由宿舍長進行登記。對未按規定通知宿舍長而又在外發生人身財產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檢查確認關好水電開關、窗戶,鎖好門後方可離開,睡覺前必須對宿舍大門進行反鎖。

  15、宿舍公共設施出現故障,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如屬人為故意破壞的,一經查實,維修費用由損壞者承擔。

  16、公司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必須得到公司領導批准方可。

  17、遵守社會公德及宿舍小區管理規定,與鄰舍和睦相處。

  18、違反上述規定的,人事行政部將視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警告、罰款、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處理。

  六、宿舍衛生安全檢查、評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本部門人員及所有宿舍長對宿舍進行檢查,並依據《宿舍安全衛生檢查表》(見附件2)專案對檢查進行評分。

  2、人事行政部於檢查後第二天對檢查評比結果予以公佈,以示嘉勉和改善。對檢查評分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宿舍長當月補貼100元。

  3、參加宿舍檢查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檢查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七、解釋權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訂、修訂和解釋。

  八、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2

  1、住宿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總經辦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乾淨,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總經辦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罰款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每月水電費由住宿員工分攤,宿舍長繳納。

  7、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8、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9、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

  10、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總經辦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處理的維修費用由該房員工負責。

  11、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2、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總經辦辦理退出手續,由總經辦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3、總經辦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於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於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總經辦審批後執行。

  14、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3

  1、原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正式(含試用期內或公司臨時聘用的)員工,非XX籍、距離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員工。由本人申請並經辦公室主任稽核,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安排宿舍。

  2、宿舍分配標準

  2.1公司高階管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層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宿舍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路、桌椅、衣櫃、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2 部門經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經理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精裝一居室(或一間房)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路、桌椅、衣櫃、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3 部門主管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間房),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4 員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員工,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個床位),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5倒班員工

  考慮倒班員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問題,公司提供暫時住宿。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3、住宿申請流程

  本人填寫《員工住宿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稽核其真實性,副總經理審擬,總經理審批,由行政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4、宿舍管理

  4.1 入住時,所有住宿人員必須交納房屋保障金。退宿時,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公司全額退還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搬遷、拆改和變賣,不得損壞和丟缺。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責任由所住宿舍的員工承擔。宿舍配套設施損壞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設施丟失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賠償。

  4.3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員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如有糾紛,自行處理。視情節輕重可上報辦公室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4安全用電、節援、合理利用資源、愛護房屋、保持原狀、注意防火防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注意用電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設施的損壞、損毀,人身傷害、傷亡,由員工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不能接受此條款,可以放棄公司安排的住宿。

  4.5 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

  4.6 公司宿舍必須是公司員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給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員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更換。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7針對員工宿舍的水電氣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每個宿舍指定專人與辦公室對接,於每月20日提交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實報實銷,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標準,超出金額由員工自行承擔。

  4.8對於合租的宿舍,房間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設施的使用,由員工自行協商解決。

  4.9所有住宿人員保持衛生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無雜物。

  4.10宿舍內一律禁止飼養寵物及家禽,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及釘物品,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4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xx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方,用電為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14、晚上: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體職員工自覺遵守、執行以共同創造優美的環境。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在宿舍住的員工。

  三、管理:

  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定期抽查,涉及到住宿管理秩序,以《宿舍管理辦法》為準,衛生管理以本制度為準。

  四、衛生範圍及標準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1)範圍:公共區域:A/B宿舍樓每層由每層住宿人員輪流打掃,集體宿舍由寢室長安排舍友共同打掃,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值日表,各宿舍人員共同監督。

  私人區域:私人區域由住宿人自行安排打掃,集體宿舍由寢室長安排每週值日表,每週一將值日表交於行政,行政不定期抽查。

  詳細衛生清潔範圍請看附件:宿舍樓層平面圖

  2)衛生標準

  公共區域:

  ①通道:地面無大塊垃圾,無雜物堆放,無大塊積水。保證每日一掃。

  ②走廊:地面無垃圾,無明顯積水,嚴禁在宿舍出口堆放私人雜物,保證個出 口的通暢。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到走廊、公共區等地方。保證每日一掃一拖。

  ③廚房:私人檯面、垃圾由使用人自行處理,廚房垃圾不得過夜;地面垃圾由值日生清理。公共電燈做到人離燈熄。

  ④廁所、淋浴房:A幢由住宿人自行打掃。清理垃圾,不得堵塞下水道;B幢一樓男廁所、淋浴房,由一樓值日生每日打掃並清理衛生垃圾,保證每日一拖一掃一倒。一樓女生廁所、淋浴房由B幢所有女生輪流打掃並清理衛生垃圾,保證每日一掃一拖一倒。

  ⑤電瓶車停放:值日生負責監督當天電瓶車停放有序。

  私人區域:

  ①集體宿舍由寢室長每週值日表貼與門後,對值日人員進行督導,確保清潔,整齊。

  ②注意室內通風,保證空氣流暢,保證空氣清新。

  ③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放置在不起眼處或桌下,統一要求排放整齊。

  ④床上用品需疊放整齊。

  ⑤不在寢室內拉繩晾衣服。宿舍衛生做到地面乾淨、牆壁清潔,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亂拉電線。

  ⑥室內垃圾必須用袋裝好,並一天一倒,不累積、堆放垃圾、雜 物。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

  ⑦垃圾倒入指定垃圾筒,不得隨意朝樓下扔垃圾。

  五、宿舍獎懲辦法

  1、以上衛生標準如出現公共區域無人打掃,值日寢室罰款100元-200元,視情節輕重而定。

  公共區域衛生不達標者,罰款30-50元不等,視情節輕重。私人區域,如地面有垃圾,房間物品擺放不整齊,等小項不合格時,罰款5-20元不等,視情節輕重。

  2、每週一曝光:每週檢查後,不合格照片刊登在宿舍看板中,由住宿人自行整改後複查。

  每月一評比:以宿舍為單位,在評比中罰款最少,表現突出的宿舍,對該宿舍公告表揚,並給與一定獎勵;表現最差的宿舍將照片名單曝光,公佈於公司看板。

  3、若住宿人員出現打架,毆鬥,連續出現違反宿舍管理辦法及長期不配合工作著,取消住宿資格。

  六、本制度在執行之日起,試用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後,嚴格按照本制度衛生標準執行。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公司宿舍區的文明建設,使職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特制訂職工宿舍文明守則如下:

  熄燈時間: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長:

  1、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菸頭等。

  2、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寵物,不允許養狗。

  3、講文明禮貌,不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準弄髒和劃花牆壁。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垃圾、雜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內。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預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7、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等、晚上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

  9、各住戶生活區的衛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10、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

  11、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就息習慣,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共創和諧就息空間。

  12、遇到他人行為看不慣或他人影響自己休息的,聽從舍長安排,調配工作,不能發生過激行為,否則肇事方的,按開除出廠處理,造成他人傷害的,工廠追究肇事方的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13、得不到被訪方、全休宿舍員工的同意,來訪方一律不允許進入被訪方宿舍區域,非本廠員工一律不能進入和留宿,否則視事態的性質對當事人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等廠規處理。

  14、其它未述,請自覺執行,有需要幫助的,請與廠長或技術員、前臺聯絡。

  以上規定希望廣大職工自覺遵守,違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規定的條款給予處理。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7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4、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5、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由經理批准後,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

  7、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8、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辦公室不定期檢查、評比。

  9、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不得吸菸、不得使用電褥子及功率超過50瓦的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宿舍嚴禁吸菸。

  10、其他未涉及事項由主管經理負責解釋。

  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院長。

  1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院長。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於離職之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16、起床後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櫃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17、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18、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範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19、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20、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1、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准。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22、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鬥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上條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情輕重罰款10元——100元不等。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8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膠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汙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汙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裡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設,使員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之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條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應向綜合部申請,經批准後方能入住,未經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條經批准入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管理部門安排,不得擅自變動床位,不得留外人過夜。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部門領導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吵鬧、酗酒、打架、賭博以及進行其他違法亂紀的活動。

  第六條遵守宿舍作息時間。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後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不得放高音響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擾他人休息的行為。夜間最遲應於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大門)。

  第七條晚上11:00以後,男、女員工不得串門探訪。嚴禁在宿舍內做有傷風化之事。

  第八條提高自我防範意識,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嚴禁將危險違禁物品帶入宿舍。

  第九條嚴禁在牆壁上亂塗亂畫亂貼;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電器。

  第十條:要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反對浪費。凡故意損壞床鋪、用具、門窗等公物的處以十倍罰款。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衛生,嚴禁在宿舍區、樓梯、走廊等處亂扔果皮、紙屑或倒潑髒水等。不得從樓上向下倒水、扔拋雜物;每幢宿舍樓按樓層劃分衛生責任區,實行衛生清掃輪值制度。當值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值日職責。

  第十二條凡離職員工必須當天搬出宿舍,不許繼續留宿。離廠人員辦妥離廠手續後,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員在場時收拾自己的行李,無人在宿舍時不得收拾行李離開。

  第十三條嚴禁將報紙、書刊或其他雜物丟進衛生間便盤,違者除承擔疏通維修費外,並處以50—100元罰款。

  第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或罰款20—100元(有明確罰款數額的條款按條款規定處罰),屬累犯的可按罰款最高額加倍處罰。

  第十五條本條例管理部門歸口綜合部。

  第十六條本條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地: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癥結、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宿舍管理員職責:

  1、宿舍區設立管理員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區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宿舍的衛生值日檢查表。

  3、管理員有義務向行政人事部及時彙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管理員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3: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考核(工作倒班除外)

  2、22:00以後禁止在宿舍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考核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管理員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家屬探親另行安排)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管理員安排的衛生值日檢查表履行職責。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聽管理員安排的,經管理員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20-50元考核。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宿舍員工自行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置放者,考核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宿舍,該宿舍員工將收到每次20元考核。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公司派專人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考核。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借點、節水,做到人離燈熄、觀點時、關空調,做到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10元/人的考核。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用電器、亂接電線插座的,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個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者予以責任人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仍,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考核。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一個方向,枕頭置於床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衛生間物品擺放整齊,保證洗漱池、馬桶清潔。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開窗一定關閉紗窗,防止蚊蟲飛入。

  6、桌上物品如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晾洗衣物晾於指定地、窗外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保持室內地面整潔。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管理員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考核。

  2、管理員必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異常情況彙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2: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公司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有本人負責外,公司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管理員沒提出或勸阻,負連帶責任。

  4、對公有物品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給予100-200元考核。

  5、出入寢室要隨手輕聲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公司者,管理員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行政人事部。嚴禁私自配置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100元/次的考核。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酗酒鬧事、聚賭的行為,發現一次考核100元,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予以取消住宿資格或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發現一次考核50元。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進入宿舍及辦公樓區,嚴禁大聲喧譁。

  10、宿舍區與不允許打赤膊、穿短褲衩、辦公區域不允許穿拖鞋、背心,發現一次考核10元。

  11、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考核。

  12、管理員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考核,如員工對處理有異議,應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三天內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訴,若行政人事部核實情況後,進行相應處理,員工需無條件接受處理結果。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稽核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併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並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彙報,後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佈並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菸、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在地面、牆壁、陽臺上亂寫亂塗,未經允許不得在牆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並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記憶體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後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牆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譁、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並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鬥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裝置,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係。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裝置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裝置,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裝置。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裝置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裝置中,注意觀察裝置運轉情況,如發現裝置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裝置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後,由責任人按裝置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3.23華東行政人事部和華東技安部將會定期檢查宿舍,在檢查過程中依據檢查表進行打分,分數最高的宿舍,予以公開表揚、獎勵;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並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3.24住宿人員離職,應於前往行政人事部辦理離宿手續,離職當日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於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佈。

  四、附件

  違規處罰明細表序號違規行為處罰措施

  1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視情節嚴重,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2宿舍內抽菸、使用明火、存在菸頭、菸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3使用大功率電器、違規電器沒收電器,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4私拉亂接插座、插排沒收排插,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裝置損壞的裝置照原價賠償,並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裝置(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範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00元,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

  注:

  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後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

  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宿舍區:

  人員:隆力奇所屬各住宿人員

  三、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必須辦理相關手續,併到宿舍管理員處登記,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室長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並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室長彙報,後由室長向厂部負責人或者公司宿舍主管人員反映。

  3.3室長每天自查宿舍、樓道及盥洗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修改,公司相關部門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佈並實施獎懲制度。

  3.4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住宿,未經許可一律不得留(寄)宿外來人員,對來司探親或介紹應聘人員必須向宿舍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住宿。

  3.5公司宿舍的會客時間為17:30-21:00,統一放假日則為8:00-21:00,會客人員及來賓一律在門衛處登記,不得隨意進入員工宿舍。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員工需自行增加生活、休息、娛樂等設施應向宿管員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在地面、牆壁、陽臺上亂寫亂塗,未經允許不得在牆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5元-50元的處罰。

  3.8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茶壺、電暖器等功率超過350KW的電器。違反者按情節輕重處以5元-50元的處罰。

  3.9節約用水,用水後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牆壁上、窗門外,違反者按情節輕重處以5元-50元的處罰。

  3.10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盥洗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放在垃圾簍或垃圾箱(桶)內,違反者按情節輕重處以5元-30元的處罰。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床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影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 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4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統一由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 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二、管理制度:

  1. 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 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乾淨,講究公德,便後衝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 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1支彈1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 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鬥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影,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為。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 9. 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 有損壞公共設施裝置的,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譁,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後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床位。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4. 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菸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 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 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 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 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裝置、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核。

  三、水、電的分配使用及規定:

  1. 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 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 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於浴室。

  四、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並呈報公酒店管理 部門議處:

  1. 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 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 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 有偷竊行為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並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員工的入住公司宿舍,須經公司同意,並在公司進行備案,方可由公司後勤事務管理人員辦理入住,為其增加相應的住宿配套設施。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或在外租房時不得擅自帶走公司宿舍配套設施,在員工離開公司時辦理物品交接後經後勤事務管理人員核實後方能離開。在外租房員工若發現擅自帶走宿舍設施時勒令其速歸還,不歸還者將除以100-500元的罰款。

  三、宿舍為入住員工提供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入住員工應服從公司的安排,愛護宿舍物品(包括門窗),對宿舍內的設施負責。大家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對造成損壞、遺失的,由損壞人按價進行賠償。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由該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平均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四、員工宿舍的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除掃把、拖把每年發放一次,每個宿舍各一把外(由公司後勤事務管理人員發放),其它設施經由公司一次性配齊後不再發放。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注意用電安全。

  2、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4、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0、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門背面。

  11、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2、員工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打架、盜竊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視情節給予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予以開除。

  七、對員工宿舍,公司每週不定期抽查一次,發現設施損壞、丟失的,應及時配發新的,相關費用從造成損失人員或該宿舍人員的工資中扣除;發現違反規定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處罰金從違規人員工資中扣除。對每週抽查情況公司將公開通報。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汙物、汙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7

  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為了搞好員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一、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員工宿舍嚴禁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管理人員批准,可入住,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四、 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登出,

  五、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床,如需逐換須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六、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責任。

  七、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八、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各保持室內清潔,

  九、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予以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十、注意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罰款。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 119 匪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十一、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丟擲窗外。

  十二、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損壞床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違者罰款處理。

  十三、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床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十四、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十五、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十六、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嚴禁任何形式聚眾賭博,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他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違者沒收賭,賭資並罰款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八、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十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二十、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

  二十一、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處罰並罰款。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8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二、 每間宿舍要求4張標準上下鋪房,入住人數為7人。嚴禁非法同

  三、 每間宿舍用電範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自工人入住後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四、 嚴禁在宿舍內臥床吸菸,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媒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做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

  五、 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 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閥,發現有不關水籠頭長流水浪費者,對其罰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 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八、 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九、 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後果自負。 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髒、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9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僱請民工,受僱民工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專案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僱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僱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僱請民工的單位必須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僱民工必須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必須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必須在集體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

  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20

  一、總則

  為了營造一個整潔衛生、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居住氛圍,特制定本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職責:

  1、宿舍負責人對宿舍各個環節的工作負全責;對宿舍管理員給予指導性的意見並監督落實;對宿舍執行狀況向上一級領導必須提交月報。

  2、宿舍管理員要盡職盡責,努力配合辦公室極其宿舍負責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對宿舍出現不合理現象有責任有義務提出並制止,解決不了的問題上報宿舍負責人,不得消極怠工。發現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請其離職。

  3、宿舍清潔員必須在上班前把自己負責的衛生區域徹底、完整的清掃乾淨,並做好保持工作。發現有明顯汙痕的,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燒水員工必須盡職盡責,確保每位員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訴,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

  4、全體宿舍管理成員必須以身作則,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適用於所有適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職工。

  5、宿舍負責人:黃帥

  二、住宿須知

  1、住宿職工必須登記入冊備檔,其他職工如需入住的,需填寫《住宿申請表》, 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由綜合辦進行宿舍調配。

  2、入住後的職工不得隨意搬挪所住宿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並搬回原來宿舍。

  3、所居宿舍不得出租轉借他人居住,發現一次取消居住資格,追究其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

  5、不得藏匿、觀看、傳播不健康的或反動的報刊、書籍、言論、碟片及其他聲像製品,不得從事損害公司榮譽或利益的行為、活動,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活動。

  6、各部門經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門的員工,深入員工生活,聆聽員工的意見,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盡力幫助、解決員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7、員工宿舍一切設施、裝置屬公司所有,各員工要愛護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為損壞或遺失,若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員工離職時要歸還所借用的宿舍一切物品,寢室長必須在離職清單上簽名並確認所借物品是否全部還清,若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離職人員一經寢室長在離職清單上簽字後,職工離職(包括辭退、辭職等)的必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宿舍管理員檢查後予以落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有需要賠償的必須給與公司賠償,任意放行的由本部門負責人承擔一切後果。簽發完《離職申請》的必須當日搬離宿舍,不得拖延。再繼續居住的,按每天300元扣除原工資。

  9、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乾淨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10、員工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11、員工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12、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人人都當監督員,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 燈、關電視。節約用電、用氣。電費每個月控制在人均50元內,煤氣為每21天/ 罐,如若超標,將超額部分平攤至每個宿舍人員。

  13、嚴禁在宿舍內燒廢紙、點焟燭,嚴禁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等明火;嚴禁亂扔菸頭和把菸頭扔向窗外;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後果由本人承擔。

  14、各種安全防護裝臵、照明、儀表、警示標示等,不得隨意拆除和破壞。

  15、22:00以後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鬥毆、酗酒影響他人休息;員工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員;員工家屬、親友來訪,若要住宿,應通知綜合管理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

  1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夜晚不回宿舍者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後果由本人承擔;早班和晚班的員工,起床、洗漱、關門等落手要輕,不得影響其他員工休息。

  17、不結交社會上的閒雜人員、不把閒雜人員帶入宿舍,因此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18、宿舍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輪流值日,保持宿舍內環境乾淨整潔。各宿舍必須張貼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並根據值日表分清責任。對自己床鋪摺疊整齊、對床下衛生要打掃潔淨。如果沒有時間打掃,可每月每人出資300元由專業人員打掃。沒有值日表的寢室,每人每天罰款10元,直至貼出值日表為止。

  19、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20、員工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報告綜合辦公室安排修理,員工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21、綜合辦公室和工程部在檢查中發現違章線路、使用大功率電器、經教育再次違犯者報公司處罰。

  22、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23、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和使用匕首、三稜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詆譭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24、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共同做好防範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

  25、發現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採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發現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員工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並協助處理。

  26、嚴禁員工賭博,麻將室是供員工休閒娛樂之用,不得大聲喧譁,活動時間週一至週四晚不能超過12點,週五至週六不得超過凌晨2點,員工在打麻將一炮不得超過10元,違者一切後果自負。

  27、根據實際情況男、女宿舍各選舉出一名寢室長,負責日常衛生、紀律的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並在辦公室檢查時間協同進行檢查。寢室長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

  28、宿舍不得出現公司任何產品(包括過期產品)及輔料,發現一次,按被發現產品市場價格的10倍罰款。找不到責任人的,全宿舍成員均攤。

  29、公共廁所下水道因人為因素造成堵塞和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維修帶來的相關

  費用找不到責任人的,由同樓層全體居住人員平均分攤

  三、衛生標準

  1、地面、牆面、牆角、天花板乾淨,無亂塗亂畫、無灰塵、無蜘蛛網。(10分)

  2、燈具、風扇、用品用具經常擦拭,保持乾淨,呈現本色。(10分)

  3、床鋪乾淨無雜物,被褥、床單、衣物乾淨、疊放整齊、無異味。(15分)

  4、桌面乾淨無垃圾,桌面物品乾淨、呈現本色,擺放整齊。(10分)

  5、門窗乾淨、無灰塵、無蜘蛛網,窗臺無雜物。(10分)

  6、室內無堆放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筐要傾倒乾淨,無大量垃圾存放現象。(15分)

  7、床底乾淨,無蜘蛛網,鞋子、臉盆等用品擺放整齊有序。(10分)

  8、整體效果好:乾淨、整潔、美觀、舒適、空氣清新、無異味。(10分)

  9、公司配置的物品完好無損。(10分)

  10、宿舍出現剩餘公司產品的或配置物品損壞的,取締評選資格。

  四、管理條例

  1、所有罰金由本人上繳財務部,不服從管理者以工資形式雙倍扣除。其他部門

  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現金。

  2、宿舍室內衛生檢查專案:衛生、公司配置的所有物品是否完好無損、電器、

  紀律。檢查時間:每週四10:00點作為定期檢查時間、每週不定期一次。檢查人員:綜合辦、宿舍管理員、各宿舍寢室長。

  3、宿舍成員每人押金300元。押金由財務根據宿舍管理員提供的名單進行扣除

  工資,被扣押金者當月去財務領取押金單作為憑證。職工離職由宿舍管理員檢查該宿舍實物是否損壞,損壞者按價賠償,完好者由管理員簽字確認後方可離職。離職者走後發現是其損壞的由管理員承擔責任。(押金從轉入新宿舍開始扣)

  4、宿舍工友對所有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上訴。董事辦處理意見為最終結果。

  5、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因地制宜進行補充和調整。此制度每間宿舍張貼一份,

  丟失者罰款200元,由本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以上規定需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給與處罰,經教育屢教不改的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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